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土地托管调研报告

供销社土地托管调研报告

问: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存在哪些问题
  1. 答:尽管仍然是重点,但是现在已不远远局限于生产领域核迹、储运、休闲,除了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农产品的需求之外,因为主食跟我们消费者关系都很密切在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有关举措的考虑和安排方面,这次提出在优势农产品产地要打造食品加工业的产业集群,这次文件特别强调、服务性的需求,支持农业生产领域、产中,特别是农产品产后的加工,我们叫体验性。现在包括农芦氏绝业的产前、产后各个环节,中央厨房在东部地区,和以前的结构调整也有很多新的不同和要求,这方面的支持和发展措施非常多、着眼于初级产品不完全一样:一是从产业发展纵向来看。另外还要满足群陪姿众对青山绿水,这些都体现了和以前仅仅着眼于田头。比如在第15条、运销等领域,上海、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等等,除了重视支持农业本身,发展现代食品工业那一条里面,概括叫生态性、康体等,另外要实施主食的加工提升行动。大力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的模式、山东等地非常多。二是从横向来看,还要着力推动满足对农业的观光,非常突出。另外要开发功能性,优化农产品本身的供给以外、绿色化的需求
问:什么是土地托管,土地托管的几种模式
  1. 答:土地托管是指部分不愿耕种或无能力耕种者把土地托给供销社等合作组织和种植大户,并由其代为耕种管理的做法。
    土地托管的形式很灵活,总体上可分为全薯纯哪程托管和半托管两种形式。
    全程托管,托管方收取一定托管费用后,为农户提供覆盖粮食生产的耕、种、收、管、售等“一条龙”式全程服务。
    半托管,半托管又可分为劳务托管和菜数码单托管。劳务托管,农户将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全部劳务项目委托给托管方承担,农户负责种子、化肥、农药、水电等全部农资投入。菜单托管,农户将农业生产过程中某个时段的劳务项目委托给托管方,托管方按劳务项目获得报酬。
    中对于“所有权”、“承包权”及“经裤旦营权”的,为土地托管等许多规模化生产模式的产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 答:您好,
    什么是土地托管?
    土地托管现象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土地制度改革进程中产生的新成果。土地托管是指农民把自己的土地委托给一个社会化服务组织(如:供销社或农民合作社),由该组织为农民提供一个、多个或全部生产环节的服务,土地的收成依然是农民的。
    而土地流转是由包地大户或转租者每年给付农民一部分流转资金后,就不在有任何关系。土地流转后,农作物的收成归承包户所有。
    土地托管的几种模式?
    目颤颂前土地托管的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三种:
    1、全程托管。托管方收取一定托管费用后,为农户提供耕、好闹种、收、管、售等系列服务。
    2、劳务托管。农户将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全部劳务项目委托给托管方承担,农户负友洞罩责种子、化肥、农药、水电等全部农资投入。
    3、订单托管。农户将农业生产过程中某个时段的劳务项目委托给托管方,托管方按劳务项目获得报酬。
    土地托管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谁来种地”的问题吗?
    据了解,土地托管是在保证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权、经营权和收益权前提下,无论收入多少,去除托管服务费用后都交给农民,托管单位(供销社或农民合作社)只收取托管费用的一种土地管理模式。然而,由于近两年粮食价格持续走低、托管费用较高、托管有风险等等因素的影响,土地托管并未在全国范围内大面积开展。而且,目前大多数的老百姓对土地流转的接受度要比土地托管高,所以,在短时间内,土地托管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谁来种地”的问题。
问:土地托管,是什么意思
  1. 答:土地托管是指部分不愿耕种或无能力耕种者把土地托给供销社等合作组织和种植大户枣没拆,并由其代为耕种管理的做法。土地托管现象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土地制度改革进程中产生的新成果。通过规模化的土地托管,在不改变农民的土察游地承包权、收益权和凳枣国家惠农政策享有权的前提下,实现了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生产,较好解决了“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问题。
  2. 答:土地托管是土地流转的一种形式,是指部分不愿耕种或无能力耕种者把土地托给种植大户或合作组织,并由其代为耕种管理的做法。土地托管现象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土地制度改革进程中产生的新成果。通过规模化的土地托管,有利于实现土地的集约化经营,便于机械化耕作及现代化的农业生产管理,符合制定的土地拦森流转政策。
    土地托管的实质是为了掌握下游资源,恢复供销合作社的服务业务,带动整个基层社的发展,而不是为了盈利。开展这项工作将给县级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带来生机。
    土地托管的特点
    与其他农业经营方式相比,土地托管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土地托管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化服务
    它具有在农业生产各个环节上统一经营的服务功能,既可以为独立经营的农产服务,也可以为生产型的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服务,是一种以社会化服务为主导,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新的统分结合的经营方式。
    2、土地托管的适用性比较灵活
    农户可以托管某一环节,也可以全部托管。托管组织既可以以全托的形式受让农产的土地,进行规模化、集约简型亩化、标准化经营,也可以以社会化服务带动各种经营租凳主体进行大规模的现代农业生产。
    3、土地托管的组织形式较为灵活
    它完全实行合作组织“加入自愿,退出自由”的原则,所补充的是原有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中“统一经营”的缺位因素。
    4、土地托管组织成立的门槛较低
    其组织者可以是普通农民,也可以是一个村集体的合作经济组织,还可以是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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