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房屋的鉴定与处理措施(论文文献综述)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2020)在《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文中认为(2020年9月24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于2020年9月24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于磊,刘佳,张宜磊,李清洋,申克常,高小旺[2](2021)在《房屋危险性鉴定适用标准的探讨》文中指出分析了房屋结构安全性评定与房屋危险性评定标准的内涵,总结了我国1974规范、1989规范和2001规范在结构安全水平方面的提高,分析了对2002年之前建造的房屋采用GB 50292—2015《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按照承载力验算进行评定会出现较多Dsu的情况,并给出了评定房屋的危险性应采用JGJ 125—2016《危险房屋鉴定标准》的结论。
孙钰莹[3](2020)在《基于产权主体居住需求的厦门百家村更新公共政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们居住方式的变化,近代历史住区的居住条件越来越无法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亟需得到更新改造。尤其今日,随着城市面貌的迅速变化,一些近代历史住区的建筑特色和历史环境遭到破坏;同时,大量原住民因拆迁而不得不迁至城市边缘地带,老城区的人文景观发生了巨大变化。在提升近代历史住区环境时,如何处理保护城市文脉、维护居民利益之间的关系,已成为当务之急。百家村作为厦门近代以来第一批经过规划设计的小区,其所承载的价值不言而喻,所以其更新改造研究是旧城更新中的一次重要探索。本文以百家村为例,在阐述百家村历史住区演变历程与发展现状的基础上,采用调查问卷与实地访谈相结合的方式,对历史住区价值进行识别。通过进一步分析调查问卷与实地访谈结果,提取百家村居民的住房需求与更新需求。基于居民的实际需求,对厦门现有的住房相关公共政策进行研究,提出居民在住区更新过程中因产权制度不清而导致利益受损、由于政策监管不严导致的历史住区遭到破坏,因公共政策制定标准过高而导致更新方式受限等问题。最后,针对以上问题从厦门百家村更新公共政策优化前提、产权政策、财政金融政策与修缮更新建设引导四个方面提出具体的政策优化建议。本文通过梳理出百家村居民的居住需求与更新公共政策间的矛盾冲突,及其应对的解决办法,为与之类似的近代历史住区更新研究与实践提供可参考的工作方法和有益的建议。
牛少华[4](2020)在《城市危房治理的法律对策研究》文中提出2020年3月7日,在全国人民齐心协力共同战“疫”的关键时刻,作为隔离防控点的泉州一酒店因违法违规建设而坍塌,导致医护人员等的伤亡。2017年上海市楼房坍塌,2014年浙江奉化楼房坍塌等,近些年来危房安全事故频发。如何从法律上来加强我国的城市危房治理,成为了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2015年,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部署年度工作时,曾提出:“加大城乡危房治理改造力度,把城市危房治理改造纳入城市化建设政策范围。”我国长期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近些年来,由于城市危房而引发的房屋安全事故更是层出不穷,严重侵害了居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如何有效治理城市危房问题已经刻不容缓。笔者尝试通过理论分析,以及国内外关于危房治理的经验借鉴,为完善我国的城市危房治理法律制度提出对策。文章分为四章进行写作:第一章对危房、城市危房,以及城市危房治理概念进行界定;对城市危房治理的的依据进行梳理,对城市危房治理的法律体系及主体的划分进行了分析。第二章对城市危房治理的现状及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从一组案例对我国目前危房管理的现状进行分析,从而发现我国在危房治理主要存在哪些方面的法律制度问题。其次,对我国城市危房治理所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成因分析,从制度因素、理论因素等方面分析造成我国城市危房治理所出现的法律问题的原因。第三章则是对国内外部分国家和地区,如澳门、日本、英国、美国等国家地区在城市危房治理工作中的经验进行分析,并总结出其在城市危房治理中可供我国借鉴的宝贵经验。第四章是针对我国城市危房治理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并结合笔者的走访调查、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从立法、执法、司法三个角度,提出了加快推进我国城市危房治理立法、完善执法权力上的行使,加强城市危房治理执法队伍建设、探索新的执法模式,加强监管,加大生效判决的执行力度等多个角度优化我国城市危房治理的法律规制路径。最后对本文的不足之处进行客观分析,以期对城市危房治理所面临的困境提供相应的参考建议,为我国城市危房治理的发展贡献薄弱力量,推动城市危房治理改革稳步推进。
梁俊峰[5](2019)在《某区直管房管理问题与改进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直管房是我国城市房地产产业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在我国具有福利和住房保障性质。它具有建造年代久远、存在结构与消防安全隐患和使用条件较差等特征,当前收取的租金水平远低于成本租金,存量危破房占比大的问题一直难以有效改善。此外,危改项目的改造效率不高的问题、应急抢险工程项目管理问题和危改项目监管组织问题也是值得关注的。本文以广州市某区直管房为例,采用投入产出效率模型对危改项目计划效率不高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在改进研究中,运用层次分析综合法构建直管房安全整体评价指标体系,并结合价值工程方法对危改项目改造方式进行了优先排序,最后提出相应保障措施。改进前后情况经对比,危险房屋改造项目数量占比从9.54%上升到84.15%,资金投入占危改计划总投入74.03%;资金利用效率得到提高:20142019年危改项目计划效率值为0.511、0.664、0.654、0.175、0.111和1,当前危改项目效率值为1达到20142019年的最优;同时也带来一定社会效益,已重建或维修53栋危险直管房,危房减少41.4%;可惠及472人,其中危险房屋完成修缮后预计可新安置410人;预测可增加租金收入34.03万/年。针对应急抢险工程管理的问题,运用价值工程理论分析并得出采用木支顶应急抢险方案为最优方案的结论,并结合应急管理理论提出了相应保障措施;经采用层次模糊综合评价法对应急管理能力进行对比,发现改进后可由“一般”改善为“良好”;通过实际项目对比表明,采用木支顶方案后抢险工程工期可相应缩短17.73小时,占总工期的73.4%;质量情况有所改善,巡查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个数减少1.1个/项目,比采用脚手架支顶减少58.48%;成本费用也有所降低,造价比采用脚手架支顶减少296.76元/m2,应急安全保障措施功能满足管理目标要求。对危改项目的监督组织问题,构建了三方博弈模型进行分析,结论是项目业主单位通过委派下属质量安全监督单位进行监督的组织形式会使三方博弈退化成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的两方博弈,从而导致监督失效;因而提出了项目业主单位作为监管主体的组织优化建议,案例应用验证了建议措施的有效性。本文上述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和实践验证,对提高直管房危改项目改造效率、提升直管房应急管理能力水平和改善直管房工程监管工作有一定的帮助;同时可为其他市、区直管房管理部门改进相关管理问题提供参考。
梁海健[6](2019)在《深圳市大鹏新区既有房屋安全排查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首先,80年代建造的房屋至今已使用30年以上。由于混凝土性能退化及维修保养不到位等,房屋安全系数在不断下降;其次,许多新建房屋由于建设监督不严,导致房屋质量不过关,甚至出现“豆腐渣”工程;最后,个别业主或住户在房屋建造或装修过程中,为追求大空间,贸然拆毁承重墙,严重威胁房屋安全。目前我国房屋安全问题不容小觑,房屋安全与房屋排查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深圳市大鹏新区房屋为研究对象,对既有房屋安全进行排查与相关研究。论文首先对国内外房屋安全的文献进行综述,之后对国内外房屋安全调查监测的实践进行必要总结,在此基础上对房屋安全的理论与方法进行梳理;其次,采用统计分析法和定量研究等方法,对深圳市大鹏新区房屋安全现状与特点进行分析,找出影响大鹏新区房屋安全的主要因素。最后,讨论并提出解决房屋安全问题的建议。(1)从业主层面而言,业主的管理需要规范化,并积极配合相关政府的工作;对于空置的住宅,业主需对其房屋进行定期维修;房屋的改造需请专业人员进行设计。(2)在房屋鉴定机构方面,房屋鉴定机构应该提高风险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在技术上革新,提高排查效率。(3)对政府相关部门而言,相关部门应完善房屋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房屋安全检查制度。(4)从国家安全管理层面而言,应积极开放房屋安全鉴定市场,尽快完善房屋安全鉴定制度。
王金鹏[7](2019)在《既有房屋安全鉴定方法研究 ——以左云县旧城区早期人防空洞涉危住房安全鉴定为例》文中研究说明左云县旧城区居民房屋受早期人防空洞的影响,经常在夏天雨季时发生早期人防空洞的坍塌,有时引起居民住宅的倒塌,甚至出现人员伤亡事故。早期人防空洞是房屋安全性鉴定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现有规范及学者研究成果中的鉴定方法很难去评价这一因素对房屋安全性的影响。通过现场调查分析,影响左云县旧城区房屋安全性的因素有人防空洞、危险点、早期人防空洞造成的地面塌陷(或早期人防空洞规模)、房屋承载力以及房屋危险性。这五个因素基本上涵盖了影响左云县旧城区房屋安全性的所有因素。本文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左云县现有房屋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一种新的房屋安全鉴定方法。首先,分析这五个因素对房屋安全性造成的影响。然后,用取基本分或系数的方法将五个定性的影响因素定量化,基本分或系数的取值是在统计数据分析的基础上确定。最后,提出了评估居民房屋安全性评级分数(T)的公式,S、α、R、β、γ代表影响房屋安全性的五种因素:T=(S×α+R)×β×γ全部居民房屋安全性评级排名依据上述公式的计算结果进行排名,所得排名结果供政府处理早期人防空洞涉危住房拆迁改造。
高小旺,刘佳,张宜磊,李清洋,申克常[8](2018)在《房屋危险性评定与处理建议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通过分析了房屋结构安全性评定与房屋危险性评定标准之间的差异,总结我国1974版、1989版、2001版、2010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中结构承载力极限状态可靠度指标的情况,给出对于2002年之前建造的房屋在评定房屋的危险性时应采用JGJ125—2016《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并应根据房屋的危险程度给出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立即拆除等处理方式。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9](2017)在《您住的房子安全吗?——10道问答题让您通晓房屋检测鉴定》文中认为一、房屋结构安全方面分几个类型?一是结构安全的房屋:通过正规设计、施工,正常使用和维护,没有损伤的房屋。二是结构危险的房屋:存在整体、局部倒塌或柱、墙体、梁存在破坏风险的房屋。三是可以正常居住的房屋:除了以上两类房屋,还有部分房屋存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安全的表面裂缝、损伤等。这部分房屋,在整体结构上是安全的,是可以正常居住的。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0](2017)在《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17年7月28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1号《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已于2017年7月28日经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2017年7月2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房屋使用安全责任第三章房屋使用安全防范第四章房屋安全鉴定第五章危险房屋治理与应急处置第六章监督管理
二、危险房屋的鉴定与处理措施(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危险房屋的鉴定与处理措施(论文提纲范文)
(3)基于产权主体居住需求的厦门百家村更新公共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近代历史住区的生活条件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居民需求 |
1.1.2 近代历史住区更新成为城市发展的棘手问题 |
1.1.3 公共政策的制定与居住需求存在偏差 |
1.2 研究对象及基本概念 |
1.2.1 研究对象:厦门近代新村住宅——百家村 |
1.2.2 研究视角:产权主体居住需求 |
1.2.3 基本概念:近代历史住区 |
1.3 国内外相关理论与实践综述 |
1.3.1 国内外近代历史住区更新的研究综述 |
1.3.2 国内外近代历史住区更新的相关公共政策发展 |
1.4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4.1 研究目的 |
1.4.2 研究意义 |
1.5 研究方法及研究框架 |
1.5.1 研究方法 |
1.5.2 研究框架 |
1.5.3 研究内容 |
第2章 百家村历史住区概况 |
2.1 百家村发展历程研究 |
2.1.1 形成时期:拆迁户的安置住房 |
2.1.2 加建时期:市民向往的“模范村” |
2.1.3 旧城更新时期:城市中衰败的老旧住区 |
2.2 百家村住区认同研究 |
2.2.1 问卷设计及数据统计 |
2.2.2 住区认同分析 |
2.3 历史住区价值识别 |
2.3.1 历史价值 |
2.3.2 文化价值 |
2.3.3 使用价值 |
2.4 研究总结 |
第3章 百家村居住需求研究 |
3.1 住房需求个案分析 |
3.1.1 私有产权主体的住房需求 |
3.1.2 公有产权主体的住房需求 |
3.1.3 案例小结 |
3.2 更新需求个案分析 |
3.2.1 私有产权主体的更新需求 |
3.2.2 公有产权主体的更新需求 |
3.2.3 案例小结 |
3.3 产权主体与居住需求的综合分析 |
3.3.1 产权主体与住房需求的关联性探讨 |
3.3.2 产权主体与更新需求的关联性探讨 |
3.3.3 产权主体的居住需求总结 |
3.4 研究总结 |
第4章 居住需求与厦门市住房相关公共政策的互动探析 |
4.1 厦门市住房相关公共政策概述 |
4.2 私有产权主体需求与公共政策的主要矛盾 |
4.2.1 实施基础:产权制度不清导致住户利益受损 |
4.2.2 更新方式:私房改善与更新公共政策的冲突 |
4.2.3 更新资金:更新意愿与经济预算的不匹配 |
4.2.4 政策引导:私有产权缺少正面清单的引导 |
4.3 公有产权主体需求与公共政策的主要矛盾 |
4.3.1 更新方式:公房解危与房屋置换政策的冲突 |
4.3.2 政策引导:直管公房缺乏改善住房条件的正向引导 |
4.3.3 监督管理:缺乏动态的人群流通的监管机制 |
4.4 共性需求与公共政策的矛盾 |
4.4.1 设计方法:居民生活水平与政策制定标准的冲突 |
4.4.2 规划设计:居民需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条件的错位 |
4.4.3 补助政策:更新补偿政策存在不足 |
4.5 研究总结 |
第5章 基于居住需求的百家村更新公共政策优化思考 |
5.1 百家村住房产权政策 |
5.1.1 私房产权规范化 |
5.1.2 公房产权私有化与共有化 |
5.2 百家村财政金融政策 |
5.3 百家村修缮更新建设引导 |
5.3.1 私有产权更新改造办法 |
5.3.2 公有产权更新改造办法 |
5.3.3 居民自主修缮指导办法 |
5.4 研究总结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主要研究结论 |
6.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A 百家村居民居住需求调查问卷 |
附录B 当地居民访谈记录(摘取) |
(4)城市危房治理的法律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意义 |
三、国内外文献梳理 |
(一)国外文献梳理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评价 |
四、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五、本文的创新及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城市危房治理的相关概念及法律内容探析 |
一、城市危房治理的相关概念界定 |
(一)危房 |
(二)危房治理 |
二、城市危房治理的相关法律依据及其内容分析 |
(一)从立法形式上分析 |
(二)从立法内容上分析 |
三、危房治理法律规制 |
(一)危房治理行政许可 |
(二)房治理行政确认 |
(三)危房治理行政检查 |
第二章 若干城市危房案例及其所折射的法律问题 |
一、我国城市危房治理的相关案例 |
(一)2017 年上海市擅改承重墙楼房坍塌事件 |
(二)2014 年浙江奉化居民楼年久失修倒塌事件 |
(三)2020 年泉州酒店违法违规建设坍塌事件 |
二、案例反映出的危房治理所存在的法律问题 |
(一)违法违规建设 |
(二)缺乏监管 |
(三)居民违法擅自拆改房屋 |
三、造成上述问题的法律制度分析 |
(一)立法制度问题分析 |
(二)执法制度问题分析 |
四、造成上述问题的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因素分析 |
(一)公房和私房相分离的管理体制 |
(二)权责体制规定不健全 |
(三)对危房的管理体制不完善 |
第三章 部分国家和地区危房治理法律制度及启示 |
一、部分国家和地区危房治理法律制度 |
(一)英国的定期鉴定制度 |
(二)日本完善的危房治理法律体系 |
(三)澳门所有人维修义务 |
二、危房治理制度的启示 |
(一)完善我国危房治理法律 |
(二)健全危房治理执法程序 |
第四章 完善我国城市危房治理法律对策研究 |
一、完善我国城市危房治理的立法 |
(一)明确立法宗旨 |
(二)健全相关法律体系 |
(三)完善实体规定 |
二、加强危房治理执法监督检查 |
(一)健全行政主体执法程序规定 |
(二)对行政相对人申请危房鉴定以及申诉的行为及时处理 |
(三)依法公开,保障公民知情权 |
(四)加强对危房治理的监督 |
(五)简化危房治理审批程序 |
(六)建立危房治理责任倒查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某区直管房管理问题与改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相关概念和标准 |
1.2.1 相关概念 |
1.2.2 相关标准 |
1.3 文献综述 |
1.3.1 直管房类文献情况 |
1.3.2 评价类文献情况 |
1.3.3 文献研究小结 |
1.4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5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相关理论和分析方法介绍 |
2.1 危房改造理论方法概述 |
2.2 价值工程理论 |
2.3 层次分析法 |
2.4 应急管理理论 |
2.5 模糊综合评价 |
2.6 博弈论相关 |
2.6.1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6.2 博弈论简介 |
2.7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某区直管房情况介绍 |
3.1 某区直管房的房屋分类构成和分布特征 |
3.2 某区直管房的房屋安全现状 |
3.2.1 某区直管房的安全调查工作情况 |
3.2.2 某区直管房的安全状况 |
3.3 某区直管房的管理组织架构与分工 |
3.3.1 某区直管房的管理组织架构 |
3.3.2 某区直管房的管理分工 |
3.4 某区直管房的相关制度 |
3.5 某区直管房修缮业务介绍 |
3.6 某区直管房租赁业务介绍 |
3.7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直管房安全整体评价与应急管理能力评价 |
4.1 构建指标体系的原则和方法 |
4.2 直管房安全整体评价研究 |
4.2.1 直管房安全整体评价方法的选取 |
4.2.2 指标体系的建立和权重的确定 |
4.2.3 直管房安全整体评价评分计算方法 |
4.2.4 直管房安全整体评价评分实例 |
4.3 直管房应急管理能力评价 |
4.3.1 直管房应急管理能力评价方法选取 |
4.3.2 指标体系的建立和权重的确定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危改项目计划问题改进研究 |
5.1 某区直管房危改项目计划问题综述 |
5.1.1 危改项目计划的问题表现 |
5.1.2 危改项目计划的效率问题 |
5.2 危改项目计划效率分析 |
5.2.1 评分增量?Q计算 |
5.2.2 危改项目计划的投入与产出分析 |
5.3 危改项目计划效率问题的原因分析 |
5.3.1 原危改项目计划情况的统计情况 |
5.3.2 评分增量?Q的影响因素的重要性分析 |
5.3.3 评分增量?Q计算的约束分析 |
5.4 基于价值工程的危改项目计划改进分析 |
5.5 危改项目计划改进措施 |
5.6 危改项目计划改进效果评价 |
5.6.1 危改项目计划改进实施 |
5.6.2 危改项目计划改进效果分析 |
5.7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应急抢险工程问题改进研究 |
6.1 应急抢险工程发生特征和方案应用情况 |
6.2 应急抢险工程的方案比较分析 |
6.3 应急抢险工程管理存在问题 |
6.4 基于价值工程的应急抢险工程方案优化分析 |
6.5 应急管理改进措施 |
6.6 应急抢险工程改进效果评价 |
6.6.1 直管房应急能力评价效果对比 |
6.6.2 木支顶应急抢险工程响应工期效果分析 |
6.6.3 木支顶应急抢险工程质量效果分析 |
6.6.4 木支顶应急抢险工程成本效果分析 |
6.7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危改项目监管组织改进研究 |
7.1 危改项目监管组织问题综述 |
7.2 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监管单位和承建单位博弈模型 |
7.2.1 博弈主体行为分析和基本假设 |
7.2.2 模型的构建 |
7.2.3 模型结果分析 |
7.2.4 质量安全监管单位监管失效原因分析 |
7.3 建设单位、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博弈模型 |
7.3.1 博弈主体行为分析和基本假设 |
7.3.2 模型的构建 |
7.3.3 模型结果分析 |
7.4 危改项目监管组织改进措施建议 |
7.5 效果分析 |
7.6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一、结论 |
二、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2014~2018某区直管房危改项目明细表 |
附录2:某区直管房危改项目计划明细表 |
附录3 :直管房日常养护全费用综合单价表(摘取) |
附录4 :直管房木支顶应急方案指引(部份) |
附录5 :直管房应急管理能力调查问卷 |
附录6 :直管房应急工程工期调查问卷 |
附录7 :直管房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安全抽查整改通知书 |
附录8 :直管房维修改造工程—施工质量抽查整改通知书 |
附录9 :直管房维修改造工程—全部/局部停工通知书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6)深圳市大鹏新区既有房屋安全排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范围界定 |
1.3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意义 |
1.4 研究方法 |
1.5 技术路线 |
1.6 可能的创新点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国内外研究 |
2.2 国内外实践 |
2.2.1 国内实践 |
2.2.2 国外实践 |
2.3 小结 |
第三章 房屋安全鉴定的方法 |
3.1 房屋安全鉴定目的 |
3.2 房屋安全鉴定分类 |
3.3 房屋安全鉴定的范围 |
3.4 房屋安全鉴定的内容与标准 |
3.4.1 鉴定的内容 |
3.4.2 鉴定的标准 |
3.5 房屋安全等级评定方法 |
第四章 深圳市大鹏新区房屋安全排查 |
4.1 深圳市大鹏新区概述 |
4.1.1 排查背景 |
4.1.2 排查依据 |
4.1.3 排查内容 |
4.1.4 排查的仪器设备及表格 |
4.1.5 房屋安全等级评定 |
4.2 房屋安全的整体情况 |
4.2.1 房屋栋数及面积 |
4.2.2 房屋的安全评级 |
4.2.3 房屋的用途 |
4.2.4 房屋的使用状态 |
4.2.5 房屋的结构类型 |
4.2.6 房屋的建成时间 |
4.3 房屋安全方面呈现出的特点 |
4.3.1 单因素分析 |
4.3.2 对应分析 |
4.4 大鹏新区房屋排查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4.1 大鹏新区房屋安全问题 |
4.4.2 大鹏新区房屋安全问题原因分析 |
第五章 结论与建议 |
5.1 结论 |
5.2 建议 |
5.2.1 对提高房屋安全排查效率的建议 |
5.2.2 对出租房屋安全的建议 |
5.2.3 提高房屋结构安全的建议 |
5.2.4 提高空置房屋安全的建议 |
5.3 研究不足 |
5.4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件 |
致谢 |
(7)既有房屋安全鉴定方法研究 ——以左云县旧城区早期人防空洞涉危住房安全鉴定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引言 |
1.2 课题研究背景 |
1.2.1 左云县早期人防空洞历史背景 |
1.2.2 早期人防空洞对现代居民房屋的影响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4 研究内容及意义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技术路线 |
1.4.3 研究意义 |
2 早期人防空洞勘探方法及房屋现场调查分析 |
2.1 探地雷达(GPR)技术在早期人防空洞勘探中的应用 |
2.1.1 瑞典MALA探地雷达的组成 |
2.1.2 瑞典MALA探地雷达工作原理 |
2.2 现场调查及分析 |
2.2.1 对居民住房情况调查 |
2.2.2 早期人防空洞对房屋危害的调查 |
2.3 现场调查表 |
2.4 本章小结 |
3 早期人防空洞稳定性分析 |
3.1 早期人防空洞断面参数选择 |
3.2 早期人防空洞的稳定性评估 |
3.3 本章小结 |
4 早期人防空洞对房屋的破坏分析 |
4.1 左云县旧城区居民房屋现状 |
4.1.1 砖木结构房屋 |
4.1.2 砖混结构房屋 |
4.2 早期人防空洞对居民房屋的破坏分析 |
4.2.1 对基础的表观破坏 |
4.2.2 对承重墙的表观破坏 |
4.2.3 对地面的表观破坏 |
4.2.4 早期人防空洞对房屋破坏程度等级划分及处理措施建议 |
4.3 居民房屋危险点分析 |
4.3.1 危险点的判断方法 |
4.3.2 房屋裂缝产生的原因 |
4.4 本章小结 |
5 早期人防空洞涉危住房安全鉴定方法研究 |
5.1 影响房屋安全性因素的权重确定 |
5.2 房屋安全鉴定评价公式 |
5.3 早期人防空洞勘探基本分取值方法 |
5.3.1 早期人防空洞影响区类别划分 |
5.3.2 早期人防空洞涉危住房类型划分及勘探基本分取值 |
5.4 裂缝危险点基本分取值方法 |
5.4.1 裂缝危险点分级方法 |
5.4.2 裂缝危险点计分准则 |
5.5 早期人防空洞坍塌规模系数和早期人防空洞规模系数α的取值方法 |
5.5.1 早期人防空洞坍塌规模的分级方法 |
5.5.2 早期人防空洞坍塌规模系数的取值方法 |
5.5.3 早期人防空洞规模系数的取值方法 |
5.6 房屋危险性系数β的取值方法 |
5.6.1 房屋组成部分危险构件百分数的计算[1] |
5.6.2 房屋组成部分隶属度的计算[1] |
5.6.3 房屋隶属度的计算[1] |
5.6.4 房屋危险性等级的划分[1] |
5.6.5 房屋危险性系数β的取值 |
5.7 房屋承载力系数γ的取值方法 |
5.8 鉴定报告 |
5.9 房屋安全性评级结果 |
5.10 本章小结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9)您住的房子安全吗?——10道问答题让您通晓房屋检测鉴定(论文提纲范文)
一、房屋结构安全方面分几个类型? |
二、如何知道房屋的结构是否安全? |
三、房屋结构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
四、《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鉴定结果分几类? |
五、《危险房屋鉴定标准》鉴定结果分几类? |
六、《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有什么异同? |
七、《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中的Dsu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中的D级是不是一样的? |
八、存在危险构件的房屋如何处理? |
九、危房房屋应采取何种处理措施? |
十、危房鉴定的申请人、危险房屋处理的责任人是谁? |
四、危险房屋的鉴定与处理措施(论文参考文献)
- [1]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J].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浙江人大(公报版), 2020(04)
- [2]房屋危险性鉴定适用标准的探讨[A]. 于磊,刘佳,张宜磊,李清洋,申克常,高小旺. 第十三届建筑物建设改造与病害处理学术会议暨土木建筑专业委员会三十周年纪念活动论文集, 2021
- [3]基于产权主体居住需求的厦门百家村更新公共政策研究[D]. 孙钰莹. 华侨大学, 2020(01)
- [4]城市危房治理的法律对策研究[D]. 牛少华. 西北民族大学, 2020(08)
- [5]某区直管房管理问题与改进研究[D]. 梁俊峰.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6)
- [6]深圳市大鹏新区既有房屋安全排查研究[D]. 梁海健. 广州大学, 2019(01)
- [7]既有房屋安全鉴定方法研究 ——以左云县旧城区早期人防空洞涉危住房安全鉴定为例[D]. 王金鹏.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9(02)
- [8]房屋危险性评定与处理建议研究[A]. 高小旺,刘佳,张宜磊,李清洋,申克常. 第十二届建筑物建设改造与病害处理学术会议论文集, 2018
- [9]您住的房子安全吗?——10道问答题让您通晓房屋检测鉴定[J].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住宅与房地产, 2017(34)
- [10]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J].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浙江人大(公报版), 2017(03)
标签:治理理论论文; 房屋鉴定论文; 时政论文; 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