一、当前农户养猪的误区及对策(论文文献综述)
许琦[1](2019)在《韶关市生猪产业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生猪养殖产业一直在我国畜牧业中占据主导地位,另外,生猪养殖产业的健康发展也是我国农民增加收入的重要途径之一,猪肉成为居民肉食消费的主要来源之一。韶关市位于广东省北部,拥有优越的自然生态环境,能够提供畜牧业所需的丰富资源,发展潜力较大。韶关市始终坚持健康持续协调发展畜牧业,整体发展较为稳定。但从根本上讲,韶关市生猪产业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一定问题:养殖风险较高、规模化专业化程度较低、合作组织能力有限、防疫压力较大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该市生猪养殖的发展。鉴于此,本文以韶关市生猪产业发展为研究对象,旨在通过该课题的研究实现韶关市生猪产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的发展。论文主要围绕韶关市生猪产业发展进行研究,研究过程从理论逐步过渡到实践,通过对韶关市生猪产业实地调查研究,探索具体的优化路径。首先,论文的研究是在国内外有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明确了论文的核心内容与方法;之后梳理了生猪养殖产业相关概念与理论,奠定本课题的理论基础;然后笔者通过调研、走访,搜集韶关市生猪养殖产业的相关信息和历年发展业务资料,分析内部外部环境,并从生猪养殖环节、产品加工、市场流通、生产销售、组织化及服务体系等几个方面进行现状分析;在此基础上发现韶关市生猪产业存在风险高、效益低、规模化程度低、合作组织有限、防疫难度大等问题,同时存在的问题原因主要体现在资金投入不足、技术应用不足、管理机制不健全、养殖人才匮乏;最后笔者从风险预警系统、生猪养殖规模、内部发展、防疫体系几个方面提出促进韶关市生猪养殖产业的发展策略,进一步实现韶关市畜牧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贺勇[2](2018)在《三台山德昂族乡脱贫攻坚中的博弈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公共决策的价值在于追求社会福利的最大化,能够最大限度地维护并实现最大多数人最根本的利益。大规模的社会变革首先触及到的是体制机制深刻变革的问题,由体制机制变革引发社会利益结构的调整与重构,从而激发社会矛盾冲突,导致社会动荡。建立社会主义市场机制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从计划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是社会利益结构的深刻调整,在利益不断出现分化、多元利益结构的社会背景下,公共决策面临有限理性与公共理性之间的矛盾冲突。整合社会利益矛盾与冲突,避免两败俱伤的负和博弈,严格控制此消彼涨的零和博弈,寻求实现公共决策价值理性的正和博弈成为公共决策中的突出问题。在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进程中,探索构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要求的机制体制,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协商民主制度,通过有序政治参与的方式;探索科学的资源分配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提高公共决策的科学性实效性就成为我们在全面深化改革中,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课题。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相对落后的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及少数民族的发展问题。如何更好地利用党和国家的扶持政策,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让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开放红利,消除各民族之间事实上存在的不平等,不仅是一个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也是一个实现边疆稳定、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1)只有广大农村、贫困地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小康,才能真正实现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在全国范围全面打响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脱贫攻坚战,力度之大、规模之广、影响之深,前所未有,但我国脱贫攻坚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三台山乡是全国德昂族居住最集中的地方,也是全国唯一的德昂族乡。三台山作为“直过民族”地区深得党和政府及社会的高度关注,其扶贫的力度比其它地区相对更大,投入也更多,三台山乡贫困面貌发生着历史性的改变。但传统扶贫工作存在的没有精准识别到户到人,导致贫困人口底数不清,致贫原因不明确,扶贫对象选取不合理,扶贫工作针对性不强,扶贫措施不够有力,大水漫灌式的扶贫开发工作,尤其是将扶贫工程简单理解为生活救济,使一些真正的贫困户得不到扶持,或者无法满足贫困对象多样化的需要,导致扶贫工作成效不够明显。由于三台山乡德昂族、景颇族等“直过民族”文化素质相对偏低,内生发展动力不足,“等靠要”思想严重,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扶贫开发成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涉及到中央、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企业、群众、村委会、驻村工作队等各个利益群体,如何准确把握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价值取向,根据贫困地区发展实际,创新工作方法,落实主体责任;围绕贫困标准的制定、贫困人口的确定与统计,脱贫标准的评定,各个主体的责任及彼此之间工作的协调;以及脱贫工作成效的评定等各个方面,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各个主体之间,扶贫各方面与贫困地区、贫困户贫困人口,在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方法和内容、规则与价值追求等方面,存在着认识上的差异和价值追求理解上的冲突,存在事实上的利益博弈。选择一个少数民族地区扶贫工程作为研究案例,认真分析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存在的问题及问题产生的根源,运用博弈理论的基本方法,从信息、策略(行动)、规则、结果等方面,探索研究各个主体之间的权力与责任,权力与义务,目标与方法,行动与成效,从组织结构、资源配置的结构性变化,促进各个主体行动中的功能性变化,尽可能避免纳什均衡,避免彼此之间负和博弈,追求帕累托改善,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价值目标。运用博弈理论破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纳什均衡,实现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全面迈入小康的宏伟目标,并以此推动解决我们在制定和实施各项公共政策中应该注意,并应该努力采取科学的方法,实现最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是论文选题的缘由和研究的核心内容。目前,理论界在运用博弈理论对基层协商民主,选择典型调查研究政府公共决策,尤其是涉及边疆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公共决策各个主体之间的博弈关系研究得不够,缺乏对典型个案的深入剖析,特别对协商民主的本质和博弈的本质属性认识不到位,尚存较大的研究和拓展空间,论文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上述领域的研究。通过对田野点三台山德昂族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过程各利益群体之间的博弈分析,一是使人们进一步认识到任何一项政策的制定、实施、评估过程都是不同群体博弈的过程,都会产生利益冲突和博弈,而解决的办法就是承认各种利益群体的真实存在,针对他们的不同利益诉求,在坚持公共决策中公平正义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基层协商民主的形式来达成共识、凝聚力量,推动各项公共政策高效、有序实施和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二是在认真总结分析公共决策中的纳什均衡与制度变迁理论的基础上,提出公共决策是治国理政中一个重大严峻的课题,利益博弈是公共政策研究的重要方法手段,制度性变迁是破解纳什均衡的根本选择。只有全面深化改革,通过机制体制的创新,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改变计划体制下资源约束和GDP为唯一政绩标准的激励机制,引入新的约束激励机制,才能避免纳什均衡现象,建构更加有利于充分调动利益博弈参与者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体制机制,实现合作共赢,真正体现公共决策社会福利最大化的价值目标。三是通过运用博弈理论分析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践过程中,如何协调各个方面的力量,统一规划资源,形成强大合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出具体的建议。
孙丽霞[3](2017)在《农村养猪疾病预防误区及对策初探》文中研究指明本文主要探究了农村养猪疾病预防误区及对策,希望对广大农村养猪户提供帮助。
宋欢[4](2017)在《主体、结构与工作机制:基于治理视角的乡镇精准扶贫问题研究 ——以C镇为例》文中研究指明我国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迫近,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尚有8000多万人,贫困问题仍是困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难题。面对严峻的贫困形势,党和政府在“治理”理念的引导下,重新审视以往的“粗放扶贫”方式,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精准扶贫”,并将其视为我国政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关于贫困治理的指导性思想。乡镇作为国家最基层的治理单元,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扶贫政策的贯彻落实,贫困人口生产生活状况的切实改善关键依赖于乡镇,依赖于乡镇精准扶贫工作的多元治理主体。因此,研究乡镇精准扶贫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笔者以乡镇精准扶贫工作为着眼点,采用质性研究方法,选取位于偏远山区、隶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C镇作为研究对象,进入现场对镇政府工作人员、驻村单位工作人员、村支两委成员、村民及相关企业人员进行深度访谈;并通过与村民的相处和日常交流,“察言观色”,从言行中深入观察和了解村内人员(包括村民、村干部、村内企业人员)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情况及他们对精准扶贫工作的认识和看法。在此基础上,本文以治理理论为指导,着重分析了乡镇精准扶贫治理实践中的治理主体、治理结构及扶贫工作机制;并以此为前提,深入剖析了乡镇精准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同时,提出了改进乡镇精准扶贫工作的对策建议。本文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六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该部分对研究背景、研究意义、文献综述、相关概念等进行了梳理,阐明了本研究的时代背景,重点梳理了国内对贫困问题和扶贫工作的研究现状;指出了治理理论在乡镇精准扶贫问题研究中的适用性,说明了本文的分析框架;同时,对研究案例进行了简单描述,对本文的研究方法也进行了说明。第二部分:乡镇精准扶贫的治理主体与结构。该部分主要介绍了乡镇精准扶贫工作涉及的市政府、镇政府、驻村单位、企业、村支两委、村民等多元治理主体;在乡镇精准扶贫治理过程中,这些治理主体之间逐步形成了一种稳定的治理结构,即一种以乡镇为治理平台,以实现脱贫为目标,“县市统筹、乡镇引领、村支两委落实、各方参与”的乡镇精准扶贫治理结构。第三部分:乡镇精准扶贫工作机制。该部分在第二部分明确乡镇精准扶贫治理主体与治理结构的基础上,集中分析了乡镇精准扶贫工作机制。乡镇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分为精准识别机制、精准帮扶机制、精准管理机制、精准考核机制四个部分。从中可以看出,乡镇精准扶贫工作的不同治理主体在治理结构的规制下,发挥着各自的作用和功能,共同致力于脱贫目标。第四部分:乡镇精准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乡镇精准扶贫工作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也存在扶贫治理主体有待完善、扶贫治理结构需要再造、扶贫工作机制亟待优化等值得注意的问题。乡镇精准扶贫工作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是:严峻的贫困形势;极大的政治压力;不力的政策宣传、落实;不足的激励机制;“尴尬”的村支两委;“跟不上”的意识、素养;“难为”的资源、能力。第五部分:改进乡镇精准扶贫工作的对策建议。不同的治理主体要在转变理念、明确职能的基础上,进行有效的上下联动与横向合作,资源互补,着力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首先,理念层面:乡镇精准扶贫工作的各治理主体必须明确共享理念,奉行服务理念,倡导创新理念。其次,结构层面:在乡镇精准扶贫过程中,必须明确多元化的扶贫治理主体;在此基础上,要有效建构各治理主体之间的网络关系,明确界定各治理主体的角色及相互关系,形成乡镇政府引领的多元参与治理网络。最后,操作层面:通过创新、完善相关制度,宣传、落实相关政策,提升党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吸引市场主体积极参与,重视发挥社会主体的作用,保持村支两委的独立性,引导贫困人口自力更生等手段,“多管齐下”,改进乡镇精准扶贫工作。第六部分:结语。该部分对本文的研究内容和观点做了一下整体性的概括和升华。
张丽娜[5](2015)在《吉林省畜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畜牧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性产业,涉及一个国家经济和民生的发展。畜牧业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核心力量,也是农民提高收入的主要渠道。畜牧业可以说是一个产业链条较长的产业,向前可以关联种植业,中间紧密联系加工业,向后离不开流通业与服务业的支持。所以大力发展畜牧业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优化产业结构,维护消费者健康,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增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吉林省畜牧业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柱,生产方式逐渐向规模化、标准化方向发展,可以说吉林省畜牧业正处在传统向现代转型的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但金融对畜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明显不足,金融资源向畜牧业发展领域投入还存在一定的障碍。如何解决吉林省畜牧业发展的金融困境问题显得尤其重要。正是在此背景下,本文综合运用文献分析法、实地调研法、个案分析法、统计分析法、计量分析法以及比较分析法等研究方法,以吉林省金融业、农村金融和畜牧业经济为研究对象,具体探讨了吉林省畜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问题。本论文主要的研究内容包括:一是客观评判吉林省畜牧业发展的特点以及金融支持的总体情况。以分析我国和吉林省畜牧业发展的所处阶段、发展环境为重要背景,通过畜牧业所占比重、增长速度等指标具体研究吉林省畜牧业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而分析金融支持畜牧业发展的必要性。全面分析吉林省金融支持畜牧业发展的情况以及金融创新手段,并以农村金融体系为视角,客观评价吉林省农村金融发展对畜牧业的支持水平;二是从微观层面分析吉林省畜牧业金融供求情况。通过对部分金融机构、畜牧业企业和养殖户的实际调查,结合吉林省畜牧业发展的实际部门提供的资料进行系统研究吉林省畜牧业发展的资金供给与需求情况;并以部分市县的具体情况作为个案进行分析,以养殖户为分析对象建立Logistic模型研究影响金融需求的因素;三是实证检验吉林省畜牧业发展与金融支持的关系。以吉林省畜牧业增加值和金融信贷额度为数量经济指标,通过建立VAR计量模型,对吉林省金融发展与畜牧业增长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找出二者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生猪产业为例,利用生猪产业规模比重、金融信贷、财政补贴等指标,进一步建立灰色关联模型,检验金融的发展是否对产业发展规模具有一定的影响作用;四是深入探讨吉林省金融支持畜牧业发展中存在的困境及成因。吉林省农村金融市场、畜牧业自身发展等一些主客观因素,阻碍了金融向畜牧业倾斜的渠道。二者之间存在障碍的成因既有需求型抑制问题,也有供给抑制原因,此外政策性因素也是一定的客观存在;五是详细解读国内外金融支持畜牧业发展的政策与经验模式。通过分析国内外金融支持畜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归纳总结各地区的先进做法和经验模式,以期为吉林省畜牧业的发展提供借鉴和启示;六是提出金融支持促进吉林省畜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通过对上述内容的全面分析和客观研判,找出问题所在,最后得出以下主要结论:一是吉林省畜牧业已经进入转型升级的新阶段。从吉林省畜牧业发展的阶段划分及特征看,吉林省畜牧业发展水平要比全国平均水平高,进程较快。现状特点表现出吉林省畜牧业已经进入到了由传统生产方式向规模化、标准化为表征的现代化方向转变的特殊时期;二是吉林省畜牧业增长与金融支持具有正向相关关系。本文对吉林省金融支持与畜牧业经济增长进行了实证分析,可以看出吉林省金融的发展对畜牧业经济增长有着一定的促进作用,但作用强度有限,今后应该进一步推动吉林省农村金融的发展。进一步考察金融支持对产业规模影响时发现,畜牧业财政补贴和信贷投入对产业规模都有正向影响,且畜牧业信贷投入的作用要略强于财政补贴,但二者的作用在目前阶段表现较弱。三是吉林省畜牧业的金融支持有发展但仍存在一定困境。吉林省畜牧业发展的金融困境主要是金融需求得不到完全满足。这其中既有金融供给抑制方面的因素,也有需求抑制方面的问题。二者共同存在导致了畜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难以满足。探求原因发现,吉林省金融服务业发展滞后是其根本原因;农村金融市场资金供给能力有限是其直接原因;畜牧业发展的一些特性是其内在原因,而政府政策性缺位是其制度性原因。四是金融支持对促进畜牧业发展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要充分发挥金融对吉林省畜牧业发展的支持效应,必须从完善金融治理机制和激励机制、健全农业金融体系与功能、重塑畜牧业发展主体、制定畜牧业金融政策以及创新畜牧业金融手段等方面进行全面地改革和系统地深化。畜牧业的发展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而金融支持是其转型升级的重要影响因素。本论文以此为研究内容,利用理论研究和实地调研相结合、计量分析和统计分析相结合等研究方法对宏观数据和微观样本开展研究,并且在实证结论和国内外经验总结的基础上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
周亮[6](2012)在《农户中小规模生猪养殖发展问题调查研究 ——以湖南新邵苍场村为例》文中认为湖南自古就是着名的鱼米之乡和天下粮仓,丰富的农业资源为养猪业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如何有效利用当地资源发展农户中小规模养猪业,对于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地方经济都有着积极的作用。通过对湖南省新邵县苍场村的深入调查与分析研究,了解到影响当前农户中小规模生猪养殖发展存在的主要因素有:预期收益与机会成本启动资金、家庭劳动力数量、养殖技术和疾病防疫技术、思想观念和人才、养殖成本变化和生猪价格波动、市场供需信息、生猪销售市场和销售渠道、废弃物排放引起的环境问题、村干部作为和政府对养猪业的补贴支持力度等。针对苍场村农户中小规模养猪业发展的影响因素,从多角度探究了发展苍场村中小规模生猪养殖的对策措施:(1)扩大融资渠道,加大对养猪业的投入力度;(2)提高农户创业意识,充分利用本地优势创富;(3)多渠道学习养猪技术,做好科学防疫措施;(4)根据现有条件,合理规划饲养规模和生产模式;(5)广开饲料来源,合理搭配饲料,降低饲养成本;(6)多方了解市场供需信息,做出合理决策;(7)理智对待生猪价格波动,化“危”为“机”;(8)拓宽销售渠道,建立长期稳定的经销合作关系;(9)实行种养结合、发展产业循环经济,走两型化发展之路;(10)建立村级合作组织,走互助合作之路;(11)加大政府对农户中小规模养猪业的扶持政策等。
谭贵华[7](2012)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法律制度完善研究》文中认为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20世纪70年代末农村改革以来所确立并至今仍在坚持实行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尽管历经30余年的改革发展,该体制得到了极大的巩固和完善,并被实践证明仍是符合农业生产特点以及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但亦须正视的是,其所处的内外部制度环境及所服务的核心目标均发生了深刻变化,在此背景下,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在运行中也面临一些新的挑战。对此,学界虽然予以了不同程度的关注,并且在一些问题的研究上达到了极为深入的程度,但这方面的探讨也还存在一些缺陷,除了以“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为主题展开的直接特别是系统性研究较少外,其中尤为明显的不足是,这些研究更多是从经济学、历史学和社会学等视角展开,而从法学角度进行的研究相对欠缺,尤其是从法学视角展开的系统性研究可谓尚付阙如。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改革主要是靠党和国家的政策来推动的;在此过程中,法律制度供给严重不足,这使得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缺乏强有力的制度支持。尽管在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国家适时制定了一系列直接和间接涉及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法律法规,为其稳定和完善提供了极为重要的法制保障,但不可否认的是,这方面的法律制度供给仍不同程度地存有不足。对此,虽不应抹杀政策所具有的功用,但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的今天,更需要重视法治为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深化改革和完善提供保障,一方面将行之有效的政策适时地上升为法律规定,另一方面根据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创制推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改革与完善的法律制度,进而在此基础上实现法律与政策的良性互动。本文即是针对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既有研究的不足并基于以上认知,站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立场,通过综合运用历史、规范、实证、比较等分析方法,在对我国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形成与确立,以及其确立后的制度变迁历程加以全面、系统爬梳的基础上,立足新时期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所处的内外部制度环境,对其当前所存在的突出法律问题予以重点剖析,进而提出尽可能具体的完善对策。全文除绪论和结论,主体部分由以下5章构成。第一章——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形成与确立,乃是要通过对相关历史文献资料,尤其是中央出台的政策立法文件的梳理,力图清晰地揭示出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是如何逐步形成的,以及该体制最初被正式确立时体现的是什么样的制度安排。就总体而言,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乃是对我国20世纪50年代实施农业集体化以来所形成的高度统一经营体制尤其是人民公社体制的扬弃,并且在其最初确立时体现的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集体统一经营”的制度架构。具体而言,一方面,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摈弃了以往具有高度集中管理特点乃至是以各种形式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一经营主体的经营形式;另一方面,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又传承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土地改革基础上通过农业集体化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所形成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一些重要构成要素,如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可以说,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在一种宽泛意义上的“双层经营”格局中不断调适的,只是由于政治、经济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集体统一经营长期占据着绝对地位,直至问题积累日深并随着宏观环境的变化才得以在正式层面确立起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第二章——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确立后的制度变迁及现存法律问题,旨在通过对国家所出台的相关政策立法文件的梳理和解读,系统揭示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正式确立后历经30余年的改革发展出现了什么样的变化,形成了哪些较为重要的制度安排,并在此基础上对其法制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予以揭示。就总体来看,一方面,决策层基于实际情势的变化对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内涵不断予以修正,如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取代“家庭联产承包为主”,并形成了至今延用的正式表达,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另一方面,决策层亦充分肯定并切实支持统一经营方式的机制创新,如今在实践中总体上形成了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组织依托的三种较为典型的统一经营机制。与此同时,随着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的提出,国家逐步重视依靠法律治理农业和农村,并出台了一系列直接和间接涉及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立法,为其稳定和完善提供极为重要的法治保障。不过,尽管这方面的改革及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还存在不少问题,如官方既有对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内涵的界定与实际情况不甚契合,尤其是统一经营的内涵有待拓展和予以更加正式和科学的界定;旨在落实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和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政策进而健全家庭承包经营机制的法律制度存在不同程度的欠缺;旨在培育和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组织发展进而健全统一经营机制的法律制度供给亦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足。第三章——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改革与完善的总体分析,旨在通过结合前两章对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历史回顾、现状审视,就我国当前乃至今后改革与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在一个较为宏观的层面上展开分析,以期更为清晰地勾勒出在探索健全该项体制以及完善相应法律制度安排时可为之努力的方向以及需要遵循的基本准则,与此同时,亦为本文后两章的基本逻辑架构及相应阐述的展开作出铺垫。本章的基本结论是:其一,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内涵总体上应当界定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并与以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或是多样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载体的统一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意味着:一方面,需要在坚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基础上,通过完善相关立法让农民享有长期稳定、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另一方面,健全农村统一经营机制及其法律制度不应狭隘地理解为仅重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完善其相关法制;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多元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进而以此为依托提高农民组织化和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程度,亦是落实农村统一经营机制的重要途径。其二,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深化改革总体上需要遵循以下三项基本原则:在尊重农民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协调农民权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在坚持市场化导向改革的基础上协调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的关系;在重视法治的保障作用的基础上协调法治保障与政策导向的关系。第四章——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乃是从具体法律制度完善的角度对前文梳理得出的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现存法律问题予以回应。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核心无疑是土地的家庭承包经营,而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关键又在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基于此认知,本章着重分析提出可采取以下措施来完善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法律制度:进一步健全有关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农村承包地调整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的法律制度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应在予以适当规制的基础上,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和放宽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限制;通过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的基本立法、统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机构、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登记的法律效力、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程序和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法律制度等,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法律制度。第五章——农村统一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亦是从具体法律制度完善的视角对前文所揭示的农村统一经营现存法律问题予以回应。经济组织制度建设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建设中处于基础性地位,是其他各项基本经营制度发挥功能的极为必要的组织载体和制度保障。有鉴于此,并结合农村统一经营机制的创新发展方向,前文选择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经济组织制度建设的视角梳理了农村统一经营法律制度所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章着重分析提出了以下对策:其一,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具体而言,适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专门和基本法律,重新认识和清晰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以及尽快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法人)地位。其二,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一是拓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形态法定化立法,重点在于明确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以农村资金互助社为代表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法律形态,并在此基础上健全相应的法律运行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如增加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法律规定,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营法律机制以更好地保障社员和交易相对人的利益,以及建立健全扶持政策的法制化实施机制。其三,完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农业经营的相关法律制度。关键在于通过完善立法以合理引导和规范龙头企业参与农业经营的形式和范围,以及建立健全龙头企业扶持政策的法制化实施机制。
修文彦[8](2010)在《我国猪肉质量安全问题研究 ——基于供应链的系统分析》文中研究表明猪肉在我国居民日常生活消费结构中占有重大比例,是人民生活主要食用消费品。猪肉质量安全状况涉及人民健康和基本消费安全,同时也关乎食品市场的稳定和国际贸易竞争地位。将我国猪肉供应体系进行细分,从供应链的角度深入、系统化地研究我国猪肉质量安全问题,可以为我国猪肉质量安全的发展方向及其监管提供参考依据。论文的研究对象涉及猪肉供应链上各个环节猪肉生产经营相关者: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生产者、经营者,生猪的饲养主体,生猪的屠宰加工主体、生猪和猪肉的运输主体、各级市场销售主体,他们共同决定猪肉质量安全水平。本文首先对猪肉质量安全问题的影响因素、猪肉质量安全总体状况和现有的监管体系进行了描述。在此基础上,本文从供应链的角度,对猪肉生产运销各环节上存在猪肉质量安全问题进行了梳理和归纳。主体研究部分,首先对猪肉质量安全的消费者需求情况进行分析。北京市消费者对猪肉的消费代表了大城市消费者的总体状况,通过实地调研,本文对北京市消费者猪肉认知能力、购买行为和支付意愿进行了分析,从中得出消费者对三种认证猪肉的认知度为无公害最高、有机其次,绿色食品最低的结论;同时消费者认知能力不随学历、收入的变化而变化,而家庭中女性和年纪较长的消费者对猪肉安全的认知能力较高;在对购买种类和支付意愿分析时,收入均为显着变量;而对于品种的选择,还与消费者购买地点、对现有质量安全信息满意度等有关;消费者对各类认证猪肉的支付意愿,相应受到不同因素的影响。本文运用系统论的观点,创造性地提出了松散型、中间型和紧密型猪肉供应链的划分方式。在分析过程中,对松散型猪肉供应链侧重于实证分析的研究方法,对紧密型猪肉供应链侧重于理论分析,而对于中间型猪肉供应链,则是从理论和实证两个角度加以分析。得到的主要结论有:松散型猪肉供应链存在投入品环节生产经营与养猪农户之间连接分散、代宰模式下存在主体不清和责任不明问题、各级批发和零售市场秩序混乱、从业者质量安全意识低等问题,这条供应链上质量集中控制能力最低;与之对应的紧密型猪肉供应链,其特点是生猪养殖、屠宰、猪肉的加工销售等环节均在一个大企业内部完成,质量安全集中控制程度最高,企业通过产品和市场的打造以及优质优价机制提供高端猪肉,但受市场质量信号传递不畅的影响导致其提供高端猪肉的品质低于理论值;中间型猪肉供应模式在现实中广泛存在,通过案例分析,从企业组织程度、信息建设、设施设备、认证体系、人员素质等方面进行比较,并运用博弈论,对处在猪肉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之间以及生猪供应商、屠宰加工企业和猪肉销售商之间分别进行博弈分析,得出应该前移我国猪肉质量的检测关、增大上下游企业检测问题产品的处罚力度、实施供应链质量信息可追溯体系等建议。本文在归纳和总结猪肉质量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基础上,还对我国猪肉市场准入制度进行了分析。就现有的市场准入制度安排而言,索证索票、最低标准约束与指定进货渠道三种制度均会引起社会福利的变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考虑当地生产主体的能力水平、制度执行的可操作性以及更好地考虑市场和政府边界的问题,防止寻租现象的发生。
季华,司建兵,张洪让[9](2009)在《当前农户养猪的误区及其对策》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本刊编辑部[10](2008)在《“猪贱伤农”欲重演 为猪业健康持续发展献计》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猪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猪肉产量位居全球第一,养猪已成为肉食品供应的主要来源,养猪业也成了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2007年猪肉价格飞涨,拉动了物价指数的上涨,面对市场上肉价快速上涨的势头,国家加大了对生猪生产的扶持鼓励力度。就在人们对国家的优惠政策表示欢迎之时,也产生了对国家政策性鼓励所隐藏的"明年会不会出现‘猪贱伤农’"的担扰。由于国际环境发生巨大变化,市场价格、原料成本、疫病风险、环境保护、供求关系、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压力,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猪业的发展。2008年4月,每头猪的养殖成本达1300多元,同比上涨70%,养猪开始进入高成本时代。面对生产成本的不断增加,如何有效的组织生产,采取科学有效的综合配套措施,节源增效,争取国家产业政策等,如何跳出"一哄而上就跌,一哄而下就涨"的怪圈,已成为摆在每一个猪业工作者面前的新课题。为此,本刊记者采访了业内相关人士,他们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可以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希望能给业界以借鉴,为未来中国现代养猪业发展开启智慧之门。
二、当前农户养猪的误区及对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当前农户养猪的误区及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韶关市生猪产业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前言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研究综述 |
1.3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2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生猪产业 |
2.1.2 生猪产业化经营 |
2.2 理论基础 |
2.2.1 产业组织理论 |
2.2.2 规模经济理论 |
2.2.3 交易成本理论 |
3 韶关市生猪产业发展现状 |
3.1 韶关市经济基本情况 |
3.2 韶关市畜牧业发展概括 |
3.3 韶关市生猪养殖产业发展环境分析 |
3.3.1 外部环境分析 |
3.3.2 内部环境分析 |
3.4 韶关市生猪产业发展情况的调查与分析 |
3.4.1 生猪养殖环节分析 |
3.4.2 生猪生产销售情况 |
3.4.3 生猪产品加工分析 |
3.4.4 生猪市场及流通分析 |
3.4.5 生猪生产组织化程度 |
3.4.6 生猪生产服务体系 |
4 韶关市生猪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原因解析 |
4.1 韶关市生猪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4.1.1 生猪饲养风险高,效益低 |
4.1.2 规模化、专业化程度低 |
4.1.3 合作组织相继成立,但作用有限 |
4.1.4 防疫难度大,服务力量薄弱 |
4.2 韶关市生猪产业发展问题产生的原因 |
4.2.1 资金投入不足 |
4.2.2 技术应用不足 |
4.2.3 组织化管理机制不健全 |
4.2.4 专业化养殖人才匮乏 |
5 促进韶关市生猪产业发展的策略 |
5.1 完善生猪养殖风险预警系统 |
5.1.1 强化风险评估基础 |
5.1.2 构建生猪市场价格预警模式 |
5.2 合理发展生猪养殖规模 |
5.2.1 降低生产成本 |
5.2.2 加大资金投入 |
5.2.3 坚持“适度规模”发展原则 |
5.3 强化生猪养殖内部平衡发展 |
5.3.1 健全组织管理体系 |
5.3.2 针对性实现科技入户 |
5.3.3 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 |
5.4 建立有效的防疫体系 |
5.4.1 树立生物安全理念 |
5.4.2 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
5.4.3 加强各环节的监管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创新与不足 |
6.3 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韶关市生猪产业调查问卷 |
附件 |
(2)三台山德昂族乡脱贫攻坚中的博弈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的缘由及其意义 |
(一)选题的缘由 |
(二)选题的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 |
(一)对博弈及博弈论的研究 |
(二)对贫困定义及划分标准的研究 |
(三)对德昂族历史、经济社会发展及文化的研究 |
(四)对基层协商民主及基层协商民主中的利益博弈问题的研究 |
三、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创新点和不足之处 |
(一)创新点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公共决策中的纳什均衡与制度变迁 |
第一节 利益博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无法回避的严峻课题 |
一、公共决策:治国理政中一个重大严峻的课题 |
二、利益博弈:公共政策研究的客观基础 |
三、公共决策中的博弈理论与纳什均衡 |
四、制度体系:公共决策中利益博弈的规则 |
第二节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博弈关系分析 |
一、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博弈关系 |
二、政府部门之间的博弈关系 |
三、村委会与驻村工作组之间的博弈 |
四、贫困人口与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博弈 |
五、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博弈 |
第三节 制度性变迁:破解纳什均衡的根本选择 |
一、公共政策是对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冲突进行协调、平衡 |
二、约束激励机制的创建是破解纳什均衡的关键 |
三、坚持博弈的动态时空概念,推进演化博弈 |
四、坚持科学系统发展的序贯博弈思路 |
五、加强监管,维护博弈规则 |
第二章 三台山德昂族乡扶贫工作历史与现状 |
第一节 田野调查点三台山德昂族乡概况 |
一、三台山德昂族乡情概况 |
二、三台山乡的经济发展情况 |
第二节 三台山德昂族乡“直过民族区”的脱贫攻坚 |
一、开发式扶贫带来的发展机遇 |
二、“十二五”以来扶贫政策的叠加期 |
三、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的实施 |
四、开发式扶贫的绩效 |
五、协商民主是脱贫攻坚的政治保障 |
第三节 三台山德昂族乡的跨境婚姻与深度贫困 |
一、三台山德昂族乡跨境婚姻现状及特点 |
二、三台山德昂族乡跨境婚姻的促成因素 |
三、三台山乡跨境婚姻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三章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不同主体之间的博弈关系 |
第一节 各级政府之间的博弈关系分析 |
一、中央政府 |
二、地方政府 |
第二节 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基层组织之间的博弈关系分析 |
一、地方政府部门之间 |
二、地方政府与村委会之间 |
三、村委会与驻村工作队之间 |
第三节 政府与贫困人口、企业之间的博弈关系分析 |
一、政府与贫困人口之间 |
二、政府与企业之间 |
第四节 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博弈关系分析 |
一、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 |
二、中国扶贫基金会 |
第四章 精准识别:各级组织之间、村民与政府之间的博弈 |
第一节 扶贫标准的确定 |
一、贫困的概念及内涵 |
二、贫困的类型 |
三、我国的贫困标准 |
第二节 精准识别的方法和程序 |
一、建档立卡阶段 |
二、“回头看”阶段 |
三、动态管理阶段 |
第三节 精准识别的博弈 |
一、各级政府之间的博弈 |
二、群众与政府之间的博弈 |
三、政府部门之间的博弈 |
第五章 权利与责任:各级组织之间的博弈 |
第一节 地方政府与上级政府之间的博弈 |
一、关于政策方面的博弈 |
二、关于脱贫时间的博弈 |
三、关于统计报表的博弈 |
四、关于产业扶贫方面的博弈 |
五、关于易地扶贫搬迁方面的博弈 |
第二节 地方政府部门之间的博弈 |
一、参与三台山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组织 |
二、各参与市直单位的职责 |
三、各参与市直单位之间的博弈 |
第三节 基层组织之间的博弈 |
一、乡政府与村委会之间的博弈 |
二、村委会与驻村工作队之间的博弈 |
第四节 地方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博弈 |
一、参与企业的责任 |
二、三台山乡企业帮扶工作情况 |
三、地方政府与企业的博弈分析 |
第六章 权利和义务:贫困户与政府之间的博弈 |
第一节 政府与贫困人口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
一、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权利和政府的义务 |
二、政府的权利与贫困人口的义务 |
第二节 政府与贫困户之间的博弈 |
一、易地扶贫搬迁方面 |
二、产业发展方面 |
三、成效评估方面 |
第七章 破解纳什均衡创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机制 |
第一节 健全政府决策协商机制确保决策科学合理 |
一、健全决策前的调研、咨询、协商制度 |
二、决策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
第二节 完善执行协商制度推进政策高效落实 |
一、执行协商的主体 |
二、执行协商的范围 |
三、执行协商的方式 |
第三节 推进政策评估协商强化结果运用 |
一、公共政策评估与政策评估协商 |
二、政策评估协商的主体、内容及方式 |
三、评估的价值追求是正和博弈,实现帕累托改善的制度规范 |
第四节 健全决策、执行、评估协商的保障机制确保协商目的有效实现 |
一、改善党的基层领导方式 |
二、构建公民协商意见整合机制 |
三、健全群众协商意识培育机制 |
四、加强协商民主文化建设 |
五、积极构建利益捆绑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 |
第八章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实现 |
第一节 强化对协商民主的监督问责 |
一、加强对协商过程的监督 |
二、加强对协商成果落实情况的监督 |
三、健全责任追究制 |
第二节 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
一、突出监督重点 |
二、强化执纪审查 |
三、加大问责力度 |
结语 |
主要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3)农村养猪疾病预防误区及对策初探(论文提纲范文)
1 农村养猪疾病预防的主要误区 |
1.1 思想认识方面 |
1.2 诊治方面 |
1.3 药物使用方面 |
2 解决农村养猪疾病预防误区的对策 |
2.1 建立卫生防疫制度, 做好接种工作 |
2.2 科学饲养管理, 改善生存环境 |
2.3 加强药物管理, 加大惩处力度 |
2.4 确保对症下药, 科学用药 |
3 提高兽医专业素质, 壮大队伍保障 |
(4)主体、结构与工作机制:基于治理视角的乡镇精准扶贫问题研究 ——以C镇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选题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综述 |
1.3.1 “粗放扶贫”方面 |
1.3.2 “精准扶贫”方面 |
1.3.3 已有研究理论 |
1.3.4 文献评述 |
1.4 基本概念界定 |
1.4.1 扶贫治理主体与扶贫治理结构 |
1.4.2 机制与工作机制 |
1.4.3 精准扶贫及精准扶贫工作机制 |
1.5 理论工具与分析框架 |
1.5.1 理论工具 |
1.5.2 分析框架 |
1.6 研究对象与案例介绍 |
1.6.1 研究对象 |
1.6.2 案例介绍 |
1.7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7.1 研究内容 |
1.7.2 研究方法 |
1.8 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 |
1.8.1 创新点 |
1.8.2 不足 |
2 乡镇精准扶贫的治理主体与结构 |
2.1 治理主体 |
2.2 治理结构 |
3 乡镇精准扶贫工作机制 |
3.1 精准识别机制 |
3.2 精准帮扶机制 |
3.2.1 党员干部结对帮扶机制 |
3.2.2 市场主体参与帮带机制 |
3.2.3 社会力量关爱帮助机制 |
3.3 精准管理机制 |
3.4 精准考核机制 |
3.5 本章小结 |
4 乡镇精准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
4.1 存在的问题 |
4.1.1 扶贫治理主体有待完善 |
4.1.2 扶贫治理结构需要再造 |
4.1.3 扶贫工作机制亟待优化 |
4.2 原因分析 |
4.2.1 严峻的贫困形势 |
4.2.2 极大的政治压力 |
4.2.3 不力的政策宣传、落实 |
4.2.4 不足的激励机制 |
4.2.5 “尴尬”的村支两委 |
4.2.6 “跟不上”的意识、素养 |
4.2.7 “难为”的资源、能力 |
5 改进乡镇精准扶贫工作的对策建议 |
5.1 理念层面:共享、服务、创新的治理理念 |
5.1.1 明确共享理念 |
5.1.2 奉行服务理念 |
5.1.3 倡导创新理念 |
5.2 结构层面:乡镇政府引领的多元参与治理网络 |
5.2.1 明确多元化治理主体 |
5.2.2 构建多元参与的网络治理结构 |
5.3 操作层面:“多管齐下”的改进路径 |
5.3.1 创新、完善相关制度 |
5.3.2 宣传、落实相关政策 |
5.3.3 提升党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 |
5.3.4 吸引市场主体积极参与 |
5.3.5 重视、发挥社会主体的作用 |
5.3.6 保持村支两委的独立性 |
5.3.7 引导贫困人口自力更生 |
6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访谈提纲 |
附录2: 访谈记录 |
致谢 |
(5)吉林省畜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言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述评 |
1.3 研究目标与主要内容 |
1.4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5 本论文的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及范围 |
2.2 研究的理论基础 |
第三章 吉林省畜牧业发展与金融支持状况 |
3.1 吉林省畜牧业发展的阶段划分 |
3.2 吉林省畜牧业发展的现状特点 |
3.3 吉林省畜牧业金融支持的必要性 |
3.4 吉林省畜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状况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吉林省畜牧业发展的金融供给与需求 |
4.1 吉林省畜牧业发展的金融供给主体及作用 |
4.2 吉林省畜牧业发展的金融需求主体及需求现状 |
4.3 吉林省畜牧业金融供求的案例调查与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吉林省金融支持畜牧业发展的实证分析 |
5.1 金融支持对畜牧业发展的作用机制 |
5.2 基于VAR模型的吉林省金融支持与畜牧业发展互动关系分析 |
5.3 基于灰色关联度分析法的金融支持对畜牧业规模养殖的影响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金融支持吉林省畜牧业发展面临的困境及成因 |
6.1 吉林省畜牧业金融支持面临的主要困境 |
6.2 吉林省畜牧业发展金融支持困境成因分析 |
6.3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国内外金融支持畜牧业发展的经验借鉴 |
7.1 国外金融扶持畜牧业发展的措施及做法 |
7.2 国内金融支持畜牧业的政策措施 |
7.3 经验借鉴 |
7.4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主要结论与对策建议 |
8.1 主要结论 |
8.2 对策建议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介 |
致谢 |
(6)农户中小规模生猪养殖发展问题调查研究 ——以湖南新邵苍场村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课题研究背景和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 本文的创新之处 |
1.4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4.1 国外研究现状 |
1.4.2 国内研究 |
1.4.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2 资料收集、数据整理与分析 |
2.1 调研地介绍 |
2.2 被调查农户的基本情况 |
2.3 调研地养猪业现状 |
2.3.1 规模分析 |
2.3.2 生产模式分析 |
3 影响苍场村养猪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
3.1 养猪的预期收益偏低与机会成本偏高 |
3.2 缺少前期启动资金 |
3.3 家庭劳动力数量少,人力资本不足 |
3.4 养殖技术落后,疾病防疫意识不足 |
3.5 缺乏创新创富意识和知识技能型人才 |
3.6 养殖成本增加,生猪价格波动幅度大 |
3.7 市场供需信息匮乏 |
3.8 生猪销售市场和销售渠道单一落后 |
3.9 废弃物排放引起的环境问题得不到有效处理 |
3.10 村干部和政府对养猪业的补贴支持力度不够 |
4 发展苍场村养猪产业的对策措施和建议 |
4.1 扩大融资渠道,加大对养猪业的投入力度 |
4.2 提高农户创业意识,充分利用本地优势创富 |
4.3 多渠道学习养猪技术,做好科学防疫措施 |
4.4 根据现有条件,合理规划饲养规模和生产模式 |
4.5 广开饲料来源,合理搭配饲料,降低饲养成本 |
4.6 多方了解市场供需信息,做出合理决策 |
4.7 理智对待生猪价格波动,化“危”为“机” |
4.8 拓宽销售渠道,建立长期稳定的经销合作关系 |
4.9 实行种养结合、发展产业循环经济,走两型化发展之路 |
4.10 建立村级合作组织,走互助合作之路 |
4.11 加大政府对农户中小规模养猪业的扶持政策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7)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法律制度完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Abstract 绪论 |
一、 本文研究的意义及目的 |
二、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研究现状述评 |
(一) 研究现状综述 |
(二) 现有研究的特点及不足 |
三、 本文的研究方法和逻辑架构 |
(一) 本文的研究方法 |
(二) 本文的逻辑架构 |
四、 关于本文的几点说明 第一章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形成与确立 |
一、 土地改革时期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
(一) 土地私有基础上的农民家庭经营的延续和转变 |
(二) 土地私有基础上的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的萌芽——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初步兴起 |
二、 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
(一) 农业合作化: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纵深发展 |
(二)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基础上的集体统一经营的确立——从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
(三) 农业生产合作社统一经营体制下农民家庭经营的式微 |
三、 人民公社时期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
(一) 人民公社体制的建立——“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兴起 |
(二) 人民公社体制的整顿与调整——从单一公社所有制到以生产队为基础的三级所有制 |
(三) 人民公社体制下农民家庭经营的进一步式微 |
四、 人民公社体制解体与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确立 |
(一) 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兴起与人民公社体制的解体 |
(二)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确立 第二章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确立后的制度变迁及现存法律问题 |
一、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确立后的制度变迁 |
(一)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内涵表述的演变 |
(二) 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变迁 |
(三) 农村统一经营制度的变迁 |
二、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现存法律问题 |
(一)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内涵表述所存在的问题 |
(二) 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法律制度所存在的问题 |
(三) 农村统一经营法律制度所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改革与完善的总体分析 |
一、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内涵的重新认知与界定 |
(一) 关于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内涵解读 |
(二) 关于农村统一经营的内涵拓展 |
(三)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涵界定 |
二、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改革与完善的基本准则 |
(一) 在尊重农民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协调农民权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 |
(二) 在坚持市场化导向改革的基础上协调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的关系 |
(三) 在重视法治的保障作用的基础上协调法治保障与政策导向的关系 |
三、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法律运行机制的总体完善思路 |
(一) 关于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思路 |
(二) 关于农村统一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思路 第四章 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 关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 农村土地承包期法律制度的完善 |
(二) 农村承包地调整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法律制度的完善 |
二、 关于拓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的法律制度的健全 |
(一)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许可及其适当限制 |
(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限制的适当放宽 |
三、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 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的基本立法 |
(二) 统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机构 |
(三) 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登记的法律效力 |
(四) 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程序 |
(五) 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制度 第五章 农村统一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 适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专门和基本法律 |
(二) 重新认识和清晰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
(三) 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法人)地位 |
二、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的健全 |
(一) 拓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形态法定化立法 |
(二) 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 |
三、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农业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 合理引导和规范龙头企业参与农业经营的形式和范围 |
(二) 建立健全龙头企业扶持政策的法制化实施机制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8)我国猪肉质量安全问题研究 ——基于供应链的系统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问题的提出和研究的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3 概念与研究范围 |
1.4 研究内容、应用的理论与方法及技术路线 |
1.5 资料和数据来源 |
1.6 本文的创新点 |
第二章 猪肉质量安全现状及问题 |
2.1 猪肉质量安全的总体状况 |
2.2 猪肉质量安全监管状况 |
2.2.1 监管部门和法律体系构成现状 |
2.2.2 认证、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现状 |
2.2.3 信息化建设和服务体系现状 |
2.3 猪肉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分析 |
2.3.1 猪肉质量安全影响因素 |
2.3.2 投入品的规范是猪肉质量安全的重要保证 |
2.3.3 养殖模式多样化是猪肉不同质的根本原因 |
2.3.4 环境污染是屠宰环节猪肉质量的关键问题 |
2.3.5 流通体系通畅是猪肉质量问题的最后保障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猪肉质量安全消费者需求分析 |
3.1 北京市消费者猪肉需求特征及其变化 |
3.1.1 北京市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变化情况 |
3.1.2 北京市消费者猪肉消费变化情况 |
3.2 数据来源与样本统计特征描述 |
3.2.1 调查问卷设计 |
3.2.2 问卷调查和数据获取方式 |
3.2.3 被调查者基本统计特征描述 |
3.3 影响消费者猪肉质量安全认知的因素 |
3.3.1 对猪肉认证标识的认知情况 |
3.3.2 对影响猪肉质量安全影响因素的认知情况 |
3.3.3 对不同温度代表的猪肉质量安全等级认知情况 |
3.3.4 消费者猪肉质量安全认知状况评价 |
3.4 消费者信息来源渠道及满意度的分析 |
3.4.1 消费者对猪肉质量安全的信息来源及需求 |
3.4.2 消费者在已有信息下对猪肉供应链环节的评价 |
3.4.3 消费者信息需求及满意度评价 |
3.5 影响消费者购买行为的因素 |
3.5.1 消费者购买品种选择统计特征描述 |
3.5.2 消费者购买场地选择统计特征描述 |
3.5.3 消费者购买猪肉时考虑的主要因素 |
3.5.4 消费者猪肉品种选择决定因素分析 |
3.6 影响消费者支付意愿的因素 |
3.6.1 消费者对四类猪肉的平均支付意愿 |
3.6.2 消费者特征与消费者支付意愿的关系 |
3.6.3 消费者安全猪肉支付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 |
3.7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松散型猪肉供应链质量安全分析 |
4.1 松散型供应链饲料和兽药使用分析 |
4.1.1 农户饲料使用不规范,“瘦肉精”问题突出 |
4.1.2 兽药和疫苗来源多元化,猪肉产品不同质 |
4.2 生猪散养户养殖状况分析 |
4.2.1 散养户与规模户养猪成本收益比较分析 |
4.2.2 养殖散户选择劣等仔猪养殖的原因分析 |
4.2.3 生猪养殖户不利于猪肉质量保证的行为分析 |
4.3 定点屠宰点经营模式的猪肉质量状况 |
4.3.1 生猪和猪肉市场波动导致定点屠宰点猪肉质量受到影响 |
4.3.2 生猪代宰模式主体不明导致猪肉质量安全控制出现漏洞 |
4.3.3 屠宰企业改善设备条件和平衡投资收益之间存在矛盾 |
4.4 猪肉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质量状况分析 |
4.4.1 猪肉批发市场质量安全问题分析 |
4.4.2 猪肉零售市场质量安全问题分析 |
4.5 松散型猪肉供应链猪肉质量安全控制对策 |
4.5.1 规范农村养畜业投入品市场,严查相关者责任 |
4.5.2 提高生产主体自律意识,实现农户养猪组织化 |
4.5.3 加大猪源质量把控,控制小规模定点屠宰点数量 |
4.5.4 理顺批发市场秩序,实施批发商实名登记制度 |
4.5.5 维护消费者利益,建立零售市场信息可查询制度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间型猪肉供应链质量安全分析 |
5.1 中间型猪肉供应链的代表形式 |
5.2 中间型猪肉供应链质量安全提供能力案例分析 |
5.2.1 中间型猪肉供应链核心企业基本状况 |
5.2.2 核心企业组织关系及供应链构成 |
5.2.3 两类猪肉供应链质量安全提供能力比较 |
5.2.4 中间型猪肉供应链特点分析 |
5.3 中间型猪肉供应链节点企业博弈分析 |
5.3.1 上游企业和下游企业双方博弈 |
5.3.2 供应商-生产商-销售商三方博弈 |
5.4 提升中间型猪肉供应链猪肉质量安全提供能力的对策 |
5.4.1 对猪肉供应体系各环节实施供应链管理 |
5.4.2 在合理安排监管成本的基础上增大政府监管的全面性 |
5.4.3 建立有效控制猪肉质量安全的全行业生产者信用体系 |
5.4.4 构建供应链节点企业之间逆向回溯问责机制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紧密型猪肉供应链质量安全分析 |
6.1 紧密型猪肉供应链构成及质量安全情况 |
6.1.1 投入品环节 |
6.1.2 养殖环节 |
6.1.3 屠宰加工 |
6.1.4 销售环节 |
6.1.5 集团集成化控制机制的建立 |
6.1.6 紧密型猪肉供应链特点 |
6.2 紧密型猪肉供应链质量安全水平的提供 |
6.2.1 紧密型供应链的产品和市场 |
6.2.2 大型产销集团猪肉产品高端定位选择 |
6.2.3 大型猪肉产销集团猪肉产品提供策略 |
6.3 紧密型猪肉供应链猪肉质量安全问题的影响因素 |
6.3.1 信息不对称导致“劣品驱逐良品”,企业蒙受损失 |
6.3.2 虚假宣传导致消费者信心丧失,品牌营销失败 |
6.3.3 公司利润最大化行为导致厂商道德风险,降低猪肉品质 |
6.3.4 企业发展困境制约产销集团的发展,抑制猪肉品质提高 |
6.4 大型猪肉生产加工企业建立“优质优价”市场机制的构想 |
6.4.1 建立质量安全信息化系统,保证产品质量水平 |
6.4.2 建立优质优价的信用体系,树立企业良好信誉 |
6.4.3 建立全方位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企业高效运作 |
6.4.4 建立引导定价的价格机制,争取市场的主动权 |
6.4.5 形成秩序合理的猪肉市场,完成猪肉市场转型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猪肉质量安全管控制度分析 |
7.1 我国猪肉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分析 |
7.1.1 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
7.1.2 猪肉质量安全监管问题的原因分析 |
7.2 猪肉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评价 |
7.2.1 市场准入制度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的机理 |
7.2.2 现行猪肉市场准入制度效果不明显 |
7.2.3 农产品市场准入规制引起社会福利的变化分析 |
7.3 对政府提升猪肉质量安全管控效率的设想 |
7.3.1 政府层面提供猪肉质量安全的有效信息 |
7.3.2 遵循“由松到紧”原则查办猪肉生产经营者 |
7.3.3 建立监管“政府代理人”职权的监督机制 |
7.4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主要结论 |
8.1 主要结论 |
8.2 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作者简历 |
(9)当前农户养猪的误区及其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 误区表现形式 |
2原因分析 |
3对策 |
四、当前农户养猪的误区及对策(论文参考文献)
- [1]韶关市生猪产业发展研究[D]. 许琦.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2019(07)
- [2]三台山德昂族乡脱贫攻坚中的博弈问题研究[D]. 贺勇. 云南大学, 2018(01)
- [3]农村养猪疾病预防误区及对策初探[J]. 孙丽霞. 畜牧兽医科学(电子版), 2017(11)
- [4]主体、结构与工作机制:基于治理视角的乡镇精准扶贫问题研究 ——以C镇为例[D]. 宋欢. 华中师范大学, 2017(05)
- [5]吉林省畜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研究[D]. 张丽娜. 吉林农业大学, 2015(04)
- [6]农户中小规模生猪养殖发展问题调查研究 ——以湖南新邵苍场村为例[D]. 周亮.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2012(11)
- [7]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法律制度完善研究[D]. 谭贵华. 西南政法大学, 2012(07)
- [8]我国猪肉质量安全问题研究 ——基于供应链的系统分析[D]. 修文彦. 中国农业科学院, 2010(10)
- [9]当前农户养猪的误区及其对策[J]. 季华,司建兵,张洪让. 养殖与饲料, 2009(05)
- [10]“猪贱伤农”欲重演 为猪业健康持续发展献计[J]. 本刊编辑部. 中国猪业, 20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