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宰自用生猪为什么应经检疫(论文文献综述)
孙江,王利军,李军波[1](2012)在《中国动物保护法制建设白皮书 第四编 中国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汇编》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通过对我国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阶段性划分和深入解读、评价,我们可以从宏观上对我国动物保护立法进程、现有状况和未来发展趋势进行把握。但是,这些仅仅是理论上的论述与总结,时至今日,全国各地现已公布实施、现行有效的立法到底有哪些?每一部立法又有哪些具体条文涉及动物保护的哪些方面?对于这些问题,我国相关着述或法律汇编中并未有所展示。为了弥补这个缺失,本课题组再一次对我国现行有效的动物保护立法进行全面梳理,
王文庶[2](2012)在《农村年宰自食生猪屠宰检疫工作改进建议》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云南省昌宁县是一个山区农业县,全县有农户73897户,农业人口34万人,每家都有宰杀年猪的习惯。据统计,2011年全县年出栏生猪85.85万头,农村年宰自食及红白喜事宴请肉食用量达19.52万头,占出栏数的22.74%。从该县目前情况看,农村年宰自食及红白喜事宴请生猪屠宰检疫管理不够规范,还存在安全隐患。本文结合该县农村生猪年宰自用猪肉检疫存在的问题,就如何加强这部分生猪的检疫,控制动物疫病传播,切
董玲[3](2010)在《我国猪肉价格波动研究》文中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生猪产业获得了快速的发展,生猪存栏、出栏及猪肉产量均呈现较为稳定的增长。在总量增长的同时,由于生产力水平的制约,我国生猪产业的发展仍然凸显出一系列问题:散养生猪供应仍然是重要的生猪市场供给形式;生猪规模化养殖水平仍较低,良种化程度不高;卫生防疫机制不够完善,生猪疫病发病率呈增长趋势等。在这种大背景下,随着1985年生猪市场的放开,我国生猪市场就一直呈现出周期性的波动,突出表现在猪肉价格长期上涨的同时出现周期性剧烈波动,这种波动每三到四年就会出现在一次,成为二十余年来生猪产业发展最典型的特征之一。猪肉价格波动是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是生猪及猪肉供给量的剧烈波动仍然是导致生猪市场供需失衡,猪肉价格剧烈波动的基础原因,特别是生猪生产成本,包括仔猪和饲料价格的变动既是猪肉价格波动的重要原因。同时,生猪疫病等突发事件、养殖户对未来市场的预期也已成为影响猪肉价格的重要因素,且近几年这种影响越来越显着。猪肉替代品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更进一步,我国猪肉供给量屡次较需求相比出现失衡的重要原因在于:在当前散养生猪供应为主的生猪市场供给情况下,猪肉产量的短期供给弹性较小,长期供给弹性较大,亦即猪肉产量对猪肉价格变动的短期反应较为迟钝,而长期反应相对敏感。这样,在多达半年以上的饲养期中,因养殖成本的沉淀、信息的不对称等因素养殖户在短期内无法根据市场的变化中途改变饲养规模,从而使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产生大的“时滞效应”,成为了生猪市场容易发生剧烈波动的重要诱因。与此同时,针对生猪市场的频繁剧烈波动,近些年国家已经制定出台了较多的调控政策和措施,对平衡生猪市场供需,稳定猪肉价格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上述政策措施也存在不完善之处,调控经常在猪肉价格高峰期进行,基本属于被动干预,侧重于价格高位运行时进行单纯性的生产性扶持,通过财政补贴的形式加快产量和供应量的增长,但对猪肉价格低谷期缺乏足够的保护性举措,容易加剧供需的失衡。因此,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可能也是引起生猪市场及猪肉价格波动的因素之一。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了保障能繁母猪的合理规模、建立饲料粮调控机制、考虑建立生猪保护价和储备基金制度、建立健全生猪生产和市场的预警体系、加强对生猪养殖调控等政策建议。
孙江,何力,黄政[4](2009)在《动物保护法概论 第三编 中国动物保护立法及其实践 第三章 我国的动物保护立法》文中指出第一节我国动物保护立法现状综述一、现行的有关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数量较少,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我国至今还没有一部对动物保护法的宗旨、原则、任务、保护对象、适用范围、基本制度以及基本管理体制作出明确规定的能够统领全局的动物保护基本法,这就直接制约了对于动物保护单行法规的制定。
颜宏[5](2007)在《农村自宰自食动物检疫现状分析及对策》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为了确保农村食品质量安全,本文对当前农村自宰自食动物检疫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与探讨,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对策。
张永容[6](2007)在《南川农村生猪自宰自用的检疫探讨》文中研究说明重庆南川区是一个农业大区,全区有农户16.6万户,农业人口55万人,年出栏生猪60万头,由于农村传统习俗,在每年春节前夕,每家都有宰杀年猪的习惯。据统计全区年屠宰量达14万头,占出栏量的23.3%,因此,如何加强这部分生猪的检疫,是控制动物疫病传播,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关键。
赵振鹏[7](2007)在《关于《唐山市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的说明》文中提出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唐山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做关于《唐山市畜禽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说明。 一、立法的必要性 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肉类产品已经
洪湛杰,李连生[8](2006)在《浅谈对动物及动物产品实施产地检疫》文中指出对动物及其动物产品实施产地检疫,是指对动物及动物产品在离开生产地之前的检疫。旨在如果需离开生产地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必须经过检疫,经检疫如果存在疫源,才能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扑灭,使疫源消灭在最小范围内,以保护畜牧业发展和人们身体健康。这一点,从流行病学角度看,它近似于经常性的传染病学调查与控制,是符合切断传染病流行的规律的。
赵丽[9](2006)在《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文中指出
胡晓林[10](2001)在《对两起军队饲养生猪检疫情况的处理》文中指出
二、自宰自用生猪为什么应经检疫(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自宰自用生猪为什么应经检疫(论文提纲范文)
(2)农村年宰自食生猪屠宰检疫工作改进建议(论文提纲范文)
一、检疫监督现状 |
1. 加强宣传, 全民动员, 从思想上重视农村自宰自用生猪的检疫工作。 |
2. 加强农村年宰及红白喜事生猪屠工管理。 |
3. 严格规范生猪检疫程序, 推行农村自宰自用生猪检疫“七步工作法”。 |
4. 加大督查力度, 严惩各类违法行为。 |
二、加强农村年宰自食及红白喜事宴请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的对策 |
1. 提高思想认识, 明确检疫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
2. 强化工作措施, 切实加强检疫监督监管 |
(3)我国猪肉价格波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关于农业波动的研究 |
1.2.2 关于农产品价格波动的研究 |
1.2.3 关于现有研究的评价 |
1.3 研究目标及研究内容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与框架设计 |
1.4 研究方法 |
1.4.1 关于我国猪肉价格波动的长期特点的研究 |
1.4.2 关于我国猪肉价格波动的短期特点的研究 |
1.4.3 关于猪肉价格影响因素的定量分析 |
1.4.4 关于生猪生产者即农户生产行为的分析 |
1.5 相关说明 |
1.5.1 相关价格说明 |
1.5.2 数据来源 |
1.6 研究可能的创新之处 |
2 相关理论综述 |
2.1 价格与均衡价格理论 |
2.2 市场失灵理论 |
2.3 农户生产行为理论 |
2.4 波动理论 |
3 生猪产业发展及猪肉价格改革历程概述 |
3.1 生猪产业发展 |
3.1.1 生产环节特点 |
3.1.2 屠宰、加工环节特点 |
3.1.3 流通环节特点 |
3.1.4 消费环节特点 |
3.2 我国猪肉价格管理体制改革及价格历史波动 |
3.3 本章小节 |
4 我国猪肉价格波动性分析 |
4.1 猪肉价格运行趋势 |
4.2 我国猪肉价格的波动周期分析 |
4.2.1 基于季节调整模型的我猪肉价格波动规律测定与分析 |
4.2.2 基于 H-P 和 B-P 滤波模型的我国猪肉价格波动周期测定与分析 |
4.3 基于 ARCH 族模型猪肉价格短期波动特征分析 |
4.3.1 研究方法 |
4.3.2 数据来源与处理 |
4.3.3 实证研究结果分析与讨论 |
4.3.4 主要结论 |
5 猪肉价格的形成及影响因素分析 |
5.1 猪肉价格波动的影响因素理论分析 |
5.1.1 猪肉价格波动的供给面成因 |
5.1.2 猪肉价格波动的需求面成因 |
5.1.3 其他影响因素 |
5.2 猪肉价格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5.2.1 模型的构建 |
5.2.2 数据来源与处理 |
5.2.3 实证模型结果与分析 |
5.3 猪肉价格波动形成机理的理论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6 生猪生产者供给反应行为分析 |
6.1 供给反应理论及模型 |
6.2 生猪生产者供给反应行为分析 |
6.3 本章小结 |
7 我国生猪市场调控政策分析 |
7.1 对生猪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的意义和依据 |
7.2 生猪市场调控现状 |
7.3 我国生猪市场调控政策评述 |
7.4 本章小结 |
8 结论及政策建议 |
8.1 主要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3 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4)动物保护法概论 第三编 中国动物保护立法及其实践 第三章 我国的动物保护立法(论文提纲范文)
第一节我国动物保护立法现状综述 |
一、现行的有关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数量较少,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
二、受保护的动物范围有限 |
三、对于残害动物的行为制裁不足 |
四、相关法律条款过于原则化,不利于司法、执法的具体实践 |
第二节中国野生动物保护立法 |
一、我国野生动物保护立法的基本概况 |
(一)宪法 |
(二)野生动物保护法律 |
(三)行政法规 |
(四)部门规章 |
(五)地方性法规与规章 |
二、《中国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主要内容 |
(二)对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简要评说 |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四、《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 |
五、其他与野生动物保护相关的法律规范 |
(一)1998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局与加拿大环境部环境合作备忘录》 |
(二)《天津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和《北京市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损失补偿办法》 |
1.《天津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的主要规定 |
2.《北京市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损失补偿办法》的主要规定 |
第三节我国实验动物保护法律制度 |
一、有关实验动物保护法的渊源 |
(一)法律 |
(二)行政法规和部委规章 |
(三)地方性立法 |
二、《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
三、《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和《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 |
(一)1997年科技部颁布实施的《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 |
(二)《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 |
第四节我国农场动物保护法律制度 |
一、我国农场动物保护法的主要渊源 |
(一)法律 |
(二)行政法规与部委规章 |
(三)地方性立法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主要规定 |
三、有关农场动物保护的专门性规定 |
(一)关于农场动物免疫和防疫的专门规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相关规定 |
2.《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
3.《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 |
(二)有关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的主要规定 |
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
2.《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 |
第五节我国其他驯养动物保护的法律规定 |
一、伴侣动物保护的法律规定 |
(一)伴侣动物保护法的渊源 |
(二)我国伴侣动物保护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 |
1.有关伴侣动物饲养的资格和条件的法律规定 |
2.弃养伴侣动物和流浪伴侣动物的保护 |
3.伴侣动物的活动空间问题我国对伴侣动物的户外活动空间的规定主要集中在地方性立法中。如《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区、商业区、工业区内饲养烈性犬,而烈性犬的界定,由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确定。《河北省家犬管理办法》规定“城市(含县城关镇)、郊区、矿区、新兴工业区、游览区、道口和机场周围禁止养犬。”。2004年修订的《西安市限制养犬规定》规定:本市二环路以内区域及二环路以外的文物古迹保护区、风景名胜游览区、开发区、居民住宅区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为重点限制养犬区,其他区域为一般限制养犬区;市公安机关是本市限制养犬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卫生、农业、工商、市容等行政管理部门应按其职责,协同管理。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做好限制养犬工作;二环路以内,禁止从事犬类交易、养殖和举办犬类展览、竞赛、表演。重点限制养犬区内,禁止个人养烈性犬、大型犬。重点限制养犬区内经登记,个人可养小型观赏犬。烈性犬、大型犬和小型观赏犬的分类,由市公安机关会同农业部门确定并公告;个人养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暂住户口,有民事行为能力,独门独户居住。经登记养犬的,每户限养一只。《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8条规定:“天安门广场以及东、西长安街和其他的主要道路禁止遛犬。主要道路名录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向社会公布。市人民政府可以在重大节假日或者举办重大活动期间划定范围禁止遛犬。区县人民政府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特定地区划定范围禁上养犬、禁止遛犬。居民会议、村民会议、业主会议经讨论决定,可以在本居住区内划定禁止遛犬的区域。”第17条规定:“养犬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携犬进入市场、商店、商业街区、饭店、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社区公共健身场所、游乐场、候车室等公共场所;(二)不得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时,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并为犬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怀抱;(三)携犬乘坐电梯的,应当避开乘坐电梯的高峰时间,并为犬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袋、犬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禁止携犬乘坐电梯的具体时间;(四)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携犬人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并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五)对烈性犬、大型犬实行拴养或者圈养,不得出户遛犬;因登记、年检、免疫、诊疗等出户的,应当将犬装入犬笼或者为犬戴嘴套、束犬链”。《青岛市养犬管理办法》规定:不得携犬乘坐除客运出租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狗乘坐客运出租车时,主人或者看管人也要给狗带套,或者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抱入怀中。乘坐电梯时,也要像乘坐出租汽车那样把狗管好。《上海市养犬须知》规定:准养犬必须圈养或拴养,不准携带犬类进入道路、广场和其他公共场所。犬只有在领证、检疫、免疫接种、诊疗才能进入道路、广场和其他公共场所。 |
4.伴侣动物的监督和管理问题 |
二、工作动物和娱乐动物保护立法 |
三、有关动物屠宰福利的法律规定 |
(一)我国动物屠宰福利法的渊源 |
(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主要规定 |
(三)《畜类屠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的主要规定 |
四、有关动物运输福利的法律规定 |
(一)我国动物运输福利法的渊源 |
(二)《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内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 |
(三)《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有关规定 |
(四)其他法律法规有关动物运输的法律规定 |
(5)农村自宰自食动物检疫现状分析及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 农村自宰自用动物检疫现状 |
1.1 现行法律法规存在一些不足 |
1.2 旧的生活方式和习俗还占据主导地位 |
1.3 动物检疫部门重费轻检现象严重 |
1.4 基层动物检疫队伍的素质不能适应新形势 |
2 农村自宰自用动物检疫应采取的措施 |
2.1 扩大法律的调整范围, 规范农村动物“自宰自用” |
2.2 广泛开展科普宣传, 培养理性的消费观念 |
2.3 加强屠工的管理, 规范宰杀行为 |
2.4 强化制度建设, 规范检疫行为 |
2.5 强化部门配合, 建立有效监管程序 |
2.6 加大投入, 建立科学合理的经费保障机制 |
2.7 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检疫基础设施建设 |
2.8 制订优惠政策, 吸引专业技术人员扎根基层 |
四、自宰自用生猪为什么应经检疫(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动物保护法制建设白皮书 第四编 中国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汇编[A]. 孙江,王利军,李军波. 中国动物保护法制建设白皮书, 2012
- [2]农村年宰自食生猪屠宰检疫工作改进建议[J]. 王文庶. 中国畜牧业, 2012(06)
- [3]我国猪肉价格波动研究[D]. 董玲. 内蒙古农业大学, 2010(10)
- [4]动物保护法概论 第三编 中国动物保护立法及其实践 第三章 我国的动物保护立法[A]. 孙江,何力,黄政. 动物保护法概论, 2009
- [5]农村自宰自食动物检疫现状分析及对策[J]. 颜宏. 南方农业, 2007(03)
- [6]南川农村生猪自宰自用的检疫探讨[J]. 张永容. 畜牧市场, 2007(03)
- [7]关于《唐山市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的说明[N]. 赵振鹏. 唐山劳动日报, 2007
- [8]浅谈对动物及动物产品实施产地检疫[A]. 洪湛杰,李连生.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促进吉林经济发展——启明杯·吉林省第四届科学技术学术年会论文集(下册), 2006
- [9]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J]. 赵丽. 中国动物检疫, 2006(03)
- [10]对两起军队饲养生猪检疫情况的处理[J]. 胡晓林. 中国动物检疫, 20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