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完善我国金融税制的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高天翔[1](2020)在《中国自由贸易港离岸金融税制改革探究》文中认为本文主要针对中国自由贸易港离岸金融税制改革进行浅要探究。在对自由贸易港、离岸金融等核心概念进行界定基础上,简要阐述中国自由贸易港离岸金融税制改革的重要意义,认为中国自由贸易港离岸金融税制改革有利于我国对外开放的进一步发展,有利于自由贸易港的投融资汇兑便利,能缓解避税问题,维护税收秩序。最后,为促进中国自由贸易港离岸金融税制改革,认为我国自由贸易港需要宽松的配套税收政策,应选择合适的离岸金融税收管理模式,在自由贸易港离岸金融税制方面需要创新,加强自由贸易港的离岸金融税收监管。
王毅[2](2020)在《中国金融业税收制度的思考与展望》文中认为本文基于全价值链逻辑,结合我国金融"营改增"改革实践以及各国金融业税制经验,立足税收现实问题,梳理出我国金融税制设计可参考的一些思路和原则。在制度层面,需优化重复征税问题,坚守"税收中性""轻税严征",优化金融财产税设计,提升国际税收竞争力。在技术层面,改进和优化增值环节、交易环节、跨境征收环节、退出环节、财富环节、征管环节、立法环节等各个方面和环节。总体上,在坚持防风险、促转型、严监管的同时,宜加快税收及配套立法进程,大力推动我国金融业税制向直接税的方向转型,更好地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郑涵[3](2019)在《“营改增”后推进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问题研究》文中指出金融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产业,金融业的税收制度作为我国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了为国家贡献重要的财政收入以外,也潜移默化地给金融业带来了深远的影响。本文基于税收原则理论、税收中性理论、最优税制理论及税收职能理论等基础理论,通过历史与现状的纵向比较,本行业与其他行业及国际上相关国家的横向比较,揭示我国金融业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结合“营改增”顺利落地实施这一历史契机,提出税收制度完善与税收立法应相辅相成,二者相得益彰。同时本文就推进我国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和立法的指导思路和路径选择,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根据以上思路,本文论述内容如下:论文首先探寻我国金融业税收制度的历史沿革和发展进程,归纳各阶段的特点,金融业税收制度的沿革是与宏观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但我国金融业税收制度发展仍需要关注一些问题。站在今天的历史时点和空间位置,对我国金融税制现状特点进行归纳和评价,更深刻的阐述了我国金融业税制的现状、特点及存在的问题。重点分析了“营改增”税制改革给金融业带来的影响,包括其对普遍关注的金融业税负的影响;对金融业经营模式、经营成果、管理行为等方面的影响,从多个侧面评价了“营改增”在金融税制改革中的历史作用、对金融业带来的影响和意义。本文以具有较好代表性的国有五大商业银行数据为基础,通过实证分析,得到以下结论:对金融主体征收的税收,尤其是间接税,对金融主体的生产经营和发展带来了非中性影响,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金融主体的盈利能力和效率,进而影响了金融市场的效率和活力。同时,随着金融主体积极性的降低,会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国的宏观经济发展。实证分析后,本文论述了如何体现一个科学、现代的金融业税制体系的税收中性特征,如何选择实现税收中性的路径。通过比较国际上相关国家的整体税制设计思路和税种要素,分析其税制设计背后的原因,具体从直接税和间接税两方面比较税制结构、税种选择和税种要素等,分析国际上相关国家金融业税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结合我国金融业发展实践,研究国际上相关国家税制给我国金融业税制完善带来的启示和借鉴意义。在我国金融业双主体税种的情况下,完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是完善我国金融税制体系的有力抓手。“营改增”改革之后,作为金融业主体税种的增值税立法已经刻不容缓。本文论述了金融税收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立法路径的选择上,应尽可能的采用原则性立法的模式,同时在法律具体内容中对相关产品服务约定清楚。在“营改增”后相对稳定的时期,应该尽可能做到先立法后改革。金融业税收制度的立法要明确立法与授权的关系,促进现代税制结构的形成,要明确政策目的,坚持税制改革的初衷。结合国内外热点问题,我国应着眼建立能适应经济全球化、防范金融危机风险、提升国际竞争力的税收制度体系。税收制度完善与税收立法相辅相成。税制完善要通过深化税制改革,凝炼税制要素来完善,又通过税收立法来引领,从而推进税收立法。而我国税收立法应具有前瞻性,更好发挥税收立法对税收制度完善的引领作用。在使完善税收制度与税收立法二者相辅相成的总体思路下,本文从作为具体立法内容的税收制度,即从直接税、间接税结构和内容角度,对税制结构、税种要素的完善提出了创新性的建议。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在于:写作视角具有创新性,从适用金融业税收政策的主体角度,对“营改增”实施后推进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问题进行研究。以税收制度对金融主体在经济运行中的影响进行分析,论述金融业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营改增”改革及“营改增”后金融业税收制度对金融业的影响及推进制度完善和税收立法的相关建议。以金融业市场主体的视角,对税收制度对金融业影响进行了量化评估,包括统计性的数据分析、归纳金融业税收政策特点、“营改增”对金融机构主体税负变化及经营结果的影响、降低间接税税率对金融机构主体的影响等等,提出了创新性的建议。实证分析部分的模型建立、变量设定及结论分析具有创新性。论文结合面板数据是时间序列数据和截面数据混合的数据特点,选取税收变量和可以代表金融业经营指标的变量,建立模型,分析得到税收对金融主体盈利能力、经营效率、信贷规模等非中性影响的结论。为后文分析实现税收中性的途径奠定了基础。在比较我国与国际上相关国家税收制度时,本文并没有简单分析税收制度内容的不同,而是从税收制度设计的理念和整体思路出发,分析税收制度设计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现状和我国金融业特点,提出我国金融业税收制度需向国际上相关国家借鉴和完善方面的建议。本文提出了以下结论:关于通过实证分析得到金融业税收影响金融主体的盈利能力、经营效率和信贷规模,进而影响了金融业的活力和效率,不利于体现税收中性特征的结论。提出通过尽可能全面降低税收对金融业经营的影响,降低税负,尤其是间接税税负、缩小免税范围、保证抵扣链条完整、合理设定征税环节等方式以实现税收中性,提高社会整体福利;降低税收遵从成本也是体现税收中性的重要方面,税收中性不单单体现在税收金额上,也体现在不给纳税人带来超额负担,降低税收遵从成本,提高整体社会效率方面。通过与国际上相关国家的金融业税制结构、税种要素进行比较,分析其设计原因、理念及发展思路,提出需树立大局意识、全面考虑战略性、系统性的问题,需统筹考虑税制结构、各税种的配合与衔接,在提高直接税比重、降低间接税比重的同时优化各税种要素。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现状,我国暂时不宜开征银行税等功能性税种,但可以向国际上相关国家借鉴,合理设计间接税征税环节,试点消费地原则增值税,以更好的发挥税收中性特征,均衡税源。对于税种要素中降低税率及税率简并的方式,国际上相关国家的经济金融发展情况不同,我国在减并税率的过程中,应统筹考虑如何完善税收优惠制度。本文创新性的提出了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与税收立法的关系,二者相互推进,相辅相成。深化税制改革,凝练税制要素,完善金融业税制是推进金融业税收立法的基础;而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推进税收立法又引领税制改革。推进税收制度完善应兼顾好公平与效率的平衡、抑制金融风险与推进金融创新的平衡、建立中国特色与国际接轨的平衡、优化税制结构与构建地方税税制体系的平衡。我国宏观经济大形势和金融业发展热点问题不可避免的影响了金融业税制发展和演进,在金融全球化、数字化、利率市场化的大背景下,结合当今宏观经济和社会的热点问题,应更好发挥立法前瞻性对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的引领作用。结合金融业自身特点,本文论述了应在一种产品服务一种税收规则的方式明确税种要素的基础上,采用原则性的立法模式。同时在“营改增”实施后税种要素相对科学合理、税收环境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尽可能选用先立法后改革的路径。对于完善金融业间接税税收制度的具体建议,论文提出:1.应尽快完善传统信贷业务等核心业务间接税税收制度,短期内贷款利息支出进项税应允许下游企业进行部分抵扣,在财政收入允许的范围内,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中期,进一步允许贷款利息支出进项税全额抵扣;长期,应对金融业核心业务免税,并给融资企业配套的进项税扣除政策。2.随着我国增值税改革进一步深化的改革,应进一步降低、简并增值税税率。短期内,参考现代生产生活服务业的进项税配套扣除政策完善金融业相关抵扣配套政策;中期,考虑调整较高两档增值税税率,适当降低金融业核心业务税率;长期,随着我国增值税税率三档并两档的改革完成,对金融业核心业务免税。3.对金融业相关业务,理顺增值额,确定合理的计税基础。4.合理确定征税范围。5.将增值税改革融入到中央、地方税制建设的过程当中;中央地方的税收收入分配应保护地方政府的积极性,采用以事权定财权的原则,使地方政府具有积极性。我国可考虑由现在的按比例分成方式逐渐转变为特殊行业分配原则与消费地原则相结合的模式,对于部分特殊行业增值税收入归中央政府,用于风险防范、危机应对及补偿税式支出等,对于其他行业,结合可以调整的分成比例,试点实行消费地增值税,以更好的体现税收中性,公平各地区税负,使地方政府注重内涵式发展。6.尽快推进增值税电子发票建设,提高征管效率,降低遵从成本。7.用好税收优惠政策,有的放矢,通过完善资本市场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小微企业、农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等,使金融业更好的服务于实体经济等等。对于完善金融业直接税税收制度的具体建议,论文提出:1.合理设定金融业企业所得税税负。2.合理设定所得税税率结构。3.将金融业风险防范与企业所得税制度紧密结合。4.进一步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更好的发挥金融业支持实体经济作用等。总之,“营改增”实施后应积极推进金融业税收制度的完善,同时加快推进适应并促进金融业发展的金融业税制(如增值税制等)的立法进程。
张方华[4](2019)在《论上海自贸区离岸金融税收法律制度的构建》文中指出离岸金融是经济全球化、金融一体化的典型特征,我国的资本资源相对缺乏,借助离岸金融利用全球资本的流动性过剩以充分挖掘新的经济增长点对保持我国经济发展的连贯性具有重要作用。建立和繁荣本国离岸金融中心是一国金融实现与世界接轨取得世界金融领域主动权和话语权的重要途径。从现代金融发展历程来看,政策推动对发展离岸金融中心有重大的参考价值,税收福利效应是其关键因素。但国内囿于国家层面的离岸金融立法缺失和税收优惠制度不健全等因素严重制约离岸金融业务的发展。离岸金融的繁荣对法治建设有强烈需求,我国选取相应的区域建立健全相应的税收法律制度,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促进离岸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继而将这种成熟而先进的经验推向全国。上海自贸区作为金融创新的排头兵,十九大明确指出赋予其更大的金融改革自主权,并且作为“金融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在区内制定离岸金融政策在全国范围内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本文的第一部分主要综合概括国际离岸金融所体现的税制类型和设计的原则,为我国税收法律制度建立提供综合性的指导。第二部分结合我国具体情况,介绍国家层面和上海自贸区特殊层面的税收法律现状,从离岸金融税收法律体系和现行税收政策的内容等方面,提出法律框架上束缚离岸金融发展所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上海自贸区问题的成因。第三部分从全球视野出发,参考新加坡、日本等国际成熟离岸金融中心在税率、税种和立法体系建设上的成功经验,对我国税制模式的选择和税制设计的原则的启示。第四部分对构建上海自贸区税收法律制度提出具体化的建议,包括税收立法路径、税收规则的完善、和国际税收协调提出可行性的看法。
李骏[5](2017)在《营改增税制下的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金融业发展有赖于金融税制的不断完善。2016年开始的银行业营改增是我国金融税制的一个重大突破,在化解重复征税和税负偏重问题的同时,更打通了价值增值链条,这对于商业银行发展有着极为深远的影响。本文在对金融税制与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之间关系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具体剖析了营改增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及其内在机制,提出商业银行应以金融税制变革作为重要契机,大力推动经营管理升级、加快转型发展,本文还探讨了经营管理升级的具体思路。
曾杨欢,余鹏峰[6](2017)在《中国自贸区金融创新的税法规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金融创新与税法规制是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自贸区金融创新健康、持续地发展离不开税法的有效规制。但是,现行金融税法及由其形成的规制陈旧、滞后,且作用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深化而日渐式微,无法适应自贸区金融领域开放创新的战略要求。对此,税法规制的径向应当以维护金融市场的运行效率和金融创新的可能性,以及尽可能维护国家的财政收入取得并实现国家的宏观调控为目标。其中,贯彻税法基本原则、补缺金融税法规则、健全涉税金融信息共享机制、明确离岸金融税收政策是当下推进自贸区金融创新的迫切要求。
郭梦荫[7](2016)在《地区金融业税收政策影响区域金融竞争力的空间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金融业作为第三产业中的一大重要行业,其发展程度的提高代表着资金甚至整体经济运转速度的提高,为第二、三产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助力,从而使得整体区域发展的水平得到提高。所以,区域金融竞争力是区域发展的关键一环。税收政策通过税制的设计、税率、税种的改变作用于企业、社会、个人等经济环境下的各个主体。税制调节作为国家宏观调控中的重要手段之一,其影响力尤为可观,税收政策的轻微改变可能对一个行业、产业乃至整体经济的发展产生重要的导向作用。所以,金融业税收政策对于区域金融竞争力的影响研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本文结合税收政策理论,从税收政策对金融竞争力的影响路径入手,分析其影响的作用方式和内在机理,然后分别构建金融业税收政策指标和金融竞争力指标体系,使用因子分析法对金融竞争力指标进行综合得分评价,作为被解释变量,使用金融业税收政策指标作为解释变量,使用经济距离矩阵构建空间杜宾模型,实证分析金融业税收政策对金融竞争力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金融业税收政策对金融竞争力具有较强的影响;同时企业所得税税负的增长对区域金融竞争力具有抑制作用,企业所得税的税负具有负的外部性,其税收增加会导致金融资源的外流;金融监管支出对于区域金融竞争力具有促进作用,但金融监管支出主要是各地政府主导,程度变化差距较大,且空间溢出作用并不明显;营业税和证券交易印花税税收与区域金融竞争力增长在直接与空间溢出方面的正向关系增加了“卡尔多-希克斯改进”效应存在的可能性,其税种税制都有待继续完善和发展。本文的创新点主要是从空间角度探索了不同地域金融税制的溢出效应,从而影响区域金融竞争力。研究结果说明,我国的金融税制改进对于区域金融竞争力的促进方面仍有极大的发展空间,金融税制的改进应该不断结合时代与经济的发展状况持续推进。
陈芃[8](2016)在《基于我国自贸区金融创新的税收政策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2015年是我国全力发展自由贸易试验区的一年,为了贯彻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精神,不仅上海自贸区提升了整体的区域规划,天津、福建和广东三个自贸区也在筹备了一段时间后正式挂牌运营。纵观四个自贸区的规划方案,金融领域创新任务成为重中之重,也是四个自贸区共同向往的目标。我国一直致力于实现更高水平的金融创新,自贸区的成立为金融创新提供了发展良机。金融创新和税收政策之间存在密切联系,一方面,金融创新作为金融市场发展的新形式,不仅活跃了金融交易方式,在交易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税源。另一方面,税收是金融创新的重要动机,但缺乏正确的税收政策引导,金融创新便无法完全发挥优势。在自贸区内开展金融创新有积极的作用,它既是探索开放性经济新体制的必然要求,又有利于我国全面深化金融改革、扩大金融开放、探索新的经验。目前,自贸区的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配套的保障机制还不完善,尤其在税法规制上还存在明显的缺陷。金融创新税收政策的不健全以及金融创新业务的税收监管不当会阻碍自贸区快速发展,并带来金融及其他相关风险。本论文在简要介绍我国四大自贸区概况的基础上,逐一分析自贸区的特色金融创新业务,并分析我国自贸区在金融创新领域存在的税收问题,从税收监管和税收保障体系的角度做出具体分析。在借鉴英国、新加坡、韩国等发达国家金融创新税制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多角度提出我国自贸区完善金融创新税制的政策措施。论文立足于研究自贸区的金融创新业务,并从税收政策的新视角提出问题,设法利用自贸区的强大吸引力来强化金融创新这一产业型税收政策,旨在能够为自贸区献言献策。
魏旭[9](2013)在《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产业结构由三次产业所构成,第一产业主要以农业为代表,第二产业主要以工业为代表,第三产业以商业、服务业为代表。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发展,第二产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向第三产业转型。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潮流,我国第三产业尽管得以长足发展,在国民经济比重中不断攀升,还存在总量不足、比重偏低、结构性不协调等问题,现行商品劳务税制尚不适应第三产业发展总体要求,通过对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旨在促进第三产业快速发展。商品劳务税主要包括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关税和其他国内商品税,营业税和增值税在商品劳务税收中占居主导地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将对商品劳务税制基础发生重要变化。在其他国内商品税中虽然有的税种设置之间存在叠加和重复征税,对第三产业发展具有一定的影响,但不作为研究的对象。第三产业经济结构含义主要是相对于国内经济而言的,除国际贸易之外,国内商品劳务税只有两大税种,即增值税和消费税作为研究的重点对象。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行为,主要应揭示经济结构调整与第三产业经济发展之间的内在联系,以及相互作用机制。商品劳务税收与第三产业经济相互关系的形成与发展,对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具有重要影响。商品劳务税制运行通过影响和改变微观主体行为,促进商品劳务要素的区域间流动,以此带动第三产业的经济发展。通过对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价值取向选择,以实现优化产业结构与税收增长之间的协调发展。通过商品劳务税制要素流动,调整资源配置,扭转日益扩大产业之间发展不协调趋势,以使经济发展短期调节与长期增长的有机结合。商品劳务税收要以促进经济发展为工具,对产业结构聚集与扩散具有重要调节功效,其导向影响要素流动的经济现象,表现出极其强大的释放力与生命力。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要有利于促使第三产业经济集聚与扩散的形成与变化,发挥其内生机理的市场放大效应,诠释税制设计政策选择行为。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要对产业结构调整具有重要功能,运用税收杠杆推动第三产业经济发展,既要遵循税收规律和实践检验,又要吸纳各国政府对税制设计的普遍做法。商品劳务税制运行,对推进现代服务业经济发展,必将产生较好地集聚与外溢效应。国际税收竞争日益激烈,国家税制相互比较与借鉴,已成为各国加快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选择,导致税制设计互动与趋同。构建一个相对完整的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收理论框架,是要总结、吸收和消化税收前沿理论,分析最新研究成果,在此基础上,重构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模式。在微观基础构建上,将第三产业定位于一个有界集合之中,以商品劳务税制运行适应性为出发点,寻求促进第三产业经济发展的税收体系,税制设计的政策选择,要充分考量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对一般均衡性经济布局的影响,要体现对第三产业经济发展局域拉动效应的理论内涵。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对第三产业经济增长的拉动,要考量其市场实际放大效应,从而判别税制运行对税负负担的影响。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的外溢效应理论刻画,重点刻画税收政策外溢的距离衰减效应,以及对第三产业经济拉动效应和经济增长的影响。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选择策略的互动效应,是基于国际税收竞争而需要趋同化,其政策选择要对税收与经济的协调关系进行横向诊断,以此识别与检测税制设计的现实性与可行性。我国在经济总体上保持较快发展,由于受欧盟国家主权债务危机,以及美国主权信用评级下调等因素影响,导致经济运行带有一定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产业结构调整是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主攻方向,是一项长期性和根本性的系统工程,要把产业结构调整作为破解经济增速趋缓与物价上涨的主要经济政策,将短期调控与长期发展的相关政策有机结合,稳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我国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与稳健的货币政策,经济增长由政策激励与自主增长双向齐驱并进,按照宏观调控预期目标持续发展。宏观经济调控重点在于抑制经济增长的波动,促进经济发展重点在于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在于提高经济增长的效益和质量,所采取调控宏观经济重点措施在于对经济运行的反周期性。世界经济复苏需要发达国家对国内产业结构调整与世界经济秩序重构,我国也要在产业结构调整上大有突破,只有解决好不协调、不平衡和不持续的经济发展瓶颈,才能促使经济增长平稳较快发展,把产业结构调整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举措,从而形成经济运行的长效机制。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要有利于调结构和保增长,以实现短期宏观经济发展目标与中长期经济发展目标。加快新兴服务业发展,提高第三产业核心竞争力,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以及占领国际服务贸易竞争制高点的重要方面。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要符合产业现行发展阶段与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更加注重税收政策的针对性与有效性,更好地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第三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带动就业、降低资源消耗、拉动经济增长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把现代服务业作为重要发展战略,大力提高服务业占GDP比重和水平。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要有助于提高经济增长和市场竞争能力,使产业税负水平与产业经济增长保持正向关系,合理税负水平可促进产业经济发展,助推税收持续增长,增加就业容量。要建立支持第三产业发展的商品劳务税收政策体系,继续完善劳动密集型和区域性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在优化第三产业内部结构上,应当重点明确,层次清楚,从而推进现代服务业、高端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的快速发展。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收优惠政策设计,要注重扶持外向型服务业发展,对承接国际服务贸易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可吸收更多劳动力就业。基于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应构建与区域经济体制相配套的商品劳务税收优惠政策,以降低中西部区域税收负担,吸引资本和生产要素流入,其目的在于增加区域税收收入,改善区域需求结构,优化区域产业布局,推进区域三次产业经济协调发展。税收是公共产品价格,其主要含义是指纳税人消费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而支付的价格,具体而言,就是如消费私人产品需要付费,私人产品的消费是通过市场机制形成的,支付的是商品价格;公共产品的消费不是通过市场行为,而是通过纳税形式缴纳税收价格。所谓价格是市场活动的最基本表现手段,税收价格不是对经济活动的简单模拟,而是具体价值的矢量,税收既是根基于经济活动,也是应遵循市场等价交换的原则,受到经济发展状况的制约。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应当充分符合民意,在经济活动中,市场价格与税收价格具有同样道理,应为广大纳税人提供适应性税负选择空间。税收价格与市场价格又是不同的,它表现在作出的决定方式上有所区别,税收价格是通过税收立法而决定的,税收活动不仅是纳税人依法的纳税行为,也是政府依法的课税行为。通过增税政策抑制总需求,从而实现价格稳定,是凯恩斯反通胀税收政策的主张,税收是通过降低私人的可支配收入而影响总需求的,增加税收直接减少私人的可支配收入,就可降低消费支出,从而减轻通胀压力。税收对社会总需求的调节,是通过内在稳定器和相机抉择机理而进行的。内在稳定器是一种自动反应的税收调节机制,当经济增长较高时,国民收入将相应增长,税收增幅就应高于国民收入增幅,这样既可抑制社会总需求,又可防止通货膨胀。相机抉择是政府根据经济运行状况,相应地采取税收政策措施,以避免经济波动,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通过增加税收抑制通胀是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虽然调控社会总需求,但对资本和劳动投入产生负面不利影响。减税可增加供给,使供给增速高于需求的增速,以达到抑制通胀的比较理想效果。供给学派认为,税率的降低可增加私人的储蓄,储蓄的增加必然带动投资的增加,这就使单位投入能够产出更多的物品和劳务。减税可刺激投资,提升有效供给水平,并成为抑制通胀的重要途径,减税不是全面减税,而是与产业政策导向相一致,只有充分发挥减税刺激商品劳务供给的作用,才能有效抑制通胀。通过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引导纳税人的经济行为,激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以提高税制要素配置的整体运行效率。加强第三产业经济政策与商品劳务税收政策的协调配合,促进现代农业与服务业、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深化第三产业改革,构建充满活力和优势互补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格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已动摇地方税收根基,必须对分税制进行重构,为兼顾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利益关系,仍将增值税作为共享税,按照原有税收分配规模,相应调整增值税收入在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分享比例,适当扩大地方税收分配所占份额。伴随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扩围不断推进,要对适应性行业推行增值税,对不适应性行业要构建新的税种,最终将营业税被增值税和其他税种所代替。本文深入研究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的政策选择,是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为时代背景,通过优化税制设计,加速第三产业经济发展为本文研究的方向。
徐为人[10](2011)在《银行税理论与实践研究》文中指出2011年随着英国新银行税(The Bank Levy)的开征,银行税已经从公众诉求和政治家的蓝图变为现实,成为后危机时代国际金融税制改革的热点。作为金融税制体系中出现的一个全新税种,银行税的征收目的、征税对象、计税依据和税率设计都有着与过去税种截然不同的理论基础和设计思路。不同的政治经济环境使得中国与欧洲国家在是否开征银行税的问题上有着不同的答案,但顺应国际金融税制改革趋势,做好开征银行税的研究和准备工作势在必行。
二、关于完善我国金融税制的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完善我国金融税制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自由贸易港离岸金融税制改革探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核心概念界定 |
1.自由贸易港 |
2.离岸金融 |
二、中国自由贸易港离岸金融税制改革的重要意义 |
1.有利于我国对外开放的进一步发展 |
2.有利于自贸港的投融资汇兑便利 |
3.能缓解避税问题,维护税收秩序 |
三、促进中国自由贸易港离岸金融税制改革的具体建议 |
1.我国自贸港需要宽松的配套税收政策 |
2.应选择合适的离岸金融税收管理模式 |
3.在自贸港离岸金融税制方面需要创新 |
4.加强自由贸易港的离岸金融税收监管 |
四、结语 |
(2)中国金融业税收制度的思考与展望(论文提纲范文)
一、基于全价值链逻辑的税制设计思路 |
(一)营造良好的金融税收环境 |
(二)用好间接税助力宏观调控 |
(三)客观看待我国金融业税负 |
(四)体现金融业税收政策导向性 |
(五)提振国际金融竞争力 |
(六)引导长期资本循环 |
(七)税收与货币监管政策协同 |
二、制度层面:寻觅更适配的金融税制 |
(一)有增值必征税? |
(二)我国金融税制结构与宏观税负 |
(三)“税基等价”与重复征税 |
(四)税收中性与政策导向 |
1. 如何坚守“税收中性”。 |
2. 中性的税收如何体现政策导向? |
(五)重税轻征与轻税严征 |
(六)税制与长期财富循环 |
(七)国际比较与税制竞争 |
1. 强化跟踪研究。 |
2. 加强国际多边税收谈判与合作。 |
3. 提高税收政策透明度和确定性。 |
4. 消除跨境税制扭曲。 |
5.“减税”与“简税”并举。 |
三、技术层面:对金融领域税收问题的思考 |
(一)增值环节的思考 |
1. 落实好“税收中性”原则。 |
2. 优化计税方法。 |
3. 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 |
4. 保持较低的流转环节税负,降低实体融资成本。 |
(二)交易环节的改进 |
1. 提高对市场影响较大的交易性税收政策稳定性。 |
2. 优化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税收制度。 |
3. 完善健全资产管理产品交易税制。 |
4. 紧跟金融创新步伐,在避免税源流失的同时,积极防范风险。 |
5. 尽量避免交易环节的“内外有别”。 |
(三)跨境环节的提升 |
1. 完善健全金融增值税跨境协调机制。 |
2. 跟进跨境金融创新,避免税源流失和不合理避税。 |
3. 统筹考虑资本账户开放相关的税收问题。 |
4. 避免跨境领域的“税务歧视”。 |
5. 轻税引“资”,轻税引“智”,提升国际金融竞争力。 |
(四)退出环节的优化 |
1. 明确税收债权的法律定位。 |
2. 优化金融控股集团的税制安排,坚持“税收中性”。 |
3. 消除不同破产方式间“税负歧视”。 |
(五)财富环节的促进 |
1. 完善养老保险税制,引导个人储蓄向养老金转化。 |
2. 优化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税收问题,拓宽社会资金投资渠道。 |
3. 按照穿透原则,优化基金等SPV税制,吸引长期资本进入投资领域。 |
4. 研究合理的遗产税率,在避免恶意逃税的同时,引导家族财富回到生产领域。 |
5. 降低慈善事业抵扣门槛,鼓励企业和个人施以善举。 |
(六)征管环节的适配 |
1. 考虑引入“正面清单”,提高金融征管专业水平。 |
2. 减少征管中的裁量权,减少行政权干预。 |
3. 提升征管数字化水平,降低征管成本和遵从成本。 |
(七)立法环节的保障 |
1. 积极推进金融领域税收的立法进程。 |
2. 加强税法体系和框架的构建。 |
四、国际金融业税制的最新思潮和方向 |
(一)减税避税与国际金融业税源:竞争与责任 |
1.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应对逃税避税的两项计划。作为国际税收事务的主要标准制定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发布了两项大型计划。 |
2. 英美的税收安排信息预先披露制度(Disclosure in Advance)。 |
3. 国际间有效的金融税收合作。 |
4. 呼吁多边的合作机制。 |
(二)税收政策与宏观金融政策:边界与协同 |
(三)金融税制选择与金融周期:顺周期与逆周期 |
(四)税收对微观金融主体的行为影响:激励与套利 |
五、永恒的理论辩驳 |
(一)直接VS间接之争 |
(二)金融危机对金融价值说的洗礼 |
1. 税收的“自动稳定器”作用。 |
2. 危机之时往往是税收改革呼声高涨之际。 |
(三)“税基等价”与税负之争 |
(3)“营改增”后推进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第三节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第四节 研究思路和主要研究内容 |
第五节 写作难点和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六节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我国金融业税收制度历史沿革与发展现状 |
第一节 改革开放以来的金融业税收制度演变 |
第二节 从税制历史沿革看我国金融业税制发展应关注的几个问题 |
第三节 我国现行金融业税收情况概况 |
第三章 “营改增”的改革背景及对金融业的影响 |
第一节 “营改增”的理论依据和改革背景 |
第二节 “营改增”对金融业税负的影响 |
第三节 “营改增”对金融业经营管理的影响 |
第四节 “营改增”对金融业影响评价 |
第四章 我国税收制度对金融业影响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我国金融业税收制度效应实证分析 |
第二节 实证研究结论分析与政策启示 |
第五章 国际金融业税制比较研究及对我国的启示 |
第一节 国际金融业税制设定基本思路与框架 |
第二节 国际上相关国家金融业税制要素比较研究 |
第三节 国际上相关国家金融业间接税制研究 |
第四节 国际上相关国家金融业直接税制研究 |
第五节 国际税制比较对我国金融业税制的启示 |
第六章 我国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与立法的指导思路与路径选择 |
第一节 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与税收立法的指导思路 |
第二节 从国内外新形势视角看金融业税收制度的完善 |
第三节 金融业税制体系的法制现状评价 |
第四节 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与立法的实现路径选择 |
第七章 完善我国金融业间接税制的建议 |
第一节 完善我国金融业间接税制的整体思路 |
第二节 从税收职能看金融业间接税制完善 |
第三节 从税收原则看金融业间接税制完善 |
第四节 完善我国金融业间接税制的建议 |
第八章 完善我国金融业直接税制的建议 |
第一节 对我国金融业企业所得税制现状的评价 |
第二节 完善我国金融业直接税制的建议 |
附表:实证研究原始数据 |
附表1:我国国有五大商业银行2006-2018年财务数据一 |
附表2:我国国有五大商业银行2006-2018年财务数据二 |
附表3:我国国有五大商业银行2006-2018年财务数据三 |
附表4:2007年-2018年全国贷款余额与国内生产总值数据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论上海自贸区离岸金融税收法律制度的构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导论 |
(一) 研究背景以及意义 |
(二) 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三)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四) 研究创新点 |
二、离岸金融税收制度概述 |
(一) 离岸金融业务概述 |
(二) 离岸金融税制类型 |
(三) 离岸金融征税原则 |
三、上海自贸区离岸金融税收法律制度面临的问题及挑战 |
(一) 上海自贸区离岸金融税收法律制度现状 |
(二) 国内其他自贸区税收法律制度现状 |
(三) 上海自贸区税收法律面临的问题 |
(四) 上海自贸区税收法律问题成因分析 |
四、国际成熟离岸金融中心税收法律制度借鉴 |
(一) 发达国家(地区)离岸金融中心税制考察 |
(二) 国际组织税收立法与实践 |
(三) 经验总结 |
五、构建上海自贸区税收法律制度的建议 |
(一) 税收立法构建路径选择 |
(二) 税收法律规则完善 |
(三) 国际税收法律的协调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5)营改增税制下的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的提出 |
二、金融税制与商业银行经营管理 |
三、营改增及其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影响 |
(一) 银行税制的历史沿革 |
(二) 银行业征收营业税的弊端逐渐显露 |
(三) 营改增是银行税制的重大变革 |
(四) 营改增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
四、营改增背景下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升级的思路 |
(一) 做实营改增相关管理工作, 并合理开展税收筹划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升级的基础 |
(二) 全方位推进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升级 |
(三) 坚定推进商业银行战略转型 |
五、结论 |
(6)中国自贸区金融创新的税法规制(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概说 |
二、自贸区金融创新的税法规制的弱化 |
(一) 税法规制自贸区金融创新的理念模糊 |
(二) 税法规制自贸区金融创新的规则滞后 |
(三) 税法规制自贸区金融创新的征管缺陷 |
(四) 税法规制自贸区金融创新的政策留白 |
三、自贸区金融创新的税法规制弱化的诱因 |
(一) 金融税收立法层次较低 |
(二) 金融税法内容的碎片化 |
(三) 涉税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 |
(四) 自贸区税收政策的程序理性不足 |
四、推进自贸区金融创新的税法规制的进路 |
(一) 税法基本原则的贯彻 |
(二) 金融税法规则的补缺 |
(三) 涉税金融信息共享机制的健全 |
(四) 自贸区金融创新税收政策的明确 |
五、结语 |
(7)地区金融业税收政策影响区域金融竞争力的空间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的目的 |
1.2.2 研究的意义 |
1.3 研究的内容、方法和研究结构 |
1.3.1 研究的内容 |
1.3.2 研究的方法 |
1.3.3 研究的结构 |
1.4 本文的主要贡献 |
第2章 相关理论与文献综述 |
2.1 相关理论概述 |
2.1.1 金融业税收政策相关理论 |
2.1.2 金融竞争力相关理论 |
2.1.3 空间计量经济学相关理论 |
2.2 文献综述 |
2.2.1 关于金融业税收政策的国内外研究综述 |
2.2.2 关于区域金融竞争力的国内外研究综述 |
2.2.3 金融税制影响区域金融竞争力的国内外文献综述 |
2.2.4 文献评述 |
第3章 我国金融业税收政策现状分析 |
3.1 我国金融税制的历史沿革及现状 |
3.1.1 金融税制的界定 |
3.1.2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金融税制的历史沿革及现状 |
3.2 我国金融业税收政策现状 |
3.2.1 金融业涉及的营业税现状 |
3.2.2 金融业涉及的企业所得税现状 |
3.2.3 印花税现状 |
3.2.4 金融业涉及的其它税种现状 |
第4章 金融业税收政策影响金融竞争力的机理分析 |
4.1 金融业税收政策影响金融竞争力的路径分析 |
4.2 地区经济改革对金融竞争力的影响情况 |
4.3 横向空间的影响情况 |
第5章 金融业税收政策与区域金融竞争力指标体系的构建 |
5.1 金融业税收政策水平的定量评估 |
5.1.1 我国金融业税收政策水平指标构建 |
5.1.2 我国金融业税收政策水平的综合评价 |
5.2 区域金融竞争力指标体系的构建与评价 |
5.2.1 金融竞争力影响因素的分析 |
5.2.2 金融竞争力指标的选择 |
5.2.3 样本数据的选择 |
5.2.4 因子分析法构建区域金融竞争力的综合评价指标 |
5.2.5 区域金融竞争力的综合评价 |
第6章 金融业税收政策与区域金融竞争力的空间实证 |
6.1 实证研究设计 |
6.1.1 研究方法概述 |
6.1.2 模型设定、变量说明及假设 |
6.2 分析过程与结果 |
6.2.1 空间权重矩阵的选择与设定 |
6.2.2 空间相关性检验 |
6.2.3 估计结果分析 |
6.3 小结与建议 |
6.4 后续研究方向 |
第7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 |
附录B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8)基于我国自贸区金融创新的税收政策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论文选题的背景 |
1.1.2 论文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3 本文的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1.3.1 本文的研究内容 |
1.3.2 本文的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创新之处 |
1.5 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自贸区、金融创新与税收的理论基础 |
2.1 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概述 |
2.1.1 全球自贸区的概述 |
2.1.2 我国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背景 |
2.1.3 我国的四大自贸区 |
2.2 金融创新 |
2.2.1 金融创新的概念 |
2.2.2 金融创新的积极作用 |
2.2.3 金融创新带来的风险及对政府监管的考验 |
2.2.4 我国的金融创新 |
2.3 金融创新与税收的关系 |
2.3.1 金融创新与税收相互促进 |
2.3.2 金融创新与税收相互制衡 |
第3章 我国四大自贸区金融创新的比较及税收政策研究 |
3.1 我国四大自贸区金融创新的共同点及侧重点比较 |
3.2 我国自贸区金融创新税收政策解读 |
3.2.1 我国金融业税收政策的现状 |
3.2.2 对我国金融创新业务税收政策的基本评价 |
3.2.3 自贸区范围内的金融创新及税收政策 |
3.3 我国自贸区税收政策的制定原则 |
3.3.1 遵循国家基本税制,体现税收行政便利化 |
3.3.2 坚持税收法定原则 |
3.3.3 税收政策要公平、公正,符合税制改革方向 |
第4章 我国自贸区内金融创新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 |
4.1 我国自贸区中金融创新税收基本政策存在的问题 |
4.1.1 与金融创新相关的税收政策涉及不多 |
4.1.2 没有明确的税收优惠政策 |
4.1.3 金融业"营改增"任重道远,金融创新的税负过重 |
4.2 我国自贸区金融创新在税收监管上存在的问题 |
4.2.1 金融创新工具的不确定性给税收征管带来挑战 |
4.2.2 税收征管方式落后无法跟上金融创新的趋势 |
4.2.3 金融创新形式复杂多样,税收征管人员的技术不过关 |
4.2.4 税收监管与金融监管皆存在法律缺失,并且双方信息不互通 |
4.3 税收政策缺陷和税收监管缺失的风险 |
4.3.1 税款大量流失 |
4.3.2 引起税收争议 |
第5章 国外发达国家和自贸区金融税制的经验借鉴 |
5.1 OECD组织对金融创新工具所得税计税方法的经验借鉴 |
5.2 韩国自贸区金融税制的经验借鉴 |
5.3 新加坡自贸区金融税制的经验借鉴 |
5.4 英国金融中心税制的经验借鉴 |
5.5 小结 |
第6章 对我国自贸区金融创新税收政策改革的对策建议 |
6.1 对我国自贸区改革金融创新税收基本政策的对策建议 |
6.1.1 尽快制定金融创新的相关税收制度,完善金融税法 |
6.1.2 减轻金融创新税收负担 |
6.1.3 制定有效的税收优惠政策 |
6.2 对我国自贸区改革金融创新税收监管的对策建议 |
6.2.1 全方位加强金融创新税收征管水平 |
6.2.2 "双管"齐下,严控金融创新的税收流失 |
6.2.3 加大处罚力度,严处偷税行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9)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目录 图表目录 1 导论 |
1.1 选题的理论意义与实用价值 |
1.1.1 理论意义 |
1.1.2 实用价值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相关文献述评 |
1.2.2 国内相关文献述评 |
1.2.3 国内外文献研究评价 |
1.3 研究的基本思路与创新之处 |
1.3.1 基本思路 |
1.3.2 本文的创新 |
1.4 研究方法 |
1.5 研究结构 |
1.5.1 导论 |
1.5.2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的理论分析 |
1.5.3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的发展演变 |
1.5.4 第三产业增值税制设计及实证描述与评析 |
1.5.5 第三产业消费税收实证描述与评析 |
1.5.6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的作用法理 |
1.5.7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负设计的政策选择 |
1.5.8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收相关政策的主张与设计 2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的理论分析 |
2.1 商品劳务税制与产业结构调整 |
2.1.1 商品劳务税收政策应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
2.1.2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的经济效应 |
2.1.3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的调控机理 |
2.2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的客观依据及政策选择 |
2.2.1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的客观基础 |
2.2.2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的客观依据 |
2.2.3 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税收政策选择 |
2.3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收政策导向分析 |
2.3.1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收政策的功能特征 |
2.3.2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收政策的效应特征 |
2.3.3 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税收机制 3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的发展演变 |
3.1 商品劳务税制发展的主要历程 |
3.1.1 复苏时期的税制改革 |
3.1.2 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的税制改革 |
3.1.3 构建公共财政框架时期的税制改革 |
3.2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的演进机理 |
3.2.1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的形成机理 |
3.2.2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收与劳动力供给理论 |
3.2.3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变迁与经济调控目标 |
3.3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变迁的动因及效应 |
3.3.1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的理论界定 |
3.3.2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运行现状、问题及变迁的动因 |
3.3.3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变迁的内在动力 |
3.4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变迁的价值取向 |
3.4.1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变迁的价值内涵 |
3.4.2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变迁的动力诠释 |
3.4.3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变迁的利益驱动 4 第三产业增值税制设计及实证描述与评析 |
4.1 第三产业增值税制设计的政策选择 |
4.1.1 第三产业增值税制设计的理论逻辑 |
4.1.2 第三产业增值税制设计的要素选择 |
4.1.3 第三产业增值税制设计的路径选择 |
4.2 第三产业增值税制设计的理论依据 |
4.2.1 第三产业增值税制设计的内涵及特征 |
4.2.2 第三产业增值税制设计的产业融合模式 |
4.2.3 第三产业增值税基设计要符合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 |
4.3 第三产业增值税制运行的实证描述与评析 |
4.3.1 第三产业增值税制运行的实证描述 |
4.3.2 第三产业增值税制运行的实证评析 |
4.3.3 第三产业增值税制运行对企业税负及税收的影响 |
4.3.4 第三产业增值税制运行的课税效应 |
4.4 第三产业增值税制设计的税率选择 |
4.4.1 第三产业增值税率设计的政策导向 |
4.4.2 第三产业增值税制设计的税率借鉴与比较 |
4.4.3 第三产业增值税制单一税率的设计 5 第三产业消费税收实证描述与评析 |
5.1 消费主导战略转型与消费税收的现实性 |
5.1.1 消费主导战略转型 |
5.1.2 强化与改善消费税调控机制 |
5.1.3 消费税收的现实性 |
5.2 第三产业消费税制运行实证描述 |
5.2.1 消费税基及税率的政策演变 |
5.2.2 消费税制运行的效应性 |
5.2.3 消费税制运行的路径描述 |
5.3 第三产业消费税收政策评析 |
5.3.1 消费税制设计的一般趋势 |
5.3.2 消费税收政策剖析 |
5.3.3 消费税制改革与完善 6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的作用法理 |
6.1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的法理内涵 |
6.1.1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的逻辑前提 |
6.1.2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的经济法理 |
6.1.3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的法理属性 |
6.2 从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的角度论税制动态法理 |
6.2.1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的实质法理 |
6.2.2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的法理态势 |
6.2.3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的社会效应 7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负设计的政策选择 |
7.1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负设计的影响因素 |
7.1.1 经济发展对税负结构设计的影响 |
7.1.2 税负结构设计对经济结构的影响 |
7.1.3 财政状况对税负结构设计的影响 |
7.2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负设计的政策取向 |
7.2.1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负政策的理论界定 |
7.2.2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负设计的逻辑思维 |
7.2.3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负设计的价值导向 |
7.3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负设计的适宜性选择 |
7.3.1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负政策的现实选择 |
7.3.2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负政策的相机抉择 |
7.3.3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负运行的协调效应 8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收相关政策的主张与设计 |
8.1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收政策的目标及策略选择 |
8.1.1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的目标选择 |
8.1.2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的策略选择 |
8.2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收政策效能及分税制政策重构 |
8.2.1 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应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发展 |
8.2.2 区域化产业财税政策的张力作用 |
8.2.3 第三产业增值税扩围应对分税制进行重构 |
8.3 第三产业增值税制设计应以可行性为选择目标 |
8.3.1 第三产业与增值税可相容的行业及领域实行增值税制 |
8.3.2 第三产业与增值税不相容的特殊行业再构税制 在学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参考文献 后记 |
(10)银行税理论与实践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后危机时代银行税出台的大背景 |
(一)三重压力推动银行税制改革 |
(二)后危机时代金融税改方案 |
(三)大趋势:从短期救市到长期治理 |
二、银行税制设计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
(一)银行税纳税人范围的外延确定 |
(二)银行税征税对象与计税依据选择 |
(三)银行税税率设计:一个全新的思路 |
(四)银行税实施路径:循序渐进 |
三、关于我国是否开征新银行税的思考 |
(一)G20主要国家金融行业税收贡献状况 |
(二)我国金融业税制改革的空间 |
(三)关于我国是否开征新银行税的四点思考 |
四、关于完善我国金融税制的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自由贸易港离岸金融税制改革探究[J]. 高天翔. 全国流通经济, 2020(24)
- [2]中国金融业税收制度的思考与展望[J]. 王毅. 新金融评论, 2020(02)
- [3]“营改增”后推进金融业税收制度完善问题研究[D]. 郑涵. 中央财经大学, 2019(01)
- [4]论上海自贸区离岸金融税收法律制度的构建[D]. 张方华. 华中科技大学, 2019(03)
- [5]营改增税制下的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研究[J]. 李骏. 新金融, 2017(10)
- [6]中国自贸区金融创新的税法规制[J]. 曾杨欢,余鹏峰. 时代法学, 2017(06)
- [7]地区金融业税收政策影响区域金融竞争力的空间研究[D]. 郭梦荫. 上海师范大学, 2016(02)
- [8]基于我国自贸区金融创新的税收政策问题研究[D]. 陈芃. 天津财经大学, 2016(10)
- [9]第三产业商品劳务税制设计研究[D]. 魏旭. 东北财经大学, 2013(07)
- [10]银行税理论与实践研究[J]. 徐为人. 税务研究, 20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