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异体监督”的几点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梅士伟[1](2020)在《基于扎根理论的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高等教育通过人力资本增值而为现代社会提供强大的发展内驱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历经建国以来70多年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40多年的革新,成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高教系统。然而,由于高等学校(本论文研究对象限定为我国公办高等学校)外部管理制度不完善、市场参与机制不规范、社会公众参与不充分,内部治理结构失衡、主体道德行为失范、权力监督体系不完善,致使高校腐败易发频发,关键领域问题凸显,大案要案警钟不断,窝案串案时有发生,制约大学的教育教学、学术创造、服务社会、文化赓续使命,消解其学术本质和公益属性,弱化其道德标高和社会公信力,迟滞“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建设步伐。高校腐败问题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折射出现行高校腐败治理机制已无法满足党和国家及社会公众的需要。因而,优化高校腐败治理机制,是高校全面从严治党的行动连带,是“办好人民满意高等教育”的价值依归,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结构转向。我国现行高校腐败治理主要基于政府作为高校举办者的地位,通过执政党和政府及作为其政治属性延伸的高校党委行使腐败治理权力,对高校行政权力、学术权力的行使者实施控制、监督、惩治,保证高校权力结构的合理化与权力运行的规范化,达到以权力监督权力的治理目标。而从高等教育发展来看,高校办学资金来源日益多样化,多元利益相关者愈来愈迫切地要求与政府主体共同参与高校腐败治理。在治理理论的引导下,处理多元利益主体对高校的利益诉求,进一步优化高校腐败治理机制,成为高校反腐倡廉的“新边疆”。因而,本文基于治理理论与机制设计理论,以高校腐败治理机制为研究对象,围绕“高校腐败的表现样态与成因机理”“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理论框架与历史变迁”“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内容结构与绩效评价”“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内生问题与优化建议”的思路展开研究。首先,对治理理论、机制设计理论进行理论阐释,揭示高校腐败治理机制是“动力系统、控权逻辑、规则供给、行动框架”的统一,进而厘清各要素的实质内涵。通过治理系统的外部情境和内部环境解构治理动力,通过权力监督、制约与惩治的合理性、有效性分析控权逻辑,通过规则体系与规则生成阐释规则供给,通过合法性逻辑下的结构化行动、工具性逻辑下的专项式整治与情境性逻辑下的参与式合作梳理行动框架,从学理层面理清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内涵。随后,对高校腐败治理的演进历程进行考察。按照时间序列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高校反腐败工作历史划分为五个阶段,并梳理出每个阶段治理机制的主要特征。(1)1949-1978年,以思想改造为核心,以运动式批判为主导;(2)1978-1989年,以纠正行风为特征,以整风式拒腐为主导;(3)1989-2002年,以遏制寻租为基础,以专项式打击为主导;(4)2002-2012年,以体系建设为中心,以系统化惩防为主导;(5)2012至今,以顶层设计为重点,以制度化治本为主导。在此基础上,总结出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演进逻辑:动力系统---从权威驱动向改革驱动转变,控权逻辑---从权力监督向“监督-制约”均衡转变,规则供给---从强制供给向协商供给转变,行动框架---从运动式向专项式和制度化转变。再次,运用质性研究方法中的扎根理论,高度关注高校教职员工对高校腐败治理的心理感知,通过半结构化访谈与三级编码方法梳理出目前高校腐败治理过程中存在的两种具体机制:科层治理机制与网络治理机制,并分别探讨两类机制的具体构成,包括科层治理机制所涵盖的控制、监督、惩治、制度建设、问责,以及网络治理机制所涵盖的信任、合作、制约、技术创新、文化惯例等要素的确切内涵,从而系统构建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结构模型。复次,鉴于高校腐败治理的实践性,运用量化研究方法,进一步分析高校腐败治理中科层治理机制与网络治理机制之间的交互作用,及其对治理绩效的影响。遵循“网络治理机制---科层治理机制---腐败治理绩效”的主体关系,经由理论探讨和实证分析得出我国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应然样态,即高校腐败治理的完整运行体系应当是科层治理机制与网络治理机制的整合体。最后,结合高校腐败治理机制过程的演进分析,在量化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高校腐败治理机制面临的运行困境,一是机制目标的导向性在内外碰撞中被消解,二是机制主体的协调性在制度形塑中被弱化,三是机制运行的合法性在现实安排中被割裂。据此,从科层治理机制与网络治理机制整合与互动的角度,提出优化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建议。一是重塑行动者的主体性,二是提升治理动力的集成性,三是强化治理过程的协同性,四是重点强化问责、技术创新、制度建设。研究中国高校腐败治理机制问题,在目前来看只是一个开始。本文运用治理理论和机制设计理论的框架,来探讨和设计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运行体系,具有一定的探索性。一是立足治理理论视角来探讨中国高校腐败控制问题,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二是基于扎根理论方法,从高校腐败研究的制度、体制层面深入到高校腐败治理的具体机制,具有一定的针对性;三是统合质性与量化研究方法,剖析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结构模型与绩效水平,提出优化建议,具有一定的实践指导价值。
郭玉华[2](2021)在《公共安全问责治理:政策变迁与演进逻辑 ——基于2003年以来的政策文本与实践分析》文中认为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类公共安全事件层出不穷,公共安全治理也成为我国国家治理的热点问题。问责治理作为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手段,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由此所引发的问题也正不断暴露出来。因此,本文试图运用政策文本分析方法对2003-2019年间我国公共安全问责政策的演进历程进行回溯,并结合公共安全问责治理实践,以政策变迁动力理论为分析框架,研究中央层面公共安全问责治理的政策变迁、发展特征、变迁动因以及演进逻辑。经过梳理和筛选构建国家层面公共安全问责政策样本数据库共148份,并运用ROST软件,通过关键词筛选对政策文本进行规范的量化分析。研究结果表明,2003-2019年间,我国公共安全问责政策经历了压力型问责、运动式问责和常态化问责三个阶段,诱发其政策变迁的动力有政治环境的变化、社会环境的变化、其他领域问责治理等外部因素以及公共安全问责治理存在的问题、政策制定者对公共安全问责治理关注度的提高、政策负面效果的反馈等内部因素。此外,其发展特征表现为行政问责到党政问责、同体问责到异体问责以及问责聚焦党政“一把手”。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现,我国公共安全问责治理正朝着“事后—事中一事前”问责关口不断前移、问责机制不断完善以及自中央向地方的强贯彻引导的路径发展。
沈海涵[3](2019)在《D区环保问责制执行问题研究》文中提出改革开放以来,传统发展方式极大地透支了环境承载力,破坏了生态环境。环保问责制旨在通过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责任追究,从而规范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倒逼政府履行环境责任和义务。与环保问责制相背离的是,虽然我国已经建立了生态环境问责制度,但各类环保污染事件仍屡见报端,暴露出环保问责制的深刻内涵没有得到有效发挥。现实中,想要了解环保问责制的实践问题受制于两方面因素。一方面,无法系统收集问责案例。受“官本位”传统政治思想的影响以及出于政府公信力的考虑,大多数地方政府不愿公开或缺乏勇气公开本地区环保问责情况。另一方面,无法了解环保问责的过程。报刊杂志、网络媒体上已经公开的环保问责案件其问责过程并未一并公开,普通人无法了解环保问责的整个过程。基于上述考虑,本文以作者工作地D区为研究样本,借助工作岗位优势,收集整理了 D区2016年至2018年实施的34个环保问责案例,总结出D区执行环保问责的实践状况,归纳出存在重同体问责轻异体问责、重直接责任轻领导责任、重“结果”问责轻“过程”问责、重“内部报告”轻“社会公开”4方面问题。基于以上实践状况对问题进行了深刻分析。最后,有针对性的提出了5条提升基层环保问责执行力的对策建议,即: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推动构建立体全面的工作体系;进一步厘清职责权限,牢固树立权责对等的工作理念;进一步丰富问责主体,推动形成多元善治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切实提高同体问责的工作水平;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保持政府与公众的良性互动。
陈立[4](2019)在《政府采购中信息公开的实证分析及其法制完善》文中研究表明作为以财政法、税法为主要研究对象的财税法学科近年来取得显着进步,但多数研究主要集中在税法领域,财政法领域的研究成果相对较少。作为政府支出的重要控制手段,政府采购法在财政法领域的重要性越发明显,但学界对政府采购法律体系的专门研究稍显不足。在当今复杂的市场经济环境中,在各种利益驱使之下,围绕政府采购的违规、违法现象依然屡禁不止,政府采购的不透明、信息不对称是主要原因之一。政府工作信息公开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政府采购法明确了政府采购信息必须全面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加强了政府采购的市场竞争程度,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拓展了监督范围,对维护政府公信力起到了积极的正面作用,是依法行政、廉洁行政的法律保障,同时也对各类权力寻租、腐败现象起到了有力的警示震慑作用。我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近年来发展态势良好,但由于政府采购工作起步较晚,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认识不够,重视程度也存在欠缺,加之立法技术与行政水平存在不足,造成了法律规制的间隙与冲突,一方面导致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执行效果的欠缺,最终影响了法律制度的执行效果,另一方面导致各级实务部门在实践操作环节中,普遍未能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存在较大的改善空间。文章尝试以政府采购法律体系中信息公开制度为立足点,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以江西省各级公安机关2018年9月期间成交的全部203个政府采购项目为研究样本,通过网络查询、采购单位提供的方式,搜集了全部样本案例的成交公告、采购文件、采购合同、评审情况等详细资料,并向相关采购单位工作人员发放问卷调查,了解其政府采购法律认知水平。在全面掌握相关资料、数据后,辅以统计学的方法,对样本案例进行指标分析、数据统计、规律总结,从实证分析的角度对政府采购活动中信息公开状况予以分析予以评价,最终认为信息公开种类不全、信息公开质量不高、信息公开共享渠道不畅的问题较为突出。政府采购活动中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并行冲突和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与财政部门的事权重叠,造成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标准不一致以及公开渠道的碎片化,提高了政府采购需求方信息获取的难度和成本。政府采购法授权各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授权部门制定采购限额标准的权力,但未明确对法律授权的约束与监督,形成了一定的自由裁量空间,导致部分政府采购项目脱离了政府采购法的约束范围。政府采购同体监督机制及各级财政部门在政府采购领域的多重职责角色,使各级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行使监督权的积极性普遍不足,导致监督力度明显弱化,加之当前政府部门具体实施采购工作的人员对政府采购法信息公开制度了解不够、理解不透,而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对其法律素养的监督、考核未形成明确要求,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单位的自我纠正意识弱化,造成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要素不全、质量不高。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法律责任规制的缺失造成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违法成本较低,警示震慑力量不足,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配套的财政部部分规章虽尝试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进行强化,但又存在突破上位法规则之嫌,进一步加剧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要素不全、质量不高的状况。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救济制度过于突出对行政权力的保护,导致救济对象范围过窄,救济程序繁复冗长,不利于救济对象的政府采购信息知情权的保障,也压制了社会公众对政府采购行使监督权的意愿。鉴于上述问题的存在及产生原因,本文建议以修改完善政府采购法为主要对策,调整政府采购的事权划分、整合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建立异体监督及第三方审核机制,强化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法律责任,扩充政府采购救济对象、优化救济程序等方法,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环节存在的不足进行完善。
吕永祥[5](2019)在《国家监察委员会的预防腐败职能研究》文中指出在当前全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国家监察委员会面临着在腐败存量日益减少的情况下通过有效预防腐败来遏制腐败增量这一重要任务,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腐败研究是一个兼具理论前沿性和实践重要性的研究议题。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以执政为民、秉公用权为目标的政党,她在使用公共权力维护社会秩序和增进社会公共福祉的同时,还必须同公权力腐败这种公权私用的现象作长期和坚决的斗争。预防腐败和惩治腐败是我国反腐败战略的两大支柱,随着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国家政权对公权力腐败的成因和廉政建设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预防腐败在我国反腐败战略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提升,“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成为我国反腐败的重要方针。预防腐败是比惩治腐败具有更高复杂性和前瞻性的反腐败战略,对反腐败机构的专业化水平和综合能力有着更高的要求。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原本分散的预防腐败机构及其资源有效地整合起来,为国家监察委员会有效预防公权力腐败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如何结合自己的机构属性和职能设置来有效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预防腐败战略,仍旧是摆在国家监察委员会这一新成立的国家反腐败机构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既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深化,也亟待从理论上加以研究和回应。国家监察委员会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反腐败机构,预防公权力腐败是其一项重要任务。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公权力腐败的理论逻辑是,通过消除公权力腐败的某一个或某几个构成要件来切断公权力腐败行为的发生机制。基于此,本文在厘清公权力腐败和预防腐败等核心概念的基础上,借鉴制度预防腐败理论等国内外廉政理论资源,从“公共权力—腐败动机—腐败机会→腐败行为”这一解释公权力腐败发生机理的主流范式出发,结合我国反腐败政策文件对预防腐败战略的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职能设置,尝试性地构建“权力监督—廉政教育—制度建设→预防腐败”这一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腐败职能的理论分析框架。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采取政策试点的改革方法,其政策运行过程先后经历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政策试点、国家监察委员会试点的政策扩散和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度正式形成三个发展阶段。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标志性成果,对我国提升预防腐败的有效性具有积极的作用。通过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之前和之后的两种国家监察机关乃至两种预防腐败体系的比较分析可以发现,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设立提升预防腐败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整合分散的预防腐败职能,构建集中统一的预防腐败体系,对于我国更加有效地预防权力腐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从预防腐败实践的角度看,国家监察委员会作为一个兼具预防腐败职能和惩治腐败职能的综合性国家反腐败机构,是我国预防腐败战略的主要执行者。随着预防腐败局、行政监察机关等原预防腐败机构被整合至国家监察委员会之中,国家监察委员会在我国预防腐败体系中的重要性更为凸显。国家监察委员会在贯彻执行我国的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的预防腐败战略的同时,结合《监察法》赋予的对公职人员开展权力监督、廉政教育和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中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等监察职能,形成了权力监督、廉政教育和制度建设三管齐下的预防腐败模式。机构是履行职能的载体,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履行权力监督、廉政教育和提出监察建议等监察职能都有相应的内设机构和外派机构作为支撑,意在通过开展预防性监督和发现性监督防范公共权力滥用,通过开展廉政教育抑制公职人员的腐败动机,通过制度建设减少公职人员的腐败机会,从而释放出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公权力腐败的治理效能。然而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在承认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公权力腐败的实践工作取得显着成效的同时,还应客观地看到,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国家监察委员会在预防公权力腐败时还会触及到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结合纪检监察机关的调研材料、相关统计数据等经验材料和理论分析来看,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履行预防腐败职能的过程中亟需解决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有待强化、对公职人员的廉政教育效果不够理想和运用监察建议推动被监督单位加强廉政制度建设的有效性亟待提升等问题。当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阶段,国家监察委员会要将其制度优势进一步转化为预防腐败的效能,就需要在借鉴中国香港等高度廉洁地区的预防腐败经验的基础上,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和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三大目标,从多措并举提升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有效性、构建主体协调、分类施教和高度参与的精细化廉政教育模式和积极运用监察建议督促被监督单位提升廉政制度质量及其执行力三个方面入手,进一步提升预防腐败的有效性。虽然公权力腐败行为与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腐败战略之间的较量和博弈将是一个长期的和复杂的过程,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党和人大的领导之下,加强与其他预防腐败主体的协调配合,不断提升履行权力监督、廉政教育和监察建议三项预防腐败职能的有效性,综合运用预防腐败和惩治腐败之间的互补效应,就能够在公权力腐败和预防腐败行动之间的长期博弈中不断取得胜利。
林士辉[6](2019)在《我国异体监督机制完善路径研究》文中指出当前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阶段,在社会生活中涉及到资源分配和使用的公共权力随处可见。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因此,需要有效加强对公共权力运行的监察和督促。根据监督主体的不同来源,可以将权力监督活动的基本方式分为同体监督和异体监督两种基本方式。异体监督由于其监督主体和监督客体分别位于公共权力运行体系的两侧,割裂了二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使其监督活动具有动力强、影响大、透明度高、效果好等特点。那么,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应该如何有效完善我国的异体监督机制?怎样使异体监督与同体监督协同配合?这成为当前建设和完善我国公共权力监督体系过程中的重要课题。本研究通过全面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异体监督机制的发展历程,明确异体监督发展过程中所取得的成就和现存不足,并分析其基本成因,最终提出相应的完善策略,以期有效健全完善我国的异体监督机制,为我国权力监督体系的完善和发展提供一些新思路。本文主要分为以下五章:第一章为绪论部分,本部分主要介绍了文章的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对国内外现有异体监督理论成果进行梳理,明确文章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对本文所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中的重难点、创新点和不足之处做出明确说明。第二章为基本理论部分,通过合理界定异体监督与异体监督机制的基本概念,对异体监督具体涵盖的监督方式进行详细介绍;通过比较分析异体监督与同体监督之间的不同,明确异体监督机制的基本特点,进而详细阐述不断完善我国异体监督机制的必要性及重要价值。第三章为现状描述部分,通过文献梳理,以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发展历程中重大事件的发生节点为临界,将我国异体监督机制的发展历程划分为六个阶段,即初步建立阶段(1949年—1956年)、破坏衰落阶段(1957年—1976年)、恢复重建阶段(1977年—1989年)、缓步发展阶段(1990年—2002年)、创新发展阶段(2003年—2012年)、平稳发展阶段(2013年—至今),进而明确介绍异体监督机制在我国权力运行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第四章为问题及成因分析部分,通过前文对于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异体监督机制发展历程的梳理,明确了当代中国异体监督机制的实践成效,同时也发现了现阶段我国异体监督实践中主要存在监督主体独立性不足、监督过程深入程度不够、监督手段稍显单一、监督效果约束力不强等问题。究其成因,主要在于:思想认识存在一定偏差、制度供给存在明显不足、社会环境存在明显局限和异体监督文化传统欠缺。第五章为对策建议部分,通过前文分析,提出有效完善我国异体监督机制的基本目标——异体监督“实体化”。具体实施路径包括:推动异体监督主客体思想观念转变、有效改善异体监督发展的社会环境、不断健全异体监督发展的制度机制和构建异体监督与同体监督的互动协调机制。
王德[7](2018)在《民主党派在参与协同治理中专项监督研究 ——以民建上海市委为例》文中提出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在当前社会各界利益诉求差异较大的情况下,如何凝聚共识,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公共事务是推进公共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的核心关键。建国以来,民主党派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重要政治力量,在中国政治体制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进入到新的历史时期以后,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民主党派理应传承好“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传统,进一步提升自身民主监督的履职能力,通过“利益表达”和“社会整合”等方式,更深度地参与到协同治理中去。本文第一章绪论着重介绍了本论题的研究目的和意义以及国内外相关研究代表着作。第二章详述了本文研究所依托的协同治理理论,就协同、治理以及政府治理等具体概念进行了阐释,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理论评价模型。第三章介绍了专项监督的概念和由来,以及实践中专项监督的具体形式,并以民建上海市委开展“五违四必”专项监督情况为例,分析专项监督在协同治理中所发挥的具体作用。第四章通过对照理论评价模型,来分析民主党派通过专项监督参与协同治理中尚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主要变现在:对地方党政部门的依赖过多、常态性的专项监督程序尚不完善、专项监督的运行方式还不够开放等,并分析造成这些问题的内外部原因:包括治理主体模糊缺位、治理信息破碎零散、配套机制尚未健全等方面的外部影响因素,以及专项监督自身存在的制度、认识以及能力等方面的内部影响因素。第五章针对上述问题和原因,立足实际,提出优化民主党派参与协同治理的若干对策建议,具体包括:完善多党合作制度与协同治理体制、优化民主党派参与协同治理机制、营造有利民主党派地方组织发挥作用的外部环境和加强民主党派地方组织能力建设。
张焱[8](2017)在《建国以来我国官员问责制度建设研究 ——基于制度变迁理论的视角》文中研究表明当前,我国正在推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健全各项制度成了党和国家的重要任务。官员问责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和国家推动各项工作发展的利器,这就决定了必须大力完善官员问责制度。已有的研究中,偏重于从定性的角度强调官员问责制度应该是怎样的逻辑,侧重于从问责实践中去验证制度是否合理,但没有从历史的视野去考察官员问责制度建设这一过程,导致重复研究多,新视角切入少。本文将制度变迁理论引入官员问责制度建设研究中,运用文本分析法解构制度原貌,以期丰富官员问责制度研究的相关理论。按照重要历史事件的发生、机构的设置与调整、相关法律规章的出台,本文将我国官员问责制度建设的基本历程分为初步探索(1949-1976年)、恢复发展(1976-2003年)、全面推进(2003-2013年)和总结深化(2013年至今)四个基本阶段。通过文本分析法,研究了各个阶段官员问责制度静态的基本状况,对官员问责制度的“角色规定、行为规定、度量标准、惩罚措施和程序规定”五个基本因子有了直观的了解。在制度变迁的视角下,本文把握了官员问责制度建设这一动态过程中的基本特点:制度建设的动力来源于高层、事件、技术多方的合力;制度建设的主要变迁方式是渐进式而非激进式;制度建设中存在着路径依赖现象;不同政府之间、不同领域之间、党和国家之间的官员问责制度存在着趋同化现象。基于实践的角度,本文认为我国官员问责制度建设形成了较完整的官员问责制度系统,强化了官员的责任意识,促进了政治生态建设、提高了国家治理能力。当然,官员问责制度建设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是地方政府之间,以及中央与地方之间存在制度供给不均衡的情况;其次是具体制度中表现出异体问责制度建设相对薄弱、官员问责情形粗放化和问责程序有待优化的问题;再次是路径依赖增加了制度建设的成本;最后是绩效管理制度不完善、官员复出机制不健全、问责制度权威保障不力带来的功能性、政治性和社会性去制度化压力。为了构建中国特色官员问责制度,完善我国官员问责制度,本文主张制定《官员问责法》以实现制度供给均衡;强化异体问责制度建设、细化官员问责内容规范、优化官员问责程序规范来推动制度精细化建设以完善制度因子;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问责清单“三单制度”以弱化路径依赖;完善绩效管理制度、规范官员复出机制、维护问责制度权威来健全配套制度以消除去制度化压力。
王峰[9](2016)在《巡视制度回顾与展望研究述评》文中研究指明巡视制度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之一,学术界对巡视制度的研究经历了起步、发展和逐步深入三个阶段,主要围绕巡视制度建设的经验教训、西方政党党内监督和中国古代巡视制度的比较、巡视制度建设面临的问题及其原因、完善巡视制度的对策建议等问题进行了相关研究,不过,当前研究中也还存在深度和广度不够,方法和视角比较单一以及数量上空泛、重复论述的较多等问题,因此有必要从推进制度创新研究、为巡视实践中的难点问题提供理论支撑、研究理论和方法上强调多学科的交叉等方面着手,加强和改进对党内巡视制度的研究。
杨云成[10](2016)在《中国共产党制度治腐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在治理腐败的实践中,中国共产党逐渐认识到作为一种手段或方式的制度能够有效地防治腐败。然而,某一手段的实践效果是否理想,是其性质、状态和运行环境综合作用的结果。就制度而言,它在何种状态和运行环境下才能实现理想与现实的统一?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构成了文章分析的逻辑起点,也是贯穿文章的一条主线。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自身廉政建设。随着对腐败的认识逐渐深化,中共惩治腐败的思路更加清晰、策略更加科学,也更加坚定了对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信念。当中共在制度治腐的道路上不断前进时,总结一路走来的发展历程变得尤为重要,只有不断回顾这一发展历程,才能较为准确地把握制度治腐的大致发展方向。在实践上,可以将中国共产党制度治腐历程划分为四个阶段。新中国成立前,中共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政党建设理论原则、借鉴国内外政党建设和发展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自成立之日起就制定了严格的纪律,设立了严格的监督机构,创立了一整套纪律检查制度,并在局部执政的条件对如何加强反腐制度建设予以初步探索。改革开放前,大规模群众运动、整党整风构成了治理腐败的主要内容。制度治腐虽不占主导,但是纪律检查体制和行政监察体系初步建立起来,反腐败立法和建章立制工作也取得明显成绩。中共十八大前,中国共产党制度治腐首先在严打经济领域犯罪中起步,后逐步形成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大案要案、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三项工作格局。在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思想的指导下,一些制度从无到有、从试行到修订,治腐制度不断完善,制度推动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得到优化发展。中共十八大之后,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在强化监督、强化制约、强化公开和严肃惩处中,中国共产党制度治腐实现了新飞跃。在理论上,毛泽东关于依靠民主跳出历史周期律以及加强人民民主和党内民主建设的思想是中国共产党制度治腐理论中的总指导和总原则。邓小平关于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理论以及在党的建设上走出一条依靠改革和制度建设的路子的思想,是在总原则的指导下对制度治腐理论的深化。如果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中的制度治腐思想侧重宏观架构和顶层设计,那么之后的制度治腐理论更加侧重具体操作和执行。江泽民关于廉政建设靠教育,更要靠法制以及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思想,是中共在深化对腐败认识的基础上,对制度治腐理论的丰富和发展。科学发展观中的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思想以及建设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制度体系的思想,标志着中共制度治腐理论实现了提质和升级。习近平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关于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思想,表明我们党制度治腐理论更加关注治本。如何评估中国共产党制度治腐的成效呢?文章认为可从“质”和“量”两个角度予以分析。“质”的评估是指通过分析治腐制度的具体条文规定,考察其基本运行现状。这是对治腐制度的直接评估。“量”的评估是指通过综合分析人民法院、检察院、纪检监察机关公布的相关数据并结合相关民意调查,考察反腐败的大体形势,进而判断治腐制度的大致成效。这是对治腐制度运行成效的间接评估。其依据是在一定程度上,制度治腐的成效大小可以通过腐败程度的高低体现出来。通过综合分析,文章得出当前我国反腐败斗争处于“战略相持”阶段并在为走向“战略反攻”积聚力量的结论。中国共产党治腐制度的有效运行,是一系列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制度具备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等特点为提高制度治腐成效提供了可能。为此应该按照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有制度、制度必成体系的原则推进制度体系建设。但是这种可能性能否转变为现实还依赖于制度的运行环境。当存在有利的运行环境时,制度治腐的成效上升,反之则降低。在制度的诸多运行环境中,权力结构状况和党的纪律检查体制运行情况尤为重要,前者以构建党内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为目标;后者注重实现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的具体化。惩处和管理是制度治腐的两种主要形式。无论何种形式都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缺陷,都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定的负向影响。鉴于此,为提高制度治腐成效,应当将制度治腐与德治教化结合起来。
二、关于“异体监督”的几点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异体监督”的几点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基于扎根理论的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 |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总趋势的行动连带 |
(二)现代社会权利本位的价值依归 |
(三)现代大学制度构建的结构转向 |
二、研究价值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贡献 |
三、研究述评 |
(一)国内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研究的逻辑演进 |
(二)国外高等教育腐败治理机制研究的总体图示 |
(三)既有研究述评 |
四、研究设计 |
(一)思路安排 |
(二)研究方法 |
五、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 |
(二)不足 |
第一章 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一、概念界定 |
(一)高校腐败 |
(二)治理机制 |
二、理论基础 |
(一)治理理论 |
(二)机制设计理论 |
第二章 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机理剖析 |
一、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动力系统 |
(一)系统情境的宏观驱动 |
(二)治理网络的开放赋能 |
(三)主体价值的内生激发 |
二、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控权逻辑 |
(一)高校权力监督的有效性 |
(二)高校权力制约的正当性 |
(三)高校权力惩治的现实性 |
三、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规则供给 |
(一)生成路径: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统一 |
(二)规则执行:强制、激励与认同接续 |
四、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行动框架 |
(一)合法性逻辑下的结构化行动 |
(二)工具性逻辑下的专项式整治 |
(三)情境性逻辑下的参与式合作 |
第三章 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演进历程 |
一、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历史变迁 |
(一)1949-1978年:动员群众,思想改造,运动式批判 |
(二)1978-1989年:清理整顿,纠正行风,整风式拒腐 |
(三)1989-2002年:破除垄断,遏制寻租,专项式打击 |
(四)2002-2012年:体系建设,点面结合,系统化惩防 |
(五)2012年至今:顶层设计,聚焦监督,制度化治本 |
二、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演进逻辑 |
(一)动力转换:从权威驱动向改革驱动转变 |
(二)控权逻辑:从权力监督向“监督-制约”均衡转变 |
(三)规则供给:从强制供给向协商供给转变 |
(四)行动框架:从运动式为主向专项式和制度化转变 |
三、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经验回视 |
(一)坚持党的领导,规范机制运行的方向性 |
(二)坚持专业化反腐,发挥纪检监察机构职能 |
(三)坚持系统化反腐,形成整体性治理格局 |
(四)坚持以责任制为核心,推动渐进式治理 |
第四章 基于扎根理论的高校腐败治理机制内容结构探析 |
一、研究设计及实施 |
(一)扎根理论编码方法 |
(二)理论性取样 |
二、高校腐败治理机制内容结构的三级编码 |
(一)开放性编码 |
(二)主轴性编码 |
(三)选择性编码 |
三、高校腐败治理机制内容结构的深层意涵 |
(一)科层治理机制 |
(二)网络治理机制 |
第五章 高校腐败治理机制对绩效影响的实证研究 |
一、研究假设与理论模型构建 |
(一)研究假设 |
(二)预测问卷设计 |
(三)正式问卷与实证分析 |
(四)验证性因子分析 |
二、理论模型拟合及路径分析 |
(一)结构方程的拟合 |
(二)直接作用下的网络治理机制对腐败治理绩效 |
(三)直接作用下的科层治理机制对腐败治理绩效 |
(四)中介作用下网络治理机制对腐败治理绩效的影响探究 |
三、结果与讨论 |
(一)研究假设结果汇总 |
(二)检验结果与分析 |
第六章 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运行困境 |
一、机制目标的导向性在内外碰撞中被消解 |
(一)“组织-环境”框架下的“脱耦” |
(二)多层次目标体系的功能冲突 |
二、治理主体的协调性在制度形塑中被割裂 |
(一)规制缓和与政府监督博弈失衡 |
(二)低组织化造成社会监督行动局限 |
(三)身份困境导致纪检监督的结构性悖论 |
(四)校内民主监督的“空心化”矛盾 |
三、机制运行的合法性在现实安排中被弱化 |
(一)治理的公共性欠缺 |
(二)多重关系诱发治理的内卷化 |
(三)路径依赖导致治理工具单一 |
第七章 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的优化方略 |
一、行动者主体性的生态化建构 |
(一)以角色转换优化党委政府控制职能 |
(二)以激励相容强化主体责任 |
(三)以嵌入化激发纪检监督的“结构洞”优势 |
(四)完善基于“日常生活”的实体性师生监督 |
(五)以自主性保障社会主体的参与性 |
二、治理动力集成性的多元化整合 |
(一)权力驱动与权利驱动的互动 |
(二)外部驱动与内部驱动的重构 |
(三)以权威驱动调适利益驱动 |
三、治理过程协同性的动态化平衡 |
(一)高校腐败治理与政府腐败治理的目标协同 |
(二)透明度与回应性的认知协同 |
四、关键影响路径的功能性再造 |
(一)构建以价值理性为导向的问责机制 |
(二)从数据民主向技术治理进阶 |
(三)一体性推进制度化治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2)公共安全问责治理:政策变迁与演进逻辑 ——基于2003年以来的政策文本与实践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概念界定 |
1.3.1 公共安全 |
1.3.2 责任 |
1.3.3 问责治理 |
1.4 理论基础 |
1.5 研究设计 |
1.5.1 研究内容 |
1.5.2 研究方法 |
第2章 公共安全问责治理研究现状 |
2.1 国内公共安全问责治理研究现状 |
2.2 国外公共安全问责治理研究现状 |
2.3 小结 |
第3章 公共安全问责政策文本量化分析 |
3.1 研究设计 |
3.1.1 数据来源 |
3.1.2 样本选取 |
3.1.3 研究过程 |
3.2 公共安全问责政策文种类型 |
3.3 公共安全问责政策权威主体发文量 |
3.4 公共安全问责政策主题关联性分析 |
3.5 小结 |
第4章 公共安全问责政策的变迁与发展特征 |
4.1 公共安全问责政策的变迁历程 |
4.1.1 压力型问责(2003-2007年) |
4.1.2 运动式问责(2008-2012年) |
4.1.3 常态化问责(2013-2019年) |
4.2 公共安全问责政策的发展特征 |
4.2.1 由行政问责到党政问责 |
4.2.2 从同体问责到异体问责 |
4.2.3 问责聚焦党政“一把手” |
4.3 小结 |
第5章 公共安全问责政策变迁的动因分析 |
5.1 公共安全问责政策变迁的外部影响因素 |
5.1.1 社会环境的变化 |
5.1.2 政治环境的变化 |
5.1.3 其他领域问责治理的影响 |
5.2 公共安全问责政策变迁的内部影响因素 |
5.2.1 公共安全问责治理存在的问题 |
5.2.2 政策制定者关注度的提高 |
5.2.3 政策负面效果的反馈 |
5.3 小结 |
第6章 公共安全问责治理的演进逻辑 |
6.1 公共安全问责治理的实现 |
6.1.1 公共安全问责治理的工具性应用 |
6.1.2 公共安全问责治理与问责政策的内在联系 |
6.2 公共安全问责治理演变的规律 |
6.2.1 “事后—事中—事前”问责关口的前移 |
6.2.2 问责治理机制的丰富和完善 |
6.2.3 自中央向地方的强贯彻引导 |
6.3 小结 |
第7章 总结与思考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中央层面公共安全问责政策(2003-2019年间) |
(3)D区环保问责制执行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1. 理论意义 |
2. 实践意义 |
(三) 研究方法 |
1. 文献研究法 |
2. 访谈调查法 |
3. 案例分析法 |
(四) 文章结构和技术路线图 |
一、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一) 文献综述 |
1. 关于行政问责及行政问责制概念的研究 |
2. 关于环保问责制内涵的研究 |
3. 关于环保问责制实践现状的研究 |
4. 关于环保问责制提升策略的研究 |
5. 综合述评 |
(二) 理论基础 |
1. 委托代理理论 |
2. 责任政府理论 |
二、D区环保问责制实践现状及存在问题 |
(一) D区环保问责制实践现状 |
1. 问责主体以党政组织为主 |
2. 问责对象以直接责任人为主 |
3. 问责处理格次以轻处理为主 |
4. 问责结果传播以内部通报为主 |
(二) D区环保问责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1. 问责主体上,重同体问责轻异体问责 |
2. 责任类型上,重直接责任轻领导责任 |
3. 问责目的上,重“结果”问责,轻“过程”问责 |
4. 传播途径上,重“内部报告”,轻“社会公开” |
三、D区环保问责制执行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
(一) 环保问责体系不健全,政策文本操作性不强 |
1. 环保问责法律体系不健全 |
2. 环保问责制度实践操作性不强 |
3. 生态环境考核评价体系不健全 |
(二) 权力运行体系复杂,环境责任划分不清 |
1. 官员分工错综复杂 |
2. 权力体系内权责不清 |
3. 部门职权交叉重叠 |
(三) 政府主导问责过程,人大刚性问责缺乏 |
1. 同体问责的主动性不强 |
2. 人大问责的参与度不高 |
(四) 信息公开机制不健全,社会公众参与度不高 |
1. 社会公众参与问责不多 |
2. 信息公开制度不够健全 |
四、提升D区环保问责执行力的对策建议 |
(一) 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推动构建立体全面的工作体系 |
1. 完善法律法规,增强环境问责的权威性 |
2. 完善配套制度,增强环保问责的操作性 |
3. 完善考评体系,增强环保问责的科学性 |
(二) 进一步厘清职责权限,牢固树立权责对等的工作理念 |
1. 理清公务人员身份 |
2. 建立权力责任清单 |
3. 规范部门工作职责 |
(三) 进一步丰富问责主体,推动形成多元善治的工作格局 |
1. 突出人大问责的主体地位 |
2. 加强公民的问责意识教育 |
3. 积极发挥第三方的引导作用 |
(四) 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切实提高同体问责的工作水平 |
1. 建立环保问责线索收集机制 |
2. 建立环保问责质量评估机制 |
3. 要健全生态环境审计制度 |
(五) 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保持政府与公众的良性互动 |
1. 持续拓宽公众参与问责的信息渠道 |
2. 加大环保问责结果的公开力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政府采购中信息公开的实证分析及其法制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之意义与沿革 |
(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 |
1、强化社会监督 |
2、激励市场竞争 |
3、提升政府公信力 |
4、预防违法行为 |
(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法制沿革 |
第二章 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实证分析 |
(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要素不全 |
1、成交明细公开情况 |
2、采购文件公开情况 |
3、评审人员公开情况 |
4、采购费用公开情况 |
5、采购合同公开情况 |
(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质量不高 |
1、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存在表述错误 |
2、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存在格式错误 |
3、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存在内容错误 |
(三)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共享渠道不畅 |
1、横向共享渠道不畅 |
2、纵向共享渠道不畅 |
第三章 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
(一)多头管理妥协性不强 |
1、法律适用范围及部门间事权划分的冲突 |
2、公开渠道过于分散 |
(二)法律授权的审查机制存在缺失 |
(三)监督机制力度不足 |
1、同体监督造成监督力度弱化 |
2、从业人员法律素质监管不足 |
(四)法律责任划分不明 |
(五)救济制度存在漏洞 |
1、救济对象设置不合理 |
2、救济程序设置不合理 |
第四章 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完善之策 |
(一)调整政府采购法与招投标法的冲突 |
1、法律适用范围与部门间事权的调整 |
2、公开渠道的整合 |
(二)完善政府采购法律授权的审查机制 |
(三)改进政府采购监督机制 |
1、引入异体监督机制 |
2、拓展外部审核机制 |
3、强化教育培训机制 |
(四)完善信息公开法律责任 |
(五)完善政府采购救济制度 |
1、扩充救济对象 |
2、优化救济程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一)附录 1:样本案例详细情况 |
(二)附录 2:样本案例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错误情况明细表 |
(三)附录 3:江西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处罚情况 |
(四)附录 4: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法律知识测评问卷 |
(5)国家监察委员会的预防腐败职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导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价值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家监察委员会相关研究 |
(二)预防腐败相关研究 |
(三)国家监察委员会与预防腐败交叉性研究 |
三、研究方法与论文结构 |
(一)研究方法 |
(二)论文结构 |
四、研究的可能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的可能创新 |
(二)研究的不足 第一章 核心概念、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核心概念的厘定 |
(一)腐败与公权力腐败 |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与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 |
(三)预防腐败与惩治腐败 |
二、理论基础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察理论 |
(二)权力监督与制约理论 |
(三)制度预防腐败理论 |
三、理论分析框架 |
(一)切断公权力腐败发生链条:预防腐败的理论逻辑 |
(二)权力—动机—机会→腐败行为:公权力腐败发生机理 |
(三)监督—教育—制度→预防腐败:监察委员会预防腐败的分析框架 第二章 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设立及其对预防腐败的积极作用 |
一、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设立 |
(一)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政策试点 |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试点的政策扩散 |
(三)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度正式形成 |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对预防腐败的积极作用 |
(一)提升预防腐败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
(二)整合分散的预防腐败职能 |
(三)构建集中统一的预防腐败体系 第三章 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腐败的职能设置 |
一、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腐败的监督职能 |
(一)监督是国家监察委员会的首要职能 |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监督职能的履职机构及其履职方式 |
(三)以事前监督防范公权力滥用:权力监督在预防腐败中的作用 |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腐败的廉政教育职能 |
(一)廉政教育是国家监察委员会的一项重要职能 |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廉政教育职能的履职机构及其履职方式 |
(三)以廉政教育抑制腐败动机:廉政教育在预防腐败中的作用 |
三、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腐败的监察建议职能 |
(一)监察建议是国家监察委员会的一项重要职能 |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监察建议职能的履职机构及其履职方式 |
(三)以制度建设减少腐败机会:监察建议在预防腐败中的作用 第四章 国家监察委员会履行预防腐败职能亟需解决的问题 |
一、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有待强化 |
(一)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有待强化的表现 |
(二)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有待强化的原因 |
二、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公职人员的廉政教育效果不够理想 |
(一)对公职人员的廉政教育效果不够理想的表现 |
(二)对公职人员的廉政教育的效果不够理想的原因 |
三、国家监察委员会运用监察建议的有效性亟待提升 |
(一)运用监察建议的有效性亟待提升的表现 |
(二)运用监察建议的有效性亟待提升的原因 第五章 提升国家监察委员会预防腐败有效性的实践路径 |
一、多措并举提升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有效性 |
(一)提升国家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提名和考察权限 |
(二)提高国家监察委员会财政经费供给的独立性 |
(三)保障国家监察委员会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 |
二、构建主体协调、分类施教与高度参与的精细化廉政教育模式 |
(一)加强对廉政教育主体的内部整合与外部协调 |
(二)对不同类型的廉政教育对象分类施教 |
(三)以创新廉政教育方式提高教育对象的参与度 |
三、运用监察建议督促被监督单位提高廉政制度质量及其执行力 |
(一)以科学化的监察建议帮助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弥补制度缺陷 |
(二)将制度执行不力作为提出监察建议的一种主要情形 |
(三)逐步运用监察建议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 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后记 |
(6)我国异体监督机制完善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重难点、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一)研究重难点 |
(二)创新点 |
(三)不足之处 第二章 异体监督机制的概念界定和内在价值 |
一、异体监督机制的基本内涵 |
(一)异体监督的基本内涵 |
(二)异体监督机制的内涵与外延 |
二、异体监督机制的基本特点 |
(一)监督主体的独立性 |
(二)监督关系的单纯性 |
(三)监督过程的公开性 |
(四)监督方式的多样性 |
(五)监督目标的公正性 |
(六)监督效力的非强制性 |
三、异体监督机制的理论基础与内在价值 |
(一)异体监督机制的理论基础 |
(二)异体监督机制的内在价值 第三章 我国异体监督机制的发展历程与实践成效 |
一、我国异体监督机制的发展历程 |
(一)异体监督机制初步建立:1949年—1956年 |
(二)异体监督机制破坏衰落:1957年—1976年 |
(三)异体监督机制恢复重建:1977年—1989年 |
(四)异体监督机制缓步发展:1990年—2002年 |
(五)异体监督机制创新发展:2003年—2012年 |
(六)异体监督机制平稳发展:2013年—至今 |
二、我国异体监督机制的实践成效 |
(一)在反腐倡廉上发挥了充分的推动作用 |
(二)有效弥补了同体监督机制的功能限度 |
(三)推进了国家权力监督体系的健全完善 |
(四)明确彰显了中国特色民主政治的优势 第四章 我国异体监督机制实践中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 |
一、我国异体监督机制实践中的主要问题 |
(一)异体监督主体“独而不立” |
(二)异体监督过程“浮于形式” |
(三)异体监督手段“略显单一” |
(四)异体监督效果“差强人意” |
二、我国异体监督机制实践问题的基本成因 |
(一)思想认识偏差 |
(二)制度供给不足 |
(三)社会环境局限 |
(四)文化传统欠缺 第五章 完善我国异体监督机制的基本方向 |
一、完善我国异体监督机制的目标取向:异体监督“实体化” |
(一)异体监督“实体化”的基本内涵 |
(二)异体监督“实体化”的主要表现 |
二、异体监督“实体化”的实现路径 |
(一)推动异体监督主客体思想观念转变 |
(二)有效改善异体监督发展的社会环境 |
(三)不断健全异体监督发展的制度机制 |
(四)构建异体监督与同体监督的互动协调机制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在学期间的科研情况 |
(7)民主党派在参与协同治理中专项监督研究 ——以民建上海市委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与意义 |
一、研究的背景 |
二、研究的主要内容 |
三、研究的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概念检视及理论分析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的检视 |
一、“治理”概念的检视 |
二、“协同”概念的检视 |
三、“协同治理”概念的检视 |
四、“政府治理”与“协同治理”的关系 |
第二节 协同治理的理论分析 |
一、协同治理理论产生背景 |
二、协同治理理论的基础——协同优势理论 |
三、协同治理理论的核心观点 |
四、协同治理与公共政策执行的契合 |
第三节 民主党派监督理论 |
一、民主党派的主要职能及专项监督的定义 |
二、专项监督与民主党派三大职能的关系和特点 |
三、专项监督的主要形式 |
四、专项监督与政党监督 |
五、专项监督在协同治理中的作用 |
第四节 民主党派参与协同治理的模型 |
一、模型的提出 |
二、模型的评价维度 |
第三章 民建上海市委开展“五违四必”专项监督的具体实践 |
第一节 民建上海市委概况及“五违四必”整治背景 |
一、民建上海市委的历史沿革与概况 |
二、“五违四必”整治的背景 |
三、“五违四必”作为协同治理事件的理论逻辑 |
第二节 民建上海市委“五违四必”专项监督的基本情况 |
一、专项监督的主要内容 |
二、专项监督的开展方式 |
三、专项监督的配套机制 |
第三节 民建上海市委“五违四必”专项监督的开展情况 |
一、调研监督情况 |
二、会议监督情况 |
三、提案监督情况 |
第四节 民建上海市委“五违四必”专项监督的治理成效 |
一、对照理论模型进行的总体评价 |
二、开展问卷调查的准备及说明 |
三、关于调查问卷的评价分析 |
第五节 专项监督作为民主党派参与协同治理重要路径的优势分析 |
一、多党合作的制度优势 |
二、调处矛盾的中立优势 |
三、常态长效的机制优势 |
第四章 民建上海市委参与协同治理遇到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
第一节 遇到的问题 |
一、协同治理的定位限度问题:对地方党政部门的依赖过多 |
二、协同治理的长效机制问题:常态性的专项监督程序尚不完善 |
三、协同治理的开放性问题:专项监督的运行方式还不够开放 |
第二节 问题产生的原因 |
一、制度安排上缺少打破路径依赖的顶层设计 |
二、机制配套上没有建立有效的约束保障机制 |
三、社会环境中碎片化趋势加大了协同难度 |
四、自身素质上民主党派还不适应时代发展 |
第五章 优化民主党派参与协同治理的对策设计 |
第一节 对民主党派通过专项监督参与协同治理的前瞻 |
一、赋能:强化民主党派的协同能力 |
二、坚持:积累广泛合作的协同关系 |
三、激活:创造更有活力的协同环境 |
第二节 完善多党合作制度的顶层设计 |
一、从协同治理的权威性维度,完善多党合作制度,探索提高专项监督的约束力 |
二、从协同治理的系统性维度,依托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明确专项监督的地位 |
三、从协同治理的有序性维度,完善协同治理体制,逐步提高多元参与的协同性 |
第三节 优化民主党派参与协同治理的工作机制 |
一、健全定期协商机制 |
二、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
三、探索动态反馈机制 |
四、建立考核激励机制 |
第四节 营造有利民主党派地方组织发挥作用的外部环境 |
一、在全社会树立协同治理的意识 |
二、加强民主党派参与协同治理的理论研究 |
三、依靠媒体提升公众对民主党派的信任度 |
四、为民主党派开展专项监督提供充足资源 |
第五节 加强民主党派地方组织的能力建设 |
一、提升党派成员参与协同治理的主动性 |
二、提高民主党派和成员个体的履职能力 |
三、进一步强化民主党派利益表达功能 |
第六章 结论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件1:民建市委“五违四必”专项监督工作浦东新区工作小组名单 |
附件2:民建市委“五违四必”专项监督工作崇明区工作小组名单 |
附件3:关于民建市委开展“五违四必”专项监督的调查问卷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8)建国以来我国官员问责制度建设研究 ——基于制度变迁理论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一) 官员问责是时代的热点话题和学术界的焦点问题 |
(二) 强化官员问责制度建设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使命 |
(三) 现阶段我国官员问责制度建设研究有待加强 |
二、研究意义 |
(一) 理论意义 |
(二) 现实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研究方法与思路 |
(一) 论文的研究方法 |
(二) 本文研究的思路 |
五、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与不足 |
(一) 可能创新之处 |
(二) 可能不足之处 |
第二章 本文的理论基础 |
一、相关概念 |
(一) 问责的含义 |
(二) 制度的概念 |
二、制度变迁理论 |
(一) 历史制度主义的制度变迁观 |
(二) 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制度变迁观 |
(三) 社会学制度主义的制度变迁观 |
(四) 制度变迁理论在官员问责制度建设研究中的适用性 |
第三章 我国官员问责制度建设的基本历程和基本情况 |
一、官员问责制度建设的基本历程 |
(一) 初步探索阶段(1949——1976年)的主要成果 |
(二) 恢复发展阶段(1976——2003年)的主要成果 |
(三) 全面推进阶段(2003——2013年)的主要成果 |
(四) 总结深化阶段(2013年至今)的主要成果 |
二、各阶段官员问责制度的基本情况 |
(一) 初步探索阶段官员问责制度的基本情况 |
(二) 恢复发展阶段官员问责制度的基本情况 |
(三) 全面推进与总结深化阶段官员问责制度的基本情况 |
第四章 我国官员问责制度建设的特征与成就 |
一、我国官员问责制度建设的基本特征 |
(一) 我国官员问责制度建设的动力来源是多样的 |
(二) 我国官员问责制度建设的主要方式是渐进式 |
(三) 我国官员问责制度建设存在着路径依赖现象 |
(四) 我国官员问责制度建设还存在着趋同化现象 |
二、官员问责制度建设的主要成效 |
(一) 形成了较完整的官员问责制度系统 |
(二) 强化了官员责任意识 |
(三) 促进了政治生态建设 |
(四) 提高了国家治理能力 |
第五章 官员问责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
一、官员问责制度供给不均衡 |
二、官员问责制的具体问题 |
(一) 异体问责制度建设相对薄弱 |
(二) 官员问责情形粗放化 |
(三) 问责程序有待优化 |
三、路径依赖增大制度建设成本 |
四、官员问责制度建设存在去制度化压力 |
(一) 绩效管理制度不完善产生功能性压力 |
(二) 官员复出机制不健全产生政治性压力 |
(三) 官员问责制度权威存在社会性压力 |
第六章 完善官员问责制度建设的途径 |
一、制定《官员问责法》以实现制度供给均衡 |
二、推动官员问责制度精细化建设以完善制度因子 |
(一) 强化异体问责制度建设 |
(二) 细化官员问责内容规范 |
(三) 优化官员问责程序规范 |
三、建立“三单制度”以弱化路径依赖 |
四、完善配套制度以消除去制度化压力 |
(一) 制度前端:完善绩效管理制度 |
(二) 制度末梢:规范官员复出机制 |
(三) 制度信仰:维护问责制度权威 |
参考文献 |
附录1 制度样本名录 |
致谢 |
(9)巡视制度回顾与展望研究述评(论文提纲范文)
一、党内巡视制度研究现状 |
(一)起步阶段(1996—2001年)。 |
(二)发展阶段(2002—2011年)。 |
(三)深入阶段(2012年至今)。 |
二、巡视制度研究基本内容梳理 |
三、巡视制度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
(一)不足。 |
1. 研究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不够。 |
2. 研究方法和视角比较单一。 |
3. 研究成果不少,但重复论述的较多。 |
(二)展望。 |
1. 推进制度创新研究。 |
2. 为巡视实践中的难点问题提供理论支撑。 |
3. 研究理论和方法上强调多学科的交叉。 |
(10)中国共产党制度治腐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引言 |
一、问题提出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之处 第一章 制度治腐及其成效的要素构成 |
第一节 腐败的概念界定 |
一、西方社会对腐败的相关认识 |
二、中国社会对腐败的相关解读 |
第二节 制度及制度治腐的相关要素构成 |
一、制度的概念界定 |
二、制度治腐涉及的相关要素--权力、环境、人、腐败 |
第三节 评估制度治腐成效的基本要素 |
一、制度治腐成效的评估标准 |
二、制度治腐成效的评估方法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制度治腐的探索与实践 |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前中国共产党制度治腐的初步探索与实践 |
一、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构的创立与演变 |
二、中国共产党反腐制度的初步建立 |
三、依靠民主跳出历史周期律的支配 |
第二节 改革开放前中国共产党制度治腐的探索与实践 |
一、纪律检查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的设立 |
二、群众信访和舆论监督制度 |
三、大规模群众运动中的制度治腐因素——以“三反”和“新三反”运动为例 |
四、反腐败立法与建章立制 |
第三节 中共十八大前中国共产党制度治腐的转折与突破 |
一、在党的建设上走出一条不搞政治运动,而靠改革和制度建设的路子 |
二、廉政建设靠教育,更要靠法制 |
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
四、纪律检查机关的恢复与重建 |
五、十四届中纪委二次会议开启治理腐败的三项工作格局 |
六、修订宪法和党章,不断完善制度治腐的根本准则 |
七、以制度为核心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优化发展 |
八、相关治腐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以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为例 |
第四节 中共十八大后中国共产党制度治腐的提质与升级 |
一、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
二、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
三、实现不敢腐,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势头 |
四、坚持不懈,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 |
五、尊崇党章,修订“准则”和“条例” |
六、相关治腐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以巡视制度为例 第三章 中国共产党制度治腐实践的成效评估及相关解释 |
第一节 治腐制度的运行现状——以反腐败机制为例 |
一、预防机制 |
二、监督机制 |
三、惩处机制 |
第二节 制度治腐战略的具体成效 |
一、学术界关于我国腐败程度的两种判断 |
二、评估现阶段我国腐败程度的新探索 |
三、制度治腐成效的一般分析 |
第三节 制度治腐成效的原因分析 |
一、党内法规混同于国家法律 |
二、腐败并非全是行为主体理性选择的结果 |
三、依据涉案金额、涉案人员及行为后果等因素划分腐败类型并不全面 第四章 提高制度治腐成效的路径探析 |
第一节 构建科学合理的党内权力结构 |
一、党内权力结构的运行现状 |
二、党内权力结构的理想状态: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
三、科学合理权力结构的要件支撑 |
第二节 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 |
一、定标:双重领导体制顺畅运行 |
二、定位:党的纪检体制的现状考察 |
三、定法:完善纪检体制的路径探析 |
第三节 建设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 |
一、党内法规的分类、重点及运行环境 |
二、党内法规体系上的法规“点”、“线”和“面” |
三、党内法规体系下的法规制定 |
第四节 制度治腐和德治教化相结合 |
一、惩处制度现状、完善及惩处策略的不彻底性 |
二、培育组织道德意识 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情况 后记 |
四、关于“异体监督”的几点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基于扎根理论的高校腐败治理机制研究[D]. 梅士伟. 吉林大学, 2020(03)
- [2]公共安全问责治理:政策变迁与演进逻辑 ——基于2003年以来的政策文本与实践分析[D]. 郭玉华. 华东理工大学, 2021(09)
- [3]D区环保问责制执行问题研究[D]. 沈海涵. 苏州大学, 2019(06)
- [4]政府采购中信息公开的实证分析及其法制完善[D]. 陈立.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1)
- [5]国家监察委员会的预防腐败职能研究[D]. 吕永祥. 吉林大学, 2019(10)
- [6]我国异体监督机制完善路径研究[D]. 林士辉. 西华师范大学, 2019(12)
- [7]民主党派在参与协同治理中专项监督研究 ——以民建上海市委为例[D]. 王德. 上海交通大学, 2018(08)
- [8]建国以来我国官员问责制度建设研究 ——基于制度变迁理论的视角[D]. 张焱. 华中师范大学, 2017(05)
- [9]巡视制度回顾与展望研究述评[J]. 王峰. 岭南学刊, 2016(05)
- [10]中国共产党制度治腐问题研究[D]. 杨云成. 中共中央党校, 20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