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376名代表签名与《义务教育法》修订五大焦点(论文文献综述)
郭蓉[1](2020)在《父母性别角色期待对小学高年级女生体育投入度的影响 ——女生男性化特质的中介作用》文中指出随着近几年以来,国内外的心理学研究学者以小学生为研究对象的内容越来越丰富,大家对于小学女生这一特殊群体也有了一定的涉入,其关注度也越来越高。在此基础上,以父母性别角色期待、体育投入度等为研究对象的一系列相关研究也取得了相应的成果。本研究旨在探讨父母性别角色期待对小学高年级女生体育投入度的影响,预期研究结果是:使父母了解其性别角色期待与小学高年级女生体育投入度之间的关系。同时选取了女生男性化特质作为中介因素,在此因素的介入下,来考查小学高年级女生父母性别角色期待对体育投入度发展的影响作用。本研究在对已有的相关文献资料展开进行整理、分析的基础上,旨在探讨父母性别角色期待对小学高年级女生体育投入度的影响。以成都市某区几所小学的共计438名高年级女生及其父母为研究对象,所选取的三个量表分别为:1、采用《父母性别角色期待问卷》,了解、调查小学高年级女学生父母亲的性别角色期待现况;2、选取《体育锻炼投入量表(修订版)》,用于小学高年级女生参与体育锻炼投入度的自我测评;3、本文所使用的性别角色量表是:儿童性别角色量表(The Children’s Sex RoleInventory,CSRI)中文版,可用于测查我国小学高年级及初中学段的学生性别角色类型。通过得到的数据,对测试的结果分别做了分析:父母性别角色期待和小学高年级女生体育投入度的特点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同时将女生男性化特质纳入为中介因素,探讨二者通过中介因素的影响而产生的相应变化。得出以下结论:1、小学高年级女生父母性别角色期待、体育投入度和女生男性化特质在父母性别、父母所受教育文化程度、独生子女、年级、家庭居住地主要人口学变量上有显着差异。2、小学高年级女生的性别角色四类型中,双性化和未分化的个体数量较高,单性化性别角色、双性化性别角色和未分化性别角色个体数量各占1/3。小学高年级女生的男性化特质较高。3、小学高年级女生父母男性化性别角色期待与体育投入度存在显着正相关。4、小学高年级女生体育投入度与女生男性化特质存在显着正相关。5、小学高年级女生男性化特质在父母性别角色期待和体育投入度之间存在中介作用,小学高年级女生父母性别角色期待可通过女生男性化特质对体育投入度起正向影响作用。
余柏青[2](2019)在《《历史教学》(1951-2010年)研究 ——以中学历史教学的考察为重点》文中研究表明《历史教学》创办于1951年1月,是新中国成立后最早创办的历史学刊物。至2010年12月,该杂志已出版613期。它以基础性、思想性和学术性为指导原则,始终坚持科学、严谨和务实的办刊风格。自创刊以来,它为繁荣国家历史教学及史学研究,建立史学教育理论与实践体系,推动历史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以及促进国内外学术研究交流等,均作出突出贡献。此前,学界只是零星地、局部地研究《历史教学》,还没有系统地、深入地对其进行研究。为丰富中学历史教学内容,拓宽中学历史教学研究领域,强化历史教学、历史教科书与历史研究三者之间的联系,进一步揭示中学历史教学与相关学术研究之间的逻辑关系,作者对《历史教学》60年的发展进行了整体研究。《历史教学》是在以下四个背景下创办起来的:第一,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国家文化教育政策的指导,京津地区的几位历史学者敏锐地感觉到历史教师对唯物史观的迫切需求,因此创办一种专供历史教师阅读的刊物,《历史教学》应运而生。第二,知识分子心态使然。新中国成立使知识分子对未来充满期望,他们经历了国民党政权的腐败,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主动紧跟政治,渴望跟上时代的变迁,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第三,《历史教学》创刊申请得到了天津军政委员会批准,在办刊过程中又得到天津市军管会文教部部长黄松龄的大力支持;第四,李光璧、傅尚文、杨生茂等七位同人的共同努力。正是在这样的条件下,一份同人刊物《历史教学》就此诞生,并且很快走上良性发展轨道,成为中学历史教学杂志领域的一面旗帜。《历史教学》的读者群体主要是中学历史教师、高等师范院校历史系专业师生、历史教学研究工作者、教研员等。据不完全统计,5901位署名作者在《历史教学》共发表了10546篇作品。《历史教学》的作者群体主要集中在京津地区,而稿源又集中来自人民教育出版社历史编辑室、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历史教学》编辑部等三个单位。其组织架构可以从下列四个时期来进行分析:1951年1月创刊到1954年8月属于同人办刊时期。1954年9月到1959年这段时期属于天津市人民出版社管理时期。1959至1966年、1979年复刊后至1985年,这两个时期属于天津市教育局管理。1986年开始至2010年这段时期属于天津新闻出版局管理时期。1951年1月到1966年6月是《历史教学》的特色形成和曲折发展时期。这个时期分同人办刊、政府改造、曲折发展三个阶段。同人办刊阶段,知识分子办刊主动紧跟政治形势,在“教”与“学”方面还保留着民国时期的特点。政府改造以后,天津人民出版社成立第三编辑室,专门负责编辑《历史教学》。该时期的“大家小文章”“问题解答”等学术性研究文章,“看似写来不难”“结果非高手莫办”,至今都传为美谈。1959年到1966年6月是《历史教学》曲折发展时期。由于连续的政治运动,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历史教学》被迫停刊。1979年1月到1990年3月是《历史教学》缓慢恢复和特色重建时期。1979到1985年是《历史教学》的复刊阶段。该阶段主要是教学和史学领域的拨乱反正,中学历史教学和学术研究逐步得到恢复;1986到1990年3月是《历史教学》特色重建时期。这个阶段重建教学特色后,学术研究文章发表对杂志发展而言存在着两难处境。1991年4月到2001年3月是《历史教学》继续偏重教学与学术“滑坡”时期。前期,杂志研究突出以能力为核心的考试测量与评价,并从理论和实践上探索培养中学历史学科思维能力的途径。后期,由于杂志管理失控,编辑出现许多乱象,学术论文弱化的趋势明显。在同类刊物崛起及网络迅猛发展的双重冲击下,《历史教学》逐渐失去其竞争优势。2001年3月到2010年12月是《历史教学》平稳过渡和“黄金”发展时期。这个时期又分为平稳过渡、“黄金”发展、分刊后继续发展三个阶段。2001年3月到2002年1月是《历史教学》平稳过渡阶段,它呈现“不温不火”状态;2002年2月至2006年12月是《历史教学》发展的“黄金”阶段。杂志编辑部组织对课程标准和“一标多本”教材进行讨论,将受众群体聚焦到《历史教学》平台;发表与中学历史教学关系密切的研究性学习案例和“听课随笔”,以引领中学历史教学;发表中青年专家访谈录,使学术研究与中学历史教学有机结合。2007年1月以后分中学版和高校版,《历史教学》得到持续性的发展。《历史教学》从创刊以来的发展变化历程折射出国家意识形态变化及其对出版物的影响。在1957-1978年,由于受到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影响,《历史教学》紧跟国家政策形势的变化,导致杂志的内容有时出现偏离历史教学与研究的轨道。一本杂志能坚持办刊多年,而且现在还在良性健康地发展,这在中国近现代出版史上比较少见。一方面,由于政治体制的原因,将同人刊物纳入到国家计划经济体制管理之中,由国家提供办刊经费,这是一本杂志赖以生存的基础。另一方面,杂志受到意识形态的制约。杂志在发展过程中的跌宕起伏,它不完全是市场反映的结果,杂志的发展主要依靠党和国家的支持。研究《历史教学》不但要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历史教学与学术研究的变化特点,而且要从中透视在中国政治变化的背景下,知识分子们的心态及思想变化动态。《历史教学》在中学历史教学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总结其发展历史,终为中学历史教学服务;教学文章要抓教改典型,抓教学的前沿问题,使杂志发挥引领作用。《历史教学》兼顾历史研究与学术研究,采用高校版与中学版的办法解决学术研究与教学研究并重的问题。中学版是《历史教学》的根基和发行量的基本保证,保持中学版的内容和质量是这本杂志能够存活的关键所在。历史教学社与天津古籍出版社合并,严重制约着杂志的发展。《历史教学》被某所大学收入麾下,或是转移到经济效益较好的出版社。无论哪种归宿,对《历史教学》都是福音。
曾禹连[3](2019)在《县域内义务教育师资均衡配置问题与对策研究 ——以贵州省B市Q区为例》文中指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是关键。欲兴教育,教师为本,教师资源是教育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师资的均衡配置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环节。因此,义务教育阶段师资队伍的发展应是我们关注的重点。本研究以县域这一相对独立的系统为研究领域,以贵州省B市Q区义务教育教师资源配置现状为个案,以文献法、访谈法等为研究方法,开展了县域内义务教育师资均衡配置的实证研究。本研究紧扣问题、原因及对策这一写作思路,按照理论基础的铺垫、问题的提出、原因的分析及对策的探索这一逻辑结构展开研究,具体研究过程如下:第一章为绪论部分。本章提出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问题的迫切性与重要性,具体从研究缘起、研究目的及研究意义方面阐述;此外,还梳理了当前国内外关于师资配置的相关文献,并对现有的研究进行了深入分析,明确了现有研究的价值和不足之处,也为本研究的深入开展指明了方向。第二章为理论阐释。本章提出了B市Q区义务教育师资均衡配置的理论基础,分别为:教育公平理论、公共产品理论以及人力资本理论;此外,还介绍了我国及贵州省衡量县域师资配置的具体指标,进而为本研究指标体系的建构提供理论支撑;最后选取适合本研究的指标,具体为:教师数量、教师质量及教师结构。第三章为现状研究。本章首先对B市Q区经济及义务教育发展状况进行介绍;接着从师资配置的数量、质量及结构三个方面分析B市Q区义务教育配置的现状,具体包括:生师比、教师编制情况、代课老师情况、教师学历、骨干教师情况、教师年龄、教师职称、教师学科结构、教师流动以及教师培训等方面的现状。第四章主要分析了B市Q区义务教育师资配置存在的问题,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原因探析。具体存在的问题有:一是在教师数量方面,生师比失衡、教师队伍超编和缺编现象共存、代课老师大量存在;二是在教师质量方面,教师学历低、农村骨干教师数量少;三是在教师结构方面,教师的年龄、职称及学科结构失衡,教师流动及教师培训不合理现象存在。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本研究从经济发展、教育经费投入、教育政策、教师待遇等方面探索原因。第五章笔者针对上述问题从发展县域经济、优化经费投入体制、完善教师制度及提高教师待遇四方面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姜述弢[4](2019)在《社会权的宪法保障研究》文中认为社会权是现代宪法中一类重要的基本权利,但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层面,对社会权的宪法保障一直存在着争论和不同的模式。本文在全面梳理国内外社会权宪法保障的研究成果基础上,明确了社会权的概念和具体内容,认为应将“人的尊严”理论作为包括社会权在内的基本权利的理论基础,社会权是一种具有可诉性的完整权利。梳理总结了社会权宪法保障思想的历史变迁和世界各国及中国宪法中社会权确立的演进过程,并对世界和区域人权公约中的社会权规定进行了梳理。在对美国、德国、南非、印度四国社会权的宪法保障模式进行比较后,系统分析了中国社会权宪法保障的现状及其不足,结合美国等四个典型国家社会权宪法保障对中国的启示,提出应采用体系化重构中国社会权宪法保障的方案实现中国社会权的宪法保障。首先,以修改宪法的方式重构82宪法的社会权规范体系:在《总纲》中增加“人的尊严”条款作为权利的基础、在《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中增加社会权的内容并重新规范构造社会权条款、修改公民基本义务,明确企事业单位、社会公共组织和第三人的社会权宪法保障义务;其次,重构中国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法院组成的社会权宪法保障体系,法院应在社会权宪法保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最后,国内企事业单位、社会公共组织和个人等“非国家行为体”也要在社会权宪法保障体系中承担社会权宪法保障的尊重和帮助义务。
郝盼盼,彭安莉[5](2018)在《义务教育法治四十年:让每个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文中提出保护公民的义务教育权是义务教育法治的核心。本文以义务教育权保障为中心,梳理《义务教育法》制定与修改的历史。通过改革开放四十年义务教育法治的沿革,勾勒出义务教育权受到越来越充分保障的主线。回应新时代提出的"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要求,持续推进义务教育良法善治,更好地保障公民的义务教育权。
宋丁博男[6](2018)在《论我国儿童发展权的法律保障》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儿童承载着全体人类的未来与希望,是国际组织和国际社会重点关注与保护的对象,确保儿童各项基本权利的实现是整个人权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发展权作为首要人权,是人类借以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手段。鉴于儿童在身体、心理、智力等方面发展的特殊性,国家、社会和家庭应当对其进行特殊保护。而法律作为保护权利最权威、最有效且最有力的方式手段,应当为保障儿童发展权的实现构筑起最坚固的保护屏障。本文以我国儿童发展权的法律保障为研究对象,总共分为八个章节。文章开篇便对“儿童”一词进行了法律层面的辨析与厘清,对“儿童”与“少年”、“未成年人”的含义进行了区分,并对儿童发展权的概念进行了创新性解释,阐述了儿童发展权的综合性、依赖性和发展性特征,并进一步重申了对于保障我国儿童发展权的现实意义,即有助于现代人权理念的丰富与升华、有助于我国当前改革的全面推进、有助于世界的可持续发展进程。在此基础上,第二章从国际法角度出发,对儿童发展权的国际法律文本进行了具体分析。一方面,从一般性和专门性公约与文件两方面阐明了儿童发展权的国际法渊源,从而有助于我们对儿童发展权保护的国际法律制度形成充分的认识,并对其新的发展趋势有一个准确的判断。另一方面,明确了国际法框架下儿童发展权保护的四项基本原则(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平等发展原则、尊重儿童原则和多重保护原则),重新界分了其五项权利内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与可持续发展权),并对其内涵和权利具体构成进行了相应分析,从而为后文的展开做出必要的铺陈。第三章则将关注点回归到国内,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论述了我国目前关于儿童发展权保护的法治构建,并以《儿童权利公约》中儿童发展权的立法宗旨、立法原则和相关具体规范为根本出发点,一方面从实践角度阐明了我国儿童发展权保护的缺失,另一方面则从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角度指出了我国法治层面存在的各项漏洞,并从主、客观两个方面进行了原因探究。无救济则无权利。本文第四章至第七章立足于我国现状,从完善立法体系、健全司法制度、构建行政保护机制和优化社会法治模式四大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我国儿童发展权法律保障的对策建议,以期对儿童发展权保护实践能够有所助益。同时,该部分内容也是本文的最终落脚点所在。具体而言,完善立法体系主要包括加强儿童发展权保护基本原则在法律文本中的彰显、完善儿童发展权保护的具体规范内容、构建儿童发展权保护的专门性立法和加强儿童发展权层面的国际合作立法;健全司法制度主要包括设立少年法院、制定《少年法院法》、提高少年司法人员的专业化程度和完善少年案件法律援助制度;构建行政保护机制主要包括完善儿童权利保护行政法规、构建全国性的儿童权利保护机构、增强儿童权利保护领域的行政执法与行政法治监督力度;优化社会法治模式主要包括增强儿童自身的权利保护意识、构筑全社会对儿童发展权的法律信仰和进一步完善社区儿童保护机制。最后,是本文第八章结语部分。通过上文论述可以得出,对作为社会中一个弱势群体的儿童予以特别保护是现代文明社会应当履行的重要义务,而重视儿童发展就必须注重对儿童发展权利的保护,为儿童提供平等的发展环境、均等的发展机会和多元化的发展平台,以满足不同儿童的特殊发展需求,以期最终构建起一个能够使所有儿童才智和价值得到最大发挥、能够使儿童发展权益得以全面落实的理想社会。
蒿楠[7](2017)在《中小学办学自主权区域实证研究 ——基于豫中地区的调查分析》文中研究说明办学自主权是学校在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自主确立办学目标、规划学校发展,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同时在学校人事、财务以及招生事务上拥有一定自主空间的专门权力。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是当前深化教育领域改革,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但长久以来,实践中公办中小学校办学自主权不足、自主能力欠缺,已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瓶颈,不仅束缚了教育活力的释放,也影响着育人质量的提升。因此,深入调研当前中小学校办学自主权的真实状况,全面探讨其实现路径和保障机制,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本研究在区域视角下展开聚焦于中小学办学自主权的实证研究,力图解决四个方面的主要问题:其一,建构中小学办学自主权研究的分析框架;其二,描述豫中地区中小学校的自主程度以及学校内部权力运行的现状;其三,剖析豫中地区中小学校办学自主权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其四,基于调查发现探讨中小学办学自主权的保障机制。鉴于此,本研究在对"办学自主权"的核心概念进行透视、分解的基础上,建构了以"权力主体"、"权力要素"、"主体间关系"与"保障机制"为要点的四维分析框架,并以此为理路,展开了本研究的研究设计、实证调查、相关问题的分析与保障机制的探讨。具体言之,本论文在三个主要模块下,共展开了八章的研究:模块一:学理阐释。模块一以研究的学理阐释为定位,具体包括了第一章"绪论"、第二章"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与第三章"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该模块首先对中小学"办学自主权"进行内涵解读与概念检视,并在政府本质与职能相关理论、学校运行与发展相关理论与治理理论的关照下,借助政治学"权力分析方法"的启发、糅合研究关注的具体问题、针对中小学的办学实践,提出了中小学办学自主权研究的分析框架。模块二:实证调查。模块二以研究的实证调查为主线,具体包括了第四章"实证研究设计与调研工具检验"与第五章"调查发现与数据分布"。该模块首先基于研究分析框架进行实证研究的设计,进而检验并确立了以调查问卷和非结构化访谈提纲为主的调研工具,以此在豫中地区展开了实证调查。通过深入豫中地区的3个地级市市辖区、3个县级市、1个县及其下辖的乡镇地区,本研究共回收有效问卷3467份,访谈学校领导、教师、教育行政部门人员等共计28人,并实地走访了 8所不同特质的中小学校进行相关案例的采集。随后,本研究借助SPSS20.0软件以因素分析、描述性统计、线性回归分析、差异性检验等方法对数据进行了处理,对学校自主的"五因素"进行了探索和验证,对当前豫中地区中小学校在人事、财务、招生、课程教学、发展规划等各项事务中的自主程度以及学校内部权力运行的基本现状进行了全方位描述,就学校自主"五因素"对于办学自主权的整体认知的影响进行了回归分析,对不同类型学校在学校自主"五因素"及办学自主权其他相关问题上存在的差异性进行了检验。模块三:分析与结论。模块三以问题的分析与结论的呈现为归属,具体包括了第六章"相关问题分析"、第七章"保障机制探讨"与第八章"结语"。该模块在结合学理阐释与实证调查发现的基础上,展开了对于中小学办学自主权"权力主体的分析"、"权力要素的分析"与"主体间关系的分析",并以此提炼目前豫中地区中小学办学自主权的主要问题:其一,"中小学"的法人资格定位存在一定模糊性;其二,中小学校的"权力清单"尚不清晰,且缺乏相关法律的保护;其三,政府"简政放权"的改革尚未切实植入中小学校的土壤;其四,学校间存在显着差异,部分学校尚不足以承担起"办"的责任;其五,以多主体参与为主要特征的学校内部管理的民主机制尚未健全。鉴于以上问题,本研究以系统性思维和现实性考量、针对豫中地区的教育实践现状,提出了以推进地方性立法为引领,以学校教师的区域性招聘制度、学校经费的地方性财政投入制度与基于学校差异的"弹性化"学校管理制度等制度层面的革新为依托,以学校内在民主机制的健全、内在活力的唤醒与章程建设的完善等学校层面的"内省式"保障为落脚点的中小学办学自主权的保障机制。总体而言,本研究在建构分析理路、展开实证调查与深入问题分析的过程中,对于理论工具、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等意义上的创新进行了有益探索,未来研究的改进与深化需要在更为严密的抽样设计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样本规模,并以个案研究与行动研究进一步挖掘深层性问题。
蒋洁蕾[8](2016)在《重点高中制度存废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重点高中制度是建国以来的一项至关重要的制度,深刻影响着我国高中的整体布局。历史上,该制度历经嬗变,几经存废。“重点高中制度存废问题”也就是“要不要办重点高中”的问题,根本上探讨的是重点高中制度利弊问题。那么“究竟重点高中制度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这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国家、利益相关者、理论视角均对此有着差异性的认识。任何简单地回答“利大于弊”,“弊大于利”,还是“利弊相当”都不能全面反映该问题的复杂性、深刻性,唯有从多视角(历史的视角、国别比较的视角、实证调查的视角、理论的视角)去检视和梳理才能较为全面和系统地还原该问题本身,也才能从中找到我国重点高中制度的未来发展之路。有鉴于此,本文采用历史研究、比较研究、调查研究、理论研究综合考察“重点高中制度存废问题”。首先,运用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梳理我国建国以来有关该问题的若干次争论,涉及政策、学界以及实践等领域在该问题上的看法和作为,以此还原该问题的历史面貌并规整出有关要不要办重点高中的核心争论焦点。其次,检视国际上与我国相类似的“重点高中”(德国文理中学、英国文法中学和公学、美国学术高中)制度的演进、特征以及所面临的存废争论,比较三国“重点高中”制度模式的共性和差异,为我国重点高中制度的出路提供国际视野和参考样本。再者,就现实各方(重点高中校长和教师、非重点高中校长和教师,专家学者)对“要不要办重点高中”的各种看法及理由进行实证调查和比较。接着,运用理论思辨的方法对办重点高中的五大好处(效率优先、因材施教、精英培养、能力公平、示范性发挥)的合理性及其限度进行辨析。最后,在历史回溯、国际比较、实证调查、理论辨析的基础上,提出未来我国重点高中制度发展的若干条出路。论文的历史研究部分,回顾了建国以来我国重点高中制度演化的风雨历程,在此基础上,提炼概括出影响这一制度兴废的五个核心议题,即“是否富有效率?”、“是否体现因材施教?”、“是否培养出了精英人才?”、“是否有违教育公平?”、“是否发挥了示范性作用?”。国际比较研究部分,通过对德、英、美三国“重点高中”制度的历史与现状的分析,归纳总结出三国“重点高中制度”的五点共性和三种不同发展模式:德国始终坚持文理中学制度,通过精细化的制度设计来最大程度的减小文理中学制度的弊端,可用“公立”、“大众化”、“建‘立交桥’”三个关键词来概括其特征;英国文法中学和公学制度模式可用“受制于党派”、“精英化”、“尊重传统”三个关键词来概括;美国学术高中制度可用“分类”、“专业化”、“特色化”三个关键词来概括。实证调查部分,围绕“究竟要不要举办重点高中”这一核心问题,对高中校长、教师、专家学者进行了个别访谈和问卷调查。调查结果表明:重点与非重点高中校长对重点高中制度存废的看法存一定的差异,越是“老牌”、“一流”的重点高中校长,越是倾向于赞同保留重点高中制度,而非重点高中的校长则更倾向于废除重点高中制度;相对而言,重点高中的教师比非重点高中教师更倾向于赞同和保留重点高中制度;专家学者对重点高中存废问题的看法各异,呈现出多元化、理性化和复杂化的特征。理论透视部分,围绕五大关键词即“效率优先”、“因材施教”、“精英培养”、“能力公平”、“示范性发挥”,以前面历史研究、国际比较研究、实证调查研究获得的相关材料为依据,运用辩证思维、复杂思维、相对性思维的方法,从正、反两个方面,对举办重点高中可能的好处与潜在的危害进行剖析。研究表明,上述五个关键词所代表的每个辩护理由,都只有部分的合理性,都需要具体分析,都是有条件的。而且,五大辩护理由在逻辑上并不处于同一层面,并非同等重要。简而言之,“精英培养”是根本目的,其它四个方面“效率优先”、“因材施教”、“能力公平”、“示范性发挥”均属于手段的范畴。从重要性上看,假如“精英培养”落空、陷入虚假化,则其它四条理由均不能成立。基于这一判断,论文对当前我国重点高中是否“已经培养”或“正在培养”国家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精英人才进行了基于事实的批判性分析,分析结果令人堪忧。基于上述四个部分的研究,论文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从短期看,我国重点高中制度仍将继续存在,但必须进行适当的改造和改良。改造、改良的总体方向是,重点高中必须摆脱和跳出现有的应试教育模式,真正走内涵式发展道理,不断探索精英教育的内在规律,以培养国家和社会发展真正需要的精英人才。从长远看,教育决策部门应当根据当今世界各国高中教育制度的发展潮流,从制度设计层面对现有的重点高中制度进行适时、适度、适切的改革。可能的变革路径包括:在保留重点高中制度的前提下,设计出不同类型高中之间的转轨通道;建立不同类型的特色高中,实现重点高中内部的多样化发展;鼓励民间资本创办特色高中,尝试将公办重点高中转制为私立高中,改变公立重点高中一统天下的局面;在一些地区尝试废除重点高中制度,建立综合高中制度;废除重点高中制度,在所有普通高中实施资优生教育计划。
黄俭[9](2015)在《中国义务教育省级统筹问题研究》文中认为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发展的目标,义务教育省级统筹,是实现我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主要路径选择。本研究以政府治理理论、公共产品理论、教育公平理论和统筹学的相关理论为理论基础,运用文献研究、调查研究、比较研究等方法,初步构建了义务教育省级统筹的理论框架,分析了我国义务教育省级统筹面临的问题及原因,在分析我国义务教育省级统筹的历史经验教训和借鉴部分国家及港台地区的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义务教育省级统筹的对策建议。义务教育省级统筹是指省级政府对全省义务教育改革与发展进行的统一筹划的思路和方法。或者说,义务教育省级统筹是省级政府运用统筹方法促进本省义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行为。影响义务教育省级统筹的主要因素有教育行政体制、义务教育管理的外部结构和内部结构。义务教育省级统筹的内容主要包括统筹全省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师资队伍、经费、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学设施以及省域内相关主体责任划分。义务教育省级统筹的机制包括省级政府的宏观调控机制、省域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保障机制、协调沟通机制以及监督评估机制。从清末到民国及新中国成立至今,由于受当时的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等因素的影响,我国义务教育统筹的主体、内容、实现统筹的机制及环境呈现出不同的内容,义务教育统筹机制并未真正建立,义务教育省级统筹尚处于探索阶段。行政集权对义务教育省级统筹的制约,省级政府义务教育统筹能力的有限性、方法论的滞后,政府教育管理职能转变的不到位等原因,导致我国义务教育省级统筹还存在包括主体权责不够明确、统筹机制和措施不够健全合理等问题。当今,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包括我国港台地区,都十分注重义务教育的省级统筹。在实施义务教育省级统筹过程中,这些国家和地区一方面简政放权,即赋予省级政府在义务教育发展规划,义务教育发展的人、财、物及制度等教育资源的配置的自主权并明确其相关责任,另一方面,中央政府在法律法规、教育规划、教育经费等方面也加大支持甚至是干预力度,同时还注重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协调沟通,也十分注重省级政府与省级以下地方政府间的协调。进一步完善省级义务教育统筹,需要在如下几个方面加以改革和创新。首先,中央政府要实现由“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转变,在义务教育发展中主要负责宏观调控及转移支付工作,省级政府应成为义务教育发展的主体。省级政府主要负责统筹全省的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师资队伍、经费和学校的教学设施,还应承担与中央政府及各部门、省级各部门、以及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工作。其次,必须理顺省级政府与中央各部委的关系。尽量减少因中央政府及相关部门与省级政府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政策失误,建立与教育部和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常态化的协调沟通机制,建立健全中央与地方的互利合作关系和地方利益的表达、协商和平衡机制,完善现行宪法中的有关规定,抓紧研究制定中央与地方在行政管理领域的职责,分别制订地方各级人大和地方各级政府的组织法,并建立对中央与地方权限争议的裁决机制。理顺省委系列的组织部,以及隶属于省政府的编制办、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改委之间的关系,最大限度地解决好教师的编制问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和义务教育校长的任免问题、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包括省级转移支付的问题等。第三,理顺省级政府与市、州、县的关系。义务教育省级统筹过程中一方面要防止省级政府统得过多、统得过死,按照政府治理变革的要求,适当下放权力,充分发挥地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就是要明晰市、州、县政府的具体责任和权力边界。市、州、县政府应该成为省级统筹机构的可靠的“信息源”,成为忠实的政策响应者和执行者,成为省级统筹机构与本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的“联络员”,并作为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监督员’第四,科学构建义务教育资源省级统筹的机制。包括建立健全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法律保障机制、义务教育省级统筹主体的责任机制及义务教育省级统筹的协商会商机制、专家咨询机制、绩效评价及反馈机制、问责机制和监督机制。
吴鹏飞[10](2013)在《嗷嗷待哺:儿童权利的一般理论与中国实践》文中研究指明权利是为社会或法律所承认和支持的自主行为和控制他人行为的能力。人权是权利中的一种特殊类型,是每一个人与生俱来的权利。同时,儿童权利又是人权大家庭中的一员,是儿童基于其特殊身心需求所拥有的一种有别于成人的权利,这种权利为道德、法律或习俗所认可为正当的,其范围包括受保护权和自主权两个相互依存的方面。权利与儿童权利之间既存在许多方面的不同,也存在较密切的联系。儿童期是每一个成人发展的必经阶段。作为法律术语的“儿童”,在各国法律中有不同界定。儿童权利公约将“儿童”界定为18岁以下之人。儿童具有不同于成人的诸多特点,如儿童的幼弱性与成长性、依赖性与相对独立性、不成熟性与可塑性以及易受侵害性与自我保护能力的缺乏性等。儿童的地位反映了人类对待自身的态度。在不同文化背景下,人类对待儿童的态度各有不同,但总体而言,主要有传统观点、保护观点、解放观点及新传统观点等四种影响儿童地位的观点。儿童不具有充分行使权利之能力,不仅在权利能力上与成人间存在差异,且在行为能力与责任能力上也存在差异。成熟的未成年人理论将那些已具备自理能力、可以完全或部分独立于其父母或监护人而生活的未成年人视同成年,因而可以获得法律上的独立人格,并有权缔结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从性质来看,儿童权利既是一种人权,又是一种法律权利,既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又是一种对儿童的赋权。儿童权利的内容包括一般权利和特殊权利。前者主要包括平等权、政治权利、精神与文化活动的自由、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等,与成人基本权利大体相同。后者主要包括身份权、家庭成长权、受抚养权、受监护权、福利权、免受虐待与忽视权、工作权、刑责减免权、参与权和游戏权等。儿童权利具有诸多不同于成人权利的特殊性,如权利主体的身心特殊性、权利内容的特殊性、权利行使的不可选择性、权利实现的依赖性、权利的易受侵害性及权利保障的特殊性等。人类社会对儿童权利的认可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时期。古希腊与古罗马思想家对儿童的悲惨遭遇表达了深切同情。尽管中世纪被视为人类历史上的黑暗时代,但仍有不少学者对儿童的道德地位表达了深切关怀。近代学者洛克、卢梭、康德、福禄贝尔、爱伦·凯、蒙台梭利等人为儿童权利观念的最终形成奠定了思想基础。随后欧洲制定了自己的人权计划和儿童权利宪章,并将儿童权利公约纳入各自国内法律体系。美国尽管没有加入儿童权利公约,但其制定了一系列儿童政策与法律,保障儿童充分享有各项基本权利。中国的人权意识启蒙较晚,儿童权利的观念也较薄弱。在清末之前的古代中国,儿童被视为家族或家庭中的财产,因而不是享有权利的主体。在清末立宪思潮之影响下,人权意识逐渐萌动,中国儿童的生存状况有了些许改观。新中国成立后,社会普遍认识到儿童具有独立的身份,尤其是在中国政府缔结加入儿童权利公约后,通过制定诸多儿童法律法规为儿童权利的实现提供制度保障。国际社会对儿童权利的关注始于1924年通过的《儿童权利日内瓦宣言》,随后又制定了《世界人权宣言》(1948)、《儿童权利宣言》(1959)、《国际人权公约》(1966)以及《儿童权利公约》(1989)等一系列国际人权文件。至此,儿童权利已经获得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儿童作为特殊人权主体,世界各国均首先通过宪法对其享有的基本权利予以明确规定。从各国儿童权利的宪法表达模式来看,主要存在不含儿童权利的特别条款和包含儿童权利的特别条款两种形式。各国宪法不仅通过对权利的主体范围、内容及拘束对象等方面来规范儿童权利,而且还通过规定儿童津贴、儿童补助金等形式以及专门组织机构和特殊司法程序等措施来为儿童权利的实现提供保障。儿童权利的基本原则是整个儿童法治运行的行动指南。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是各国法院、行政机关和立法机构处理所有儿童事务必须遵循的最高行为准则。尽管人们对该原则的具体内容尚未达成共识,但国际与国内立法均将该原则纳入其中,且在司法实践中予以适用。非歧视原则禁止在缺乏客观正当理由的情形下类似情形不同对待。该原则对于保障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具有重大现实意义。非歧视原则已经得到诸多国际人权文件及我国国内立法的认可,并在我国的相关领域得到一定程度的适用。儿童参与原则是儿童权利的又一项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已经在西方许多国家如苏格兰、澳大利亚等国制度化。儿童参与原则也已获得国际与国内立法的认可。由于观念与法制建设等方面的因素,我国儿童参与的现状不容乐观,需要采取相应措施来促进我国的儿童参与。儿童出生登记权、游戏权、健康权、受教育权和免受虐待权等特殊权利在中国的保障具有特殊性与紧迫性。这些权利已经获得国际与国内立法的确认。作为儿童第一项权利的出生登记权,是儿童获得其他权利的前提和基础。国际儿童出生登记状况并不理想,我国儿童出生登记状况也是如此,两者存在数量巨大的黑户儿童。游戏权是专属于儿童的特殊权利,对于保障儿童健康成长具有无可替代的价值。儿童健康权保障是儿童其他权利的实现基础。我国儿童健康权保障面临严峻形势,严重危及儿童的身心健康。儿童受教育权可以促进儿童其他权利的实现。作为一项社会权利,儿童受教育权在我国司法救济上遭遇制度瓶颈,需要从根本上加以解决。治理儿童虐待是一项世界性难题。免受虐待权为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提供了一种可能。上述这些儿童特殊权利保障均需要在检视我国现状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措施对其予以完善。
二、376名代表签名与《义务教育法》修订五大焦点(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376名代表签名与《义务教育法》修订五大焦点(论文提纲范文)
(1)父母性别角色期待对小学高年级女生体育投入度的影响 ——女生男性化特质的中介作用(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2 文献综述 |
2.1 小学高年级女生概述 |
2.2 性别角色概述 |
2.3 性别角色期待概述 |
2.4 体育投入度概述 |
2.5 父母性别角色期待、体育投入度、女生男性化特质的关系研究 |
3 研究设计 |
3.1 研究假设 |
3.2 研究对象 |
3.3 研究工具 |
3.4 施测和数据的处理 |
3.5 共同方法偏差的控制 |
4 结果 |
4.1 小学高年级女生父母男性化性别角色期待、女生性别角色和体育投入度的总体状况 |
4.2 小学高年级女生父母男性化性别角色期待、女生性别角色和体育投入度在人口学变量上的差异检验 |
4.3 小学高年级女生父母男性化性别角色期待、女生男性化特质与体育投入度的相关关系研究 |
4.4 女生男性化特质在父母男性化性别角色期待和体育投入度的中介作用 |
5 讨论 |
5.1 小学高年级女生父母男性化性别角色期待、女生男性化特质和体育投入度的总体状况 |
5.2 小学高年级女生父母男性化性别角色期待在人口学变量上的差异检验 |
5.3 小学高年级女生男性化特质在人口学上的差异检验 |
5.4 小学高年级女生体育投入度水平在人口统计学上的差异 |
5.5 小学高年级女生父母男性化性别角色期待、体育投入度和女生男性化特质的相关分析 |
5.6 小学高年级女生父母男性化性别角色期待对体育投入度的影响,以女生男性化特质为中介效应的相关分析 |
6 教育的启示和建议 |
6.1 对教师的建议 |
6.2 对家长的建议 |
6.3 对小学高年级女生的建议 |
7 研究局限和展望 |
7.1 研究不足 |
7.2 研究的展望 |
8 总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2)《历史教学》(1951-2010年)研究 ——以中学历史教学的考察为重点(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一、研究概况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思路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创办背景和组织架构及运行机制 |
第一节 《历史教学》的创办背景 |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文化教育政策 |
二、知识分子接受改造的需要 |
三、天津军政委员会文教部的支持 |
四、七位同人的共同努力 |
第二节 《历史教学》的组织架构 |
一、同人办刊时期的组织架构 |
二、天津市人民出版社管理时期的组织架构 |
三、天津市教育局管理时期的组织架构 |
四、天津市新闻出版局管理时期的组织架构 |
第三节 《历史教学》的运行机制 |
一、编辑出版责任机制 |
二、稿源与作者群体 |
三、印刷、发行及价格 |
第二章 特色形成和曲折发展(1951.1-1966.6) |
第一节 同人办刊时期的“教”与“学” |
一、主动紧跟政治形势 |
二、建国之初《历史教学》中的“教” |
三、建国之初《历史教学》中的“学” |
第二节 学习苏联与坚持特色 |
一、政府接管后的办刊方针 |
二、1956 年版教材的特点及讨论 |
三、全面学习苏联的教学法 |
四、“大家小文章”与问题解答 |
第三节 国家政策影响下的曲折发展 |
一、曲折发展时期的中学历史教学 |
二、曲折发展时期的学术研究 |
第三章 缓慢恢复和特色重建时期(1979.1-1991.3) |
第一节 复刊时期的拨乱反正 |
一、历史教学逐渐恢复到正常轨道 |
二、及时反映史学界的研究动态 |
第二节 教学特色的重建与学术文章水准 |
一、教学特色的重建 |
二、重建特色的两难处境 |
第四章 偏重教学和学术“滑坡”(1991.4-2001.5) |
第一节 高考的能力立意与能力培养的教学 |
一、教学大纲与教材内容的渐趋稳定 |
二、以能力立意的考试测量与评价体系形成 |
三、中学历史学科思维能力的培养 |
第二节 学术论文弱化与编辑乱象 |
一、论文质量下降的表现及原因 |
二、编辑出现乱象的表现及原因 |
第五章 平稳过渡和“黄金”时代(2001.6-2010.12) |
第一节 平稳过渡时的“不温不火” |
一、初步探讨中学历史课程的设计 |
二、继续配合人教社的教材修订 |
三、对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初步探索 |
第二节 独立办刊形成特色 |
一、2003 年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和“一标多本” |
二、21世纪初历史课程设置与编写教材专题讨论 |
三、研究性学习与“聂马之争” |
四、有重大影响的中青年着名学者访谈录 |
第三节 分版后的发展趋势 |
一、中学版和高校版的特点 |
二、专家引领中学教学研究 |
三、提倡以“教学设计”取代教案 |
四、研究高考试题引领高中教学 |
第六章 在中学历史教学中的地位及发展策略 |
第一节 在中学历史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 |
一、在中学历史教学中的地位 |
二、《历史教学》在中学历史教学中的作用 |
第二节 杂志的变化趋势及发展策略 |
一、杂志的变化趋势及原因 |
二、发展的现实隐忧及策略 |
结语 |
主要参考文献 |
附录: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相关论文及科研成果 |
致谢 |
(3)县域内义务教育师资均衡配置问题与对策研究 ——以贵州省B市Q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师资的均衡配置是关键 |
(二)义务教育师资的均衡配置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仍面临诸多严峻挑战 |
(三)在县域范围内推进义务教育师资均衡配置实操性及可行性较大 |
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的重点、难点及创新点 |
(一)研究重点和难点 |
(二)研究的创新点 |
五、概念界定 |
(一)县域 |
(二)义务教育 |
(三)师资 |
(四)均衡 |
(五)配置 |
(六)师资均衡配置 |
六、文献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1.理论研究 |
2.实证研究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1.理论研究 |
2.实证研究 |
第二章 B市Q区义务教育师资均衡配置的理论阐释 |
一、理论基础 |
(一)教育公平理论 |
(二)公共产品理论 |
(三)人力资本理论 |
二、指标建构 |
(一)B市Q区义务教育师资配置调研分析指标设计 |
(二)本研究指标含义 |
第三章 B市Q区义务教育师资配置的现状分析 |
一、B市Q区经济及义务教育发展基本情况 |
(一)B市Q区经济发展概况 |
(二)B市Q区义务教育发展概况 |
二、B市Q区义务教育师资配置的调研 |
(一)调研过程说明 |
(二)调研现状分析 |
第四章 B市Q区义务教育师资配置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B市Q区义务教育师资配置的问题分析 |
(一)师资数量问题 |
(二)师资质量问题 |
(三)师资结构问题 |
二、B市Q区义务教育师资配置失衡的原因分析 |
(一)县域内经济发展的差异 |
(二)政府经费投入失衡 |
(三)教育制度的偏差 |
(四)教师待遇的不均衡 |
第五章 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师资均衡配置的对策 |
一、发展县域内经济,缩小城乡差异 |
(一)增加县域财政对教育的投入 |
(二)改善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
二、明确各级政府职责,优化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体制 |
(一)加大对农村及薄弱地区的教育投入 |
(二)改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体系 |
(三)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明确责任,缩小义务教育教师配置差距 |
三、完善教育制度,为师资均衡创设良好政策环境 |
(一)完善教师编制管理制度 |
(二)从根源上摒弃“重点学校”的政策倾斜,优化师资配置 |
(三)完善教师培训制度,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
(四)规范教师流动制度,促进县域内师资有序流动 |
四、提高教师精神待遇和物质待遇 |
(一)提高教师精神待遇 |
(二)提高教师物质待遇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B市Q区义务教育师资均衡配置现状的访谈提纲 |
攻读硕士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4)社会权的宪法保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的缘起 |
二、文献综述 |
三、本论文的研究方法 |
四、本论文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社会权宪法保障的基本理论 |
第一节 社会权的概念 |
一、国内外学界关于社会权的不同称谓 |
二、社会权的概念界定 |
第二节 社会权的具体内容 |
一、以社会权概念的内涵来厘定社会权的具体内容 |
二、宪法文本中社会权的内容 |
三、国际人权宪章文本中社会权的内容 |
四、开放式结构的社会权的内容 |
第三节 社会权的理论基础 |
一、权利的理论基础观之演变 |
二、作为权利哲学基础的“人的尊严”理论 |
三、以“人的尊严”作为权利基础的优越性 |
第四节 社会权的可诉性 |
一、何为基本权利的可诉性 |
二、社会权不具可诉性的传统理论依据 |
三、对社会权不具可诉性的质疑 |
四、社会权可诉性的证成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社会权宪法保障的历史演进 |
第一节 国外社会权宪法保障的历史演进 |
一、社会权宪法保障的思想变迁 |
二、世界各国宪法确认社会权的历史演进 |
第二节 中国社会权宪法保障的演进 |
一、清末立宪运动时期的社会权宪法保障 |
二、中华民国时期的社会权宪法保障 |
三、新中国的社会权宪法保障 |
第三节 国际公约中的社会权及其保障的发展历程 |
一、国际人权宣言和公约中的社会权及其保障 |
二、区域性人权宣言和公约中的社会权及其保障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典型国家社会权宪法保障模式的比较 |
第一节 美国模式 |
一、制定具有社会权内容的立法 |
二、美国法院的社会权宪法保障方式 |
第二节 德国模式 |
一、“人的尊严”与社会国原则结合推导出社会权 |
二、德国宪法法院社会权保障的核心地位 |
第三节 南非模式 |
一、南非宪法中的社会权 |
二、南非宪法法院的社会权保障 |
第四节 印度模式 |
一、印度宪法及社会权规定简介 |
二、作为“国家政策的指导原则”的印度社会权 |
三、印度最高法院的社会权宪法保障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国宪法的社会权规范体系及其重构 |
第一节 中国社会权的宪法规定及不足 |
一、82宪法中关于社会权的规定 |
二、82宪法中社会权规定的不足 |
第二节 典型国家宪法中社会权规定对中国的启示 |
一、应在宪法中确立“人的尊严”作为基本权利的基础 |
二、整合宪法纲领性条款和“国家义务”条款形成社会权规范体系 |
第三节 修改宪法以重构宪法社会权规范体系 |
一、应采用修改宪法的方式重构社会权规范体系 |
二、宪法总纲中确立“人的尊严”条款 |
三、修改总纲中社会权的纲领性条款 |
四、修改“82宪法”中公民的社会权规范体系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社会权宪法保障模式的体系化重构 |
第一节 中国社会权宪法保障模式及反思 |
一、中国社会权宪法保障的现状和效果 |
二、中国社会权宪法保障模式及不足 |
第二节 典型国家宪法社会权保障模式对中国的启示 |
一、法院应在社会权宪法保障中发挥更大作用 |
二、“非国家行为体”在社会权宪法保障中发挥补充作用 |
第三节 重构中国的社会权宪法保障体系 |
一、体系化的含义 |
二、立法机关的社会权宪法保障 |
三、行政机关的社会权宪法保障 |
四、法院的社会权宪法保障 |
五、“非国家行为体”(non-state actor)的社会权宪法保障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5)义务教育法治四十年:让每个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论文提纲范文)
一、1986年《义务教育法》快速制定, 为义务教育权提供法律保护 |
(一) 义务教育法制定进程 |
(二) 义务教育法制定时三大焦点问题 |
1. 义务教育学制的确定因地制宜、因时制宜 |
2. 义务教育经费多渠道筹措 |
3. 争取专款建设合格的教师队伍 |
二、2006年《义务教育法》大幅修订, 为义务教育权提供法治保障 |
(一) 义务教育法修订进程 |
(二) 义务教育法修订时三大焦点问题 |
1. 强化国家财政投入, 保障义务教育经费 |
2. 依法推进素质教育, 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
3.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注重教育公平 |
三、义务教育法治推进四十年, 义务教育权越来越充分实现 |
(一) 从有法可依到良法善治, 义务教育法治越来越完善 |
1. 立法理念上更加注重权利保护 |
2. 立法内容更加丰富, 立法结构更加合理 |
(二) 从都有学上到都上好学, 义务教育权越来越充分实现 |
1. 从数量普及走向质量提升 |
2. 从各地方因地制宜普及义务教育到国家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
(6)论我国儿童发展权的法律保障(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问题的背景与目的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目的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概述 |
(一) 国外研究现状概述 |
(二) 国内研究现状概述 |
(三) 小结 |
三、主要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儿童发展权概述:一种新型人权 |
第一节 “儿童”一词的厘清 |
一、儿童的含义 |
二、与“儿童”一词相关概念的法律辨析 |
第二节 儿童发展权的内涵 |
一、发展权的内涵 |
二、儿童发展权的含义 |
三、儿童发展权的特征 |
第三节 保障我国儿童发展权的战略意义 |
一、保障儿童发展权有助于现代人权理念的丰富与升华 |
二、保障儿童发展权有助于我国当前改革的全面推进 |
三、保障儿童发展权有助于世界的可持续发展进程 |
第二章 儿童发展权国际法律文本的界定及其超越 |
第一节 儿童发展权的国际法渊源 |
一、一般性公约与文件 |
二、专门性公约与文件 |
第二节 儿童发展权保护的国际法基本原则 |
一、法律基本原则的内涵 |
二、儿童发展权基本原则的界定 |
三、儿童发展权的四项基本原则 |
第三节 儿童发展权具体内容的重新界分 |
一、经济发展权 |
二、政治发展权 |
三、文化发展权 |
四、社会发展权 |
五、可持续发展权 |
第三章 我国儿童发展权保护的法律现状及问题剖析 |
第一节 我国儿童发展权保护的法律现状 |
一、儿童发展权的宏观保护 |
二、儿童发展权的微观保护 |
第二节 我国儿童发展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 |
一、实践中儿童各项发展权利保护不足 |
二、儿童发展权法治层面的漏洞 |
第三节 我国儿童发展权保护缺失的原因探究 |
一、主观因素: 儿童权利保护观念的淡薄 |
二、客观因素: 历史遗留性问题仍然突出 |
第四章 儿童发展权立法体系的完善 |
第一节 加强儿童发展权保护基本原则在法律文本中的彰显 |
一、确定儿童最大利益原则 |
二、强调平等发展原则 |
三、完善尊重原则 |
四、强化多重保护原则 |
第二节 切实完善儿童发展权保护的具体规范内容 |
一、加强儿童发展权宏观保护力度 |
二、完善儿童发展权微观保护内容 |
第三节 加强儿童发展权层面的国际合作立法 |
一、借鉴国外综合性儿童权利保护专门立法 |
二、吸取国外特殊领域儿童权利保护立法经验 |
第五章 儿童发展权司法制度的健全 |
第一节 设立专门性的少年司法机构——少年法院 |
一、设立少年法院的必要性分析 |
二、设立少年法院的可行性分析 |
第二节 推动《少年法院法》的制定并完善相关内容 |
一、制定统一的《少年法院法》 |
二、《少年法院法》的内容构想 |
三、加强现代少年司法理念的贯彻落实 |
第三节 提高少年司法人员的专业化程度 |
一、增强少年司法人员儿童发展权保护意识 |
二、全面提升少年司法人员业务素养 |
三、加强对少年司法人员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
第四节 完善少年案件法律援助制度 |
一、制定系统全面的《法律援助基本法》 |
二、培养高素质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队伍 |
第六章 儿童发展权行政保护机制的构建 |
第一节 完善儿童权利保护行政法规 |
一、合理提升儿童用品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
二、对侵害儿童发展权的行为规定明确的罚则 |
第二节 构建全国性的儿童权利保护机构 |
一、设立全国性儿童权利保护机构的必要性 |
二、全国性儿童权利保护机构的运行机制 |
第三节 增强儿童权利保护领域的行政执法与行政法治监督力度 |
一、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和密度 |
二、推动体系化行政法治监督机制的构建 |
第七章 儿童发展权社会法治模式的优化 |
第一节 增强儿童自身的权利保护意识 |
一、家庭层面 |
二、学校层面 |
三、社会层面 |
第二节 构筑全社会对儿童发展权的法律信仰 |
一、明确儿童的权利主体地位 |
二、提高保障儿童发展权的法治意识 |
第三节 进一步完善社区儿童保护机制 |
一、成立社区儿童权利监督委员会 |
二、赋予社区儿童工作人员一定干预权 |
三、构建专门性儿童服务机构以打造“儿童友好社区” |
第八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 |
攻读博士期间参与完成的主要课题项目 |
致谢 |
(7)中小学办学自主权区域实证研究 ——基于豫中地区的调查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
一、研究背景 |
二、问题提出 |
第二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办学自主权 |
二、中小学办学自主权 |
三、保障机制 |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一、研究方法的哲学基础 |
二、研究范式 |
三、研究采用的具体方法 |
四、研究的技术路线 |
五、论文结构安排 |
第四节 研究价值与研究创新 |
一、研究价值 |
二、研究创新 |
第二章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第一节 国内相关研究回顾 |
一、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引发对于学校自主权的探讨 |
二、基于实践需求大力强调中小学办学自主权的落实 |
三、政府职能变革引起对于学校自主权的再度关注 |
第二节 境外相关研究概览 |
一、以教育分权化为主题的研究 |
二、以校本化思潮为主题的研究 |
三、强调由"赋权"转向"增能"的研究 |
第三节 研究述评 |
一、已取得的研究进展 |
二、待完善的研究空间 |
第三章 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第一节 理论基础及其适切性的探讨 |
一、政府本质与职能的理论界说 |
二、学校运行与发展的理论视界 |
三、凸显"整合意义"的治理理论 |
第二节 分析框架的提出 |
一、政治学"权力分析方法"的启发 |
二、本研究的分析框架 |
第四章 实证研究设计与调研工具检验 |
第一节 基于分析框架的实证研究设计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假设 |
三、问卷设计 |
四、访谈设计 |
五、抽样方案 |
第二节 调研工具的检验 |
一、问卷施测前的探讨与修正 |
二、问卷的初次检验与修正 |
三、问卷的二次检验与信效度分析 |
第五章 调查发现与数据分布 |
第一节 样本描述与样本检验 |
一、样本描述 |
二、样本检验 |
第二节 数据分布与结果分析 |
一、学校的自主程度现状及其他相关问题的描述性统计 |
二、学校自主"五因素"对办学自主权整体认知的回归分析 |
三、学校内部权力运行情况相关问题的描述性统计 |
四、不同样本分组在学校自主"五因素"上的差异分析 |
五、不同样本分组在办学自主权整体认知上的差异分析 |
第三节 数据结论归整 |
第六章 相关问题分析 |
第一节 权力主体的分析 |
一、公办中小学的法律地位分析 |
二、中小学办学自主权的权力来源分析 |
三、中小学办学自主权权力主体的特殊性分析 |
第二节 权力要素的分析 |
一、人事自主权 |
二、财务自主权 |
三、招生自主权 |
四、课程教学自主权 |
五、发展规划自主权 |
第三节 主体间关系的分析 |
一、政府角色之于学校 |
二、学校角色之于政府 |
三、家长角色的意涵解读 |
四、社会组织参与学校评估监测的价值所在 |
第四节 主要问题归纳 |
一、"中小学"的法人资格定位存在一定的模糊性 |
二、中小学校的"权力清单"尚不清晰,且缺乏相关法律的保护 |
三、政府"简政放权"的改革尚未切实地植入中小学校的土壤 |
四、学校之间存在差异,部分学校尚不足以承担起"办"的责任 |
五、以多主体参与为特征的学校内部管理民主机制尚未健全 |
第七章 保障机制探讨 |
第一节 法律层面的保障 |
一、教育法律体系的完善尚需填补《学校法》的空白 |
二、学校办学自主权的保障亟待《学校法》的出台 |
三、推进地方性立法是当前较为可能的实现路径 |
第二节 制度层面的保障 |
一、学校教师的区域性招聘制度保障 |
二、学校经费的地方性财政投入制度保障 |
三、基于学校差异的"弹性化"学校管理制度保障 |
第三节 学校层面的"内省式"保障 |
一、以内部民主机制的健全保障办学自主权的合理使用 |
二、以内在活力的唤醒激发秩序之下自主能力的生成 |
三、以章程建设为统领维护学校自主发展的内外环境 |
第八章 结语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一、对于分析框架建构与运用的基本结论 |
二、对于现状描述的基本结论 |
三、对于相关问题分析的基本结论 |
四、对于保障机制探讨的基本结论 |
第二节 研究不足 |
一、抽样覆盖范围不够广泛 |
二、对于学校案例的研究不够深入 |
三、对已获得研究资料的运用不够充分 |
第三节 研究展望 |
一、进一步扩大研究样本规模 |
二、以个案研究和行动研究进一步挖掘深层问题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中小学办学自主权区域实证研究的调查问卷 |
附录2:校长(校级领导)访谈提纲 |
附录3:教师访谈提纲 |
附录4:教育行政部门人员访谈提纲 |
在学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8)重点高中制度存废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提出 |
(一)一个历史遗留问题 |
(二)一个现实迫切问题 |
(三)一个具有国际共性的问题 |
(四)一个充满理论复杂性的问题 |
二、文献综述 |
(一)有关重点学校制度历史的研究 |
(二)有关主张要办重点学校的研究 |
(三)有关主张废除重点学校的研究 |
(四)有关主张改革重点学校的研究 |
(五)有关主张有条件地办重点学校的研究 |
(六)有关国际上“重点学校”存废的相关研究 |
(七)已有研究的简要评述 |
三、概念界定 |
(一)重点高中的界定 |
(二)两组类似概念与重点高中的关系 |
四、研究设计 |
(一)研究假设与理论分析工具 |
(二)研究问题、方法与思路 |
第一章 重点高中制度存废的历史回溯 |
一、建国十七年:重点学校制度的建立和巩固 |
(一)重点学校制度出台的可能缘由 |
(二)重点学校制度的正式出台 |
(三)重点学校制度的系统建立 |
(四)重点学校制度遭遇“滑铁卢” |
二、“文革”时期:重点学校制度的彻底废除 |
(一)制度层面的彻底废除 |
(二)事实层面的彻底破坏 |
(三)学理层面的彻底否定 |
三、改革开放至20世纪80年代:重点学校制度的全面复兴 |
(一)重点学校制度的全面恢复 |
(二)重点学校制度弊端渐显及争论 |
(三)重点学校制度的调整 |
四、20世纪90年代:重点学校制度的新样态与存废大辩论 |
(一)重点学校制度的新样态 |
(二)重点学校制度存废大辩论 |
五、21世纪以来:重点学校制度的精细化与理性审视 |
(一)重点学校制度的精细化 |
(二)重点学校制度的理性审视 |
六、历史回溯的启示 |
(一)义务教育阶段重点学校制度已废除 |
(二)高中阶段重点学校制度仍将长期存在 |
(三)重点高中尚未跳出“官办名校”的模式 |
(四)重点高中制度存废围绕五个核心议题展开 |
(五)重点高中制度经历了政策上“大起大落-修修补补-精细多样化”的嬗变 |
(六)重点高中制度经历了学理上“积极拥护-激烈争论-理性审视”的嬗变 |
第二章 重点高中制度存废的国际比较 |
一、德国文理中学制度 |
(一)文理中学制度演变 |
(二)文理中学制度存废的焦点 |
(三)文理中学制度的变革调整 |
二、英国文法中学和公学制度 |
(一)文法中学制度变迁 |
(二)英国公学制度演变 |
(三)文法中学和公学制度存废的焦点 |
三、美国学术高中制度 |
(一)学术高中制度概况 |
(二)学术高中的类别 |
(三)学术高中的典型特征 |
(四)学术高中遭遇的质疑和批判 |
四、三国“重点高中”制度的比较 |
(一)三国“重点高中”制度的共性 |
(二)三国“重点高中”制度的不同发展模式 |
五、国际比较的启示 |
第三章 重点高中制度存废的实证调查 |
一、对重点高中制度存废的整体看法 |
(一)来自高中校长的判断 |
(二)来自高中教师的判断 |
(三)来自专家学者的判断 |
二、对重点高中落实效率优先的看法 |
(一)来自高中校长的判断 |
(二)来自高中教师的判断 |
(三)来自专家学者的判断 |
三、对重点高中践行因材施教的看法 |
(一)校际分流是一种因材施教吗? |
(二)重点高中内部的因材施教做得如何? |
四、对重点高中实施精英培养的看法 |
(一)精英教育还有必要吗? |
(二)重点高中实施的是精英教育吗? |
(三)精英人才应当具备哪些素质? |
(四)精英人才是重点高中培养的吗? |
(五)精英人才应当集中安置还是分散安置? |
五、对重点高中体现教育公平的看法 |
(一)重点高中的设置损害了教育公平吗? |
(二)把中考成绩作为重点高中录取的唯一标准,这公平吗? |
(三)重点高中的存在固化了社会阶层吗? |
六、对重点高中发挥示范性作用的看法 |
(一)来自高中校长的判断 |
(二)来自高中教师的判断 |
(三)来自专家学者的判断 |
七、重点高中制度存废意向比较 |
(一)高中校长的观点异同 |
(二)高中教师的看法异同 |
(三)专家学者的态度异同 |
(四)各方意向异同的整体审视 |
八、实证调查的启示 |
第四章 重点高中制度存废的理论辨析 |
一、效率优先 |
(一)设置重点高中达成效率优先的合理性 |
(二)对设置重点高中达成效率优先的质疑 |
二、因材施教 |
(一)校际分流作为一种因材施教的合理性 |
(二)对校际分流作为一种因材施教的质疑 |
三、精英培养 |
(一)重点高中精英培养的合理性 |
(二)对重点高中精英培养的质疑 |
四、能力公平 |
(一)重点高中基于能力标准的教育公平的合理性 |
(二)对重点高中基于能力标准的教育公平的质疑 |
五、示范性发挥 |
(一)发挥重点高中示范性的合理性 |
(二)对发挥重点高中示范性的质疑 |
六、理论辨析的启示 |
结论与展望:我国重点高中制度变革的路径选择 |
路径1:保留重点高中制度,但促使我国的重点高中走内涵发展之路 |
路径2:保留重点高中制度,但设计出不同类型高中之间的转轨通道 |
路径3:保留重点高中制度,实现重点高中内部的多样化发展 |
路径4:保留重点高中制度,但改变所有重点高中均为公立的局面 |
路径5:在一些地区试验废除重点高中制度,并尝试建立综合高中制度 |
路径6:彻底废除重点高中制度,改为在所有普通高中实施资优教育计划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重点高中制度存废意向的访谈提纲 |
附录2 :重点高中制度存废意向调查问卷 |
附录3 :重点高中学生学习生活现状调查问卷 |
附录4 :访谈内容摘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9)中国义务教育省级统筹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研究的创新点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主要研究内容及重点难点分析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重点与难点 |
2 义务教育省级统筹的相关理论 |
2.1 概念界定及相关概念辨析 |
2.1.1 概念界定 |
2.1.2 相关概念辨析 |
2.2 义务教育省级统筹的理论基础 |
2.2.1 政府治理理论 |
2.2.2 公共产品理论 |
2.2.3 教育公平理论 |
2.2.4 统筹学的相关理论 |
2.3 影响义务教育省级统筹的因素 |
2.3.1 教育行政体制 |
2.3.2 义务教育管理的纵向结构 |
2.3.3 义务教育管理的横向结构 |
2.4 义务教育省级统筹的目标与基本原则 |
2.4.1 义务教育省级统筹的目标 |
2.4.2 义务教育省级统筹的基本原则 |
2.5 义务教育省级统筹的主体、内容及机制 |
2.5.1 义务教育省级统筹主体 |
2.5.2 义务教育省级统筹内容 |
2.5.3 义务教育省级统筹机制 |
3 中国义务教育省级统筹的历史渊源 |
3.1 清末义务教育省级管理考察 |
3.1.1 清末义务教育的萌芽阶段 |
3.1.2 清末义务教育管理的主体、内容及机制 |
3.1.3 清末义务教育省级管理的特征 |
3.2 民国义务教育省级管理考察 |
3.2.1 民国义务教育的推进阶段 |
3.2.2 民国义务教育管理的主体、内容及机制 |
3.2.3 民国义务教育省级管理的特征 |
3.3 新中国义务教育省级管理考察 |
3.3.1 1949-1976年义务教育省级管理的探索发展阶段 |
3.3.2 1977-1985年义务教育省级管理从发展到普及的过渡阶段 |
3.3.3 1986-2005年义务教育省级管理的全面普及阶段 |
3.4 新中国义务教育从省级管理到省级统筹 |
4 中国义务教育省级统筹现状分析 |
4.1 加强义务教育省级统筹的总体格局正在形成 |
4.2 省级人民政府的统筹主体地位基本确立 |
4.3 义务教育省级统筹的机制构建初见成效 |
4.4 义务教育省级统筹的环境不断改善 |
4.5 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省级统筹得到重视 |
4.6 教师队伍建设省级统筹明显加强 |
4.7 义务教育省级统筹应对了有关热点难点问题 |
4.8 义务教育省级统筹区域差异缩小 |
5 中国义务教育省级统筹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成因 |
5.1 义务教育省级政府统筹存在的主要问题 |
5.1.1 义务教育省级政府统筹责权不够明晰 |
5.1.2 义务教育省级统筹的机制不够完善 |
5.1.3 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省级统筹差异性大 |
5.1.4 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省级统筹力不足 |
5.1.5 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省级统筹需加强 |
5.2 义务教育省级统筹问题的归因分析 |
5.2.1 我国义务教育省级统筹还处于探索阶段 |
5.2.2 行政集权对义务教育省级统筹有一定制约 |
5.2.3 省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统筹能力有限 |
5.2.4 义务教育省级统筹方法论滞后 |
5.2.5 政府教育管理职能转变还没有到位 |
6 部分国家与地区义务教育省(州)统筹的主体、内容及策略 |
6.1 美国义务教育统筹分析 |
6.1.1 美国义务教育统筹的主体和内容 |
6.1.2 美国义务教育经费及师资统筹的策略 |
6.2 法国义务教育统筹分析 |
6.2.1 法国义务教育统筹的主体和内容 |
6.2.2 法国义务教育经费及师资统筹的策略 |
6.3 德国义务教育统筹分析 |
6.3.1 德国义务教育统筹的主体和内容 |
6.3.2 德国义务教育经费及师资统筹的策略 |
6.4 芬兰义务教育统筹分析 |
6.4.1 芬兰义务教育统筹的主体和内容 |
6.4.2 芬兰义务教育经费及师资统筹的策略 |
6.5 印度义务教育统筹分析 |
6.5.1 印度义务教育统筹的主体和内容 |
6.5.2 印度义务教育经费及师资统筹的策略 |
6.6 港台地区义务教育统筹的主体、内容及策略 |
6.6.1 香港义务教育统筹分析 |
6.6.2 台湾义务教育统筹分析 |
6.7 部分国家与地区义务教育省(州)统筹的共性特点 |
7 完善我国义务教育省级统筹的对策建议 |
7.1 科学界定义务教育省级统筹主体的权责 |
7.2 理顺义务教育各相关部门的关系 |
7.3 扩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的权力 |
7.4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省级统筹的机制 |
7.4.1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法律保障机制 |
7.4.2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省级统筹主体的责任机制 |
7.4.3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省级统筹的问责机制 |
7.4.4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省级统筹的协商会商机制 |
7.4.5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省级统筹的专家咨询机制 |
7.4.6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监督机制 |
7.4.7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省级统筹绩效的评价及反馈机制 |
7.5 提升义务教育省级统筹主体的统筹素质 |
7.6 学习借鉴部分国家和地区有效做法和经验 |
8 研究结论与展望 |
附录1 《中国义务教育省级统筹问题研究》访谈提纲(一) |
附录2 《中国义务教育省级统筹问题研究》访谈提纲(二) |
附录3 《中国义务教育省级统筹问题研究》访谈提纲(三) |
附录4 《中国义务教育省级统筹问题研究》访谈提纲(四) |
附录5 《中国义务教育省级统筹问题研究》访谈提纲(五) |
附录6 《中国义务教育省级统筹问题研究》访谈提纲(六) |
附录7 义务教育省级统筹调查问卷(校长卷) |
主要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10)嗷嗷待哺:儿童权利的一般理论与中国实践(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 研究意义 |
二、 研究现状 |
三、 研究方法 |
四、 基本用语说明 |
五、 论文主要构架 |
第一章 作为人权之儿童权利 |
第一节 儿童权利之界定 |
一、 权利的概念 |
二、 儿童权利的含义与类型 |
三、 权利与儿童权利 |
第二节 儿童权利之主体 |
一、 儿童的法律界定 |
二、 儿童的基本特点 |
三、 儿童的道德地位 |
四、 儿童的法律能力 |
第三节 儿童权利之性质 |
一、 儿童权利是人权 |
二、 儿童权利是法律权利 |
三、 儿童权利是综合性权利 |
四、 儿童权利是对儿童的赋权 |
第四节 儿童权利之内容 |
一、 儿童的一般权利 |
二、 儿童的特殊权利 |
第五节 儿童权利之特殊性 |
一、 权利主体的身心特殊性 |
二、 权利内容的特殊性 |
三、 权利行使的不可选择性 |
四、 权利实现的依赖性 |
五、 权利的易受侵害性 |
六、 权利保障的特殊性 |
第二章 儿童权利之历史发展 |
第一节 欧洲儿童权利的发展史 |
一、 古希腊、古罗马时期的儿童权利思想 |
二、 中世纪的儿童权利思想 |
三、 近代的儿童权利思想 |
四、 现代的儿童权利 |
第二节 美国儿童权利的发展历程:一种政策史的考察 |
一、 十九世纪中期至二十世纪 20 年代进步主义时期 |
二、 二十世纪 20 年代初至第二次世界大战 |
三、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至二十世纪 70 年代 |
四、 二十世纪 70 年代初至二十一世纪初 |
第三节 中国儿童权利的发展史 |
一、 清末前中国古代的儿童权利思想 |
二、 清末至新中国成立的儿童权利状况 |
三、 新中国成立后至二十世纪 90 年代儿童权利状况 |
四、 二十世纪 90 年代初至二十一世纪初儿童权利状况 |
第四节 儿童权利国际化的历程 |
一、 儿童权利国际化萌芽阶段 |
二、 儿童权利国际化形成与发展阶段 |
第三章 儿童权利之宪法表达 |
第一节 儿童权利的宪法表达模式 |
一、 不含儿童权利的特别条款 |
二、 包含儿童权利的特别条款 |
第二节 儿童权利的宪法规范 |
一、 儿童权利的主体范围 |
二、 儿童权利的内容 |
三、 儿童权利的拘束对象 |
第三节 儿童权利的宪法保障 |
一、 经费保障 |
二、 组织机构保障 |
三、 司法程序保障 |
第四章 儿童权利之基本原则 |
第一节 儿童权利基本原则界定 |
一、 法律原则的含义 |
二、 儿童权利基本原则的内容 |
三、 儿童权利基本原则的功能 |
第二节 儿童最大利益原则 |
一、 儿童最大利益的界定 |
二、 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及其在立法中的体现 |
三、 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的指导作用 |
四、 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在司法中的运用 |
第三节 非歧视原则 |
一、 非歧视原则的定义 |
二、 国际人权法中的非歧视原则 |
三、 儿童权利公约中的非歧视原则 |
四、 非歧视原则在中国的适用 |
第四节 儿童参与原则 |
一、 儿童参与原则及其制度化 |
二、 儿童法律参与原则规定的规范结构 |
三、 我国儿童参与的状况及其法律保障 |
第五章 儿童特殊权利举要 |
第一节 儿童出生登记权 |
一、 出生登记权的概念 |
二、 出生登记权的价值 |
三、 出生登记权的实体法规范 |
四、 国际社会儿童出生登记的实践经验 |
五、 我国儿童出生登记权保障:问题与对策 |
第二节 儿童游戏权 |
一、 游戏权的概念 |
二、 儿童游戏权的价值 |
三、 儿童游戏权的性质 |
四、 儿童游戏权的实体法规范 |
五、 我国儿童游戏权保障:问题与对策 |
第三节 儿童健康权 |
一、 健康权的含义 |
二、 儿童健康权的价值 |
三、 我国宪法对健康权的保障 |
四、 儿童健康权的实体法规范 |
五、 我国儿童健康权立法保障:问题与对策 |
第四节 儿童受教育权 |
一、 儿童受教育权的含义 |
二、 儿童受教育权的性质 |
三、 儿童受教育权的实体法规范 |
四、 儿童受教育权的内容与保障 |
五、 我国儿童受教育权司法保障:问题与对策 |
第五节 儿童免受虐待权 |
一、 儿童虐待的概念 |
二、 儿童虐待的成因 |
三、 体罚的法律界定及禁止体罚之例外 |
四、 儿童免受虐待权的实体法规范 |
五、 我国儿童免受虐待权立法保障:问题与对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本人公开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四、376名代表签名与《义务教育法》修订五大焦点(论文参考文献)
- [1]父母性别角色期待对小学高年级女生体育投入度的影响 ——女生男性化特质的中介作用[D]. 郭蓉. 四川师范大学, 2020(08)
- [2]《历史教学》(1951-2010年)研究 ——以中学历史教学的考察为重点[D]. 余柏青. 湖南师范大学, 2019(01)
- [3]县域内义务教育师资均衡配置问题与对策研究 ——以贵州省B市Q区为例[D]. 曾禹连. 广州大学, 2019(01)
- [4]社会权的宪法保障研究[D]. 姜述弢. 黑龙江大学, 2019(02)
- [5]义务教育法治四十年:让每个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J]. 郝盼盼,彭安莉. 全球教育展望, 2018(12)
- [6]论我国儿童发展权的法律保障[D]. 宋丁博男. 武汉大学, 2018(09)
- [7]中小学办学自主权区域实证研究 ——基于豫中地区的调查分析[D]. 蒿楠. 华东师范大学, 2017(01)
- [8]重点高中制度存废问题研究[D]. 蒋洁蕾. 上海师范大学, 2016(12)
- [9]中国义务教育省级统筹问题研究[D]. 黄俭. 武汉大学, 2015(07)
- [10]嗷嗷待哺:儿童权利的一般理论与中国实践[D]. 吴鹏飞. 苏州大学, 20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