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披露的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钱雪薇[1](2021)在《上市公司频繁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质量影响 ——以ST航天通信为例》文中提出
孙志远[2](2021)在《大股东权力、利益侵占与内控风险 ——基于康得新财务造假的案例分析》文中提出经济进步促进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三千余家上市公司走上资本舞台,然而蓬勃发展之下财务造假事件频频发生,给资本市场各主体带来严重影响。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普遍存在集中度过高的情况,极有可能引发内部控制失效和利益侵占等问题,进而导致财务造假事件发生。康得新作为一家材料高科技企业,短短七年的发展就达近千亿市值,之后大股东操纵百亿巨额造假导致退市,教训深刻。康得投资集团作为康得新控股股东,为满足自身资金需求而利用大股东权力侵占康得新利益,在此过程并行导致内部控制失效,中小股东权益遭受损害,为维持康得新在资本市场的表现,康得新实控人钟玉及其管理层实施财务造假行为,在此过程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为之造假提供了机会,增加了发现难度,资本市场的不完备也削弱了对财务造假该有的威慑力,使广大投资者蒙受巨大损失,给资本市场造成恶劣影响。康得新造假金额大且影响深,是资本市场众多造假事件的典型缩影,本文对康得新造假案例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运用案例研究法、文献分析法及财务指标分析,结合大股东控制、利益侵占及财务造假相关研究成果和理论,研究大股东权力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的影响。首先介绍康得新造假案例背景,梳理出康得新财务造假的过程和后果;其次从财务和经营信息角度对其造假进行识别,用财务和大股东特征识别其不实表现;再次深入分析造假手段及成因,探究大股东控制导致财务造假的传导机制;最后结合康得新财务造假成因提出防范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建议对策。分析康得新造假链式传导机制发现,其控股股东一股独大及资金链紧张成为链源因子导致利益侵占及内部控制失效,然后催生财务造假,同时外部监管不足为其提供了造假机会,资本市场不完善也进一步削弱了对造假的威慑力。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股权结构较为集中现象,康得新造假案例为我们提供了相应的教训和经验,本文对防范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提出了以下建议:一是加强大股东权力制约,强化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降低大股东操纵风险,防范大股东利益侵占;二是加强审计等中介机构监督,增强其独立性;三是增强资本市场威慑,提高违法成本,提高投资者保护水平。通过这些对策以期减少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事件,规范上市公司财务行为,助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朱信昱[3](2021)在《企业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动因及经济后果研究 ——以*ST天马为例》文中提出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社会审计机构,是独立于上市公司和企业投资者的存在。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独立第三方对上市公司提供的财务报告出具恰当的审计意见,是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真实性的“鉴定官”。如果上市公司提供的财务信息存在造假、隐瞒等情况,影响报告使用者的判断,并且上市公司可能出于自身需求影响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那么事务所可能会出于审计风险的考虑而辞聘;而当事务所坚持自己的意见出具无法使上市公司满意的审计意见时,双方可能会发生意见分歧,而导致上市公司转而改聘其他会计师事务所。不管是事务所的辞聘还是上市公司的改聘都最终导致了审计机构的变更,通过调查统计我国上市公司事务所变更情况得出的数据可知,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数量居高不下。本文通过研究企业变更审计机构时非财务信息及财务信息的变化,分析上市公司更换事务所的原因和经济后果,更深入解析资本市场的运作,为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提供信息,以便他们做出更加有利的投资判断。理论部分,本文首先引出了主要运用的理论:“经济人”假设、信号传递以及审计意见购买三大理论,以这三个理论作为研究事务所变更的论证基调。其次,本文将涉及到的关于上市公司聘请以及变更审计机构、上市公司被*ST/ST以及摘帽的法律法规进行介绍。最后,将我国近几年事务所变更的情况进行系统地分析,并将本文所依据的上市公司变更审计机构的类型——自愿型和强制型做了介绍。案例部分,本文选择*ST天马股份作为案例研究对象,研究其一年时间中先后两次事务所变更的动因及经济后果。首先介绍了*ST天马股份事务所变更的背景和经济状况,其次将上市公司更换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审计意见、事务所级差等具体信息做出说明。最后,将两次事务所变更的动因做具体分析,包括:财务困境、审计风险、信息传递、审计意见后买、管理层变更等原因。本文研究事务所变更的特点是将*ST公司以及非*ST公司更换审计机构的情况结合起来分析。选择特殊案例——天马股份,该企业前后两次变更审计机构的身份不同,第一次变更时为非*ST企业,第二次变更时则为*ST企业。研究同一个企业在两次事务所变更中的身份上的不同,能够最大程度上控制相关变量对本文主要研究对象的影响,使得出的结论更具说服性。最后,文章从监管方、事务所以及投资方三个角度提出相关建议:监管部门应该修改、完善上市公司退市的相关制度,使上市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更加规范;审计机构自身应该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对事务所频繁变更的审计业务应持更加审慎的态度决定是否承接;投资者应提高对企业变更审计机构行为的关注,了解其内在动因。
张晓宁[4](2021)在《ST新亿改聘深圳堂堂事务所的动因及影响研究》文中提出会计师事务所一直以来都是独立于上市公司和政府之外作为第三方中介机构监督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增强财务信息可信度。上市公司根据规定有责任和义务对外披露真实的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需对财务报告提供公正、客观的审计并发表合理的审计意见。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无法令上市公司满意,或无法达到监管机构对其的某些要求,那么上市公司就有动机选择变更审计机构。以往证券法规定从事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需要具备证券期货资质,40家具有证券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占据了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的整个市场。新《证券法》取消了的证券期货资质要求,理论上说,如今国内任何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都有资格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这无疑会给证券服务市场带来巨大的变革和冲击,上市公司在聘任审计机构上有了更多的选择。新的制度背景下,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成为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的一个供给者,必将引发一些上市公司选择变更审计机构。那么研究这类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变更为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动因及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对于投资者更好地了解资本市场,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信息闭塞,进而做出正确的决策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聚焦于新《证券法》落地之后第一家选择与非原证券资格会计所合作的*ST新亿改聘深圳堂堂为研究对象,理论与案例相结合,利用案例分析法和比较研究法等试图分析此次改聘背后的真正动因以及带来的影响。本文首先概述了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以及变更事务所的情况,然后总结了新《证券法》落地之后拟改聘中小事务所的相关公司,同时梳理*ST新亿改聘深圳堂堂的一系列对外公告,以此对事件有一个清晰的梳理,之后分析*ST新亿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真实动因:例如经营陷入困难、内控存在缺陷以及从大型事务所购买审计意见较为困难;而对于事务所来说,其更想要进入审计市场获得证券审计业务的高额收入。通过进一步的分析可知此次改聘也为市场各方带来了影响。据此,本文对市场上的有关个各方提出相关建议。以期中国的证券审计市场可以健康发展。
陈亚旗[5](2021)在《经营风险会影响上市公司审计主体变更吗?》文中认为会计师事务所与审计师作为监督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正常披露的第三方,在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维护市场公平、提高经济运转效率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作为第三方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这个“买方市场”里不免会有听从客户安排的行为,上市公司出于各种原因可以选择新的审计主体完成审计业务,并且我国审计市场的激烈竞争现状也为上市公司变更审计主体提供了便利。然而无论是追求审计意见改良、获得满意的审计服务、审计费用的高低等原因引起的审计主体变更,其实都可以追溯到上市公司的自身经营状况出现了较大变化,这些变化的发生使得审计契约变得更加不稳定。上市公司为了寻求能满足自身期望的审计一方而可能变更审计主体,审计一方可能为了规避风险而终止审计约定,因此上市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才是审计主体变更的根本原因。再者过往许多研究未对审计主体变更的类型进行分类探究,然而不同类型的审计主体变更意味着不同程度的审计业务变化,对审计业务的连续性造成破坏,其经济后果亦有差异。本文以沪深两市A股非金融保险类上市公司2012-2019年的数据为样本,旨在研究引起不同类型审计主体变更的原因。主要以盈利波动率的标准差和上市公司公告中是否发生《证券法》罗列的重大事项来度量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变化,继而控制事务所声誉、审计意见、审计收费等因素,运用logistic回归进行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1)经营风险较大的上市公司偏向于频繁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新任事务所的等级显着降低,而且在此过程中也发生了审计师的变更,最大程度的破坏了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存在明显的机会主义倾向。(2)不同类型的经营风险亦会导致不同情况的审计变更,财务风险对未更换事务所时的审计师变更影响较大,而重大事项的发生所带来的经营风险对已发生事务所变更时的审计师变更较为明显。(3)不同情况的经营变化亦会导致不同类型的审计变更,重大事项中的重大亏损、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和高管变动,对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影响更为显着。研究结果提示广大信息使用者和监管部门要重点关注存在较大经营风险和发生了重大事项的上市公司,主动挖掘其发生审计主体变更的真实原因,以及变更前后可能对财务信息披露造成的影响,以便更高效的利用相关信息,提高决策效率。
孙颖[6](2021)在《我国上市公司年报审计质量与股价波动的实证研究》文中提出自中国证券交易市场成立以来,上市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的要求披露定期报告己成惯例。该规定的目的在于防止上市公司为了获得投资者以及潜在投资者的融资,在年报中弄虚作假,故意夸大营收能力,隐藏企业风险,欺骗投资者以及潜在投资者的情况出现。故而,审计报告对投资者以及潜在投资者来说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审计报告的审计质量影响了审计报告中的信息对于投资者以及潜在投资者的可信度,也极大地影响了投资者以及潜在投资者对于投资对象即上市公司的价值评估和预期。投资者以及潜在投资者的评估和预期将影响他们出售或买进投资对象即上市公司的股票这一行为,进而影响上市公司的股价并最终导致上市公司的股价波动。根据当前现存的理论研究,审计质量对股东波动有一定的影响,而年报作为定期报告中包含信息最广,最受关注的审计报告,它的质量对于股价的波动有着不容忽视的影响。然而,在当前的研究领域中,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目前针对审计质量的衡量尚且不存在统一的衡量标准也尚未达成统一的意见。本文首先阐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即当前财务舞弊丑闻屡见不鲜,严重影响到了资本市场正常运转,也影响到了投资者对未来的预期,并造成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不信任危机。进而引出本文的研究意义,即通过研究审计质量与股价波动之间的关系,丰富当前学界对审计质量影响的研究,且对当前公司的经营者如何稳定股价波动在实践方面有一定的启示。然后就现有文献对审计质量的定义和衡量指标进行归纳评述,进而探讨审计质量与股价波动之间的关系,分析审计质量对股价波动的影响。本文旨在根据现有文献思考审计质量的衡量指标,探究审计质量与股价波动之间的关系,进而提出审计质量与股价波动成负相关的假设,并通过收集数据、构建模型验证所提出的研究假设是否成立,最后根据当前资本市场情况和研究结论提出对策和建议。本文选取2010年至2019年上交所和深交所中,A股市场上市的公司作为本文的研究样本,采用了收集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的方法,建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深度剖析审计质量与股价波动之间存在的实证关系。本文的假设是审计质量与股价波动呈负相关,即审计质量越高,股价波动越稳定。通过对现有学术研究的归纳总结,由于审计质量不可观测,本文采用可操纵性应计利润越作为审计质量的代理变量,进行审计质量与股价波动之间关系的分析。通过研究发现,公司审计质量和股价波动的关系是负相关关系,即审计质量越高,公司股价波动越稳定;审计质量越低,公司股价波动越不稳定。由于在当前的学术研究中有如下共识,由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的审计质量是优于非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的。故而,本文以审计单位为依据,将研究样本分为“四大”的被审计单位和非“四大”的被审计单位两组,对其进行回归分析,研究在不同情况下,审计质量对股价波动的影响。进而发现,当审计单位属于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时,审计质量对股价波动有着显着的影响。而当审计单位是非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时,尽管审计质量与股价波动之间仍呈负相关关系,但是影响并不显着。根据实证结论,笔者从管理层、股东和监管者的角度提出了公司提高审计质量并进而稳定由审计质量导致的股价波动的建议。
蒋雅兰[7](2021)在《关键审计事项披露对客户选所行为的影响研究 ——基于审计质量的中介效应分析》文中指出
孙晓慧[8](2020)在《*ST宇顺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市场反应及经济后果分析》文中研究指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独立于上市公司和监管机构的第三方,应该在防范财务信息出现重大错报和舞弊方面,起到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扮演好“守门员”的角色。然而,现阶段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选择用铤而走险的方式来寻求自身利益,即违反证券市场规则进行财务舞弊。在此背景下,公司为了避免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或是为了改善审计意见,都会选择变更与之合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每年变更事务所的总量中ST公司的所占比重尤其高。这种自愿性的变更行为表面上看似合法合规,但极可能隐藏了深层次的舞弊行为和变更动因,导致出现不对等的市场反应,带来潜在的不利经济后果。所以这种自愿性的变所行为也就引起了各界人群的关注,也引发了人们对会计师事务所与上市公司之间关系的更深层面的思考。总之,鉴于目前上市公司频繁、主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现象居高不下,探究其换所行为的真实动因、挖掘产生怎样市场反应和经济后果显得尤为重要。这有助于我们总结其规律,减少信息不对称,帮助投资者减少不必要的投资风险,且对监管部门、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也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基于以上分析,本文选取了*ST宇顺为例进行具体的研究,*ST宇顺从2012年起总共进行了四次换所行为,具有一定的典型性。首先,本文阐述了研究上市公司换所的背景及意义,回顾了国内外有关上市公司变更事务所的动因及后果的相关文献,按照具体的影响因素加以梳理和分类,并提出了本文的研究方法和框架。其次,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和证券市场中事务所变更的实际情况,结合相关理论加以论述。然后,引入案例公司*ST宇顺,从推力、拉力、锁住因素理论的三个方面对其变更动因加以分析。之后第四、五章从其变更带来的市场反应和经济后果两个方面进行系统、全面地分析,结合自身背景深入剖析*ST宇顺频繁变更事务所的具体后果。最后,从*ST宇顺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案例中得出相应的结论,对投资者、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监管机构三个参与方提出了相关建议。
孙海月[9](2020)在《“客随师走”式事务所变更动因及经济后果研究 ——以S公司为例》文中认为多年来,我国上市公司变更事务所的频率一直居高不下,社会多方人士都对这一问题产生了兴趣并做出了相关工作。在变更事务所行为中有一种上市公司“跟随”注册会计师跳槽而改聘注册会计师新任职的事务所的特殊变更方式。由于“人情世故”在其中担任的角色以及此特殊的变更形式是不易被人察觉的,业界人士对该类变更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此事务所变更产生的动因和后果却不可被人忽视,对广大投资者充分获取上市公司的信息及监管部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都有重要的意义。在理论部分,本文首先总结国内外该领域学者的研究结论,对“客随师走”式事务所变更的概念进行详细阐述,本文将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视为独立的个体,和被审计单位构成三方关系,根据其中哪一方发生变更将事务所变更分为“换所又换师”、“换所不换师”和“换师不换所”三种形式,本文是基于资源控制权理论、人际关系理论和信号传递理论做出了研究。在案例研究部分,本文选取了S公司进行了案例分析研究,通过对S公司的基本情况和事务所变更过程的了解,剖析“客随师走”式事务所变更的真实动因及在审计意见、审计收费、盈余管理等方面产生的经济后果。本文得出结论:(1)“客随师走”式事务所变更的真实动因更倾向于审计意见购买和盈余管理;(2)“客随师走”式事务所变更因为“人情”的存在更便于被审计单位与注册会计师之间合谋;(3)事务所变更后的经济后果能更真实的反映其变更意图。最后,结合本案例研究在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完善事务所信息披露和加速事务所声誉体系建设方面提出了建议。
孟铂林[10](2020)在《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失灵问题及解决路径研究》文中认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是解决证券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监管手段之一。随着我国证券发行注册制改革的全面推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影响更为重大。然而,目前我国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着广泛的失灵,具体表现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信评级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失真;上市公司的披露信息存在自利性;以及,普通投资者难以吸收并运用披露信息。本文立足于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整个体系,运用调查问卷、成本-收益分析和比较分析等方法进行研究发现,导致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失灵的原因可以分为三大部分:在披露规定层面上,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的模糊性降低了违规披露的成本,相关规定的分散性则增加了合规披露的成本,且细化规定需要支付高昂的成本;在披露信息层面上,不断增加的披露信息不仅导致了监管上成本收益的失衡,而且导致了投资者吸收和运用披露信息上成本收益的失衡,此外海量的披露信息还扭曲了投资者的信息获取途径、增加了证券市场的“代理”成本和道德风险,并且引发了上市公司之间的“马太效应”;在监管监督层面上,上市公司、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监管机关,以及投资者形成了一个“伞形”利益关联体系,由于利益冲突和监管“俘获”等原因,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监管监督很有可能出现缺位问题。比较分析中美两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发展路径,规范分析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失灵问题的解决办法,在法律机制方面,应从事前、事中和事后法律机制三个方面入手:在事前法律机制方面,可以通过立法,适当增加司法机关、监管机关和监督主体的自由裁量权,与此同时通过信息披露标准化的方式,进一步压缩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可操作空间;在事中法律机制方面,应该着重保证保荐人和证券服务机构的独立性,实现保荐人与承销商的分离,在上市公司的法律顾问业务和资产评估业务中增设同行评审环节,在审计业务和资信评级业务中重构委托-代理关系;在事后法律机制方面,应该完善信息披露监管督查机制,完善相关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与此同时,立足于“法律+技术”的视角,为了解决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失灵问题,可以通过构建新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评级机制,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可以通过构建偏好型信息披露体系,缓解披露信息的“数量问题”;此外,还可以通过构建监管机关之间的数据共享机制,提高监管效率、促进监管合作、强化监管制约。
二、对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披露的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对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披露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2)大股东权力、利益侵占与内控风险 ——基于康得新财务造假的案例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大股东侵占研究 |
1.2.2 关于财务造假动因研究 |
1.2.3 关于财务造假识别预防研究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与不足 |
2 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大股东侵占相关概念 |
2.1.2 财务造假相关概念 |
2.2 理论基础 |
2.2.1 大股东控制相关理论 |
2.2.2 利益侵占相关理论 |
2.2.3 财务造假相关理论 |
3 康得新造假案例背景 |
3.1 康得新介绍 |
3.1.1 康得新基本情况 |
3.1.2 康得新股权结构 |
3.2 康得新财务造假过程 |
3.3 康得新财务造假后果 |
3.3.1 公司困境重重 |
3.3.2 投资者损失巨大 |
3.3.3 资本市场受冲击 |
4 康得新财务造假案例分析 |
4.1 康得新财务造假的识别 |
4.1.1 财务指标异常 |
4.1.2 大股东股权质押 |
4.2 康得新财务造假的手段 |
4.2.1 虚增利润 |
4.2.2 隐瞒大股东占用资金 |
4.2.3 隐瞒关联担保 |
4.2.4 隐瞒募集资金使用 |
4.3 康得新财务造假的成因 |
4.3.1 大股东侵占催生造假 |
4.3.2 内控失效加剧风险 |
4.3.3 监管不足提供机会 |
4.3.4 市场不完善削弱威慑 |
4.4 康得新财务造假因子链式传导机制 |
4.4.1 基于权力-侵占-内控的因子体系 |
4.4.2 基于权力-侵占-内控的链式传导 |
5 防范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的对策 |
5.1 加强大股东权力制约 |
5.1.1 建立股权制衡机制 |
5.1.2 增强董事会监事会独立性 |
5.1.3 加强内部控制建设 |
5.2 加强审计银行监管 |
5.2.1 增强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 |
5.2.2 规范银行资金业务 |
5.3 增强资本市场威慑 |
5.3.1 提高造假责任主体惩罚 |
5.3.2 完善退市及投资者保护制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企业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动因及经济后果研究 ——以*ST天马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企业更换事务所动因研究 |
二、企业更换事务所经济后果研究 |
三、文献述评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理论基础及制度背景 |
第一节 理论基础 |
一、经济人假设理论 |
二、信号传递理论 |
三、审计意见购买理论 |
第二节 制度背景分析 |
一、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制度规定 |
二、*ST相关制度规定 |
第三节 我国当前事务所变更情况 |
一、事务所变更报备情况 |
二、强制性变更 |
三、自愿性变更 |
第三章 *ST天马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动因分析 |
第一节 案例介绍 |
一、*ST天马简介 |
二、*ST天马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介绍 |
第二节 *ST天马变更事务所动因分析 |
一、第一次变更动因分析 |
二、第二次变更动因分析 |
第四章 *ST天马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经济后果分析 |
第一节 市场反应 |
一、积极市场反应 |
二、消极市场反应 |
第二节 审计意见与审计费用 |
一、审计意见变化 |
二、审计费用增加 |
第三节 财务报告质量 |
一、盈余管理程度 |
二、会计信息透明度 |
第五章 研究结论及建议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一、公司被*ST/ST后更容易向下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
二、上市公司通过向下换所实现审计意见购买 |
三、天马股份并未披露变更事务所的真实动因 |
第二节 研究建议 |
一、完善我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 |
二、加强对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行为的监管 |
三、事务所保持独立性并进行规模化发展 |
四、投资者对频繁更换事务所的上市公司应提高警惕 |
参考文献 |
附录 图表目录 |
致谢 |
(4)ST新亿改聘深圳堂堂事务所的动因及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事务所变更的动因 |
1.3.2 事务所变更的影响 |
1.3.3 文献评述 |
1.4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论文创新点 |
2 上市公司变更事务所理论基础与现状分析 |
2.1 理论基础 |
2.1.1 委托代理理论 |
2.1.2 经济人假设 |
2.1.3 制度变迁理论 |
2.2 事务所变更现状分析 |
2.2.1 近年上市公司聘任审计机构概况 |
2.2.2 上市公司近年变更审计机构概况 |
2.3 新《证券法》下拟改聘新会计所概况 |
3 *ST新亿聘任深圳堂堂事务所案例介绍及政策背景 |
3.1 案例介绍 |
3.1.1 *ST新亿简介 |
3.1.2 公司以往年度审计情况 |
3.1.3 公司改聘深圳堂堂事件梳理 |
3.1.4 深圳堂堂简介 |
3.2 *ST新亿改聘深圳堂堂事务所政策背景 |
3.2.1 新《证券法》对于中介机构聘任的规定 |
3.2.2 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制度变迁 |
4.*ST新亿改聘深圳堂堂案例分析 |
4.1 变更动因分析--上市公司角度 |
4.1.1 经营困境财务数据粉饰迹象明显 |
4.1.2 内部控制缺陷错报风险加剧 |
4.1.3 从大型事务所购买审计意见存在困难 |
4.2 变更动因分析--后任会计事务所角度 |
4.2.1 具有开拓证券服务审计的强烈动机 |
4.2.2 事务所开具高额审计费用 |
4.2.3 质量控制薄弱愿意出卖审计意见 |
4.3 *ST新亿变更为堂堂事务所审计的后果 |
4.3.1 *ST新亿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处罚 |
4.3.2 审计意见有所缓和 |
4.3.3 堂堂事务最终被立案调查 |
4.4 *ST新亿改聘堂堂带来的影响 |
4.4.1 对上市公司选聘审计师的影响 |
4.4.2 对事务所组织结构与合并发展的影响 |
4.4.3 对监管机构的依法监督管理提出挑战 |
5 结论与建议 |
5.1 结论 |
5.2 建议 |
5.2.1 监管机构动态监管,强化问询函机制 |
5.2.2 中小事务所审慎开展证券类业务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经营风险会影响上市公司审计主体变更吗?(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2.1 研究概要 |
1.2.2 技术路线图 |
1.3 研究意义 |
第2章 文献综述和相关理论 |
2.1 文献综述 |
2.1.1 关于审计意见分歧的研究 |
2.1.2 关于审计服务需求的研究 |
2.1.3 关于审计费用的研究 |
2.1.4 关于公司状况的研究 |
2.1.5 关于重要事项影响的研究 |
2.2 相关理论 |
2.2.1 委托代理理论 |
2.2.2 前景理论 |
第3章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3.1 审计变更的原因 |
3.1.1 经营风险 |
3.1.2 重大事项 |
3.2 研究假设 |
第4章 研究设计 |
4.1 变量定义和指标选取 |
4.1.1 被解释变量 |
4.1.2 解释变量 |
4.1.3 控制变量 |
4.2 模型选取 |
第5章 实证检验与研究结果 |
5.1 样本数据来源及初步分析 |
5.2 初步分析结果 |
5.3 进一步检验 |
5.3.1 事务所变更 |
5.3.2 审计师变更 |
5.4 稳健性检验 |
第6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建议 |
6.3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6)我国上市公司年报审计质量与股价波动的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内容 |
1.3 概念界定 |
1.3.1 审计质量 |
1.3.2 股价波动 |
1.4 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数据来源 |
1.4.3 技术路线图 |
1.5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1.5.1 可能的创新 |
1.5.2 可能存在的不足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1.1 委托代理理论 |
2.1.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1.3 信号传递理论 |
2.2 文献综述 |
2.2.1 审计质量的定义 |
2.2.2 审计质量的影响因素 |
2.2.3 审计质量的代理变量 |
2.2.4 股价波动 |
2.2.5 审计质量与股价波动 |
2.3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3.1 理论分析 |
3.1.1 审计报告 |
3.1.2 股价波动 |
3.1.3 审计质量与股价波动之间的影响机制 |
3.2 研究假设 |
第四章 研究设计与实证分析 |
4.1 研究设计 |
4.1.1 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
4.1.2 变量定义 |
4.1.3 模型构建 |
4.2 实证分析 |
4.2.1 描述性统计 |
4.2.2 相关性分析 |
4.2.3 回归分析 |
4.2.4 稳健性检验 |
第五章 研究结论及研究展望 |
5.1 研究结论 |
5.2 对策建议 |
5.2.1 加强对主营业务收入和固定资产的管理 |
5.2.2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
5.2.3 提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 |
5.2.4 发挥股东的监督作用 |
5.2.5 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和监管体制 |
5.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8)*ST宇顺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市场反应及经济后果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动机研究 |
1.2.2 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后果研究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方法与思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 |
1.4 研究内容与基本框架 |
1.4.1 研究内容 |
1.4.2 基本框架 |
1.5 本文创新点 |
2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理论基础 |
2.1 信息传递理论 |
2.2 审计契约论 |
2.3 PPM理论 |
3 ~*ST宇顺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概述 |
3.1 ~*ST宇顺简介 |
3.2 ~*ST宇顺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 |
3.3 ~*ST宇顺事务所变更的动因分析 |
3.3.1 推力因素—上市公司维度 |
3.3.2 拉力因素—事务所维度 |
3.3.3 锁住因素—环境维度 |
4 ~*ST宇顺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市场反应 |
4.1 股票价格变化 |
4.1.1 变更前后股价 |
4.1.2 股价走势分析 |
4.2 超额收益率 |
4.2.1 计算过程 |
4.2.2 结果分析 |
4.3 所受关注程度的变化 |
4.3.1 监管部门的关注力度 |
4.3.2 外部媒体的监督程度 |
5 ~*ST宇顺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经济后果分析 |
5.1 短期经济后果分析 |
5.1.1 对审计费用的影响 |
5.1.2 对审计意见的影响 |
5.1.3 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
5.2 长期经济后果分析 |
5.2.1 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低价竞争 |
5.2.2 影响公司和行业的长期发展 |
5.3 案例结论 |
5.3.1 变更的真实动因存疑 |
5.3.2 择时变更来传递市场信号 |
5.3.3 经济后果验证变更意图 |
6 建议 |
6.1 投资者应加大对换所公司的关注 |
6.1.1 换所的报备情况及披露情况 |
6.1.2 收入的确认是否合理 |
6.1.3 是否存在人员变动 |
6.2 会计师事务所应提高审计质量 |
6.2.1 培养高素质的服务队伍 |
6.2.2 加强事务所的事前控制 |
6.3 监管层应进一步规范ST公司换所行为 |
6.3.1 完善公司变更事务所的信息披露制度 |
6.3.2 加大对ST公司相关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 |
6.3.3 合理分配对事务所变更公司的监管投入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客随师走”式事务所变更动因及经济后果研究 ——以S公司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3 文献综述 |
1.3.1 事务所变更动因的研究 |
1.3.2 事务所变更后果的研究 |
1.3.3 文献综评 |
1.4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4.1 研究创新 |
1.4.2 研究不足 |
第2章 “客随师走”式事务所变更的理论基础 |
2.1 事务所变更的相关概念 |
2.1.1 事务所变更的形式 |
2.1.2 “客随师走”式事务所变更的定义 |
2.2 “客随师走”式事务所变更的相关理论 |
2.2.1 人际关系理论 |
2.2.2 资源控制理论 |
2.2.3 信号传递理论 |
第3章 S公司“客随师走”式事务所变更案例介绍 |
3.1 S公司简介 |
3.1.1 S公司基本情况 |
3.1.2 S公司股权结构 |
3.2 S公司“客随师走”式事务所变更过程介绍 |
3.2.1 S公司事务所变更年份及介绍 |
3.2.2 S公司事务所变更公告原因 |
第4章 S公司“客随师走”式事务所变更行为分析 |
4.1 S公司“客随师走”式事务所变更的动因 |
4.1.1 购买审计意见 |
4.1.2 应对财务困境 |
4.1.3 盈余管理 |
4.2 S公司“客随师走”式事务所变更的经济后果 |
4.2.1 审计费用变化 |
4.2.2 市场反应分析 |
4.2.3 盈余质量分析 |
4.2.4 财务稳健性变化 |
第5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5.1 “客随师走”式事务所变更行为的研究结论 |
5.1.1 变动形式隐藏“客—师”合谋 |
5.1.2 公司披露信息回避真实原因 |
5.1.3 经济后果验证变更意图 |
5.2 “客随师走”式事务所变更行为的治理建议 |
5.2.1 完善事务所变更的信息披露制度 |
5.2.2 加强对事务所变更的监督 |
5.2.3 优化事务所声誉维护机制 |
致谢 |
参考文献 |
(10)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失灵问题及解决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之处与不足 |
第一章 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失灵 |
第一节 我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存在自利性 |
一、上市公司文字叙述的模糊披露 |
二、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盈余管理 |
第二节 我国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报告的失真问题 |
一、律师事务所IPO尽职调查报告失真导致“业绩变脸” |
二、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失真导致“资本消失” |
三、资信评级机构信用评级报告失真导致“评级失灵” |
四、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报告失真导致“资产缩水” |
第三节 我国证券散户投资者难以吸收并运用披露信息 |
一、详尽披露导致的“过犹不及”问题 |
二、专业性导致的“知识壁垒”问题 |
三、散户投资者自身抗拒分析披露信息 |
第二章 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失灵的原因 |
第一节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模糊且分散 |
一、规定模糊导致了低廉的违法成本 |
二、规定分散导致了高昂的披露成本 |
三、披露立法的困境 |
第二节 信息的单向棘轮:“数量至上”的误区 |
一、披露信息“大爆炸”的单向棘轮 |
二、数量问题导致了监管成本与收益的失衡 |
三、数量问题导致了投资者成本收益的失衡 |
四、数量问题引发了潜在的其他影响 |
第三节 “伞形”利益关联体系下监督的缺位 |
一、保荐人与上市公司的利益关联 |
二、证券服务机构与上市公司的利益关联 |
三、监管机关所面对的利益诱惑 |
第三章 中美案例及制度的比较分析 |
第一节 我国信息披露典型案例及制度发展过程 |
一、典型案例显示信息披露造假技术不断提升 |
二、监管趋严以及新的问题 |
第二节 美国信息披露典型案例及制度发展过程 |
一、“蓝天案件”与“安然、世通事件” |
二、美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发展历程 |
第三节 中美信息披露制度比较分析 |
一、全面实施注册制对信息披露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
二、美国信息披露制度发展过程对我国的启示 |
三、技术进步对信息披露制度改革的影响 |
第四章 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路径 |
第一节 实现立法上的“刚柔并济” |
一、转移立法重心,实现“以柔克刚” |
二、制定标准模板,实现“以刚制柔” |
第二节 保证“看门人”的独立性 |
一、实现保荐人与承销商的分离 |
二、增加同行评审环节 |
三、重构委托-代理关系 |
第三节 完善监管督察机制和证券诉讼制度 |
一、完善信息披露监管督查机制 |
二、完善相关证券民事诉讼制度 |
第五章 “法律+技术”视角下的可行性建议 |
第一节 完善信息披露评级机制 |
一、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评机制简析 |
二、构建新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评级机制 |
第二节 构建偏好型信息披露体系 |
一、顺应信息披露的单向棘轮 |
二、以个性“化繁为简” |
三、双轨体系与双重标准 |
第三节 构建数据共享机制 |
一、构建数据共享机制的原因 |
二、构建数据共享机制的思路 |
三、构建数据共享机制的意义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沪深证券交易所2015年6月1 日—2018年12月31 日间上市公司统计表 |
附录2: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在个人投资者中实际效果的调查问卷 |
致谢 |
四、对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披露的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上市公司频繁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质量影响 ——以ST航天通信为例[D]. 钱雪薇. 哈尔滨商业大学, 2021
- [2]大股东权力、利益侵占与内控风险 ——基于康得新财务造假的案例分析[D]. 孙志远. 大连理工大学, 2021(02)
- [3]企业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动因及经济后果研究 ——以*ST天马为例[D]. 朱信昱. 云南财经大学, 2021(09)
- [4]ST新亿改聘深圳堂堂事务所的动因及影响研究[D]. 张晓宁.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1
- [5]经营风险会影响上市公司审计主体变更吗?[D]. 陈亚旗. 上海师范大学, 2021(07)
- [6]我国上市公司年报审计质量与股价波动的实证研究[D]. 孙颖. 北京外国语大学, 2021(11)
- [7]关键审计事项披露对客户选所行为的影响研究 ——基于审计质量的中介效应分析[D]. 蒋雅兰. 南京财经大学, 2021
- [8]*ST宇顺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市场反应及经济后果分析[D]. 孙晓慧. 贵州财经大学, 2020(12)
- [9]“客随师走”式事务所变更动因及经济后果研究 ——以S公司为例[D]. 孙海月. 南昌大学, 2020(01)
- [10]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失灵问题及解决路径研究[D]. 孟铂林.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标签:审计质量论文;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论文; 会计师事务所论文;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论文; 上市公司监管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