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工会法律援助调研报告

青海省工会法律援助调研报告

问:法律援助法规定法律援助工作应当遵循什么什么什么的原则
  1. 答: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缓冲健全社会主义法律保障机制,规范法律援助行为,保障公民享受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遵循宪法的规定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法律援助是指由***设立的法律援助中心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及其人员,为经济困难的个人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法律保障制度。
    第三条市、区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管理。市法律援助中心协调、指导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区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开展法律援助活动。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并对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的活动进行监督、指导。
    第四条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和老龄工作机构等组织应当协助需要法律援助的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获得法律援助。第五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配合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律援助人员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人员依法查询、复制有关资料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事业单位应当免收费
    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条公民对下列需要***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教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薯拆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数哪枣援助机构申请咨询。
问:工会法律援助办法的第五章
  1. 答:资金来源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工会法律援助机构的办公、办案经费。县级以上地方工会应当将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经费列入本级工会经费预算,并依据国家和工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皮并管清者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对困难职工的法律援助补助资金,从工答握薯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中列支,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守《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经费、对困难职工法律援助的补助资金,接受上级和本级工会财务、经审、法律、保障部门的监督检查。
问:工会法律援助办法的第三章
  1. 答:范围和条件
    第八条工会法律援助的范围:
    (一)劳动争议案件;
    (二)因劳动权益涉及的职工人身权、民主权、财产权受到侵犯的案件;
    (三)工会工作者因履行职责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案件;
    (四)工会组织合法权益受到段皮侵犯的案件;
    (五)工会认为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工会法律援助的形式:
    (一)普及法律知识;
    (二)提供法律咨询;
    (三)创作法律文书;
    (四)参与协商、调解;
    (五)仲裁、诉讼***;
    (六)其他法律援助形式。
    第十条扒码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工会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委托***法律援助:
    (一)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需要工会法律援助,且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工会提供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
    (二)未达到工会提供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但有证据证明本人合法权益被严重侵害,需要工会提供法律援助的。?农民工因请握此差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本办法规定的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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