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应把握四项内容(论文文献综述)
颜廷民[1](2021)在《坚守初心使命 忠诚履职尽责 为“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文中提出一、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中共四平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任期的五年,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迎难而上、赓续奋斗的五年,是全市政治生活气象更新、政治生态持续优化、党风政风向上向好的五年。市委团结带领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
陈瑞华[2](2022)在《企业有效合规整改的基本思路》文中指出有效合规整改的基本目标,是涉案企业建立一套有效预防犯罪的管理机制,达到企业依法依规经营的效果。为实现这一目标,企业合规整改应与日常性合规体系搭建具有本质的区别,将合规整改的"针对性"和"体系化"进行有机的结合。对于一个涉嫌犯罪的企业而言,一旦被纳入合规监督考察的对象,一般应引入四项基本的合规整改要素:一是在认罪认罚的前提下停止犯罪行为,积极配合刑事追诉行动,采取补救挽损措施,处理责任人;二是查找犯罪原因,发现造成犯罪发生的制度漏洞、管理隐患和治理结构的缺陷;三是针对上述漏洞、隐患和缺陷,进行有针对性的制度纠错和管理修复,切断犯罪发生的因果链条,避免同一犯罪的再次发生;四是建立一种整体的、全面的和长远的预防犯罪机制,引入有针对性的专项合规管理体系。
刘琨[3](2021)在《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基础设施建设作为经济发展的基石,为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提供物质工程设施及相关公共服务,对其投资可以带来几倍于投资额的“乘数效应”,有着举足轻重的“先行地位”。随着全球基础设施短缺及老化现象日益严重,给各国政府带来了持续性的挑战。由于传统采购模式引起的公共部门财政支出与债务压力,以及资产交付与服务质量的低效率问题,基础设施正由公共供给转向私营供给,这一趋势因思维方式转变和良好实践效果受到支持,因技术进步和制度创新得以加强。上世纪90年代,随着英美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兼顾效益、效率、公平的公私合作PPP模式应运而生。目前,全球已有135个国家开展了基础设施公私合作,但各国PPP运行效率差异较大,在PPP模式风靡全球之际,加拿大发展为最具PPP市场热度和成熟度的国家之一。本篇论文针对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展现了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全貌:以PPP模式相关理论为基础,通过对加拿大PPP模式发展进程中,全生命周期采购管理,风险管理,多元化投融资市场,法律制度与政府监管体系建设四个方面的探究,挖掘加拿大PPP模式跻身领先地位的深层驱动力。目前我国基础设施PPP模式正经历由高增长到高质量的规范化发展阶段,面临着诸多困难与挑战。通过研究,吸取加拿大PPP模式发展进程中的经验与教训,中西交流和鉴往知来,对我国PPP模式的行稳致远与深化基础设施领域的国际合作均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首先,本研究从四个方面对PPP模式相关理论和制度优势进行了探讨。第一,阐述了PPP模式概念,众多参与主体、伙伴关系、风险分担、利益共享、服务绩效五个主要特征,以及价值驱动因素。第二,分析了PPP模式应用对象,即公共产品与准公共产品特征,基础设施属性与市场失灵,以及PPP模式在基础设施方面的应用行业领域。第三,以公共选择与政府失灵、新公共管理与实践、公共事业民营化等公共管理理论为依据,探究了PPP模式的制度优势。最后,以不完全契约下的交易费用理论、产权理论、以及委托代理理论为基础,分析了PPP模式缔约机制,有助于深入了解物有所值、投融资结构、风险与利益分配、合同管理、绩效监管与激励机制等一系列关键问题。第二,分别从基础设施的需求侧与供给侧两个角度,阐释了加拿大基础设施建设引入公私合作PPP模式的动因。总结了近30年加拿大PPP模式发展的两次浪潮及特征,宏观展现了项目在各基础设施领域、管辖层级及地域分布的基本情况。在1991-2003年的第一波浪潮中,加拿大PPP模式经历了由理论转向实践的艰难过程,伴随着部分项目失败,在质疑声中积累经验和教训。第二次浪潮是2004年至今,加拿大省级政府作为PPP主要开拓者,打造了更具活力的基础设施PPP市场,公共部门拥有更专业的评估技术与监管能力,制定了更明晰的法律制度体系,不断深化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伙伴关系。在项目实践中,转变对私营资本需求方式,优化交易结构与回报机制,采用有限的需求与市场风险转移,极大提升了PPP项目产出效率及复杂程度。第三,加拿大PPP模式展现了公私双方从咨询伙伴、运营伙伴、协作伙伴、到贡献伙伴权利逐渐下放过程,根据私营部门参与度和风险转移程度,形成连续的包含设计、建设、融资、维护、运营等责任的组合体。在探讨加拿大PPP模式全流程运行机制和采购管理中发现,加拿大主要PPP应用省份虽然较其他国家和地区,在项目审批与采购管理上更为复杂且周密,但实际上加拿大PPP项目采购效率极高,表现为较短的招投标时间以及较低的招投标成本。这种高效性得益于,采购前期项目评审与决策管理、招投标评估与竞合谈判、合同体系建立三方面的运行监管与结构设计。首先,加拿大PPP项目采用了以物有所值为核心,细致且繁复的前期规划和评估工作;其次,加拿大省级PPP专业机构借助发达的咨询服务,实施评标以及竞争性对话,能够确保透明度和竞争性,权衡技术创新与财务方案;最后,分析了加拿大PPP合同协议在绩效产出规范以及回报机制两个关键边界条件的特征。第四,基础设施发展的先决条件是能够获得足额、长期、稳定的资金,PPP模式核心价值驱动因素之一是发挥民间资本优势,缓解政府财政支出与债务压力。加拿大PPP模式迅速发展,也得益于其成熟且深厚的PPP项目投融资市场。论文回答了关于加拿大PPP项目投融资结构的相关问题,并着重阐述了包括PPP项目债券、绿色债券、社会效益债券在内的债券类融资,政策性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养老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以及加拿大PPP基金与联邦基础设施基金,以上四类重要且极具特色的多元化投融资工具,对加拿大PPP模式支持方式和投融资特征。第五,加拿大PPP模式风险管理较为完善。以加拿大风险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原则以及风险管理工具为依据,探讨了加拿大在PPP项目风险管理七个要素,分别为风险全流程沟通,建立风险管理范围和标准,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估,风险处置,以及风险动态监管。并根据安大略省交通类PPP风险矩阵,探讨加拿大PPP项目风险识别中的风险触发机制与影响结果,以及风险评估方案。最后,归总加拿大主要省份交通项目的风险分配方式,探究加拿大PPP项目风险分配特征。第六,加拿大PPP模式拥有较为健全的法律制度体系,宏观治理能力仍有待提升。首先,探讨PPP制度建设的意义,以及普通法系与大陆法系下PPP立法特征,总结了加拿大联邦及主要省份PPP法律制度体系。其次,将治理能力、人力资源、协调能力归纳为加拿大PPP专业机构三大核心能力要素,体现了联邦PPP机构的战略引导作用,以及省级PPP机构的运营与执行能力。最后,从绩效监管、财政监管、审计监管三个方面,探析加拿大PPP广泛的宏观治理体系。最后,对加拿大PPP模式进行了评价及启示。重点分析了加拿大PPP模式按预算与准时交付效率,社会公众与主要参与者认可度,以及项目经济系统性影响。探讨加拿大在PPP模式发展中面临的挑战,包括市级PPP市场发展的制约因素,降低对长期私营资本需求及有限需求风险转移所带来的影响,以及部分地区和项目未实现真正的物有所值的原因。并且对本篇论文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研究进行了总结。篇末部分,阐述了我国PPP模式发展现状和问题,并通过对加拿大的研究得到对我国PPP模式发展的启示。
郭鹏飞[4](2020)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点——基于总体评价视角》文中提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点确定,是新的审计监督制度在实践中面临的第一道难题,具体表现为各级审计机关对"审什么""怎么审"的困惑。该项研究从服务审计实践和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导向出发,结合多年审计实践经验,运用实地调研、访谈座谈,审计现场参与观察等资料收集方法和政策分析、审计意见分析、文献分析等资料分析方法,探讨了确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点的理论基础、坚持原则、具体维度和相关方法,并结合实际审计案例加以阐释。具体而言,总体评价视角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系统观和法治观为基础,是确定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点的中心视角,反映了对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内履行资源环境治理责任情况进行整体性鉴证的要求。从这一视角出发,应把握好审问题与评履责之间的对应、审后果与评原因之间的衔接、审个案与评总体之间的统一这三个方面的原则,并聚焦以下维度的分析研究建立审计重点事项清单:①资源环境生态禀赋特点;②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事项;③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和生态环境质量的约束性指标;④辖区资源环境生态问题的总体性情况;⑤政策链条中的领导干部行政行为;⑥领导干部对资源环境生态问题的治理绩效。建立审计重点事项清单,可拓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内容,为丰富国家审计的审计评价理论和审计实践提供依据。
谢依晨[5](2020)在《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研究 ——以A施工企业为例》文中提出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部门或单位财务收支等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的活动,是我国特有的一种审计模式。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进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能够监督、考核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而对国有企业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完善,最终提升国有企业资本使用效率。国有企业主要管理层为实现委托责任,在企业内部实行层层委托管理,通过层层委托管理来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履职期间的企业经营情况,企业管理层为了更好的监督、检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最终形成了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目前,施工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行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相类似,主要是通过企业制度规范、企业责任划分等多个方面来对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所需要的理论依据进行分析。但每一个企业由于存在企业文化、企业地理位置、管理者差异等原因,且施工行业大多项目工期较长,项目管理较为复杂,导致难以界定项目管理责任,使施工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理论及实践上均需进一步提高。同时,近年来我国政府提高了对国有企业反腐力度以及反腐决心,也使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在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本文通过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相关案例进行研究,分析案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应的优化措施,进而弥补企业在经济责任审计研究中存在的不足,同时也希望能够将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用于更多企业分(子)公司中,更好地发挥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约束等职能。本文的研究主要通过结合现阶段国内有关制度体系、法律法规等框架,对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展开论述与分析。本文第一章为绪论,主要对研究背景以及意义进行论述。本文第二章主要阐述了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理论概括,首先阐述委托代理理论、经济监督理论、权利制衡理论等相关理论以及经济责任、内部审计、内部经济责任等相关概念,其次对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与流程、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特点与作用、施工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特点与重点进行论述。第三章对A施工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案例进行分析,首先对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案例背景进行分析,其次对A施工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本文第四章指出案例中存在的审计人员配置不足、审计独立性不强、审计评价体系不健全、审计问题缺乏后续整改等审计问题,由此提出审计整改意见。本文的第五章主要是对A施工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应的优化措施,具体提出加强企业审计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审计人员独立性、构建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强化审计结果利用等四项整改建议。第六章研究结论及不足。主要对上文所阐述的文献综述、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理论概括、A施工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案例分析、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以及优化措施进行总结,进而提炼出本文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研究意义以及本文研究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洪胜男[6](2019)在《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公益慈善项目运营与成效研究》文中指出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制度环境逐渐完善,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公益慈善组织发展步伐也逐步加快,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公益慈善组织在实现其目标功能、运营管理、社会成效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较,还存在较大差距,当前,公益慈善组织还存在对其地位作用认识不够、法规体系不完善、公信力建设问题突出、管理机制不健全、成效难以量化评估、人才队伍建设偏弱等问题。目前,我国高度重视和鼓励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社会治理力度、创新监管方向,强化社会保障制度,对慈善、社会福利、优抚安置以及社会救助等体系予以全面优化和改进。党和国家已从国家发展战略高度将慈善事业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当中,公益慈善组织的健康发展对实现国家发展目标、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研究和评估公益慈善组织的发展和成效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本文以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简称为“恤孤助学会”)为对象,通过查阅文献法、参与式观察法、文本分析法等研究方法,从恤孤助学会十五年来的发展情况、项目运行效果评价的角度分析恤孤助学会作为公益慈善组织在社会保障和创新社会治理方面所发挥的积极作用。第一章至第二章构成本文的研究基础。首先,在绪论部分介绍国内外对公益慈善组织的研究现状,提出本论文的研究背景,以及研究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第二章对公益组织、慈善组织、社会保障、恤孤助学会等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并依据福利多元主义理论、第三方社会治理理论、社会融合理论建立本文的理论基础,明确研究视角。第三章和第四章构成本文的主体部分,对恤孤助学会的发展情况、公益项目实施效果等方面开展分析研究。第三章对恤孤助学会的发展情况进行分析,介绍创会、发展脉络、基本架构、制度建设、财务与审计等,这一部分的分析透视该公益慈善组织发展基础,是效果评价研究的重要依据。第四章对恤孤助学会运营的项目以及所产生的实际效果进行分析评价。通过细致地分析访贫助学、重症病童救助、成长关怀、专项基金、募捐等公益慈善项目,从项目本身成效和项目产生的连带效应两个方面评价分析恤孤助学会所产生实际社会效果。第五章分析了恤孤助学会面临的挑战与机遇。社会组织发展日新月异,恤孤助学会面临着资金募集、新媒体宣传、理论研究等方面的挑战,同时,也迎来了政府重视支持、社会发展需要、理论研究聚焦等发展机遇。第六章是本文的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从效果评价的角度分析研究得出结论,恤孤助学会作为广东省公益慈善组织,通过开展公益慈善项目有效地促进社会保障,是创新社会治理的成功案例,其实施项目的模式可推广、可复制,对于尚在成长发展中的其他公益慈善组织来说意义重大,有实际参照参考作用。恤孤助学会可为国内其他公益慈善组织提供广东方案和成功经验,为国际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提供中国方案和参考模式。同时,结合实际,提出对策建议,明确了恤孤助学会进一步发展应把握的方向,要继续优化完善品牌项目,主动宣传推广项目,整合资源,多方筹集资金,加强研究理论成果,与政府进一步加强合作,在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过程中持续发挥好公益慈善组织的重要作用。
王璐瑶[7](2019)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问题研究 ——以S省为例》文中研究指明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简称同步审计)是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发展而形成的、中国特有的审计制度。其特有的同步性、联合性、全面性等特征,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及时查办违法违纪违规领导干部、任免领导干部、提升审计质效具有重要作用。经过多年实践,审计机关已经积累了相当丰富的同步审计经验,但仍存在工作开展相对滞后、实施效果不尽相同的问题,使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质量得不到保证。本文首先介绍了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以及现有研究成果,通过梳理总结国内研究现状,并结合国外政府绩效审计相关文献,论述同步审计存在和发展的意义。其次,基于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理论、国家治理理论与权力制约理论展开后续研究,旨在将同步审计与中国特色的党政制度结合起来,提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实施框架,并围绕地方党委和政府不同的职能分工,分别剖析党委和政府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重点、审计评价和责任界定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再次,结合S省审计厅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项目的实践经验,从具体的审计实例出发,剖析该省同步审计存在诸如“组织管理模式不合理”、“责任界定不科学准确”、“审计评价指标不完善”、“未充分运用审计结果”等问题,并由表及里,针对性的从审计委托管理制度、审计实施程序、审计人才队伍建设、审计问责机制等方面分析了成因。最后,针对同步审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从联动机制角度提出了完善委托审计制度、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信息共享制度等对策;从审计质量控制角度提出坚持依法依规审计、聚焦确定审计重点、完善评价指标体系、把握原则界定责任等建议;从审计队伍建设方面提出加强党的领导、升级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创新干部培训方法、积极争取外部资源等建议;在审计结果运用方面提出完善问责体系、推行结果公告制度、提升结果运用层次的对策。同步审计作为经济责任审计未来的发展方向,通过对党委和政府领导干部经济权力运行的全过程进行同步监督,促进公权力和问责机制的有效运行。本文旨在以某个省的同步审计实施情况为缩影,深入挖掘具体审计项目中存在问题的成因,从多角度、全方面、针对性的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希望能对地方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理论和实践工作提供借鉴。但由于笔者政府审计经验较少,研究能力还有待增强,可能导致对相关文献的理解不到位、对同步审计问题分析不够深入,因此本文尚有很多不足和遗憾之处,仍需进行进一步研究和探索。
王东明[8](2018)在《Z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保障性安居工程一直是国家关注的重点民生项目,在“十三五”规划中,曾明确提出要统筹安排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和配套设施建设,提高住房保障水平。为进一步加强我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实施水平,审计署已连续多年组织全国审计机关对我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全面跟踪审计。然而,随着审计工作的不断深入,在审计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也随之凸显出来,特别是对于县区一级,这些问题表现的更为突出。本文研究目的就在于能够准确找出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中关键问题所在,提升县区一级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促进国家惠民政策更好实施。本文收集了大量相关文献,并对相关理论进行了整合。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访谈,了解其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工作的意见与看法,为本文研究提供现实的参考依据。最后,以Z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为例,详细分析了整个审计过程,并对审计效果进行了评价。通过对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设计相应的解决方案,最后构建出科学合理的审计模式。本文共四章,第一章重点介绍了选题的背景和意义,阐释相关理论,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了总结和评述;第二章对Z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现状进行分析,总结目前存在的各种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具体原因;第三章借鉴中国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提出完善Z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工作的方案设计,并对方案的可行性进行一定程度的论证;第四章提出了完善Z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工作的解决方案。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为Z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工作提供理论参考和决策支持,能够进一步解决县区一级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以促进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体系的完善。
黄斌[9](2016)在《P2P网贷法律问题研究—兼论商业银行参与P2P网贷的法律问题》文中指出P2P网贷是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普惠金融的要求,既为投资者提供了投资产品,更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的重要来源。我国从国外引入P2P网贷后,短短几年内出现了爆发式增长,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P2P网贷市场,无论是网贷机构及交易量均为世界第一,P2P网贷已作为我国传统金融模式的重要补充。但与此同时,P2P网贷自诞生之初即创新和争议并行,相当一段时期内存在着“三无”现象,即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机构监管,实践中国内各网贷平台运营也存在良莠不齐的状况。近年来,各地P2P网贷平台轮番上演倒闭潮、出现跑路、恶意携款逃跑等现象,还有不少网贷平台运营模式存在非法集资的嫌疑。这些问题的出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到损害,影响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在此背景下,近年来,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正规金融机构开始涉足P2P网贷市场,参与P2P业务并发挥“稳定器”作用。商业银行介入P2P网贷市场不仅扩大了自身的收益来源,而且对稳定网贷市场秩序和保障投资者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P2P网贷的基本民事法律关系及相应的民事责任如何?如何看待和解释当前P2P网贷实践中的特殊交易架构安排?如何在P2P网贷中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如何完善相关法律和监管规则?与此同时,针对商业银行参与P2P网贷的现象,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和如何做好风险防范?有诸多问题都需要进行研究和探讨。针对这些问题,笔者综合结合了民商法学、金融监管、P2P网贷实践以及商业银行参与P2P网贷实践等多方面的知识,对P2P网贷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系统性的研究与分析。本文的内容主要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对P2P网贷的发展以及商业银行参与P2P的状况进行了法律检视。首先,分析了国内外P2P网贷发展状况和法律规制状况。一是回顾了国内外P2P网贷发展情况,二是以英国、美国、中国为代表比较了当前国内外P2P网贷的法律规制情况并比较评析其特点及检视其优劣势。总体上,相比较英美等国,我国P2P网贷法律规制滞后性较为突出,但正处于逐渐完善过程中。其次,在概览性地介绍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参与P2P网贷的情况基础上,分析和探讨了商业银行参与P2P网贷的必要性和法律上的可行性。再次,在对比分析当前P2P网贷的四种主要运营模式的基础上,分别阐述了当前商业银行参与P2P网贷业务的六种主要业务模式,并从法律角度对相关模式的特点和优劣势进行了比较、检视和探讨。第二部分对P2P网贷主要民事法律关系进行了分析。首先,本文指出网贷的主要法律关系以“居间+民间借贷”为核心,在此基础上分析了网贷居间区别于传统居间的特点,在此基础上,指出网贷居间人除需履行传统居间人的忠实报告义务、勤勉义务以及负担居间活动费用的义务外,还需承担有别于传统居间人的法律义务,即高于传统居间忠实报告义务的信息披露义务和风险提示义务、高于传统居间的勤勉义务,还需承担安全保障义务(包括网贷平台系统、客户资金、客户信息安全保障)。随后,分析了网贷居间人违反这些义务而需承担的相应民事责任。最后,当商业银行参与P2P网贷时,如对其推出的P2P产品与商业银行理财产生混淆,将产生不利的法律后果,本文从法律角度将P2P网贷居间与商业银行理财的差异进行了比较分析,指出二者在法律性质、民事权利和义务、民事责任、适用监管法规等方面都存在差别,商业银行应在上述法律区别基础上完善管理、业务架构和法律文件。第三部分对P2P网贷新型运营模式下的民商法问题进行了探讨,涉及票据质押贷模式、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模式和见证模式。当前部分P2P网贷新型运营模式缺乏明确的民商法依据,尚存在一定效力争议,在本章笔者对于三种典型的新型模式进行了研究分析,其中前两种为P2P平台普遍适用的模式,第三种为商业银行参与P2P的特殊模式。首先,对票据质押贷模式进行了研究分析。分析了该模式下主要法律关系及合同架构安排。并针对在该模式下票据质押的相关问题(包括缺乏背书的票据质押、票据质权共享安排及票据质权代理安排的有效性)进行了探讨。本文认为票据质押缺乏背书并不应一概否认其质押效力。针对票据法与物权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票据质押规定存在差异,笔者提出对于票据质押应区分为票据法上的质押和物权法上的质押的“两分法”,对于票据法上的质押,应以“质押背书”为生效要件,而对于物权法上的质押,以“质押合同+交付”为生效要件。物权法上的票据质押和票据法上的票据质押在权利证明方式、实现质权的方式、对抗第三人的效果、票据抗辩效果、有无权利担保效力、再背书限制及效力等方面存在法律上的差异,市场主体在了解两者法律差异的情况下可做出理性选择。此外,对于票据质押贷模式下网贷中常见的票据质权共享安排及票据质权代理安排,笔者经分析认为,尽管该种模式尚无明文法律规定,但应在“物权法定缓和”趋势的背景下认可相关安排的法律效力,以保障互联网交易参与方的权益和促进相关交易的实现。其次,对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模式进行了分析。分析了该模式下主要法律关系及合同架构安排。并针对该模式下特定资产收益权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认为特定资产收益权的法律性质可采“将来债权说”,同时特定收益权具有约定权利(而非法定权利)、债权性、相对性、确定性、从属性等法律特点,应尊重相关当事方的意思自治,认可其转让的法律效力,但也应认识到由于该种模式缺乏独立性,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等方面的法律局限性,并做好风险控制安排。最后,笔者对商业银行见证模式进行了分析,该种模式是当前商业银行参与P2P网贷的重要模式。本文分析了该模式下主要法律关系及合同架构安排。结合相关司法判例分析了见证人的法律责任,并比较分析了该模式下商业银行作为见证人与居间人承担的法律责任的区别,总体上认为网贷见证人的民事法律责任弱于网贷居间人,部分商业银行在选择以见证人身份介入网贷业务在民事法律责任上的考虑具有合理的法理基础。但见证在P2P交易中参与程度较为间接、民事责任相对较轻并不意味着见证不承担法律责任。在未尽职的情况下,商业银行作为见证人仍可能对相关方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第四部分研究了P2P网贷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首先,论证了P2P网贷中的金融消费者范围的几个重点问题,包括认为网贷投资行为依法可纳入“金融消费范围”,个人投资者和消费信贷个人借款人均应认定为金融消费者,但应将单位投资人和单位借款人、经营性信贷个人借款人排除出金融消费者范围。同时,在P2P网贷领域不宜将投资者区分为一般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并将专业投资者排除出P2P金融消费者范围。其次,以网贷投资者为重点、兼顾网贷借款人的角度分析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点内容,网贷投资者和网贷借款人共有的权益包括信息安全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主要侧重于网贷投资者享有的权益则包括资金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受教育权。在P2P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应以投资者权益保护为核心,兼顾借款人权益保护。再次,分析P2P网贷领域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包括现有法律制度的保障不足、债权保障和维权风险、知情权受损风险、身份信息安全风险以及资金安全性风险等。针对上述问题,本文从构建事前预防机制、完善事中保障规范,以及加强事后维权机制三大方面十一个具体方面提出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措施,包括完善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规范、整合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建立合格投资者制度、加强投资者教育、完善个人信息安全监管规范、加强信息披露监管要求、完善网贷信用体系建设、引入推介“适当性原则”、投资“犹豫期”机制、建立网贷保障基金、建立多层次事后纠纷解决机制等。最后,分析了商业银行参与P2P网贷应特别注意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主要提出商业银行应审慎安排客户信息使用和转移、合理规制格式条款、做好与商业银行理财和代销产品的风险隔离、设置合规的增信措施等。第五部分系统分析了P2P网贷平台经营的主要法律风险和防范。分别分析了一般网贷平台以及商业银行参与P2P所面临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本文主要结合民商法理论、P2P和商业银行实务以及相应案例,逐一提示法律风险,并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对应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针对性。针对一般网贷平台:一是业务模式不当可能涉嫌非法集资风险,相应提出合理设计业务架构和业务模式以避免非法集资风险;二是电子合同签署方式有效性和举证的法律风险,相应提出规范电子签名形式,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以提高电子合同证据采信度等管理措施;三是民间融资安排不规范所导致的法律风险,相应提出规范民间融资方式,确保网贷合同效力;四是如法律架构或权责安排不当,可能导致失权或担责的风险,相应提出妥善安排网贷平台权责的措施。针对商业银行开展P2P业务:一是超经营范围经营和新业务行政许可导致的风险,相应提出尽量基于已有经营范围开展业务,并做好监管沟通;二是“刚性兑付”风险和风险转移问题,相应提出既有效保障投资人权益,又避免P2P风险向商业银行表内传递的措施;三是P2P网贷资金存管风险,相应提出明确界定存管责任,建立合作P2P平台准入筛选机制等措施;四是洗钱风险,相应提出加强客户身份识别等反洗钱措施;第六部分提出网贷立法及监管规则完善建议。总体上,本文提出对P2P网贷要把握好“金融创新与法律规制”的关系,秉持“支持和规范平衡、促进和监管并重”的监管立法原则,在此基础上,从三方面提出完善立法和监管规则的完善建议。首先,提出修订相关配套民商事法律规范,完善P2P网贷业务运行的民商事法律规则的建议。旨在通过完善民商事法律规范认可一些新型交易模式的法律效力,以满足市场参与主体的“意思自治”,以促成交易的实现,并保障市场参与者的权利。包括:一是完善居间合同法律规定,明确居间人法律责任;二是调整电子签名及电子证据的相关监管法规要求,从法律层面更有利于促成电子合同的效力;三是以适当形式对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效力予以认可;四是明确代理质押以及共享质权的法律效力;五是修订票据法律及监管规则,强化票据无因性,为融资性票据留下一定空间,同时采纳“物权法下的票据质押”与“票据法下的票据质押”的“两分法”,并明确两者在法律上的差异,为实践中缺乏背书票据质押的法律效力提供依据。其次,就建立及完善P2P业务的普通适性监管法规体系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鉴于近期P2P网贷风险事件高发态势,本文建议采取“宽严相济、适度从紧”的监管立法尺度。包括:一是理顺中央监管与地方监管的关系,调整当前的“双负责制”为“以银监监管为主,以地方政府监管为辅”的监管机制,消除“行为监管”和“机构监管”职责边界不清问题;二是完善对P2P网贷的准入管理,调整当前的“备案管理”原则为“牌照管理”,加强事前准入审批,并提出资本金标准等准入要求;三是实施“实质重于形式”的穿透式监管,从机构端、产品端、行为端加强监管,限制规避监管行为;四是建立P2P网贷反洗钱监管原则;五是完善P2P网贷平台退出机制,建立“生前遗嘱”机制,并完善破产隔离法律规定。再次,提出了关于商业银行参与P2P网贷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规范安排建议。在支持商业银行适度参与P2P网贷活动的同时,增强法律规制和风险防范,促成P2P网贷和传统商业银行相互之间风险隔离,并行不悖地健康发展。包括:一是适当调整商业银行投资的限制性规定,适当拓宽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二是处理好“平等性和差异性”关系,制订适合商业银行参与P2P网贷的经营规则;三是提高商业银行参与互联网金融创新的监管容忍度,适当放宽商业银行参与P2P网贷的行政许可;四是金融监管机构需加强对商业银行系P2P的监管监测,避免出现“表表外”业务风险向表内业务的风险传递而导致系统性金融风险。五是加强传统金融和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协作等。
吕明[10](2016)在《上海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计研究》文中指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计(以下简称国资经营预算审计)是财政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有企业审计的重点内容,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规范国有资本出资人的收支行为、推动国资国企改革息息相关。2007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规定部分中央企业于2007年开始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下简称国资经营预算)。实施以来,对国资经营预算审计的理论研究与实务操作便已开始,但是理论研究与实务操作有脱钩现象。目前,国资经营预算审计还存在诸多难点和问题,不仅受限于审计制度和审计环境等宏观因素,也受到现有审计技术和审计方法的影响。立足于国资国企改革、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以及“十三五”审计工作发展的背景,本文引入委托代理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以及国家审计免疫系统理论,采用访谈、案例研究与比较分析等方法,对现行制度环境下的国资经营预算审计目标、重点及审计方法开展分析性研究。通过分析宏观政策与微观环境,提出国资经营预算审计面临的四方面问题。一是体制层面:审计外部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行政型审计模式限制了审计的独立性,法律赋予国家审计的职责权限不充分,审计公开中对外沟通机制不够畅通,审计参与国家治理的风险性日益加剧等方面。二是执行层面:审计方式方法的约束。主要体现在国资经营预算支出项目绩效审计评价体系缺乏,审计理念和审计技术方法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改革对国资经营预算审计提出了新挑战等方面。三是团队层面:现有审计力量的限制。主要体现在审计人力资源有限,能力素质尚待提高等方面。四是发展层面:协同审计效应不足。主要体现在审计机关内部的协同性不够深入,国资经营预算监管整体性功能发挥不够充分等方面。其后,借鉴国内外国有企业审计及政府绩效审计、预算执行审计经验,对标中央国资经营绩效评价的要求,提出四项完善国资经营预算审计的主要对策建议,包括加强和优化审计环境、推动理念方法创新、加强人员素质培训、构建国家审计协同治理能力框架体系。每项对策建议都细化到若干具体措施。通过研究,希望为构建国资审计和公共财政审计的大格局,切实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提供参考。
二、审计应把握四项内容(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审计应把握四项内容(论文提纲范文)
(1)坚守初心使命 忠诚履职尽责 为“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论文提纲范文)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
(一)牢记初心使命,强化政治引领,自觉担负“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 |
(二)保持战略定力,一体推进“三不”,系统治理成效显着 |
(三)坚守人民情怀,纠“四风”树新风,民生福祉更有保障 |
(四)持续深化改革,勇于创新突破,监督体系形神兼备 |
(五)突出监督职责,做实同级监督,日常监督常态长效 |
(六)抓实政治巡察,利剑直插基层,上下联动试点先行 |
(七)强化党建引领,忠诚干净担当,队伍建设活力进发 |
二、今后五年工作建议 |
(一)紧扣“三新一高”加强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
(二)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着力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
(三)把纠“四风”树新风摆在更加重要位置,推动全市上下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
(四)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 |
(五)把准政治定位,高质量推进届内巡察全覆盖 |
(六)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促进监督体系完善发展 |
(七)自觉践行伟大建党精神,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
(2)企业有效合规整改的基本思路(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一、合规整改的前置性条件:认罪、补救和处置责任人 |
二、合规整改针对性的制度保障:犯罪原因诊断 |
(一)企业的治理结构缺陷 |
(二)企业的经营管理漏洞 |
(三)企业的财务管理漏洞 |
(四)企业的合规性审查缺陷 |
(五)企业经营模式的“犯罪基因” |
(六)对员工、第三方、被并购企业管理的失控 |
三、合规整改的针对性措施:制度纠错 |
(一)对公司治理结构的改造 |
(二)撤销或改造存在隐患的业务、产品、经营方式、商业模式 |
(三)对企业经营管理模式的改造 |
(四)对财务管理机制的改造 |
(五)改变对员工、第三方和被并购企业放任自流的管理模式 |
(六)打破企业封闭和集权的管理模式,引入外部独立的专业机构 |
四、合规整改的归宿:专项合规体系的构建 |
(一)专项合规体系 |
(二)刑事合规与行政合规的衔接 |
(三)“基础性合规”与“专门性合规”的结合 |
(四)最低限度的合规体系 |
1. 合规章程与政策。 |
2. 合规组织。 |
3. 合规风险评估。 |
4. 培训和沟通。 |
5. 审计和监测。 |
6. 合规报告。 |
7. 补救。 |
结论 |
(3)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对加拿大PPP模式的研究 |
1.2.2 国外对加拿大PPP模式的研究 |
1.3 研究方法与结构安排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结构安排 |
1.4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4.1 研究创新 |
1.4.2 研究不足 |
第2章 基础设施PPP模式及其理论基础 |
2.1 PPP模式一般性分析 |
2.1.1 PPP模式概念 |
2.1.2 PPP模式特征 |
2.1.3 PPP模式价值驱动因素 |
2.2 公共产品与基础设施相关理论 |
2.2.1 公共产品与准公共产品 |
2.2.2 基础设施性质与市场失灵 |
2.2.3 基础设施分类与PPP项目选择 |
2.3 PPP模式与公共管理相关理论 |
2.3.1 公共选择与政府失灵理论 |
2.3.2 新公共管理理论与PPP实践 |
2.3.3 公共事业民营化组织形式 |
2.4 PPP模式缔约机制相关理论 |
2.4.1 交易费用理论与PPP模式 |
2.4.2 产权理论与PPP模式 |
2.4.3 委托代理理论与PPP模式 |
第3章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发展动因及现状分析 |
3.1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需求角度动因 |
3.1.1 经济发展对基础设施需求 |
3.1.2 基础设施老化与投资缺口 |
3.2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供给角度动因 |
3.2.1 基础设施投资呈下降趋势 |
3.2.2 基础设施政府供给管理能力不足 |
3.2.3 基础设施战略与PPP政策导向 |
3.3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发展历程、现状与运作机制 |
3.3.1 基础设施PPP模式发展历程与特征 |
3.3.2 基础设施PPP模式发展现状与国际地位 |
3.3.3 基础设施PPP模式主要运作机制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采购管理分析 |
4.1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采购管理框架与管理原则 |
4.1.1 PPP模式全流程采购框架 |
4.1.2 PPP模式采购管理原则 |
4.2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项目评估与采购决策体系 |
4.2.1 PPP全项目筛选及物有所值动态评估 |
4.2.2 PPP物有所值定性评估计分法 |
4.2.3 PPP物有所值定量评估方案 |
4.2.4 PPP物有所值创新因子与量化 |
4.3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项目采购管理的竞争性与效率性 |
4.3.1 PPP项目竞合对话的充分竞争性 |
4.3.2 PPP项目非招标提案的竞争性优化 |
4.3.3 PPP项目技术与财务评标的权衡 |
4.3.4 PPP项目采购时间与成本的效率性 |
4.4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项目采购主合同边界条件 |
4.4.1 PPP项目合同标准化 |
4.4.2 PPP项目合同绩效产出边界 |
4.4.3 PPP项目合同回报机制边界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投融资管理分析 |
5.1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投融资结构 |
5.1.1 PPP项目投融资一般性分析 |
5.1.2 加拿大PPP项目投融资结构 |
5.2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债券类融资构成及创新 |
5.2.1 PPP项目债券融资现状 |
5.2.2 PPP项目债券构成要素 |
5.2.3 绿色债券与PPP绿色项目协同创新 |
5.2.4 社会效益债券与公共服务融资创新 |
5.3 加拿大PPP项目政策性及商业银行金融支持与变革 |
5.3.1 加拿大基础设施银行对PPP政策性金融支持 |
5.3.2 省属金融管理局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 |
5.3.3 金融危机后商业银行PPP投融资变化与变革 |
5.4 加拿大养老金对基础设施及PPP项目投资与绩效 |
5.4.1 养老金资产配置与基础设施投资规模 |
5.4.2 养老金基础设施投资领域与风险偏好 |
5.4.3 养老金基础设施投资方式与投资业绩 |
5.5 加拿大PPP产业投资基金与基础设施基金作用与机制 |
5.5.1 PPP产业投资基金类型及主要作用 |
5.5.2 PPP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机制 |
5.5.3 联邦基础设施基金运作机制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风险管理分析 |
6.1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风险特征及风险管理制度 |
6.1.1 基础设施PPP项目风险及特征 |
6.1.2 PPP模式风险管理原则与工具 |
6.1.3 PPP模式风险管理要素 |
6.2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风险管理核心内容与管理实践 |
6.2.1 PPP项目风险识别 |
6.2.2 PPP项目风险分配 |
6.2.3 PPP项目风险评估 |
6.2.4 PPP项目风险救济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监管保障分析 |
7.1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法律构成要素与制度框架 |
7.1.1 PPP模式法律构成要素 |
7.1.2 普通法系与大陆法系下PPP立法特征 |
7.1.3 联邦与省级PPP法律制度框架 |
7.2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专业机构与治理能力 |
7.2.1 PPP专业机构核心能力要素 |
7.2.2 联邦级PPP机构战略引导作用 |
7.2.3 省级PPP机构运营与执行能力 |
7.3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监管机制 |
7.3.1 PPP模式绩效监管 |
7.3.2 PPP模式财政监管 |
7.3.3 PPP模式审计监管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评价 |
8.1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效率评价 |
8.1.1 加拿大PPP项目交付效率分析 |
8.1.2 社会认可度与市场参与度分析 |
8.1.3 PPP模式经济系统性效益分析 |
8.2 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面临挑战 |
8.2.1 加拿大市级PPP模式发展受到制约 |
8.2.2 弱化对长期私营资本的需求及其影响 |
8.2.3 部分地区或项目未能真正实现物有所值 |
8.3 本章小结 |
第9章 加拿大经验对我国基础设施PPP模式发展的启示 |
9.1 我国基础设施PPP模式发展历程与现状 |
9.1.1 我国基础设施PPP模式发展历程 |
9.1.2 我国基础设施PPP项目发展现状 |
9.2 我国基础实施PPP模式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
9.2.1 政府与社会资本PPP模式理念认识不清,双方合作地位不平等 |
9.2.2 PPP模式全生命周期监管、财政隐性风险、绩效管理存在不足 |
9.2.3 PPP项目融资属性欠缺,项目回报渠狭窄,存在短期投资倾向 |
9.3 加拿大经验对我国基础设施PPP模式发展的启示 |
9.3.1 协调财政与发改部门轴心作用,建立省和市级PPP专业团队 |
9.3.2 提升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财政及审计综合治理能力 |
9.3.3 加强PPP项目规划与筛选,完善物有所值定性与定量分析 |
9.3.4 优化PPP项目风险分担、回报方式与激励机制 |
9.3.5 拓展PPP多元化投融资市场,逐步向项目融资模式转变 |
参考文献 |
附件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4)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点——基于总体评价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1 文献综述 |
2 总体评价视角的理论基础和审计应用 |
2.1 理论基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系统观和法治观 |
2.2 审计应用:确定离任审计重点的中心视角 |
3 从总体评价视角确定离任审计重点的原则 |
3.1 原则一:审问题与评履责之间的对应 |
3.2 原则二:审后果与评原因之间的衔接 |
3.3 原则三:审个案与评总体之间的统一 |
4 从总体评价视角确定离任审计重点的具体维度 |
4.1 聚焦资源环境生态禀赋特点 |
4.2 聚焦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事项 |
4.3 聚焦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和生态环境质量的约束性指标 |
4.4 聚焦辖区资源环境生态问题的总体性情况 |
4.5 聚焦政策链条中的领导干部行政行为 |
4.6 聚焦领导干部对资源环境生态问题的治理绩效 |
5 结论 |
(5)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研究 ——以A施工企业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相关研究动态及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文献评述 |
第三节 研究内容、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论文框架 |
第二章 理论基础及相关概念 |
第一节 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理论基础 |
一、委托代理理论 |
二、经济监督理论 |
三、权力制衡理论 |
第二节 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界定 |
一、经济责任 |
二、内部审计 |
三、内部经济责任审计 |
第三节 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与流程 |
一、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
二、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流程 |
第四节 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与作用 |
一、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 |
二、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
第五节 施工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 |
一、施工企业的特点 |
二、施工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 |
三、施工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 |
第三章 A建筑施工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案例分析 |
第一节 案例背景 |
第二节 A建筑施工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情况 |
一、审计实施现状 |
二、审计对象及内容 |
三、审计流程 |
第四章 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审计人员配置不足 |
第二节 审计独立性不强 |
第三节 审计评价体系不健全 |
一、指标设定不全 |
二、指标定性困难 |
三、指标量化困难 |
四、缺乏行业特点 |
第四节 审计问题缺乏有效整改 |
第五章 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优化措施 |
第一节 加强企业审计人员队伍建设 |
一、扩充审计人员队伍 |
二、加强审计人员培训以及道德建设 |
第二节 提高审计人员独立性 |
第三节 构建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
一、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构建原则 |
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选取 |
三、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标准 |
四、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方法 |
第四节 强化审计结果利用 |
一、加强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宣传 |
二、加强审计结果的整改检查 |
第六章 研究结论及不足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研究不足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公益慈善项目运营与成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方法 |
1.5 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1.5.1 创新之处 |
1.5.2 存在的不足 |
2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公益组织 |
2.1.2 慈善、慈善组织和慈善事业 |
2.1.3 公益慈善组织 |
2.1.4 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 |
2.1.5 社会保障 |
2.2 理论基础 |
2.2.1 福利多元主义理论 |
2.2.2 第三方治理理论 |
2.2.3 社会融合理论 |
3 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发展情况 |
3.1 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创建和发展历史 |
3.1.1 创建和登记情况 |
3.1.2 公信力建设发展情况 |
3.1.3 社会认可 |
3.2 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基本架构和有关制度 |
3.2.1 组织机构和成员 |
3.2.2 制度综述分析 |
3.2.3 章程 |
3.3 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财务与审计情况 |
3.3.1 财务情况 |
3.3.2 审计情况 |
4 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效果评价分析 |
4.1 项目成效分析 |
4.1.1 访贫助学项目成效 |
4.1.2 重症病童救助项目成效 |
4.1.3 成长关怀项目成效 |
4.1.4 专项基金项目成效 |
4.1.5 募捐筹款项目成效 |
4.2 项目连带成效分析 |
4.2.1 项目推动党委政府、群团组织等与社会组织深度融合 |
4.2.2 项目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成效分析 |
4.2.3 宣传成效 |
5 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
5.1 面临的挑战 |
5.1.1 资金筹集瓶颈 |
5.1.2 宣传格局的突飞猛进带来的冲击 |
5.1.3 理论成果研究滞后 |
5.1.4 人员变动 |
5.1.5 访贫助学项目入户家访成本高昂 |
5.2 迎来的机遇 |
5.2.1 减贫是世界共同课题 |
5.2.2 政府支持公益慈善事业长足发展 |
5.2.3 慈善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载体之一 |
5.2.4 拓展志愿服务队伍 |
6 结论和对策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对策建议 |
6.2.1 多方筹措资金,与政府加强合作 |
6.2.2 加强宣传,主动推广复制项目经验 |
6.2.3 加强队伍建设,优化完善品牌项目 |
6.2.4 加强理论成果研究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7)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问题研究 ——以S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方法及框架 |
1.4 创新之处 |
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2.1 国外文献综述 |
2.2 国内文献综述 |
2.2.1 关于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特点的研究 |
2.2.2 关于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内容的研究 |
2.2.3 关于经济责任同步审计责任界定的研究 |
2.2.4 关于经济责任同步审计评价的研究 |
2.3 文献述评 |
3 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相关概述 |
3.1 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理论基础 |
3.1.1 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理论 |
3.1.2 国家治理理论 |
3.1.3 权力制约理论 |
3.2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需求 |
3.2.1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必要性 |
3.2.2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可行性 |
3.3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对象 |
3.4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定义 |
3.5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目标 |
3.6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内容 |
3.6.1 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步审计侧重点 |
3.6.2 地方党委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内容 |
3.6.3 地方政府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内容 |
3.7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责任界定 |
3.8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评价 |
3.8.1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评价原则 |
3.8.2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评价方法 |
3.8.3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评价指标 |
3.9 开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方法 |
3.9.1 结合不同方法提高审计效率 |
3.9.2 根据职责分工进行责任界定 |
3.9.3 借助大数据进行系统性分析 |
4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开展情况和问题分析——以S省为例 |
4.1 S省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
4.2 S省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基本情况 |
4.2.1 S省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职能和组织方式 |
4.2.2 S省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发展历程 |
4.2.3 S省审计厅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取得的成绩 |
4.3 S省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
4.3.1 组织管理模式不合理 |
4.3.2 责任界定不科学准确 |
4.3.3 审计评价指标不完善 |
4.3.4 未充分运用审计结果 |
4.4 S省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问题成因分析 |
4.4.1 同步审计机制不完善 |
4.4.2 审计机关独立性不强 |
4.4.3 评价指标体系不健全 |
4.4.4 人才队伍的素质不高 |
4.4.5 问责整改机制不健全 |
5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对策建议 |
5.1 建立健全联动协作机制 |
5.1.1 完善委托审计制度 |
5.1.2 完善联席会议制度 |
5.1.3 完善信息共享制度 |
5.2 强化审计质量控制 |
5.2.1 坚持依法依规审计 |
5.2.2 聚焦确定审计重点 |
5.2.3 把握原则界定责任 |
5.2.4 完善指标体系制度 |
5.3 加强审计队伍建设 |
5.3.1 升级人员知识结构 |
5.3.2 创新干部培训方法 |
5.3.3 积极争取外部资源 |
5.4 深化审计结果运用 |
5.4.1 完善追责问责体系 |
5.4.2 推行结果公告制度 |
5.4.3 提升结果运用层次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8)Z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关键词阐释 |
1.2.1 保障性安居工程 |
1.2.2 跟踪审计 |
1.2.3 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
1.3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3.3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4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4.1 主要研究内容 |
1.4.2 主要研究方法 |
1.4.3 技术路线 |
2 Z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工作现状 |
2.1 Z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工作基本情况 |
2.1.1 审计流程 |
2.1.2 审计方法 |
2.1.3 审计的重点内容 |
2.1.4 审计评价体系情况 |
2.1.5 审计成果运用情况 |
2.2 Z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
2.2.1 部分审计流程流于形式 |
2.2.2 审计技术和方法未及时更新 |
2.2.3 审计资源不足 |
2.2.4 审计评价体系不完善 |
2.2.5 审计成果利用率不高 |
2.3 Z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
2.3.1 考核机制不完善 |
2.3.2 培训机制不完善 |
2.3.3 审计资源配备不合理 |
2.3.4 相关制度不完善 |
2.3.5 后续跟踪审计监管不力 |
3 完善Z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的方案设计 |
3.1 国内经验借鉴 |
3.1.1 孝感市经验借鉴 |
3.1.2 伊州区经验借鉴 |
3.1.3 交城县经验借鉴 |
3.2 整改方案 |
3.2.1 整改目标 |
3.2.2 方案设计 |
3.2.3 预期整改效果 |
3.3 可行性论证 |
3.3.1 国家治理需求的大环境决定了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的发展 |
3.3.2 审计制度改革赋予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新机遇 |
3.3.3 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为经济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
4 完善Z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的对策 |
4.1 加强审计机关内部监督管理 |
4.1.1 完善内部考核机制 |
4.1.2 建立健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 |
4.2 加强对审计人员业务能力培训 |
4.2.1 加强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培训 |
4.2.2 加强对工程相关知识的培训 |
4.2.3 加强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 |
4.3 优化配置审计资源 |
4.3.1 优化审计人员的配置 |
4.3.2 适当采取委托审计方式 |
4.3.3 加强审计机关内部科室相互协作 |
4.4 完善审计评价体系 |
4.4.1 确定对工程建设情况的评价标准 |
4.4.2 确定对资金使用情况的评价标准 |
4.4.3 确定对后续分配管理情况的评价标准 |
4.5 充分利用审计结果 |
4.5.1 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
4.5.2 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内部考核中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访谈提纲 |
致谢 |
(9)P2P网贷法律问题研究—兼论商业银行参与P2P网贷的法律问题(论文提纲范文)
本论文创新点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1 P2P网贷发展状况及其法律检视 |
1.1 国内外P2P网贷发展及法律规制状况检视 |
1.1.1 国内外P2P网贷开展的情况 |
1.1.2 当前国内外P2P网贷法律规制状况检视 |
1.2 商业银行参与P2P网贷的现状及评析 |
1.2.1 商业银行参与P2P网贷现状 |
1.2.2 商业银行参与P2P网贷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
1.3 P2P网贷主要运营模式和商业银行参与P2P主要模式的法律评析 |
1.3.1 当前P2P网贷的主要运营模式及评析 |
1.3.2 商业银行参与P2P网贷的业务模式及评析 |
2 P2P网贷主要法律关系辨析 |
2.1 P2P网贷法律关系之核心:“居间+民间借贷” |
2.1.1 P2P网贷中介与相关方构成居间合同关系 |
2.1.2 P2P网贷投资人与交易相对方之间构成民间借贷或债权/收益权转让合同关系 |
2.2 P2P网贷居间与传统居间的比较 |
2.2.1 网贷居间的特点 |
2.2.2 网贷居间人的义务 |
2.2.3 网贷居间人的民事责任 |
2.3 商业银行参与P2P网贷与商业银行理财的差异 |
2.3.1 法律性质 |
2.3.2 民事权利和义务 |
2.3.3 民事责任 |
2.3.4 适用监管规则 |
3 P2P网贷新型运营模式中典型民商法问题 |
3.1 P2P票据质押贷模式下票据质押 |
3.1.1 P2P票据质押贷模式简述 |
3.1.2 票据质押缺乏背书的问题 |
3.1.3 票据质权共享及票据质权代理的法律效力 |
3.2 特定资产受益权转让 |
3.2.1 资产收益权转让模式简述 |
3.2.2 P2P网贷特定资产收益权的产生 |
3.2.3 特定资产收益权的发展及法律依据 |
3.2.4 特定资产收益权的法律性质 |
3.2.5 特定资产收益权的法律特点 |
3.2.6 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的法律效力 |
3.2.7 特定资产收益国权转让的法律缺陷及弥补 |
3.3 商业银行参与P2P网贷特殊模式—网贷见证 |
3.3.1 商业银行参与P2P网贷见证模式简述 |
3.3.2 商业银行参与P2P网贷见证原因分析 |
3.3.3 见证在实务中的运用及其法律性质 |
3.3.4 商业银行见证的民事责任 |
3.3.5 P2P网贷中商业银行见证与居间的法律差异 |
4 P2P网贷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
4.1 P2P网贷金融消费者界定 |
4.1.1 P2P网贷是否存在金融消费者 |
4.1.2 P2P网贷单位投资者是否属于金融消费者 |
4.1.3 P2P网贷个人投资者是否属于金融消费者 |
4.1.4 P2P网贷专业投资者是否属于金融消费者 |
4.1.5 P2P网贷个人融资方是否属于金融消费者 |
4.2 P2P网贷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点内容 |
4.2.1 网贷投资者和网贷借款者均享有的权益 |
4.2.2 主要为网贷投资者享有的权益 |
4.3 当前P2P网贷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 |
4.3.1 法律保障不足 |
4.3.2 债权保障和维权问题 |
4.3.3 知情权受损及信息不对称 |
4.3.4 身份信息泄露问题 |
4.3.5 资金安全性问题 |
4.4 加强P2P网贷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措施 |
4.4.1 构建事前预防机制 |
4.4.2 完善事中保障规范 |
4.4.3 加强事后维权机制 |
4.5 商业银行参与P2P网贷应注意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 |
4.5.1 审慎处理客户信息使用和转移 |
4.5.2 合理规制格式条款 |
4.5.3 妥善安排与银行产品风险隔离 |
4.5.4 适当设置合规增信措施 |
5 P2P网贷平台经营的主要法律风险及防范 |
5.1 一般网贷平台经营的主要法律风险及防范 |
5.1.1 非法集资风险及防范 |
5.1.2 电子合同有效性风险及防范 |
5.1.3 民间融资法律风险及防范 |
5.1.4 交易架构安排风险及防范 |
5.2 商业银行参与P2P网贷的特别法律风险及防范 |
5.2.1 新业务许可风险及防范 |
5.2.2 “刚性兑付”及交叉传递风险及防范 |
5.2.3 网贷资金存管风险及防范 |
5.2.4 洗钱风险及防范 |
6 P2P网贷立法及监管完善建议 |
6.1 完善P2P网贷运行民商事法律规则 |
6.1.1 完善网贷民间法律规范 |
6.1.2 调整电子签名及电子证据相关法律规范 |
6.1.3 明确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法律效力 |
6.1.4 确认代理抵/质押及共享抵押/质权法律效力 |
6.1.5 修订网贷票据业务相关法律规范 |
6.2 完善P2P网贷的普适性监管法规体系 |
6.2.1 理顺中央监管与地方监管关系 |
6.2.2 加强P2P网贷平台准入管理 |
6.2.3 实施“实质重于形式”的穿透式监管 |
6.2.4 建立P2P网贷反洗钱监管规则 |
6.2.5 完善P2P网贷平台退出机制 |
6.3 完善商业银行参与P2P网贷的法律规范 |
6.3.1 适当调整商业银行投资限制性规定 |
6.3.2 制订适合商业银行的P2P网贷经营规则 |
6.3.3 提高商业银行参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容忍度 |
6.3.4 强化商业银行系P2P网贷监管监测 |
6.3.5 加强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协作 |
结束语 |
中外文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10)上海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一、关于国资国企审计研究 |
二、关于对国资经营预算的研究 |
三、关于对国资经营预算审计研究 |
四、研究现状评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和方法 |
一、研究思路和论文框架结构 |
二、研究方法 |
三、主要创新与不足 |
第二章 国资经营预算审计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国资经营预算审计相关概念 |
一、国资经营预算的概念界定 |
二、国资经营预算审计的概念及特殊性 |
第二节 国资经营预算审计理论基础 |
一、委托代理理论 |
二、信息不对称理论 |
三、国家审计免疫系统理论 |
第三章 上海市国资经营预算国家审计实践 |
第一节 上海市国资经营预算管理现状及发展概述 |
一、上海市国资经营预算管理现状 |
二、国资运营平台的建立对国资经营预算体系的影响 |
三、国资经营预算审计发展概述 |
第二节 上海市国资经营预算国家审计内容 |
一、预算管理情况 |
二、预算收入情况 |
三、预算支出情况 |
四、国资经营预算资金绩效评价 |
第三节 2014 年上海市本级国资经营预算国家审计实践 |
一、审计范围 |
二、审计重点及技术路径 |
三、审计流程 |
四、审计方法 |
五、审计结果 |
第四章 上海市国资经营预算国家审计面临的主要问题 |
第一节 体制层面:审计外部环境的影响 |
一、行政型审计模式限制了审计的独立性 |
二、法律赋予国家审计的职责权限不充分 |
三、审计公开中对外沟通机制不够畅通 |
四、审计参与国家治理的风险性日益加剧 |
第二节 执行层面:审计方式方法的约束 |
一、国资经营预算支出项目绩效审计评价体系缺乏 |
二、尚未实施国资经营预算决算草案情况审计 |
三、审计理念和审计技术方法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 |
四、改革对国资经营预算审计提出新挑战 |
第三节 团队层面:现有审计力量的限制 |
一、审计人力资源有限 |
二、能力素质尚待提高 |
第四节 发展层面:协同审计效应不足 |
一、审计机关内部的协同性不够深入 |
二、国资经营预算监管整体性功能发挥不够充分 |
第五章 国内外审计经验借鉴 |
第一节 加拿大国有企业审计的启示 |
一、审计目标和审计程序 |
二、审计重点 |
三、对国资经营预算审计的启示 |
第二节 澳大利亚绩效审计的启示 |
一、澳大利亚绩效审计目标 |
二、澳大利亚绩效审计的主要内容 |
三、对国资经营预算审计的启示 |
第三节 中央国资经营绩效评价的启示 |
一、中央国资经营预算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
二、中央国资经营预算支出项目绩效评价主要内容 |
三、对支出项目绩效审计评价的启示 |
第四节 南京市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启示 |
一、数字化平台的特点及优势 |
二、数字化平台下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做法 |
三、对国资经营预算审计的启示 |
第六章 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计的对策与建议 |
第一节 体制层面:加强和优化审计环境 |
一、运用嵌入理论完善国资经营预算审计监督 |
二、健全完善审计制度机制 |
三、加强利用媒体语境下国家审计与社会的有效沟通 |
四、深化和推进审计整改工作 |
第二节 执行层面:推动理念方法创新 |
一、探索建立国资经营预算审计评价体系以及支出项目绩效审计评价体系 |
二、适时开展国资经营预算决算(草案)审计 |
三、创新审计理念思路 |
第三节 团队层面:加强人员素质培训 |
一、完善与审计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相结合 |
二、加强审计从业人员的交流活动 |
三、注重审计组人员能力和结构的优势互补 |
第四节 发展层面:构建国家审计协同治理能力框架体系 |
一、深化审计机关系统内部的协同 |
二、加强审计机关外部资源的协同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四、审计应把握四项内容(论文参考文献)
- [1]坚守初心使命 忠诚履职尽责 为“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坚强纪律保障[N]. 颜廷民. 四平日报, 2021
- [2]企业有效合规整改的基本思路[J]. 陈瑞华. 政法论坛, 2022(01)
- [3]加拿大基础设施PPP模式研究[D]. 刘琨. 吉林大学, 2021(12)
- [4]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点——基于总体评价视角[J]. 郭鹏飞.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20(10)
- [5]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研究 ——以A施工企业为例[D]. 谢依晨. 云南财经大学, 2020(07)
- [6]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公益慈善项目运营与成效研究[D]. 洪胜男.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4)
- [7]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问题研究 ——以S省为例[D]. 王璐瑶. 南京审计大学, 2019(08)
- [8]Z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研究[D]. 王东明. 大连理工大学, 2018(07)
- [9]P2P网贷法律问题研究—兼论商业银行参与P2P网贷的法律问题[D]. 黄斌. 武汉大学, 2016(01)
- [10]上海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计研究[D]. 吕明. 上海交通大学, 20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