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正在制定有机农产品的国家标准(论文文献综述)
教育部[1](2020)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通知》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教材[202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中小学课程体系,我部组织对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进行了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以及思想政治、语文、
梁曙光[2](2020)在《有机农产品认证监管法律制度研究》文中指出有机是近些年来讨论热烈的话题,有机农产品呈现出越来越广阔的市场,然而由于社会环境的制约和法律的滞后,“伪有机”现象仍然层出不穷,有机农产品的质量得不到保障,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有机农产品面临着不小的信任危机。从科学的角度,有机农产品相比普通农产品具有更高的食品安全和健康价值,这也是有机农产品越来越受人们欢迎的主要原因,有机认证就是保障食品安全和健康的重要防线,因此不断完善我国的有机农产品认证监管制度十分必要。除序言和结语部分,本文的研究内容主要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有机农产品及其认证监管概述,介绍了什么是有机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监管、有机农产品认证监管的法律意义以及我国有机农产品认证监管现状;第二部分是中国有机农产品认证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文章从现行认证监管法律依据存在的问题、认证机构的法律地位、各主体法律责任和社会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四个方面进行分析;第三部分是对有机农产品认证监管制度国际经验的介绍,其中对欧盟和典型国家美国进行了分析,其从国家层面立法支持、设置专门的监管机构和科学严格的惩罚机制值得我们学习;第四部分是对完善中国有机农产品认证监管制度的法律建议,通过结合发达国家的经验介绍,从完善我国有机认证监管相关立法、建立运行高效的监管制度和明确各主体法律责任三个方面提出。
黄丽萍[3](2020)在《福建省园艺产品标准化建设现状及其存在问题与对策》文中认为农业标准化是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食品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在消费者对食品安全越来越重视的大环境下,作为食品安全重要保障措施的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推进显得极为迫切。在福建省,园艺产品产值占比70%以上,在农产品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实施园艺产品标准化是福建省园艺产业发展的必经之路。园艺产品标准化建设促进了资源合理、有效、充分的利用,对于增强福建省园艺产品国内与国际竞争力、保障人民食品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等具有深远意义。本研究立足于园艺产品在“三品一标”(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和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采用文献调查、实地调研、走访座谈与案例分析等方式分析福建省园艺产品标准化的建设现状及其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对策。主要研究结果如下:1.在调查国内外园艺产品标准化发展成效的基础上,总结了国际、国内和福建省园艺产品标准化发展概况:(1)总结介绍了ISO、CAC、FAO等国际主要涉种植业标准化机构;(2)以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地区有机产品发展概况为例,分析发达国家园艺产品标准化建设情况;(3)梳理了中国园艺产品标准化建设从起步到快速发展的历程;(4)以山东、浙江、江苏等省份为例分析国内园艺产品标准化快速发展阶段建设概况;(5)梳理了福建省园艺产品标准化建设发展的四个历史阶段。2.福建省园艺产品标准化建设现状:(1)无公害园艺农产品在福建省农产品认证中占比最高,随着行业发展,有望成为市场准入标准;(2)绿色园艺产品认证数量呈逐年递增趋势,表明园艺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升;(3)由于有机农产品认证采用市场化运营模式,虽有统一国家标准,但监管不到位,导致市场较为混乱,福建省通过农业行政部门严格认证的有机园艺产品相对较少;(4)福建省地理标志园艺产品登记保护和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工作得到各级政府重视,成为福建省园艺产品标准化建设重要途径。3.福建省园艺产品标准化建设取得的成效:(1)为生态农业建设开辟了新路子;(2)促进了省、市、县三级农产品检测体系的形成;(3)促进了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一品一码”的建成。4.遴选福建省园艺产品标准化建设典型案例,分析类型企业在园艺产品标准化建设实施过程中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1)提高经济效益;(2)促进生态保护;(3)促进生产技术水平提高;(4)促进生产装备水平提高;(5)促进产品质量提升;(6)促进产业发展、产业链延伸;(7)提高品牌知名度。5.结合典型案例分析,提出福建省园艺产品标准化建设工作中主要存在的问题:(1)对园艺产品质量认证重视度不够;(2)园艺产品品牌建设力度不够;(3)从业人员职业技术知识水平不高;(4)政府扶持力度不够、监督管理机制不够完善;(5)园艺产品相关标准具有局限性,修订不及时。6.针对福建省园艺产品标准化建设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相应对策:(1)高度重视园艺产品质量认证;(2)培育园艺产品品牌,推动园艺产品标准化建设;(3)提高从业人员职业知识技能水平;(4)进一步加强扶持力度,健全监督管理机制;(5)提高园艺产品相关标准的制定和修订的效率。
刘刚[4](2019)在《行业法治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当前,我国提出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思想。到2035年,我国还要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的目标。如何判断法治社会基本建成,既是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迫切的实践问题。社会是由行业组成的,法治社会的建成可以走一条行业法治之路。法治社会是社会领域实现法治化的治理状态,而行业法治可以理解为是指行业领域的法治化的治理过程。先有法而后才有法治,先有行业法而后才有行业法治。因此,要研究行业法治,需要先研究行业法;而要研究行业法,则需要先研究“行业”。改革开放后,我国立法实践中出现了大量“行业”入法现象,汇聚成“法律中的行业”这个独特命题。对“行业”入法现象的实证分析表明,“行业”已经从一个古老的经济概念变成一个新生的法律概念。“行业”入法现象在所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总体上占到了三成,席卷了除诉讼法及非诉讼程序法之外的所有部门法,甚至现行宪法也对“行业”做出了明确规定,宣示了“行业”的宪法地位。“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形式样态,包括行业规划、行业标准、行业自律、行业诚信、行业垄断、行业主体、行业协会和从业人员等。“行业”入法现象有力的支撑了行业法的存在,宣告了行业法治的潜在可能。“行业”入法现象是对行业在社会结构中的变迁的法律响应,行业法是法律社会化发展的最新表现。系统梳理行业法的历史研究成果,可以发现,虽然学界还存在分歧,但也形成了一些理论共识,即行业法是兼顾“硬法”和“软法”在内的体系。新兴的行业法有助于一并解决传统部门法体系的学科壁垒问题、稳定性不足的问题以及部门法的局限性问题。行业法应该继部门法之后,成为我国法律体系和法学体系中的新成员。行业法与部门法之间存在着两种关系:一是交叉与重叠关系,二是包含与被包含关系。提出行业法治的逻辑,建基于法治概念的宽泛性和灵活性。行业法治是一种“混合”法治,其内涵表现为“硬法”之治和“软法”之治的结合、依法监管与依法自治的结合、横向体系(各行各业的法治)和纵向体系(包括行业立法、行业监管、行业纠纷化解和行业自治在内)的结合。行业法治是一种“复杂”法治,其特性包括法治主体的多元性、法律规范的复合性、行业治理的差异性、运行机制的共治性和调整范围的全面性。行业法治是一种真法治,而不是假法治,其理念包括权利保护理念、公平正义理念、科学发展理念和自治理念。行业法治是一种有意义的法治。从法治发展维度看,行业法治既有助于拓展法治的理论空间,也有助于填补传统法治的短板,还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从行业发展维度看,行业法治既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行业发展,也有助于确立行业治理的标准、规范行业发展,还有助于为新兴行业保驾护航。行业法治体现了行业与法治的互动关系,促进了法治发展和行业发展之间的良性循环。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包括经济基础、政治基础、社会基础、法律基础四个方面。其中,经济基础是指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政治基础是指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体制逐步建立;社会基础是指行业组织的大量出现;法律基础是指行业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与法治社会一样,行业法治也包括主体要素、制度要素与实践要素。这三种要素共同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与“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主要形式样态基本一致,行业标准、行业协会和行业自治构成了行业法治的基本要素。行业法治中的行业标准是广义的行业标准,行业标准是一种“软法”,可以进一步促进行业法治的社会化、柔性化和可操作性。行业协会是行业法治的重要主体,行业协会通过参与行业立法、行业纠纷化解、行业监管和行业管理等来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行业法治中的行业自治既是权利,也是权力。行业自治首先通过行业自治规范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但是,在行业法治的运行中,行业监管与行业自治始终需要处于动态平衡的态势中,只有这样,行业自治才能最大限度的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理想的行业法治是完美的,但是行业法治的现实运行,包括行业立法、行业监管、行业纠纷化解和行业自治等,还存在若干缺陷,因而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完善措施。其中,行业立法存在着行业分类难以精确、狭隘的部门本位主义、行业法律滞后、行业协会立法不完备、缺失跨行业的标准化协调机制等缺陷。对此,一是可建立专业工作委员会提出立法草案的体制,取代现有的行业主管部门主导立法的立法体制,并建立第三方如行业协会等接受立法机关委托起草行业立法的立法体制;二是应将行业标准的制定权赋予行业协会,取代现有的行政机关制定行业标准的体制,并建立跨行业的标准协调制度,加大推广综合标准制度;三是应及时修订行业立法。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包括重审批轻监管、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不健全,信用监管存在体制机制缺陷,综合监管仍有待完善等。对此,一是需要将监管理念从“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轻审批重监管”,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二是政府应建立包括企业、非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在内的全国统一信息共享平台,并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在信用监管中的作用;三是应当从监管主体、监管模式、监管手段和监管过程等四个方面完善综合监管体制;四是对新兴行业应遵循政府适度监管的原则。行业纠纷化解存在行业调解制度公信力有待加强、认同度和成功率都不高、行业调解程序和行业仲裁等相关法律制度缺失等问题。对此,一是应进一步增强行业协会的代表性,提升行业调解的公信力;二是应积极推动行业协会设立专业性调解组织,提高行业调解人员的准入资格条件,以提升行业调解制度的利用率和成功率;三是应当建立专门的行业调解程序;四是健全行业仲裁制度,可考虑由行业协会组建行业仲裁委员会,并修订《仲裁法》,赋予行业仲裁应有的法律地位;五是鼓励行业组织制定标准化法律文本,尽可能减少行业纠纷的产生。行业自治方面,存在着立法上重“行业自律”轻“行业自治”、行业协会自治权力不够、不利于行业自治的固有缺陷难以消除等不足。对此,一是应该突出“行业自治”的理念,将法律条文中的“行业自律”修改为“行业自治”;二是政府彻底退出行业协会的运作,不再干预行业协会的内部事务;三是赋予行业协会完整的自治权力,只要不违反法律,行业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皆由行业协会自行解决。同时,国家需保留对行业协会的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综上,通过对“行业”入法现象进行实证分析,对行业法和行业法治的研究成果进行历史分析,对行业法治的内涵、特性、理念、实践意义等问题进行概念分析、对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和基本要素等问题进行综合分析,行业法治的理论框架体系得以初步建立。只要有效解决行业法治在现实运行中的不足,作为法治社会的建设途径,行业法治一定会拥有美好的未来。期待有朝一日,行业法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行业法治理论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
叶萌[5](2019)在《我国流通业标准化经济效应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在经济全球化进程日益加快、技术进步日新月异、国际经济竞争日趋激烈的新时代,我国流通业进入了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品流通体制,构建现代化的商品流通体系已成为极为迫切的任务。当今世界,标准作为人类文明进步的成果,其已成为一个国家、产业、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基本技术要素,成为人类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所普遍遵守的技术规则,而标准化作为一种技术制度,是管理和规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技术保障和技术支撑,是推进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制度,标准化水平的高低反映了一个国家核心竞争力乃至综合实力的强弱,其在便利经贸往来,支撑产业发展、促进技术进步、规范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如果说流通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和战略性产业,那么标准化则是流通业发展的基础支撑、技术导向和战略依据,是实现流通大国向流通强国转变这一“硬实力”战略目标的重要“软实力”战略手段。当前,尽管部分专家学者已从管理学角度对于流通业标准化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探讨,然而从经济学角度研究有关标准化对流通业发展所产生的影响则相对较少,故加强流通业标准化经济效应的研究就显得尤为必要,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将标准推向国际商品流通市场竞争的前沿”和“我国流通业发展新时代、新常态对标准化提出的战略需求”的两个大背景下,深入系统地研究标准化对流通业发展所产生的经济影响具有相当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基于此,本文以标准化对流通业发展所产生的经济影响为切入点,提出以下4个需要在研究过程中重点解决的问题:一是标准化究竟是如何通过其经济作用来影响流通业发展的?二是标准化对我国流通业发展所产生经济影响的程度效果如何?三是当前我国流通业标准化的发展现状如何、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的差距有哪些?四是基于标准化对我国流通业经济影响程度的结果分析,结合当前我国流通业标准化的发展现状以及发达国家成功经验的启示,应采取哪些措施来提升我国流通业标准化水平,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对推动我国流通业发展的经济作用?为解决上述问题,本文在借鉴国内外有关标准化经济效应方面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对流通业标准化相关概念、核心问题等基本原理的阐释,运用西方经济学中的有关理论首先从宏观视角分析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标准化对流通业发展的作用机制、从微观视角分析了标准化对流通企业经济效益的作用机制,研究发现标准化无论是对流通业的整体发展和还是对流通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过程而言均具有积极作用。之后,本文选取成本、技术创新、市场结构、产出增长、对外服务贸易作为标准化对流通业发展所产生经济影响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5个方面,在就标准化对上述5个方面的影响机理进行简要阐释后,运用我国流通业发展及其标准化工作过程中的相关经济数据,分别建立多元回归模型、向量自回归(VAR)模型和扩展后的C-D生产函数模型,利用单位根检验、协整检验、异方差检验、自相关检验、格兰杰因果检验、脉冲响应函数、方差分解等计量经济分析方法从中观层面对定性理论分析进行了定量实证检验。研究发现标准化对我国流通业的成本、技术创新、市场结构、产出增长、对外服务贸易均具有正向影响,其中:代表我国流通业标准化水平的标准存量每增长1%,代表我国流通业成本的社会物流总费用将会下降0.208384%,说明我国流通业标准化水平的提升可以降低商品流通过程中的成本。代表我国流通业标准化水平的标准存量与代表其技术创新水平的专利申请量之间存在着长期均衡的动态关系和双向因果关系,一方面我国流通业标准化水平的提升对其技术创新水平的提升具有促进作用,说明商品流通领域标准化的增强可以减少其技术创新活动的重复性,并加速相关创新成果的传播和扩散;另一方面,我国流通业技术创新水平的提升也对其标准化水平的提升同样具有促进作用,说明商品流通领域以专利为代表的丰富技术创新成果可以为流通业实施标准化战略提供更为广阔的选择空间。代表我国流通业标准化水平的标准存量与代表其市场结构情况的市场集中度之间同样存在着长期均衡的动态关系和双向因果关系,一方面我国流通业标准化水平的提升对其市场集中度的提高具有促进作用,说明商品流通领域的标准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我国流通业的市场结构,尽管我国流通业的市场集中度不高,但标准化可以强化执行相关标准流通企业的市场势力,同时提高商品流通市场准入门槛,规范其市场秩序;另一方面,我国流通业市场集中度的提高也对其标准化水平的提升同样具有促进作用,说明我国流通企业的市场地位可以通过其标准化水平的提升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增强,同时为强化这一市场地位需要更多优质、保证良性竞争的标准来支撑引导。代表我国流通业标准化水平的标准存量每增长1%,代表我国流通业增长的人均产出将会增加(或劳动生产率将会提高)0.187583%,说明我国流通业标准化水平的提升促进了其产出增长。代表我国流通业标准化水平的标准存量每增长1%,代表我国流通业对外服务贸易水平的对外服务贸易出口额和进口额将分别增加0.036979%和0.054960%,说明我国流通业标准化水平的提升促进了其对外服务贸易的发展。随后,本文基于对我国流通业标准化的发展现状梳理,分析了其标准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并通过与西方发达国家流通业标准化的建设发展现状、成功经验与特点的比较,从中总结了对我国流通业标准化建设发展的启示。研究发现我国流通业的标准化建设中仍在标准本身、标准体系、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存在着弊端,而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包括:对商品流通领域标准及其作用的认知有偏差和误区、观念亟需转变,与流通业标准化有关的法律法规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流通业标准化的管理模式僵化,流通业标准化的运行机制滞后,商品流通领域标准的实施和监督机制仍不健全;而以美国、欧盟、日本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在实行自愿性的商品流通领域标准体系、拥有多层次的商品流通领域技术法规体系、具备完善的商品流通领域标准实施监督体系、制定规范的商品流通领域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由检验机构参与商品流通领域标准的起草和审查、通过政府授权民间机构主导商品流通领域标准的管理体制、商品流通领域标准的制修订均遵循市场化原则、商品流通领域标准的服务呈现信息化趋、得到国家财政的有力支持且流通业标准化经费的来源呈现多元化、将本国流通业国家标准的战略定位转向国际化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对我国流通业标准化的发展在标准体系建设、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战略定位等层面具有借鉴意义。最后,本文从将流通业标准化建设上升到产业战略和国家战略的高度,提出了我国实施流通业的标准化战略与促进其标准化水平提升的路径对策,主要包括:在指导思想上,应把提高我国商品流通领域标准的适应性和国际竞争力作为核心要务,应把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和市场导向作为根本原则,应把支撑和引导我国流通业协调、可持续发展作为最终目的;在发展导向上,应把注重制定具有自主技术创新成果的流通标准作为今后发展导向,应把有效采用国际标准和积极参与重点领域的国际标准竞争作为流通业国际标准化工作的发展导向,应把以自愿性标准为基础的体制作为流通业标准化体制转变的发展导向,应把重点支持建立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流通标准作为发展导向;在发展目标上,应按“两阶段”和可操作性强的原则,分别确定我国流通业实施标准化战略与促进标准化水平提升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在发展重点上,应把我国流通业标准化的发展重点在覆盖商业、物流业两个主要行业领域的基础上,还要包括农产品流通、电子商务、重要产品追溯、居民服务、商务服务以及其他与商品流通相关行业等领域的标准;在主要措施上,应健全提升流通标准独立自主创新技术含量的机制,建立参与流通业国际标准竞争的机制,建立以自愿性、推荐性标准为基础的流通业标准化模式,完善商品流通领域标准化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环境,加强流通业标准化的基础条件建设,实施商品流通领域标准推动工程。
穆大伟[6](2017)在《城市建筑农业环境适应性与相关技术研究》文中提出在城镇化快速发展过程中,我国耕地紧张局势越加严重,城市生态环境持续恶化。开展具备农业生产功能的城市建筑环境适应性与种植技术研究,能够有效补偿耕地面积,减少资源消耗,改善城市生态,使城市产生从单纯的资源消耗型向生产型的革新性转变,具有重要的经济、社会、生态和学术意义。课题以居住建筑和办公建筑为研究对象,综合运用实地调研、理论整合、种植试验、计算机模型建构等方法进行研究。主要研究方面:系统梳理有农建筑理论,农业城市环境适应性、建筑环境适应性研究,建筑农业种植技术、品种选择技术研究、屋顶温室有农建筑范式研究。研究内容:(1)在生产性城市理论指导下,系统梳理有农建筑理论。有农建筑是在传统民用建筑基础上,采用现代农业技术和环境调控手段,系统耦合人居生活与农业生产活动,构筑“建筑—农业—人”一体化生态系统,具备农业生产功能的工业建筑和民用建筑。(2)城市环境与传统农田环境差异较大,论文以城市雨水和城市空气条件下蔬菜适应性为切入点进行种植试验研究,测量蔬菜光合速率、根系活力、维生素含量和重金属含量等蔬菜品质指标和生理指标,探讨农业在城市环境中的适应性。(3)对比分析蔬菜和人体对环境的要求,提出人菜共生空间光照、温度、湿度、气流等环境指标。测量客厅、办公室、阳台、屋顶的光照强度、温度、湿度、CO2浓度,分析蔬菜在建筑环境中的适应性。进行建筑蔬菜种植试验,测量生理指标与产量,计算蔬菜绿量和固碳吸氧量,探讨蔬菜生产建筑环境适应性和生态效益。(4)结合设施农业技术和立体绿化技术,筛选建筑农业种植技术:覆土种植、栽培槽种植、栽培块种植、水培种植。提出建筑农业新技术:透气型砂栽培技术。该技术可实现不更换栽培基质持续生产,是更加适宜建筑环境的农业种植技术。进行透气型砂栽培生菜种植试验研究,论证透气型砂栽培技术可行性。(5)提出建筑农业品种选择基本原则,系统整理120种蔬菜环境要求数据,建立建筑蔬菜品种选择专家系统。以建筑农业微空间和中国农业气候区划为基础,进行建筑农业气候区划。(6)进行屋顶温室有农建筑专题研究,探索日光温室、现代温室和建筑屋顶结合的具体模式,并将光伏与屋顶温室进行结合,使建筑具备能源生产和农业生产的功能。利用Design Builder模拟屋顶温室、屋顶农业和普通建筑的能耗,探讨屋顶温室的节能性。论文阐述了有农建筑的内涵,通过调查研究、理论研究、试验研究、模拟研究对农业城市适应性、建筑适应性、建筑农业种植技术、建筑蔬菜品种选择技术、屋顶温室有农建筑模型与能耗进行了研究。结论如下:(1)城市雨水和城市空气环境下的蔬菜生长势弱,商品产量低,营养品质较好,重金属As、Cd、Pb含量满足国家标准食品安全要求,城市雨水可作为农业灌溉用水,交通路口不宜进行蔬菜商品生产;在人菜共生建筑空间中,蔬菜要求光照强度3000lux以上,远高于人居环境要求,需要解决补光而不产生眩光的问题,人菜温度、湿度、通风环境要求范围较为接近,人菜CO2和O2具有互补作用;通过办公建筑和居住建筑环境测量试验和种植试验研究证明人菜共生是可行的,种植试验表明,南向窗台、南向阳台和西向阳台单株生物量分别为163.15g、138.08g、132.42g,显着高于北向窗台19.01g和屋顶31.67g,不同空间蔬菜叶绿素含量、净光合速率、固碳吸氧量和绿量差异明显。(2)提出建筑农业三原则:对人工作和生活影响小、对建筑环境影响小、种植管理简单,筛选出建筑农业适宜技术:覆土栽培技术、栽培槽技术、栽培块种植技术、栽培箱种植技术、水培技术;提供新的建筑农业种植技术:透气型砂栽培技术,试验证明透气型砂栽培技术是可行的;建立120种蔬菜环境指标数据库,建立品种选择专家系统,进行建筑农业气候区划,解决了建筑蔬菜品种选择问题。(3)探索通过屋顶温室进行农业、能源复合式生产的有农建筑范式;Design Builder软件模拟表明屋顶现代温室和相连建筑顶层的全年能耗为80802 Kwh,露地现代温室+没有屋顶温室的建筑顶层全年能耗为90429 Kwh,全年节能9627 Kwh,露地日光温室+普通建筑顶层全年能耗为48806 Kwh,屋顶日光温室和建筑顶层全年能耗为46924 Kwh,全年节能1882 Kwh,证明屋顶温室是节能的。论文为有农建筑和生产型建筑系统构筑做了部分工作,属于生产性城市理论体系研究,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基于垂直农业的生产型民用建筑系统构筑》(项目批准号:51568017)的部分研究成果,为生态建筑设计探索新方法,为可持续城镇建设提供新思路。
皮厉[7](2017)在《中外有机农业法律制度比较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发达国家为应对现代农业发展带来的生态环境恶化与自然资源枯竭.不断探索促进农业生产与均衡环境保护的两全之策,生态农业与有机农业成为人们探索可持续农业的重要实现途径。近二十年来,中国开展了一系列的生态农业发展计划工作,绿色食品的验证研发推广工作也逐步进行,新的有机农业生产技术正在推动,这些都是我国有机农业法律制度不断完善的重要背景。可以说,在我国逐步完善有机农业的相关法律制度法规制度等是顺应国际发展潮流,符合中国国情的。并且,有机农业法律制度的完善能够严格规定农业发展的方向,从根本上减少农业生产对环境的负影响,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本文重点要解决的问题是搜集国内外有机农业立法的根据,发展的趋势以及立法后对当地农业发展有何影响。通过实证案例完善结合中国社会主义国情的可持续发展的支持发展有机农业法律制度。具体的研究内容包括五个主要方面:第一方面,提出了本次研究的目的、背景和意义;第二部分,国内外研究现状探析,进行了文献整理。第三部分,总结发达国家有机农业法律制度体系。第四部分,归纳当前我国有机农业法律制度存在的实际问题。第五部分,提出了我国有机农业法律制度的改进措施。最终通过研究得出如下结论:第一,中国有机农业法律制度与国外整体的农业法律制度发展存在不同:(1)中国有机农业的产品标准不够全面,不同于美国、欧盟的全面化标准内容体系。美国、欧盟基于有机农业产业链分为生产、加工、销售和标志四部分管理系统,以形成规则或补充规则的执行标准。(2)中国有机农业的产品销售渠道与日本不同。日本有机农产品的产销渠道更为广泛和多元化,而中国的有机农业产品销售渠道还需要进一步拓展,并形成法律制度的规范化管理。第二,中国有机农业法律制度与国外法律制度有相通之处:(1)有机农产品标志要求与欧盟、美国、日本大致相同;有机认证程序,中国和欧盟、美国、日本的大致相同。第三,正确面对我国有机农业法律制度存在的实际问题:我国有机农业法律制度缺乏文化内涵;我国有机农业法律制度存在立法缺陷;我国有机农业法律制度没有与国际接轨;我国有机农业法律制度存在管理缺陷;我国有机农业法律制度缺失产销管理。提出具体的解决对策:(1)打造具备现代有机农业文化内涵的法律制度体系,从有机农业扶持制度体系、有机农业科技制度体系两方面开展。(2)打造国际化有机农业法律制度。(3)适应新形势农业立法亟待跟进。(4)完善有机农业管理体制。(5)推行农产品产销渠道制度建设。
齐澍晗[8](2016)在《试论风险社会理论下的环境风险规制 ——以食品安全为视角》文中指出全球化背景下,“逐步清晰”的环境风险成为了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以德国社会学学家乌尔里希·贝克(Ulrich Beck)为代表的西方社会学者,通过对现代化困境的反思、针对全球化背景下不断出现的、相互之间还有“某种”关联的社会风险展开深入研究;创造性的形成了“风险社会”这一系统而完整的社会学理论。当前,中国正面临前所未有的高风险社会状态:改革开放过程中迅猛的经济发展,带来了社会结构在短时间的急剧转型——别的国家在近百年逐一面临的风险和危机将一次性在当代中国集中爆发出来;而环境风险,则是风险社会里最典型的风险。从食品安全视角来看,环境风险通过土壤、空气和水源等环境因素,影响着我们赖以生存的初级农产品;环境风险通过食物链在生物体内迁移、传递,从而最终影响到人类生命和身体健康。因此,本文通过对西方社会学的风险社会理论的梳理、借鉴和吸取,认为“风险社会”并不是某个具体的社会形态,也不是国家发展的某一历史阶段;“风险社会”理论是针对现代化过程中的一系列困境的全面描述;是西方发达国家对其资本主义现代化制度的一种自省与反思;“风险社会”理论是通过描述风险现象和风险特征,以探寻能够改善社会关系、完善现代化制度的发展路径。如前所述,中国正处于高风险社会,环境风险日益复杂,且具备“潜在性”和“不可预估性”的特征;因此,我们应吸取西方风险社会理论研究成果,认真分析中国环境风险的分配现状、并对我国现行的环境风险法律规制措施进行全面考察与反思,寻求法律手段规制环境风险的具体路径。通过分析,本文指出对环境风险予以法律规制时具体存在着三个法学困境:是关于规制主体和价值取向的困境;二是关于法律规则确定性的困境;三是关于风险责任分配的困境。随后,本文将风险社会理论引入环境法学、传统法理学,指出能够克服上述三个困境的法学理论。最后,通过对欧盟、美国和日本三个国家或地区现行的风险法律规制手段进行考察,本文提出了构建和完善我国环境风险法律规制的具体路径:一是确立风险法治原则,以该原则作为环境风险法律规制的运行原则;二是建立环境风险分析管理制度体系,以此制度体系实现应对风险的科学理性;三是建立回应型立法机制,以此机制确保对环境风险的法律规制更及时、更精准;三是完善指引性公共政策,通过推动指导性的公共政策法制化,实现对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引导,形成社会共同治理环境风险的良好社会运行模式。
柯铭华[9](2016)在《标准化视域下福建特色农产品质量管理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农产品质量问题是制约农业发展和农业国际竞争力提升的重要问题,没有农业标准化,就没有农业现代化。判定农产品质量优劣的方法是通过对产品开展检验,而产品检验的依据是产品标准;农产品出口的验货依据也大部分按照国际标准。如果能规范农产品的生产者和加工企业的行为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和加工,尤其是按无公害标准组织种植或养殖,就有助于提升农产品的整体质量水平,从而降低农产品发生质量问题的概率。基于此,本研究的意义在于:以农产品质量管理的标准化基础作为切入点,对福建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普及率开展调查分析;采用灰色模型预测福建特色农产品生产及质量安全趋势;分析农产品质量和质量管理产生问题的原因;实证研究四类特色农产品案例;根据上述研究,构建农产品质量管理对策,以期在标准化视域丰富区域农产品质量管理理论。本研究以政府、农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为主体,以标准化视域下的福建特色农产品为研究对象,将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将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主要研究内容及结论如下:第一,对农产品质量管理的理论进行评述。主要包括论文研究的相关理论基础等内容。包括分析对农业标准化原理、信息不对称理论、农产品质量全程控制理论、灰色系统理论、环境外部性理论应用及其对本研究的指导作用。第二,对农产品质量管理的标准化基础进行分析。主要包括农产品质量管理的标准化基础,以及农产品生产各阶段质量标准化管理分析。第三,对福建特色农产品生产及质量管理现状开展分析。主要包括:福建特色农产品生产及质量管理现状分析,对生产资源基础、生产现状、福建特色农产品质量问题及其成因、对质量管理成效及其管理问题开展分析。第四,对福建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进行调查分析。主要包括:福建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普及率的调查分析,并计算出五类特色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普及率数值,综合分析得出福建特色农产品的综合标准化普及率是47%,其中茶叶、蔬菜、水产品、水果、食用菌的标准化普及率分别是:38.81%、30.12%、45.55%、30.15和35.75%。第五,对福建特色农产品生产及质量安全趋势进行预测。主要包括:以灰色模型预测福建特色农产品生产及质量安全趋势,并对预测结果开展分析。研究结果表明:一是到2019年,福建特色农产品的价格和产量,均为2014年的1.3倍左右,产值也逐步提升,各方面预测数据都向好,福建省发展特色农业潜力较大,而且发展的态势较为稳健;二是在分析期内,其中农业标准化水平发展指数保持快速稳定的增长,呈现出较好的发展态势,标准覆盖率等重要指标亦取得明显提升;三是在分析期内,福建省内导致农产品发生质量安全问题的因素还在,比如农产品生产标准化率不高,无公害农产品规模大但发展不平衡。五类农产品中蔬菜的未来产量和价格都上不去,扣除物价因素,甚至可能倒退,由于蔬菜以个体农户经营为主,标准化规模化的种植集约性较差,因此质量受控能力弱,造成该产业竞争力弱且农产品质量问题频发。茶叶和食用菌整体向好,水果种植面积在萎缩,水产品的质量趋势显示质量走势不乐观。第六,开展案例研究,主要包括:基于标准化视域的南靖双孢蘑菇标准化示范区的做法与经验;基于标准化视域的平和蜜柚质量管理的经验与启示;基于标准化视域的龙海青葱蔬菜质量管理的经验与启示;基于标准化视域的平和白芽奇兰茶质量管理的做法与经验。通过对上述4个案例的研究得到启示第七,标准化视域下福建特色农产品质量管理对策构建,主要包括:理顺政府管理机构,整合政府管理队伍;完善福建特色农产品标准体系;落实标准化管理机制;强化政策扶持与财政资金补贴保障;构建特色农产品信息平台;强化政府监管责任,消除负外部性和信息不对称;加强生产者方面的质量管理;完善福建特色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排查福建特色农产品质量风险点。
冀宏杰,张怀志,龙怀玉,岳现录[10](2015)在《我国不同产品认证体系农产品产地环境标准的比较》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产地环境对农产品质量具有重要而直接的作用,不同作物类型、不同质量管理体系都对农产品的产地环境提出了不同要求。应用比较研究的方法,从标准的分布状况、环境要素检测指标体系以及检测指标的限值3个方面入手,系统分析了我国国家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对普通农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和有机产品产地环境的要求,明确了3种体系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指标的异同。结果表明:无公害食品产地环境标准数量最多,涉及农作物门类齐全,标准级别系列完备,绿色食品标准较少,有机产品尚无专门针对产地环境的标准,而是采用一般农产品标准;对产地环境要求的严格程度比较而言,绿色食品最高,无公害食品次之,有机产品/一般农产品最低;进一步对环境3要素的比较结果显示,3种体系对土壤质量的要求差异最大,灌溉水质量次之,对空气质量的要求差异最小。探讨了当前标准制定中存在的检测指标名称和单位不统一、不同标准间的衔接性差以及有机产品产地环境等问题,以期为我国正在进行的有机产品产地环境优势区域划分以及各类农产品产地环境标准的修订提供参考。
二、中国正在制定有机农产品的国家标准(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国正在制定有机农产品的国家标准(论文提纲范文)
(2)有机农产品认证监管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内研究状况 |
(二)国外研究状况 |
三、研究方法、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方法 |
(二)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有机农产品及其认证监管概述 |
第一节 有机农业和有机农产品 |
一、有机农业 |
二、有机农产品及其特征 |
第二节 有机农产品认证监管 |
一、有机认证及其法律意义 |
二、有机认证监管法律制度 |
第三节 有机认证监管现状 |
一、有机认证监管法律依据 |
二、有机认证监管机构设置 |
第二章 中国有机农产品认证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一节 现行认证监管法律依据问题分析 |
一、法律位阶较低 |
二、与其他部门法衔接不足 |
第二节 有机认证机构法律地位问题分析 |
一、认证机构法律性质复杂 |
二、认证机构权责不对等 |
第三节 各主体法律责任问题分析 |
一、法律责任规定不明确 |
二、违法处罚力度较弱 |
第四节 社会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
一、监管主体不到位 |
二、监管渠道不畅通 |
第三章 有机农产品认证监管制度的国际经验 |
第一节 欧盟有机认证监管制度 |
一、欧盟有机认证监管制度简介 |
二、欧盟有机认证监管制度的特点 |
第二节 美国有机认证监管制度 |
一、美国有机认证监管制度简介 |
二、美国有机认证监管制度的特点 |
第三节 国外有机农产品认证监管制度经验的启发 |
一、从国家层面立法支持 |
二、设置专门的监管机构 |
三、科学严格的惩罚机制 |
第四章 完善中国有机农产品认证监管法律制度的建议 |
第一节 完善有机认证监管相关立法 |
一、提高有机认证立法的法律位阶 |
二、加大违法处罚力度 |
第二节 建立运行高效的监管制度 |
一、中国有效制度经验的总结 |
二、设立专门的行政监管机构 |
三、实现多主体多渠道监管 |
第三节 明确各主体法律责任 |
一、“伪有机”生产者和销售者的法律责任 |
二、已获认证企业的法律责任 |
三、认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
四、行政监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福建省园艺产品标准化建设现状及其存在问题与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英文缩略词表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 调查背景 |
2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 标准与园艺产品标准 |
2.2 标准化与园艺产品标准化 |
2.3 无公害农产品定义 |
2.4 绿色食品定义 |
2.5 有机产品定义 |
2.6 农产品地理标志定义 |
2.7 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定义 |
3 调查目的、内容及方法 |
3.1 调查目的 |
3.2 调查内容与方法 |
第二章 国内外园艺产品标准化发展概况 |
1 国际园艺产品标准化发展概况 |
1.1 国际主要涉种植业的标准化组织介绍 |
1.2 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园艺产品标准化发展概况 |
2 国内园艺产品标准化发展概况 |
2.1 我国标准化发展历程 |
2.2 我国园艺产品标准化概况 |
3 福建省园艺产品标准化建设发展历程 |
3.1 盲目发展阶段 |
3.2 萌芽阶段 |
3.3 逐步提升阶段 |
3.4 快速提升阶段 |
第三章 福建省园艺产品标准化建设现状调查 |
1 福建省园艺产品标准化建设情况调查方案 |
1.1 调查时间与地点 |
1.2 调查方法 |
1.3 调查内容 |
2 福建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标准化发展现状 |
1.1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
1.2 福建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状 |
2 福建省绿色食品认证标准化发展现状 |
2.1 绿色食品认证 |
2.2 福建省绿色食品认证现状 |
3 福建省有机产品认证标准化发展现状 |
3.1 有机农产品认证 |
3.2 福建省有机产品认证现状 |
4 福建省农产品地理标志标准化体系现状 |
4.1 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 |
4.2 福建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情况 |
5 福建省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体系现状 |
6 福建省园艺产品标准化建设取得的成效 |
第四章 典型案例分析 |
1 无公害农产品(龙头企业主导型) |
1.1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主要做法 |
1.2 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成效 |
1.3 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存在的问题 |
2 绿色食品(龙头企业主导型) |
2.1 绿色食品认证的主要做法 |
2.2 绿色标准化生产成效 |
2.3 绿色食品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
3 有机产品(龙头企业主导型) |
3.1 有机产品认证的主要做法 |
3.2 有机标准化生产的成效 |
3.3 有机标准化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
4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行业协会主导型) |
4.1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的主要做法 |
4.2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的总体成效 |
4.3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标准化生产中存在问题 |
5 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政府主导型) |
6 各类型标准化生产模式的特点 |
第五章 福建省园艺产品标准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
1 福建省园艺产品标准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
2 福建省园艺产品标准化发展的建议 |
第六章 总结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行业法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第一章 法律中的“行业”与行业法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的比较 |
一、行业与事业 |
二、行业与产业 |
第二节 “行业”入法的实证分析 |
一、法律文本的选择 |
二、“行业”的检索结果 |
三、“行业”入法的主要领域 |
四、部门法中的“行业” |
(一)宪法中的“行业” |
(二)经济法中的“行业” |
(三)行政法中的“行业” |
(四)社会法中的“行业” |
(五)民商法中的“行业” |
(六)刑法中的“行业” |
五、“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形式样态 |
(一)行业规划 |
(二)行业标准 |
(三)行业主体 |
(四)行业协会 |
(五)行业垄断 |
(六)行业自律 |
(七)行业诚信 |
(八)从业人员 |
第三节 行业法的提出 |
一、行业法研究的历史沿革 |
(一)从部门法的角度来理解行业法 |
(二)从非正式制度的角度理解行业法 |
(三)对行业法的深入研究 |
(四)行业法与领域法的比较研究 |
二、行业法研究的理论共识 |
三、行业法与部门法的关系 |
(一)交叉与重叠关系 |
(二)包含与被包含关系 |
第二章 行业法治的概念分析 |
第一节 行业法治的提出 |
一、提出行业法治的逻辑 |
二、行业法治研究的历史沿革 |
三、行业法治的理论主张 |
第二节 行业法治的内涵 |
一、“硬法”之治与“软法”之治的结合 |
二、依法监管与依法自治的结合 |
三、横向体系和纵向体系的结合 |
第三节 行业法治的特性 |
一、法治主体的多元性 |
二、法律规范的复合性 |
三、行业治理的差异性 |
四、运行机制的共治性 |
五、调整范围的全面性 |
第四节 行业法治的理念 |
一、权利保护理念 |
(一)通过公众参与实行权利保护 |
(二)通过救济实现权利保护 |
(三)通过行业监管实行权利保护 |
二、公平正义理念 |
(一)行业准入公平 |
(二)行业运行公平 |
(三)行业结果公平 |
三、科学发展理念 |
(一)创新理念 |
(二)协调理念 |
(三)绿色理念 |
(四)开放理念 |
(五)共享理念 |
四、自治理念 |
第五节 行业法治的实践意义 |
一、法治发展维度 |
(一)有助于拓展法治的理论空间 |
(二)有助于填补传统法治的短板 |
(三)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 |
二、行业发展维度 |
(一)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行业发展 |
(二)有助于确立行业治理的标准,规范行业发展 |
(三)有助于为新兴行业保驾护航 |
第三章 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 |
第一节 经济基础: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 |
第二节 政治基础: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体制逐渐确立 |
一、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的检索结果 |
二、各行业推进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的情况举例 |
三、对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检索结果的分析 |
第三节 社会基础:行业组织的大量涌现 |
一、政策和法律对行业组织的扶持 |
二、行业组织数量显着增长 |
第四节 法律基础:行业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 |
一、第一阶段:改革开放后到九十年代中期 |
二、第二阶段:九十年代后期至今 |
第四章 行业法治的基本要素 |
第一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标准 |
一、行业标准的广义界定 |
二、标准化对国家治理的作用 |
三、行业标准的法律性质 |
四、行业标准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一)行业标准进一步促进行业法治的社会化 |
(二)行业标准使行业法治进一步柔性化 |
(三)行业标准使行业法治进一步具有可操作性 |
第二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协会 |
一、行业协会的法律定位 |
二、行业协会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一)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立法 |
(二)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纠纷化解 |
(三)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监管 |
(四)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管理 |
第三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自治 |
一、行业自治的法律性质 |
二、行业自治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第五章 行业法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
第一节 完善行业立法机制 |
一、行业立法存在的问题 |
(一)行业分类难以精确 |
(二)狭隘的部门本位主义 |
(三)行业法律的滞后性 |
(四)行业协会立法不完备 |
(五)缺失跨行业的标准化协调机制 |
二、行业立法问题的完善 |
(一)完善行业立法体制 |
(二)完善行业标准立法 |
(三)及时修订行业立法 |
第二节 完善行业监管机制 |
一、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 |
(一)重审批轻监管的传统仍然存在,事中事后监管不健全 |
(二)传统监管不适应新的形势,信用监管存在体制机制缺陷 |
(三)传统监管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综合监管仍有待完善 |
二、行业监管问题的完善 |
(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信用监管和综合监管 |
(二)贯彻政府适度监管原则 |
第三节 完善行业纠纷化解机制 |
一、行业纠纷化解存在的问题 |
(一)行业调解组织主要靠公权力推动,公信力有待加强 |
(二)行业调解制度的认同度不高,导致利用率过低 |
(三)行业调解的成功率不高,没有实质性发挥作用 |
(四)行业调解程序和行业仲裁等相关法律制度缺失 |
二、行业纠纷化解问题的完善 |
(一)完善行业调解制度 |
(二)健全行业仲裁制度 |
(三)鼓励行业组织制定标准化法律文本,预防行业纠纷的产生 |
第四节 完善行业自治机制 |
一、行业自治存在的问题 |
(一)立法和政策上重行业自律,轻行业自治 |
(二)行业协会自治权力不够 |
(三)不利于行业自治的固有缺陷难以根除 |
二、行业自治问题的完善 |
(一)将立法上的“行业自律”修改为“行业自治” |
(二)政府彻底退出行业协会的运作 |
(三)赋予行业协会完整的自治权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主要行业法律的梳理 |
附录 B 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政策性文件清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5)我国流通业标准化经济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与评价 |
1.2.1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2.2 对已有研究的简要评价 |
1.3 研究范围界定 |
1.3.1 流通业研究范围的界定 |
1.3.2 流通业标准化对象研究范围的界定 |
1.3.3 标准化对流通业发展产生经济影响研究范围的界定 |
1.4 研究目标、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1.4.1 研究目标 |
1.4.2 研究思路 |
1.4.3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与数据资料说明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数据资料说明 |
1.6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1.6.1 创新点 |
1.6.2 存在的不足 |
第2章 流通业标准化的基本原理及其经济效应的理论分析框架 |
2.1 商品流通及其过程 |
2.2 流通标准及流通标准化的内涵与特征 |
2.2.1 流通标准及流通标准化的内涵 |
2.2.2 流通标准及流通标准化的特征 |
2.3 流通标准化的原理与形式 |
2.3.1 流通标准化的原理 |
2.3.2 流通标准化的形式 |
2.4 流通标准化与流通差异化的关系 |
2.5 流通业标准化经济效应的理论分析框架 |
2.6 本章小结 |
第3章 标准化对流通业发展的宏观作用机制研究 |
3.1 标准化对促进流通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作用分析 |
3.1.1 标准化在规范商品流通市场运行秩序中的作用 |
3.1.2 标准化在推动流通业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 |
3.1.3 标准化在维护流通业发展安全中的作用 |
3.2 标准化对提高流通业经济效益和全社会福利水平的作用分析 |
3.2.1 标准化在提高流通企业经济效益中的作用 |
3.2.2 标准化在提高流通业整体经济效益中的作用 |
3.2.3 商品流通领域内标准化的实施在提升全社会福利水平中的作用 |
3.3 标准化对推进商品贸易流通现代化的作用分析 |
3.3.1 标准化在协调和促进商品贸易流通中的作用 |
3.3.2 标准化在处理商品贸易流通纠纷中的作用 |
3.3.3 标准化在建立国际商品贸易流通优势地位中的作用 |
3.4 标准化对推动流通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作用分析 |
3.4.1 标准化在加速商品流通领域技术研发和创新成果转化中的作用 |
3.4.2 标准化在带动流通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中的作用 |
3.5 标准化对加快流通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作用分析 |
3.5.1 标准化在流通业结构调整中的作用 |
3.5.2 标准化在流通业转型升级中的作用 |
3.6 标准化对提升流通企业竞争力的作用分析 |
3.6.1 标准化在流通企业科学管理中的作用 |
3.6.2 标准化在构筑流通企业竞争优势中的作用 |
3.6.3 标准化在影响流通业市场结构中的作用 |
3.7 本章小结 |
第4章 标准化对流通企业经济效益的微观作用机制研究 |
4.1 标准化对流通企业的贡献分析 |
4.1.1 标准化对降低流通企业成本的贡献 |
4.1.2 标准化对提高流通企业竞争力的贡献 |
4.1.3 标准化对维护流通企业客户关系的贡献 |
4.1.4 标准化对流通企业技术创新的贡献 |
4.1.5 标准化对减少流通企业风险责任的贡献 |
4.2 标准化对流通企业经济效益产生影响的领域分析 |
4.2.1 标准化对商品或服务数量变化的影响 |
4.2.2 标准化对商品或服务价格变化的影响 |
4.2.3 标准化对生产经营成本变化的影响 |
4.2.4 标准化对交易成本变化的影响 |
4.2.5 标准化对消费者购买意愿变化的影响 |
4.3 标准化对流通企业创造价值活动的影响分析 |
4.3.1 流通企业的价值创造链 |
4.3.2 流通企业创造价值主要活动中标准化的影响 |
4.3.3 流通企业创造价值次要活动中标准化的影响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我国流通业标准化经济效应的实证研究 |
5.1 标准化对我国流通业成本影响的实证分析 |
5.1.1 标准化对流通业成本影响的机理分析 |
5.1.2 研究假设 |
5.1.3 变量指标选取、数据来源和模型设定 |
5.1.4 基于多元回归模型的实证检验过程及结果分析 |
5.1.5 实证检验结论 |
5.2 标准化对我国流通业技术创新影响的实证分析 |
5.2.1 标准化与流通业技术创新的互动机理分析 |
5.2.2 标准专利化趋势对流通业技术创新的影响分析 |
5.2.3 研究假设 |
5.2.4 变量指标选取和数据来源 |
5.2.5 基于VAR模型的实证检验过程及结果分析 |
5.2.6 实证检验结论 |
5.3 标准化对我国流通业市场结构影响的实证分析 |
5.3.1 标准化对流通业市场结构影响的机理分析 |
5.3.2 研究假设 |
5.3.3 变量指标选取和数据来源 |
5.3.4 基于VAR模型的实证检验过程及结果分析 |
5.3.5 实证检验结论 |
5.4 标准化对我国流通业产出增长影响的实证分析 |
5.4.1 标准化对流通业产出增长影响的机理分析 |
5.4.2 研究假设 |
5.4.3 变量指标选取、数据来源和模型设定 |
5.4.4 基于扩展后C-D生产函数模型的实证检验过程及结果分析 |
5.4.5 实证检验结论 |
5.5 标准化对我国流通业对外服务贸易影响的实证分析 |
5.5.1 标准化对流通业对外服务贸易影响的机理分析 |
5.5.2 研究假设 |
5.5.3 变量指标选取、数据来源和模型设定 |
5.5.4 基于多元回归模型和主成分法的实证检验过程及结果分析 |
5.5.5 实证检验结论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我国流通业标准化与发达国家的比较研究及经验借鉴 |
6.1 我国流通业标准化的发展现状分析 |
6.1.1 我国流通业标准化的发展历程 |
6.1.2 我国流通业标准化的总体状况与成就 |
6.1.3 我国流通业标准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现状 |
6.2 我国流通业标准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
6.2.1 我国流通业标准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
6.2.2 我国流通业标准化建设中问题的成因 |
6.2.3 我国流通业标准化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影响 |
6.3 发达国家流通业标准化的发展现状及经验分析 |
6.3.1 发达国家流通业标准化的发展概况 |
6.3.2 发达国家流通业的标准化体制 |
6.3.3 发达国家流通业标准化建设的成功经验与特点 |
6.4 发达国家流通业标准化建设对我国的借鉴启示 |
6.4.1 流通业标准体系建设层面的借鉴启示 |
6.4.2 流通业标准化管理体制层面的借鉴启示 |
6.4.3 流通业标准化运行机制层面的借鉴启示 |
6.4.4 流通业标准化战略定位层面的借鉴启示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我国流通业实施标准化战略与促进标准化水平提升的路径与对策 |
7.1 我国流通业实施标准化战略与促进标准化水平提升的指导思想 |
7.1.1 以提高我国商品流通领域标准的适应性和国际竞争力为核心要务 |
7.1.2 以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和市场导向为根本原则 |
7.1.3 以支撑和引导我国流通业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最终目的 |
7.2 我国流通业实施标准化战略与促进标准化水平提升的发展导向 |
7.2.1 注重制定具有自主技术创新成果的流通标准 |
7.2.2 有效采用流通业国际标准并积极参与商品流通重点领域的国际标准竞争 |
7.2.3 向建立以自愿性流通标准为基础的流通业标准化体制转变 |
7.2.4 重点支持建立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流通标准 |
7.3 我国流通业实施标准化战略与促进标准化水平提升的发展目标 |
7.3.1 总体目标 |
7.3.2 具体目标 |
7.4 我国流通业实施标准化战略与促进标准化水平提升的发展重点 |
7.5 我国流通业实施标准化战略与促进标准化水平提升的主要措施及建议 |
7.5.1 健全提升流通标准独立自主创新技术含量的机制 |
7.5.2 建立参与流通业国际标准竞争的机制 |
7.5.3 建立以自愿性、推荐性标准为基础的流通业标准化模式 |
7.5.4 完善商品流通领域标准化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环境 |
7.5.5 加强流通业标准化的基础条件建设 |
7.5.6 实施商品流通领域标准推动工程 |
7.6 本章小结 |
研究结论与研究展望 |
研究的主要结论 |
下一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A 标准化对我国流通业成本影响实证分析的相关原始数据 |
附录B 标准化对我国流通业技术创新、市场结构、产出增长影响实证分析的相关原始数据 |
附录C 标准化对我国流通业对外服务贸易影响实证分析的相关原始数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作者简介 |
(6)城市建筑农业环境适应性与相关技术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都市农业 |
1.2.2 设施农业 |
1.2.3 立体绿化 |
1.3 研究范围的界定 |
1.4 研究方法 |
1.5 研究框架 |
1.6 创新点 |
第2章 有农建筑与产能建筑 |
2.1 有农建筑 |
2.1.1 垂直农场 |
2.1.2 有农建筑 |
2.2 产能建筑 |
2.2.1 被动房 |
2.2.2 产能房 |
2.3 生产型建筑 |
第3章 农业的城市环境适应性研究 |
3.1 城市雨水种菜可行性试验研究 |
3.1.1 国内外研究进展 |
3.1.2 材料与方法 |
3.1.3 结果与分析 |
3.1.4 结论 |
3.2 城市道路环境生菜环境适应性研究 |
3.2.1 材料与方法 |
3.2.2 结果与分析 |
3.2.3 讨论 |
3.2.4 结论 |
第4章 农业的建筑环境适应性研究 |
4.1 建筑农业环境理论分析 |
4.1.1 蔬菜对环境的要求 |
4.1.2 人菜共生环境研究 |
4.2 建筑农业环境试验研究 |
4.2.1 材料与方法 |
4.2.2 结果与分析 |
4.3 建筑农业环境适应性和生态效益研究 |
4.3.1 材料与方法 |
4.3.2 结果与分析 |
4.3.3 讨论 |
4.3.4 结论 |
第5章 建筑农业种植技术研究 |
5.1 建筑农业蔬菜种植技术 |
5.1.1 覆土种植 |
5.1.2 栽培槽 |
5.1.3 栽培块 |
5.1.4 栽培箱 |
5.1.5 水培 |
5.1.6 栽培基质 |
5.2 建筑农业新技术:透气型砂栽培技术 |
5.2.1 国内外研究现状 |
5.2.2 透气型砂栽培床 |
5.2.3 砂的理化指标研究 |
5.2.4 水肥控制技术研究 |
5.2.5 砂栽培的特点 |
5.3 透气型砂栽培技术试验研究 |
5.3.1 研究现状 |
5.3.2 材料与方法 |
5.3.3 结果与分析 |
5.3.4 讨论与结论 |
第6章 建筑农业品种选择技术研究 |
6.1 品种选择原则 |
6.1.1 研究现状 |
6.1.2 品种选择原则 |
6.2 品种选择专家系统 |
6.2.1 蔬菜品种数据库 |
6.2.2 品种选择专家系统 |
6.3 建筑农业气候区划 |
6.3.1 建筑农业空间微气候类型 |
6.3.2 建筑农业气候区划 |
6.3.3 建筑农业气候区评述 |
第7章 温室与屋顶温室 |
7.1 温室 |
7.1.1 日光温室 |
7.1.2 现代温室 |
7.1.3 温室环境调控系统 |
7.2 光伏温室:农业与能源复合式生产 |
7.2.1 研究现状 |
7.2.2 农业光伏电池 |
7.2.3 光伏温室的光环境 |
7.2.4 光伏温室设计 |
7.2.5 实践案例 |
7.3 温室环境试验研究 |
7.3.1 材料与方法 |
7.3.2 结果与分析 |
7.3.3 结论 |
7.4 屋顶温室 |
7.4.1 研究现状 |
7.4.2 实践案例 |
7.4.3 屋顶温室类型 |
7.5 屋顶温室模型构建 |
7.5.1 生产性设计理念 |
7.5.2 屋顶日光温室 |
7.5.3 屋顶现代温室 |
7.5.4 屋顶温室透明覆盖材料 |
7.6 屋顶温室生产潜力研究 |
7.6.1 评估模型的建立 |
7.6.2 天津市屋顶温室面积 |
7.6.3 屋顶温室的生产潜力 |
7.6.4 自给率分析 |
7.6.5 结果与讨论 |
7.7 屋顶温室能耗模拟研究 |
7.7.1 能耗模拟分析软件 |
7.7.2 建筑能耗模型 |
7.7.3 能耗模拟参数设置 |
7.7.4 能耗模拟结果与分析 |
7.7.5 能耗模拟结论 |
总结 |
参考文献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7)中外有机农业法律制度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的理论意义 |
1.2.2 研究的现实意义 |
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2.1 国内研究现状 |
2.1.1 国内有机农业研究过程以及现状 |
2.1.2 国内有机农业的发展现状 |
2.1.3 国内有机农业研究发展趋势 |
2.2 国外研究现状 |
2.2.1 国外有机农业研究过程以及现状 |
2.2.2 国外有机农业发展现状 |
2.2.3 国外有机农业研究发展趋势 |
3 发达国家有机农业法律制度 |
3.1 美国 |
3.2 欧盟 |
3.3 日本 |
4 我国有机农业法律制度存在的不足 |
4.1 我国有机农业法律制度缺乏文化内涵 |
4.1.1 有机农业扶持制度欠缺 |
4.1.2 有机农业科技制度落后 |
4.2 我国有机农业法律制度存在立法缺陷 |
4.2.1 有机农业的立法缺乏整体性 |
4.2.2 有机农业立法存在脱节问题 |
4.2.3 有机农业立法没有考虑实际情况 |
4.2.4 重要领域的有机农业立法尚未完成 |
4.3 我国有机农业法律制度没有国际接轨 |
4.3.1 制度起步较晚 |
4.3.2 制度监管落后 |
4.3.3 国际认同较少 |
4.4 我国有机农业法律制度存在管理缺陷 |
4.4.1 法律管理效力不够 |
4.4.2 有机农业执法力度较弱 |
4.5 我国有机农业法律制度缺失产销管理 |
5 完善我国有机农业法律制度的对策建议 |
5.1 打造具备现代有机农业文化内涵的法律制度体系 |
5.1.1 有机农业扶持制度体系 |
5.1.2 有机农业科技制度体系 |
5.2 打造国际化有机农业法律制度 |
5.2.1 构建国际化认证体系 |
5.2.2 以国际化标准为前提 |
5.3 适应新形势农业立法应与时俱进 |
5.3.1 明确立法内容 |
5.3.2 开展立法工作 |
5.3.3 考虑法律服务目标 |
5.4 完善有机农业管理体制 |
5.4.1 建立专业化有机农产品质量管理机构 |
5.4.2 建立高素质的认证检验人员 |
5.4.3 形成责任跟踪管理制度 |
5.4.4 建立有机农业信息发布平台 |
5.5 推行农产品产销渠道制度建设 |
6 研究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8)试论风险社会理论下的环境风险规制 ——以食品安全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创新点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节 背景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第三节 选题意义与内容 |
第一章 风险社会理论观概述 |
第一节 “风险是什么” |
第二节 西方风险社会理论的梳理 |
一、乌尔里希·贝克的风险理论归纳 |
二、吉登斯的风险社会理论 |
三、卢曼的风险社会理论 |
四、道格拉斯、拉什的风险社会理论 |
第三节 风险社会理论的确立 |
一、辩证唯物观看待西方风险社会理论 |
二、对西方风险社会理论批判与借鉴 |
三、本文风险社会理论观的建立 |
四、总结 |
第二章 食品安全为视角的环境风险 |
第一节 食品安全为视角的环境风险的现状及界定 |
一、“食品安全为视角的环境风险”现状 |
二、食品安全为视角的环境风险的界定 |
第二节 中国食品安全法律中的风险规制措施 |
一、现有法律体系 |
二、监管主体与监管方式 |
三、主要制度及总结 |
第三节 中国环境保护法律中的风险规制措施 |
一、“风险预防”的发展 |
二、现有法律体系 |
三、监管主体与监管模式 |
四、主要制度及总结 |
第四节 食品安全为视角的环境风险法律规制的不足 |
一、监测方面的不足 |
二、评估方面的不足 |
三、标准方面的不足 |
四、管制方面的不足 |
五、应急方面的不足 |
第三章 食品安全为视角的环境风险法律规制的问题 |
第一节 实践上的困境 |
一、立法、执法、司法路径上的困境 |
二、原因分析 |
三、总结 |
第二节 理论上的困境 |
一、政府“双重”风险地位 |
二、政府与亚政治(次政治)的关系 |
三、“有组织的不负责任” |
四、外部性的责任制度失灵 |
第三节 食品安全为视角的环境风险法律规制的存在问题 |
第四章 食品安全为视角的环境风险法律规制问题解决的法理分析 |
第一节 食品安全为视角的环境风险的特征 |
第二节 规制主体和价值取向 |
一、“宪法”赋予环境风险法律规制的权力 |
二、四种价值取向 |
三、规制、管制及服务的概念辨析 |
第三节 法律规制的确定性 |
一、原因推定原则的适用 |
二、民主共治 |
三、成本效益分析与软法路径 |
第四节 风险责任分配 |
一、无过失责任原则的适用 |
二、商业判断规则的借鉴 |
第五章 国外风险规制措施的经验考察 |
第一节 欧盟风险规制措施的实践情况简介 |
一、环境风险法律规制的情况介绍 |
二、食品安全风险法律规制情况介绍 |
三、小结 |
第二节 美国风险规制措施的实践情况简介 |
一、立法情况 |
二、具体措施 |
三、小结 |
第三节 日本风险规制措施的实践情况简介 |
第六章 完善食品安全为视角的环境风险法律规制措施 |
第一节 确立一个新原则:风险法治原则 |
第二节 建立风险分析管理制度体系 |
一、确立风险分析制度体系 |
二、建立国家风险管理制度 |
三、建立专家委员会的风险评估制度 |
四、建立风险交流制度 |
第三节 建立回应型立法机制 |
一、“回应型”立法理论 |
二、风险立法机制的组成和作用 |
三、建立回应型立法机制中的风险评估机制 |
四、建立立法的回应型程序机制 |
第四节 完善指引性的公共政策 |
一、推广“绿色发展引导基金” |
二、完善“绿色信贷政策” |
三、构建“环境强制责任保险”制度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博期间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目录 |
致谢 |
(9)标准化视域下福建特色农产品质量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R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世界发达国家普遍重视农产品质量管理 |
1.1.2 中国越来越重视农产品质量管理 |
1.1.3 特色农产品质量管理是福建农业管理的核心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价值 |
1.3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3.1 农业标准化与生产效益分析研究 |
1.3.2 农产品质量管理信息不对称研究 |
1.3.3 农产品质量管理问题的农残研究 |
1.3.4 农产品质量标准的技术壁垒研究 |
1.3.5 农产品质量管理的政府规制研究 |
1.3.6 农产品质量可追溯管理对策研究 |
1.3.7 农产品质量问题的调查研究模型 |
1.3.8 文献评述 |
1.4 相关概念与研究对象界定 |
1.4.1 相关概念界定 |
1.4.2 研究对象界定 |
1.5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5.1 总体思路与逻辑框架 |
1.5.2 研究内容 |
1.6 研究方法 |
1.6.1 文献法 |
1.6.2 实地调查 |
1.6.3 案例研究法 |
1.6.4 灰色预测模型分析法 |
1.6.5 数据采集和统计分析法 |
1.7 论文可能的创新与不足之处 |
1.7.1 论文可能的创新 |
1.7.2 本文研究的不足之处 |
第二章 农产品质量管理的理论分析 |
2.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1.1 理论的提出及其主要观点 |
2.1.2 理论的应用及对本研究的指导作用 |
2.2 灰色系统理论 |
2.2.1 理论的提出及其主要观点 |
2.2.2 理论的应用及对本研究的指导作用 |
2.3 农业标准化原理 |
2.3.1 原理的提出及其主要观点 |
2.3.2 理论的应用及对本研究的指导作用 |
2.4 农产品质量全程控制理论 |
2.4.1 理论的提出及其主要观点 |
2.4.2 理论的应用及对本研究的指导作用 |
2.5 环境外部性理论 |
2.5.1 理论的提出及其主要观点 |
2.5.2 理论的应用及对本研究的指导作用 |
2.6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农产品质量管理的标准化基础 |
3.1 标准的基本分类 |
3.1.1 农业标准管理的对象和内容 |
3.1.2 标准的分类、制定与使用 |
3.1.3 标准的综合效应 |
3.2 农业标准化基本联系 |
3.2.1 农业标准化学科的独立性与联系性 |
3.2.2 标准化与农业标准化的关系 |
3.2.3 农产品质量安全与产品标准的关系 |
3.2.4 农业标准化管理与质量管理的关系 |
3.2.5 农业规模化经营与农业标准化的关系 |
3.3 农产品生产各阶段标准化管理分析 |
3.3.1 农产品产前标准化管理分析 |
3.3.2 农产品产中标准化管理分析 |
3.3.3 农产品产后标准化管理分析 |
3.4 无公害标准与农产品质量管理 |
3.4.1 无公害标准关键点控制 |
3.4.2 无公害全程质量管理 |
3.4.3 无公害生产过程追溯 |
3.5 无公害标准用药要求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福建特色农产品质量管理现状分析 |
4.1 福建特色农产品的资源基础分析 |
4.1.1 土地资源 |
4.1.2 气候资源 |
4.1.3 水资源 |
4.1.4 林业资源 |
4.1.5 海洋资源 |
4.1.6 人口与劳动力资源 |
4.1.7 福建特色农产品资源 |
4.2 福建特色农产品生产现状分析 |
4.2.1 生产面积 |
4.2.2 单位面积产量 |
4.2.3 农产品单位价格 |
4.2.4 农产品产值 |
4.3 福建特色农产品质量管理成效 |
4.3.1 政府管理方面 |
4.3.2 标准化体系建设方面 |
4.3.3 检验体系建设方面 |
4.3.4 农产品规模化组织生产方面 |
4.4 福建特色农产品质量问题现状 |
4.4.1 农药残留量超标问题 |
4.4.2 食品添加剂含量超标问题 |
4.4.3 重金属等污染物超标问题 |
4.4.4 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问题 |
4.4.5 特色农产品假冒伪劣问题 |
4.5 福建特色农产品质量问题成因 |
4.5.1 政府管理规制问题 |
4.5.2 农业投入品持续大量投入 |
4.5.3 农产品标准化普及率较低 |
4.5.4 特色农产品信息不对称 |
4.5.5 食品添加剂违规超标添加 |
4.5.6 标准化主体利益驱动不足 |
4.5.7 小微食品企业的质量隐患 |
4.6 福建特色农产品质量管理问题分析 |
4.6.1 生产者质量管理方面 |
4.6.2 企业质量管理方面 |
4.6.3 消费者信息不对称方面 |
4.6.4 政府部门监管方面 |
4.6.5 法律法规执行方面 |
4.6.6 检测体系建设方面 |
4.6.7 农业标准化管理方面 |
4.7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福建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调查与分析 |
5.1 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调查方案设计 |
5.1.1 标准化生产项目简介 |
5.1.2 标准化生产普及率的指标设计 |
5.2 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调查与数据处理 |
5.2.1 调查目的 |
5.2.2 调查对象 |
5.2.3 调查方法与内容 |
5.2.4 调查数据处理 |
5.3 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调查结果与分析 |
5.3.1 茶叶 |
5.3.2 蔬菜 |
5.3.3 水产品 |
5.3.4 水果 |
5.3.5 食用菌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福建特色农产品生产与质量趋势预测研究 |
6.1 生产趋势预测 |
6.1.1 指标选取与预测模型选择 |
6.1.2 生产趋势预测 |
6.2 质量趋势预测 |
6.2.1 指标选取与预测模型选择 |
6.2.2 趋势预测 |
6.3 福建特色农产品生产与质量趋势比较分析 |
6.3.1 茶叶比较分析 |
6.3.2 水产品比较分析 |
6.3.3 食用菌比较分析 |
6.3.4 水果比较分析 |
6.3.5 蔬菜比较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福建特色农产品质量管理案例实证研究 |
7.1 标准化视域下南靖双孢蘑菇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经验与启示 |
7.1.1 南靖双孢蘑菇基本概况 |
7.1.2 南靖双孢蘑菇质量管理的做法与经验 |
7.1.3 主要启示 |
7.2 标准化视域下平和蜜柚质量管理经验与启示 |
7.2.1 平和蜜柚基本概况 |
7.2.2 平和蜜柚质量管理的做法与经验 |
7.2.3 主要启示 |
7.3 标准化视域下龙海青葱蔬菜质量管理经验与启示 |
7.3.1 龙海青葱国家级种植标准化示范区基本概况 |
7.3.2 标准化视域下龙海青葱蔬菜质量管理做法与经验 |
7.3.3 主要启示 |
7.4 标准化视域下平和白芽奇兰茶质量管理经验与启示 |
7.4.1 平和白芽奇兰茶基本概况 |
7.4.2 平和白芽奇兰茶质量管理的主要做法与经验 |
7.4.3 主要启示 |
7.5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标准化视域下福建特色农产品质量管理对策建议 |
8.1 推进特色农产品实施标准化的机制 |
8.1.1 农产品市场准入倒逼机制 |
8.1.2 农产品出口标准导向机制 |
8.1.3 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机制 |
8.1.4 无公害标准认证奖励机制 |
8.1.5 食品标准备案程序简化机制 |
8.1.6 标准化的国际交流常态化机制 |
8.2 推进政府强化农产品质量管理 |
8.2.1 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 |
8.2.2 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 |
8.2.3 实施质量认证监督管理 |
8.2.4 监督管理农产品全程质量 |
8.2.5 强化日常监督抽查与巡查 |
8.2.6 保障标准化工作专项资金 |
8.2.7 建立质量奖励和财政优惠政策 |
8.2.8 引导规模经营提升标准化普及率 |
8.2.9 加强种植和加工标准技术培训 |
8.2.10 完善政府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 |
8.3 推进生产者管理的策略 |
8.3.1 生产许可制度引导食品企业实现正外部性 |
8.3.2 依法落实生产者和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
8.3.3 加强对在建省级农业标准示范区的巡查力度 |
8.4 推进信息平台建设的策略 |
8.4.1 加强生产企业信用平台建设 |
8.4.2 构建农产品可追溯管理机制 |
8.5 整合政府监管机构与监管队伍 |
8.5.1 整合监管机构 |
8.5.2 整合监管队伍 |
第九章 结论 |
9.1 主要结论 |
9.2 讨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致谢 |
(10)我国不同产品认证体系农产品产地环境标准的比较(论文提纲范文)
1资料收集与研究方法 |
1.1标准的收集 |
1.2评价指标与具体标准的选择 |
2结果与分析 |
2.1我国不同管理体系农产品产地环境标准的分布状况与命名特征 |
2.1.1产地环境标准的分布状况 |
2.1.2我国农产品产地环境标准的命名特征 |
2.2我国农产品产地环境标准的检测指标 |
2.2.1空气质量 |
2.2.2灌溉水质量 |
2.2.3土壤环境质量 |
2.3我国对不同类型农产品产地环境标准的限值 |
3讨论 |
3.1关于标准表达的统一性与衔接性问题 |
3.2关于有机产品的产地环境标准 |
4结论 |
四、中国正在制定有机农产品的国家标准(论文参考文献)
- [1]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通知[J]. 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公报, 2020(06)
- [2]有机农产品认证监管法律制度研究[D]. 梁曙光. 兰州大学, 2020(01)
- [3]福建省园艺产品标准化建设现状及其存在问题与对策[D]. 黄丽萍. 福建农林大学, 2020(02)
- [4]行业法治研究[D]. 刘刚. 吉林大学, 2019(02)
- [5]我国流通业标准化经济效应研究[D]. 叶萌.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9(03)
- [6]城市建筑农业环境适应性与相关技术研究[D]. 穆大伟. 天津大学, 2017
- [7]中外有机农业法律制度比较研究[D]. 皮厉. 华南农业大学, 2017(08)
- [8]试论风险社会理论下的环境风险规制 ——以食品安全为视角[D]. 齐澍晗. 武汉大学, 2016(01)
- [9]标准化视域下福建特色农产品质量管理研究[D]. 柯铭华. 福建农林大学, 2016(05)
- [10]我国不同产品认证体系农产品产地环境标准的比较[J]. 冀宏杰,张怀志,龙怀玉,岳现录. 生态与农村环境学报, 20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