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划分三个层次 确定相应待遇(论文文献综述)
王琼[1](2021)在《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法律实现》文中认为分配是劳动者享有社会发展成果的基本方式,而薪酬分配作为分配活动中最基础、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则是劳动者获取经济收入的基本方式,其不仅直接关系劳动者物质利益的实现程度,决定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基本生活的保障水平,同时公正的薪酬分配也是一个国家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完善的标志,是整个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这样说过:“收入分配是民生之源,是改善民生、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最重要最直接的方式。”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就对薪酬分配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并坚持以人民为发展中心,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有效提升劳动者的薪酬水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薪酬分配制度已经确立,有序合理科学的薪酬分配秩序已经逐步形成。薪酬分配改革取得巨大成就,劳动者薪酬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发展成果共享度也日益提升。但是也要看到,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从阶级矛盾逐步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各项改革已经不断深入推进,劳动者薪酬分配的方式和公正性也暴露出新问题。不同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和劳动者群体之间的薪酬差距依然不合理,部分劳动者尤其是一线职工和低收入劳动者薪酬增长缓慢,劳动者对提高薪酬的需求与用人单位用工成本提升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在各生产要素的分配中劳动力要素所占比重严重不足,这些问题都需要不断深化改革,健全劳动法制度体系及其运行机制,不断完善新时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薪酬分配法律机制。学界一直致力于关于薪酬分配问题的研究,已经取得了显着成绩,但是仍有一些问题需要完善和深化。一是需要拓展和夯实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理论基础。西方资本主义的分配理论、马克思主义关于分配正义的理念以及中国传统思想中有关社会分配的精华部分,并非相互对立、互不认同,相反,可以将三者相互融通、有机结合,深化和完善适应我国当代国情的薪酬分配理论体系,以指导具体薪酬分配问题的有效解决。二是需要探寻契合时代发展主题和背景的法律机制。现有研究成果多集中在经济学、管理学领域,少有从法学视角关注薪酬分配的问题,对于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问题更是涉及甚少。在我国践行全民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大背景下,这方面的研究需要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不仅需要经济政策的支持,更需要法律制度的保障。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劳动者权益,才能从根本上确保实现薪酬分配公正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三是需要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融合,提出解决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原则和方法。这既具有完善我国新时期分配正义的理论价值,又有破解当代劳资矛盾的现实意义。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薪酬分配体系可以有效维护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底层劳动者的切身权益,保障整体经济平稳快速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本文运用宏观与微观结合等方法,构建法学视角下的劳动者薪酬分配及其公正性问题的研究框架体系。以分配正义、矫正正义构成的哲学维度和以人权保障原则、倾斜保护劳动者原则构成的法学维度共同支撑起薪酬分配公正的理论基础。以人为本的回应、得所应得的强化、差别原则的考量和深化改革的要求这四个层面体现了薪酬分配公正法律实现的必要性。本着批判继承的原则,对中国传统分配正义思想的演进进行总结,为实现当代中国薪酬分配公正提供历史和文化经验。从薪酬分配公正的评判标准来看,经济学的评判标准主要为基尼系数和要素价格,法学的评判标准由“三个程度”构成,即劳动报酬请求权的实现程度、同工同酬的实现程度和劳动薪酬集体协商的实现程度。通过上述标准,可以基本判断出某个国家在某段时期内劳动者的薪酬分配是否公正或者趋近于公正。通过纵向比较总结出当今世界的几种薪酬分配的典型模式并对其进行分析评价。典型的薪酬分配模式主要有三种,分别为:瑞典的多种政策措施并用控制收入差距的模式、美国的以税收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对分配进行调节的模式和巴西的以政府公权力为主导维护分配公正的模式。这三种典型模式可以为我国劳动者薪酬分配模式的完善提供一定的经验借鉴。在上述研究基础上,为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需要完善和优化由权力保障机制、权利实现机制和社会支撑机制构成的、保障薪酬分配公正的制度体系。一是权力保障机制。通过分析权力配置的原则和结构,影响权力运行的因素,以及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困境,总结出我国权力配置的运行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实现薪酬分配公正的国家责任,即司法公正的型塑、薪酬分配制度的完善和社会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基于新冠病毒带来的变化和困顿,尝试提出疫情背景下薪酬分配公正对权力行使的新要求;二是权利实现机制。以人本理念和劳资共赢理念构建起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利观,以劳资共决权、同工同酬权和劳动报酬请求权为内容,构成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利实现机制。这三项权利的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虽不尽相同,但各有侧重,多效并举,共同促进薪酬分配公正之实现;三是社会支撑机制。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是我国劳动法体系中最为重要的两大社会化组织,在确保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中有其特定的角色和作用。工会代表权和维权手段的强化保障以及职工代表大会决策权和监督建议权的强化保障,是这两个社会化组织有效履行职责和充分发挥保障职能所面临的突出问题,也是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社会化支撑机制完善的关键之所在。
郑小凤[2](2021)在《制度视角下我国西部地区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研究》文中指出西部地区作为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欠发达地区,影响了整个区域的教育,包括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发展高等教育,当以人才为本。体育作为高等教育的一部分,理应重视体育人才。以往对于高校体育人才的研究,更多关注的是体育教师应该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如今转换一下视角,研究国家和学校能为西部高校体育教师提供什么样的环境,提供什么样的条件,激励体育教师潜心教学、科学研究,激发教师主动性和敬业精神,真正实现“以教师为本”。而制度与体育教师职业发展高度相关,制度是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的“方向标”,引导教师价值和行为选择。正是基于此,从制度视角研究西部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以体育学科发展的角度,考虑体育教师的职业要求和工作性质,制定有利于体育教师职业发展的职称晋升制度、绩效考核制度、薪酬分配制度、激励制度、培训制度等,以期为西部地区高校制度更新和改进提供借鉴。本研究通过文献资料法、调查法、比较研究法、数理统计法对西部地区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进行研究。研究内容包括:(1)梳理建国后国家及各省颁布的影响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的宏观制度。根据制度对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产生的影响,结合建国后我国政治环境变化、经济社会发展、教育战略调整等,将制度的演变历程划分为三个阶段。了解每一个阶段的主要制度,掌握当下的政策热点,预测未来的制度走向,为西部地区体育教师职业发展提供政策依据。(2)通过问卷调查对我国西部地区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进行实证研究,获得体育教师职业发展的现实状况,呈现的主要特点以及与职业发展有关的潜在联系。具体运用因子分析、方差分析以及结构方程和回归分析等方法对理论模型和研究假设进行验证,并根据研究结果提出建议。(3)通过访谈法获得西部地区13所高校的学校制度以及专家观点,具体详细了解每所学校与体育教师职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制度,制度实行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研究结论如下:(1)新中国成立以后,学校重视体育教学,课程内容设置以运动项目为主,大学体育教师的培养注重“运动专项化”。制度高度统一化,初步建立了对所有教师一视同仁的培训进修、任职制度、考核制度、晋升制度、薪酬制度等。文革结束以后,各体育院系、师范院校采取各种手段,培养体育人才;考核制度进入量化考核阶段;职称晋升制度得到恢复;薪酬制度进行了多次改革;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20世纪90年代,高校体育教师进修培训网络体系基本建成;薪酬制度不断完善;考核制度进入分类探索时期;职称评审权下放,制度改革进入新的时期。(2)通过问卷调查,获得描述性统计结果。通过独立样本t检验和方差分析发现,人口特征变量性别、年龄、学历、年收入、执教时间,以及学校特征变量学校地理位置、省份、招生体育专业研究生、分类考核、分类职称评定在职业发展某个或某些维度存在显着性差异。通过回归分析发现,某些变量和维度对教学发展、科研发展、职称职务提升、薪资增长产生正向直接影响。探索建立多元回归模型,学校制度对职业发展的解释力度达到0.346,并探索建立调节效应模型。(3)通过微观研究发现部分高校存在评职称难的问题,各高校职称晋升制度有差别,评定方式也各有特色。通过对13所高校的对比分析发现,职称评审中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制定评定职称必备条件和任选条件;另一类是量化打分。在职称评定中,多数高校已经进行分类评定,有的高校将学历作为限制条件,影响体育教师评职称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是否将比赛成绩纳入其中,而各高校的规定各不相同,没有突出体育教师的特殊性。绩效考核突出量化标准,每所学校的年度考核制度不太一样,但都是侧重教学、科研的考核,教学占的比重更大。学校进修与培训制度明确,考核制度不太全面,教学、竞赛训练方面的奖励不足,薪酬制度满意度较低。根据研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国家政策引领是西部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的根本路径;高校制度是促进西部地区体育教师职业发展的有效保障;提高自身认识是促进西部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的内部动力。
褚雷[3](2021)在《公共政策视域下的基本医疗保险与居民幸福感研究》文中认为基本医疗保险是保障社会成员“病有所医”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基本目标是保障国民健康。自1883年德国颁布《疾病社会保险法》,以法律形式确立医疗保险制度以来,该制度在保障人类身心健康、减轻个体及家庭经济负担、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积极应对老龄化进程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各国政府和普通民众的广泛关注。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过去几十年的发展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截止2020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已达到13.6亿人,参保率连续多年稳定在95%以上,制度整合并轨不断加快,筹资和待遇水平持续提高,已经基本实现了“全民医保”,解决了绝大多数人的“病有所医”问题,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巨大成就之一。现代科学意义上的幸福感研究自上个世纪50年代兴起,国内外学者主要聚焦幸福感的概念界定和相关影响因素开展了大量的理论探讨和实证研究,取得了相当数量的研究成果。目前,幸福感已经成为多学科关注的研究热点之一。随着国家和政府对民生问题关注度的提高,增进民生幸福业已成为政府当前工作的重要主题。在学界、政府和普通民众的共同关注下,幸福感研究的成果开始逐渐应用到公共管理领域,成为监测评估公共政策效果的新兴方式与手段。那么,作为目前覆盖面最广泛的重要公共民生保障制度之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提升居民幸福感方面是否发挥了作用?又是如何发挥作用的?这是本论文提出的核心研究问题。围绕上述研究问题,本文在梳理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后发现:国外研究主要基于福利国家改革的背景并结合医保政策实际运行来开展理论探讨与实证分析;国内研究集中出现于2010年以后,大多为对具体政策实施情况的经验性研究。总的来看,现有国内外相关研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一定的探索和分析,但是直接关注基本医疗保险与幸福感关系的研究并不多。已有相关研究在理论逻辑分析、作用机制探讨及现实问题聚焦等几个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一些核心问题尚待深入探讨。鉴于现有研究的不足,本研究在公共政策视阈下,基于当前中国社会背景,围绕基本医疗保险与居民幸福感的关系和影响机制开展理论与实证研究。本研究的意义为:在理论层面,有助于丰富公共政策视角的幸福感影响因素研究,并为分析评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供新的理论视角;在实践层面,通过对基本医疗保险影响居民幸福感作用机制的分析,能够为从提升居民幸福感入手,优化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实践提供重要的依据和建议。本研究系统梳理了幸福感和基本医疗保险的概念探讨和相关研究。在幸福感概念界定上,重点从主观生活质量核心内容的视角出发定义本研究所探讨的幸福感概念,并借鉴已有研究工具加以操作化处理;在基本医疗保险概念界定方面,主要考察我国现行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借鉴已有研究做法,分别以参与度、可及性、满意感、需求满足感、公平感和改善感加以操作化处理。本研究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保障居民健康、防范安全风险、调节收入分配、推动社会公平、促进社会融合并维护社会稳定等的基本功能,梳理了公共管理学、社会学、心理学和经济学中有关基本医疗保险与幸福感关系研究密切相关的基本理论,包括公共产品理论、需要满足理论、社会分层理论、社会融合理论和可行能力理论。在归纳分析上述理论主要观点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外现有相关文献研究的成果与结论,本研究构建了基本医疗保险影响居民幸福感的5个理论模型,分别为基于公共产品理论的直接影响效应模型、基于社会分层理论的间接影响机制模型、基于社会融合理论的间接影响机制模型、基于需要满足理论的间接影响机制模型和基于可行能力理论的间接影响机制模型,同时分别提出了具体的研究假设。本研究分别基于全国层面的中国综合社会调查(简称CGSS)2012年数据(主要验证收入分层机制和社会融合机制)和笔者自行开展的山东城乡居民2020年生活状况调查数据(主要验证需要满足机制和功能性活动机制),通过差异分析、相关分析、多元回归分析、结构方程模型等统计分析方法,对所提出的理论模型和研究假设进行了检验,主要实证研究结论为:(一)基本医疗保险影响居民幸福感的直接效应方面:(1)基本医疗保险有利于居民幸福感提升的直接效应在CGSS全国数据和山东调查数据中都得到证实;(2)基于CGSS全国数据分析的结果显示,参与基本医疗保险对农村居民、女性居民和35-59岁的中青年居民幸福感的提升效应更显着,而对城镇居民、男性居民和其他年龄层次居民的影响则不显着,此结果可能与数据调查年份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的政策调整变化有关,此外幸福感的性别、年龄差异也是重要因素;(3)基于山东调查数据分析的结果显示,同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性保险的居民在幸福感方面高于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可见商业医疗保险在提升居民幸福感方面的补充性作用。(二)基本医疗保险对居民幸福感的间接影响机制方面:(1)基于社会分层理论提出的收入分层效应机制在CGSS全国数据层面得到证实,可知基本医保通过调节收入分配,对增进居民幸福感发挥了积极作用;(2)基于社会融合理论的社会融合效应机制未得到证实,即基本医疗保险和社会融合虽分别都与居民幸福感显着正相关,但两者交互作用不显着,有关理论模型还有待进一步研究验证;(3)基于需要满足理论提出的健康、安全感和公平感中介效应机制在山东调查数据中得到证实,可知现行基本医保在满足居民健康、减少生活风险和维护社会公平等需要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并通过这些作用机制提升了居民的幸福感;(4)基于可行能力理论提出的功能性活动中介效应机制在山东调查数据中得到证实,即对于基本医疗保险可及性、满意感、需求满足感、公平感、改善感等主观评价较高的居民比较低的居民功能性活动水平(包括社会参与、休闲参与和社会信任水平)要高,而较高的功能性活动水平又在提升幸福感方面发挥了显着的正向作用。(三)居民幸福感基本情况分析方面:(1)CGSS全国数据显示居民幸福感(包括身心健康体验指数、享有发展体验指数)以及10个维度的均分皆在理论中位数以上,但10个维度中知足充裕、心理健康、身体健康得分相对其他维度要低而山东调查显示居民幸福感水平总体平稳,但心理健康指数和身体健康指数也有待提升。由此可知,当前居民幸福感总体平稳,但身心健康方面的幸福体验还有待增进;(2)CGSS全国层面数据和山东居民调查数据基本都显示了,女性居民幸福感水平显着高于男性,务农群体幸福感水平显着高于其他职业类别群体,但大专及以上学历群体的幸福感水平较低,这与当前大多数研究的结果基本一致。(四)基于山东居民调查数据的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效果居民评价情况分析:(1)调研样本居民的基本医保参保率超过95%;(2)调研样本居民对于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及性、满意感、需求满足感和公平感总体评价较高,但基本医疗保险改善感相对略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政策实施效果与居民体验的滞后性;(3)总体上,老年人群体、男性群体、低学历群体、非在婚群体对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及性、满意感、需求满足感、公平感和改善感较其他群体要高,个体和私营企业就业人员的得分则较低,农业户口群体的基本医保改善感显着高于非农业户口群体。上述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近年来基本医保对于农村群体、老年人群体等较大投入力度所带来的直接效果,但也提醒有关部门应加强个体从业人员、私营企业就业人员等非公经济就业人员和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保投入与保障力度。基于理论探讨与实证分析的结论,本研究从公共价值、制度结构和经办机制入手,分析归纳制约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功能发挥的因素,重点阐述了现行政策存在的重点问题,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本文的研究结论,提出基于居民幸福感提升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优化的政策建议,主要包括制度结构(聚焦公平幸福价值取向)、政策实施(侧重需求分析与优化制度供给)、制度效能(凸显可行能力导向与共享发展)和管理服务(体现精准标准服务与信息化建设等保障机制)四个层面共11项建议。
李思特[4](2021)在《社会公平视角下的中国社会保障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维护社会公平是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必要手段,维护公平是社会保障制度内涵的价值取向。新时代以来,党和国家较为重视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公平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十九届五中全会把“公平统一”作为建设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通过公平实现普惠性特征,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完善的必然要求。本文通过挖掘社会公平理念的基本内涵,比较了不同公平观的特点与区别;通过梳理不同时期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相关论述与思想,比较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的公平理念;通过回顾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发展,阐释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的变化特点;通过总结成就与问题,把握了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现状;通过对于理念、目标与路径的解读,明确了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方向。第一章绪论部分阐述了选题的背景与意义。从社会保障公平理念的定位、社会保障公平理念的选择、社会保障的发展道路三个问题入手,论证了本文研究的必要性。以社会公平视角对社会保障问题进行解读,既明确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基本内涵,也定位了社会保障问题研究的基本视角。文章对现有研究成果从多个角度进行了梳理、分类:纵向来看,关于社会保障公平问题的研究可分为理念探索阶段、共识形成阶段以及新时代以来的理念定型阶段;横向来看,相关的研究又可以划分为规范性研究、实证分析研究以及基于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构建视角进行的研究。在研究方法上,文章主要采用了跨学科综合分析法、唯物史观的研究方法以及规范研究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第二章是全文的理论支撑。首先,在概念界定的章节,明确了社会公平与社会保障的基本概念,阐明了新时代社会保障的基本内涵以及与其他概念的区别与联系。公平观影响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理念,也影响社会保障制度的模式选择。依据公平观的不同,社会保障模式可分为完全自由主义模式、重视公平的自由主义以及马克思公平观下的社会保障模式。其次,阐明了文章的的理论基础:按照“最大幸福”原则,以边沁、密尔为代表的古典功利主义持有的公平观可以总结为经济公平。福利经济学接受了功利主义的基本观点,认为社会福利是个人福利的总和。旧福利经济学将公平视为效用的均等化,同时指出,由于边际效用递减的存在,国民财富必须均等分配才能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新福利经济学采用了序数效用论,在公平的问题上存在着价值中立的倾向。罗尔斯的公平观有着对于功利主义的批判、以及对于福利经济学的超越。罗尔斯将公平作为社会的首要价值,并提出了正义的两个原则。马克思主义的公平观不同于上述学者。从唯物史观的角度出发,马克思认为生产关系是衡量社会公平的唯一标准。马克思以公平为主线,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制度进行了批判。资本主义社会无法孕育出真正的社会公平。此外,以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相关理论为基础,马克思的社会保障思想可以概括为社会保险思想、社会救助与福利思想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理论。第三章梳理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关于社会公平与社会保障理念的论述与思想。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公平特点的变化,来源于党和国家领导人在社会公平问题认识上的变化。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公平观,将马克思主义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通过确立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使得社会公平从根本上得以实现。以公有制为经济基础,计划经济时期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体现社会公平的制度设计。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进行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转折,确立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公平观。社会公平通过社会主义本质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通过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作为社会重要再分配手段之一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路径。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是否有利于生产力发展,作为衡量社会公平的关键标准。在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前提下,应该允许一定程度的合理差距。这一时期的社会保障公平理念,主要追求的是经济意义上的平等。而社会保障制度则被视为稳定社会的有效途径。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的理念,将公平问题提升到了新的理论高度;同时还将包括社会保障在内的社会建设,纳入到“四位一体”的总布局当中;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首次出现了“建设更加公平更加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表述。这都使得社会保障的公平问题得到了空前的重视。这一时期的公平观,开始由经济公平向社会公平转变,由形式意义上的公平向实质公平深化。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重视公平正义问题。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同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等内容有机结合起来。以人民为中心明确了社会公平问题的基本向度。公平可持续是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应继续坚持的方向。习近平将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公平问题进一步具象化为“底线公平”。“底线公平”的提法,突出了社会保障“社会生活安全网”的基本定位,也调和了经济公平与社会公平的内在矛盾。第四章对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进行了回顾总结。由理念到实践,从顶层设计到制度实施。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社会保障公平理念的变化,也影响着社会保障制度实践的变革。本章以社会保障的公平问题为主线,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发展划分为共3个时期:(1)计划经济时期。(2)改革开放初期社会保障制度的市场化探索时期。(3)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公平性矫正的时期。在计划经济时期,随着社会主义政权的确立,中国从无到有建立了“国家—单位”的社会保障模式。虽然保障水平尚不发达,保障覆盖存在薄弱环节,但总体来看,由于实行均等化原则因而公平程度较好。改革开放初期,随着养老、医疗保险制度的逐步确立,通过引入市场机制,中国开始了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探索之路。这一时期改革的阶段性与非同步特征,客观上影响了社会保障公平性的实现。在第三个时期,城乡社会保障公平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随着新农合、新农保、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先后确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得以补足。另一方面,城乡地区社会保障公平性不断完善的阶段。随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制度的确立以及城镇养老金双轨制的并轨,社会保障公平性进一步提升,由“全面覆盖”开始走向“全民覆盖”。此外,本章还以公平性为视角,分析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的历史演进特点:在建国初期,由于采取了国家保障模式,社会保障制度体现了绝对公平的特点;改革开放初期,由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理念的提出,社会保障制度被视作服务于经济发展的配套制度,在一定时期内弱化了其公平内涵。党的十七大以后,随着“建设更加公平更加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一理念的提出,社会保障又被强化为作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手段职责。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越发趋于成熟。社会保障制度自身就成为了社会公平的具象化体现。发展社会保障制度就是实现发展成果为人民共享,就是实现社会发展的公平正义。总而言之,从理念、实践两方面进行把握,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演进有着如下特点:在理念层面,社会保障首先由计划经济时期的起点公平,让位于改革开放初期的经济公平,并在十八大前后再度向社会公平复归;在实践层面,由统一的国家保障,转变为带有城乡分立特点的自助与共济相结合,并在新时代以来随着制度实践的不断补足,向着提供均等社会保障服务的弥合化方向发展。第五章首先从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视角解读了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中公平问题的内涵。其次,梳理了新时代以来社会保障公平问题建设取得的成果:在社会救助领域,通过脱贫攻坚专项计划,完善了以低保制度为代表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在社会保险领域,解决了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的城乡分立问题;整合了城镇地区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双轨制”现状。在社会福利领域,社会福利由狭义制度向广义制度拓展,由特殊性制度向普惠型制度扩充。最后,指明了新时代社会保障发展面临着的公平问题:其一,社会保障存在身份公平问题。新时代的社会保障制度必须明确,社会保障制度的准入资格是以职业、收入、户籍归属等要素差别化对待,还是一视同仁地以国民身份作为前提。其二,社会保障制度区域公平问题仍然严重。区域公平问题既包括各省份地区之间,社会保障发展的协调问题,也包括城乡社会保障实际待遇水平的均衡问题。其三,在老龄化加剧,人口出生率减少的背景下,防范社会保障制度可能出现的代际问题风险,是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需要面对另一重大课题。本章还就身份公平问题、区域公平问题、代际公平问题产生的原因做出了分析。第六章提出了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方向,并从理念、总体目标、实现路径共三方面进行论述。首先,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原则立场;以人民为中心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根本宗旨;共享发展理念是建设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价值引领。其次,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民生七有”。即“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是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目标。最后,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适度保障、可持续发展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是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实现路径。以上基本内容从社会保障制度的适用范围、保障对象、责任主体、保障水平、体系构建等五个方面,对新时代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供了明确的路径指引。这其中,兜底线”通过完善底线性、普惠性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底线公平;“织密网”侧重于调节非均等公平;“建机制”通过法制化与体系化共进并举,体现规则公平;“覆盖全面”、“城乡统筹”保障主体公平;“保障适度”、“可持续发展”助力代际公平的实现;“权责清晰”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协议公平。
郭家田[5](2021)在《汽车制造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路径研究》文中指出随着智能制造技术的发展,我国汽车制造业在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以及智能制造工厂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要追赶甚至超越世界老牌汽车制造业强国,亟需大量高技能人才作为支撑。汽车产业的迅猛发展和转型升级,汽车制造业高技能人才不足的情况越来越严重。对汽车制造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进行研究,是应对汽车技术和智能制造技术发展,解决汽车制造业高技能人才紧缺问题的需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研究汽车制造业高技能人才培养,主要包括三个子问题。第一,汽车制造业高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是什么?要确定汽车制造业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首先要厘清什么是高技能人才,高技能人才的特征及其能力结构是什么。第二,培养汽车制造业高技能人才的路径特征及其影响因素作用有哪些?第三,如何更好的进行汽车制造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围绕上述问题,对国内外汽车产业现状及发展趋势进行分析,研究我国汽车制造业发展对于高技能人才的需求以及高技能人才的特征。分析国外的国家资格框架以及国内的职业资格框架高技能人才能力要求,并调研汽车整车和汽车零部件制造龙头企业,构建汽车制造业高技能人才职业能力结构。根据高技能人才职业能力培养要求,以校企合作培养、企业培养和竞赛培养三条培养路径为研究对象,构建高技能人才培养影响因素指标体系,并运用定量分析法分别对不同路径下影响因素作用进行分析。企业培养路径下技能人才成长速度相对较慢,企业对技能人才培养重视程度不够而且人才培养资源开发不足;竞赛培养路径下技能人才的成长速度较快,但技能人才培养的受益面相对较窄,对资源的需求度却相对较高;校企合作培养路径能够满足技能人才数量和质量的培养要求,但存在培养主体相对独立,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人才培养缺乏连续性,缺乏职业素质培养等情况。根据校企合作培养路径现状,结合培养机制、合作机制、激励机制等机制类因素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从完善校企合作机制、构建校企命运共同体、校企共建终身培养体系等方面,提升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水平,并通过校企双方共同开展职业素养教育,加强高技能人才职业精神和职业素质的培养。根据竞赛培养路径的现状,结合师资队伍和专业兴趣等重要影响因素,通过开展多层次技能竞赛,提高竞赛资源的转化及受众面,提升以赛促学的效果。根据企业培养路径现状,结合激励机制、培养机制等影响程度较高的机制类因素,通过完善企业培养机制和培训资源,提升企业技能人才培养能力。
李枞[6](2021)在《我国糖尿病医疗保健公正性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糖尿病是一种严重的慢性病,是世界各国采取行动优先应对的四大非传染性疾病之一。其具有患病率逐年上升、患病人群年龄跨度大、并发症种类多且风险高、易造成巨大经济负担等特点。本文通过文献分析与比较分析的方法、多学科综合系统分析的方法,以全球糖尿病的发病情况、流行趋势以及相关卫生支出为背景,呈现我国糖尿病患者面临的严峻形势,即我国是世界上糖尿病患者最多的国家,且65岁以上的老年糖尿病患者数量也是居于首位,但人均医疗费用偏低,且存在医疗不公正的现象。阐述本研究的相关核心概念,包括对公平、公正、正义的概念辨析,并在本研究框架下界定医疗公正以及健康公正。阐释罗尔斯的社会正义理论,在分析作为公平的正义和正义的原则基础上,探讨罗尔斯正义论应用于医疗领域的可借鉴性。论述丹尼尔斯的医疗保健公正理论,包括平等主义的公正观、医疗保健公正的原则、程序的公正。最后,提出糖尿病医疗保健的公正意涵及其基本原则,糖尿病医疗保健的基本原则包括糖尿病的基本医疗保险平等原则、获得针对糖尿病的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的机会平等原则、满足糖尿病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以外其他需求的差别原则、糖尿病患者的健康道德自觉原则。分析了糖尿病医疗保健过程中不公正的表现。首先,分析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对象的社会分层,指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群由于身份不同也会导致享有不同的医疗保障待遇,但这却不符合社会阶层界域中社会公正的基本规则。再从健康权视角论述基本医疗保障对象的社会分层是对糖尿病患者平等健康权的挑战。其次,根据优质医疗资源的分类——人力资源、物力资源、财力资源、技术资源、信息资源,论证符合糖尿病健康管理的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从而发现我国不同地区糖尿病医疗保健中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的利用情况存在差异,说明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的稀缺挑战了糖尿病患者机会平等。再次,从个人健康投资及其影响的理论研究入手,分析医疗保健支出能力对个体糖尿病患者及其家庭的影响,并强调糖尿病患者在医疗过程中的公平和医疗保健市场的获得方面的公正性受到挑战,特别是难以实现丹尼尔斯构想的公正医疗保健市场的第二层次,即患者缺乏为其他医疗需要而投入的自愿的私人保险市场的能力。最后,剖析糖尿病可能的转归及其影响因素,包括药物指导、健康教育、健康咨询、运动干预、医患沟通、社区健康干预、个体的道德责任等,指出公正获取上述因素的机会受到阻碍,会出现丹尼尔斯所谓的“人们实现特殊选择和人生任务的能力以及幸福就会减少”;以及如果糖尿病患者个体失去健康道德自觉,则会对该领域内其他个体的健康公正形成挑战,从而影响对医疗公正性的追求。面对上述种种糖尿病医疗保健中的公正性问题,进一步分析其成因。首先,论述社会公正是公共生活领域及其公共结构的基本价值诉求,指出公正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亦符合这一价值诉求,但我国目前根据基本医疗保障对象不同进行的社会分层导致公正地保障糖尿病患者“福宁”和“福利”的获取难以实现。其次,根据糖尿病患者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以及我国糖尿病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的分配存在资源配置层次不均衡、资源配置城乡“二元化”、资源配置区域不均衡等问题,指出我国糖尿病患者的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分配与需求之间难以达到平衡。再次,论述糖尿病的健康管理要素包括健康教育、合理利用医疗资源、培养良好的自我行为、充分发挥家庭成员的监督作用,指出由于不同群体的糖尿病患者在健康管理能力及保障上存在差异,从而导致糖尿病医疗保健的效果不同。最后,基于我国糖尿病的健康教育体系不健全、政府对糖尿病医疗保健的投入不均衡以及对各部门的协调与监管责任缺失,论证糖尿病管理中政府责任缺失。提出糖尿病医疗保健公正性实现策略。第一,提出实现糖尿病医疗保健的制度公正,通过政府制定以同等的福利惠及全体成员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糖尿病患者公正地享有健康权、治疗权等权利,均等化地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具备自我健康管理的义务,公正地分配医疗卫生资源,论证制度道德化的可行性。同时,正视不同群体的糖尿病患者之间的天然差别,提出以补偿原则缩小彼此间的差距。第二,通过实现基本医疗保险“普惠而适度”和“三保合一”、取消城乡居民医保“一制多档”、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加强医保政策的基层倾斜,逐步实现糖尿病患者基本医保待遇的统一。第三,鉴于我国糖尿病医疗卫生资源分布存在的城乡差异、地域差异,提出合理配置城乡医疗卫生资源、推进医联体管理模式的应对策略。第四,主张应特别关注糖尿病患者中的弱势人群的权益,为防止其受到不公正的医疗待遇,提出减弱家庭灾难性支出的风险的对策,同时还要保障健康饮食供应、鼓励患者自我健康管理。第五,在糖尿病的管理中,政府的职责不可或缺,因此应通过增加对糖尿病管理的财政投入、加强糖尿病医疗保健领导体制建设、完善糖尿病健康教育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糖尿病医疗保健工作,强化糖尿病管理中的政府职责。
赵艳[7](2021)在《健康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多元合作模式研究》文中指出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健康老龄化”逐步成为全球性发展战略目标:将健康的概念延伸到老龄化过程中,将重点放在提高大多数老年人生活质量。在健康老龄化背景下,“养老”的涵义进入了强调养老服务的可获得性、满意度及老年尊严阶段。中国老龄化存在着城乡倒置问题,农村地区面临更严重的健康养老困境。本文首先界定了养老服务供给等相关概念。运用需要理论、社会公平理论、福利经济学、福利多元主义等相关理论为基础,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发展做了四个发展阶段的划分,归纳了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变迁逻辑和规律。接着,本文构建了影响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因素的二分类logistic模型,使用CHARLS数据,通过对农村老年人能否获得及获得养老服务供给主体类型的回归分析,将城乡老年人获得家庭养老服务供给和社会养老服务供给进行对比,从健康、社会经济地位、家庭特征具体分析了影响我国农村养老服务多元供给的因素。在此基础上,论述了我国农村养老服务多元供给中存在的问题:由于社会变迁、非正式照料、“家庭道德风险”导致家庭供给养老服务的困境;政府责任不到位造成城乡养老服务待遇悬殊、缺乏独立统一的农村养老服务管理机构、法制权威性不足、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缓慢;农村养老服务市场供给缺乏动力驱动、专业人才缺乏使得农村养老服务市场供需不平衡;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数量有限且发展缓慢、农村社区养老服务欠缺是社会组织供给养老服务严重不足。为此,本研究从福利多元主义四个维度入手,从社会治理的责任边界划分出发,基于多元主体合作意愿和利益博弈,倡导政府与其它主体在养老服务生产中的合作伙伴关系,构建我国农村养老服务多元合作供给模式:政府“一核”主导养老服务供给,核心任务是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和政策供给,培育其他供给主体力量,主导市场化的方式合作供给养老服务;与家庭、市场、社会组织进行合作,为家庭养老服务供给提供支持,为家庭赋权增能,家庭从责任取向转为权利取向的养老服务供给;引导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满足农村老年人差异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引导互助养老模式的发展,推动社会组织互助志愿供给养老服务。依据上述模式,本文提出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多元合作发展的对策建议:建立农村养老服务多支柱筹资机制,包括国家、社会和家庭(个人)筹资支柱的建立。以流动式养老服务提高农村养老服务的可及性,对乡村养老价值予以再认识,支持农村健康养老产业的发展,推动城乡合作供给养老服务,以科技创新应对老龄化,培养农村地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本研究可能的创新之处有:(1)对福利多元主义理论进行了探索式推进。现代社会下,福利多元主义面临内生性和外源性困境。本文尝试对政府、市场化养老服务企业、非营利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组织、家庭主体进行功能定位和边界厘清,不只强调责任分配和分散化,而是注重各供给主体供给方式和合作关系,探索构建政府“一核”主导,多方合作的目标模式。研究为福利多元主义本身困境的克服提供了新机制。(2)为农村地区的养老服务供给实践提供了新思路。本研究着重探究在健康老龄化的背景下,中国农村到底该走一条怎样的养老服务供给之路,创新乡村养老模式,使得农民健康养老,农村成为理想的生活之地,从而稳定农村、繁荣农业。研究为农村养老服务发展贡献了新方案。
孙敬华[8](2021)在《积极老龄化视角下中国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研究 ——基于试点城市的比较分析》文中提出随着长寿时代的到来以及失能老年人口规模的迅速扩大,中国传统的老年长期照护模式面临困境。老年人口的失能风险已成为摆在政府和社会面前的严峻挑战。为积极应对老年人口的失能风险,中国政府启动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鼓励试点城市探索具有本土化意义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虽然政府及学界都强调要总结试点经验,但现阶段对于试点城市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总体现状、已形成的共同特征以及存在的共性问题仍疏于研究,特别是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背景下,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在多大程度上践行了积极老龄化理论的相关研究还比较缺乏。基于此,本文以积极老龄化理论为研究视角,结合政策产出模型,分析了30个试点城市颁布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总体现状、共同特征以及存在的共性问题,并就如何推进中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发展也进行了探索。具体来说,主要内容如下:首先,基于积极老龄化理论以及政策产出模型,构建了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分析框架,由参与、健康和保障三个维度构成。(1)参与维度是指维护失能老人获得福利并根据个人需要参与到为其提供的长期照护服务中的机会与权利,即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社会分配基础,具体包括参保范围、保障对象、失能认定的标准与主体三个部分。(2)健康维度是指为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和社会服务的长期照护服务供给体系,该体系由社会供给类型和输送系统构成。其中社会供给类型进一步细分为服务项目、服务形式、待遇给付标准三个部分;输送系统可以分为政府部门、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机构、定点护理机构以及非正式照护主体。(3)保障维度是指为失能老人解决长期照护服务费用问题的筹资模式,主要包括筹资渠道、筹资形式与标准以及启动资金三个部分。其次,运用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分析框架对30个试点城市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发展现状及其共同特征进行了比较分析。(1)30个试点城市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发展现状可以总结为以下内容。其一,在参与维度,一是参保范围主要依据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确定;二是保障对象取决于处于失能状态的时间长度、失能失智程度、接受长期照护服务的场所以及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的时间长度四个方面的限制因素;三是失能评估工具主要有三种,《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I《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行业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以及当地自主建立的综合性失能评定标准;四是评定主体主要包括保险经办机构、劳动鉴定委员会、第三方评估机构、定点护理机构、商业保险机构以及鉴定专家。其二,在健康维度,一是服务项目主要包括生活照护、医疗照护、预防性照护、康复照护以及心理疏导;二是服务形式可以分为定点机构照护(医疗机构照护、养老机构照护)、居家照护(居家上门照护、居家自主照护)以及失智专区;三是待遇给付标准可以分为按比例给付、定额给付或者差别化补偿方式。其三,在保障维度,一是最为普遍的筹资渠道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账户的划转、政府补助以及个人缴费;二是筹资形式主要有比例筹资、定额筹资和混合筹资三种;三是大多数城市都具有长期护理保险的启动资金。(2)试点城市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共同特征是,其一,在参与维度,长期护理保险政策是一种以诊断差异为社会分配基础的补缺型社会政策;其二,在健康维度中,试点城市采取了以服务福利为主、现金福利为补充的事后补救型风险应对策略;福利输送系统属于决策、执行与输送职能相互独立的国家主导型;其三,在保障维度,筹资模式是现收现付制的社会保险型,主要依托于医疗保险。再次,基于积极老龄化理论审视现阶段30个城市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发现了一些共性问题。(1)参与维度的社会分配基础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未将城乡居民纳入覆盖范围、将重度失智老人排斥在福利申请者之外、失能认定评估工具结构简单、失能评估等级的设定粗略且不统一、缺少独立且专业的失能等级评定机构。(2)健康维度的社会供给类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预防性策略缺失、服务供给内容的精准度较低;福利输送系统的主要问题是:忽视了社区的重要作用,以机构照护为核心的服务输送布局难以解决长期照护供需失衡的难题。(3)保障维度的筹资模式面临的主要困境:筹资主体缴费能力有限、待遇给付与个人缴费存在不一致性、以长期护理保险为核心的筹资模式面临较大争议。接下来,本文梳理了荷兰、德国和日本三个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较为先进国家的实践经验并从中得到了以下启示:(1)在参与维度,三个国家的覆盖范围根据运行状况进行调整,总体上荷兰和德国覆盖了全体公民,日本主要针对老年人;三个国家都建立了统一的评估体系;失能老人都具有福利给付形式的自主选择权。(2)在健康维度,重视非正式照护的发展;社区在长期照护服务供给中作为服务系统中枢,将居家照护、机构照护与非正式照护连接与整合,解决了服务供给碎片化的问题;在服务供给中加强服务质量监督;注重预防性策略;三个国家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立法之前都允许一个“准备”阶段,为制度正式运行储备服务供给者。(3)在保障维度,一是专项筹资专项使用,增加了引入这项计划的可行性;二是将资金从更大的政府预算分离促使长期护理保险的融资不会与军事、教育、基础设施投资等优先项目产生直接的冲突。三是三个国家都是以长期护理社会保险作为基础筹资模式,同时还采取了其他方式作为补充。最后,提出了中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推进策略。(1)遵循分配正义的基本价值取向,奉行机会平等、利益与责任同等分配、分配标准和程序合理以及纠正不公四项原则。(2)在参与维度,需要完善失能评估体系、扩大失能老人自主选择福利内容的权利以及政策性支持老年人参与长期照护服务供给。(3)在健康维度,通过共同推进社区照护服务体系建设、基于生命历程的跨部门服务供给机制的构建以及促进正式照护与非正式照护相结合的方式,发展在地化的整合照护服务体系。(4)在保障维度,构建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体系,其中长期照护补贴制度是基础,长期护理社会保险制度是核心,长期护理商业保险是重要补充。
刘昊[9](2021)在《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试点效果评估及优化研究》文中认为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面临着“快速老龄化”和“快速高龄化”的双重压力,同时,失能老年人数量急剧增加的现象也相伴而生。在家庭结构小型化、女性就业比率提升等趋势下,家庭所承担的老年人照护功能开始逐渐弱化。在此背景下,2016年人社部提出开展长期照护保险试点工作,这为全国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开启了破冰之旅。长期照护保险作为我国建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制度框架的重要一环,是满足社会长期照护需求的重要举措。试点四年以来,长期照护保险在减轻失能老年人家庭经济负担、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改善老年人生存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制度发展仍属于起步阶段,存在长期照护服务发展不成熟、制度受益人群范围过窄等问题,特别是各地政策“百花齐放”造成的差异化试点的既成事实阻碍了长期照护保险的制度统一。当前试点扩围呼声越来越高,在全国范围内尽快建立健全长期照护保险,尤其是覆盖人群更广的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已是必然趋势。因此,对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试点效果评估问题进行研究,为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制度优化及试点推广提供理论参考与现实指导,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迫切的。本文以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为研究对象,依据福利多元主义、服务质量评价理论、萨瓦斯民营化理论等相关理论,在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和已有研究的基础上,运用保险精算、AHP+熵权、模糊综合评价法、三阶段DEA+Tobit、PLS-SEM等模型方法,从概念界定、框架梳理、现状分析、筹资效果评估、服务效果评估、经办效果评估、政策优化等方面,较深入系统地研究了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试点效果及其优化的相关问题。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各试点城市分布区域覆盖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老龄化程度和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较高,远超全国平均水平,经济状况普遍较为富裕,居民生活水平较高。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试点以来,有效减轻了失能人员家庭经济压力和解放了劳动力、整体上减少了医保基金支出和改善了老年人生存质量、极大促进了照护产业发展和扩大了就业渠道,对老年人失能照护风险的化解和多元照护需求的满足起到正面助推作用。(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测期内累计结余呈现先增长再下降的趋势。对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来说,一方面,可对这一部分资金进行合理有效利用,即可以部分支付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费用;另一方面,也需警惕累计结余不断减少的趋势,避免因对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费用的过多划拨而影响医保基金的可持续性。无论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保障范围如何,多元筹资模式相较于医保划拨模式均具有更高的基金可持续性。不管是在重度还是中、重度失能老年人的保障范围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占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筹资额的比例均不应该超过20%,在这一水平上,预测期内既能够基本上保证医保基金的收支平衡,也能够充分利用医保累计结余资金。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应采用“个人缴费+医保划拨+财政补助”的多元筹资模式。在医保划拨比例为20%的情景下,个人缴费比例应控制在筹资总额的15%,即个人缴费负担在0.18%~0.23%之间,财政支出应占到筹资总额的65%,即财政负担在0.54%~0.92%之间,这既能保证制度的可持续性也能兼顾制度的可负担性。(3)基于三阶段DEA—Tobit模型对城乡居民长期照护服务供给效率及其影响因素加以分析,研究发现:整体上,定点照护服务机构尚处于起步阶段,综合技术效率提升空间较大。对比SFA回归调整前后,定点照护服务机构供给效率产生显着变化,具体来说,环境因素所致的规模冗余主要表现在经济越发达或老龄化程度越高的地区,护理人员和辅助人员越易过剩;财政投入越多,床位越易空闲。不同供给模式的定点照护服务机构在综合效率方面存在明显差距,PPP供给模式的定点照护服务机构效率值要高于政府包办供给模式的定点照护服务机构。Tobit回归分析表明,供给模式、地理位置、费用结算是否及时、是否医养融合均对定点照护服务机构供给效率具有显着正向影响,而服务种类和监督频率的影响并不显着。(4)在1~5分的评价标准下,城乡居民机构长期照护服务质量模糊综合评价得分为3.384分,偏向于“一般”水平,这说明城乡居民机构长期照护服务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认可;一级指标的得分由高到低依次为:移情性最好(3.718),保证性(3.627)、响应性(3.495)、有形性(3.383)次之,有效性(3.176)最差,这表明各项指标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尤其在有形性和有效性维度。城乡居民居家长期照护服务质量模糊综合评价得分为3.779分,高于机构照护服务质量,偏向于“比较好”水平,这说明城乡居民居家长期照护服务质量较为理想;一级指标的得分由高到低依次为:有效性最好(3.978),保证性(3.919)、移情性(3.900)、有形性(3.419)次之,响应性(3.128)最差,除了响应性维度外各指标得分均比机构照护服务质量高。(5)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能力的评价可从资格申请、失能评估、机构准入、待遇给付、政策宣传几方面进行。社商协作经办模式和政府包办经办模式的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能力综合评价值分别为3.477和3.348分,社商协作经办模式相比于政府包办经办模式,其经办能力更强,公众满意度更高。进一步的影响因素分析验证了经办模式对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能力的显着影响,此外,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建设、行政文化、政策支持会对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能力产生显着地正向影响,而参保期望会对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能力产生显着地负向影响。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能力的提升则会降低参保者的抱怨频率并提升参保者对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政策的信任程度,从而提升参保者政策获得感。(6)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制度优化的政策建议可从筹资、服务与经办三个方面展开。从筹资方面来说,应合理利用结余基金,扩大制度保障范围、建立责任共担的多渠道资金筹集机制、协调与商业长期照护保险关系,明确社会长期照护保险基金用途;从服务方面来说,坚持长期照护服务PPP供给模式改革方向,不断提升服务供给效率、应以有形性和有效性为重点,提升机构照护服务质量、以响应性为重点,提升居家照护服务质量;从经办方面来说,应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实行社商协作经办模式、培养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良好行政文化、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力度。
张慧[10](2021)在《《云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背景下乡村教师激励政策研究 ——以X县为例》文中认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是发展乡村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承、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为了有效解决乡村教师——“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的三个核心问题,2015年12月,云南省随之出台了《云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旨在推进边疆民族地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迄今为止,距离政策的出台实施已有五年之久,其中有关教师激励政策实施是否达到了政策目标,这需要对其政策进行系统科学的评估,找出政策过程中的问题与漏洞,以便能让政策得到及时的完善与调整。基于史密斯政策评估模型的理论框架,本研究以教育部门领导、校长和乡村教师为调查对象,运用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査法、访谈调查法,以乡村教师激励政策执行的因素为切入点,分析其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从X县乡村教师激励政策执行取得的成效来看,政府不断健全保障机制,表现为健全制度体系、保障资金投入和初步建立督查制度;学校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教师各方待遇得到提高,即教师工资待遇得到保障、教师培训逐步成为体系、职称评聘适当向乡村倾斜和教师荣誉制度初步建立、强化师德发展水平。根据史密斯政策评估模型理论,发现乡村教师激励政策执行存在以下四方面问题:其一,教师激励政策的制定欠缺科学性;其二,激励政策执行效能有待提高;其三,政策目标群体消极应对;其四,激励政策所需资源匹配度低。并且进一步分析发现,影响X县乡村教师激励政策执行效果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其一,激励政策制定存在着不足,即相关部门对激励政策直接利益主体的关注度不够,政策向乡村教师倾斜的力度不够,以及激励政策本身的因素;其二,激励政策执行出现“失真”,表现为政策执行主体机构间职权不明,政策执行效果“失真”;其三,教师目标群体缺乏政策认同;其四,激励政策监管机制不完善,表现为监督机制存在空缺,政策执行所需资源不足。最后,在政策执行问题分析和政策归因分析的基础上,立足于政策评估模型理论,提出乡村教师激励政策执行困境的解决路径:其一,政策制定中应通过多种渠道获得乡村教师的利益诉求;其二,提升教师激励政策执行的有效性;其三,加强教师目标群体政策认同、参与等;其四,完善教师激励政策监管机制。
二、划分三个层次 确定相应待遇(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划分三个层次 确定相应待遇(论文提纲范文)
(1)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法律实现(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述评 |
三、论文的基本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五、预期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薪酬分配公正及其法律实现的理论阐述 |
第一节 薪酬分配公正的概念阐释 |
一、薪酬概念的理论阐析 |
二、劳动者概念的理论阐析 |
三、公正概念的理论阐析 |
第二节 薪酬分配公正的理论基础 |
一、哲学维度 |
二、法律维度 |
第三节 薪酬分配公正法律实现的现实必要性 |
一、以人民为中心的回应 |
二、得所应得的强化 |
三、差别原则的考量 |
四、现实国情的呼唤 |
第四节 中国传统分配公正理论的历史演进 |
一、传统分配公正思想的演进 |
二、对当代中国的启示 |
第二章 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评判标准 |
第一节 经济学的评判标准 |
一、基尼系数 |
二、要素价格理论 |
第二节 法学的评判维度 |
一、劳动报酬请求权的实现程度 |
二、同工同酬的实现程度 |
三、劳动薪酬集体协商的实现程度 |
第三章 薪酬分配公正法律实现的模式借鉴 |
第一节 当代薪酬分配法律实现的典型模式 |
一、市场与政府共同作用型——瑞典 |
二、市场主导型——美国 |
三、政府主导型——巴西 |
第二节 对当代中国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借鉴意义 |
一、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应与时俱进 |
二、破除阻碍市场机制运行的壁垒 |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归位 |
四、建立公平且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 |
五、完善薪酬配套政策体系 |
第四章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力保障机制 |
第一节 权力配置基本要义 |
一、权力配置原则 |
二、权力配置结构 |
三、影响权力运行的因素 |
四、实现薪酬分配公正过程中的权力运行困境 |
第二节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国家责任 |
一、司法公正的型塑 |
二、薪酬分配制度的完善 |
三、社会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 |
第三节 疫情下薪酬分配公正与政府权力行使 |
一、政府权力在疫情保障中的行使方式 |
二、疫情背景下的薪酬分配 |
三、薪酬分配公正对权力行使的新要求 |
第五章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利实现机制 |
第一节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利观 |
一、人本理念下的权利观 |
二、劳资共赢理念下的权利观 |
第二节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利支撑 |
一、群体公正的实现——劳资共决权 |
二、个体公正的实现——同工同酬权 |
三、现实公正的实现——劳动报酬请求权 |
第六章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社会支撑机制 |
第一节 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中工会角色定位及其实现 |
一、工会的角色定位 |
二、工会在薪酬分配中的作用 |
三、工会的代表权保障 |
四、工会的维权手段保障 |
第二节 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中职工代表大会角色定位及其实现 |
一、职工代表大会的角色定位 |
二、职工代表大会在薪酬分配中的职能 |
三、职工代表大会的决策权保障 |
四、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建议权的保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2)制度视角下我国西部地区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国家宏观制度相继出台 |
1.1.2 西部大开发重新受到重视 |
1.1.3 西部地区高校体育教师不可或缺 |
1.1.4 西部地区高校体育教师需要成长 |
1.1.5 西部地区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新旧问题叠加 |
1.2 问题的提出 |
1.3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意义 |
1.4 研究思路 |
1.5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6 论文的创新点 |
1.7 论文的局限 |
2 文献综述 |
2.1 国内外高校教师职业发展研究 |
2.1.1 高校教师职业发展阶段划分 |
2.1.2 有关高校教师职业发展的制度研究 |
2.2 国内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研究 |
2.2.1 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
2.2.2 有关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的制度研究 |
2.3 职业发展及其相关变量测量的研究综述 |
2.4 国内外相关研究述评 |
3 研究方法 |
3.1 研究对象 |
3.2 研究方法 |
3.2.1 文献资料法 |
3.2.2 调查法 |
3.2.3 比较研究法 |
3.2.4 数理统计法 |
3.3 基本理论与研究假设 |
3.3.1 基本概念 |
3.3.2 基本理论 |
3.3.3 研究假设 |
3.4 相关量表的修订与测量 |
3.4.1 量表修订 |
3.4.2 变量测量 |
3.4.3 量表评价 |
4 建国后基于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的宏观制度梳理 |
4.1 初创与曲折发展阶段(1949—1977 年) |
4.1.1 初创阶段 |
4.1.2 曲折发展阶段 |
4.2 恢复发展阶段(1978—1991) |
4.2.1 进修培训制度 |
4.2.2 考核制度 |
4.2.3 职称晋升制度 |
4.2.4 薪酬制度 |
4.2.5 聘任制度 |
4.3 探索改革阶段(1992—2019) |
4.3.1 宏观制度分析 |
4.3.2 影响体育教师职业发展的制度 |
4.3.3 有关西部地区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的制度 |
4.4 结果分析 |
4.4.1 前两个阶段制度呈现的特点 |
4.4.2 有关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的制度 |
4.4.3 影响西部地区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的制度 |
5 西部地区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现状与模型构建 |
5.1 数据质量评价 |
5.1.1 正式问卷量表的信度分析 |
5.1.2 验证性因子分析 |
5.2 描述性统计分析 |
5.3 人口特征的差异性分析 |
5.4 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的相关分析 |
5.5 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模型构建 |
5.6 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的假设验证 |
5.7 调节效应模型构建 |
5.8 分析讨论 |
5.8.1 西部地区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的整体情况 |
5.8.2 西部地区高校制度执行情况分析 |
5.8.3 西部地区高校体育教师职称结构分析 |
5.8.4 西部地区高校体育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分析 |
5.8.5 人口特征变量对西部地区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和学校制度的评价 |
5.8.6 西部地区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和学校制度的关系验证 |
5.8.7 西部地区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 |
6 西部地区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微观探析 |
6.1 职称晋升制度比较 |
6.1.1 职称情况 |
6.1.2 学术成果 |
6.1.3 职称晋升人数比较 |
6.1.4 职称晋升方式比较 |
6.2 绩效考核制度比较 |
6.3 培训与进修制度比较 |
6.4 奖励制度比较 |
6.5 薪酬制度比较 |
6.6 结果分析 |
6.6.1 职称晋升制度各不相同 |
6.6.2 职称晋升受限 |
6.6.3 绩效考核方式多样化 |
6.6.4 体育教师工作量量化不足 |
6.6.5 高校支持进修与培训 |
6.6.6 明确的奖励制度 |
6.6.7 奖励“一刀切” |
6.6.8 薪酬偏低 |
7 我国西部地区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
7.1 国家政策引领是西部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的根本路径 |
7.1.1 国家给与西部地区政策支持 |
7.1.2 国家制度突出“以教师为本” |
7.1.3 国家进行有效的监督 |
7.2 学校制度是西部地区体育教师职业发展的有效保障 |
7.2.1 激励高校制度创新 |
7.2.2 完善绩效考核制度 |
7.2.3 制定合理的晋升制度 |
7.2.4 合理运用激励制度 |
7.2.5 完善薪酬制度 |
7.2.6 突出体育学科的学科差异 |
7.2.7 注重制度公平 |
7.3 提高自身认识是促进西部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的内部动力 |
7.3.1 正视体育教学与科研的问题 |
7.3.2 积极引导体育教师树立正确的发展意识 |
8 结论与展望 |
8.1 结论 |
8.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初始量表 |
附录2:调查问卷 |
附录3:正式量表 |
附录4:访谈提纲 |
附录5:项目分析 |
附录6:H大学职称评审分值表 |
附录7:博士在读期间论文发表情况 |
致谢 |
(3)公共政策视域下的基本医疗保险与居民幸福感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选题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 国外相关研究 |
(二) 国内相关研究 |
(三) 总结与述评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三) 数据来源 |
四、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核心概念讨论与相关理论分析 |
一、核心概念的讨论 |
(一) 对幸福含义的探讨 |
(二) 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讨论 |
二、相关理论分析 |
(一) 幸福感相关理论 |
(二) 基本医疗保险相关理论 |
三、基本理论框架与分析路径 |
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与居民幸福感: 直接影响效应分析 |
一、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一) 基本医疗保险对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 |
(二) 基本医疗保险对居民幸福感的差异化影响 |
(三) 研究假设 |
二、研究设计 |
(一) 数据来源 |
(二) 变量设计与处理 |
三、基于CGSS全国数据的实证分析 |
(一) 居民幸福感的基本情况 |
(二) 基本医疗保险对居民幸福感的直接影响效应分析 |
四、基于山东调查数据的实证分析 |
(一) 居民幸福感的基本情况 |
(二)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本情况 |
(三) 基本医疗保险与居民幸福感的相关性分析 |
(四) 基本医疗保险对居民幸福感的直接影响效应分析 |
五、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基本医疗保险与居民幸福感:影响机制分析 |
一、基本医疗保险与居民幸福感: 收入分层的影响机制 |
(一)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二) 研究设计 |
(三) 基于CGSS全国数据的实证分析 |
二、基本医疗保险与居民幸福感: 社会融合的影响机制 |
(一)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二) 研究设计 |
(三) 基于CGSS全国数据的实证分析 |
三、基本医疗保险与居民幸福感: 需要满足的影响机制 |
(一)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二) 研究设计 |
(三) 基于山东调查数据的实证分析 |
四、基本医疗保险与居民幸福感: 功能性活动的影响机制 |
(一)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二) 研究设计 |
(三) 基于山东调查数据的实证分析 |
五、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基于幸福感提升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分析 |
一、制约基本医疗保险功能发挥的因素探讨 |
(一) 公共价值的制约 |
(二) 制度结构的制约 |
(三) 经办机制的制约 |
二、基于幸福感提升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优化建议 |
(一) 制度结构层面: 凸显普惠公平与消除福利分割 |
(二) 政策实施层面: 居民需求分析与高质量供给 |
(三) 制度效能层面: 可行能力取向与成果共享 |
(四) 管理服务层面: 精准标准施策与数字治理 |
三、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一、研究结论 |
(一) 基本医疗保险对居民幸福感的直接影响 |
(二) 基本医疗保险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机制 |
(三) 基于幸福感提升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优化建议 |
二、研究局限与展望 |
(一) 研究局限 |
(二) 未来研究的展望 |
附录一 山东居民生活状况调査抽样框说明 |
附录二 城乡居民生活状况调査问卷(部分)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4)社会公平视角下的中国社会保障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与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与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现状与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社会公平视阈下社会保障问题的理论资源与基础 |
2.1 概念辨析与关系界定 |
2.1.1 社会公平的概念界定 |
2.1.2 社会保障的概念界定 |
2.1.3 公平观影响社会保障的基本理念 |
2.1.4 公平观影响社会保障的模式选择 |
2.2 西方学者的理论资源 |
2.2.1 功利主义的公平观 |
2.2.2 福利经济学的公平观 |
2.2.3 “福利国家自由主义”的公平观 |
2.3.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社会公平思想 |
2.3.1 社会公平取决于物质资料生产方式 |
2.3.2 以公平为主线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进行批判 |
2.3.3 对社会主义公平观的探索与构想 |
2.4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社会保障思想 |
2.4.1 基于再生产理论的社会保险思想 |
2.4.2 基于劳动力相对过剩的社会救助与福利思想 |
2.4.3 基于平均利润率理论的保险基金理论 |
第3章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关于社会公平与社会保障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1 毛泽东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1.1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公平的权利基础 |
3.1.2 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公平的基本前提 |
3.1.3 社会保障制度是体现社会公平的制度设计 |
3.2 邓小平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2.1 生产力发展是社会公平的物质保证 |
3.2.2 按劳分配是社会公平的阶段性体现 |
3.2.3 社会保障制度体现了共同富裕的使命追求 |
3.3 江泽民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3.1 确保分配公平是社会公平实现的要求 |
3.3.2 社会保障制度是推进社会公平的基本措施 |
3.3.3 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 |
3.4 胡锦涛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4.1 拓展了社会公平的维度 |
3.4.2 深化了社会公平的认识 |
3.4.3 强化了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公平取向 |
3.5 习近平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5.1 以人民为中心是社会公平的基本向度 |
3.5.2 共享发展是社会公平的实现形式 |
3.5.3 公平与可持续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原则 |
3.5.4 底线公平是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基本要求 |
第4章 社会公平视角下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演进 |
4.1 以公平为主线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 |
4.1.1 计划经济时期社会保障理念与制度实践 |
4.1.2 改革开放初期社会保障制度的市场化探索 |
4.1.3 以社会公平理念为先导的社会保障公平性矫正 |
4.2 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特征的发展趋势 |
4.2.1 理念:由起点公平到经济公平,并向社会公平复归 |
4.2.2 制度:由单位保障到城乡分立,并向城乡一体迈进 |
第5章 社会公平视角下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现状 |
5.1 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的社会公平维度 |
5.1.1 权利公平之维 |
5.1.2 机会公平之维 |
5.1.3 规则公平之维 |
5.2 新时代以来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取得的成就 |
5.2.1 社会救助 |
5.2.2 社会保险 |
5.2.3 社会福利 |
5.3 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发展面临的公平问题 |
5.3.1 身份公平问题 |
5.3.2 区域公平问题 |
5.3.3 代际公平问题 |
5.4 新时代社会保障公平问题产生的原因 |
5.4.1 立法进程严重滞后引发身份公平问题 |
5.4.2 制度统筹层次不高引发区域公平问题 |
5.4.3 转制成本责任归属不清引发代际公平问题 |
第6章 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 |
6.1 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理念之基 |
6.1.1 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原则立场 |
6.1.2 以人民为中心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根本宗旨 |
6.1.3 共享发展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价值引领 |
6.2 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目标 |
6.2.1 幼有所育 |
6.2.2 学有所教 |
6.2.3 劳有所得 |
6.2.4 病有所医 |
6.2.5 老有所养 |
6.2.6 住有所居 |
6.2.7 弱有所扶 |
6.3 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实现路径 |
6.3.1 “兜底线”完善底线公平 |
6.3.2 “织密网”调节非均等公平 |
6.3.3 “建机制”强化规则公平 |
6.3.4 “覆盖全民”、“城乡统筹”实现主体公平 |
6.3.5 “保障适度”、“可持续”凸显代际公平 |
6.3.6 “权责清晰”、“多层次”确保协议公平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5)汽车制造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3 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1.4 研究内容、方法与思路 |
1.5 研究创新点 |
1.6 本章小结 |
第2章 汽车制造业及高技能人才 |
2.1 国际汽车制造业发展趋势 |
2.2 我国汽车制造业现状及高技能人才需求 |
2.3 汽车制造业高技能人才特征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汽车制造业高技能人才职业能力结构 |
3.1 资格框架下高技能人才职业能力标准 |
3.2 企业高技能人才职业能力要求 |
3.3 汽车制造业高技能人才职业能力结构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汽车制造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路径及影响因素 |
4.1 高技能人才培养路径 |
4.2 校企合作培养路径及影响因素 |
4.3 竞赛培养路径及影响因素 |
4.4 岗位培养路径及影响因素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汽车制造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建议 |
5.1 完善校企合作机制建设 |
5.2 强化职业素质培养 |
5.3 提高大赛人才培养引领作用 |
5.4 完善企业人才培养机制和资源建设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研究总结与研究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 |
致谢 |
(6)我国糖尿病医疗保健公正性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基本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基本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点 |
(一)学术思想创新 |
(二)学术观点创新 |
第二章 理论基础 |
一、核心概念 |
(一)公平、公正、正义的辨析 |
(二)医疗公正 |
(三)健康公正 |
二、罗尔斯社会正义理论 |
(一)作为公平的正义 |
(二)正义的原则 |
(三)罗尔斯正义论在医疗领域的可借鉴性 |
三、丹尼尔斯医疗保健公正理论 |
(一)平等主义的公正观 |
(二)适度的最低限度医疗保健的权利 |
(三)医疗保健资源公正分配与获得 |
四、我国糖尿病医疗保健公正性的理论构建 |
(一)糖尿病医疗保健的公正意涵 |
(二)糖尿病医疗保健公正性的基本原则 |
第三章 糖尿病医疗保健中的公正性问题 |
一、糖尿病患者医保类型差异挑战公平的正义 |
(一)基于医保类型对糖尿病患者的社会分层 |
(二)糖尿病患者社会分层的公正性评价 |
(三)糖尿病患者的社会分层挑战平等健康权 |
二、优质医疗资源稀缺阻碍糖尿病医疗保健机会平等 |
(一)优质医疗资源及其稀缺性 |
(二)糖尿病健康管理所需优质医疗资源 |
(三)糖尿病优质医疗资源的稀缺表现 |
(四)糖尿病医疗保健中优质医疗资源稀缺挑战机会平等 |
三、糖尿病患者个体的差异限制弱势群体多样医疗需求 |
(一)糖尿病患者个人健康投资能力及其影响 |
(二)糖尿病患者医疗保健支出能力及其影响 |
(三)糖尿病患者个人健康投资与医疗保健支出水平的差异 |
(四)糖尿病患者的个体差异导致机会均等下的不公正 |
四、患者身份与履行道德责任的差异导致不同疾病转归 |
(一)糖尿病的转归及其影响因素 |
(二)不同人群糖尿病转归影响因素的差异 |
(三)糖尿病转归的不同挑战结果公正性与正义德性 |
第四章 糖尿病医疗保健中公正性问题的成因 |
一、糖尿病患者的基本医保待遇有待完善 |
(一)社会根本价值的实现需要公正的基本医保制度 |
(二)糖尿病患者社会根本价值的实现遇阻 |
二、糖尿病的优质医疗资源分配与需求尚未平衡 |
(一)糖尿病所需医疗资源分配的整体情况 |
(二)糖尿病患者对优质医疗资源的需求 |
(三)优质医疗资源分配与需求失衡影响糖尿病医疗保健 |
三、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能力及保障存在差异 |
(一)糖尿病患者健康教育机会不同 |
(二)糖尿病患者医疗资源利用的差异 |
(三)糖尿病患者自我行为能力不同 |
(四)糖尿病患者家庭监督能力不同 |
(五)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的保障能力不同 |
四、糖尿病管理中政府责任缺失 |
(一)糖尿病的健康教育体系不健全 |
(二)政府部门对糖尿病医疗保健的投入不均衡 |
(三)政府部门对糖尿病管理的协调责任缺失 |
(四)政府部门对糖尿病管理的监管职责缺位 |
第五章 实现糖尿病医疗保健公正的策略 |
一、实现糖尿病医疗保健的制度公正 |
(一)确保糖尿病医疗保健制度道德化 |
(二)保障糖尿病患者享有公正的基本医疗权利 |
(三)以补偿原则缩小糖尿病患者之间的天然差别 |
二、逐步实现糖尿病患者基本医保待遇的统一 |
(一)为糖尿病患者提供“普惠而适度”的基本医保 |
(二)逐步实现“三保合一”惠及糖尿病患者 |
(三)取消城乡糖尿病患者医保的“一制多档” |
(四)提高医保统筹层次,降低糖尿病致贫风险 |
(五)通过医保政策倾斜引流糖尿病患者回归基层 |
三、合理配置糖尿病管理的医疗卫生资源 |
(一)合理配置城乡糖尿病医疗卫生资源 |
(二)推进糖尿病管理的医联体模式 |
四、为弱势人群开展多种糖尿病管理渠道 |
(一)减弱糖尿病患者家庭灾难性支出的风险 |
(二)保障糖尿病患者健康饮食供应 |
(三)鼓励糖尿病患者自我健康管理 |
五、强化糖尿病管理中的政府职责 |
(一)增加对糖尿病管理的财政投入 |
(二)加强糖尿病医疗保健领导体制建设 |
(三)完善糖尿病健康教育体系 |
(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糖尿病医疗保健工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情况 |
致谢 |
(7)健康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多元合作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1.1 健康老龄化背景下的中国老龄化城乡倒置问题 |
1.1.2 我国农村地区面临更严重的健康养老困境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内容和目标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目标 |
1.4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2 相关理论与研究综述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养老 |
2.1.2 养老服务 |
2.1.3 养老服务供给 |
2.1.4 养老服务供给模式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需要理论 |
2.2.2 社会公平理论 |
2.2.3 福利经济学理论 |
2.2.4 福利多元主义理论 |
2.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2.3.1 对养老服务理念和政策方面的研究 |
2.3.2 对养老服务供给主体及其关系的研究 |
2.3.3 对养老服务照护模式的研究 |
2.3.4 对国内外研究的述评 |
3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发展历程 |
3.1 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四个发展阶段 |
3.1.1 第一阶段:1949--1979年,集体和家庭承担主要责任阶段 |
3.1.2 第二阶段,1980--2000 年前,家庭和个人独担养老服务阶段 |
3.1.3 第三阶段,2000 年--2012 年,养老服务体系构建阶段 |
3.1.4 第四阶段,2013 年至今,多方力量创新提质阶段 |
3.2 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变迁逻辑 |
3.2.1 养老服务的对象在逐步扩大 |
3.2.2 养老服务项目逐步丰富 |
3.2.3 运用市场化政策管理工具增多 |
3.2.4 注重养老服务质量意识增强 |
3.3 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变迁规律 |
3.3.1 家庭是提供农村养老服务的主要力量 |
3.3.2 政府是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重要力量 |
3.3.3 市场化是不断提高农村老年人生活品质的有效手段 |
3.3.4 社会组织是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补充方式 |
4 我国农村养老服务多元供给的影响因素研究 |
4.1 数据来源及样本描述 |
4.1.1 数据来源说明 |
4.1.2 样本选择描述 |
4.2 模型构建与变量选取 |
4.2.1 模型构建 |
4.2.2 变量选取 |
4.3 农村老年人能否获得养老服务多元供给的影响因素研究 |
4.3.1 农村样本描述性统计 |
4.3.2 回归结果与分析 |
4.3.3 主要结论 |
4.4 农村老年人获得养老服务供给主体类型的影响因素 |
4.4.1 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 |
4.4.2 农村老年人获得养老服务供给主体类型的回归结果分析 |
4.4.3 主要结论 |
4.5 养老服务多元供给城乡对比分析 |
4.5.1 能否获得养老服务多元供给的城乡对比研究 |
4.5.2 城乡老年人获得养老服务供给主体类型的对比研究 |
4.5.3 主要结论 |
5 我国农村养老服务多元供给中存在的问题 |
5.1 农村家庭(非正式部门)供给养老服务的困境 |
5.1.1 社会变迁导致农村家庭养老服务供给数量减少 |
5.1.2 非正式照料导致农村家庭养老服务水平不高 |
5.1.3“家庭道德风险”导致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窘迫 |
5.2 政府部门供给农村养老服务责任不到位 |
5.2.1 公平理念欠缺造成城乡养老服务待遇悬殊 |
5.2.2 缺乏独立统一的农村养老服务管理机构 |
5.2.3 养老服务政策的法制权威性不足 |
5.2.4 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缓慢 |
5.3 农村养老服务市场供需不平衡 |
5.3.1 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支付能力不足 |
5.3.2 农村养老服务市场供给缺乏动力驱动 |
5.3.3 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缺乏,阻碍养老服务市场供给 |
5.4 社会组织(社区)供给养老服务严重不足 |
5.4.1 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数量有限且发展缓慢 |
5.4.2 我国农村社区养老服务欠缺 |
5.4.3 我国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供给总量不足 |
6 我国农村养老服务多元合作供给模式的构建 |
6.1 多元主体存在合作供给农村养老服务的意愿 |
6.1.1 政府的合作意愿 |
6.1.2 家庭的合作意愿 |
6.1.3 市场的合作意愿 |
6.1.4 社会组织的合作意愿 |
6.2 多元主体存在合作供给农村养老服务的利益博弈 |
6.2.1 政府和家庭(农民)之间的博弈 |
6.2.2 政府与市场的博弈 |
6.2.3 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博弈 |
6.3 多元主体合作供给农村养老服务的责任边界 |
6.3.1 政府:一核主导养老服务供给 |
6.3.2 家庭:权利取向的养老服务供给 |
6.3.3 市场:产业化供给差异性养老服务 |
6.3.4 社会:社会化互助志愿供给养老服务 |
7 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多元合作发展的对策建议 |
7.1 建立农村养老服务多支柱合作筹资机制 |
7.1.1 国家筹资支柱的建立 |
7.1.2 社会筹资支柱的建立 |
7.1.3 家庭(个人)筹资支柱的建立 |
7.2 以共享合作提高农村养老服务的可及性 |
7.2.1 增加医疗服务的流动性,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 |
7.2.2 通过流动的方式更好地满足农村老年人精神需求 |
7.3 提升乡村养老价值,推动城乡合作供给养老服务 |
7.3.1 乡村养老价值的再认识 |
7.3.2 支持农村健康养老产业的发展 |
7.3.3 推动城乡合作供给养老服务 |
7.4 融合科技力量,促进乡村养老的现代化 |
7.4.1 科技创新会提高养老服务能力 |
7.4.2 加强信息化建设,实施“互联网+养老”行动 |
7.5 合作培养农村地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 |
7.5.1 政策上要对养老服务人才建设进行规范 |
7.5.2 发挥城市到乡村的人才辐射效应 |
8 研究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8)积极老龄化视角下中国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研究 ——基于试点城市的比较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基本概念界定 |
一、老年长期照护 |
二、长期护理保险 |
三、社会政策与长期护理保险政策 |
四、失能老(年)人 |
第三节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一、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二、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三、国内外相关文献评析 |
第四节 研究问题与研究内容 |
一、研究问题 |
二、研究内容 |
第五节 研究方法与政策分析样本的选择 |
一、研究方法 |
二、长期护理保险政策来源与样本选择 |
第六节 技术路线与创新点 |
一、技术路线图 |
二、创新点 |
第二章 理论视角与政策分析框架 |
第一节 积极老龄化理论 |
一、积极老龄化的提出 |
二、积极老龄化的内涵 |
三、积极老龄化的三个行动支柱 |
四、积极老龄化的核心理论 |
第二节 政策分析框架 |
一、应用较为广泛的政策分析框架 |
二、本文政策分析框架的构建 |
第三章 试点城市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现状 |
第一节 参与维度: 社会分配基础现状 |
一、参保范围 |
二、保障对象 |
三、失能评定标准与主体 |
第二节 健康维度:长期照护服务供给体系的现状 |
一、社会供给类型现状 |
二、福利输送系统现状 |
第三节 保障维度:筹资模式现状 |
一、筹资渠道 |
二、筹资形式与筹资标准 |
三、启动资金 |
第四章 试点城市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主要特征 |
第一节 参与维度的主要特征 |
一、社会分配基础:以诊断差异为主的资格审查 |
二、社会政策类型:补缺型社会政策 |
第二节 健康维度的主要特征 |
一、社会供给类型:以服务福利为主的补救型风险应对策略 |
二、福利输送系统:多主体参与的国家主导型福利输送架构 |
第三节 保障维度的主要特征 |
一、筹资渠道:主要来源于医疗保险基金 |
二、财务模式:现收现付制 |
第五章 试点城市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一节 参与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参保范围与保障范围存在的主要问题 |
二、分配标准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三、分配程序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二节 健康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社会供给内容存在的主要问题 |
二、福利输送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三节 保障维度面临的主要困境 |
一、筹资主体的缴费能力有限,资金来源的可持续性面临挑战 |
二、不同城市之间参保者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等 |
三、长期护理社会保险制度是否独立建制仍存在争议 |
第六章 发达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经验与启示 |
第一节 荷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发展经验 |
一、参与维度:荷兰社会分配基础的发展经验 |
二、健康维度:荷兰长期照护服务供给体系的发展经验 |
三、保障维度:荷兰筹资模式的发展经验 |
第二节 德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发展经验 |
一、参与维度:德国社会分配基础的发展经验 |
二、健康维度:德国长期照护服务供给体系的发展经验 |
三、保障维度:德国筹资模式的发展经验 |
第三节 日本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发展经验 |
一、参与维度:日本社会分配基础的发展经验 |
二、健康维度:日本长期照护服务供给体系的发展经验 |
三、保障维度:日本筹资模式的发展经验 |
第四节 三个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对中国的启示 |
一、参与维度:三个国家社会分配基础对我国的启示 |
二、健康维度:三个国家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对我国的启示 |
三、保障维度:三个国家筹资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
第七章 中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推进策略 |
第一节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 |
一、机会平等原则 |
二、利益与责任同等分配原则 |
三、分配标准和程序合理原则 |
四、纠正不公原则 |
第二节 参与维度:完善失能评估体系、维护老年人社会参与权利 |
一、完善失能评估体系 |
二、扩大失能老人自主选择福利内容的权利 |
三、政策性支持老年人参与长期照护服务供给 |
第三节 健康维度:发展在地化的整合照护服务体系 |
一、在地老化:推进社区照护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发展 |
二、整合照护:构建基于生命历程的跨部门服务供给机制 |
三、培养服务提供者:促进正式照护与非正式照护相结合 |
第四节 保障维度:推进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体系的构建 |
一、长期护理社会保险制度的推进路径 |
二、长期照护补贴制度的推进策略 |
三、长期护理商业保险制度的推进策略 |
第八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基本结论 |
第二节 研究展望 |
一、研究的不足之处 |
二、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英文参考文献 |
中文参考文献 |
附录 试点城市长期护理保险政策样本汇总表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术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9)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试点效果评估及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关于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的研究 |
1.2.2 关于长期照护保险筹资问题的研究 |
1.2.3 关于长期照护服务问题的研究 |
1.2.4 关于长期照护保险经办问题的研究 |
1.2.5 关于长期照护保险实施效果的研究 |
1.2.6 相关文献述评 |
1.3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创新与不足之处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2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分析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长期照护保险 |
2.1.2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 |
2.1.3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试点模式 |
2.1.4 效果评估 |
2.2 理论基础 |
2.2.1 福利多元主义 |
2.2.2 服务质量评价理论 |
2.2.3 萨瓦斯民营化理论 |
2.3 分析框架 |
2.4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各组成部分的职能作用及相互关系 |
2.4.1 筹资部分的职能作用 |
2.4.2 服务部分的职能作用 |
2.4.3 经办部分的职能作用 |
2.4.4 各部分的相互关系 |
2.5 本章小节 |
3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试点现状分析与国际经验借鉴 |
3.1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试点城市概述 |
3.1.1 试点城市的城市地位和经济水平 |
3.1.2 试点城市的人口结构和老龄化程度 |
3.1.3 对试点城市社会经济背景的基本判断 |
3.2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试点方案分析 |
3.2.1 筹资方面 |
3.2.2 服务方面 |
3.2.3 经办方面 |
3.3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不同试点模式分析 |
3.3.1 试点城市不同筹资模式分析 |
3.3.2 试点城市不同服务模式分析 |
3.3.3 试点城市不同经办模式分析 |
3.4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试点成效 |
3.5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国际经验借鉴 |
3.5.1 德国经验 |
3.5.2 日本经验 |
3.5.3 荷兰经验 |
3.5.4 经验借鉴 |
3.6 本章小节 |
4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筹资效果评估 |
4.1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基金支出分析 |
4.1.1 城乡老年人口 |
4.1.2 各失能等级老年人口的比例 |
4.1.3 不同失能等级的老年人选择不同照护方式的比例 |
4.1.4 不同照护方式的使用成本 |
4.1.5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支出 |
4.2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基金收入分析 |
4.2.1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额 |
4.2.2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额 |
4.2.3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收入 |
4.3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基金可持续性分析 |
4.3.1 医保划拨模式对基金可持续性的影响 |
4.3.2 多元筹资模式对基金可持续性的影响 |
4.4 本章小结 |
5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服务效果评估 |
5.1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服务供给效率比较及影响因素分析 |
5.1.1 数据来源与变量选择 |
5.1.2 模型构建 |
5.1.3 三阶段DEA结果与分析 |
5.1.4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服务供给效率影响因素分析 |
5.2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服务质量评价 |
5.2.1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5.2.2 指标权重确定 |
5.2.3 服务质量评价 |
5.2.4 评价结果及分析 |
5.3 本章小结 |
6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效果评估 |
6.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6.1.1 理论分析 |
6.1.2 基本假设 |
6.2 研究设计 |
6.2.1 数据来源 |
6.2.2 模型选择 |
6.2.3 变量设定 |
6.3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能力评价 |
6.4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能力影响因素分析 |
6.4.1 模型评价 |
6.4.2 模型结果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7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制度优化的政策建议 |
7.1 优化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的总体思路 |
7.2 优化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的政策建议 |
7.2.1 优化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筹资的政策建议 |
7.2.2 优化城乡居民长期照护服务的政策建议 |
7.2.3 优化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的政策建议 |
8 研究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10)《云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背景下乡村教师激励政策研究 ——以X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研究问题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问题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 《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 年)》研究 |
二、教师激励研究 |
三、教育政策评估研究 |
四、文献评述 |
第四节 核心概念 |
一、 《云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 年)》 |
二、乡村教师 |
三、教师激励政策 |
四、政策执行效果评估 |
第五节 研究思路和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样本调查情况 |
第二章 《云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 年)》背景下乡村教师激励政策的研究设计 |
第一节 理论依据 |
一、教育政策评估的涵义和一般理论 |
二、全面薪酬理论的提出及构成 |
第二节 《云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 年)》背景下乡村教师激励政策研究维度设计 |
一、乡村教师激励政策主体、客体的确定 |
二、乡村教师激励政策实施效果评估体系的设计 |
第三章 《云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 年)》背景下乡村教师激励政策取得的成效 |
第一节 政府不断健全保障机制 |
一、健全制度体系 |
二、保障资金投入 |
三、初步建立督查制度 |
第二节 学校改善工作生活条件 |
一、工作条件改善 |
二、生活条件改善 |
第三节 教师待遇得到保障 |
一、教师工资待遇较高 |
二、教师培训逐步成为体系 |
三、职称评聘适当向乡村倾斜 |
四、教师荣誉制度初步建立 |
五、强化了教师整体的师德水平 |
第四章 《云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 年)》背景下乡村教师激励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影响因素分析 |
第一节 教师激励政策存在的问题 |
一、激励政策的制定欠缺科学性 |
二、激励政策执行效能有待提高 |
三、激励政策目标群体消极应对 |
四、激励政策所需资源匹配度低 |
第二节 影响教师激励政策效果的因素 |
一、激励政策制定存在着不足 |
二、激励政策执行出现“失真” |
三、教师目标群体缺乏认同 |
四、激励政策监管机制不完善 |
小结 |
第五章 完善《云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 年)》背景下乡村教师激励政策的提升路径 |
第一节 政策文本的制定应关注直接利益主体的需求 |
一、加强政策文本的明晰性和协调性 |
二、政策文本体现乡村教师的利益诉求 |
三、加大激励政策向乡村教师倾斜的力度 |
第二节 提升教师激励政策执行的有效性 |
一、重视教师激励政策宣传 |
二、理清政策执行主体的职权 |
第三节 教师目标群体加强政策认同、参与 |
一、提升乡村教师的身份认同 |
二、积极的行为方式参与政策 |
第四节 完善教师激励政策监管机制 |
一、建立健全独立的监督体系 |
二、完善公众监督制度 |
第六章 结语 |
一、主要结论 |
二、创新点 |
三、不足 |
参考文献 |
一、着作 |
二、期刊、论文 |
三、网站 |
四、文件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
一、学术论文 |
二、科研项目 |
三、出版专着 |
致谢 |
四、划分三个层次 确定相应待遇(论文参考文献)
- [1]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法律实现[D]. 王琼. 吉林大学, 2021(01)
- [2]制度视角下我国西部地区高校体育教师职业发展研究[D]. 郑小凤. 上海体育学院, 2021(09)
- [3]公共政策视域下的基本医疗保险与居民幸福感研究[D]. 褚雷. 山东大学, 2021(11)
- [4]社会公平视角下的中国社会保障问题研究[D]. 李思特. 吉林大学, 2021(01)
- [5]汽车制造业高技能人才培养路径研究[D]. 郭家田.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2021(09)
- [6]我国糖尿病医疗保健公正性问题研究[D]. 李枞. 大连医科大学, 2021(02)
- [7]健康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多元合作模式研究[D]. 赵艳. 内蒙古农业大学, 2021(01)
- [8]积极老龄化视角下中国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研究 ——基于试点城市的比较分析[D]. 孙敬华. 山东大学, 2021(11)
- [9]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试点效果评估及优化研究[D]. 刘昊. 山东农业大学, 2021(12)
- [10]《云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背景下乡村教师激励政策研究 ——以X县为例[D]. 张慧. 云南师范大学, 20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