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改革及对策分析(论文文献综述)
贾志科,高天跃,张欣杰,杨祎茜[1](2021)在《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述评与趋势展望》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近十几年来,养老保险制度不断改革发展,在受到学界和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同时,也面临着新的挑战与困境。本文通过对数十年来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研究的相关文献资料进行梳理,总结和归纳了当前研究的主要方向,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与发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转轨与养老金并轨、实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农村养老保险困境及对策研究、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及收入再分配效应研究等方面。在进行文献述评的基础上,分析未来相关研究的方向,包括:对农村养老保险的家庭"捆绑"与"松绑"机制的深入研究、对养老金并轨成本的精算研究、对消除男女两性养老金性别差异的政策措施研究、对社会养老保险再分配效应作用的深入研究。
赵艳[2](2021)在《健康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多元合作模式研究》文中指出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健康老龄化”逐步成为全球性发展战略目标:将健康的概念延伸到老龄化过程中,将重点放在提高大多数老年人生活质量。在健康老龄化背景下,“养老”的涵义进入了强调养老服务的可获得性、满意度及老年尊严阶段。中国老龄化存在着城乡倒置问题,农村地区面临更严重的健康养老困境。本文首先界定了养老服务供给等相关概念。运用需要理论、社会公平理论、福利经济学、福利多元主义等相关理论为基础,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发展做了四个发展阶段的划分,归纳了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变迁逻辑和规律。接着,本文构建了影响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因素的二分类logistic模型,使用CHARLS数据,通过对农村老年人能否获得及获得养老服务供给主体类型的回归分析,将城乡老年人获得家庭养老服务供给和社会养老服务供给进行对比,从健康、社会经济地位、家庭特征具体分析了影响我国农村养老服务多元供给的因素。在此基础上,论述了我国农村养老服务多元供给中存在的问题:由于社会变迁、非正式照料、“家庭道德风险”导致家庭供给养老服务的困境;政府责任不到位造成城乡养老服务待遇悬殊、缺乏独立统一的农村养老服务管理机构、法制权威性不足、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缓慢;农村养老服务市场供给缺乏动力驱动、专业人才缺乏使得农村养老服务市场供需不平衡;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数量有限且发展缓慢、农村社区养老服务欠缺是社会组织供给养老服务严重不足。为此,本研究从福利多元主义四个维度入手,从社会治理的责任边界划分出发,基于多元主体合作意愿和利益博弈,倡导政府与其它主体在养老服务生产中的合作伙伴关系,构建我国农村养老服务多元合作供给模式:政府“一核”主导养老服务供给,核心任务是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和政策供给,培育其他供给主体力量,主导市场化的方式合作供给养老服务;与家庭、市场、社会组织进行合作,为家庭养老服务供给提供支持,为家庭赋权增能,家庭从责任取向转为权利取向的养老服务供给;引导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满足农村老年人差异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引导互助养老模式的发展,推动社会组织互助志愿供给养老服务。依据上述模式,本文提出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多元合作发展的对策建议:建立农村养老服务多支柱筹资机制,包括国家、社会和家庭(个人)筹资支柱的建立。以流动式养老服务提高农村养老服务的可及性,对乡村养老价值予以再认识,支持农村健康养老产业的发展,推动城乡合作供给养老服务,以科技创新应对老龄化,培养农村地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本研究可能的创新之处有:(1)对福利多元主义理论进行了探索式推进。现代社会下,福利多元主义面临内生性和外源性困境。本文尝试对政府、市场化养老服务企业、非营利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组织、家庭主体进行功能定位和边界厘清,不只强调责任分配和分散化,而是注重各供给主体供给方式和合作关系,探索构建政府“一核”主导,多方合作的目标模式。研究为福利多元主义本身困境的克服提供了新机制。(2)为农村地区的养老服务供给实践提供了新思路。本研究着重探究在健康老龄化的背景下,中国农村到底该走一条怎样的养老服务供给之路,创新乡村养老模式,使得农民健康养老,农村成为理想的生活之地,从而稳定农村、繁荣农业。研究为农村养老服务发展贡献了新方案。
李思特[3](2021)在《社会公平视角下的中国社会保障问题研究》文中提出维护社会公平是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必要手段,维护公平是社会保障制度内涵的价值取向。新时代以来,党和国家较为重视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公平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十九届五中全会把“公平统一”作为建设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通过公平实现普惠性特征,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完善的必然要求。本文通过挖掘社会公平理念的基本内涵,比较了不同公平观的特点与区别;通过梳理不同时期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相关论述与思想,比较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的公平理念;通过回顾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发展,阐释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的变化特点;通过总结成就与问题,把握了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现状;通过对于理念、目标与路径的解读,明确了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方向。第一章绪论部分阐述了选题的背景与意义。从社会保障公平理念的定位、社会保障公平理念的选择、社会保障的发展道路三个问题入手,论证了本文研究的必要性。以社会公平视角对社会保障问题进行解读,既明确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基本内涵,也定位了社会保障问题研究的基本视角。文章对现有研究成果从多个角度进行了梳理、分类:纵向来看,关于社会保障公平问题的研究可分为理念探索阶段、共识形成阶段以及新时代以来的理念定型阶段;横向来看,相关的研究又可以划分为规范性研究、实证分析研究以及基于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构建视角进行的研究。在研究方法上,文章主要采用了跨学科综合分析法、唯物史观的研究方法以及规范研究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第二章是全文的理论支撑。首先,在概念界定的章节,明确了社会公平与社会保障的基本概念,阐明了新时代社会保障的基本内涵以及与其他概念的区别与联系。公平观影响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理念,也影响社会保障制度的模式选择。依据公平观的不同,社会保障模式可分为完全自由主义模式、重视公平的自由主义以及马克思公平观下的社会保障模式。其次,阐明了文章的的理论基础:按照“最大幸福”原则,以边沁、密尔为代表的古典功利主义持有的公平观可以总结为经济公平。福利经济学接受了功利主义的基本观点,认为社会福利是个人福利的总和。旧福利经济学将公平视为效用的均等化,同时指出,由于边际效用递减的存在,国民财富必须均等分配才能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新福利经济学采用了序数效用论,在公平的问题上存在着价值中立的倾向。罗尔斯的公平观有着对于功利主义的批判、以及对于福利经济学的超越。罗尔斯将公平作为社会的首要价值,并提出了正义的两个原则。马克思主义的公平观不同于上述学者。从唯物史观的角度出发,马克思认为生产关系是衡量社会公平的唯一标准。马克思以公平为主线,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制度进行了批判。资本主义社会无法孕育出真正的社会公平。此外,以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相关理论为基础,马克思的社会保障思想可以概括为社会保险思想、社会救助与福利思想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理论。第三章梳理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关于社会公平与社会保障理念的论述与思想。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公平特点的变化,来源于党和国家领导人在社会公平问题认识上的变化。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公平观,将马克思主义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通过确立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使得社会公平从根本上得以实现。以公有制为经济基础,计划经济时期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体现社会公平的制度设计。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进行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转折,确立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公平观。社会公平通过社会主义本质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通过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作为社会重要再分配手段之一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路径。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是否有利于生产力发展,作为衡量社会公平的关键标准。在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前提下,应该允许一定程度的合理差距。这一时期的社会保障公平理念,主要追求的是经济意义上的平等。而社会保障制度则被视为稳定社会的有效途径。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的理念,将公平问题提升到了新的理论高度;同时还将包括社会保障在内的社会建设,纳入到“四位一体”的总布局当中;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首次出现了“建设更加公平更加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表述。这都使得社会保障的公平问题得到了空前的重视。这一时期的公平观,开始由经济公平向社会公平转变,由形式意义上的公平向实质公平深化。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重视公平正义问题。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同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等内容有机结合起来。以人民为中心明确了社会公平问题的基本向度。公平可持续是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应继续坚持的方向。习近平将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公平问题进一步具象化为“底线公平”。“底线公平”的提法,突出了社会保障“社会生活安全网”的基本定位,也调和了经济公平与社会公平的内在矛盾。第四章对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进行了回顾总结。由理念到实践,从顶层设计到制度实施。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社会保障公平理念的变化,也影响着社会保障制度实践的变革。本章以社会保障的公平问题为主线,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发展划分为共3个时期:(1)计划经济时期。(2)改革开放初期社会保障制度的市场化探索时期。(3)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公平性矫正的时期。在计划经济时期,随着社会主义政权的确立,中国从无到有建立了“国家—单位”的社会保障模式。虽然保障水平尚不发达,保障覆盖存在薄弱环节,但总体来看,由于实行均等化原则因而公平程度较好。改革开放初期,随着养老、医疗保险制度的逐步确立,通过引入市场机制,中国开始了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探索之路。这一时期改革的阶段性与非同步特征,客观上影响了社会保障公平性的实现。在第三个时期,城乡社会保障公平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随着新农合、新农保、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先后确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得以补足。另一方面,城乡地区社会保障公平性不断完善的阶段。随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制度的确立以及城镇养老金双轨制的并轨,社会保障公平性进一步提升,由“全面覆盖”开始走向“全民覆盖”。此外,本章还以公平性为视角,分析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的历史演进特点:在建国初期,由于采取了国家保障模式,社会保障制度体现了绝对公平的特点;改革开放初期,由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理念的提出,社会保障制度被视作服务于经济发展的配套制度,在一定时期内弱化了其公平内涵。党的十七大以后,随着“建设更加公平更加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一理念的提出,社会保障又被强化为作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手段职责。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越发趋于成熟。社会保障制度自身就成为了社会公平的具象化体现。发展社会保障制度就是实现发展成果为人民共享,就是实现社会发展的公平正义。总而言之,从理念、实践两方面进行把握,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演进有着如下特点:在理念层面,社会保障首先由计划经济时期的起点公平,让位于改革开放初期的经济公平,并在十八大前后再度向社会公平复归;在实践层面,由统一的国家保障,转变为带有城乡分立特点的自助与共济相结合,并在新时代以来随着制度实践的不断补足,向着提供均等社会保障服务的弥合化方向发展。第五章首先从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视角解读了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中公平问题的内涵。其次,梳理了新时代以来社会保障公平问题建设取得的成果:在社会救助领域,通过脱贫攻坚专项计划,完善了以低保制度为代表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在社会保险领域,解决了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的城乡分立问题;整合了城镇地区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双轨制”现状。在社会福利领域,社会福利由狭义制度向广义制度拓展,由特殊性制度向普惠型制度扩充。最后,指明了新时代社会保障发展面临着的公平问题:其一,社会保障存在身份公平问题。新时代的社会保障制度必须明确,社会保障制度的准入资格是以职业、收入、户籍归属等要素差别化对待,还是一视同仁地以国民身份作为前提。其二,社会保障制度区域公平问题仍然严重。区域公平问题既包括各省份地区之间,社会保障发展的协调问题,也包括城乡社会保障实际待遇水平的均衡问题。其三,在老龄化加剧,人口出生率减少的背景下,防范社会保障制度可能出现的代际问题风险,是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需要面对另一重大课题。本章还就身份公平问题、区域公平问题、代际公平问题产生的原因做出了分析。第六章提出了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方向,并从理念、总体目标、实现路径共三方面进行论述。首先,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原则立场;以人民为中心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根本宗旨;共享发展理念是建设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价值引领。其次,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民生七有”。即“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是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目标。最后,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适度保障、可持续发展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是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实现路径。以上基本内容从社会保障制度的适用范围、保障对象、责任主体、保障水平、体系构建等五个方面,对新时代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供了明确的路径指引。这其中,兜底线”通过完善底线性、普惠性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底线公平;“织密网”侧重于调节非均等公平;“建机制”通过法制化与体系化共进并举,体现规则公平;“覆盖全面”、“城乡统筹”保障主体公平;“保障适度”、“可持续发展”助力代际公平的实现;“权责清晰”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协议公平。
周敏[4](2021)在《个旧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目前,我国基础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由两部分构成:“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经过几十年的长期发展完善,已经形成法律制度健全、征缴模式完善、社会高度认可的养老保险制度。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从2014年开始实施,运行的时间较短,在法律制度设计、征收模式、社会认可度上均需要改善。加上城乡居民社保费具有参保人数众多、自愿选择参保等征收难点,其征缴问题一直是需要研究解决的难点课题。随着机构改革和征收权责的划转,自2019年以来我国各级税务机构已经开始全责实行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征缴。税务机关在信息获取、征管队伍和征收系统等方面具有天然优势,经过两年的征缴实战,其能否利用优势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征缴实效,在征缴过程中又遇到了哪些问题,值得我们研究。本文将从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体系的相关概念、发展变化、制度特点为切入点,测算出个旧市该制度的参保率不高的现状,并引入“征管能力—缴费意愿”框架来分析参保率不高的原因。在征管能力分析方面,通过分析个旧市经济发展状况、组织架构、征缴流程、干部队伍素质、经办服务能力、风险防控能力等,得出个旧征管存在部分短板但总体水平较高的结论;在缴费意愿分析方面,通过分析替代率和可持续性对参保率的影响、实征数据反映的缴费意愿、问卷调查反映的缴费意愿等,得出参保缴费意愿与多重因素有关,缴费人的参保意愿受年龄因素的较大,参保缴费中年轻人、高学历、高收入人群的逆向选择问题以及缴费档次的逆向选择问题,都说明了政策的激励机制有问题,居民的真实缴费意愿是偏低的。根据“征管能力—缴费意愿”框架,定位个旧市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属于征管能力高而缴费意愿低的“资源浪费”型,在这一情形下城乡居民出于主观和客观的综合考虑,不愿参保或选择较低档次参保,导致参保率低,基金增长缓慢和可持续性低,政府在征管方面的人力、财力投入和因此带来的征缴率提升不成正比,会造成征管上“资源的浪费”。最后得出结论:要解决参保率不高的问题,要优先从制度设计和提高缴费人意愿方面考虑,其次再来解决征管效率中的短板问题,从而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最大限度提升征管效率。
祝洪章[5](2021)在《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本质上是一个农村生产要素市场化改革的问题,具有鲜明效率维度的价值追求和经济属性。立足中国特殊国情、农情,耕地流转问题不单纯是经济效率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在自发演化力量和有意识构建的共同作用下,我国农地产权制度的变迁具有自身特定的演进规律。我国现行耕地“三权分置”改革就是考虑到耕地流转的多重属性,通过权利分层方式,兼顾耕地社会属性、意识形态属性和经济属性。这是理解当下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问题的前提,是耕地经营权流转的制度环境。主流经济学推崇的简约理论模型的研究范式在我国农地产权制度研究上存在明显的缺陷。本文结合马克思主义制度理论和西方新制度经济理论研究方法,从历史演进规律、制度逻辑的宏观视角,顺推制约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的制度环境因素;从制度目标、制度机制的应然预设与流转运行和流转制度经济影响绩效实然状态的差异,逆推权利结构设计和流转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最终,针对问题成因提出优化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的对策建议。本文分析了建国至今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变迁历程和演化规律,提出农地产权制度存在制度价值复合化取向,呈现渐进、路径依赖式演化模式,具有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相结合,服务于国家城乡关系的国家意志等发展演进规律。“三权分置”改革以农户分化发展的社会现实为背景,遵循了我国农地产权制度演进的历史规律,依托多重制度逻辑框架,将“系统观念、底线思维”作为多重逻辑兼容的指引,通过“地权细分”为多重逻辑兼容共存提供载体,通过“走廊调控”方式为多重制度逻辑兼容提供机制,通过增量改革和绩效提升为多重逻辑兼容共存提供动力。经营权流转制度是以经济绩效为主导逻辑的农地产权交易制度,相关的政策制定和立法近年取得较大发展。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目标主要是优化耕地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同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保障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实现以上预设功能,国家通过激励机制、约束机制、稳定机制三种制度机制综合推进流转改革。激励机制包括鼓励主体分流、客体强权赋权和完善流转交易市场体系等;约束机制包括设立农地集体所有的制度红线、流转用途红线、农民权利保护红线等;稳定机制包括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等。本文在系统梳理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规模、流转主体、流转方式、流转合约、流转价格、流转效力等发展状况的基础上,从宏观时空角度,运用LMDI法分析了耕地经营权流转的主要影响因素;从微观农户行为角度,基于农户流转规模决策模型,分析了影响农户流转决策行为的主要因素和农户耕地福利保障效应、农户耕地禀赋效应以及农户政策感知、预期与反馈效应等对流转决策的影响。对照流转制度功能目标定位,本文分别分析了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耕地配置绩效、生产效率绩效、粮食安全保障绩效。研究发现,虽然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耕地配置效率,但面积和地块细碎化和耕地撂荒等问题依然存在;耕地流转制度提升了农业全要素生产率,但对流转双方、全国区域间影响存在较强的异质性;现有耕地流转制度对流转“非农化”“非粮化”抑制效果不佳,经济发达地区的流转“非农化”明显,非粮食主产区流转“非粮化”明显,粮食主产区也存在流转“非粮化”趋势。依循“制度环境-制度逻辑-制度功能-制度机制-制度绩效”分析脉络,本文得出了我国城乡融合发展进程和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进程的渐进性约束了流转制度绩效发挥的结论;根据“产权结构-行为激励与约束-制度绩效”分析脉络,本文得出了耕地“三权”赋权方案不确定性、立法内容与技术缺陷影响了流转制度绩效发挥的结论;根据“制度交易成本”分析,本文得出了农户政策认知弱、流转交易平台建设滞后、交易监管薄弱、交易信息化程度低等因素增加了制度交易成本,造成流转制度绩效损失的结论。针对制度环境,本文提出耕地经营权流转应与农业非农转移、城市及乡村非农产业吸纳能力、农业技术进步水平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等相适应发展,加快协同配套进程推进。针对赋权环节,本文建议应捋顺三权关系,采取“所有权-承包权(成员权)-经营权(用益物权)”的赋权路径,完善立法以减轻经营权非经济属性功能负荷;针对流转制度运行,本文提出从规模化思路、政策指导、主体培育、市场体系建设等方面持续降低经营权流转制度交易成本,提高流转制度效能。
马金芸[6](2021)在《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研究 ——以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全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及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机制不断健全,居民的基本生活水平得到有效改善,但这种体制对于农村地区来说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对于不同地区针对不同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现状进行细化分析。目前就农村地区来看,农村社会保障还存在一些问题,农村居民社会保障的覆盖率和标准化还处于低水平,除了新型养老保险、新型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其他的保险种类存在严重空缺,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完善社会保障以及完善存在问题和运行机制。本研究以平鲁区为例,主要以社会保障理论为研究基础,通过查阅文献资料和开展问卷调查,主要针对平鲁区农民的新型养老保障、新型医疗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问题研究,提出完善的计划、建立平鲁区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具体对策,为我国其他地方建立和完善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提供参考和借鉴。平鲁区已基本实现农村居民养老、医疗保险政策全覆盖,同时对其他空缺的险种也在逐步扩大覆盖面,尤其对农村低保、农村医疗救助、农村五保、孤残儿童救助工作全面展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发展过程中取得良好的效果。尽管如此,平鲁区社会保障还存在不少问题:如;农村社会保障整体保障程度较低、社会化程度较低,农村社会保障资金来源途径受限等。为此,进一步完善平鲁区农村社会保障势在必行,它对于推动平鲁区经济发展,经济状况的改善,和推动地区人们的幸福生活发挥重要作用,而且对减小城市和农村之间的贫富差距和稳定社会的团结和谐发挥重要意义。
代荣艳[7](2021)在《金平县农村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研究》文中认为社会保险关乎着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特别是目前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后,如何提高农村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效率,提高居民的参保水平,实现“广覆盖”的目标。对于贫困地区的县市,农村人口众多,农村经济发展较为薄弱。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和完善,解决好农村居民的养老和医疗问题,是巩固脱贫成果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农村社会保险的征缴模式沿用以前的流程、方式。对于文化水平偏低、缴费人数多、居住较为分散、对社会保险认知薄弱的农村地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存在一定的困难,探索税务机构在农村社会保险费征缴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的对策和意见。本文立足于税务部门,运用公平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委托代理理论,采用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问卷访谈法和案例进行分析,以金平县为研究对象,通过税务机关征收农村社会保险费后,金平县的征缴现状,对缴费费人进行问卷分析,结合实地情况,分析金平县在农村社会保险费征缴中存在的问题和导致问题的原因。结果表明存在以下问题: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不畅、农村社会保险费征缴基层税务部门人员工作量增加,工作压力大、征缴成本较高、征缴工作缺乏激励机制,工作积极性不高。导致问题的原因是:制度规范不明确、征缴工作缺乏激励机制,工作积极性不高、部门之间缺乏沟通机制、缺乏专业的社保人才、政策宣传不到位,公众缴费意识淡薄、农村居民的教育文化水平偏低。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如下建议:建立健全社会保险费的相关体制机制。制度体系要健全,通过立法强制要求社会成员参加保险;通过加强顶层设计提高统筹层级;完善征收管理,提高征缴运行效能。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的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其征收服务水平和效率、建立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做好政策宣传,提升缴费意识;出台边疆农村地区社会保险费相关扶持政策。资金扶持政策、出台符合边疆农村地区社会保险自治制度政策。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对金平县城乡居民两险的征缴提供建设性意见和参考。
罗亚琼[8](2020)在《广州市花都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现状与对策研究》文中提出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现象日趋严重,养老问题变得十分突出。为保障老年人晚年生活,需要不断发展社会养老保险甚至进行完善,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缩小了城乡差距,意义非同凡响。虽然,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起步晚,但基本实现了制度全覆盖,由于中国幅员辽阔,各地在执行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情况,具有十分重要的研究价值。本文运用公平正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理论,分析广州市花都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居民参保、基金筹集、经办模式、待遇水平等方面的现状。分析发现广州市花都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虽然参保覆盖率高,经办服务水平在不断提高,流程规范化,但还是存在缴费档次不能满足所有参保人的需求、服务水平跟不上发展的需要、养老保障水平低、资金筹集渠道单一等问题。通过分析上述问题的原因,本文认为与财政投入水平不够、养老金调整机制不完善、经办人手不足等因素有关。借鉴国内外研究理论和部分地区的经验与做法,结合广州市花都区的实际情况,本文从强化政策宣传,改变群众养老观念;创新缴费模式,提高群众参保积极性;注重工作创新,提升服务质量;加大财政投入,规范待遇调整机制;积极筹措资金,保障集体补助落实;完善基金管理措施,强化保障能力六个方面提出改进对策,能对以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以及实施过程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李硕[9](2020)在《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覆盖城镇和农村居民,参保人员众多,是一项帮助解决城乡居民养老问题的利民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能否健康运行,关系到国家的稳定与发展,关系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所以解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尤为重要。2014年,泰安市开始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取得了丰硕的发展成果,养老金待遇水平连年提高,群众办理业务也越来越方便,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但随着制度的进一步推进实施,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为了解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效果及居民对此项制度的看法,本人通过到泰安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了解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历程、平台及队伍建设、基金筹集管理层次、信息化建设等情况。实地走访部分街道、乡镇、村(社区)和电话访谈相关人员等方式进行调查研究,对基层经办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业务办理过程中的流程、收费方式、领取待遇人员资格认证等情况;对居民进行问卷调查,统计居民了解程度、参保意愿、缴费档次、居民满意度等情况。对调査问卷和访谈结果进行整理,结合泰安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官方数据,总结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发展现状。通过研判调研资料,发现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居民参保意愿不强、基金管理有风险、待遇水平偏低、基层平台不完善、部门配合不协调等问题。分析得知产生这些问题主要有政府宣传不到位、基金统筹层次较低、财政资金投入偏少、政府对基层重视程度不够、缺乏沟通协调机制等原因。研究得出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基金统筹层次、增加财政投入、加强基层平台建设、建立部门协调机制等解决问题的对策,以期推进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并为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更好的发展提供一些参考建议。
张铭哲[10](2020)在《新就业形态下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适应性研究》文中提出由于新的技术革新和产业革命的推进,我国的就业形态发生深刻变化,新就业形态成为就业增长的重要源泉。由新经济所衍生出的新就业形态,是在组织方式、就业观念、就业领域及技术方式等方面区别于传统标准雇佣模式的非典型雇佣或灵活就业模式。2015年后新就业形态在我国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劳动者数量迅速增加,而新就业形态不同于以往的雇佣形式使劳动关系的认定变得更加复杂,凸现出劳动关系责任主体模糊不清的状况,从而在社会保险参与等方面引发较多争议,给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带来诸多的问题与挑战。本文采用定量分析的方法,基于CLDS数据库进行统计数据的研究,构建以劳动关系和职业特征为核心解释变量的回归模型进行实证分析,得出以下结论:首先,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中存在较多漏保或错位参保的情况;其次,劳动关系和职业特征是影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选择的主要原因;再次,以传统劳动合同作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依据的制度设计,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具有明显的挤出效应;最后,灵活多变的职业特征加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漏保或错位参保。基于实证结论,本文从四个角度论述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新就业形态的不适应: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正规劳动关系的要求与新就业形态不适应。这一参保规定将大部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拒之门外”,从根本上造成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政策性失保;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率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收入状况不适应。对于收入不稳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来说,高达20%的缴费比例所形成的沉重负担以及由此产生对当前生活的挤出效应是造成他们漏保或错位参保的主要因素;3.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面临的老年经济风险不适应。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大多参加的是保障水平相对较低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难以抵御未来较高层次的老年保障需求;4.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的公平性缺失与新就业形态不相适应。基于社会公平视角,现行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设计较少考虑新就业形态的用工关系特征,缺乏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动态适应性,难以实现对新就业形态从业群体的有效保障。为探求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养老保险参保问题的有效途径,本文介绍了部分发达国家设置第三类劳动者的做法和工会组织在养老保险制度中发挥的作用,从中得到有益的启示,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提出对策建议:1.增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的公平性;2.适时调整社会保险制度对就业模式变迁的适应性;3.打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对传统劳动关系的依附性;4.设置多组合参保方式与分类缴费机制;5.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健全养老保险待遇转移接续机制;6.探索第二、第三支柱补充养老保险的全新发展路径。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改革及对策分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改革及对策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2)健康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多元合作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1.1 健康老龄化背景下的中国老龄化城乡倒置问题 |
1.1.2 我国农村地区面临更严重的健康养老困境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内容和目标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目标 |
1.4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2 相关理论与研究综述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养老 |
2.1.2 养老服务 |
2.1.3 养老服务供给 |
2.1.4 养老服务供给模式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需要理论 |
2.2.2 社会公平理论 |
2.2.3 福利经济学理论 |
2.2.4 福利多元主义理论 |
2.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2.3.1 对养老服务理念和政策方面的研究 |
2.3.2 对养老服务供给主体及其关系的研究 |
2.3.3 对养老服务照护模式的研究 |
2.3.4 对国内外研究的述评 |
3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发展历程 |
3.1 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四个发展阶段 |
3.1.1 第一阶段:1949--1979年,集体和家庭承担主要责任阶段 |
3.1.2 第二阶段,1980--2000 年前,家庭和个人独担养老服务阶段 |
3.1.3 第三阶段,2000 年--2012 年,养老服务体系构建阶段 |
3.1.4 第四阶段,2013 年至今,多方力量创新提质阶段 |
3.2 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变迁逻辑 |
3.2.1 养老服务的对象在逐步扩大 |
3.2.2 养老服务项目逐步丰富 |
3.2.3 运用市场化政策管理工具增多 |
3.2.4 注重养老服务质量意识增强 |
3.3 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变迁规律 |
3.3.1 家庭是提供农村养老服务的主要力量 |
3.3.2 政府是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重要力量 |
3.3.3 市场化是不断提高农村老年人生活品质的有效手段 |
3.3.4 社会组织是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补充方式 |
4 我国农村养老服务多元供给的影响因素研究 |
4.1 数据来源及样本描述 |
4.1.1 数据来源说明 |
4.1.2 样本选择描述 |
4.2 模型构建与变量选取 |
4.2.1 模型构建 |
4.2.2 变量选取 |
4.3 农村老年人能否获得养老服务多元供给的影响因素研究 |
4.3.1 农村样本描述性统计 |
4.3.2 回归结果与分析 |
4.3.3 主要结论 |
4.4 农村老年人获得养老服务供给主体类型的影响因素 |
4.4.1 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 |
4.4.2 农村老年人获得养老服务供给主体类型的回归结果分析 |
4.4.3 主要结论 |
4.5 养老服务多元供给城乡对比分析 |
4.5.1 能否获得养老服务多元供给的城乡对比研究 |
4.5.2 城乡老年人获得养老服务供给主体类型的对比研究 |
4.5.3 主要结论 |
5 我国农村养老服务多元供给中存在的问题 |
5.1 农村家庭(非正式部门)供给养老服务的困境 |
5.1.1 社会变迁导致农村家庭养老服务供给数量减少 |
5.1.2 非正式照料导致农村家庭养老服务水平不高 |
5.1.3“家庭道德风险”导致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窘迫 |
5.2 政府部门供给农村养老服务责任不到位 |
5.2.1 公平理念欠缺造成城乡养老服务待遇悬殊 |
5.2.2 缺乏独立统一的农村养老服务管理机构 |
5.2.3 养老服务政策的法制权威性不足 |
5.2.4 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缓慢 |
5.3 农村养老服务市场供需不平衡 |
5.3.1 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支付能力不足 |
5.3.2 农村养老服务市场供给缺乏动力驱动 |
5.3.3 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缺乏,阻碍养老服务市场供给 |
5.4 社会组织(社区)供给养老服务严重不足 |
5.4.1 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数量有限且发展缓慢 |
5.4.2 我国农村社区养老服务欠缺 |
5.4.3 我国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供给总量不足 |
6 我国农村养老服务多元合作供给模式的构建 |
6.1 多元主体存在合作供给农村养老服务的意愿 |
6.1.1 政府的合作意愿 |
6.1.2 家庭的合作意愿 |
6.1.3 市场的合作意愿 |
6.1.4 社会组织的合作意愿 |
6.2 多元主体存在合作供给农村养老服务的利益博弈 |
6.2.1 政府和家庭(农民)之间的博弈 |
6.2.2 政府与市场的博弈 |
6.2.3 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博弈 |
6.3 多元主体合作供给农村养老服务的责任边界 |
6.3.1 政府:一核主导养老服务供给 |
6.3.2 家庭:权利取向的养老服务供给 |
6.3.3 市场:产业化供给差异性养老服务 |
6.3.4 社会:社会化互助志愿供给养老服务 |
7 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多元合作发展的对策建议 |
7.1 建立农村养老服务多支柱合作筹资机制 |
7.1.1 国家筹资支柱的建立 |
7.1.2 社会筹资支柱的建立 |
7.1.3 家庭(个人)筹资支柱的建立 |
7.2 以共享合作提高农村养老服务的可及性 |
7.2.1 增加医疗服务的流动性,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 |
7.2.2 通过流动的方式更好地满足农村老年人精神需求 |
7.3 提升乡村养老价值,推动城乡合作供给养老服务 |
7.3.1 乡村养老价值的再认识 |
7.3.2 支持农村健康养老产业的发展 |
7.3.3 推动城乡合作供给养老服务 |
7.4 融合科技力量,促进乡村养老的现代化 |
7.4.1 科技创新会提高养老服务能力 |
7.4.2 加强信息化建设,实施“互联网+养老”行动 |
7.5 合作培养农村地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 |
7.5.1 政策上要对养老服务人才建设进行规范 |
7.5.2 发挥城市到乡村的人才辐射效应 |
8 研究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3)社会公平视角下的中国社会保障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与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与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现状与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社会公平视阈下社会保障问题的理论资源与基础 |
2.1 概念辨析与关系界定 |
2.1.1 社会公平的概念界定 |
2.1.2 社会保障的概念界定 |
2.1.3 公平观影响社会保障的基本理念 |
2.1.4 公平观影响社会保障的模式选择 |
2.2 西方学者的理论资源 |
2.2.1 功利主义的公平观 |
2.2.2 福利经济学的公平观 |
2.2.3 “福利国家自由主义”的公平观 |
2.3.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社会公平思想 |
2.3.1 社会公平取决于物质资料生产方式 |
2.3.2 以公平为主线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进行批判 |
2.3.3 对社会主义公平观的探索与构想 |
2.4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社会保障思想 |
2.4.1 基于再生产理论的社会保险思想 |
2.4.2 基于劳动力相对过剩的社会救助与福利思想 |
2.4.3 基于平均利润率理论的保险基金理论 |
第3章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关于社会公平与社会保障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1 毛泽东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1.1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公平的权利基础 |
3.1.2 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公平的基本前提 |
3.1.3 社会保障制度是体现社会公平的制度设计 |
3.2 邓小平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2.1 生产力发展是社会公平的物质保证 |
3.2.2 按劳分配是社会公平的阶段性体现 |
3.2.3 社会保障制度体现了共同富裕的使命追求 |
3.3 江泽民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3.1 确保分配公平是社会公平实现的要求 |
3.3.2 社会保障制度是推进社会公平的基本措施 |
3.3.3 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 |
3.4 胡锦涛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4.1 拓展了社会公平的维度 |
3.4.2 深化了社会公平的认识 |
3.4.3 强化了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公平取向 |
3.5 习近平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5.1 以人民为中心是社会公平的基本向度 |
3.5.2 共享发展是社会公平的实现形式 |
3.5.3 公平与可持续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原则 |
3.5.4 底线公平是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基本要求 |
第4章 社会公平视角下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演进 |
4.1 以公平为主线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 |
4.1.1 计划经济时期社会保障理念与制度实践 |
4.1.2 改革开放初期社会保障制度的市场化探索 |
4.1.3 以社会公平理念为先导的社会保障公平性矫正 |
4.2 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特征的发展趋势 |
4.2.1 理念:由起点公平到经济公平,并向社会公平复归 |
4.2.2 制度:由单位保障到城乡分立,并向城乡一体迈进 |
第5章 社会公平视角下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现状 |
5.1 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的社会公平维度 |
5.1.1 权利公平之维 |
5.1.2 机会公平之维 |
5.1.3 规则公平之维 |
5.2 新时代以来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取得的成就 |
5.2.1 社会救助 |
5.2.2 社会保险 |
5.2.3 社会福利 |
5.3 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发展面临的公平问题 |
5.3.1 身份公平问题 |
5.3.2 区域公平问题 |
5.3.3 代际公平问题 |
5.4 新时代社会保障公平问题产生的原因 |
5.4.1 立法进程严重滞后引发身份公平问题 |
5.4.2 制度统筹层次不高引发区域公平问题 |
5.4.3 转制成本责任归属不清引发代际公平问题 |
第6章 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 |
6.1 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理念之基 |
6.1.1 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原则立场 |
6.1.2 以人民为中心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根本宗旨 |
6.1.3 共享发展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价值引领 |
6.2 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目标 |
6.2.1 幼有所育 |
6.2.2 学有所教 |
6.2.3 劳有所得 |
6.2.4 病有所医 |
6.2.5 老有所养 |
6.2.6 住有所居 |
6.2.7 弱有所扶 |
6.3 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实现路径 |
6.3.1 “兜底线”完善底线公平 |
6.3.2 “织密网”调节非均等公平 |
6.3.3 “建机制”强化规则公平 |
6.3.4 “覆盖全民”、“城乡统筹”实现主体公平 |
6.3.5 “保障适度”、“可持续”凸显代际公平 |
6.3.6 “权责清晰”、“多层次”确保协议公平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4)个旧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国内外研究评述 |
三、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基本概念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基本概念 |
一、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险 |
二、养老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 |
三、我国基本养老保险体系 |
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特点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理性选择理论 |
二、整体性政府理论 |
第二章 个旧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现状 |
第一节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历史沿革 |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变化 |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主体的选择变化 |
三、现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定 |
第二节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分析框架 |
一、个旧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率测算 |
二、影响征缴率的因素 |
三、“征管能力—缴费意愿”分析框架 |
第三章 个旧市“征管能力—缴费意愿”现状分析 |
第一节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管能力分析 |
一、社保费征管能力定义和内涵 |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管能力现状分析 |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管能力总体评价 |
第二节 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意愿分析 |
一、参保缴费意愿定义 |
二、替代率和可持续性对参保缴费意愿的影响 |
三、实征数据反映的参保缴费意愿 |
四、问卷调查反映的参保缴费意愿 |
五、参保缴费意愿总体评价 |
第三节 “征管能力—缴费意愿”分析小结 |
第四章 个旧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设计存在问题 |
一、政府补贴的激励机制设计不合理 |
二、基础养老金未建立逐年调整机制 |
三、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规定不合理 |
第二节 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意愿不高 |
一、养老金保障水平低 |
二、城乡居民参保行为的逆向选择 |
三、担心养老保险基金不能保值增值 |
第三节 政府征管效率不高 |
一、过度考核导致的效率损失 |
二、部门配合不畅导致的效率损失 |
三、基层人员不足导致的效率损失 |
四、信息共享和系统问题导致的效率损失 |
第五章 个旧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问题的成因分析 |
第一节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制度设计存在客观难题 |
一、非标准职业者的养老保险制度设计困难 |
二、养老金计划的三个目标难以同时实现 |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需要时间来完善 |
第二节 城乡居民对制度缺乏正确的价值判断 |
一、城乡居民文化水平偏低 |
二、政府宣传力度不够 |
第三节 政府碎片化导致的效率低下 |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的“碎片化” |
二、绩效考核指标不科学 |
第六章 个旧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问题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完善制度设计 |
一、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激励机制 |
二、改革基础养老金计算机制 |
三、改革不同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政策 |
四、健全社保基金监管和保值增值机制 |
第二节 改善城乡居民对养老保险的看法 |
一、加强城乡居民教育和扶持 |
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
第三节 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的整体性 |
一、优化组织架构 |
二、完善管理考核体系 |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 |
小结 |
参考文献 |
附件 个旧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情况调查问卷 |
致谢 |
(5)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述评 |
(一)关于我国农地产权制度的研究述评 |
(二)关于我国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的研究述评 |
(三)关于家庭承包耕地经营权及流转的研究述评 |
(四)关于农地制度绩效的研究述评 |
四、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五、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点 |
(二)不足 |
本章小结 |
第一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一、耕地 |
二、耕地经营权及耕地经营权流转 |
三、制度及制度绩效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制度经济学理论 |
二、马克思主义制度理论 |
三、多重制度逻辑理论 |
四、小农经济与规模经济理论 |
五、土地用益物权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发展历程与“三权分置”改革制度逻辑 |
第一节 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发展历程与演进特征 |
一、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发展历程 |
二、我国农地产权制度演进特征 |
第二节 “三权分置”改革的多重制度逻辑 |
一、以“系统观念、底线思维”为制度逻辑兼容提供指引 |
二、通过“地权细分”为制度逻辑兼容提供载体 |
三、以“走廊调控”方式为制度逻辑兼容提供机制 |
四、以“增量改革”和“绩效提升”为制度逻辑兼容提供动力 |
五、“三条底线”与“放活经营权”的关系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功能定位与运行机制 |
第一节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立法现状 |
一、《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相关规定 |
二、《民法典》物权编关于土地经营权及流转的相关规定 |
三、《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办法》关于经营权流转内容的相关规定 |
第二节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功能定位 |
一、耕地配置优化功能 |
二、生产效率优化功能 |
三、粮食安全保障功能 |
第三节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运行机制 |
一、流转激励机制 |
二、流转约束机制 |
三、流转稳定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现状与影响因素 |
第一节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现状 |
一、流转规模方面 |
二、流转主体方面 |
三、流转方式方面 |
四、流转合约方面 |
五、流转价格方面 |
六、流转效力方面 |
第二节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时空特征与影响因素 |
一、LMDI法模型设计 |
二、变量解释 |
三、数据来源 |
四、结果与分析 |
第三节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的微观决策与影响因素 |
一、农户耕地流转规模决策模型 |
二、农户耕地福利保障效应 |
三、农户耕地禀赋效应 |
四、农户政策感知、预期与反馈效应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绩效评价 |
第一节 耕地配置方面的绩效评价 |
一、耕地经营权流转对“撂荒”的影响 |
二、耕地经营权流转与规模种植 |
第二节 生产效率方面的绩效评价 |
一、研究方法与模型设计 |
二、变量与数据 |
三、结果分析 |
第三节 粮食安全保障方面的绩效评价 |
一、耕地经营权流转对“非农化”的影响 |
二、耕地经营权流转对“非粮化”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制约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的根源分析 |
第一节 制度环境发展进展约束 |
一、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约束 |
二、小农户与农业现代化衔接程度约束 |
第二节 三权赋权方案解读的不确定性 |
一、“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经营权(不动产租赁权)”赋权方案 |
二、“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用益物权)-经营权(用益物权)”赋权方案 |
第三节 立法内容与立法技术缺陷 |
一、现行法律对承包权的性质、内容没有明确规定 |
二、涉及经营权性质的部分表述容易引发歧义 |
三、法条对承包权受让与经营权受让的身份未区分 |
第四节 流转制度实施环节交易费用高 |
一、农户对流转制度认知度差 |
二、耕地流转市场交易平台建设滞后 |
三、耕地流转外部监管缺失 |
四、耕地经营权流转交易规范性差 |
五、耕地经营权流转交易信息化水平低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提升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持续引导农村人口有序转移 |
一、引导务农人口的城镇化转移 |
二、引导务农人口的农村非农产业转移 |
三、推进转移人口的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
第二节 推进生产规模化与服务规模化双轮驱动协调 |
一、推进流转规模化与服务规模化的互补与转化 |
二、科学设计流转规模化与服务规模化的优序与组合 |
第三节 采用“所有权-承包权(成员权)-经营权(用益物权)”的赋权方案 |
一、“所有权-承包权(成员权)-经营权(用益物权)”赋权方案架构 |
二、所有权-承包权(成员权)-经营权(用益物权)赋权方案优势 |
三、逐步实现承包权对承包经营权的替代 |
四、明确承包权成员权性质与内容 |
第四节 加强立法平等保护耕地经营权 |
一、明确经营权“分段”式用益物权权利期限细分模式 |
二、修改完善现有经营权权属性质法条内容 |
第五节 加强耕地经营权流转政策分类指导 |
一、根据城乡融合差异重点对规模化路径进行分类指导 |
二、根据农业现代化模式差异重点对适度规模标准进行分类指导 |
三、根据粮食安全功能差异重点对流转租金、租期进行分类指导 |
第六节 加快耕地流转市场体系建设 |
一、建立完善耕地流转公开交易平台 |
二、加强流转合同管理 |
三、优化耕地经营权流转抵押担保等配套服务 |
四、加强承包地流转及流转用途的监督管理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表附录 |
图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6)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研究 ——以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目的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目的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述评 |
1.3 研究方法 |
1.3.1 文献研究法 |
1.3.2 问卷调查法 |
1.3.3 对比分析法 |
1.4 技术路线图 |
1.5 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概念界定和基础理论 |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1 社会保障 |
2.1.2 农村社会保障 |
2.2 基础理论 |
2.2.1 凯恩斯的有效需求理论 |
2.2.2 福利经济学理论 |
2.2.3 马克思的社会保障理论 |
第三章 平鲁区农村社会保情况的调查 |
3.1 调查问卷的设计 |
3.1.1 调查方案的设计 |
3.1.2 调查问卷范围的确定 |
3.2 调查情况的分析 |
第四章 平鲁区农村社会保障情况 |
4.1 平鲁区基本概况 |
4.1.1 总体发展情况 |
4.1.2 平鲁区社会保障情况 |
4.2 平鲁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
4.2.1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建立情况 |
4.2.2 保险对象和参保年龄 |
4.2.3 养老保险的基本发放标准 |
4.2.4 法规、实施机构和经费 |
4.3 平鲁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
4.3.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主要内容 |
4.3.2 新农合筹资现状 |
4.4 平鲁区农村社会救助方面的成就 |
4.4.1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
4.4.2 农村特困户救助 |
第五章 平鲁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5.1 平鲁区农村养老保险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
5.1.1 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不高 |
5.1.2 保障水平偏低 |
5.1.3 基金的保值增值困难 |
5.1.4 农村社会化养老服务不健全 |
5.1.5 资金投入力度不足 |
5.1.6 养老服务模式单一 |
5.2 平鲁区农村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 |
5.2.1 缺乏有效的筹资渠道 |
5.2.2 农村医疗资源相对匮乏 |
5.2.3 医疗服务受益面窄 |
5.2.4 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低 |
5.3 平鲁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存在的问题 |
5.3.1 参照标准及农村居民收入确定难 |
5.3.2 补偿标准低缺乏资金保障 |
5.3.3 存在人情保的现象 |
5.3.4 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分配不均 |
5.4 平鲁区其他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 |
5.5 平鲁区社会保障体系落实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
5.5.1 缺乏针对性保障制度 |
5.5.2 缺乏法律保障 |
5.5.3 农村居民自身原因 |
第六章 平鲁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完善对策 |
6.1 平鲁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的完善对策 |
6.1.1 提高农民参与养老保险积极性 |
6.1.2 明确参保对象,提高保障水平 |
6.1.3 拓宽养老基金投资渠道 |
6.1.4 大力发展农村社会化养老服务 |
6.1.5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
6.1.6 构建村集体养老服务模式 |
6.2 平鲁区医疗保险制度体系的完善对策 |
6.2.1 提高筹资水平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 |
6.2.2 合理补偿医疗费用提高补偿水平 |
6.2.3 完善医保模式提高受益面 |
6.2.4 提高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 |
6.3 平鲁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体系的完善对策 |
6.3.1 科学合理界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6.3.2 提高补偿标准,加大物资投入力度 |
6.3.3 提供就业渠道,减少低保申请人数 |
6.3.4 强化精准施保,充分发挥低保兜底性作用 |
6.4 提高其他社会救助水平 |
6.5 加强政府部门间的合作,增强法律救援 |
6.6 加强宣传使群众树立自身脱贫理念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调查问卷 |
致谢 |
(7)金平县农村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的背景 |
(二)研究的目的 |
(三)研究的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述评 |
三、论文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
(一)研究对象 |
(二)研究方法 |
(三)技术路线图 |
(四)研究内容、预期成果和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农村社会保险费核心概念以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核心概念 |
一、社会保险 |
二、社保费征管机制 |
三、农村社会保险 |
第二节 基础理论 |
一、公平理论 |
二、新公共服务理论 |
三、委托代理理论 |
第二章 金平县农村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情况 |
第一节 金平县农村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依据 |
一、征缴依据 |
二、基本模式 |
三、征缴流程 |
第二节 金平县农村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现状 |
一、金平县农村社会保险费征缴的成效 |
第三章 金平县农村社会保险费征缴状况调查 |
第一节 调查方案 |
一、样本选取 |
二、设计问卷调查的目的 |
第二节 金平县农村社会保费征缴问卷调查分析 |
一、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分析 |
二、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情况 |
三、对于城乡居民保险政策的的认知情况、认知的渠道 |
四、作为缴费人对缴费方式、缴费服务方面评价 |
五、分析结论 |
第四章 金平县农村社会保险费征缴的问题以及主要原因 |
第一节 金平县农村居民城乡两险征缴面临的问题 |
一、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不畅 |
二、经办机构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
三、办税服务厅业务量增加、工作压力大 |
四、征缴成本较高 |
五、部分农村居民参保缴费不积极 |
第二节 金平县农村社会保险费征缴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制度规范不明确,部门之间缺乏沟通机制 |
二、缺乏专业的社保人才 |
三、征缴工作缺乏激励机制、工作积极性不高 |
四、交通不便利,信息接收滞后 |
五、政策宣传不到位、公众缴费意识淡薄 |
六、农村居民的教育文化水平偏低 |
第五章 国内外省市县农村社会保险的主要管理经验与借鉴 |
第一节 国内外省市县的主要管理做法 |
一、国外社保费征缴管理工作特点 |
二、国内税务机关农村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经验 |
第二节 国内外社会保险费征缴经验借鉴 |
一、加快社会保险费法制化、制度化建设 |
二、细化内容流程,规范征管行为 |
三、加快信息建设、实现数据共享 |
第六章 金平县优化农村地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
第一节 健全社会保险费的相关体制机制 |
一、健全制度体系 |
二、提高统筹层级 |
三、建立强制参保制度 |
第二节 提高征缴运行效能 |
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 |
二、完善信息系统,提高部门沟通效能 |
三、做好政策宣传,提升缴费意识 |
第三节 出台边疆农村地区社会保险费相关扶持政策 |
一、资金扶持政策 |
二、出台符合边疆农村地区社会保险征缴专项措施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8)广州市花都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现状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1.选题的研究背景 |
2.选题的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1.国外研究综述 |
2.国内研究综述 |
3.文献述评 |
(三)研究内容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点与不足 |
1.创新点 |
2.不足 |
一、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一)相关概念界定 |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2.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3.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二)理论基础 |
1.社会保障理论 |
2.社会公平理论 |
3.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
4.双因素理论 |
二、广州市花都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现状 |
(一)广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发展历程 |
1.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
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
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
4.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 |
5.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二)广州市花都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现状 |
1.广州市花都区基本概况 |
2.参保率高,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 |
3.业务下沉,深入推进便民服务 |
4.规范流程,基层经办建设有序进行 |
(三)调查问卷数据分析 |
1.问卷调查 |
2.问卷分析 |
三、广州市花都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一)广州市花都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
1.缴费档次不能满足所有参保人的需求 |
2.经办服务水平跟不上发展的需要 |
3.养老保障水平低 |
4.资金筹集渠道单一 |
(二)广州市花都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1.参保人政策认知水平参差不齐 |
2.政策设计激励机制有待完善 |
3.经办队伍力量有限 |
4.基金增值缓慢 |
5.待遇调整机制有待规范 |
6.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 |
四、进一步完善广州市花都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建议 |
(一)强化政策宣传,改变群众养老观念 |
1.深入村居,加强对村居基层经办人员系统性培训 |
2.关注群众切身利益,积极主动解惑 |
3.宣传方式要多样化 |
4.抓住时机,宣传利好消息 |
(二)创新缴费模式,提高群众参保积极性 |
1.根据年龄层次,细化基础养老金标准 |
2.按照缴费年限,执行梯度政府补贴 |
3.细化缴费档次,提高政府补贴力度 |
(三)注重工作创新,提升服务质量 |
1.合理增加工作人员的数量 |
2.打造专业化服务团队 |
3.重视人员队伍建设 |
4.推进信息化建设 |
5.购买专业服务,强化基础保障 |
(四)加大财政投入,规范待遇调整机制 |
1.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
2.健全待遇调整机制 |
(五)积极筹措资金,保障集体补助落实 |
1.发展城乡经济,提高参保缴费档次 |
2.因地制宜发展集体产业,解决集体补助资金 |
(六)完善基金管理措施,强化保障能力 |
1.加强监管力度 |
2.加快实现基金更高层次的统筹 |
3.创新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模式 |
4.优化基金投资运营环境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广州市花都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发展现状调查问卷 |
致谢 |
(9)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综合评述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主要研究内容 |
1.6 创新与不足之处 |
1.6.1 创新之处 |
1.6.2 不足之处 |
2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概念 |
2.1.1 社会保险 |
2.1.2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2.2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理论基础 |
2.2.1 社会保障理论 |
2.2.2 公共产品理论 |
2.2.3 公共政策价值理论 |
3 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发展现状分析 |
3.1 泰安市概况 |
3.2 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发展历程 |
3.3 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运行情况 |
3.3.1 参保人数情况 |
3.3.2 基金筹集及管理现状 |
3.3.3 养老金待遇支出情况 |
3.3.4 经办机构情况 |
3.4 城乡居民对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认知和评价 |
3.4.1 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
3.4.2 调查对象对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认知和评价 |
3.5 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取得的成效 |
3.5.1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整体运行平稳 |
3.5.2 基本解决了新老农保制度衔接问题 |
3.5.3 信息化水平发展迅速 |
4 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
4.1.1 年轻居民参保意愿不强,缺乏新增参保资源 |
4.1.2 基金管理有风险,县级财政压力较大 |
4.1.3 养老金待遇水平偏低,保障程度不够 |
4.1.4 基层经办人员偏少,服务能力偏弱 |
4.1.5 部门配合不够协调,信息共享程度偏低 |
4.2 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宣传引导不到位,缴费缺乏约束机制 |
4.2.2 基金统筹层次偏低,省市支持力度不够 |
4.2.3 政府补贴金额偏低,集体补助缺乏 |
4.2.4 对基层重视程度不够,人员管理制度缺位 |
4.2.5 缺乏沟通协调机制,系统建设缺乏顶层设计 |
5 国内经验对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启示 |
5.1 国内保险 |
5.2 国内经验对泰安市的启示 |
6 对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对策建议 |
6.1 加强政策宣传力度,优化保费征缴流程 |
6.1.1 加强基层政策宣传,提升居民养老意识,调动居民参保积极性 |
6.1.2 消除重复环节、简化办事手续,优化业务流程 |
6.1.3 建立科学合理的缴费约束机制 |
6.2 优化基金运营管理,提高基金统筹层次 |
6.2.1 规范基金监督模式,预防基金截留挪用风险 |
6.2.2 研究制定保险基金市级管理办法,提升增值保值能力 |
6.3 加大政府资金投入,拓展基金筹集渠道 |
6.3.1 增加政府补贴金额,完善缴费激励机制 |
6.3.2 鼓励村(社区)集体补助,扩大基金筹集渠道 |
6.4 加强基层平台建设,提高基层人员待遇 |
6.4.1 将基层平台建设纳入考核,提高政府重视程度 |
6.4.2 建立村(社区)协办员经办补贴机制 |
6.4.3 加大操作指导培训,提高基层经办服务能力 |
6.5 建立部门协调机制,提高信息化水平 |
6.5.1 建立部门协调机制,统一指挥调度 |
6.5.2 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大信息共享 |
7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调查问卷(面向居民) |
附录二 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访谈提纲(面向基层经办人员) |
致谢 |
(10)新就业形态下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适应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相关研究 |
1.2.2 国外相关研究 |
1.2.3 研究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技术路线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新就业形态 |
2.1.2 基本养老保险 |
2.1.3 制度适应性 |
2.2 相关理论 |
2.2.1 社会公平理论 |
2.2.2 多支柱养老保险理论 |
第三章 新就业形态的发展现状 |
3.1 新就业形态的类型划分 |
3.2 新就业形态群体的规模状况 |
3.3 新就业形态的特点趋势 |
3.3.1 组织方式去组织化 |
3.3.2 雇佣关系非典型化 |
3.3.3 劳动方式非标准化 |
3.3.4 就业边界扩大化 |
3.3.5 劳动参与低门槛化 |
3.4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状况 |
第四章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基本养老保险实证研究 |
4.1 数据来源及研究样本 |
4.1.1 数据来源 |
4.1.2 研究样本 |
4.2 研究假设、模型建立和变量设置 |
4.2.1 研究假设 |
4.2.2 模型选择与建立 |
4.2.3 变量设置 |
4.3 实证分析 |
4.3.1 描述性统计 |
4.3.2 回归结果与假设检验 |
4.4 结论 |
4.4.1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中存在较多漏保或错位参保 |
4.4.2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规定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具有挤出效应 |
4.4.3 职业因素加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漏保或错位参保 |
第五章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适应新就业形态发展的问题及原因剖析 |
5.1 制度现状 |
5.1.1 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供给 |
5.1.2 劳动关系认定的法律依据 |
5.2 基本养老保险与新就业形态发展不适应的问题表现 |
5.2.1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依据缺失 |
5.2.2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率过高 |
5.2.3 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较低 |
5.3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适应新就业形态发展的原因剖析 |
5.3.1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的公平性缺失 |
5.3.2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新就业形态的适应性不强 |
第六章 国外经验与启示 |
6.1 第三类劳动者的养老保险制度设计 |
6.1.1 德国-“类似劳动者” |
6.1.2 意大利-“准从属性劳动者” |
6.1.3 英国-“非雇员劳动者” |
6.2 国外工会组织在社会保险制度中发挥的作用 |
6.3 启示 |
6.3.1 养老保险的制度设计要体现公平至上的理念 |
6.3.2 增强养老保险制度对社会发展新趋势的适应性 |
6.3.3 第三类劳动者制度在我国的适用性有待商榷 |
6.3.4 积极发挥工会组织在养老保险中的作用值得肯定 |
第七章 对策建议 |
7.1 增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的公平性 |
7.2 适时调整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就业模式变迁的适应性 |
7.3 打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对传统劳动关系的依附性 |
7.4 设置多组合参保方式与分类缴费机制 |
7.5 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健全养老保险待遇转移接续机制 |
7.6 探索第二、三支柱补充养老保险的全新发展路径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1 作者简历 |
2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3 参与的科研项目及获奖情况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四、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改革及对策分析(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述评与趋势展望[J]. 贾志科,高天跃,张欣杰,杨祎茜. 贵州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05)
- [2]健康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多元合作模式研究[D]. 赵艳. 内蒙古农业大学, 2021(01)
- [3]社会公平视角下的中国社会保障问题研究[D]. 李思特. 吉林大学, 2021(01)
- [4]个旧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问题及对策研究[D]. 周敏. 云南财经大学, 2021(09)
- [5]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研究[D]. 祝洪章. 黑龙江大学, 2021(09)
- [6]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研究 ——以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为例[D]. 马金芸.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2021(08)
- [7]金平县农村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研究[D]. 代荣艳. 云南财经大学, 2021(09)
- [8]广州市花都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现状与对策研究[D]. 罗亚琼. 吉林大学, 2020(04)
- [9]泰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D]. 李硕. 山东农业大学, 2020(03)
- [10]新就业形态下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适应性研究[D]. 张铭哲. 浙江工业大学, 20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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