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协陕西省九届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论文文献综述)
冯骥才工作室[1](2021)在《冯骥才文化遗产保护相关事记(1964—2020)》文中提出20世纪60年代(1964—1966)自发考察砖刻、木雕、剪纸、年画、泥塑等天津民间艺术,计划编写天津民间美术丛书,并完成《天津砖刻艺术》一书书稿。20世纪70年代常因公赴芦台(东丰台),顺带考察木版年画。20世纪八九十年代,每年农历腊月必访"画乡"杨柳青。
刘妤[2](2020)在《代议机关投票表决的公开性和秘密性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代议机关的投票表决方式是代议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现代国家代议制度运行的关键环节,投票表决的方式直接关系到代表职能的有效运行和民意的充分表达。一直以来,代议机关投票表决的公开性还是秘密性是宪法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公开投票还是秘密投票更能促进民主?根据我国国情,人大及其常委会更适合采用公开投票还是秘密投票?怎样对我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投票方式进行完善?这是本文要回答的问题。本文以政治领域的投票表决的为研究对象,运用历史分析、比较分析、案例分析、图表分析等多种研究方法,对投票表决公开性和秘密性背后的原理、代议机关投票表决方式演变的过程、中外代议机关投票表决方式的种类和特点、中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投票表决方式的现状及完善的方向,进行了系统研究。本文提出了以下创新性观点:一是选民投票更适合采用秘密投票,代议机关更适合采用公开投票。二是秘密投票在抗拒贿选、强迫方面更有优势,但也不是绝对的。公开投票在抗拒投票人自私情感方面更有优势。三是代议机关公开投票需要完善的议事公开制度、议员免责制度来支持,投票的公开和秘密性还受到社会大众思想理念的影响。当公开投票的条件不具备时,秘密表决胜过公开投票。为了证明以上观点,本文从以下方面进行了论证:本文介绍了投票表决这一政治现象的发展演变,梳理了在选民投票领域和代议机关议事领域投票表决的不同特点。选民投票由早期的公开投票演变为秘密投票,代议机关的投票则正好相反,由秘密投票转变为公开投票。投票的公开性和秘密性的选择受以下因素的影响:一是人们思想观念的偏好,二是对投票主要是权利还是责任的认识,三是能否抗拒外来非法投票压力的考量,四是能否克服投票人自身的自私情感的考量。选民投票着重保护投票自由和公民隐私,以秘密投票为主,代议机关的投票表决则以责任为优先考虑因素,以公开投票为主。代议制度运行的政治原理对代议机关投票方式有决定作用。代议制的有效运转在于议员如何通过代表机制实现对人民的代表。选民和议员的关系是代议机关议事公开、投票公开的决定因素。当代代议制国家,除了传统的立法行为,议员的服务行增多,代表和选民的关系也从传统的问责关系向多重关系转变,这一转变削弱了代议机关公开投票的必要性。现代政党政治的的发展,使得议员面临选民和党纪的双重压力,公开投票造成了向政党负责和向选民负责的冲突。英、美、法、日为典型的资本主义国家代议机关的投票表决方式特点有:一是以公开投票表决为主;二是针对争议不大的事项一般采用举手、呼喊等简单高效的表决方式;三是针对重大事项的决议,则采用正式的公开记名投票;四是投票表决的方式可以灵活转换。以四国为代表的代议制国家的代议机关大多采用公开表决,并且有较完善的议事公开制度和议员免责制度。本文立足梳理并完善我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投票表决方式。我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以秘密投票表决为主要形式。港澳台地区民意机关以公开投票为主要形式,并根据表决事项的性质选择表决方式。现阶段的秘密投票基本符合我国国情,但可以借鉴港澳台地区的作法进行公开投票类型化的尝试,对现有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表决方式作规范化、统一化规定,完善程序规则;用足现有制度优势,完善举手表决的程序,对秘密写票处进行规范;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议事公开制度。对制度的完善还需要达成的社会共识有:一是对选民投票和人大代表委员的投票表决进行区分,二是改变“秘密即民主,公开非民主”的观念,三是提高人大代表委员的责任意识。
许琦婧[3](2020)在《南安市乡镇人大主席履职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乡镇人大处于我国人大制度体系的底部,是农村广大人民群众直接、具体感受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制度平台,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环节和重要组成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以下简称“乡镇人大主席”)是乡镇人大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乡镇人大的主心骨,在联系基层人大代表、开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组织代表活动、开展代表工作等方面充当着纽带和桥梁的角色。尽管近几年来,随着对基层人大工作的不断重视,国家通过法律,政策和法规进一步加强了乡镇人大的工作,但在现实运作中,乡镇人大主席并没能发挥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作用,在一些方面甚至存在着边缘化问题,监督工作流于形式,干部二线思想严重,使乡镇人大空心化、失语化现象日渐突出,影响了乡镇人大效能,违背了设立这一职务的初衷。提高乡镇人大主席履职效率,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主心骨作用,对推进我国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完善具有重要意义,也才能使广大的基层人民群众更为真实地感受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本文以南安市乡镇人大主席的履职为研究切入点,通过访谈、文献分析、个案分析等研究方法,阐述南安市乡镇人大主席的履职现状,归纳履职存在问题和原因:人大自身运行的体制机制不健全、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重视不够、乡镇人大主席对人大工作认识不足、代表履职热情不高等。在此基础上,结合福建三明市沙县、浙江省乐清市岭底乡、陕西省安康市镇坪县对乡镇人大主席履职的探索,得出启示。最后结合人大工作经验,借鉴相关研究成果,提出明确人大主席团常设机构性质、乡镇人大主席专职化、乡镇人大主席进入党委班子、加强对乡镇人大主席的培养使用力度、进一步发挥乡镇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探索乡镇人大绩效评价机制等措施,通过多渠道提升乡镇人大主席履职绩效和履职积极性,使乡镇人大摆脱“边缘化”“空心化”困境,推进基层民主建设。
王天丹[4](2020)在《陕甘宁边区军事建设问题研究(1937-1945)》文中认为陕甘宁边区(以下简称边区)是中共中央、中革军委的所在地。全面抗战爆发以后,主力红军改编为八路军,边区成为中共军队的指挥中心和敌后抗日根据地的总后方。边区地处黄河西岸,扼守日军进攻大西北的要道,其独特的军事战略地位,使之成为日军进攻的重要军事目标。为抗击日军,消灭土匪,取得反磨擦斗争胜利,边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而加强军事建设,是中共中央和边区政府加强边区防卫力量,确保边区安宁,赢得抗战胜利的重要举措。为加强边区军事建设,中共首先建立了边区武装力量,为边区和中共中央的安全提供了可靠的军事力量。八路军主力部队奔赴华北抗日战场后,边区防守力量薄弱,为加强边区防卫力量,中革军委、中共中央决定组建边区驻军留守部队,成立留守兵团,编组陕甘宁晋绥联防军,统一指挥边区八路军留守部队,保安部队和地方民众抗日武装组织(主要是自卫军和少先队),形成了八路军正规部队、保安部队和民众抗日武装(主要是自卫军和少先队)三位一体的武装力量格局。边区武装力量和组建和政变,为保卫中共中央和确保边区安宁提供了坚实可靠的武装力量。为解决八路军和各敌后抗日根据地军政干部缺乏的问题,中共建立了抗大及有关军事院校,为八路军、新四军培养了一批急需的军事和政治干部,为中共军队和抗日根据地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干部保证。为提高边区部队战斗力,开展了军事教育和大练兵运动,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模范,提高了部队的战斗力,被中共中央军委表扬,并将其经验批转全军学习推广。以上举措为取得河防、剿匪、反磨擦斗争的军事胜利,为建立新民主主义的模范区奠定了基础,巩固了中共局部执政的历史地位。为防止日军西犯边区,进攻大西北,八路军专门成立河防部队,在八路军的配合和人民群众的支持下,打退了日军的多次进攻,挫败了其进犯边区和进攻大西北的企图,为创造模范根据地创造了条件。针对国民党军队对边区发动进攻和反磨擦事件,边区部队打退了其进攻,取得了反磨擦斗争的胜利,结束了国共两党政权并立的局面,实现了政令和军令的统一,使边区抗日民主政权成为唯一合法政权,为建设新民主主义模范区奠定了基础,巩固了中共在边区和敌后抗日根据地局部执政的历史地位。为加强军队后勤建设,中共建立和开展了军工生产,发动了大生产运动和“双拥运动”,为八路军提供了武装装备保障,解决了面临的财政经济困难,增强了中共局部执政的社会和经济基础。为给八路军提供作战需要的武器装备,中共中央军委在边区成立了军事工业局,组建了一系列军工厂,研发和生产了武器弹药,开展了赵占魁运动,逐渐扩大了生产,为部队提供了大量武器弹药,保证了部队作战需要。为解决边区和部队面临的财政经济困难,边区部队开展了大生产运动,增加了粮食和工业品的生产,展开了打盐运盐及食盐等出口,以换取边区急需的战略物资,增加了边区财政收入,打破了国民党的经济封锁,稳定了边区物价。为解决边区工作中暴露出的党政军民关系不协调的问题,开展了双拥运动。经过整风,中共实现了对边区部队的一元化领导,落实了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原则,形成了中共军队政治工作的新成果——《关于军队政治工作问题的报告》和中共军事工作的指导思想——毛泽东军事思想。为克服边区部队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军阀主义与教条主义倾向,边区部队认真学习,经过整风,克服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缺点,形成了以中共中央西北局为首的一元化领导,落实了中共中央“九一”决定,增强了党政军民的团结,为巩固抗日根据地积累了宝贵经验。为总结经验,推广全军,在毛泽东支持下,将边区部队的整风经验成果写成《关于军队政治工作问题的报告》,形成了党和军队政治工作的历史性文献,与古田会议并列,多次下发全军学习。毛泽东思想提高了中共全党全军对毛泽东政治路线和军事路线的正确认识,肃清了王明错误思想及其他错误思想的干扰和危害,坚持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的原则,总结形成了中共武装斗争的理论和指导军事工作的指导思想——毛泽东军事思想。毛泽东军事思想是中共领导军事工作,进行武装斗争的宝贵财富和强大的思想武器,为中共夺取抗日战争、解放战争胜利指明了方向,对建国后军队和国防建设产生了极大影响,至今仍是全党全军军事工作的指导思想。
梁宝伟[5](2019)在《1978—1992年民主法律化历程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在中国,中国共产党的每一项执政活动都引人瞩目,给人深思。“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改革开放以来,民主与法治的关系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为紧密,成为中国共产党重要的执政方式。其中,民主法律化作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成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重要艺术。民主法律化,就是将人民民主通过法律的方式加以稳定化、权威化。民主法律化源自1978年邓小平提出“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思想论断。在邓小平思想论断的指导下,人民民主在法律的保障下不断迈进,推动着改革开放发展。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勇于担当,治国理政,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也使人民民主和法治建设迈入新时代。中共十九大报告把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和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方略,为今后继续推进人民民主和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指导。民主要发展,法治要加强,成为将来中国共产党坚持长期执政的重要准则。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和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具有历史思维、历史视野。1978年至1992年的这段时期,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创时期,也是改革开放以后民主法律化的重要发展时期。由此决定了对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的研究,既是一个学术研究问题,也是一个事关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问题。通过研究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发展历程,梳理其发展脉络,看待其历史影响,总结其历史经验,有助于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道路自信和理论自觉,有助于为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提供经验参考,增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能力。本文以1978年至1992年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进程为研究对象,从历史与逻辑相结合、宏观把握与微观考察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运用历史分析法、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等方法,综合运用党史学、政治学与法学等学科知识,对改革开放初期的民主法律化进程进行了研究。通过论述这段时期重要法律制定的背景原因、过程、主要内容和特点以及作用影响等,力图达到展示过程、梳理脉络、把握规律和总结经验。全文共分三大部分、七个篇章:第一部分为引言,独立成篇。主要介绍论文的选题缘由及意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创新点与难点。第二部分为正文,从第一章到第五章,对1978年至1992年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进程给予重点阐释。第一章介绍民主法律化的思想发端及内涵要求,第二、三、四章是对民主法律化具体实践过程的论述,第五章则对该实践过程进行了总结。第一章题目为“民主法律化思想的提出(1978)”。以邓小平“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思想论断为主要阐释,重点论述了民主法律化思想论断提出的历史背景及其内涵和要求。第二章题目为“民主法律化的起步(1979—1982)”。本章以1979年至中共十二大召开前为时间段节点,立足于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初步开始的时代背景,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效恢复与法律建构、维护人民民主的刑法颁布等方面,主要对《地方人大和政府组织法》《选举法》《刑法》的制定过程、主要特点以及作用进行了分析。第三章题目为“民主法律化的展开(1982—1989)”。本章以中共十二大以后至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召开前为时间段节点,立足改革开放全面展开的时代背景,从中共十二大和中共十三大的战略决策对民主法律化的影响出发,从宪法的根本法律保障、人大制度的法律完善、民族区域自治的专门立法、村民自治组织法律的制定以及人民群众享有权益的扩大与法律保护的加强等方面,重点对《宪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民族区域自治法》《村委会组织法(试行)》《民法通则》《行政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作了阐述。第四章题目为“民主法律化在坚持中发展(1989—1992)”。本章以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至中共十四大召开前为时间段节点,从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对民主法律化的影响出发,围绕基本民主制度法律化的继续发展和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法律化的继续加强这两个方面,重点对《代表法》《城市居委会组织法》《集会游行示威法》《民事诉讼法》以及保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的法律等作了阐述。第五章题目为“基于民主法律化历程的认识和总结”。本章围绕1978年至1992年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历程,进行概括总结,重点阐述了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分析了民主为什么要法律化和民主能够法律化,指出了实行民主法律化的必然性,以此从理论上阐述了民主法律化的合理性。二是分析了十四年民主法律化进程的历史影响,认为它较好贯彻了中国共产党的主张,推动了人民民主和法治建设,丰富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方式。三是总结十四年中国共产党推进民主法律化的执政经验,主张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改革开放等八条经验。第三部分为结语章“对民主法律化与依法治国的思考”。本章在阐述第二部分的基础上,对民主法律化与依法治国之间的关系作了阐释,指出十四年民主法律化历程必然走向依法治国,而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民主法律化,同时强调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要坚持民主法治的紧密结合。
范伟[6](2019)在《抗战动员中的《新中华报》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作为第一份延安时期的中共中央机关报,《新中华报》办刊近4年半,历经了土地革命后期和全面抗战初期。《新中华报》前身是长征后复刊的《红色中华》陕北版,后囿于条件维艰而停刊并入《解放日报》,在中共党报史上有着承上启下的地位和作用。《新中华报》充分发挥中共党报的宣传媒介和政治武器职能,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抗战动员工作。它不仅全面宣传了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而且组织、鼓舞、激励、推动广大人民群众和一切抗日资源,投入到中国抗日战争中,在陕甘宁边区乃至全国都留下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本论文从简要介绍《新中华报》基本情况破题,全面梳理《新中华报》在军事、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方面进行的抗战动员工作,客观分析《新中华报》在抗战动员中的主要作用和显着特点,科学总结其历史经验和时代局限。其具体内容框架如下:首先,简要介绍《新中华报》基本情况,以了解该报进行抗战动员的背景和条件。《新中华报》的创办,有着其复杂的时代场域、深厚的理论渊源和独特的现实基础。就其时代场域而言,该报有助于唤醒民众的抗战意识以粉碎日寇的文化侵略,有助于引领抗日的进步思想言论以冲破国民党文化专制。就其理论渊源而言,该报赓续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党报思想和经验。就其现实基础而言,该报得益于陕甘宁边区提供的宽松的政治、文化环境和边区革命知识分子的智力支持。《新中华报》的发展经历了初创和改革两个时期。《新中华报》的初创时期,是指该报从1937年1月29日创刊,一直到1938年12月25日准备改版而暂时休刊为止。初创时期的《新中华报》一般是4开4版的5日刊,每逢重大纪念还有增版。第1版主要发表党的政策主张和国内的重要时事,第2版则专以介绍和分析国际形势为主,第3版报道陕甘宁边区抗战动员和建设现状,第4版为边区民众团体主办的各种副刊和一些会议、人物和节日纪念的特辑、特刊、专刊。《新中华报》的主编是向仲华和徐冰,不少中央、边区和民众团体负责人都在该报上发表过文章或讲话。《新中华报》的改革时期,是指1939年2月7日起出版刷新第1号,至1941年5月15日停刊为止。《新中华报》刷新版改为3日刊,第1版专载党和政府的对于重大问题的立场观点和军队的抗日战绩,第2版报道国际新闻和评论,第3、4版宣传陕甘宁边区的新民主主义建设现况。1941年5月,中共中央决定停办《新中华报》和《今日新闻》,改出《解放日报》。在管理机构上,《新中华报》曾归口中央党报委员会和中央出版发行部领导。1937年重建的党报委员会,主管材料研究和出版发行事务,兼理中央印刷厂。1939年新成立的出版发行部,下设出版、发行、印刷、总务等4个部门,接替负责《新中华报》的出版、印刷和发行工作。在印刷和发行上,中央印刷厂为主的延安四大印刷厂为《新中华报》提供了坚强的印制后援。《新中华报》依赖于新华书店为主,光华书店和西北抗敌书店为补充的发行网络,通过门市销售、邮局寄购和流动贩卖等方式,发行到根据地、沦陷区、大后方和南洋等地。其次,全面梳理《新中华报》在军事、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方面进行的抗战动员工作,以具体呈现出该报抗战动员的内容。就军事动员而言,抗日战争主要表现为中国和日本之间的军事力量的角逐和博弈。日本的军事实力虽然远超于中国,但也存在着人力和物力的不足。有鉴于此,《新中华报》积极配合中共中央和陕甘宁边区政府,在陕甘宁边区进行广泛的军事动员,组织和训练民众武装以加强边区自卫力量,肃清土匪和汉奸以创造巩固的抗战后方,加紧防空防毒教育和建设以保全国防后备力量。就经济动员而言,经济基础决定政治和文化等上层建筑,而经济动员亦是抗战动员中至关重要的一项内容。党中央和边区政府清醒地认识到,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就无法取得抗战的最后胜利,经济动员为抗战动员之第一要务。《新中华报》亦热烈响应这一中心任务,配合党和政府,开展救国公粮运动以充实抗战的粮食供给,发展合作社经济以在经济上组织民众。就政治动员而言,战争实质上是政治的继续,是另一种暴力形式的政治。因此,政治动员是抗战动员的题中应有之义。《新中华报》积极配合边区的政治动员工作,通过民主普选以保证实现彻底的民主政治,加强肃贪反腐以厉行廉洁政治,发展民族统战以共同救亡图存,从而唤醒和调动广大民众的政治觉悟,动员他们投身到抗战工作之中。就文化动员而言,抗日战争不仅是中日两国间军事力、经济力等硬实力的比拼,而且也是文化软实力的博弈。因此,文化动员是抗战动员中必不可少的重要一环。作为中央机关报,《新中华报》积极配合党和政府,在陕甘宁边区进行广泛而深入的文化动员,开展学习运动以推高政治文化水准,发展抗战体育以武装手足,推行卫生运动以预防疾病,以期健全边区民众的精神和体魄,应对艰苦的持久抗战。就社会动员而言,为了最大限度调动和凝聚一切可资利用的抗战力量,《新中华报》在积极引导工人、农民、士兵、学生和商人等投入抗日救亡运动的同时,还紧密联系儿童、妇女、抗属和残废军人等特殊群体,发展儿童保育工作以培养抗日的后备军,开展妇女解放运动以提高妇女民族觉悟,抓紧优抚工作以巩固军民关系,从而进一步夯实了全民抗战的群众基石,保障持久抗战进行到底。再者,客观分析《新中华报》在抗战动员中的主要作用和显着特点。就主要作用而言,《新中华报》在进行抗战动员时,努力充当整合全国抗日力量的“万能胶”,阐发正确主张,纠正错误倾向,抨击反动行径,以期协调和整合全国一切抗日力量;努力充当凝聚民族抗战精神的“兴奋剂”,揭露日军残暴兽行,公布中国抗战业绩,以期激发全民抗战的勇气和展现抗战胜利的图景;努力充当塑造中共抗战形象的“扩音器”,介绍边区抗战动员成果,以期展示中共抗战的良好形象和提升中共的影响力:努力充当发展反法西斯同盟的“集结号”,谴责德意日罪恶,关注世界各国动向,以期促进世界反法西斯同盟的早日形成。就其显着特点而言,《新中华报》充分利用中央党报这一平台优势,积极进行了一系列的抗战动员工作,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并呈现出对象广泛性、领域多维性和方式灵活性的鲜明特点。《新中华报》在抗战动员中,呈现出对象广泛性,努力团结和整合一切热爱和平的反法西斯的团体和个人;呈现出领域多维性,直接涵盖军事、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诸多方面;呈现出方式灵活性,注重正反对比,图文并茂。最后,科学总结《新中华报》在抗战动员中的历史经验和时代局限。就历史经验而言,《新中华报》的抗战动员工作,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代表党的意志,传播党的声音;一直遵循新闻真实性的原则,敢于直面问题,针贬时弊;深入贯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贴近群众的生活,反映群众的疾苦;一向服务于时代的现实需求,与时俱进,永立潮头。就时代局限而言,《新中华报》的抗战动员工作,思想上有一定偏差,残存着教条主义和机会主义的错误倾向,出现了“反革命托派”和“一切经过民族统一战线”的言词;实践中显现出一些问题,如照搬了苏联的办报经验,采用了不适当的题材和语言,从而造成了与边区实际脱节,影响了抗战动员效果。
王晓强[7](2019)在《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基本理论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行政组织法作为内部行政法,在整个行政法体系中始终没有得到很好地发展,包括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在内的诸多基础性理论命题仍然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虽然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已经成为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基本政策要求,但是如何认识和推进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仍然有很多具体问题需要加以研究和解决,具体而言,应包括:如何理解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行政机构设置为何需要法定化、行政机构设置法定范围的划分、行政机构设置法定位阶的确定、行政机构设置法定程度的判断,这些问题层层推进,相互关联,从而构成了本文分析、探讨的逻辑框架与基本主题。本文除绪论之外,共分为五个章节:第一章,对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对象进行分析,即如何理解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从静态与动态两个层面对行政机构设置进行分析探讨,前者主要从主体角度依据不同的标准对行政机构进行类型化划分,后者则主要从行为角度对设置的范围进行界定,所谓行政机构设置是指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内设机构及派出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规格变更、名称变更等一系列行政组织行为。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源于传统的法律保留、制度性法律保留、行政组织法定主义等,但是又与其存在差别,其将法律、法规、规章一并纳入法定化的调整范围。第二章,主要分析了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必要性。我国行政机构设置总体上经历了萌芽、初创、发展、改革四个阶段,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存在法律、制度、理论等方面的问题。行政机构设置之所以要实现法定化,主要是因为我国行政机构设置领域所存在的现实问题需要通过法定化的方式予以解决,规则是减少混乱、建立秩序的最有效方式,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是解决行政机构设置随意化、碎片化、行政化、同质化的最有效途径;此外,在理论方面的原因则主要基于法律保留学说的发展、行政组织规范作用的提升、基本权利的客观价值秩序的要求、财政预算理论的推动,以及法规范所具有的一致性、稳定性、权威性等法的一般性特征。第三章,对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域外经验进行分析。着重就美国、德国、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行政机构设置的法规范内容进行详细分析,在行政机构设置领域实现预算控制、行政机构设置的法规范内容尽可能详尽、立法主导行政机构设置、行政机构设置的动态控制机制以及对行政机构设置进行数量控制等制度和措施,都对我国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推动具有重要的启示与借鉴意义。第四章,主要划分了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范围,即哪些行政机构的设置需要法规范依据,哪些行政机构的设置则不需要法规范依据。重要性理论应作为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范围划分的理论依据,其在法定化范围的判断上具有重要影响。根据行政机构实施行政职责范围的不同,所有的行政机构可以划分为各级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各级人民政府的业务机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业务机构的内设机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业务机构的派出机构四种类型;内设机构可以根据机构功能、结构的不同,再划分为业务、事务、辅助、监督机构及行政职位五种,并以行政机构设置是否对行政相对人权利保障产生影响为标准,将业务类行政机构的全部设置行为纳入法定化范围,其他行政机构的设置行为则排除在法定化范围之外。第五章,主要确定了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位阶与法定化程度。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位阶的确定应当参照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规范中有关行政处罚事项等的设定,对划入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范围的事项分别予以分析,尝试在行政机构设置领域建立多元多级的法规范体系;而法定化程度的判断,则认为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意味着行政机构设置的过程需要尽可能实现法定化,因而将行政机构设置领域的法规范分为程序方面的要素与其他方面的要素,具体包括提案、方案的编制、审核、决定、备案、监督等程序要素和机构设置的规则要素、结构要素、设置的形式要素等,并且从准则性与单行性法规范并行、明确机构设置的程序要素、数字化表达三方面来增强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程度。
王明科[8](2018)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政治活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进程中,历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党诞生、成长、发展、壮大的见证,也是党面向未来实现新目标、夺取新胜利、铸造新辉煌的保证;而历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则是这一重大政治活动的主体,他们以参与者和决策者的政治角色创造历史,也以这样的身份载入史册。从中共一大开始,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便成为一个重要的政治群体,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改革开放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每个重要历史节点上,都发挥着重要的历史作用。而适应不同的历史环境、革命建设任务变化需要,每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在微观上,又呈现出不同的结构特点和个体风貌。更为重要的是,伴随着党的建设的不断加强,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全国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完善,代表制度也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简单到规范,从单一到系统的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而且,随着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深入推进,代表制度也需要持续改进和完善,以保证与其所承担的时代使命相适应。考察代表问题的历史发展,探究代表制度建设的未来走向,正是论文致力于研究的核心问题。论文主要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后面部分共分为五章。绪论部分主要介绍和阐述论文的选题缘由及研究意义、概念界定及主要文献史料、学术研究的情况、研究思路和方法、创新点和重点难点等。第一章,主要研究中共一大至七大的代表问题。这七次代表大会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召开,按照重要性,代表制度建设的丰富程度,代表人数等方面的差别划分为四节进行阐述。中共一大代表是代表问题的起点,他们不仅参与了早期党组织的建立,而且亲手缔造了中国共产党,在一大召开期间,他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创立了代表履职尽责的典范。中共二大是代表制度化的开端,代表中首次出现工人代表,体现了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属性,由于人数较少,代表在大会上承担了各类角色。中共三大、四大期间,代表制度开始具体化,部分地区的代表产生开始采取选举的方式,而围绕着第一次国共合作问题,代表在大会议事时进行了激烈争论,思想分歧开始呈现。中共五大、六大时,面对大革命失败,代表们经历了五大时的迷茫,也经历了六大时的艰辛,在沉痛中反思,在逆境中崛起,开启了对救亡图存道路的新探索。中共七大时,中国共产党已经走出了一条自己的道路,全党上下思想空前统一,在这样的形势下,七大代表几经波折,最终共同成就了一次独立自主、团结奋进的代表大会,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奠定了坚实基础,为代表问题实践积累了丰富经验。第二章,主要探讨八大至十一大的代表问题。这四次代表大会是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召开的,根据历史背景的不同进行分别阐述。八大是新中国成立后召开的第一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是党代表大会历史上唯一一次提出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大会。代表在大会上广泛发言,充分行使选举权,提出了许多影响深远的意见建议。九大、十大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召开,受极“左”思潮影响,在代表推选、代表队伍结构和履职行为方面偏离正确轨道,出现许多偏差。中共十一大虽然没有实现拨乱反正,但对代表制度进行了初步恢复。代表问题在这一期间经历的挫折起伏,恰恰反映了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性、根本性作用,对依规治党有重要启示。第三章,主要探讨十二大至十五大的代表问题。这四次代表大会是在改革开放初期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形成时期召开的,有着拨乱反正、实现党内生活正常化和规范化、不断加强党的建设的独特历史背景。在此期间,代表制度不仅得到恢复,而且实现了发展,特别是党内选举制度的建立,使得代表产生机制更加规范。代表的先进性标准条件不断提升,候补代表被取消,特邀代表设立,台湾省籍党员代表的选举过程更加规范,代表中党员干部比例总体趋于下降,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占比不断增加,代表结构更加科学合理。代表问题进入发展和完善的大好时期,无论是制度建设还是实践层面,都取得了长足进步。第四章,主要探讨十六大至十九大的代表问题。十六大党章对党的性质进行了新概括,“两个先锋队”的性质定位,对党员结构影响深远。从十六大开始,中央逐渐吸取地方常任制试点经验,探索加强代表制度建设,增强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发挥作用的途径,建立了以规范代表问题为核心的党内法规——代表任期制。代表的条件更加与时俱进,新社会阶层和新经济组织党员开始进入代表队伍,代表产生程序步骤更加规范,差额公示展现发扬民主新风貌。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下,代表资格审查在十九大时正向发力,传递了强烈的从严信号;而“党代表通道”的开放,也为代表履职增添了新的平台。第五章,主要对代表制度建设与代表作用发挥的路径选择进行展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入新时代后,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承担着为推进伟大事业,进行伟大斗争,实现伟大梦想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的重任。在这样的党情国情背景下,代表问题需要立足基础性、长期性和稳定型的本质属性,以全面从严理念为引领,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为指导思想,以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为动力源泉,以发扬党内民主为重要目标,深化代表制度建设,保持代表结构基本稳定,强化对代表政治素质的要求,推进代表提案制的实施,完善代表培训机制,建立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统筹联络代表的日常工作机构,强化代表作用发挥。
张涵之[9](2017)在《民主的细节 ——运行中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近代民族国家的建立和发展,民主从最初的理想、口号、宣言和纲领走向真正的政治实践。中国创造性地建立了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根本制度的代议民主形式,并在国家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文化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然而,从近年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各项具体制度的实际运行效果和效率来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上的理想和优势还没有完全在实践中得以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设想的实现还存在诸多问题。可以说,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运行的细节规范、操作程序、合理性、公平性等一系列问题正日益在民主化的进程中凸显出来,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本文结合工程学的原理提出“代议制度工程学”,试图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看作是由众多小的制度部件如代表制度、选举制度、监督制度、会议制度等按照一定的结构关系组成并按照其内在价值和原则运行的集合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效能,取决于其制度体系的结构和组成部分并受到内在价值与工程规范的影响。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化和完善,首先要明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系的内在价值和工程规范,在价值和规范的框架中发现其中不合理的结构和性能不良的部件,从而通过调整和优化结构、升级或重建部件,来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整体制度工程的进一步完善。基于此,本文以人大制度部件的具体细节和程序设计的角度,结合代议制度的一般规律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的问题,运用工程学、案例分析、比较研究等方法来考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部件的问题和优化方案。全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和第一章,重点在于根据本领域的已有研究成果,界定相关概念,并试图提出代议制度工程学的基本原理,建构一个自己的“代议制度工程学”的分析框架。本文认为,“代议制度工程学”原理是指代议制度的运行效能取决于其制度体系的结构和组成部件的性能,并受到制度体系内在价值与运行原则的影响。基于此,本文分别从中外代议制度的机构设置、职权与功能、运行原则和程序正义优先方面,阐述了代议制度工程的结构要素、制度部件、工程规范和内在价值,以期为对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分析搭建一个理论框架。第二部分为第二至四章,重点在于结合实际案例,对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部件,具体包括代表选举制度、代表履职制度、代表监督制度、代表罢免制度、会议提案制度、审议表决制度、发言质询与列席旁听制度、财政监督制度、人事监督制度和工作监督制度等的程序和细节进行分析。研究证明,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这些具体的制度部件均存在程序和细节设计上的缺失和不足,而这些缺失与不足,正日益消解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当性与民主性的制度设计初衷。甚至可以说,正是细节规范和程序设计上的缺失和不足,导致了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想效能无法完全实现。第三部分为第五章与结论,重点在于提出从细节和程序方面对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行优化的对策与方案。在借鉴大量制度创新案例的基础上,本文试图根据“代议制度工程学”的原理,提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各制度部件在程序和细节方面优化和完善的具体办法,以期为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些许的理论借鉴。尽管本文作者深知,程序的正义并不必然带来制度的正义,即使完善了上述制度细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中国式民主”要真正运转起来,仍然任重而道远。
申坤[10](2013)在《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变迁研究》文中提出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之一。中国人大制度在中国政治生活和政治发展的显赫地位,以及其本身发展的曲折性和紧迫性,奠定人大制度研究在制度研究领域中的重要地位。本文所要回答的问题是:中国人大制度地位设计的至上性与制度实际运行中的缺乏自主性之间的矛盾是怎样形成的?有哪些因素导致了人大制度运行的实际空间与宪法中规定的制度空间不符合?我们可以从哪些方面去进行人大制度的完善与创新以此推动中国的民主化进程?本文试图以人大制度的历史变迁为研究对象,以过程研究和比较研究为切入点,运用历史制度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来回答导致人大制度制度空间与实际空间不相符合的根本原因。本研究不拘于宏观的制度与政体的研究,也不困于微观的制度规则的演变,而是从中观层面从制度本身出发,以制度作为自变量和因变量两种角色来观察制度与情境、理念、行为之间的互动关系。本文以情境、理念、行为和制度本身四个变量作为制度纵向变迁过程和中西代议制度横向比较的四个维度,从而解读、确认和探索人大制度空间的演变问题。本文由正文五章和结语组成。第一章是绪论,主要介绍研究的问题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核心假设、研究的逻辑与框架及文章的主要概念。最后提出本文的预期创新点和难点,对论文的整体框架和方向作简单的交代。第二章主要介绍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与发展历程。首先,介绍了中国人大制度的内涵,它既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又是根本政治制度,从制度的内涵出发,人大制度的含义至少包括三个内容:人大制度的组织结构、人大制度的规则体系、人大制度的权力结构。其次,介绍了人大制度的发展历程,按时间宏观上划分为人大制度的生成(1954以前到1954年),人大制度的调适(1954-1976),人大制度的发展(1976-至今)三个阶段。其中在人大制度的调适阶段包括四个时期,分别是:1954-1957年人大制度的初步探索、1957-1966年人大制度的曲折发展、1966-1976人大制度的严重践踏、1975年全国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人大制度根基尚存。第三章是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变迁的原因分析。本章主要以纵向历史研究和动态分析为主,剖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三个发展阶段中,各种变量与人大制度本身之间的互动关系,对制度发展产生怎样的影响和作用。首先,人大制度变迁与社会情境的变化。人大制度的生成是与国家的构建,奠定新政权的合法性的国内外社会情境联系在一起的;人大制度在经历了短暂的巩固发展后又陷入瘫痪,这是与当时高度的政治动员下的国家对社会的完全控制的政治环境分不开的;人大制度历经挫折实现恢复发展则有赖于改革开放基础上经济民主法治的政治环境的形成。其次,人大制度变迁与思想理念的转型。人大制度的生成是与马列主义的政权建设理论和代议制思想分不开的,而人大制度异变是与当时主流意识形态教条化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联系在一起的,人大制度实现发展和成长则是与意识形态的与时俱进相伴而行。第三,人大制度变迁与政治主体行为的转变。人大制度的生成是在中国近代历史各种政治力量相互冲突的背景下,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探索适合中国民主道路的实践性产物;同时,它又是新观念为精英和大众所接受并按照马克思主义价值体系自上而下设计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因此,人大制度的最初设计离不开毛泽东对人大制度的构思和中国革命实践。但人大制度的异变也与领袖权威勃发膨胀密切联系,客观上导致制度自主性的缺失,最终人大制度的恢复发展依然依赖中国共产党对革命党和领导党、执政党角色的认识和转变。最后,人大制度变迁中制度自身的路径依赖。人大制度与政党的关系,以及人大制度的权威性和组织活动原则一定程度上存在自上而下设计的成分,但必须清楚的看到,在学习效应和路径依赖的作用下,人大制度在实际运行中缺乏独立性和自主性是由来已久的,早有积淀的。第四章是变迁视角下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制度的比较。从横向类比的角度看西方议会制度与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异同,比较点的选择依然是与制度密切相关的四个变量:制度-情境、制度-理念、制度-行为、制度本身。首先,社会情境视角下,中国的代议制度是近代以来政治冲突演变下的舶来品,而西方的代议制度是资产阶级革命后对古代民主制度的传承;其次,思想理念视角下,中国的代议制度是以“人性善”“权力合”“通上下”的思想理念为基础的,而西方的代议制度是与“人性恶”“权力分”“限权力”的思想理念紧密联系。第三,政治主体行为视角下,中西代议制度的比较主要是表现在代表或议员的选举制度和代议机关与政党关系的不同。最后,中西代议制度本身的比较主要体现在规则体系、组织结构和权力地位的不同,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无分权有分工、设有常设权力机构、拥有根本权力,而西方议会制度是分权制衡、议会党团、只拥有立法权的代议制度。第五章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变迁的理论反思及前景展望。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模式是政党、民主与法治三个角色相互倚仗、有效协调,实现党的权力、人民权力与国家权力三者的有机统一,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发展道路或民主政治理论的关键问题就是解决好三者“有机统一”这一最根本的问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实现三者有机统一的制度载体,它并不是象西方学说形容的那样完全“僵硬”的体制,而是一套能够适应内外环境的持续变迁,并根据环境变迁来调整自身形式的富有弹性和发展空间的制度形式。人大制度必以其四大权力构架为基础,实现自身组织结构、制度安排的完善和创新,人大制度的实际空间与制度空间渐趋一致的过程,将成为中国政治发展的根本助动力,推动中国民主化进程。第六章结语。中国人大制度不仅是观察中国政治生活变迁的重要线索,而且是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制度平台、是中国共产党探索大国治理的制度载体,它的成长发展将深刻影响中国政治生活的轨迹,当前的中国转型社会下的“善治”更需要人大制度成为名符其实的“善制”。
二、政协陕西省九届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政协陕西省九届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论文提纲范文)
(2)代议机关投票表决的公开性和秘密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几则典型案例引发的思考:代议机关应该采用哪种表决方式?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的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投票表决的历史发展——公开性和秘密性的演变 |
第一节 雅典民主政治中的投票表决方式 |
一、雅典民主的初尝试——以抽签为主 |
二、雅典民主的初尝试——投票选举 |
三、雅典民主投票的不利影响 |
第二节 资本主义国家选民投票方式由公开到秘密的演变——以英国为典型 |
一、英国选民投票方式的变迁 |
二、英国议会改革中关于选民投票方式的辩论 |
三、英国选民投票方式变迁的启发 |
第三节 资本主义国家议会的投票表决方式由秘密演变为公开——以美国为典型 |
一、美国国会的秘密会议制度 |
二、1970美国国会改革逐步实现了由秘密到公开的转变 |
第二章 代议机关的表决方式与代议制度 |
第一节 代议制度的历史发展及当代特点 |
一、代议制度的定义和历史发展 |
二、代议制度运行的特点 |
第二节 议员-选民关系与表决方式 |
一、密尔的思考——“专职代表说”还是“使节说” |
二、现代民主社会议员-选民关系的理论学说 |
三、议员-选民关系决定了代议制是责任政治 |
第三章 资本主义国家代议机关的投票表决方式及适用依据——以英、美、法、日为典型 |
第一节 英、美、法、日四国代议机关投票表决方式 |
一、英国议会的投票表决方式 |
二、美国国会的投票表决方式 |
三、法国国会的投票表决方式 |
四、日本国会的投票表决方式 |
第二节 公开还是秘密——代议机关适用投票表决方式的考量 |
一、公开表决符合代议制责任政治的要求 |
二、缺乏公开表决的条件时秘密投票更合适 |
三、适用表决方式的具体考量 |
第三节 代议机关公开投票表决的条件 |
一、议事公开制度 |
二、议员免责权 |
三、选民的理性判断 |
第四章 我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投票表决方式 |
第一节 人大及其常委会投票表决方式的历史演进 |
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多种表决方式并存 |
二、1954年确立了无记名投票、举手表决方式为主的表决方式 |
三、“文革”特殊时期人大制度遭到破坏 |
四、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确立了人大及其常委会表决制度 |
第二节 人大及其常委会投票表决的方式 |
一、举手表决 |
二、投票(无记名投票) |
三、电子表决器表决 |
四、我国港澳台地区立法机关的投票表决方式 |
第三节 人大及其常委会投票表决方式的特点及问题 |
一、以秘密性投票表决为原则 |
二、尚不具备普遍性公开投票的社会共识和环境 |
三、推崇秘密投票表决的原因 |
第五章 完善我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表决方式的设想 |
第一节 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表决方式的法律制度 |
一、由法律固定表决方式 |
二、完善举手表决的程序 |
三、完善秘密写票处的程序 |
第二节 党员人大代表委员投票的党纪和法律的衔接 |
一、党内法规没有对党员人大代表委员的投票纪律作针对性的、明确的规定 |
二、现行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投票表决方式不利于党纪和法律的衔接 |
三、人大及其常委会投票表决方式类型化 |
第三节 正确认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投票表决行为 |
一、客观对待投票表决的公开性和秘密性 |
二、提高人大代表委员的责任意识 |
参考文献 |
一、着作及译着类 |
二、编着类 |
三、杂志类 |
四、学位论文类 |
五、网站类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3)南安市乡镇人大主席履职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述评 |
第三节 研究理论和方法 |
一、研究理论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思路和创新之处 |
一、研究思路 |
二、创新之处 |
第二章 乡镇人大主席概述 |
第一节 乡镇人大的相关概念 |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
二、人民代表大会 |
三、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
四、乡镇人大主席 |
第二节 乡镇人大主席的职责 |
一、乡镇人大主席的法定职责 |
二、乡镇人大主席与主席团常务主席的职务区分 |
三、乡镇人大主席与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的职务区分 |
第三节 乡镇人大主席的履职内容 |
第三章 南安市乡镇人大主席履职现状 |
第一节 南安市乡镇人大概况 |
一、南安市乡镇人大沿革 |
二、作为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的试点之后的乡镇人大机构设置 |
第二节 南安市乡镇人大主席履职的情况 |
一、南安市乡镇人大主席履职内容 |
二、南安市乡镇人大主席履职实际评估 |
第四章 南安市乡镇人大主席履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第一节 南安市乡镇人大主席履职存在问题 |
一、闭会期间成“光杆司令” |
二、监督工作“束手束脚” |
三、工作错位“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 |
第二节 南安市乡镇人大主席履职存在问题的原因 |
一、人大自身运行的体制机制不健全 |
二、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重视不够 |
三、乡镇人大主席对人大工作认识不足 |
四、代表作用难以发挥 |
第五章 乡镇人大主席履职的“他山之石”及其启示 |
第一节 乡镇人大主席履职的“他山之石” |
一、“沙县模式” |
二、岭底乡“建账法”乡镇人大主席履职不再“光杆” |
三、镇坪县人大工作绩效标准管理评价探索 |
第二节 乡镇人大主席履职的“他山之石”之启示 |
一、争取上级党委对乡镇人大主席职位的认识和重视 |
二、发挥乡镇人大主席团作用 |
三、以绩效考评为利器推动乡镇人大主席工作落实 |
四、关于借鉴之外的思考 |
第六章 乡镇人大主席履职对策 |
第一节 完善乡镇人大主席的法律职权 |
一、明确人大主席团常设机构性质 |
二、明确人大主席专职化 |
三、理顺乡镇党委、政府、人大的关系 |
第二节 提高人大主席地位 |
一、明确乡镇人大主席进入乡镇党委班子 |
二、加大对乡镇人大主席的培养使用力度 |
三、乡镇人大主席要注重提高自身履职水平 |
第三节 进一步发挥乡镇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
一、把好代表“入口关” |
二、强化代表履职培训 |
三、组织好闭会期间代表活动 |
四、进一步规范代表履职 |
第四节 探索乡镇人大绩效评价机制 |
一、乡镇人大绩效评价的重要性 |
二、关于制定乡镇人大绩效评价需要注意的问题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4)陕甘宁边区军事建设问题研究(1937-1945)(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 军事体制与军事活动 |
(二) 军事教育与部队整风 |
(三) 军事经济与军工生产 |
(四) 军事与民众动员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史料运用 |
第一章 边区武装力量的建制和职能 |
一、边区创建前的军事系统 |
二、中共中央军事系统 |
(一) 中央军委的组建与人事调整 |
(二) 八路军系统的军事力量 |
(三) 边区留守部队的统编与职能的转变 |
(四) 留守部队兵力的扩大和防卫任务的增加 |
(五) 扩编成立警卫部队 |
三、边区的地方武装力量 |
(一) 保安司令部及保安部队 |
(二) 地方民众抗日武装力量 |
四、陕甘宁晋绥联防军 |
(一) 联防军组建的时代背景和原因 |
(二) 联防军的职能和建制 |
(三) 联防军成立的意义 |
第二章 边区部队的军事教育 |
一、抗日军政大学与军政人才培养 |
(一) 中共军事教育沿革与抗大建立 |
(二) 抗大军事教育及其演变 |
(三) 抗大招生工作 |
(四) 抗大军事教育的主要内容 |
(五) 抗大军事教育的特点 |
二、边区留守部队军事教育与训练 |
(一) 边区留守兵团及保安部队军事教育和训练 |
(二) 联防军军事教育和训练 |
(三) 边区留守部队军事训练成绩斐然 |
三、其他专门军事院校的军事教育和训练 |
(一) 八路军军政学院 |
(二) 八路军军事学院 |
(三) 延安摩托学校 |
(四) 八路军炮兵学校 |
(五) 中共中央军委航空学校 |
四、边区军事教育的成效 |
(一) 吸收大批知识青年走上抗战道路 |
(二) 培养了大批军政干部,增强了抗战力量 |
(三) 大练兵运动与部队战斗力的提升 |
第三章 边区部队的政治工作 |
一、政治机关建制演变与职能 |
(一) 政治部(处) |
(二) 政训处 |
(三) 恢复政治工作制度及建制 |
二、边区部队政治工作的开展 |
三、边区部队政治工作主要内容 |
(一) 坚持党的领导 |
(二) 开展政治教育和宣传动员,增强抗战必胜的信心,提高战斗力 |
(三) 推行在职干部学习运动 |
(四) 加强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和各项方针政策、时事政治的学习,提高干部战士政治素养,增强团结意识 |
(五)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
第四章 边区军事系统的整风运动 |
一、抗战初期中共军队中的错误思想倾向及其危害 |
(一) 存在的问题和表现 |
(二) 王明错误思想倾向的危害 |
二、边区部队整风运动的开展 |
(一) 中央军委开展普遍整风的部署 |
(二) 边区部队的整风 |
三、整风运动使中共军队思想作风改变、政治意识提高,形成了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新成果 |
(一) 肃清了王明错误路线的影响 |
(二) 加强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
(三) 结出了累累硕果 |
(四) 形成中共军队政治工作的新成果——《关于军队政治工作问题的报告》 |
(五) 形成了中国共产党军事工作的指导思想——毛泽东军事思想 |
第五章 边区的军事斗争 |
一、抗击日军,保卫河防 |
(一) 日军的进攻和目的 |
(二) 河防兵力的部署和河防守卫 |
(三) 河防战斗情况 |
(四) 河防保卫战胜利的成效和意义 |
二、清剿土匪,巩固后方 |
(一) 边区匪患猖獗的原因和危害 |
(二) 剿匪的政策和策略 |
(三) 大规模清剿行动 |
(四) 边区剿匪成效 |
三、反磨擦斗争,保卫边区 |
(一) 边区发生磨擦的原因和表现 |
(二) 中共处理磨擦的政策和应对策略 |
(三) 反磨擦的主要军事斗争 |
(四) 边区反磨擦斗争胜利的成效 |
第六章 边区的军事经济问题 |
一、军工机构建制与军工生产 |
(一) 八路军建立军工的原因 |
(二) 军工机构的设置与职能 |
(三) 边区主要军工企业的分工和生产 |
(四) 军工生产中的赵占魁运动和劳动竞赛 |
(五) 边区军工发展的成效 |
二、经济问题与部队开展大生产运动 |
(一) 边区面临的严重财政经济困难 |
(二) 边区财政经济发生困难的原因 |
(三) 部队开展大生产运动 |
(四) 部队大生产运动的成效 |
(五) 边区军队开展大生产运动的意义 |
第七章 边区的军事与社会 |
一、边区的兵役制度 |
(一) 边区兵役制度的缘起 |
(二) 边区兵役制主要内容 |
二、边区农民参军 |
(一) 农民参军的动机 |
(二) 农民参军的优抚政策 |
(三) 各种抗战民众组织的宣传动员 |
三、开展“归队运动” |
(一) “归队运动”的背景和原因 |
(二) 归队法令和“归队运动” |
(三) “归队运动”的成效 |
四、边区“双拥”运动 |
(一) 边区“双拥”工作存在的问题 |
(二) “双拥”政策的制定及主要内容 |
(三) “双拥”运动的开展及主要形式 |
(四) 边区“双拥”运动的成效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5)1978—1992年民主法律化历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缘由及意义 |
(一)选题缘由 |
(二)选题意义 |
二、研究现状综述 |
(一)总体情况 |
(二)主要内容 |
三、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四、创新点与难点 |
(一)创新点 |
(二)难点 |
第一章 民主法律化思想的提出(1978) |
第一节 “使民主法律化”思想论断的提出 |
一、“文革”结束后的反思 |
二、邓小平提出“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思想论断 |
第二节 民主法律化思想的内涵和要求 |
一、民主法律化思想的内涵 |
二、民主法律化思想的要求 |
第二章 民主法律化的起步(1979—1982) |
第一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效恢复与法律建构 |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安排 |
二、《地方人大和政府组织法》的制定 |
三、选举民主的法律恢复与发展 |
四、正确认识人大建设法律化的逻辑顺序 |
五、《地方人大和政府组织法》与《选举法》的作用 |
第二节 维护人民民主的《刑法》颁布 |
一、刑事法律是维护人民民主的重要利器 |
二、发展人民民主要求制定刑法 |
三、《刑法》的制定与维护人民民主的特点 |
四、《刑法》维护人民民主的历史功效 |
第三章 民主法律化的展开(1982—1989) |
第一节 中共党代会对民主法律化的决策部署 |
一、中共十二大召开与民主法律化的任务要求 |
二、中共十三大对民主法律化的指导 |
第二节 “八二宪法”对人民民主的根本法律保障 |
一、宪法是民主政治最重要的法律化形式 |
二、“八二宪法”的制定是发扬民主的过程 |
三、“八二宪法”对人民民主的顶层设计 |
四、“八二宪法”保障人民民主的历史地位 |
第三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法律化的继续展开 |
一、继续加强各级人大组织的法律建设 |
二、选举民主法律化的进一步推进 |
三、推动人大议事决策规范化的法律建设 |
第四节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专门立法 |
一、民主是解决民族问题的重要基础 |
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制定与特点 |
三、《民族区域自治法》为民族区域自治地区带来民主和繁荣 |
第五节 村民自治组织的试行立法 |
一、村民自治组织法律化的必要性 |
二、《村委会组织法(试行)》的制定及主要特点 |
三、《村委会组织法(试行)》的历史影响 |
第六节 人民群众享有权益的丰富与法律保护的加强 |
一、《民法通则》的制定对人民权利的丰富 |
二、“民告官”的法律保障 |
三、社会治安法律规制的加强 |
第四章 民主法律化在坚持中发展(1989—1992) |
第一节 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对民主法律化的影响 |
一、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的召开 |
二、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对民主法律化的继续肯认 |
第二节 基本民主制度法律化的继续发展 |
一、加强人大代表规范化的法律建设 |
二、《城市居委会组织法》对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拓展 |
第三节 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法律化的继续加强 |
一、加强公民行使权利的法律规制以维护社会稳定 |
二、保护人民群众民事诉讼权利的法律完善 |
三、加强对特定群体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 |
第五章 基于民主法律化历程的认识和总结 |
第一节 对民主法律化必然性的认识 |
一、民主为何要法律化 |
二、民主能够法律化 |
第二节 14年民主法律化的历史影响 |
一、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 |
二、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 |
三、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 |
第三节 14年民主法律化的历史经验 |
一、民主法律化必须坚持的根本经验 |
二、民主法律化需要坚持的基本经验 |
结语 对民主法律化与依法治国的思考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发表研究成果 |
(6)抗战动员中的《新中华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缘由、研究意义和研究综述 |
(一) 选题缘由 |
(二) 研究意义 |
(三) 文献综述 |
二. 研究方法、创新之处和概念界定 |
(一) 研究方法 |
(二) 创新之处 |
(三) 概念界定 |
第一章 《新中华报》概述 |
一. 《新中华报》的创办背景 |
(一) 《新中华报》创办的时代场域 |
(二) 《新中华报》创办的理论渊源 |
(三) 《新中华报》创办的现实基础 |
二. 《新中华报》的发展变迁 |
(一) 《新中华报》的初创时期 |
(二) 《新中华报》的改革时期 |
三. 《新中华报》的管理与运行 |
(一) 《新中华报》的管理机构 |
(二) 《新中华报》的印刷发行 |
第二章 抗战军事动员中的《新中华报》 |
一. “加强人民自卫力量”:陕甘宁边区的民众武装工作 |
(一) 宣传边区民众武装的意义 |
(二) 见证边区民众武装的建设 |
(三) 介绍边区民众武装的活动 |
二. “巩固抗战后方”:陕甘宁边区的剿匪锄奸工作 |
(一) 宜讲边区剿匪锄奸政策 |
(二) 阐明边区剿匪锄奸意义 |
(三) 介绍边区剿匪锄奸方法 |
(四) 宣传边区剿匪锄奸成绩 |
三. “保全国防力量”:陕甘宁边区的防空防毒工作 |
(一) 进行边区防空防毒的报道 |
(二) 开展边区防空防毒的教育 |
(三) 报道边区防空机构的工作 |
第三章 抗战经济动员中的《新中华报》 |
一. “充实抗战的粮食供给”:陕甘宁边区的救国公粮运动 |
(一) 宣传边区公粮征收的方针政策 |
(二) 介绍边区公粮征收的实际状况 |
(三) 总结边区公粮征收的经验教训 |
二. “在经济上组织群众”:陕甘宁边区的合作社运动 |
(一) 宣讲边区合作社之政策 |
(二) 追踪边区合作社之进步 |
(三) 树立边区合作社之典型 |
第四章 抗战政治动员中的《新中华报》 |
一. “保证实现彻底的民主”:陕甘宁边区的民主普选运动 |
(一) 阐释边区民主普选方针政策 |
(二) 介绍边区民主普选工作情况 |
(三) 推广边区民主普选经验方法 |
二. “厉行廉洁政治”:陕甘宁边区的肃贪反腐工作 |
(一) 宣传边区反腐法规和政策 |
(二) 介绍边区腐化事例和案件 |
(三) 总结边区肃贪反腐之经验 |
三. “共同抗日图存”:陕甘宁边区的民族宗教工作 |
(一) 关注少数民族发展现状 |
(二) 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
(三) 维护少数民族团结统一 |
第五章 抗战文化动员中的《新中华报》 |
一. “提高政治文化水准”:陕甘宁边区的学习运动 |
(一) 阐明边区学习运动的方针政策 |
(二) 聚焦边区学习运动的实际状况 |
(三) 反思边区学习运动的经验教训 |
二. “武装我们的手足”:陕甘宁边区的抗战体育运动 |
(一) 介绍边区体育组织的工作 |
(二) 展现边区军事体育的特色 |
(三) 反映边区群众体育的热潮 |
三. “讲究卫生,健全身体”:陕甘宁边区的卫生运动 |
(一) 协助边区禁毒戒烟的工作 |
(二) 介绍边区药物生产的扩大 |
(三) 展现边区医护教育的进步 |
(四) 配合边区防疫工作的推进 |
第六章 抗战社会动员中的《新中华报》 |
一. “保育革命的后代”:陕甘宁边区的儿童保育工作 |
(一) 关注边区儿童保育工作 |
(二) 宣传边区儿童保育政策 |
(三) 展现边区保育机构现状 |
二. “提高妇女民族觉悟”:陕甘宁边区的妇女解放运动 |
(一) 树立边区妇女解放榜样 |
(二) 维护边区妇女合法权益 |
(三) 展现边区妇女解放英姿 |
三. “巩固和加强边区抗战力量”:陕甘宁边区的优抚工作 |
(一) 阐释边区优抚工作意义 |
(二) 介绍边区优待工作现状 |
(三) 展现边区抚恤安置成绩 |
第七章 《新中华报》抗战动员评析 |
一. 《新中华报》抗战动员的作用 |
(一) 整合全国抗日力量的“万能胶” |
(二) 凝聚民族抗战精神的“兴奋剂” |
(三) 塑造中共抗战形象的“扩音器” |
(四) 发展反法西斯同盟的“集结号” |
二. 《新中华报》抗战动员的特点 |
(一) 对象上的广泛性 |
(二) 领域上的多维性 |
(三) 方式上的灵活性 |
三. 《新中华报》抗战动员的经验 |
(一)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二) 遵循新闻真实性的原则 |
(三) 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
(四) 服务于时代的现实需求 |
四. 《新中华报》抗战动员的局限 |
(一) 思想上存在着一定偏差 |
(二) 实践中显露出一些问题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 《新中华报》头条文章列表 |
附录二: 《新中华报》要人文章统计 |
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 |
致谢 |
(7)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基本理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缘由 |
(一)问题的提出背景 |
(二)研究的问题 |
二、研究的价值 |
(一)有利于完善我国行政组织法的构建 |
(二)有利于发展我国行政组织法学理论 |
(三)有利于指导行政机构改革的实践 |
(四)有利于公民合法权益的保障 |
三、国内外研究的发展趋势 |
(一)国内研究述评 |
(二)国外研究述评 |
四、研究的方法 |
五、研究的结构与思路 |
第一章 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对象 |
第一节 静态层面的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 |
一、机构的内涵 |
二、行政机构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
三、作为行政法学术语的行政机构 |
四、类型化的行政机构 |
第二节 动态层面的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 |
一、行政机构设置权及设置的外延 |
二、机构设置与职权配置的关系 |
三、机构设置与职位、编制设置的关系 |
第三节 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理论变迁 |
一、行政组织法中的法律保留 |
二、法律保留不能承受之重 |
三、从法律保留原则到行政法定原则 |
四、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中法的内涵 |
第二章 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依据 |
第一节 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理论依据 |
一、法律保留学说的发展 |
二、行政组织规范作用的提升 |
三、基本权利的客观价值秩序 |
四、财政预算理论的推动 |
五、法规范的一般性特征 |
第二节 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现实依据 |
一、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现实状况 |
二、我国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所面临的问题 |
三、个案分析:环境保护领域的行政机构设置 |
第三章 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域外经验 |
第一节 域外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现状 |
一、美国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 |
二、德国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 |
三、日本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 |
四、台湾地区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 |
第二节 域外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的基本经验 |
一、预算控制行政机构设置 |
二、行政机构设置的规定应尽可能详尽 |
三、立法主导行政机构设置 |
四、行政机构设置的动态调整机制 |
五、对行政机构设置进行数量限定 |
第四章 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范围 |
第一节 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范围的判断标准 |
一、从法律保留原则到制度性法律保留原则 |
二、法律保留范围的判断标准:从干涉、全面保留到重要性理论 |
三、重要性理论应为机构设置法定化范围的判断标准 |
第二节 我国大部分行政机构设置非法定化 |
一、中央层面 |
二、地方层面 |
第三节 判断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范围时须考虑的因素 |
一、行政保留产生的影响 |
二、行政机构设置对行政相对人权利保障产生的影响 |
三、行政机构设置对行政任务正确、有效实施产生的影响 |
四、行政机构设置行为本身产生的影响 |
第四节 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范围的确定 |
一、区分行政决策机构与行政执行机构? |
二、业务类行政机构的设置应纳入法定化范围 |
三、行政机构的所有设置行为应纳入法定化范围 |
第五章 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位阶与程度 |
第一节 法律规范密度的双重性 |
一、区分法定化位阶与法定化程度 |
二、法律规范密度在我国法律中的表现 |
三、法律规范密度确定的不同标准 |
第二节 行政机构设置的法定化位阶 |
一、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位阶的不同模式 |
二、我国行政机构设置的法定化位阶的现状 |
三、如何确定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位阶 |
第三节 行政机构设置的法定化程度 |
一、比较借鉴:域外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程度分析 |
二、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程度的现状 |
三、行政机构设置的内容要素 |
四、如何加强行政机构设置的法定化程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情况 |
附件:行政组织法规范汇总目录(1949~1999) |
(8)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与选题意义 |
一、学科视角:代表问题是中共党史研究中的重要问题 |
二、选题意义:丰富和深化中共制度史与人物史的研究 |
第二节 概念界定与主要文献史料 |
一、概念界定 |
二、主要文献史料 |
第三节 学术研究综述 |
一、关于学术研究过程的概述 |
二、关于学术研究内容的概述 |
三、评价:关于学术研究的问题与不足 |
第四节 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三、研究重点、创新点和难点 |
第一章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代表问题 |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与代表制度的初步确立 |
一、做始也简:早期党组织的建立与一大的筹备 |
二、星星之火:一大代表的产生方式与结构 |
三、筚路蓝缕,以启山林:一大代表的开创性履职实践 |
四、制度发轫:二大党章首次规定代表人数由中央委员会确定 |
五、结构变化:二大代表中开始出现工人身份的代表 |
六、角色多元:二大代表承担的职能开始丰富化 |
第二节 三大、四大:代表制度建设与履职实践情况 |
一、代表制度内容开始具体化 |
二、选举代表方式的采用与代表结构的多元化 |
三、代表议事中的思想分歧与代表培训的萌芽 |
第三节 五大、六大:大革命失败前后的代表制度的坚守 |
一、背景:党的建设加强与代表大会制度的继续完善 |
二、代表制度内容的进一步创新和发展 |
三、代表队伍的壮大与代表结构导向的变化 |
四、从迷茫到反思:大革命失败对代表履职尽责的影响 |
第四节 七大前后:关于代表问题的自主探索与实践 |
一、革命形势变化与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发挥 |
二、中国共产党对代表制度的自主探索与完善 |
三、七大代表的产生过程与全面审查 |
四、“小长征”与代表选举权的行使 |
第二章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代表问题 |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前后代表制度建设的历史背景 |
一、“九月决议”与恢复、扩大党内民主生活 |
二、“两个国会”论开启了代表制度建设的新阶段 |
三、自下探索:地方党代表大会的实践及其意义 |
四、八大“预演”:1955年党的全国代表会议 |
第二节 八大期间:代表问题的发展与实践具有开创性 |
一、全面执政条件下代表产生机制的巩固与完善 |
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实施及其对代表制度的影响 |
三、代表的结构特点——党员干部超八成 |
四、代表履职展现积极、热烈、民主的良好会风 |
五、极“左”思潮影响下的代表制度式微 |
第三节 九大至十一大的代表问题 |
一、九大代表推选偏离正确轨道 |
二、十大代表推选工作继续错误路线 |
三、九大、十大代表履职行为存在偏差 |
四、九大、十大:代表制度的根基尚存 |
五、十一大对代表制度初步恢复 |
六、对九大至十一大期间代表问题的反思 |
第三章 改革开放初期至十五大的代表问题 |
第一节 代表制度恢复与继续发展的历史背景 |
一、思想与理论的拨乱反正 |
二、党内政治生活逐步正常化与规范化 |
三、党的建设:从“整党”到“从严治党”,再到“新的伟大工程” |
第二节 代表制度恢复与继续发展的具体内容及过程 |
一、党代表大会制度的规范化建设与发展 |
二、代表制度的恢复与发展 |
三、党内选举制度的完善及对代表制度的影响 |
第三节 十二大至十五大代表的产生 |
一、代表先进性的标准衍变 |
二、取消候补代表的制度设计,设置特邀代表 |
三、代表的产生时间和选举单位 |
四、选举代表的程序与方式 |
五、台湾省籍党员代表的选举 |
六、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人员结构及审查内容 |
第四节 十二大至十五大代表的结构分析及其特点 |
一、代表分配名额和人数每次递增 |
二、从代表结构变化看党内民主的发展 |
第五节 十二大至十五大代表的履职问题 |
一、取消大会发言,开启代表分组讨论的议事模式 |
二、代表“议政”的主要内容 |
三、差额选举方式与代表选举权的行使 |
四、代表履职行为的开放程度取得突破性进展 |
第四章 十六大以来的代表问题 |
第一节 新世纪继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及其影响 |
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代表制度建设产生重要影响 |
二、“两个先锋队”的性质定位强化了对代表履职的激励 |
三、党的建设“主线”推动了代表制度建设与实践取得历史性突破 |
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指明了代表问题完善与发展的新方向 |
第二节 代表制度建设取得重大成就 |
一、扩大的市、县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对代表制度建设的探索 |
二、加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对代表履职制度的丰富 |
三、代表制度“独立成规”——代表任期制的建立和实施 |
四、代表制度建设继续深化——代表提案制的提出与实施 |
第三节 代表选举工作的突破与创新 |
一、代表条件与时俱进 |
二、代表产生程序更加规范 |
三、十八大:代表选举首次引入差额公示 |
四、十九大:全面从严的代表资格审查 |
五、十九大:中央领导人提名参选单位原则变化 |
第四节 十六大至十九大代表结构比较 |
一、代表人数继续增加 |
二、代表选举单位的变化 |
三、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人员结构 |
四、代表中出现新的社会阶层的党员 |
五、代表身份构成个案剖析——以十八大代表为例 |
六、代表结构的多角度多层次剖析 |
第五节 代表的履职问题 |
一、党代表大会召开前后代表的基本履职历程 |
二、会议期间代表团讨论环节逐步面向媒体开放 |
三、十九大:首次设置“党代表通道” |
第五章 关于代表制度建设与代表作用发挥的思考 |
第一节 代表问题的本质属性 |
一、从功能定位看,代表问题属基础性问题 |
二、从历史进程看,代表问题属长期性问题 |
三、从制度建构看,代表问题属稳定型问题 |
第二节 深化代表制度建设、发挥代表作用的基本遵循 |
一、以“全面从严”理念为引领 |
二、以新时代党建总要求为指导 |
三、以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要求为动力 |
四、以发扬党内民主为重要目标 |
第三节 深化代表制度建设、发挥代表作用的路径选择 |
一、保持代表名额、结构的基本固定 |
二、更加突出对代表的政治素质要求 |
三、代表直选不适合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选举 |
四、推进代表提案制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层面的实践 |
五、基层一线代表培训工作应纳入中央统一部署 |
六、建立代表联络工作机构,健全完善配套工作制度 |
参考文献 |
附录1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问题大事记 |
附录2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历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录 |
附录3 八大代表选举情况汇总 |
表格索引 |
在学期间发表的研究成果 |
后记 |
(9)民主的细节 ——运行中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0 导论 |
0.1 研究缘起与选题意义 |
0.1.1 研究缘起 |
0.1.2 选题意义 |
0.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0.2.1 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宏观整体性研究 |
0.2.2 对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制度与选举制度的研究 |
0.2.3 对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制度的研究 |
0.2.4 对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制度的研究 |
0.2.5 对一般性的规则和程序的研究 |
0.3 核心概念界定 |
0.3.1 制度工程学 |
0.3.2 制度与政治制度 |
0.3.3 民主形式与代议制 |
0.3.4 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
0.3.5 议员与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
0.3.6 程序与程序正义 |
0.3.7 议事规则 |
0.4 基本逻辑和主要内容 |
0.4.1 基本逻辑 |
0.4.2 主要内容 |
0.5 创新点与难点 |
0.5.1 创新点 |
0.5.2 难点 |
0.6 研究方法 |
1 代议制度设计与运行的“代议制度工程学” |
1.1 代议制度工程的原理 |
1.2 机构设置:代议制度工程的结构要素 |
1.2.1 代议制度结构与组织概述 |
1.2.2 英、法、美等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代议机构 |
1.2.3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所属机构 |
1.2.4 中外代议机构结构与组织比较 |
1.3 职权功能:代议制度工程的制度部件 |
1.3.1 代议制度职权功能概述 |
1.3.2 英、法、美等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代议机构职权 |
1.3.3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构职权 |
1.3.4 中外代议机构职权比较 |
1.4 运行原则:代议制度工程的工程规范 |
1.4.1 人民主权原则 |
1.4.2 普选原则 |
1.4.3 法治原则 |
1.4.4 多数决议原则 |
1.4.5 程序原则 |
1.4.6 公开原则 |
1.5 程序正义优先:代议制度工程的内在价值 |
1.5.1 程序正义优先的内涵 |
1.5.2 程序正义优先的意义 |
1.5.3 代议制度设计与运行的程序正义 |
2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部件的细节缺失(一):代表制度 |
2.1 代表制度是代议制度工程的基础部件 |
2.2 代表选举制度 |
2.2.1 代表选举制度的内容 |
2.2.2 代表选举制度的细节缺失 |
2.3 代表履职制度 |
2.3.1 代表履职制度的内容 |
2.3.2 代表履职制度的细节缺失 |
2.4 代表监督制度 |
2.4.1 代表监督制度的内容 |
2.4.2 代表监督制度的细节缺失 |
2.5 代表罢免制度 |
2.5.1 代表罢免制度的内容 |
2.5.2 代表罢免制度的细节缺失 |
3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部件的细节缺失(二):会议制度 |
3.1 会议制度是代议制度工程的生产部件 |
3.1.1 民主会议制度的理论基础 |
3.1.2 民主会议制度与中国人大会议制度 |
3.2 会议提案制度 |
3.2.1 会议提案制度的内容和程序 |
3.2.2 会议提案程序实例 |
3.2.3 会议提案制度的细节分析 |
3.3 发言、询问与质询制度 |
3.3.1 发言、询问与质询制度的内容和程序 |
3.3.2 发言、询问与质询制度的细节缺失 |
3.4 审议与表决制度 |
3.4.1 审议与表决制度的内容和程序 |
3.4.2 审议与表决程序实例 |
3.4.3 审议与表决制度的细节分析 |
3.5 列席与旁听制度 |
3.5.1 列席与旁听制度的内容和程序 |
3.5.2 列席与旁听制度的细节缺失 |
4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部件的细节缺失(三):监督制度 |
4.1 监督制度是代议制度工程的检验部件 |
4.1.1 代议机关监督的理论基础 |
4.1.2 中国人大监督在国家监督体系中的主导地位 |
4.2 财政监督制度 |
4.2.1 财政监督制度的内容 |
4.2.2 财政监督制度的细节缺失 |
4.3 人事监督制度 |
4.3.1 人事监督制度的内容 |
4.3.2 人事监督制度的细节缺失 |
4.4 工作监督制度 |
4.4.1 工作监督制度的内容 |
4.4.2 工作监督制度的细节缺失 |
5 从制度部件的细节与程序优化来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
5.1 政治文明与中国人大制度程序 |
5.1.1 政治文明与现代国家制度的程序立法 |
5.1.2 程序立法的原则 |
5.1.3 人大制度改革的目标 |
5.2 代表制度的细节完善 |
5.2.1 完善代表选举制度 |
5.2.2 完善代表履职保障制度 |
5.2.3 完善对代表的监督制约机制 |
5.3 会议运行制度的细节完善 |
5.3.1 建立和完善会议讨论与辩论制度 |
5.3.2 引导对抗观点的表达 |
5.3.3 完善质询制度的运行机制 |
5.3.4 规范和完善列席与旁听制度 |
5.3.5 完善议事程序和规则 |
5.4 监督制度的细节完善 |
5.4.1 将监督程序纳入人大制度运行的全过程 |
5.4.2 优化公众监督的渠道和程序 |
5.4.3 建立人大代表独立监督的工作机制 |
5.4.4 强化人大工作的独立性 |
5.4.5 建立人大监督专员制度 |
5.4.6 改进人大票决方式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10)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变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的缘起 |
一、 研究的问题 |
二、 研究的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的现状 |
一、 国内外文献的总结与归纳 |
二、 研究方法论的整理与思考 |
第三节 研究的方法 |
一、 研究方法 |
二、 核心假设 |
第四节 研究的框架 |
一、 研究的逻辑与构架 |
二、 研究的预期创新点和难点 |
第二章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与发展历程 |
第一节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含义 |
一、 制度、政体与人大制度 |
二、 中国人大制度的规则体系 |
三、 中国人大制度的组织结构 |
四、 中国人大制度的权力结构 |
第二节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历程 |
一、 中国人大制度的生成 |
二、 中国人大制度的调适 |
三、 中国人大制度的发展 |
第三章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变迁的原因分析 |
第一节 人大制度变迁与社会情境的变化 |
一、 人大制度生成的社会情境 |
二、 人大制度调适的社会情境 |
三、 人大制度发展的社会情境 |
第二节 人大制度变迁与思想理念的转型 |
一、 人大制度的生成与马列主义的政权建设理论 |
二、 人大制度的调适与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 |
三、 人大制度的发展与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重新恢复 |
第三节 人大制度变迁与政治主体行为的转变 |
一、 政治精英与人大制度的构思与实践 |
二、 中国共产党角色的转变与人大制度的兴衰 |
第四节 人大制度变迁中制度自身的路径依赖 |
一、 人大制度与政党关系的路径依赖 |
二、 人大制度根本原则的路径依赖 |
三、 人大制度组织原则的路径依赖 |
第四章 变迁视角下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制度的比较 |
第一节 社会情境视角下中西代议制度的比较 |
一、 中国的代议制度是近代以来政治冲突演变下的舶来品 |
二、 西方的代议制度是资产阶级革命下传统民主制度的传承 |
第二节 思想理念视角下中西代议制度的比较 |
一、 中国的代议制度与“人性善”“权力合”“通上下”的思想理念 |
二、 西方的代议制度与“人性恶”“权力分”“限权力”的思想理念 |
第三节 政治主体行为视角下中西代议制度的比较 |
一、 中国代议制度下的代表选举制度与政党制度 |
二、 西方代议制度下的议员选举制度与政党制度 |
第四节 中西代议制度本身的比较 |
一、 中国代议制度的规则体系、组织结构和权力地位 |
二、 西方议会制度的规则体系、组织结构和权力地位 |
第五章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变迁的理论反思与前景展望 |
第一节 人大制度与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 |
一、 民主执政与人大制度的联结功能 |
二、 科学执政与人大制度的整合能力 |
三、 依法执政与人大制度的转化能力 |
第二节 人大制度与人民民主 |
一、 选举制度中人民意志的体现 |
二、 代表制度中人民意志的实现 |
第三节 人大制度与依法治国 |
一、 人大制度的变迁与中国法治历程 |
二、 人大制度的成长与依法治国的实施 |
三、 人大制度的发展与法治精神的培育 |
第四节 人大制度是实现“三者有机统一”的制度载体 |
一、 人大制度是实现“三者有机统一”的制度平台 |
二、 人大制度是实现“三者有机统一”的制度路径 |
第六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政协陕西省九届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论文参考文献)
- [1]冯骥才文化遗产保护相关事记(1964—2020)[J]. 冯骥才工作室. 民艺, 2021(01)
- [2]代议机关投票表决的公开性和秘密性研究[D]. 刘妤.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3]南安市乡镇人大主席履职问题研究[D]. 许琦婧. 华侨大学, 2020(01)
- [4]陕甘宁边区军事建设问题研究(1937-1945)[D]. 王天丹. 陕西师范大学, 2020(01)
- [5]1978—1992年民主法律化历程研究[D]. 梁宝伟.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6]抗战动员中的《新中华报》研究[D]. 范伟. 华中师范大学, 2019(06)
- [7]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化基本理论研究[D]. 王晓强. 南京师范大学, 2019(03)
- [8]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问题研究[D]. 王明科. 中共中央党校, 2018(02)
- [9]民主的细节 ——运行中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D]. 张涵之. 武汉大学, 2017(06)
- [10]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变迁研究[D]. 申坤. 中共中央党校, 20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