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逾期拖欠农民工工资 重罚(论文文献综述)
耿晓伟[1](2021)在《黑名单相对人合法权益保护的法理思考》文中提出随着社会对安全稳定、诚实信用等问题的日益重视,近几年“黑名单”制度被广泛运用于航空运输、医疗、食品安全、银行信贷等多个领域。虽然“黑名单”制度促进了社会诚信、公民遵纪守法,但其限于黑名单相对人权益一定范围内。我国黑名单制度建设总体还处于起步阶段,缺少完善的理论支撑,如在黑名单制度的性质与设立标准、依据等一些基础性问题在实践中并没有达成共识,缺少社会信用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相反,黑名单制度的性质与内涵直接关系到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与关联法律关系的安排,明确黑名单对黑名单相对人权益限制范围以及处分力度有利于营造优良的信用环境。虽然黑名单制度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公共秩序而设立,但某些情况下难免被冠之以名侵犯黑名单相对人合法权益,正因如此,本文将对黑名单相对人合法权益保护相关问题进行探究。本文对于“黑名单制度”在认同的基础上对黑名单相对人权益保护方面提出相关建议,因黑名单制度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应当以谨慎的态度对待,切不可在盲目追求中有失偏颇。文章共分为四个主要部分,其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作为引言。交代了本文选题的背景、意义、国内外的研究现状以及研究的方法和创新点等。第二部分从黑名单制度概述入手。阐述其概念、运用、发展、分类、法律属性、法律依据、功能。首先,对黑名单制度进行简要概述,对黑名单制度概念的产生、运用、发展、分类进行论述;其次,论述黑名单制度的法律属性及法律依据;最后,对黑名单的功能进行探究。当下“信用”这一因素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稳定秩序尤为重要,黑名单制度正是迎合这种需求成为社会治理的一种手段,但该制度形成的时间短,实践操作弹性空间大,标准比较模糊,没有完善的理论体系,尚存一些弊端。从不同的角度看,黑名单发挥的作用亦是不同。本文从黑名单相对人角度,黑名单制定主体角度,社会公众的角度三方面进行分析与论证,并在法理上对黑名单的法律属性以及法律依据进行阐释。第三部分结合实际案例进行研究。对黑名单制度存在损害黑名单相对人合法权益具体案例进行原因结果分析以抽象出规范体系存在的不足。概括而言,黑名单制度的适用暂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必然会引起一系列的适用问题,例如存在法定程序的缺失。由于黑名单是基于当下经济环境以及互联网技术联合而催生的制度体系,一方面是符合历史发展的方向;另一方面该种制度的构建就缺乏规范借鉴,因此实践中存在的现象以及问题应对对于完善黑名单制度十分重要。第四部分本文在以提出问题、分析问题的论证基础上,平衡客观的体现出黑名单制度之于黑名单相对人所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国实践案例,提出解决黑名单相对人合法权益保护问题的有效举措。
王璐[2](2020)在《基层政府劳资冲突预警机制研究 ——以青岛市C区为例》文中研究说明当下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极速转型期,欠薪逃匿、罢工等现象依然存在,劳资冲突进入了凸显期和多发期,劳资问题也成为了社会大众关注的热门问题。通过建立劳资冲突预警机制来预防和化解劳资冲突,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已成为各级政府部门的应尽职责。基层政府劳资冲突预警机制运行是由信息收集、信息传输、分析研判、应对处置、预警发布等构成的,目的是实现劳资冲突信息的超前反馈,将劳资隐患风险遏制在萌芽状态。本文以提升基层政府劳资冲突预警机制运行效率为出发点,采取文献研究法、访谈法、归纳分析法,运用桑德沃理论和协同治理理论,对青岛市C区劳资冲突预警机制运行情况、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深度分析研究,并借鉴了国内外的典型预防劳资冲突的做法,结合我国国情和发展实际,就如何改进和完善基层政府劳资冲突预警机制运行,从完善信息采集和分析体系、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多方参与的协同治理模式、增加奖惩制度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江宝灵[3](2020)在《建设工程领域实际施工人的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实际施工人是建设工程领域长期发展的产物,是劳动力密集型产业与劳动力资质不匹配的必然结果。当前,我国建设工程领域实际施工人现象非常普遍,由此产生了大量有关实际施工人的问题。立法部门关注到了这一现象,最初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一)》)赋予实际施工人部分权力,以达到为该主体提供法律保障的目的。但由于司法解释的法律位阶较法律法规而言较低及相关内容的有限性,并未完全解决该现象所产生的问题。为此,建筑领域普遍寄希望于2019年2月份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但通过研究我们发现,《解释二》仍未全面有效解决实际施工人产生的问题。本文通过对实际施工人的概念进行解释,详细说明实际施工人是在实践过程中产生的,并通过司法解释确定地位并赋予权利的主体。他们以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为前提,以参与实际施工活动为标志,此为实际施工人的特征。在实践层面,实际施工人显露出种种尚未得到合理规制的问题,是本文重点进行论述的内容,包括实际施工人的定义仍未得到清晰的定义问题,行使工程款请求权及优先受偿权过程中出现的区域裁判观点不一问题,工程款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未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实际施工人的权利对发包人造成了法律风险问题,对建设工程领域法制建设造成影响等问题。为了妥善解决上述问题,本文从两大法系关于实际施工人的立法为着手点,对应国内实际施工人的现状及特点,因地制宜的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希望能够有效解决国内的实际施工人现象带来的问题。
砾尧,吴限,孟佳慧[4](2019)在《多方发力 让信用体系建设行稳致远——部分代表委员谈信用》文中研究指明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卫红:五措并举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领域失信问题高发频发的态势未能得到根本性遏制。电信网络诈骗、制假售假等问题依旧突出。诚信缺失问题依旧频发的根本原因在于信用法治建设、征信系统建设、信用服务市场发展等方面的滞后阻碍了信用体系建设的纵深推进,影响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的提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5](2019)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重罚》文中提出1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要强化农民工欠薪治理;各地要优先清偿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导致的欠薪;对企业拖欠工资的,责令限期解决,逾期不支付的依法从严处罚。存在这些情形会被拉入"黑名单"用人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查处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理或
杨亚雄[6](2017)在《新疆维吾尔族跨国布料商人生意困境研究 ——以阿图什市大肖鲁克村布料商人为例》文中研究表明古丝绸之路上的阿图什市维吾尔人具有悠久的经商传统,他们有“新疆犹太人”之美誉,到月球上做生意的故事1代代相传。经商已经成为众多阿图什人最主要的生计活动。在阿图什市巨大的商业群体中,跨国经商群体占据了半壁江山。其中,从事布料生意的跨国商人则是近30年来持续时间最长,影响最大的行业群体。大肖鲁克村是阿图什跨国布料商人数量最集中、影响最大的区域。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大肖鲁克跨国布料商人群体产生并迅速崛起,商人们的布料生意经历了产生、发展、辉煌和萎缩四个阶段。近几年,随着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以及受商人自身实力等因素的影响,大肖鲁克村的跨国布料商人面临着越来越大的生意困境,以至于在过去的五年里,近一半商人结束了其在国外的布料生意而回国。继续坚守在国外市场的布料商人面临的困境主要表现在利润空间缩小、布料市场疲软、竞争激烈、流动资金不足、货源不稳、国外安全和外贸环境变化频繁、家庭支出逐年增大、转行困难等方面。致使维吾尔人跨国布料生意陷于困境,既有商人自身方面的因素,也同商人所处的环境和所跨居国家实施的制度有关。商人们的生意困境将直接导致众多家庭日常生计之困境,还有可能给当地政府和社会的日常治理带来压力。本文以生意困境为论题研究的切入点,以跨国布料商人的生意过程为研究维度,采用实证分析和人文研究相结合的方法,运用文化人类学、经济人类学、生态经济学、历史学等多种学科的视角,通过深入田野调查和参与观察,对阿图什市大肖鲁克村维吾尔族跨国布料商贸的历史与现状进行专题研究,尤其是对目前布料商人所面临的生意困境作了调查研究。最后,文章提出了解决大肖鲁克村跨国布料商人生意困境相应的对策。本文通过对大肖鲁克村跨国布料商人生意困境的研究,旨在为边境地区跨国商贸现状研究提供“抛砖引玉”之效,进而对边疆治理和跨国民族之和平跨居提供某些思考和启示。本文认为,跨国民族的跨国商贸实践是促进边疆通达和发展的积极力量,作为边疆人群安身立命的生计活动,跨国商贸的持续和发展是“边疆人”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推力。作为跨国主义在经济活动中的实践,以跨国族群的生计可持续和“一带一路”战略的顺利实施计,新疆维吾尔族商人所面临的跨国布料生意困境应该得到有关各方的关注和重视,各方合力,改善商人们目前的生意现状,以促进边境地区少数民族的安居乐业和边疆的通达、发展与繁荣。
赵颖超[7](2015)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从宽处罚情节研究》文中提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从宽处罚情节解决了社会上的欠薪问题,化解了人们之间的矛盾,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从宽处罚是相对于从严处罚来说的,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才能将刑法惩罚犯罪、预防犯罪的功能充分发挥出来。法益侵害性理论和人身危险性理论为本罪从宽处罚情节的设立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支撑。当行为人主动支付劳动报酬,并赔偿损失后,其对法益的侵害程度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也就降低了,这时对行为人从宽处罚是非常必要的。本罪从宽处罚情节的具体适用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本罪从宽处罚情节只能适用于基本犯,对于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即使行为人采取补救措施也不再适用这里的从宽处罚情节;第二,必须是在提起公诉前全额支付劳动报酬;第三,合理的赔偿劳动者的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第四,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选择减轻或免除处罚,同时,在选择免除处罚时,可以配合适用非刑罚措施。本罪从宽处罚情节的适用不仅是为了惩罚犯罪,更重要的是保护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本罪的具体实施可以采用刑事和解制度,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最后法院在审查确认之后做出判决。刑事和解制度注重被害人参与,和解结果要达到被害人满意,从根本上消除被害人的愤怒,原谅行为人的过错,给行为人一个改过的机会。
林浩[8](2013)在《中国户籍制度变迁研究 ——个人权利与社会控制》文中认为在中国,户籍制度不仅是一般意义上的人口信息制度,往往还是制士处民、征收贡赋、规定禄食、兴发力役、组织军旅的基本依据。仅就户籍本身来看,在各历史时期,不仅名称不完全一致,内容也不尽相同,但基本规定性是连续的,主要包括:户籍都是由国家(统治者)制定,以户(包括一定的组织、家庭或个人)为基本单位,以户内人口或部分人口等为主要登载内容,一些时期还包括土地、财产、赋役,往往内含或隐藏着大量与人、户相关的其他意义和功能。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看,中国的户籍制度不仅是“嵌在”制度结构中登记出生、死亡、婚姻等人口信息的制度安排,而且往往是与土地制度、赋役制度、等级制度等相互结合,赋予特定户籍或户籍中的特定的个人或群体特定权利和义务,实质是通过控制人及其权利(资源能力)进而控制其他资源的一类制度安排和结构。因此,户籍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就成为个人权利和社会控制的节点,户籍制度的变迁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个人权利和社会控制演进的逻辑。户籍制度在中国已有几千年的历史,时至今日,它仍一定程度影响着这片土地上每一个人的个人权利和日常生活。未来作为中国纵贯古今的重要制度之一,仍可能继续影响中国社会的发展进程。因此,不仅需要从理论上对户籍制度涉及的个人权利和社会控制作出解释,更需要用这些理论指导个人、团体、国家在未来的行动。这样,对户籍制度及其变迁的研究不仅是回顾历史、考察现实的需要,更是关注未来的需要。本研究以制度经济学作为基本理论工具,从个人权利与社会控制的角度,把户籍制度作为集团或国家通过控制人及其权利(资源能力)进而控制其他资源的制度纳入整个社会的制度框架中,以户籍制度及其历史变迁为主线,从制度需求、制度供给、制度执行、制度成本及制度竞争等方面,着重考察和讨论了制度框架中政治经济制度特别是土地、赋役、等级制度等与户籍制度的各自演进和交互作用及其对个人权利(资源能力)的影响,考察和讨论了个人及由不尽相同的个人结成的团体的行动及其对制度框架特别是户籍制度的影响,以期为未来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取向及个人、团体、国家行动的选择和调整提供一定的参考。同时,通过对中国户籍制度中变迁的解释,检验、修正制度经济学相关理论。本研究共七章,实际包括三部分,即理论(第一章)、历史(第二至六章)、理论与历史(第七章)。各章的主要观点和内容如下:第一章,导论。陈述了论文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理论工具和研究方法,相关概念、理论和研究综述以及研究思路、框架、创新和不足。第二章,户籍制度的起源。在理性经济人和稀缺框架内,探讨了“一人世界”的利益分歧、交易、权利(权利)和制度。探讨了合作和团体的产生、社会分化和社会结构的形成。从制度的“非中性”、人的差异和偏好出发,探讨了控制产生的根源。从早期人类集团之间身份识别和集团内部资源分配两个方面,探讨了人类早期集团对人的控制制度。第三章,集团控制。考察和讨论了中国以集团为控制单位模式的产生、集团之间和集团内部控制方式的差异;考察和讨论了夏、商和西周以集团为控制单位模式不断突破、个体家庭的成长、直至以集团为单位控制模式的终结。第四章,春秋到唐前期以田制为中心的户籍控制。考察和讨论了春秋时期在土地制度变革和竞争推动下,户籍制度的产生和与之相关的赋役制度、社会组织的变化及影响;战国时期在竞争压力下,各国(特别是秦国)对制度体系的调整和完善;西汉对秦制的继承和修正。考察了和讨论了东汉到南朝在豪族分割、军阀割据、国家竞争条件下户籍制度体系的变迁,十六国和北朝少数民族政权胡汉分治的制度体系及与中原制度体系的融合。考察了和讨论了隋至唐前期户籍制度与土地制度的最后结合。第五章,唐后期到清前期以役法为中心的户籍控制。考察和讨论了唐后期户籍制度与田制的脱钩及影响,五代到宋以役户为主的户籍制度的发展。考察和讨论了辽、金、元时期按民族和社会经济形态设定的制度框架和户籍制度体系的发展和变迁。考察和讨论了明朝户籍制度从与赋役制度的再结合,和户籍制度与役法的脱钩。考察和讨论了清前期按民族设定的制度框架和户籍制度体系,户籍制度与赋役脱钩的完成及影响。第六章,户籍制度向个体控制的发展。考察和讨论了清末中国传统社会经济结构和户籍制度体系的崩溃,个人作为控制单位开始被纳入控制制度体系。考察和讨论了民国时期处于分割状态下的户籍制度,各政权特别是共产党与国民党之间的制度竞争,及控制单位在家庭和个人之间的摇摆。考察和讨论新中国对传统制度体系的调整,户籍制度特别是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形成;改革开放后对“左”的制度体系的调整,对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的改革。第七章,结论与启示。总结了中国户籍制度变迁的特征、趋势和启示。从制度变迁的动力、制度环境因素、方式、社会力量以及成本和竞争方面总结了中国户籍制度变迁的特征,提出中国户籍制度变迁呈现了控制单位逐渐缩小,控制更加深入;控制内容逐渐放松,个人权利平等趋势的出现;户籍制度与其他制度的联系逐渐减弱,户籍功能呈现单一化的趋势;但也显示了极强的路径依赖和路径反复。因此,户籍制度改革应顺应社会发展的趋势,回答如何推进户籍制度的现代化、如何在更“国际化”的平台上参与世界范围的竞争、如何适应人类社会发展步伐的问题;应着重于让更多的个体特别是社会下层通过自身的努力从制度中获取收益,形成稳定的中产阶级和社会的制约;应关注制度成本上升的趋势以及制度的结构关系,在增进社会收益基础上,推进整个制度框架和结构的改革;应注重于对路径依赖的克服,根本的问题在于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但即使是不得不“照顾”某些落后实际的制度,也应包含着激励人们向着先进方向努力的机制。论文创新之处在于:1、以制度经济学作为基本理论工具,从个人权利与社会控制的角度,把户籍制度作为集团或国家通过控制人及其权利(资源能力)进而控制其他资源的制度,纳入整个社会的制度框架中,考察制度环境演进与户籍制度变迁的交互作用,及对制度框架和个人权利(资源能力)的影响,个人行动及其的交互作用对制度框架特别是户籍制度的影响。把户籍制度的变迁概括为起源、集团控制、户籍控制和个体控制四个阶段,而把户籍控制视为从集团控制向个体控制过程中的环节,为户籍制度变迁提供了一种可能的研究思路。2、尝试通过对户籍制度历史变迁中个人权利与社会控制本原、发展和变迁的考察,为未来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取向以及个人、团体、国家行动的选择和调整提供一定的参考,包括:户籍制度改革应顺应社会发展的趋势,应着重于让更多的个体特别是社会下层通过自身的努力从制度中获取收益,应在增进社会收益基础上,推进整个制度框架和结构的改革,户籍制度改革根本问题在于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等。3、通过对中国户籍制度中变迁的解释和检验,对制度经济学相关理论提出了一些修正,包括:在理性经济人和稀缺框架内,探讨了“一人世界”的利益分歧、交易、权利和制度,将理性经济人和制度研究推进到“鲁宾逊.克鲁索的一人世界”;在稀缺、竞争和技术约束下,论证了人类早期集团的排他性公有产权属性、增加人口和扩大狩猎采集范围的巨大成本是团体人口增长的限制因素;人口增殖是既定资源条件改变的结果而非原因;在路径依赖基础上提出了路径反复等。论文不足之处主要有:1、由于理论功底的不足,研究中“史”的成分仍然较重,理论探讨还不够深入,理论的抽象和总结也还不足;2、研究局限于中国户籍制度变迁本身,而未涉及户籍制度及个人权利和社会控制变迁的国际比较和借鉴;3、由于中国户籍制度变迁本身的复杂性和篇幅的限制,论文最后只保留了“孤证”,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论文的说服力。
周月萍,纪晓晨[9](2013)在《规范建筑市场,关键在于执行——评《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文中提出2011年上海发生的"11 15"特大火灾事故犹在眼前,2012年8月24日哈尔滨又发生了阳明滩大桥坍塌事故,倒楼、塌桥、动车事故……其中折射出的工程质量问题值得深思。住建部2011年开展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中,共抽查233项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在8621项检查内容中,符合率为81.12%,换言之,不符合率达到18.88%;其中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25个,涉及招投标4个,建设单位5个,
滕凤华[10](2013)在《我国农民工欠薪问题与解决对策研究》文中认为2003年温家宝总理帮农民工讨薪至今已经十年,问题为什么还没解决,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没有找准造成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根源;二是出台的措施不到位,有些甚至事与愿违。农民工欠薪与我国特殊国情及社会文化、政治体制密切相关。我国实行城乡隔离的二元户籍制度、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行业违规操作不完善,执法部门监督措施不力,农民工自我保护法律意识不强等原因,是导致农民工欠薪问题的重要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农民工家庭的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农民工欠薪纠纷引起的集体上访和群体性恶性事件,严重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依法解决拖欠农民工欠薪问题,是建立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从分析欠薪为突破口,就如何解决欠薪问题提出如下对策:1.加强劳动保障诚信工程建设。要逐步建立起一整套严密的信用管理体制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公示制度,建立欠薪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工资支付违法处罚制度;2.转变政府政绩观念,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力度,严厉追究政府引发欠薪的责任。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监管的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程序,有关部门要对项目的立项、审批严格把关,加强监督,要对政府及其部门领导任期内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严格审计。加强劳动监察机构的组织和队伍建设,构建劳资利益均衡机制,完善处理欠薪事件的联动机制,加快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实现系统内部信息的高度共享,提高资源的整合和综合利用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各项配套制度的建设,严格执法程序,加强日常管理和自身建设,提高劳动保障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案件,要及时受理,快速反应,依法查处。在防止欠薪问题上,政府部门要强力出手,各种维权组织如工会、劳动仲裁机构、各级法律援助中心等更要积极发挥作用,协调配合、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发挥长效作用的机制,引导农民工自觉维权和通过维权组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3.进一步完善工资支付的法制保障机制。制定防止企业欠薪、工资支付监管的地方性法规,明确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能,建立企业欠薪预警、工工资支付报告制度、欠薪责任追究制度等,落实企业支付工资的责任,对拖欠工资的企业采取相应的约束惩罚措施,力求从源头上防止或减少企业欠薪问题。完善清欠工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清欠工作机制,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与公安、工商、财税等职能部门和司法机关的配合和协作,建立专项执法责任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确保清欠工资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管理,指导企业和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从源头上减少企业拖欠工资现象的发生。畅通投诉及处理渠道,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对拖欠工资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要依法处理,措施要有力,对恶意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该处罚的要处罚,该曝光的坚决曝光,充分体现法律的威严与权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社会法律意识。通过各种途径大力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对全社会和全体公民进行劳动法制教育,增强企业负责人的法律意识,切实提高农民工维护自我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加强舆论监督。新闻媒体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劳动法律法规知识,对劳动保障部门的清欠维权活动及时跟踪报道,对企业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曝光,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4.完善保障工资支付的制度对策,严格欠薪保障金制度,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缩短支付周期,试行开展周薪制;5.建立工资支付监控系统,改变被动的行政管理模式加强宣传和舆论监督,借鉴国外社会保障管理模式,建立工资支付监控系统,加强企业欠薪倒闭逃匿风险管理;6.引入市场机制,建立欠薪商业保险保障机制。
二、逾期拖欠农民工工资 重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逾期拖欠农民工工资 重罚(论文提纲范文)
(1)黑名单相对人合法权益保护的法理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创新点 |
2 黑名单制度概述 |
2.1 黑名单的概念、运用、发展及分类 |
2.1.1 黑名单的概念 |
2.1.2 黑名单的运用 |
2.1.3 黑名单的发展 |
2.1.4 黑名单的分类 |
2.2 黑名单的法律属性及法律依据 |
2.2.1 黑名单的法律属性 |
2.2.2 黑名单的法律依据 |
2.3 黑名单的功能 |
3 黑名单相对人合法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 |
3.1 黑名单实施程序存在的问题 |
3.1.1 黑名单制定主体无法律授权 |
3.1.2 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存在的法律问题 |
3.1.3 黑名单列入事由不明确 |
3.1.4 黑名单规范程度法律缺失 |
3.1.5 黑名单实施程序设置不完善 |
3.2 黑名单事后救济机制缺失 |
3.2.1 黑名单相对人申辩渠道不畅通 |
3.2.2 黑名单相对人多元化解决机制不协调 |
4 黑名单相对人合法权益保护的对策 |
4.1 境外经验借鉴 |
4.1.1 日本黑名单制度的借鉴 |
4.1.2 美国黑名单制度的借鉴 |
4.2 完善事前预防机制 |
4.2.1 提高黑名单制度的立法位阶 |
4.2.2 法律上明确黑名单制定主体 |
4.2.3 协调统一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
4.2.4 明确黑名单规范程度及事由 |
4.3 健全黑名单相对人的进出机制 |
4.3.1 健全黑名单相对人的列入机制 |
4.3.2 健全黑名单相对人的退出机制 |
4.4 完善黑名单相对人救济机制 |
4.4.1 加强黑名单制度相关审查和监督 |
4.4.2 落实黑名单制定主体的法律责任 |
4.4.3 明确黑名单相对人的救济途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致谢 |
(2)基层政府劳资冲突预警机制研究 ——以青岛市C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一)国内的研究动态 |
(二)国外的研究动态 |
四、研究内容和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五、创新点和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相关概念和理论概述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基层政府 |
二、劳资关系 |
三、劳资冲突 |
四、预警机制 |
第二节 相关理论概述 |
一、桑德沃理论 |
二、协同治理理论 |
第二章 青岛市C区劳资冲突预警机制运行现状及主要问题 |
第一节 C区劳资冲突预警机制运行现状 |
一、自上而下的劳资冲突预警系统 |
二、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
三、劳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
四、劳动保障诚信体系 |
第二节 C区劳资冲突预警机制运行存在的问题 |
一、预警指标不完善 |
二、信息收集渠道不畅 |
三、信息整合共享程度低 |
四、三方协调机制观念滞后 |
第三节 C区劳资冲突预警机制运行问题原因分析 |
一、劳资冲突的诱因趋于多样性 |
二、部分预警参与主体能力不足 |
三、劳资冲突信息不对称 |
四、追责监督机制不健全 |
第三章 国内外劳资冲突预警实践经验及借鉴 |
第一节 国内劳资冲突预警实践经验及借鉴 |
一、深圳市宝安区劳资纠纷预警系统 |
二、温岭市行业工资集体协商 |
第二节 国外劳资冲突预警实践经验及借鉴 |
一、新加坡劳动关系三方机制 |
二、英国ACAS劳动咨询制度 |
第三节 主要启示 |
一、打破数据孤岛 |
二、多主体参与劳动关系治理 |
三、发挥工会组织的凝聚作用 |
四、政府构建争议预防组织 |
第四章 基层政府劳资冲突预警机制改善建议 |
第一节 完善基层政府劳资冲突预警信息采集、分析体系 |
一、优化预警指标体系 |
二、推进智能化信息收集和研判 |
三、拓宽社情民意的收集渠道 |
第二节 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
一、推进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共享 |
二、创新信用信息公布方式 |
三、建立舆情披露机制 |
第三节 构建多方参与下的协同治理模式 |
一、搭建劳资双方交流平台 |
二、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
三、提高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运作效率 |
第四节 在劳资冲突预警机制增加奖惩制度 |
一、建立健全明责机制 |
二、建立健全督查机制 |
三、建立健全考核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建设工程领域实际施工人的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1.事实合同关系说 |
2.不当得利说 |
3.代位权说 |
4.突破合同相对性说 |
(三)研究的内容与方法 |
1.研究内容 |
2.研究方法 |
二、实际施工人的现状及问题 |
(一)实际施工人的权利保护现状 |
1.实际施工人损害情况 |
2.审判实务现状 |
3.立法现状 |
(二)实际施工人权利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
1.实际施工人定义不清 |
2.实际施工人的权利行使过程中存在阻碍 |
(1)工程款请求支付权 |
(2)优先受偿权 |
3.工程款拖欠现状并未从源头上解决 |
4.对农民工保护十分有限 |
5.严重侵犯发包方权益 |
6.给施工企业的管理带来了混乱 |
三、国外立法研究及对我国的启发 |
(一)英美法系对实际施工人权利保护的研究 |
1.Constryction Lien的确立 |
2.Constryction Lien的主要内容 |
(二)大陆法系对实际施工人权利保护的研究 |
1.罗马法、日耳曼法中的承揽合同保护模式 |
(1)罗马法中的承揽合同保护模式 |
(2)日耳曼法中的承揽合同保护模式 |
2.优先权保护模式 |
(1)法国民法典中的优先权保护模式 |
(2)埃及民法典中优先权保护模式 |
(3)日本民法典先取特权制度 |
(4)德国民法典中的法定抵押权和让与担保保护模式 |
(三)对我国的启发 |
1.完善现有法律制度 |
2.完善工程风险制度 |
四、实际施工人的法律保护路径 |
(一)明确实际施工人的法律定义 |
1.主体限制 |
2.适用限制 |
(二)完善权利保护立法工作 |
(三)完善工程风险制度 |
1.工程担保制度 |
2.工程保险制度 |
3.健全信用制度 |
(四)健立健全惩罚性措施 |
1.完善立法 |
2.严格法律执行 |
(五)增添发包人的抗辩事由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多方发力 让信用体系建设行稳致远——部分代表委员谈信用(论文提纲范文)
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卫红:五措并举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州长刘芳震:强化运用信用手段破解农民工欠薪问题 |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工商联副主席、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席熊建明:建立建设工程发包人失信黑名单制度强化信用监管 |
全国人全国人大代、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通过立法提高拒不履行判决的成本 |
全国人大代表、南通大学附属医院骨科主任刘璠:从小学到大学都应开设诚信教育课 |
全国人大代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朱建弟:提高上市公司造假成本保证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
全国人大代表、威海市商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谭先国:加强失信联合惩戒营造社会诚信氛围 |
全国人大代表、宇华教育集团董事长李光宇:电话推销行为情节严重的列入失信档案 |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尚福林:建设现代信用体系是金融供给侧的重要抓手 |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加快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 |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银保监局党委书记韩沂:推动建立国家层面统一信用信息平台 |
全国政协委员、民盟无锡市委主委、无锡市副市长高亚光:加快构建具有公信力的国家级民营企业信用评估体系 |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主促进会上海市委员会专职副主委胡卫:加快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 |
全国政协委员、贵州盘州市淤泥乡岩博村党支部书记余留芬:要像打击酒驾一样“打假” |
全国政协委员巩汉林:演艺界也要有“征信记录” |
全国政协委员、德勤中国副主席蒋颖:建立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组织 |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集团董事长王滨:应加大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力度扩充信息采集范围 |
(5)拖欠农民工工资,重罚(论文提纲范文)
存在这些情形会被拉入“黑名单” |
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期限 |
人社部门将其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
联合惩戒针对这些对象 |
联合惩戒有这些措施 |
(6)新疆维吾尔族跨国布料商人生意困境研究 ——以阿图什市大肖鲁克村布料商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背景和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相关概念界定和理论介绍 |
四、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五、研究的不足 |
第一章 田野概况 |
第一节 南疆商都 |
一、历史沿革 |
二、自然气候 |
三、人口与民族构成 |
四、阿图什市维吾尔族生计概况 |
五、经济、教育、宗教、语言文字 |
第二节 田野点介绍 |
一、无花果之乡 |
二、具体田野点 |
三、具体田野经历 |
第二章 大肖鲁克村跨国布料商贸历史与现状 |
第一节 大肖鲁克村跨国布料商贸历史 |
一、穆萨巴依家族及其跨国商贸史 |
二、阿图什市维吾尔族跨国商贸史 |
三、大肖鲁克村跨国布料商贸史 |
第二节 大肖鲁克村跨国布料商贸现状 |
一、数量及分布 |
二、现状 |
第三章 大肖鲁克村跨国布料商贸群体产生的动因 |
第一节 自然生态环境及其变化 |
一、阿图什市自然生态环境现况 |
二、自然生态环境与传统生计类型 |
第二节 社会环境的变迁 |
一、市场经济 |
二、现代化 |
第三节 其他原因 |
一、个人价值的追求 |
二、他者的影响 |
第四节 个案调查 |
第四章 跨国经商:过程和困境 |
第一节 跨国生计过程 |
一、分工 |
二、学徒 |
三、“Dukan”(店面) |
四、进货 |
五、接货 |
六、销货 |
七、回归 |
第二节 布料生意困境 |
一、“Payda”(利润) |
二、市场 |
三、商人与家庭 |
第五章 大肖鲁克村跨国布料商人生意困境致因分析 |
第一节 跨国商人 |
一、商人的竞争力 |
二、历史与未来 |
三、父权 |
四、债务贸易 |
五、胡大与商人 |
六、经验与教条 |
七、生意与生计 |
第二节 环境因素 |
一、全球经贸 |
二、吉尔吉斯斯坦 |
三、俄罗斯经济 |
四、商业竞争 |
五、巴扎的所有者 |
六、客户的变化 |
七、进货之恼 |
第三节 制度因素 |
一、吉尔吉斯斯坦经济政策 |
二、签证 |
三、劳动卡 |
四、结汇之困 |
五、交易货币 |
第四节 个案调查 |
第六章 改善大肖鲁克村跨国布料商人生意的路径 |
第一节 国家与跨国布料商贸 |
一、关税问题 |
二、安全问题 |
三、结汇问题 |
第二节 当地政府部门的努力 |
一、对跨国布料商贸群体的认识 |
二、对跨国布料商贸群体的服务 |
三、阿图什市政府的努力 |
第三节 生计资本的积累 |
一、语言与技术 |
二、交流与交往 |
三、青春与机遇 |
四、财务习惯 |
五、尝试转行 |
六、学会“tetqiqat”(调研) |
七、回归家庭 |
结论与思考 |
一、维吾尔族跨国布料商人生意困境研究的结论 |
二、维吾尔族跨国布料商人生意困境研究的思考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7)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从宽处罚情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1章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从宽处罚情节的设立依据 |
1.1 政策依据 |
1.1.1 积极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政策 |
1.1.2 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
1.2 刑法理论依据 |
1.2.1 法益侵害性理论 |
1.2.2 人身危险性理论 |
第2章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从宽处罚情节的司法判断 |
2.1“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司法判断 |
2.1.1 前提性条件 |
2.1.2 相关司法解释的理论解读 |
2.1.3 司法判断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
2.2“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司法判断 |
2.2.1“提起公诉前”的司法判断 |
2.2.2“支付劳动者报酬”的司法判断 |
2.3“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司法判断 |
第3章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从宽处罚情节的功能及其适用 |
3.1 据以减轻处罚的功能 |
3.2 据以免除处罚的功能 |
3.3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从宽处罚情节的功能适用 |
3.3.1 本罪从宽处罚情节的功能选择标准 |
3.3.2 减轻处罚的具体适用 |
3.3.3 免除处罚的具体适用 |
第4章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从宽处罚情节的适用程序 |
4.1 本罪设置从宽处罚情节的立法目的 |
4.2 立法目的有效实现的程序保障——刑事和解 |
4.3 本罪从宽处罚情节适用的刑事和解程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中国户籍制度变迁研究 ——个人权利与社会控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的由来和意义 |
1.1.1 选题的由来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理论工具和研究方法 |
1.2.1 理论工具 |
1.2.2 研究方法 |
1.3 相关概念、理论和研究综述 |
1.3.1 相关概念和理论 |
1.3.2 相关研究综述 |
1.4 研究思路、框架、创新和不足 |
1.4.1 研究思路和框架 |
1.4.2 研究创新和不足 |
2. 户籍制度的起源 |
2.1 “一人世界”的交易、产权和制度 |
2.2 多人世界中的竞争与合作 |
2.3 对人的控制的根源 |
2.4 人类早期集团对人的控制制度 |
2.5 小结 |
3. 集团控制 |
3.1 部落(联盟)时期集团控制的出现 |
3.2 夏的集团控制 |
3.3 商的集团控制 |
3.4 西周集团控制的终结 |
3.5 小结 |
4. 户籍制度(以田制为中心) |
4.1 春秋到西汉:户籍制度的出现和发展 |
4.1.1 春秋的户籍制度 |
4.1.2 战国和秦的户籍制度 |
4.1.3 西汉的户籍制度 |
4.2 东汉到南北朝:分割状态下的户籍制度 |
4.2.1 东汉到南朝的户籍制度 |
4.2.2 十六国和北朝的户籍制度 |
4.3 隋到唐前期:户籍制度与土地制度的最后结合 |
4.3.1 隋的户籍制度 |
4.3.2 唐前期户籍制度 |
4.4 小结 |
5. 户籍制度(以役法为中心) |
5.1 唐后期到宋:以役户为主的户籍制度 |
5.1.1 唐后期的户籍制度 |
5.1.2 五代、宋的户籍制度 |
5.2 辽、金、元:依民族和社会经济形态的户籍制度 |
5.2.1 辽、金的户籍制度 |
5.2.2 元的户籍制度 |
5.3 明:户籍制度与力役的脱钩 |
5.4 清前期:户籍制度与赋役脱钩的完成 |
5.5 小结 |
6. 向个体控制的发展 |
6.1 清后期:从户籍制度向个体控制的转向 |
6.1.1 清后期传统户籍制度的崩溃 |
6.1.2 清末现代户籍制度的引入 |
6.2 民国:分割状态下的户籍制度 |
6.2.1 北洋政府时期的户籍制度 |
6.2.2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户籍制度 |
6.2.3 抗战时期的户籍制度 |
6.2.4 解放战争时期的户籍制度 |
6.3 新中国:传统户籍制度的回归与调整 |
6.3.1 改革开放前的户籍制度 |
6.3.2 改革开放后的户籍制度 |
6.4 小结 |
7. 结论与启示 |
7.1 户籍制度变迁的特征 |
7.2 户籍制度变迁的趋势 |
7.3 户籍制度变迁的启示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9)规范建筑市场,关键在于执行——评《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论文提纲范文)
一、“征求意见稿”规范了行业乱象 |
(一) 严惩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干部违法插手工程建设行为 |
(二) 严格控制工期, 禁止随意压缩 |
(三) 严禁拖欠工程款和劳务费 |
二、执行是关键, “征求意见稿”仍待补充 |
(10)我国农民工欠薪问题与解决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采取的研究方法 |
1.4 研究框架和内容 |
1.5 课题的可能创新性 |
第二章 我国农民工欠薪现状与危害性 |
2.1 欠薪问题现状 |
2.1.1 欠薪问题分类 |
2.1.2 欠薪问题特点 |
2.2 讨薪现状 |
2.2.1 治理欠薪11年历程 |
2.2.2 目前讨薪新情况 |
2.3 欠薪危害性分析 |
2.3.1 社会文化生活方面 |
2.3.2 经济关系方面 |
2.3.3 社会和谐稳定方面 |
第三章 我国农民工欠薪产生原因分析 |
3.1 社会管理方面原因分析 |
3.1.1 市场经济与契约信守精神 |
3.1.2 市场经济与诚信 |
3.1.3 诚信和契约精神缺失的表现 |
3.1.4 社会诚信缺失原因 |
3.2 政府管理层面的原因分析 |
3.2.1 利益相关者理论和企业的外部关系分析 |
3.2.2 政府缺乏根治欠薪的动力 |
3.2.3 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原因分析 |
3.3 法律方面原因分析 |
3.3.1 欠薪成因的综合分析 |
3.3.2 欠薪的法律后果分析 |
3.4 经济管理方面原因 |
3.4.1 市场经济秩序的内容 |
3.4.2 市场秩序混乱与欠薪形成的分析 |
3.5 劳资关系方面原因分析 |
3.5.1 博弈论视角下的劳资关系分析 |
3.5.2 资强劳弱与欠薪分析 |
第四章 解决我国农民工欠薪问题的对策 |
4.1 信用建设对策 |
4.1.1 加强社会信用工程建设 |
4.1.2 建立欠薪信息公开制度 |
4.1.3 完善工资支付违法处罚制度 |
4.2 政府管理对策 |
4.2.1 转变政绩观念 |
4.2.2 严厉追究政府引发欠薪的责任 |
4.2.3 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力量 |
4.2.4 构建劳资利益均衡机制 |
4.2.5 完善处理欠薪事件的联动机制 |
4.3 保障工资支付的法制对策 |
4.3.1 刑事立法、刑罚保障 |
4.3.2 加强法制宣传 |
4.3.3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
4.3.4 增加企业违法成本 |
4.3.5 降低劳动者追讨成本 |
4.4 保障工资支付的制度对策 |
4.4.1 严格欠薪保障金制度 |
4.4.2 完善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 |
4.4.3 借鉴国外社会保障管理模式 |
4.4.4 缩短支付周期,试行开展周薪制、日薪制 |
4.5 工资支付监控系统研究 |
4.5.1 加强宣传和舆论监督 |
4.5.2 工资支付监控系统设计 |
4.5.3 加强企业欠薪倒闭逃匿风险管理 |
4.6 引入商业保险保障机制构想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四、逾期拖欠农民工工资 重罚(论文参考文献)
- [1]黑名单相对人合法权益保护的法理思考[D]. 耿晓伟. 河北经贸大学, 2021(12)
- [2]基层政府劳资冲突预警机制研究 ——以青岛市C区为例[D]. 王璐. 青岛大学, 2020(02)
- [3]建设工程领域实际施工人的法律问题研究[D]. 江宝灵. 江西师范大学, 2020(11)
- [4]多方发力 让信用体系建设行稳致远——部分代表委员谈信用[J]. 砾尧,吴限,孟佳慧. 中国信用, 2019(03)
- [5]拖欠农民工工资,重罚[J].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就业与保障, 2019(Z1)
- [6]新疆维吾尔族跨国布料商人生意困境研究 ——以阿图什市大肖鲁克村布料商人为例[D]. 杨亚雄. 兰州大学, 2017(03)
- [7]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从宽处罚情节研究[D]. 赵颖超. 河北大学, 2015(12)
- [8]中国户籍制度变迁研究 ——个人权利与社会控制[D]. 林浩. 西南财经大学, 2013(12)
- [9]规范建筑市场,关键在于执行——评《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J]. 周月萍,纪晓晨. 中国建筑装饰装修, 2013(10)
- [10]我国农民工欠薪问题与解决对策研究[D]. 滕凤华. 山东大学, 20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