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价格听证会制度实施的经济学分析与绩效评价(论文文献综述)
王霞霞[1](2020)在《乌兰察布市化德县公用事业价格监管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提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的关键是转变政府职能,转变政府职能的前提是厘清政府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关系,既要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也用注重发挥政府作为市场“游戏规则”制定者与裁判员的作用。价格监管作为政府规范市场的重要行政职能之一,在现时政府职能转变的大背景下,其监管理念及模式也应随着政府执政理念、职能的转变而适时调整,与经济社会发展背景相适应的价格监管制度对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效运行,维护价格秩序,优化营商环境,保护经者和消费者的权益具有重要作用。为了维护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核心地位,现时,我国97%以上的商品和服务由市场的供求关系决定价格水平,政府只对其价格行为进行监管,3%以下涉及国民经济发展以及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商品和服务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因公用事业涉及民众生活的基础方面,事关国计民生和千家万户,意义重大,为了保证公用事业的公益性及其惠民的本质,政府对公用事业的价格通过行政手段进行干预,政府部门对公用事业价格进行监管的本意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国家经济的发展与人民群众的利益。但现实中,由于监管理论、制度的滞后,定价的不科学,监督检查的缺位与不足,导致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公用事业领域也常常发生价格秩序混乱的现象,如供水、供电、燃气等公用事业领域存在的不正当价格、乱收费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以及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化德县作为内蒙西部的一个小城市,公用事业领域价格问题同样严峻而突出,文本通过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公用事业价格监管理论,实践经验,对化德县目前公用事业价格监管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其原因、改进的方法进行了分析与研究。
张楠[2](2020)在《通辽市公用事业价格听证中的公民参与问题研究》文中认为随着我国民主化进程加快,公民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决策的意识不断增强,参与的深度与广度也不断扩大。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这更加体现出了国家层面对公民参与的重视。价格听证制度作为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它的重要功能在于使政府的价格决策更充分地体现出民主原则,使公用事业和公共物品的价格符合社会公众的利益和诉求。自我国价格听证制度确立以来,全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举办了近万次公用事业价格听证会,内容涉及居民用水用电、天然气、集中供暖、公共交通等多个民生领域,这些听证会的举办对于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产生了积极影响。然而,随着价格听证制度的广泛应用,其凸显出来的公民参与问题也引起了公共管理领域及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如价格听证信息不对称、价格听证形式单一、公民参与有效性不足、公民参与保障机制不健全等,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公民参与的积极性和有效性,更对政府公信力产生了负面影响,因此,有必要通过调查研究找到问题的症结,并逐步加以改进。目前,我国学术界对价格听证制度有着广泛而深入的研究,但将价格听证和公民参与问题相结合的研究相对较少。本文立足于此,对公用事业价格听证的背景和公民参与情况进行阐述,并以通辽市为例,从公用事业价格听证的实践入手,探讨如何实现公用事业价格听证中公民有效参与的问题。通过研究,对当前公民参与听证存在的问题和成因进行分析,提出改进公民参与困境、提高公民参与有效性的对策措施,以期帮助广大公民进一步了解并参与到公用事业价格听证中来,促使公民参与社会治理更为现实和有效,同时为地方政府规范听证管理及决策民主化提供参考。
王若凝[3](2020)在《成都市燃气行业的政府监管问题研究》文中指出长期以来,燃气、电力、自来水等与我国的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我国的城市燃气主要以政府投资、财政补贴资助为主,城市燃气具有自然垄断产业的特征,燃气企业多数属于国有所有制形式。随着改革,城市燃气日益市场化,政府调低了城市燃气市场的准入门槛,民营资本、外来资本也逐渐进入市场,打破了地方国有企业对天然气行业的垄断局面,导致城市燃气企业也开始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面对越发复杂的环境,城市燃气行业在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面临的风险也越来越大。因此,全面有效的城市燃气行业监管势在必行。“十三五”期间中国城市燃气仍处在高速发展的重要机遇期,是发展的关键阶段,因此,构建合理的政府监管体系至关重要。同时,燃气行业关系着国计民生,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全息息相关,但燃气行业中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仍旧存在一些问题,加强政府对燃气行业的监管,也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现实需要。本文以成都市燃气行业的政府监管问题研究为切入点,采用了文献研究法、案例研究法、访谈研究法和归纳分析法,对成都市政府对燃气行业的监管现状,监管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同时结合国外的相关经验,就改善燃气行业政府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研究主要内容总共分为六项:第一是绪论部分,围绕课题解析其背景、价值、中外研究情况、主要采取的方法及技术路线等展开论述;第二部分主要是理论综述内容,介绍了相关概念、理论的内涵及内容,主要是燃气行业的概念及特征、监管的相关概念和城市燃气行业监管的必要性,政府监管的公共利益理论、激励监管理论、监管俘获理论等;第三部分是成都市燃气行业政府监管现状,包括了成都市燃气行业发展进程及现状,成都市燃气行业政府监管的主体及依据、监管内容分析,同时结合成都市S燃气公司的实际情况分析成都市燃气行业的政府监管效果;第四部分是成都市燃气行业政府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第五部分是国外燃气行业政府监管的情况与可借鉴的经验介绍;第六部分提出了对成都市燃气行业政府监管的对策建议。城市燃气行业因具有自然垄断性,强化政府监管行为,明确政府监管定位,积极转变监管理念,履行政府监管职能,促进燃气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本文通过分析研究认为改进成都市燃气行业政府监管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监管机构职责不清、政府监管缺乏外部监督、监管法律法规不完善和燃气定调价机制不完善等。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监管职责尚未明确、缺乏社会监管机制、燃气行业法律法规滞后等。借鉴国外燃气产业政府监管的经验,提出完善成都市燃气产业政府监管的政策建议,如设立行业监管机构、建立燃气大数据监管模式、建立灵活性较强监管机制和完善法律法规监管体系等。希望本文对促进政府在燃气行业的监管当中能起到积极作用,让燃气行业能够更好地发展。
廖剑南[4](2020)在《PPP模式养老项目的投资决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目前,在我国面临着重度老龄化国家、家庭的小型化和“421养老”负担的家庭结构趋势逐渐显现的背景下,政府的财政支付已经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老年人多元化养老需求,而养老服务产业投资的长期性、稳定性和高安全性这三大特点与PPP模式的特点相吻合,因此,PPP模式作为一种有效的融资管理方式可以与养老产业有效结合。社会资本作为PPP模式养老项目重要的参与者,通过雄厚的资金、丰富的技术、专业的人才、有效的管理和优质的服务等优势,可以为老年人提供一个良好的养老环境。但是,社会资本方在参与PPP模式养老项目中会面对诸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从项目的定价、融资到收益等与投资决策相关的内容,这些对其是否参与养老项目都存在疑虑,因此,在社会资本决定参与投资PPP模式养老项目时,项目的各个阶段存在何种风险因素?政府与社会资本对于各项风险因素的责任如何划分?如何做好PPP模式养老项目的投资定价与投资收益决策?项目以何种方式融资?诸如此类的PPP模式养老项目投资决策中的问题都是目前值得我们深入研究的重要问题。本文以“PPP模式养老项目的投资决策研究”为研究对象,立足于“投资决策”的视角,以“公共产品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项目管理理论”和“投资决策理论”为理论支点,通过运用实证分析、模糊综合分析和蒙特卡罗模拟等方法,对PPP模式养老项目的风险因素、政府和社会资本风险分担情况、项目的投资定价决策、投资收益决策和投资融资决策等问题进行综合研究,在此基础上,将项目的投资定价模型与投资收益模型应用于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的案例中证明其可行性,并提出PPP模式养老项目投资决策的融资方式。本文由八章内容构成:第一章绪论部分。主要介绍论文的研究背景与意义,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总结与述评。在梳理我国PPP模式养老项目投资研究的学术史的同时,吸收学术界相关研究成果和研究方法,从创新的角度,提出本文的研究方向、研究目标和研究的主要内容。第二章介绍与PPP模式养老项目投资决策相关的理论基础。其中包括公共产品理论、项目区分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等PPP模式项目相关理论以及与项目投资决策相关的风险、定价、融资和收益理论等,为论文对PPP模式养老项目投资决策的现状分析、模型构建和实证分析打下基础。第三章PPP模式养老项目投资决策的现状分析。从目前我国面临严峻的老年人养老需求问题入手,介绍我国目前养老产业项目投资决策的现状和PPP模式养老项目投资决策面临的相关问题。第四章PPP模式养老项目投资决策的风险因素研究。通过对PPP模式养老项目的风险进行分解,运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对项目投资中的风险影响因素进行识别和分析,把从定性分析的风险转化为基于指标构建的定量方法分析风险因素,确定PPP模式养老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最后得出PPP模式养老项目投资中主要的风险因素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关于风险因素的责任分担比例。第五章介绍PPP模式养老项目的投资定价决策模型。立足于养老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双方风险的承担与主要风险影响因素,依据我国现实的经济水平对项目的价格进行定价。从价格构成、需求导向定价和基于博弈的角度设计PPP模式养老项目投资决策的定价模型,同时计算有政府补贴和没有政府补贴时的项目市场定价,最后将构造的投资定价决策模型应用于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的案例。第六章介绍PPP模式养老项目投资决策的融资方式。目前我国在PPP模式养老项目投资的实施中面临着融资困难的问题。论文从基于新公共服务理论的PPP模式养老项目融资、基于资产证券化的PPP模式养老项目融资供给和推进保险资金参与PPP模式养老项目建设三个角度,阐述了构建全生命周期角度下的PPP模式养老项目投资融资方式的创新理念,期望能对PPP模式养老项目投资决策中的融资问题提出适当的解决思路。第七章介绍PPP模式养老项目的投资收益决策模型。首先,通过运用基于概率论思想的蒙特卡罗模拟方法,并确定PPP模式养老项目中的变量,测量其概率分布,由此建立合理的模型参数;其次,从项目收益率、投资年限和净现值三个角度对项目在土地风险、调价风险和需求风险三个条件下的PPP模式养老项目进行模型设计,并寻求对该类型的项目更合适的投资收益分析方法,同时,政府对PPP模式养老项目的财政补贴也是作为该项目是否可行的重要依据;最后,将构造的投资收益决策模型应用于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的案例。第八章全文的总结与展望。基于全文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作者的政策性建议,指出本文研究的不足之处以及提出未来的研究展望。通过上述的研究,本文主要的研究结论如下:(1)养老产业需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目前,我国政府的财政收支出现了较为明显的缺口,原本过度依赖土地财政的收支模式也难以持续,经济结构与经济发展模式也处于转型阶段,但是,一方面,我国的老年人口数量和增长率却呈现快速增长的状态,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也日趋多元;另一方面,我国的社会资本方拥有着雄厚的资金、成熟的管理经验和专业的人才,不仅可以缓解政府部门的财政压力,也可以通过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养老服务获得一定的收益。政府部门通过给予社会资本优惠政策并且与社会资本方共同承担项目的风险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PPP模式养老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最终为我国老年人群体提供合适满意的养老服务。(2)投资决策中收益是影响社会资本投资养老项目的关键因素社会资本投资PPP模式养老项目是为了在保证项目风险程度较低的情况下稳定地获取一定的项目收益,而根据目前的数据来看,大部分投资PPP模式养老项目的社会资本并没有取得预期的盈利,约占总数50%的养老机构只是维持了养老项目的收益平衡,仅有大约20%的养老机构取得了项目利润盈余,而剩下30%的养老机构属于亏本的范畴,所以出现了社会上有大量的养老需求,但是很多企业却不愿意投资养老项目的局面。当然,这其中有养老产业发展水平的因素、社会资本方自身投资能力的因素和市场环境的因素,同时也有着制度环境的因素。(3)项目风险因素是社会资本投资PPP模式养老项目决策中考虑的重点在社会资本投资PPP模式养老项目决策中,融资困难、合作伙伴选择失误、市场需求不足和专业化水平不足等都是项目主要的风险因素,这些风险因素会对项目的收益产生重要的影响。过高的项目风险会造成社会资本难以获得盈利甚至难以收回本金,从而使得社会资本在投资PPP模式养老项目面前望而却步,因此,政府部门与社会资本间合理地划分项目风险可以保障各方均承担了最适合的项目风险,推动了PPP模式养老项目的持续运营和服务创新。(4)建立完善的PPP模式养老项目投资融资决策方式基于新公共服务角度下的多元共治思想,政府部门作为PPP模式养老项目必要的参与者,肩负协调组织其它社会治理主体的责任,社会、企业和第三方部门共同参与到公共产品的服务和供给中,因而,PPP模式养老项目的社会资本方投资者是由社会多方构成的。建立完善的PPP模式养老项目投资融资决策方式,需要在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进行投资管理,将项目融资安全合理高效地运用于养老项目各个阶段。资产证券化作为目前世界上主要的项目融资方式之一可以借鉴到PPP模式养老项目中,可以解决银行贷款高额成本和社会资本项目退出机制等问题。保险资金与PPP模式养老项目具有诸多相契合的地方,通过将保险资金注入养老项目,从而对养老项目的建设、运营等阶段提供风险担保,同时保险资金也对PPP模式养老项目的各个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进一步优化了项目的结构和提升了项目的执行效率。(5)政府部门是否给予PPP模式养老项目补贴决定着社会资本是否投资项目政府给予PPP项目的补贴对于社会资本方是至关重要的,决定着社会资本投资PPP模式养老项目与否。通过实证的案例,养老项目的补贴会较大程度地影响社会资本方项目投资收益的回收期,若失去了政府的补贴,不少PPP模式养老项目将会难以在特许经营期内完成项目的预期收益,或者回收期超过特许经营期限的最大值,总体来说,政府部门给予的项目补贴是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方参与PPP模式养老项目投资的重要保证。但是,社会资本方不能完全依赖政府部门的项目补贴,而应该通过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和优化项目的管理方式等方式提高项目的服务效率和市场竞争力。本文主要的创新在于:(1)研究角度较为新颖。养老项目是未来热门的研究方向,但是基于PPP模式的养老项目投资决策的研究成果目前还比较少,现有的研究成果大部分是研究养老产业的模式、养老项目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相关的政策为主,但是涉及通过风险的角度来划分政府和社会资本投资PPP模式养老项目需要承担的风险的研究成果较少。本文主要侧重于PPP模式养老项目中的社会资本方,明确PPP模式养老项目投资决策中的政府资本和社会资本的风险分担方式和程度,由此确定不同的风险因素对PPP模式养老项目投资决策的影响。(2)确定了更加合适的PPP模式养老项目投资决策中的定价与收益模型。通过模糊综合评价法确定项目主要风险并建立基于PPP模式养老项目风险因素的投资定价与收益决策模型。本文立足于养老项目公私双方风险的承担及主要风险影响因素,依据我国现实的经济水平对PPP模式养老项目的产品进行定价,设计出符合政府部门、社会大众和社会资本三方诉求的养老项目产品价格,然后,通过运用蒙特卡罗模拟方法,建立基于PPP模式养老项目投资决策中项目收益的变量和测量其概率分布,并建立合理的模型参数,在此基础上对PPP模式养老项目的投资收益进行模型设计,最终寻求出对该类项目更合适的投资收益分析方法。(3)本文立足于PPP模式养老项目的投资决策现状,为其提出该类项目合适的项目融资方式。PPP模式的养老项目融资方式与一般的项目不同,也与大多数的PPP模式项目的融资方式也有不同之处。在目前阶段,处于新兴发展时期的PPP模式养老项目面对自身和外部环境的风险,传统的融资方式还难以与该类项目完全接轨并提供项目融资,基于PPP模式养老项目自身的性质和特点,为其提出能较好地适用于PPP模式养老项目的投融资方式。
贺广学[5](2020)在《PPP模式下地下综合管廊入廊定价与调整机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地下综合管廊作为集中敷设市政公用管线的公共隧道,可以有效解决管线传统敷设造成的“马路拉链”、交通堵塞、管线事故频发等诸多城市顽疾,极大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和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是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市政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和“生命线”。2015年以来,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在我国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推进,为解决地下综合管廊投融资和运维管理难题,通过引入PPP模式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地下综合管廊项目运作,在缓解政府财政负担的同时,充分发挥公私双方的独特优势,实现公私合作共赢。但是,PPP模式下的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涉及多方利益主体,其收费价格直接关系着政府方、社会资本方和管线单位的切身利益,定价水平的高低将影响到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的稳定运营,因此,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入廊定价与调整机制,既要满足社会资本方及管线单位的利益需求,还要满足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的公益性和准经营性的目标,是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成败的关键所在。本文运用经济学、运筹学以及系统理论等相关学科的原理,结合PPP模式和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的特点,对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入廊定价与调整机制进行研究。首先在对地下综合管廊的相关知识和PPP模式的相关理论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PPP模式在地下综合管廊项目中的应用现状进行分析,进一步系统论述了准公共产品及其价格理论和PPP模式下准公共产品定价的特殊性,并对本文入廊定价与调价中所采用的多目标规划理论及系统动力学理论进行论述。其次,运用文献研究法识别并分析包括项目利益相关方、项目自身特征、项目外部环境三个维度的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价格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借助系统动力学模型解析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价格形成机理。再次,论述了多目标规划在综合管廊PPP项目入廊定价中的适用性,从三方满意的角度构建了综合管廊PPP项目入廊定价多目标规划模型;在研究多种费用分摊方法的基础上构建了费用最优组合分摊模型,并通过对某市新区综合管廊PPP项目的实证分析验证所构建模型的合理性和适用性。最后,在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调价的必要性、影响因素及原则分析的基础上,根据项目价格形成和入廊定价模型构建系统动力学模型,运用所构建SD模型对调价主要影响因素进行敏感性分析,提出将系统动力学与多目标规划耦合模型(SD-MOP)应用于价格调整,并设计出SD-MOP耦合模型的调价运作流程及调价触发条件,为保障调价顺利实施设计了调价流程。基于定价建模分析和调价仿真分析提出了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定价调整的对策建议。本文的研究成果可以在一定程度为以下问题提供参考:一是对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价格影响因素分析及其价格形成机理的解析,为形成合理的入廊价格制度和入廊定价提供参考。二是构建了多方满意的入廊定价模型和分摊模型,该模型能够实现各方利益均衡、满意度提高,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和管线单位积极入廊。三是探索提出基于SD-MOP耦合模型的调价机制,该耦合模型能够保证各方利益均衡、满意度提高,可为后续综合管廊PPP项目调价研究和其他领域PPP项目调价决策提供参考。
申佐飞[6](2020)在《基于可持续发展理论的PPP项目定价机制研究》文中认为根据财政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的数据显示,新增PPP项目资产正在逐渐减少,存量资产日趋庞大,处于运营期的项目逐渐增多。而定价机制对于进入运营期的PPP项目而言至关重要,定价太高,公众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公共产品的福利性得不到体现;定价太低,私人部门没有收益,影响合作的效率和效果。如果不能科学处理定价机制问题,必将导致PPP项目的失败。正由于定价机制的重要性,在倡导PPP项目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背景下,PPP项目定价机制也必须实现可持续发展。本文以处于运营期的PPP项目定价机制为研究对象,将用可持续发展理论来解决目前PPP项目定价机制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总结、分析国内外有关的理论成果及PPP项目实际情况,应用经济学和管理学的理论及方法,构建了动态—制衡博弈概念模型,并配套设计了 PPP项目可持续定价模型、PPP项目定价信息机制与计量机制,从而实现对定价的动态调整,形成各利益相关方的科学制衡,保证了其长期可持续发展。本文研究结论主要有两个:第一,实现PPP项目定价机制的可持续发展需从保证项目内部组织稳定性、增加定价机制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确保PPP项目的先进性三个方面去寻找实现PPP项目定价可持续发展的具体实现路径。第二,实现PPP项目可持续性定价机制的主要动力来源于科学的利益相关方制衡机制、动态的定价模型、非凡的科技创新以及合理的定价激励与收益共享机制。PPP项目定价机制问题是近几年研究的热点问题,本文利用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理对其进行研究探索,对提高定价机制的动态性和适应性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价值,希望本文能对PPP项目管理实践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魏建,宁静波[7](2019)在《法经济学在中国:引入与本土化》文中研究指明法经济学是一门将经济学理论、方法和法学相结合的交叉学科。现代法经济学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80年代初法经济学的概念引入中国,此后法经济学的发展可以分为引入与兴起、兴盛与本土化两大阶段。法经济学的发展离不开法学与经济学两大学科的推动,在不同阶段,法学界和经济学界对法经济学有着不同的态度,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在对本土化议题的共同关注下,法经济学理论与方法在对本土化问题的实证分析中不断地得到完善,并正在逐步走向分析范式的本土化。中国法经济学在本土化研究的基础上呈现出国际化的趋势,对法经济学整个学科理论与方法的发展将产生日益重要的影响。
年海石[8](2015)在《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边际成本定价矛盾”是研究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问题的出发点。传统理论认为,自然垄断行业具有规模经济等固有经济特点,使得其既不能按照边际成本定价,也不能按照利润最大化来定价,因此需要政府管制。而政府管制的目的就在于寻求社会福利与行业利润之间的一种平衡:既要保证社会福利不受垄断价格侵蚀,还要保证自然垄断行业获得合理利润,提高效率。传统的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模型几乎都是建立在新古典经济学方法之上的。由于新古典经济学方法的假设前提过于理想化,使得理论与现实往往存在较大反差。通过对新古典经济学方法的反思,本文认为,引入制度因素(交易成本、产权结构和委托-代理关系)来研究自然垄断行业的定价管制问题既有现实意义,也有理论意义。通过分析制度因素对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的影响,可以为管制失灵提供一种合理解释,进而为自然垄断行业的定价管制改革提供一种思路。即通过完善相关制度安排来规范自然垄断行业的定价管制,从而使自然垄断行业价格更趋于合理。在这样的理论基础上,本文找出当前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特别是制度方面的原因,进而提出完善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的政策建议。全文除了结论与展望外,共分为8章。第1章为绪论。首先,阐述了本文选题的背景和意义,包括国际背景与国内背景,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其次,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再次,简要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以及主要内容框架;最后,指出本文可能存在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第2章为相关理论基础与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的范围界定。本章先是回顾并梳理了与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相关的理论基础,包括自然垄断理论、政府管制理论、交易成本理论、产权理论以及委托-代理理论,为本文后续的分析和研究工作提供理论支撑。然后,对本文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的研究范围作了界定。指出本文所研究的自然垄断行业主要是指强自然垄断行业,即平均成本持续下降的自然垄断行业。第3章为基于新古典经济学方法的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本章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分析了自然垄断行业定价无需管制的条件,即在没有沉淀成本的完全可竞争市场,即使具有规模经济的自然垄断企业在潜在企业的进入威胁下也能够将价格调整到平均成本处,实现社会福利的次优。此时无需政府管制。或在完全契约条件下,即使自然垄断企业具有沉淀成本,也可以通过签订完全契约的方式化解,从而使市场重新具有“可竞争性”,无需政府管制。第二部分介绍了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的两种理论模型,拉姆齐定价和两部定价法。第4章为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的进一步拓展分析。首先,承接第3章,对新古典经济学方法进行反思。即新古典经济学方法具有严格的假设前提,这个过于理想化的模型在现实中并不存在,因此需要打破这种理想的理论框架,寻找理论框架之外的能够影响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的现实因素,进而引出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交易成本、产权结构以及委托-代理关系;其次,分别分析这些制度因素如何影响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最后,通过分析这些制度因素对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的影响,提出对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问题的再反思。第5章为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的演变及现状。本章先是将建国以来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的演变划分为三个阶段,并介绍了每个阶段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的特点。随后阐述了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的现状。第6章为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本章分析了当前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存在的问题,并主要从制度角度来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包括产权结构单一、自然垄断国有企业委托-代理关系复杂、显着的沉淀成本无法补偿、市场机制不完善增加了不确定性以及缺乏有效的定价管制法律法规。第7章为国外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的经验借鉴。本章介绍了国外两种较为成熟的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模式,即美国投资回报率管制以及英国价格上限管制。与此同时,本章还回顾了俄罗斯20世纪90年代对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改革的过程。随后,提出对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的经验借鉴。第8章为完善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的政策建议。首先要转变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的传统思维理念,形成“市场-制度-政府”三位一体的新型思维理念,避免市场和政府的简单两分法,要注重完善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中的制度安排;其次,通过降低沉淀成本和消除行政进入壁垒来积极地创造可竞争市场环境,努力依靠市场来解决自然垄断行业的定价难题;再次,大力推进我国自然垄断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相关制度安排,弱化制度因素对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的影响;最后,要构建科学的定价管制模式以及加快建立健全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的相关法律法规。最后一部分为结论与展望。对本文的研究进行了归纳,得出了若干结论,并对将来需要继续研究的内容进行展望。
刘佳丽[9](2013)在《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在电信、电力、民航、铁路等几大自然垄断行业密集展开政府监管改革,到本世纪初达到最高潮。此后,改革渐趋于平稳,并呈现出停滞的态势。到目前为止,经济学界对于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体系改革的相关研究基本上是遵循传统分析范式,即从监管主体、监管客体及监管手段的角度进行监管改革路径设计。据此,我国自然垄断监管改革在监管机构(主体)、监管对象(客体)、监管工具、手段及方法等几个方面均作出过大胆的改革与尝试。从2003年7月我国自然垄断产业中第一个专业性监管机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建立,到从“所有制结构调整”、“引入竞争机制”和“企业治理结构”等不同侧面对监管客体进行改革,再到城市水务等公用事业产业对特许经营权招投标等激励性监管机制的广泛运用,改革不可谓不系统。从表面上看,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体系似乎已经面面俱到、无“制”可改。但是,自然垄断行业事故频发、问题不止、争议不断的事实表明,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已经步入深水区,而造成目前进入“胶着”状态的原因可能就是“主体、客体、手段”的分析范式:一方面,片面地将政府监管体系简单地肢解为主体、客体及手段三个板块难免存在断章取义、以偏概全之嫌;另一方面,主体、客体与手段之间的关联互动性很难在现有分析框架内得以体现与关注。因此,推进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当务之急是破除以往基于“主体、客体、手段”片面的、局限的、平面式分析思维框架,重建一种全方位的、系统的、多维的、动态研究框架与分析范式,即以界区更准确、涵义更广泛、关联更紧密且能全面覆盖以往研究对象及其相互之间互动关系为原则,将自然垄断行业政府体系重新界区为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三个功能模块,并以提升政府监管质量为宗旨,探索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功能耦合问题,实现政府监管改革顶层设计。本文的理论价值是:首先,在理论上提出围绕提升政府监管质量为核心的推进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新思路,即突破对监管主体、监管手段与监管客体的片面研究,建立在三者之间关系的适应性研究基础上进行关于监管制度、监管体制、监管机制相互匹配问题这样一个更高层次的研究。其次,在对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公共管理学、法学等学科进行综合运用的基础上,提出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功能耦合论,为政府监管理论提供一个全新的研究视角。最后,将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功能耦合研究置于法经济学语境下,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理论研究的本土化,拓展政府监管理论的研究视野。本文的现实意义是:首先,进行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问题的创新研究,构建起适应中国城市化进程加快背景下城市公用事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体系。其次,触及自然垄断行业改革天花板,从监管改革的顶层设计高度把监管机制、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改革通盘加以考量,深化我国转轨时期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再次,从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市场化改革的现状和问题入手,一方面,为转型期的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筛选更具本土适应性的个性化监管机制,另一方面,同步考虑监管体制搭建和监管制度匹配问题,实现自然垄断行业市场化改革在更高层面上的推进。最后,稳步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民营化、市场化进程,切实提高自然垄断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社会整体福利水平增加和公共利益提供现实保障。本文首先对国内外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的相关理论进行系统梳理。创新性地将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理论划分为监管迷信、监管质疑和监管重构三个阶段,继而提出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改革应予关注的几个问题。其次,构建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功能耦合的理论基础。在清晰界定监管机制、体制和制度的内涵与外延的基础上,构建功能耦合模型,探讨在理论层面上如何建立自然垄断行业最优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以及如何实现三者的功能耦合。再次,分别以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为研究对象,针对其改革历程、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等多方面内容展开论述,并提供国际经验借鉴。最后,综合上述研究,在系统阐述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目标及现存制约因素的基础上,提出推进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进一步深化的新思路及对策建议。本文的创新之处有四:首先,在文献资料的梳理方面,一改以往学者对国外有关政府监管理论及监管实践研究按照时间顺序的简单铺陈。遵循监管思想史和监管改革史梳理并重的原则,将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发展与演变创新性地归结为三个阶段,即基于市场失灵考量的监管迷信期、基于政府失灵考量的监管质疑期和引入激励性监管的监管重构期。在充分咀嚼世界范围内监管改革经验的基础上,为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准确定位。其次,在对监管机制、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的内涵和外延进行清晰界区的基础上,创新性地引用“耦合”这一物理学概念,积极探索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三个系统之间,以及系统内各组成要素之间在功能上的相互关联,并因此形成对监管机制、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的“功能耦合”研究。再次,重塑监管理念,在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思想指导下,将提升政府监管质量作为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核心目标,并以此为基础通盘考量监管机制、监管体制和监管制度功能耦合问题。最后,运用法经济学分析范式,解决新监管经经济学中理想化的最优监管机制设计向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监管制度安排转换的难题,弥补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理论“供给”与垄断行业监管制度现实“需求”之间的缺口,同步做好与监管机制相适应的监管体制搭建、监管制度安排。
郭高晶[10](2013)在《交易费用理论视角下我国价格听证制度研究》文中认为随着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进程,社会利益多元化,人们的权益意识增强,对民主、科学和高效的公共政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公共决策领域进行了诸多变革和创新,其中价格听证制度最为引人注目。为了顺应时代趋势和满足社会需求,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规范了价格听证制度在我国的实施程序,确立了其法律地位和效力,标志着我国价格听证制度的基本建立。然而,价格听证的实践并没有达到制度设计的效果,“逢听必涨”、“听证专业户”、“听证帝”等怪现象层出不穷。一开始民众参加价格听证会的热情高涨,到后来嗤之以鼻,价格听证会被人们冠以“涨价会”,“听证秀”,“走过场”。我国价格听证会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呢?本文尝试从交易费用理论出发,先从理论上分析了高效率价格听证制度产生的交易费用大小以及内外生交易费用结构比例,构建了交易费用函数;再结合我国价格听证制度建设和实践状况,分析我国价格听证制度产生的交易费用大小以及内外生交易费用结构比例,通过对比两者之间差距,指出我国价格听证制度效率缺失的原因,并为完善我国价格听证制度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本文从以下六个部分进行论证。第一章为绪论,介绍了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并进行了国内外文献综述;第二章是问题的提出,首先界定了相关概念,论述了公用事业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困境和实施价格听证的必要性,最后确定了研究的问题;第三章,分析了理论上价格听证的制度框架和权力信息关系,并构建了交易费用函数;第四章,简单介绍了我国价格听证制度的立法和实践现状;第五章,运用交易费用函数分析了我国价格听证制度的交易费用,并指出了与理论上的差异,分析了我国价格听证制度效率缺失的原因。第六章,系统地提出了完善我国价格听证制度的对策建议;最后的结论部分指出了本研究的不足,并且展望了未来我国价格听证制度的发展。
二、价格听证会制度实施的经济学分析与绩效评价(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价格听证会制度实施的经济学分析与绩效评价(论文提纲范文)
(1)乌兰察布市化德县公用事业价格监管问题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1.国外研究综述 |
2.国内研究综述 |
(三)研究内容 |
(四)研究方法 |
1.文献研究法 |
2.比较研究法 |
3.访谈研究法 |
(五)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1.论文的创新性 |
2.论文的不足之处 |
一、公用事业价格监管理论基础 |
(一)核心概念界定 |
1.公用事业的含义 |
2.公用事业的特点 |
3.价格监管的含义 |
(二)理论依据 |
1.公共物品理论 |
2.市场失灵理论 |
3.新公共管理理论 |
二、化德县公用事业价格监管现状 |
(一)公用事业价格监管机构设置 |
(二)公用事业价格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 |
(四)公用事业价格成本监审 |
(五)公用事业定价方法 |
(六)价格决策听证会 |
(七)公用事业价格监督检查 |
(八)化德县公用事业价格监管访谈结果分析 |
三、化德县公用事业价格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
(一)化德县公用事业价格监管存在的问题 |
1.公用事业价格监管机制不顺畅 |
2.公众对公用事业价格不满情绪严重 |
3.公用事业价格执法难 |
4.存在滋生权利寻租的漏洞 |
5.公用事业价格监管队伍素质与执法要求不匹配 |
6.公用事业价格监管社会参与不足 |
(二)化德县公用事业价格监管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
1.定价部门与监督检查部门沟通缺乏 |
2.公用事业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不完善 |
3.各方利益难以调和 |
4.对价格监管机构的监督不足 |
5.价格监督检查队伍结构不合理 |
6.群众维权意识不强 |
四、国内外公用事业价格监管先进经验及其启示 |
(一)国外公用事业价格监管先进经验及其启示 |
1.美国公用事业价格监管经验 |
2.法国公用事业价格监管经验 |
3.国外公用事业价格监管经验对化德县的启示 |
(二)国内公用事业价格监管先进经验及其启示 |
1.杭州公用事业价格监管经验 |
2.黑龙江公用事业价格监管经验 |
3.国内公用事业价格监管经验对化德县的启示 |
五、完善化德县公用事业价格监管的对策 |
(一)建立定价部门与监督检查部门沟通与协调的长效机制 |
(二)建立科学的公用事业产品定价机制 |
(三)强化公用事业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执法力度 |
(四)加强对价格监管机构的监督 |
(五)加强价格监督检查执法队伍建设 |
(六)加强宣传引导,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件 化德县公用事业价格监管访谈提纲 |
(2)通辽市公用事业价格听证中的公民参与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核心概念和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核心概念 |
—、公用事业 |
二、价格听证 |
三、公民参与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公众参与阶梯理论 |
二、协商民主理论 |
第二章 通辽市公用事业价格听证中公民参与现状 |
第一节 通辽市公用事业价格听证公民参与情况 |
一、研究思路 |
二、通辽市公民参与价格听证的现状 |
第二节 公用事业价格听证公民参与情况的调查问卷分析 |
一、调查问卷设计 |
二、问卷的发放和回收 |
三、基础数据统计 |
四、分类数据统计 |
第三节 公用事业价格听证公民参与情况的访谈 |
第三章 通辽市公民参与价格听证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公用事业价格听证信息不对称 |
一、政府听证信息发布渠道单一 |
二、公用事业经销商的价格信息垄断 |
三、政府的信息沟通作用有限 |
第二节价格听证形式单一 |
一、传统听证会形式局限性明显 |
二、价格听证相关服务工作不到位 |
第三节 公民参与价格听证的有效性不足 |
一、公民参与主体的代表性不足 |
二、听证专业户层出不穷 |
三、缺乏有效的听证结果反馈机制 |
第四节 公民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不足 |
一、公民缺少对价格听证的了解 |
二、公民对自己参与权利认识不足 |
三、公民缺乏参与听证的研究分析能力 |
第五节 价格听证制度保障和组织管理不到位 |
一、公民听证代表的招募和遴选机制不科学 |
二、公民参与的制度保障不健全 |
第四章 通辽市公用事业价格听证中公民参与问题成因分析 |
第一节 信息发布及传递机制不健全 |
第二节 价格听证形式缺乏创新 |
第三节 价格听证反馈机制不完善 |
第四节 缺乏对普通公民的宣传和培训 |
第五节 价格听证缺乏管理规范和法律救济 |
第五章 改进通辽市公用事业价格听证公民参与问题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拓宽听证信息发布渠道 |
第二节 探索创新听证形式 |
第三节建立健全听证反馈机制 |
第四节加强价格听证宣传和对公民代表的培训 |
第五节 强化价格听证的组织管理和制度保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作者简介 |
(3)成都市燃气行业的政府监管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简要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路线 |
1.4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基本概念及相关理论依据 |
2.1 基本概念 |
2.1.1 公用事业中的燃气行业 |
2.1.2 政府监管 |
2.2 理论依据 |
2.2.1 政府监管的公共利益理论 |
2.2.2 激励性规制理论 |
2.2.3 监管俘获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成都市燃气行业发展进程和政府监管现状 |
3.1 成都市燃气行业发展进程及现状 |
3.1.1 成都市燃气行业发展进程 |
3.1.2 成都市燃气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 |
3.2 成都市燃气行业政府监管的主体及依据 |
3.2.1 监管主体 |
3.2.2 监管方式 |
3.2.3 监管的制度依据 |
3.2.4 分类监管政策 |
3.3 成都市燃气行业政府监管内容分析 |
3.3.1 价格监管 |
3.3.2 管网建设监管 |
3.3.3 质量安全监管 |
3.3.4 市场准入监管 |
3.4 成都市燃气行业政府监管效果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成都市燃气行业政府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成都市燃气行业政府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4.1.1 监管机构职责不清 |
4.1.2 政府监管缺乏外部监督 |
4.1.3 监管法律法规不完善 |
4.1.4 燃气定调价机制不完善 |
4.2 成都市燃气行业政府监管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
4.2.1 监管职责尚未明确 |
4.2.2 缺乏社会监管机制 |
4.2.3 燃气行业法律法规滞后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国外燃气行业政府监管的经验及启示 |
5.1 国外燃气行业政府监管的经验 |
5.1.1 美国燃气行业的政府监管 |
5.1.2 英国燃气行业的政府监管 |
5.1.3 日本燃气行业的政府监管 |
5.2 国外燃气行业政府监管的启示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成都市燃气行业政府监管的对策建议 |
6.1 设立行业监管机构 |
6.2 建立燃气大数据监管模式 |
6.3 构建完善的监管结构 |
6.4 建立灵活性较强的监管机制 |
6.4.1 促进特许经营权招标制度发展 |
6.4.2 构建切实可行的定调价方式 |
6.4.3 强化质量安全环保监管 |
6.5 完善法律法规监管体系 |
6.6 本章小结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访谈提纲 |
(4)PPP模式养老项目的投资决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述评 |
1.2.1 PPP模式的理论研究 |
1.2.2 PPP模式的养老项目研究 |
1.2.3 PPP模式养老项目的投资决策研究 |
1.3 论文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与研究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内容 |
1.4 创新之处与不足 |
2 PPP模式养老项目投资决策相关的理论基础 |
2.1 PPP模式项目相关理论 |
2.1.1 公共产品理论 |
2.1.2 项目区分理论 |
2.1.3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2 投资决策的相关理论 |
2.2.1 投资决策的理论 |
2.2.2 投资风险决策理论 |
2.2.3 投资定价决策理论 |
2.2.4 投资融资决策理论 |
2.2.5 投资收益决策理论 |
2.3 PPP模式应用于养老项目的理论 |
2.3.1 PPP模式的基本类型 |
2.3.2 PPP模式养老项目的操作流程 |
2.4 本章小结 |
3 PPP模式养老项目投资决策的现状分析 |
3.1 PPP模式养老项目的发展现状 |
3.2 PPP模式养老项目投资决策所面临的问题 |
3.3 本章小结 |
4 PPP模式养老项目投资决策的风险因素研究 |
4.1 项目的风险因素识别 |
4.1.1 基于项目风险核对表法的风险因素识别 |
4.1.2 基于风险层级系统的风险因素识别 |
4.1.3 基于法律政策的风险因素识别 |
4.1.4 基于案例分析法的风险因素识别 |
4.1.5 基于文献调查法的风险因素识别 |
4.1.6 PPP模式养老项目的风险因素清单 |
4.2 项目风险因素的组成 |
4.2.1 风险评估方法及选择 |
4.2.2 风险评估过程 |
4.2.3 风险评估结果表 |
4.3 基于PPP模式养老项目投资决策的风险因素承担主体确认 |
4.4 本章小结 |
5 PPP模式养老项目的投资定价决策模型 |
5.1 PPP模式养老项目的定价原则 |
5.2 PPP模式养老项目的定价方法 |
5.3 PPP模式养老项目的一般定价模型 |
5.3.1 老年人可承受范围定价 |
5.3.2 PPP模式养老项目的补偿性收益的价格 |
5.3.3 PPP模式养老项目的产品定价 |
5.4 PPP模式养老项目的补贴定价模型 |
5.4.1 床位等前期设施的一次性补贴总额 |
5.4.2 公正报酬定价法的养老项目产品定价和项目的运营补贴 |
5.4.3 养老服务的补贴价格 |
5.4.4 政府的补贴综合定价 |
5.5 博弈视角下PPP模式养老项目定价的激励机制设计 |
5.6 案例应用 |
5.7 本章小结 |
6 PPP模式养老项目投资决策的融资方式 |
6.1 推动基于新公共服务理论的PPP模式养老项目投资决策融资 |
6.2 构建基于资产证券化的PPP模式养老项目投资融资决策 |
6.3 推进保险资金参与PPP模式养老项目投资融资决策 |
6.4 本章小结 |
7 PPP模式养老项目的投资收益决策模型 |
7.1 公私双方的蒙特卡罗模拟 |
7.1.1 蒙特卡罗模拟的理论 |
7.1.2 随机变量的概率分布的确定 |
7.1.3 蒙特卡罗模拟中的随机变量概率的分布及常见的概率分布 |
7.2 基于公私双方风险分担下PPP模式养老项目投资收益决策模型的构建 |
7.2.1 确定PPP模式养老项目投资决策模型的变量 |
7.2.2 构建PPP模式养老项目投资决策模型 |
7.3 案例应用 |
7.4 本章小结 |
8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本文主要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PPP 模式养老项目投资决策中风险因素发生的重要性、概率和分担主体调查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 |
致谢 |
作者简介 |
(5)PPP模式下地下综合管廊入廊定价与调整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思路及技术路线 |
2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地下综合管廊概述 |
2.1.1 概念与分类 |
2.1.2 建设发展概况 |
2.1.3 项目经济特征 |
2.1.4 成本与效益构成 |
2.2 PPP模式在地下综合管廊项目中的应用 |
2.2.1 PPP模式概念与特征 |
2.2.2 PPP模式分类 |
2.2.3 地下综合管廊项目中PPP模式应用优势分析 |
2.2.4 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运作模式 |
2.3 准公共产品及其价格理论 |
2.3.1 准公共产品理论概述 |
2.3.2 准公共产品价格理论 |
2.3.3 PPP模式下准公共产品定价的特殊性 |
2.4 多目标规划基础理论 |
2.4.1 多目标规划基本概念 |
2.4.2 多目标规划发展历程 |
2.4.3 多目标规划模型求解方法 |
2.5 系统动力学理论 |
2.5.1 系统动力学概述 |
2.5.2 建立模型的步骤 |
2.5.3 系统动力学软件 |
2.6 本章小结 |
3 PPP模式下地下综合管廊项目价格形成机理解析 |
3.1 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价格影响因素分析 |
3.1.1 项目利益相关方因素对价格的影响 |
3.1.2 项目自身特征因素对价格的影响 |
3.1.3 项目外部环境因素对价格的影响 |
3.2 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价格形成机理解析 |
3.2.1 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均衡价格系统分析 |
3.2.2 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价格形成的因果关系分析 |
3.2.3 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价格形成的因果树分析 |
3.2.4 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价格的形成过程 |
3.3 本章小结 |
4 PPP模式下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入廊定价模型构建 |
4.1 定价费用构成、基本原则及流程 |
4.1.1 定价费用构成 |
4.1.2 定价基本原则 |
4.1.3 定价流程 |
4.2 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入廊定价方法的选用 |
4.2.1 定价方法优缺点及适用范围分析 |
4.2.2 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定价的多重目标 |
4.2.3 多目标规划在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定价的适用性 |
4.3 多目标规划入廊定价模型构建 |
4.3.1 入廊定价模型基本假设 |
4.3.2 入廊定价多目标规划模型建立 |
4.3.3 入廊定价模型求解 |
4.3.4 入廊定价的费用分摊方法 |
4.3.5 费用分摊的最优组合方法 |
4.4 实例分析 |
4.4.1 项目背景与概况 |
4.4.2 入廊定价模型应用 |
4.4.3 入廊定价模型计算结果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5 PPP模式下地下综合管廊项目调价机制 |
5.1 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调价必要性 |
5.2 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调价影响因素 |
5.3 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调价原则 |
5.4 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调价模型构建 |
5.4.1 系统描述与边界确定 |
5.4.2 系统动力学模型构建 |
5.4.3 系统动力学模型的仿真模拟 |
5.4.4 基于系统动力学模型的调价因素敏感性分析 |
5.4.5 系统动力学-多目标规划耦合模型调价过程 |
5.5 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调价流程 |
5.6 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调价对策建议 |
5.7 本章小结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参与科研项目 |
致谢 |
(6)基于可持续发展理论的PPP项目定价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PPP项目增量资产逐渐减少,存量资产日趋庞大 |
1.1.2 定价机制是PPP项目能否成功的关键 |
1.1.3 实现PPP项目可持续发展的呼声越高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PPP项目研究现状 |
1.3.2 定价机制研究现状 |
1.3.3 可持续发展理论研究现状 |
1.3.4 PPP项目定价机制研究现状 |
1.4 主要研究内容和方法 |
1.4.1 研究内容概述 |
1.4.2 主要研究方法 |
1.5 论文的技术路线和创新点 |
1.5.1 技术路线 |
1.5.2 创新点 |
2 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与辨析 |
2.1.1 PPP概念、特点及分类 |
2.1.2 PPP项目定价机制 |
2.2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1 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提出 |
2.2.2 可持续发展的内涵 |
2.2.3 可持续发展原则 |
2.3 定价机制相关理论 |
2.3.1 博弈理论 |
2.3.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4 本章小结 |
3 PPP项目可持续定价模式的设计 |
3.1 PPP项目定价机制现状分析 |
3.1.1 案例的收集与整理 |
3.1.2 价格调整启动条件的分析 |
3.1.3 价格调整周期/时机 |
3.1.4 价格调整流程 |
3.2 PPP项目定价机制可持续性动力分析 |
3.2.1 内部环境分析 |
3.2.2 外部环境适应分析 |
3.2.3 发展动力分析 |
3.3 PPP项目可持续定价机制的构建原则 |
3.3.1 保证项目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发展原则 |
3.3.2 利益相关方相互制衡原则 |
3.3.3 促进项目创新原则 |
3.3.4 动态定价性原则 |
3.4 PPP项目可持续定价形成路径 |
3.4.1 定价机制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发展实现路径 |
3.4.2 创新性实现路径 |
3.4.3 动态性、利益相关方相互制衡实现路径 |
3.5 PPP项目动态-制衡博弈概念模型的提出 |
3.5.1 制衡机制主体的确定 |
3.5.2 制衡手段与方法的选择 |
3.5.3 决策效率低下和寻租行为的解决 |
3.5.4 定价机制动态性设计 |
3.5.5 定价信息机制设计 |
3.6 本章小结 |
4 PPP项目可持续定价模型的构建 |
4.1 模型构建思路 |
4.1.1 模型的选择 |
4.1.2 上下层目标分析 |
4.2 假设与模型建立 |
4.2.1 模型的基本假设 |
4.2.2 模型的建立 |
4.3 定价影响因素的识别及其对模型参数影响的判定 |
4.3.1 可持续定价影响因素的识别 |
4.3.2 定价影响因素对模型参数的影响判定 |
4.4 PPP项目可持续定价计量 |
4.4.1 计量思路 |
4.4.2 计量程序 |
4.5 模型求解 |
4.6 本章小结 |
5 实证分析 |
5.1 案例的选择 |
5.1.1 案例筛选 |
5.1.2 项目概况 |
5.1.3 定价调整过程 |
5.2 北京地铁4号线PPP项目定价机制可持续评价 |
5.2.1 定价主体可持续评价 |
5.2.2 定价标准可持续评价 |
5.2.3 定价社会、生态可持续评价 |
5.2.4 定价调整流程可持续评价 |
5.2.5 定价信息机制分析 |
5.3 可持续发展定价机制建议 |
5.3.1 推动定价权力结构优化 |
5.3.2 推动定价信息公开,保证定价的准确性 |
5.3.3 进一步细化定价模型 |
5.4 本章小结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 问卷调查表 |
作者简介 |
作者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获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7)法经济学在中国:引入与本土化(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法经济学的起源与发展概述 |
(一) 现代法经济学的萌发与兴起 (20世纪30-60年代) |
(二) 现代法经济学的成长与繁荣 (20世纪70-90年代) |
(三) 现代法经济学的创新与发展 (21世纪) |
三、法经济学在中国的引入与兴起 (1983-2004) |
(一) 法经济学概念的引入与起源的追溯 |
1. 对“法经济学”概念与内涵的理解 |
2. 对法经济学的历史起源、理论演变的研究 |
(二) 法经济学分析范式的提炼与完善 |
(三) 代表性法经济学着作的引入 |
(四) 法经济学理论与方法的初步应用 |
1.部门法的经济学分析 |
2.具体案例的经济学分析 |
(五) 作为法学或经济学分支的法经济学:排斥与试探 |
四、法经济学在中国的兴盛与本土化 (2005-2018) |
(一) 议题的本土化:社会转型中的共同关注 |
1.法治与经济发展 |
2.法治与社会转型 |
3.法治与社会治理 |
4.法治与司法改革 |
5.法治与市场规制 |
6.知识产权保护与企业创新 |
7.土地与住房问题 |
(二) 应用的本土化:实证量化分析的共同认可 |
1.法学实证研究推进下的法经济学本土化 |
2.司法裁判文书公开与法经济学的本土化 |
(三) 分析范式的本土化:中国经验的共同探索 |
(四) 作为交叉学科的法经济学:融合与发展 |
五、中国法经济学的国际化与未来 |
(一) 中国法经济学的国际化 |
(二) 对中国法经济学未来的思考 |
(8)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前言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相关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相关文献述评 |
1.2.2 国内相关文献述评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及结构框架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结构框架 |
1.5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之处 |
1.5.1 可能的创新 |
1.5.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理论基础与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的范围界定 |
2.1 相关理论基础 |
2.1.1 自然垄断理论 |
2.1.2 政府管制理论 |
2.1.3 交易成本理论 |
2.1.4 产权理论 |
2.1.5 委托-代理理论 |
2.2 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的范围界定 |
2.2.1 基于规模经济的自然垄断行业边际成本定价矛盾 |
2.2.2 基于成本劣加性的自然垄断行业定价可能性 |
2.2.3 本文的研究范围界定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基于新古典经济学方法的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 |
3.1 自然垄断行业定价无需管制的条件 |
3.1.1 完全可竞争市场 |
3.1.2 完全契约 |
3.2 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的理论模型 |
3.2.1 拉姆齐定价 |
3.2.2 两部定价法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的进一步拓展分析 |
4.1 对新古典经济学方法的反思 |
4.2 影响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的制度因素 |
4.2.1 交易成本 |
4.2.2 产权结构 |
4.2.3 委托-代理关系 |
4.3 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的再反思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的演变及现状 |
5.1 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的演变 |
5.1.1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情况(1949-1978) |
5.1.2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情况(1978-2001) |
5.1.3 加入 WTO 以后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情况(2001 至今) |
5.2 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的现状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6.1 当前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存在的问题 |
6.1.1 管制价格不能反映实际成本 |
6.1.2 定价主体不明确 |
6.1.3 行政垄断问题严重 |
6.1.4 有效竞争尚未形成 |
6.1.5 价格听证会制度不完善 |
6.2 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6.2.1 产权结构单一 |
6.2.2 委托-代理关系复杂 |
6.2.3 显着的沉淀成本无法补偿 |
6.2.4 市场机制不完善增加了不确定性 |
6.2.5 缺乏有效的定价管制法规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国外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的经验借鉴 |
7.1 美国的投资回报率管制模式 |
7.2 英国的价格上限管制模式 |
7.3 俄罗斯自然垄断行业的定价管制改革 |
7.4 对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的借鉴 |
7.4.1 价格上限管制尚不能广泛采用 |
7.4.2 自然垄断行业不能盲目私有化和放松管制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完善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的政策建议 |
8.1 转变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的传统思维理念 |
8.1.1 正确处理市场-制度-政府之间的关系 |
8.1.2 注重完善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中的制度安排 |
8.2 积极创造可竞争市场环境 |
8.2.1 降低沉淀成本 |
8.2.2 逐步消除行政进入壁垒 |
8.3 大力推进自然垄断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
8.4 构建科学的定价管制模式 |
8.4.1 适时引入激励性管制 |
8.4.2 完善成本约束机制 |
8.4.3 对自然垄断行业采取分类价格管制 |
8.4.4 完善价格听证会制度 |
8.5 建立健全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的法律法规 |
8.6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期间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9)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0.1 选题背景 |
0.2 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
0.2.1 理论价值 |
0.2.2 现实意义 |
0.3 研究方法 |
0.3.1 归纳与演绎分析 |
0.3.2 比较研究 |
0.3.3 案例分析 |
0.3.4 博弈分析 |
0.3.5 法经济学分析 |
0.3.6 耦合分析 |
0.4 研究内容和创新 |
0.4.1 研究内容 |
0.4.2 创新 |
第1章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研究文献综述 |
1.1 国外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研究 |
1.1.1 监管迷信:基于市场失灵考量的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理论及监管实践 |
1.1.2 监管质疑:基于政府失灵考量的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理论及监管实践 |
1.1.3 监管重构:激励性监管理论及监管实践 |
1.2 国内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研究 |
1.2.1 关于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手段的研究 |
1.2.2 关于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主体的研究 |
1.2.3 关于自然垄断行业监管制度的研究 |
1.3 文献综述简评 |
第2章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分析 |
2.1 监管机制、体制、制度的内涵与外延 |
2.1.1 监管机制、体制、制度的内涵 |
2.1.2 监管机制、体制、制度的外延 |
2.2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 |
2.2.1 耦合的涵义 |
2.2.2 耦合的理论模型 |
2.2.3 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理论分析框架 |
2.3 法经济学语境下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体制与制度关系 |
2.3.1 监管机制、体制、制度的法经济学解释 |
2.3.2 法经济学语境下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 |
第3章 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嬗变及其适用性分析 |
3.1 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嬗变 |
3.1.1 自然垄断的动态性 |
3.1.2 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的嬗变 |
3.2 主要发达国家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的适用性分析 |
3.2.1 “全方位、立体式”放松监管改革 |
3.2.2 垂直分解和剥离重组结合,引入竞争机制 |
3.2.3 放开市场准入,为竞争开辟通道 |
3.2.4 实行非对称监管,维护、保证公平竞争 |
3.2.5 激励性监管机制的运用 |
3.2.6 放松监管的成效 |
3.2.7 关于自然垄断产业监管机制适用性的若干思考 |
3.3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嬗变及其适用性分析 |
3.3.1 价格监管机制嬗变及其适用性 |
3.3.2 市场准入监管机制嬗变及其适用性 |
3.3.3 激励性监管机制嬗变及其适用性 |
3.3.4 非对称监管机制嬗变及其适用性 |
第4章 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分析 |
4.1 中国主要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改革实践 |
4.1.1 电信产业:逐步走向监管下的竞争 |
4.1.2 电力产业:弱监管下的强垄断 |
4.1.3 铁路运输产业:政企双重角色缺位下的业内垄断 |
4.1.4 航空运输产业:竞争下的过度监管 |
4.1.5 邮政产业:垄断经营模式下的体制改革滞后 |
4.1.6 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缺失下的公益性矛盾 |
4.2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的基本类型、问题及成因 |
4.2.1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的基本类型 |
4.2.2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 |
4.3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问题的成因 |
4.3.1 行政体制缺陷 |
4.3.2 监管体制自身的缺陷 |
4.4 国外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改革经验借鉴 |
4.4.1 监管机构的独立性 |
4.4.2 监管机构的权力配置与协调 |
4.4.3 监管机构的动态调整 |
4.4.4 监管机构的外部监督体系 |
4.4.5 对中国的启示 |
第5章 自然垄断行业监管制度研究 |
5.1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的法律制度框架 |
5.1.1 针对监管主体考量的法律制度安排 |
5.1.2 针对监管客体考量的法律制度安排 |
5.2 自然垄断行业价格听证制度的经济学分析 |
5.2.1 自然垄断行业价格监管制度与价格听证制度 |
5.2.2 价格听证制度的经济学分析 |
5.2.3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价格听证制度的改进 |
5.3 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制度的若干缺陷 |
5.3.1 监管体制层面的法律制度缺失 |
5.3.2 监管客体层面的法律制度缺失 |
5.3.3 监管机制层面的法律制度缺失 |
5.4 美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制度建设的经验借鉴 |
5.4.1 美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法律制度的变迁 |
5.4.2 美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法律制度分析 |
5.4.3 美国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法律制度的特点 |
5.4.4 对中国的启示 |
第6章 完善中国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制度的政策建议 |
6.1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目标 |
6.1.1 以提升政府监管质量为核心目标 |
6.1.2 公平与效率的博弈与协调 |
6.1.3 监管改革与城镇化步伐的同步 |
6.1.4 消费者话语权的制度保障 |
6.1.5 垄断一般和特殊的权衡 |
6.1.6 综合性的研究领域,开阔的研究视角 |
6.2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制约因素 |
6.2.1 监管理念及理论发展的滞后 |
6.2.2 并未真正破除的原有垄断格局和垄断利益 |
6.2.3 “俘获”现象严重,监管执行不力 |
6.2.4 政府职能转变迟缓 |
6.2.5 法治的薄弱 |
6.2.6 改革的参差不齐、互不配套 |
6.2.7 转轨时期政治、经济、社会、环境等压力 |
6.2.8 国际竞争环境对国内经济的压力 |
6.2.9 改革实践和理论研究相背离 |
6.2.10 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改革的不匹配 |
6.3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新思路 |
6.3.1 监管主体和监管客体的转化 |
6.3.2 监管机制调整要求监管体制、监管制度的适应性变化 |
6.2.3 监管制度、监管体制改革需要监管机制支撑 |
6.3.4 监管体制传动、整合监管机制和监管制度 |
6.3.5 监管机制、监管体制、监管制度功能耦合路径 |
6.4 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改革的实施路径 |
6.4.1 以提升政府监管质量为核心,通盘考量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与制度功能耦合问题 |
6.4.2 完善自然垄断行业监管机制设计,同步考虑监管体制搭建和监管制度匹配问题 |
6.4.3 搭建合理的自然垄断行业监管体制,衔接监管机制的实施与监管制度安排 |
6.4.4 进一步健全自然垄断行业监管制度,充分考量其与监管体制、机制的匹配问题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主要科研成果 |
(10)交易费用理论视角下我国价格听证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3.1 国外研究概况 |
1.3.2 国内研究概况 |
第二章 问题的阐述 |
2.1 关于价格听证 |
2.1.1 价格听证的概念 |
2.1.2 公用事业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困境” |
2.1.3 实施价格听证的必要性 |
2.2 关于交易费用理论 |
2.2.1 交易费用的概念 |
2.2.2 内外生交易费用 |
2.3 交易费用理论的适当性分析 |
2.4 问题的确定 |
第三章 价格听证制度交易费用函数的构建 |
3.1 价格听证制度在西方发达国家实践成效评析 |
3.2 理论上价格听证制度的框架体系 |
3.3 理论上价格听证制度的权力信息关系 |
3.4 理论上价格听证制度的交易费用分析 |
3.5 构建交易费用函数 |
第四章 我国价格听证制度的立法与实践现状 |
4.1 我国价格听证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
4.2 我国价格听证制度的实践现状 |
第五章 我国价格听证制度的交易费用分析 |
5.1 听证方参与度 |
5.1.1 集体行动的逻辑 |
5.1.2 我国消费者利益集团特点分析 |
5.1.3 我国垄断企业利益集团特点分析 |
5.1.4 消费者和垄断企业的参与度分析 |
5.1.5 小结 |
5.2 垄断信息对称度 |
5.2.1 信息完整度低 |
5.2.2 信息可读性差 |
5.2.3 信息真实度低 |
5.2.4 小结 |
5.3 仲裁者中立度 |
5.3.1 我国法律规章对主持人的规定 |
5.3.2 实践中的偏差 |
5.3.3 小结 |
5.4 规模程度 |
5.4.1 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代表人数比例偏少 |
5.4.2 听证会上发言时间过短 |
5.4.3 听证会召开次数太少 |
5.4.4 小结 |
5.5 结论 |
5.5.1 我国价格听证制度的外生交易费用相对较低 |
5.5.2 我国价格听证制度的内生交易费用很高 |
第六章 完善我国价格听证制度的对策建议 |
6.1 提升消费者利益集团的参与度 |
6.1.1 加强宣传,改变听证参与观念 |
6.1.2 从制度上完善消费者协会建设 |
6.1.3 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的作用 |
6.2 提高信息对称度 |
6.2.1 从制度上界定信息“产权” |
6.2.2 建立独立的第三方监审机构 |
6.2.3 提前听证材料送交时间 |
6.2.4 听证过程采用媒体直播 |
6.3 保证仲裁者中立度 |
6.3.1 建立一支职业听证队伍 |
6.3.2 仲裁者的职权规定 |
6.4 提高价格听证会的规模程度 |
6.4.1 增加参会消费者代表人数 |
6.4.2 保障听证会上消费者代表发言时间 |
6.4.3 保证价格听证会的举行轮次 |
6.5 其他建议 |
6.5.1 重视非正式听证制度 |
6.5.2 增加网上价格听证渠道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四、价格听证会制度实施的经济学分析与绩效评价(论文参考文献)
- [1]乌兰察布市化德县公用事业价格监管问题与对策研究[D]. 王霞霞. 内蒙古师范大学, 2020(03)
- [2]通辽市公用事业价格听证中的公民参与问题研究[D]. 张楠. 内蒙古民族大学, 2020(02)
- [3]成都市燃气行业的政府监管问题研究[D]. 王若凝. 西南交通大学, 2020(07)
- [4]PPP模式养老项目的投资决策研究[D]. 廖剑南. 江西财经大学, 2020(01)
- [5]PPP模式下地下综合管廊入廊定价与调整机制研究[D]. 贺广学.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0(01)
- [6]基于可持续发展理论的PPP项目定价机制研究[D]. 申佐飞. 沈阳建筑大学, 2020(04)
- [7]法经济学在中国:引入与本土化[J]. 魏建,宁静波. 中国经济问题, 2019(04)
- [8]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定价管制问题研究[D]. 年海石. 吉林大学, 2015(08)
- [9]自然垄断行业政府监管机制、体制、制度功能耦合研究[D]. 刘佳丽. 吉林大学, 2013(08)
- [10]交易费用理论视角下我国价格听证制度研究[D]. 郭高晶. 兰州大学, 20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