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西境内可开发利用水力资源分析(论文文献综述)
杨蕙嘉[1](2021)在《输电网项目视角下可再生能源消纳时空特征及驱动模型》文中研究表明随着能源发展变革的不断推进,以风能、太阳能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正逐步替代传统化石能源,成为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选择。中国可再生能源资源禀赋丰富,电力作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主要方式,开发利用前景广阔,中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及市场发展水平处于世界前列。但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快速发展的同时,存在重开发轻消纳、省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限制了可再生能源的跨越式发展。电网输电项目,尤其是特高压项目,在促进可再生能源大规模优化配置中有重要作用,是实现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比例、高质量、市场化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支撑。“十四五”时期是推动我国能源清洁低碳绿色转型的关键窗口期。2020年中国提出了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面对新形势要求,加快能源变革,以可再生能源为主导转变能源生产方式,以电为中心转变能源消费方式,以大电网互联转变能源配置方式,将有力推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切实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战略。面对新形势下的问题与目标,探索实现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发展特征及区域协同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电网输电项目建设时序模型为基础,以2015-2019年中国31个省域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为研究对象,开展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格局-机理-模拟”的研究,定量刻画研究我国可再生能源消纳的时空格局特征与演化趋势,探讨省域的空间作用与驱动机制,并进行省域演化模拟。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及成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构建了中国跨省跨区输电项目空间权重矩阵模型。研究系统梳理中国区域电网与特高压项目的建设发展历程及电力输送特点,基于2015-2019年跨省跨区输电网项目建设投运时序数据,建立输电项目空间权重矩阵,研究其连通性时空演化特征,为后续省域电力经济分析提供基础工具。(2)分析了中国省域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格局及时空演化特征。运用空间计量经济分析工具,识别分析中国3 1个省域可再生能源资源禀赋、装机出力、电力消纳的时空分布与匹配特征;研究表明,开发利用格局均分布向东南方向偏移,开发指标呈扩散均衡特征,利用消纳指标呈集聚趋势。基于输电项目空间权重矩阵,研究省域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的空间异质性与依赖性的时序发展特征;空间总体消纳格局由单核极化集聚向多极扩散演化,集聚地区由北部地区向西北地区和东北地区局部省份扩散。针对省域可再生能源消纳在输电项目联通关系下的四类特征,探讨各类型省域动态演化规律及转移路径;不同消纳类型的省域间存在6种转化关系,8条转化路径,各类型转化概率有显着差异,区域增长极的极化与溢出效应依赖电网项目关系在类型转化中发挥关键作用。(3)建立了基于输电项目联通的省域可再生能源消纳影响因素驱动分析模型。通过文献查阅和资料收集,本文从消纳环境因素、基础设施因素、能源结构因素和市场政策因素4个维度,识别分析用电增长率、新能源市场化交易等8个影响因素及其时空特征。基于输电项目空间权重矩阵,以2015-2019年31个省域的空间面板数据,从全国总样本、地区样本、阶段样本三个角度构建影响因素驱动机制分析模型,定量测度各影响因素对省域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的直接效应与间接效应,分析省域内、外生动力作用机制及时空演化特征。结果表明,在输电项目联通关系下,省域经济水平、用电增长潜力、市场化交易因素在省域间具有良好的空间溢出效应,能够逐步发挥溢出驱动作用拉动消纳水平。(4)开展了省域可再生能源消纳动态演化模拟研究。基于电网输电项目联通关系下的省域可再生能源消纳格局特征、空间作用规律、省域消纳特征及其转移概率,设定自然发展与碳达峰政策两类发展情景,运用CLUE-S模型研究不同政策情景下到2025年、2030年省域可再生能源消纳特征的演化特征。两情景下各省域可再生能源消纳类型转移均表现为高值类型演化为主向低值类型演化为主,但在碳达峰情景设定下省域类型转化更为活跃,且低值类型演化起步较早。综合来看,沿“内蒙-华北”“西北-华中”方向继续向华中、华东地区延伸优化电网输电项目的规划布局,畅通并优化现有高消纳地区的拉动作用,培育并激活潜在增长极发展将促进省域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提升。所建立的模型为合理规划省域可再生能源消纳政策提供可靠理论方法和决策工具。本文基于省域电网输电项目关系建模,以系统性、时序性的空间经济思维围绕省域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开展“格局-机制-模拟”研究,是对能源电力领域理论体系与实践应用领域的创新与补充。研究成果从电网项目和省域规划视角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提供政策建议和研究工具,为制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战略政策与电网输电项目规划布局提供理论与实证参考。
柳林云,何小聪,李肖男[2](2018)在《老挝水力资源现状及水电规划》文中认为分析老挝水力资源在发电资源中地位、分布特点及开发情况,简述电源与用电结构现状并分析存在问题,结合国家经济发展目标和电力发展中长期规划,在规划水平年需电预测及电力平衡基础上,提出水电规划及布局。
胡中升[3](2014)在《国民政府黄河水利委员会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对于以农立国的古代中国而言,治水活动十分重要。而作为中国重要水道的黄河,则夙以难治闻名于世,治黄遂成为中国历代治水的重要任务。近代以来,西方水利科技的传入,为黄河治理带来新的契机,使治黄思想、方略与手段开始由传统向现代转变。在这一过程中,国民政府黄河水利委员会(简称黄委会)扮演了主要角色,其作为与作用值得检讨。鉴于黄河灾害频发,为有效开展治黄工作,南京国民政府于1933年成立了黄委会,结束了清末以来黄河下游河防的分省治理体制。随着时局的发展及治黄任务的改变,黄委会大致经历了“初创”与“扩张与调整”两个阶段。作为一个近代水利机构,黄委会组织结构科层化的特点较为明显,委员会下依次设处、科等层级,各级部门职责清晰,分工明确。而委员会决策制和委员长执行制的相互结合,则既能收集思广益之效,又能杜决而不行之弊,有利于工作绩效提升。委员长在黄委会中据有重要地位,不论是对该会的日常管理,还是对治黄事业的发展规划,都有重要权责。历任委员长均为治黄事业做出了不同程度的贡献。此外,黄委会还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工作流程以及人事与财务管理制度,为该会的日常运行与业务开展提供了条件。黄委会在权限、人事与财务方面均受中央节制,又与地方政府关系密切,其委员构成及会址确定都曾受到地方的影响,双方的行政博弈迹象明显。黄委会与黄河水灾救济委员会(简称黄灾会)、华北水利委员会及导淮委员会亦有密切联系。虽然黄灾会曾与黄委会发生工作冲突,但“华北水利”及“导淮”两委员会则与黄委会合作顺利,成效显着。黄委会不再仅凭经验治黄,而是以科学技术为手段;不再局限于整治黄河下游,而是着眼于整个黄河流域,坚持上中下游并重、干支流兼顾的方针。该会不仅在黄河堵口、修防等治标方面取得重要成就,而且不断探索黄河治本之策,诸如建立测量队、水文站、水位站,开展河道地形及水文测量,开展科学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拟订各种专门及综合治本计划。该会还促成在德国举行治导黄河试验,并在中游开展水土保持工作,以期多管齐下,实现黄河的长治久安。在治理河患的同时,黄委会还致力于开发黄河水利事业。该会不仅关注与支持黄河下游的虹吸放淤工程,而且积极发展西北灌溉事业。为适应抗战及开发西北的需要,黄委会对黄河上游及其主要支流进行测勘,并对局部河道实施重点整治,以改善其通航条件。该会还勘查了黄河及其支流的水力资源,并拟订了一些发展黄河水利的计划,虽然未能付诸实施,却为此后的相关工作奠定了基础。黄委会对黄河标本兼治的各项探索,开辟了近代治黄的新趋向,将中国治黄事业推进到一个新阶段。黄委会虽然不同于普通衙署,但毕竟也是国民政府的行政性机构之一,后者的相关决策与政令无疑都会影响黄委会的工作。经费不足制约着治黄事业的开展,政府不当人事任免也给黄委会工作带来不利影响。抗战时期,黄委会被纳入战时体制,成为配合政府对敌斗争的工具;战后,在花园口堵口活动中,黄委会成为国民党方面与中国共产党进行工程博弈的主要角色之一。随着国民党在大陆统治的式微及终结,黄委会的历史使命也很快结束。
谭民[4](2013)在《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文首先从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概念和内涵入手,探讨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意义、现状、范围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继而在确认保障能源安全是中国和东盟当前的一项共同战略目标的基础上,分析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现有的法律机制;然后分别从能源贸易合作与能源投资合作的角度,阐述中国-东盟能源贸易合作以及能源投资合作的法律制度与存在的法律问题;最后通过分析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提出完善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法律制度的建议。除引言外,全文分为五章(主体部分)及结论共六个部分,基本内容概述如下:第一章“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概述”。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是指中国和东盟及其成员国为了保障各自的能源安全而在能源贸易与能源投资领域进行的国际合作,其主体是中国和东盟及其成员国。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意义重大,不仅可实现资源的优势互补,保障彼此的能源供应安全,也可降低运输成本,保障彼此的能源运输安全,还有利于双方资本与市场的互换。当前,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已从现实和制度两个层面展开:在现实层面,双方优势互补,相互依赖;在制度层面,双方的对话与合作机制已初步建立。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内容主要是三个方面:能源产品贸易、能源服务贸易和能源投资,但存在专门性的法律合作机制缺失、能源货物贸易的产品出口限制、能源服务贸易和能源投资的壁垒障碍等法律问题。第二章“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法律机制”。虽然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当前基本未形成专门性的法律机制,但是中国与全体东盟成员国都是联合国、WTO、CAFTA等国际组织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的成员,中国与部分东盟成员国还是MIGA、ICSID、泛亚铁路(新加坡-昆明)、“GMS经济合作”等国际组织和(次)区域性组织(合作)的缔约国或参与国。中国还与所有的东盟成员国签订了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与除马来西亚和文莱之外的东盟成员国订有双边贸易协定。此外,中国与缅甸签订了《中缅油气管道协议》。上述双边协定和国际组织、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框架下的多边协议,部分内容涉及能源贸易和能源投资问题,可对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起到规范和指引作用。总体上,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法律机制可分为普遍性多边合作、区域性多边合作、次区域合作、双边合作4个层次。第三章“中国-东盟能源贸易合作的法律制度与存在的问题”。中国和东盟及其成员国并未就能源贸易合作制定专门的规则,相关的内容主要体现在WTO协议、CAFTA框架协议、CAFTA货物贸易协议、CAFTA服务贸易协议和CAFTA争端解决协议之中。中国-东盟能源贸易合作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由遵守WTO纪律、非歧视、贸易自由化等构成。中国-东盟能源贸易合作也存在不少法律问题。能源货物贸易方面的法律问题主要有:能源产品的非关税进口限制措施约束不够完善、能源产品的出口关税不受约束、例外条款为实施非关税出口限制措施提供便利、国有能源企业对国际能源贸易的负面影响等。能源服务贸易方面的法律问题主要是:能源服务并未单列、市场开放程度不够、限制性规定较多、例外条款为实施限制措施提供便利。第四章“中国-东盟能源投资合作的法律制度与存在的问题”。中国-东盟能源投资合作的主要法律依据有CAFTA投资协议、CAFTA服务贸易协议、TRIMs协议、SCM协议、TRIPs协议、GATS、MIGA公约、ICSID公约等普遍性或区域性多边条约,以及中国与东盟各成员国签署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总体而言,中国-东盟能源投资合作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由促进投资自由化、公平和公正的投资保护、投资争端解决司法化等构成。中国-东盟能源投资合作主要存在下列法律问题:东道国的能源投资准入限制性规定较多、国际条约对东道国能源投资准入控制权的约束不足、最惠国待遇条款的适用范围不清、东道国对外国能源企业的违约或征收行为尚未引起足够重视。第五章“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前景展望”。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既存在有利的合作基础,也存在不利的合作因素。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有利基础是优势互补的资源配置、现实存在的相互需求、日益紧密的合作关系。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不利因素在于中国威胁论的影响、发达国家对东盟地区事务的介入、南海问题的国际化。完善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法律制度,需从能源货物贸易、能源服务贸易和能源投资三个方面着手。在能源货物贸易方面,应当约束能源产品的出口关税和非关税措施,并严控例外条款,尤其是环保例外条款的使用。在能源服务贸易方面,应将能源服务单列,并扩大能源服务市场的开放程度。在能源投资方面,应当清理中国与各东盟成员国国内法中违反现有国际条约能源投资准入、保护义务的规定,将国民待遇适用于能源投资的准入阶段、同时允许将不能开放或不能给予国民待遇的行业分别列入“暂时排除清单”和“敏感清单”,利用MIGA的投资担保机制防范潜在的政治风险、加大对海外能源投资的保护程度,加强ICSID争端解决机制在投资争端解决方面的利用。结论部分对全文进行了梳理,再次指出:在能源安全遭受重大挑战的当前,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是保障中国能源安全的重要途径,并具有现实的基础和广阔的前景;虽然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基本未形成专门性的法律机制,但是仍然存在可以利用的综合性法律机制,同时也有一些具体的法律制度予以保障,不过需从构建专门性的法律合作机制、约束能源产品的出口关税和非关税措施、限制例外条款的使用、扩大能源服务和投资的市场开放程度、加强能源投资的保护等方面进行完善。
钱玉杰[5](2013)在《我国水电的地理分布及开发利用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能源是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国民经济增长的支撑和动力。能源不仅与人类的发展紧密关联,而且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当今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中,化石能源仍占主导地位,能源的有限性与需求的日益增长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能源成为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在这种情势下,水电作为可再生能源开始登上历史舞台并占据重要地位。我国水能资源总量居世界首位,但总体开发利用程度较低。水电作为清洁的可再生能源,不仅能够有力地保障我国能源供应,优化我国能源结构,而且在节能减排方面具有很大的价值,将有非常广阔的开发利用空间。本文在阅读大量文献、收集处理大批数据的基础上,结合空间分析和计量分析,研究了我国水能资源的重要地位、储量及空间分布情况,并对我国水电的地理分布、开发利用状况、生产消费格局及时空变化、西电东送的必要性进行了详细地讨论,并基于现阶段水电开发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和对策。通过分析,本文得到的结论和认识主要有以下几点:(1)我国水能资源总量居世界首位,但人均可开发量不足。从可采储量角度看,水能资源占常规能源的比例较大,说明我国水能资源开发潜力巨大,具备规模开发和支撑能源结构升级的条件,今后在能源资源中的地位将逐步凸显。(2)我国水能资源空间分布不均衡,具有明显的空间集聚现象。西南地区的水能资源最为丰富,而东部地区的水能资源则较为贫乏,在全国总体上呈现出“西部丰富、东部贫乏”的状况。水能在不同流域之间的分布也有较大的差异,长江流域的水能资源最丰富,远高于其他流域。(3)水电开发方面,长江流域的水电站装机容量最大,占全国总量的一半以上,水电站分布也最多,有2441座。从开发程度看,我国水能资源总体开发利用程度较低,只有21.3%。其中,东南沿海诸河流域、珠江流域、淮河流域等开发程度较高,而水能资源丰富的长江流域、雅鲁藏布江及西藏其他河流流域、西南国际诸河流域开发程度较低,将成为以后我国水电开发的主战场。(4)1995到2010年期间,我国水力发电量呈现近似直线增长态势,且开发集聚程度逐渐加强,水电分布区域差异较大。西南、华中地区的水电最丰富,尤以湖北、四川、云南为主,华北地区最少,不足全国总量的1%。不同区域的电力结构也有显着的差别,除青海、西藏、四川明显以水力发电为主外,其余省份多以火力发电为主。(5)六大区域电网中,华中电网和南方电网是水电消费的高值区域,主要体现在河南、四川、湖北、湖南以及广东等省份。经济相对发达的华北地区电力需求量大,而目前水电消费量不高,是今后转换能源结构的重点区域。(6)从地理位置上看,我国水电输送格局由西向东、由北向南明显地分为北、中、南三条输送通道。其中,北部通道是将甘肃、青海省的水电资源送往北京、天津、河北、山东等华北地区;中部通道是将四川、湖北省的水电资源送往重庆、河南和安徽、江苏等华东地区;南部通道是将贵州、广西、云南的水电资源送往广东、海南省等地。(7)我国水电生产区主要分布在西南地区,经济发达地区则位于东部沿海地区,两者存在区域错位。水电主要消费区与经济发达地区具有—定的重合性,但水电消费区域更加向西南、华中地区聚集。随着时间的变化,GDP重心与水电的产消重心在东西、南北方向上的错位更加严重。(8)为了保障能源安全供给,加强环境保护,需要在清楚认识未来能源需求和当今水电开发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从水电开发管理体制、移民、生态环境等多方面制定水电开发政策,以加强能源战略储备,确保国家能源安全。
秦静[6](2011)在《农村能源系统评价指标与方法研究》文中提出能源是人类生存的物质基础和社会发展的动力,随着人们对各种能源的需求量不断地增加,能源问题已经成为国内外学术界和各国政府共同关注的焦点。能源评价涉及经济、社会、政治、环境、科技等多个方面的内容,也是学术界在能源问题方面研究的热点,不同领域、不同学科的专家与学者从各种角度对能源进行了相关研究。农村能源评价问题是发展中国家比较突出的问题,作为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我国关于农村能源评价方面的研究较多,但目前在评价指标体系和定量方法的研究方面还很欠缺。随着我国快速工业化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农民对高品位能源的需求量不断地增加,农村用能商品化、多元化、清洁化、安全化、优质化的发展趋势日益明显。因此,从综合的角度研究农村能源评价问题就成为所关注的重点。农村能源系统庞大复杂,具有多属性特征,故使得农村能源评价工作仍面临着诸多问题。作者广泛查阅了国内外专家学者的研究,对相关领域大量文献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梳理,通过归纳总结已有研究成果发现:已有的农村能源评价研究存在着评价对象较为单一、研究层次简单、涉及的评价内容不够全面等局限性。本文结合我国农村能源的发展状况及趋势,以系统分析为基本手段,以能源系统为对象,建立农村用能评价体系,研究农村能源的评价问题。首先,基于农村能源开发利用全过程分析的角度,对农村能源的多种属性进行了系统的归纳和研究;其次,按照农村能源的属性特征搭建了指标体系的一般框架;再次,梳理和对比已有农村能源评价体系大的研究成果,比较全面地构建了农村能源系统评价指标体系,并提出了指标具体的量化方法;最后,对指标体系进行了实证分析。主要内容摘要如下:(1)能源系统基本概念梳理及特征结构分析。了解和认识能源系统是对农村能源系统进行评价的基础。本文结合已有的能源系统的相关概念,对能源系统及其有关的重要概念进行了分析。从它与国民经济和人类发展的关系的角度,阐述了能源系统与经济、环境、社会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梳理了能源系统的基本特征。以能源开发利用的物质流和能量流为主线,提出4级能源框架结构。最后指出了对能源系统进行评价的必要性,已有的能源系统评价的内容及其可借鉴的启示等一般性问题。(2)农村能源系统分析研究。农村能源系统是能源系统的子系统,除了具有能源系统的共性,还有其自身的特性。本文综合我国农村能源发展历程和农村能源问题的现实解读,分析总结了农村能源系统的特点、结构。基于农村能源开发利用的全过程分析,从生活逻辑出发,通过对其结构特点认真梳理和归纳总结,从不同的角度认识农村能源的属性特征,提炼了农村能源系统的“一般属性、可获得性、商品性、清洁性、替代性、安全性、社会性”多种属性特征。据此,对农村能源系统进行了初步分类。(3)农村能源系统评价内容及指标体系构建。农村能源系统评价是个庞大复杂的工作,对国内外比较成熟及代表性的研究成果进行分析和阐释是必不可少的内容。本文在梳理和评述国内外已有的能源评价体系的基础上,兼顾生活需求、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多个方面,以农村能源系统分类为依据,提出了评价农村能源系统的思路,确立了分析框架,对其所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全面、深入地分析。最终,经过筛选和提炼构成了农村能源系统评价指标体系共114个指标。(4)指标数据获取和量化方法研究。确定了评价指标后需要相关的数据支撑,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和代表性对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具有重要的影响。本文通过对大量已有成果的梳理和学习,咨询经济、数学、生态等相关学科的专家,给出了各指标数据的获取方式和量化方法。对区域、国家尺度的案例评价具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价值。(5)指标体系的局部实证分析。本文以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为研究案例,对农村能源系统评价指标体系的可获得性主题进行了局部的实证分析,得出了一些有启示性的结论。这为优化当地的农村能源结构与保护生态环境,打破制约当地能源资源无法有效利用的瓶颈,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实际参考。(6)研究总结和展望。本文在对农村能源系统评价问题进行比较全面系统的梳理和实际案例分析的基础上,得出了主要的研究结论。对于“指标体系评价方法”、“提供全面的实证分析”本研究的不足和有待加强的地方,笔者列为未来深入探索和研究的方向。总之,本研究搭建了农村能源系统评价的基本框架,构建了农村能源系统评价指标体系,对提出的新指标阐释了其概念和计算方法,整个指标体系既有继承又有所创新,以期抛砖引玉。为我国农村能源系统评价理论的完善提供参考;在实践上,为缓解农民生活能源短缺、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提供对策和建议。
何果佑,张翼鸿,胡成,何琛[7](2010)在《论“藏电外送”的必要性》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国家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对能源尤其是对电力的需求越来越大;随着我国筑坝技术和特高压远距离输电技术的成熟,开发西藏丰富的水力资源,实施"藏电外送",不仅极大的支持了内地经济的发展,又符合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的要求,同时又带动了西藏自身经济的发展。
周建平,钱钢粮[8](2010)在《十三大水电基地的规划及其开发现状》文中指出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水电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民经济对电力需求的快速增长及电力体制改革的推进,水电开发步伐明显加快。大陆第一座水电站是西南边陲云南境内的石龙坝水电站,于1912年5月建成发电,最初装机容量仅480kW。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全国水
李菊根,钱钢粮,严秉忠[9](2010)在《藏东南水电能源基地开发及东送规划设想》文中研究表明西藏自治区水力资源十分丰富,在我国各省区中位列第一位,特别是西藏自治区东部和南部的雅鲁藏布江下游、怒江上游、澜沧江上游和金沙江上游干流水力资源量十分巨大,且相当集中,干流梯级电站规模多在1000MW以上,个别梯级为10 000MW级的巨型电站,是全国乃至世界少有的水力资源"富矿"。开发西藏自治区丰富的水力资源不仅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西藏自治区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迫切需求,同时也是我国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我国"西电东送"战略的必然选择。
袁鹰,林汝颜[10](2009)在《广东省西江流域水力资源及其开发》文中研究指明根据水利部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农村水力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广东省水力资源进行了全面普查,本文只论述西江流域片水力资源及其开发情况。对西江流域河流水力资源量进行了估算,并提出了相应的河流梯级开发方案,指出水力资源开发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水力资源开发前景。
二、山西境内可开发利用水力资源分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山西境内可开发利用水力资源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输电网项目视角下可再生能源消纳时空特征及驱动模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 |
1.2.1 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评价研究 |
1.2.2 区域可再生能源影响机制研究 |
1.2.3 区域可再生能源规划优化研究 |
1.2.4 相关文献研究评述 |
1.3 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及创新点 |
1.3.1 研究内容及技术路线 |
1.3.2 研究创新点 |
第2章 相关基础理论研究 |
2.1 能源资源流动与空间结构理论 |
2.1.1 能源资源流动 |
2.1.2 区域空间结构基础理论 |
2.1.3 区域空间结构模式 |
2.2 空间计量经济学理论 |
2.2.1 空间依赖性与异质性理论 |
2.2.2 空间权重矩阵的构建原理 |
2.2.3 空间计量经济学模型 |
2.3 区域规划理论 |
2.3.1 区域规划的属性与特点 |
2.3.2 区域协调发展机制 |
2.3.3 区域规划模拟方法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中国输电项目格局时空演进特征及空间建模 |
3.1 中国输电项目发展历程 |
3.1.1 区域电网项目建设发展历程 |
3.1.2 特高压项目建设发展历程 |
3.2 输电项目建设运行情况 |
3.2.1 输电项目电压等级及输电特点 |
3.2.2 输电项目输送可再生能源技术特点 |
3.2.3 我国跨区跨省输电布局情况 |
3.3 输电项目空间权重矩阵建模及特征 |
3.3.1 电网输电项目空间权重矩阵的建立 |
3.3.2 电网输电项目空间权重矩阵时空演进特征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省域可再生能源消纳空间格局及演化特征 |
4.1 空间统计研究数据及方法 |
4.1.1 研究数据 |
4.1.2 研究方法 |
4.2 省域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格局分析 |
4.2.1 水力开发利用格局分析 |
4.2.2 风力开发利用格局分析 |
4.2.3 光伏开发利用格局分析 |
4.3 省域可再生能源消纳的空间匹配特征 |
4.3.1 发电量与消纳量空间匹配特征 |
4.3.2 发电量占比与消纳量占比空间匹配特征 |
4.3.3 消纳量与消纳量占比空间匹配特征 |
4.4 省域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的空间演化格局分析 |
4.4.1 省域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的空间特征检验 |
4.4.2 省域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的空间异质性演化分析 |
4.4.3 省域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的空间依赖性演化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基于输电项目的省域可再生能源消纳驱动模型 |
5.1 省域可再生能源消纳影响因素识别 |
5.1.1 消纳环境因素 |
5.1.2 基础设施因素 |
5.1.3 电源结构因素 |
5.1.4 政策环境因素 |
5.2 省域可再生能源消纳驱动模型构建 |
5.2.1 空间驱动模型设定 |
5.2.2 数据处理与变量检验 |
5.3 全国省域可再生能源消纳空间驱动效应分析 |
5.3.1 全国样本空间模型参数估计与检验 |
5.3.2 全国空间驱动效应分析 |
5.4 地区省域可再生能源消纳空间驱动效应分析 |
5.4.1 地区样本空间模型参数估计与检验 |
5.4.2 地区空间驱动效应分析 |
5.5 分阶段省域可再生能源消纳空间驱动效应分析 |
5.5.1 阶段样本空间模型参数估计与检验 |
5.5.2 阶段空间驱动效应分析 |
5.6 省域可再生能源消纳影响因素驱动机制总结 |
5.7 本章小结 |
第6章 基于CLUE-S的省域可再生能源消纳演化模拟模型 |
6.1 模拟模型构建方法 |
6.1.1 模拟模型概念结构 |
6.1.2 模拟模型步骤方法 |
6.2 模拟模型参数设定 |
6.2.1 消纳类型转移规则 |
6.2.2 驱动因子回归分析 |
6.2.3 发展情景目标设定 |
6.3 模拟模型结果分析 |
6.3.1 模拟消纳结果精度验证 |
6.3.2 消纳情景模拟结果分析 |
6.4 模拟模型结论建议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研究成果和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其它成果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参加的科研工作 |
致谢 |
作者简介 |
(3)国民政府黄河水利委员会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对象、缘起与研究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与分析 |
三、现有研究的不足与本文创新 |
四、研究方法、思路与存在的不足 |
第一章 黄委会的成立 |
第一节 近代水利科技在治黄中的运用 |
第二节 早期的水利“海归”派与黄河治理 |
第三节 黄委会的成立 |
一、1933年前黄河下游的河防体制 |
二、黄委会的成立 |
第二章 组织管理 |
第一节 黄委会的组织机构 |
一、组织沿革 |
二、机构设置 |
三、组织结构特点 |
第二节 黄委会委员长 |
一、首任委员长李仪祉 |
二、其他历任委员长 |
第三节 内部管理 |
一、建立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
二、人事管理 |
三、财务管理 |
第三章 与各方的关系 |
第一节 黄委会与中央及地方的关系 |
一、中央的管理与控制 |
二、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
第二节 与其他相关机构的关系 |
一、黄委会与黄灾会 |
二、与华北水利委员会及导淮委员会的合作 |
第四章 治黄实践与探索 |
第一节 黄委会的黄河治标实践 |
一、从贯台堵口到董庄堵口 |
二、黄委会与黄河修防 |
三、严密黄河防汛 |
第二节 黄委会对黄河治本的探索 |
一、关于黄河治本的准备与初步设计 |
二、恩格斯的黄河模型试验 |
三、黄委会的水土保持思想和实践 |
四、黄委会的黄河治本方略 |
第五章 黄委会与黄河水利事业的发展 |
第一节 参与开发黄河流域灌溉事业 |
一、对黄河中下游虹吸淤灌的关注与支持 |
二、黄委会与西北地区的灌溉 |
第二节 黄委会与黄河航运之发展 |
一、整治黄河航道的必要性 |
二、提出发展黄河航运的办法 |
三、对黄河干支流河道的勘测与整治 |
第三节 对黄河水力资源的勘测与开发设计 |
一、注重黄河水力开发之原因 |
二、对黄河水力资源的勘测与开发设计 |
第六章 黄委会与抗战 |
第一节 黄委会与花园口事件 |
一、被纳入战时体制 |
二、花园口决堤前之战场形势 |
三、黄委会参与并指导了花园口掘堤 |
第二节 继续开展“以黄制敌”的斗争 |
一、筑堤坝阻敌 |
二、黄委会对敌伪处置黄泛办法之反制 |
三、以水代兵的继续 |
四、侦查新黄河两岸敌情,搜集提供相关情报 |
第三节 黄委会与黄河花园口堵口 |
一、花园口堵口问题的提出与准备 |
二、关于黄河归故的谈判及第一次堵口的失败 |
三、花园口合龙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4)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创新点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2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概述 |
2.1 国际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 |
2.1.1 国际能源贸易合作 |
2.1.2 国际能源投资合作 |
2.2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 |
2.2.1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意义 |
2.2.2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现状 |
2.2.3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范围界定 |
2.2.4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存在的主要法律问题 |
本章小结 |
3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法律机制 |
3.1 普遍性多边合作法律机制 |
3.1.1 联合国的影响 |
3.1.2 世界贸易组织的规范 |
3.1.3 世界银行集团的促进 |
3.2 区域性多边合作法律机制 |
3.2.1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与能源合作 |
3.2.2 泛亚铁路与中国-东盟能源合作 |
3.3 次区域合作法律机制 |
3.3.1 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中的能源因素 |
3.3.2 泛北部湾合作与能源问题 |
3.4 双边合作法律机制 |
3.4.1 双边贸易和投资保护协定 |
3.4.2 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区 |
3.4.3 《关于建设中缅原油和天然气管道的政府协议》 |
3.5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法律机制的主要特点 |
3.5.1 总体上可分为四个层次 |
3.5.2 大多为综合性合作机制 |
3.5.3 少数专门机制因具体项目而设 |
本章小结 |
4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合作的法律制度与存在的问题 |
4.1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合作概述 |
4.1.1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合作的历史及现状分析 |
4.1.2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合作的发展趋势预测 |
4.2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合作的法律制度 |
4.2.1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合作的主要法律依据 |
4.2.2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合作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
4.3 能源产品的进出口限制 |
4.3.1 进口限制约束存在问题 |
4.3.2 出口限制缺乏有效规制 |
4.3.3 近期中国在WTO的涉讼案件及其启示 |
4.4 国有能源企业的垄断专营 |
4.4.1 国有能源企业对国际能源贸易的影响 |
4.4.2 WTO对国营贸易企业的规制 |
4.4.3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合作中的国营贸易问题 |
4.5 能源服务的市场准入限制 |
4.5.1 能源服务并未单列 |
4.5.2 贸易壁垒名正言顺 |
4.5.3 例外条款提供便利 |
本章小结 |
5 中国-东盟能源投资合作的法律制度与存在的问题 |
5.1 中国-东盟能源投资合作概述 |
5.1.1 中国-东盟能源投资合作的历史及现状分析 |
5.1.2 中国-东盟能源投资合作的发展趋势预测 |
5.2 中国-东盟能源投资合作的法律制度 |
5.2.1 中国-东盟能源投资合作的主要法律依据 |
5.2.2 中国-东盟能源投资合作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 |
5.3 能源投资准入的限制 |
5.3.1 能源投资准入 |
5.3.2 相关条约对东道国投资准入管制权的约束 |
5.3.3 中国及东盟各国对能源投资准入的限制 |
5.4 能源投资的待遇与保护 |
5.4.1 能源投资待遇 |
5.4.2 能源投资保护 |
5.4.3 相关条约对能源投资待遇和能源投资保护的规定 |
5.4.4 部分东盟成员国近期采取的措施对中国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6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前景展望 |
6.1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有利因素 |
6.1.1 优势互补的资源配置 |
6.1.2 现实存在的相互需求 |
6.1.3 日益紧密的合作关系 |
6.2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不利因素 |
6.2.1 中国威胁论的影响 |
6.2.2 发达国家的介入 |
6.2.3 南海问题的国际化 |
6.3 完善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法律制度的建议 |
6.3.1 能源货物贸易合作方面 |
6.3.2 能源服务贸易合作方面 |
6.3.3 能源投资合作方面 |
本章小结 |
7 结论 |
7.1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是保障中国能源安全的重要途径 |
7.2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具有现实的基础和广阔的前景 |
7.3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存在可利用的法律机制 |
7.4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有具体的法律制度予以保障 |
7.4.1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合作的法律制度 |
7.4.2 中国-东盟能源投资合作的法律制度 |
7.5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法律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
附录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5)我国水电的地理分布及开发利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水能资源概述 |
1.2 水力发电 |
1.2.1 水力发电特点 |
1.2.2 水电站的分类 |
1.2.3 水力发电的优缺点 |
1.3 选题背景 |
1.4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5 相关研究综述 |
1.5.1 关于水电的开发利用 |
1.5.2 水电开发与生态环境 |
1.5.3 水电与经济发展 |
1.5.4 相关其他方面 |
1.6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7 论文结构体系 |
第二章 我国水能资源的储量及地区分布 |
2.1 我国水能资源的地位 |
2.1.1 河流水能资源的表述 |
2.1.2 水能在我国能源资源中的地位 |
2.2 我国水能资源的空间分布格局 |
2.2.1 基于省区市的水能资源的空间分布 |
2.2.2 基于水系的水能资源空间分布 |
2.3 我国水能资源的特点 |
第三章 我国水电的地理分布及时空变化 |
3.1 水电在我国能源结构中的地位 |
3.1.1 能源生产结构的变化阶段分析 |
3.1.2 水电开发对能源结构调整的重要意义 |
3.2 我国水电开发现状及潜力分析 |
3.2.1 流域视角下的水电开发状况 |
3.2.2 十五大水电基地 |
3.2.3 百万千瓦级水电站 |
3.3 水电分布格局及时空变化 |
3.3.1 水电分布的区域差异 |
3.3.2 水力发电量的阶段划分 |
3.3.3 水力发电的时空变化 |
第四章 我国水电生产消费的地区差异分析 |
4.1 水电消费格局 |
4.2 水电输送格局 |
4.2.1 水电输送概述 |
4.2.2 水电输送类型 |
4.2.3 水电输送的预测分析 |
4.3 水电生产消费与经济发展变动趋向 |
4.3.1 区域经济发展变动趋向 |
4.3.2 经济、水电产消重心的变动趋向 |
4.3.3 水电产消与经济发展的错位 |
第五章 我国水电开发面临的挑战与解决对策 |
5.1 我国水电开发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
5.1.1 水电开发管理体制的制约 |
5.1.2 现行电价制度不合理 |
5.1.3 水电工程移民的安置致富难 |
5.1.4 水电开发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 |
5.1.5 水能资源丰富,但开发程度较低 |
5.2 保障水电合理开发的政策建议和措施 |
5.2.1 加强宏观调控和管理 |
5.2.2 完善相关政策,促进水电发展 |
5.2.3 执行公正合理的水电电价 |
5.2.4 注重水电开发的生态环保 |
5.2.5 大力开发水电,建立大型水电基地 |
5.2.6 加大水电开发力度,加快西电东送进程 |
第六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6)农村能源系统评价指标与方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目录 图目录 表目录 第1章 |
绪论 1.1 |
研究背景 1.2 |
问题的提出和研究目的 1.3 |
研究意义 1.4 |
研究进展综述 1.5 |
研究思路和方法 1.6 |
研究内容与框架 第2章 |
能源系统概论 2.1 |
系统 2.2 |
能源系统 2.3 |
能源系统的特点 2.4 |
能源系统的开发利用 2.5 |
能源系统的评价 第3章 |
农村能源系统分析 3.1 |
概念、特征和结构 3.2 |
农村能源及开发利用 3.3 |
农村能源系统的属性分类 第4章 |
农村能源系统的评价及指标体系 4.1 |
能源评价体系概述 4.2 |
农村能源系统的评价 4.3 |
评价指标体系的确立 第5章 |
农村能源系统指标评价方法 5.1 |
一般属性指标评价 5.2 |
可获得性指标评价 5.3 |
经济性指标评价 5.4 |
清洁性指标评价 5.5 |
替代性指标评价 5.6 |
安全性指标评价 5.7 |
社会性指标评价 5.8 |
支撑体系指标评价 第6章 |
安定区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可获得性评价 6.1 |
研究区概况 6.2 |
可再生能源潜力估算 6.3 |
可再生能源分布特点 6.4 |
结论与建议 第7章 |
全文总结及展望 7.1 |
全文总结 7.2 |
研究创新 7.3 |
研究不足及展望 参考文献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致谢 |
四、山西境内可开发利用水力资源分析(论文参考文献)
- [1]输电网项目视角下可再生能源消纳时空特征及驱动模型[D]. 杨蕙嘉.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2021(01)
- [2]老挝水力资源现状及水电规划[A]. 柳林云,何小聪,李肖男. 中国水利学会2018学术年会论文集第五分册, 2018
- [3]国民政府黄河水利委员会研究[D]. 胡中升. 南京大学, 2014(05)
- [4]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法律问题研究[D]. 谭民. 武汉大学, 2013(01)
- [5]我国水电的地理分布及开发利用研究[D]. 钱玉杰. 兰州大学, 2013(11)
- [6]农村能源系统评价指标与方法研究[D]. 秦静. 兰州大学, 2011(07)
- [7]论“藏电外送”的必要性[A]. 何果佑,张翼鸿,胡成,何琛. 第二届全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2010
- [8]十三大水电基地的规划及其开发现状[A]. 周建平,钱钢粮. 中国水电100年(1910-2010), 2010
- [9]藏东南水电能源基地开发及东送规划设想[A]. 李菊根,钱钢粮,严秉忠. 中国水电100年(1910-2010), 2010
- [10]广东省西江流域水力资源及其开发[A]. 袁鹰,林汝颜. 广东省水力发电工程学会论文集,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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