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加入WTO后我国银行业的基本对策

我国加入WTO后我国银行业的基本对策

一、加入WTO后我国银行业的基本对策(论文文献综述)

王毅[1](2020)在《金融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文中指出纵观中国经济发展史,开放与发展是不可或缺的主题,中国经济走过的历史实践中以开放为起点取得了诸多举世瞩目的历史成就,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史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回望百余年前,中国本土市场随鸦片战争首次开放,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开始由封建传统向近代化转型。尽管西方垄断资本主义和封建政府控制并阻碍了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转型进程,但历史可见的是,旧式钱庄等传统金融机构实现了部分的现代金融转型,并且本土金融业在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垄断市场前便出现了现代金融业的雏形——新式银行。从对这段重要的开放历史的研究中发现,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在被动的开放环境中展现了积极、主动转型的一面,在近代化转型的时代潮流中占有一席之地。以史为鉴,1840-1927年间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呈现的强大生命力和内生性动力值得被历史铭记并为当前中国本土银行业在深化开放环境中提供借鉴。在经历战乱、新中国计划经济建设后,1978年,改革开放再次打开了中国封闭市场的大门,与1840年不同的是,这一次的市场开放是中国自己选择的主动开放。中国金融市场在改革开放中不断扩大开放程度,同时,中国本土银行业在开放环境中加强自身改革、完善内部结构,从大一统的银行体制出发,通过渐进式增量改革,最终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本土银行业格局。伴随中国金融市场开放规模不断扩大,在外部竞争压力下,本土银行业在竞争与学习中稳步发展,本土银行机构职能逐步清晰,银行实力和竞争力显着提升,当前扩大市场开放条件下本土银行部门参与竞争夯实基础。以史为鉴,回顾1978年后中国本土银行部门的发展实例,银行这一经济部门窗口展现了包括又不限于金融业发展中的“中国道路”、“中国案例”的成功之处,同样成为今后中国本土及其他发展中国家银行机构参与国际竞争中可以借鉴的历史蓝本。回顾并专门研究近代1840-1927年和1978年改革开放后两个阶段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在开放条件下的发展历史,最重要的意义是挖掘其中涵盖的发展规律和理论价值,以为当下借鉴。就当前中国本土银行部门面临的发展环境而言,2016年中国入世15年缓冲期结束后,在西方国家对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地位全面否定的冲击下,经济发展的外部不利因素不断影响着中国经济、金融的发展。特别是自2017年美国总统特朗普上任以来,“美国优先”战略的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政策引起中美间贸易摩擦不断升级,中美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上升,导致中国金融市场发展出现频繁波动。在世界政治和经济的全新格局中,中国坚持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对内统筹改革,对外深化开放。2018年博鳌亚洲论坛上宣布中国金融开放的12条具体举措;2019年,国务院再次出台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11条措施,标志着中国金融开放进入快车道。在新一轮开放和发展战略中,如何正确把握中国银行部门的发展方向是当前中国银行业变革中需要慎重思考的问题。面对这一问题,一方面需要我们借鉴全球先进理念革新思维,另一方面需要更多地深入回顾并总结中国金融发展实践中的历史经验。“学史可以看成败、鉴得失、知兴替”,在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史实践中获取、总结发展经验,以史为鉴,无疑对深化开放背景下中国本土银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从理论上讲,金融开放对一国或地区特别是金融发展落后的国家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金融开放能够带给本国相对廉价的国际资本,改善一国投资结构,优化金融结构,构建多元化金融体系,以更好地服务于地方实体经济的发展。因而,金融开放往往成为发展中国家金融转型的开端,落后国家的金融部门纷纷走上变革之路。然而,落后国家金融部门往往容易在金融开放中脱离本土实际,在西方国家的牵制中走上“依附他人”的发展之路。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的“金融自由化”理论成为发展中国家解决金融抑制问题的主要手段,但在多国或地区的实践中看,西方国家的金融发展理念并不具备普适性,大多数发展中金融改革最终因金融危机被迫暂停或永久性搁浅。2008年,次贷危机对全球金融发展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这使得包括西方发达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开始重新审视金融开放以及新古典主义的自由放任发展策略。以往实践经验带来的反思是,在金融开放背景下,究竟怎样的发展路径能够帮助发展中国家金融部门实现“追赶”?中国作为金融后发国家的“试验场”,其本土金融部门的发展历史具有怎样的特征?中国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历史案例能够为未来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带来怎样全新的理论借鉴?为此,本文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回顾历史,结合实证研究对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这一命题进行科学阐述。为了实现这一命题研究的严谨性和科学性,本文依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得出结论”的思路展开,以历史视角对中国自近代以来两时段金融开放进行纵向比较分析,在理论分析和历史阐述后,结合实证分析方法验证本文在中国案例研究中总结出的相关历史经验以及提出的相关结论,最后在以史为鉴基础上提出发展展望。依照这样的分析思路,本文主要设置以下6章内容:在文章第一部分(包括第1章)介绍本文写作的现实背景和理论背景,在写作背景基础上介绍文章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同时,引出本文的研究思路、结构安排和研究方法。第二部分是本文的理论分析部分(包括第2章、第3章、第4章)。其中,在第二章主要介绍了论文的基本概念和理论基础,并且在对已有成果进行评述的基础之上指出已有研究仍存问题或漏洞,提出进一步研究的空间。第三章介绍近代开放背景下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变迁历程,以市场开放为起点,分析被动开放条件下外国在华银行对本土金融业的资本侵略事实以及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程。通过对近代开放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史的回顾,对近代时期被动市场开放条件下本土金融业的发展作以总结。第四章对中国金融开放的第二个关键时期,即改革开放后金融市场开放进行理论分析,从中央银行职能的建立和完善,体制内银行部门的发展以及体制外本土银行业的创立分别进行讨论。根据开放程度的不断扩大,分为三个层次进行分析,在市场开放的不同阶段对本土银行体系的发展进行深入探讨。本文认为,通过对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这一主题进行理论分析,在中国案例两时段的纵向比较中可知,开放背景下本土金融部门的发展应当以本土特征和本土优势为基础,实施适应本土结构的发展战略;而市场开放的态度将直接决定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转型的彻底性,在这一方面,历史发展的案例已经给出答案。同时,历史地印证了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本土银行业变革的成功,即坚持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第三部分(包括第5、6章)是本文的实证分析部分,这一部分以近代被动开放和改革开放后主动开放两时段分别进行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之间的实证研究。第五章利用探索性因子分析、结构方程模型分析与中介效应检验对影响近代时期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转型发展的因素进行整合、验证。第六章利用面板回归模型和动态面板模型对主动开放下本土银行业的发展进行分析。第四部分(包括第7章)基于前面的理论和实证分析,对中国金融开放两时段的发展历史经验及教训进行总结。在经验总结的基础上以史为鉴,提出对新一轮金融开放背景下本土银行部门进一步发展的启示。本文历史地梳理了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脉络,对中国两时段开放背景下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自身的发展规律和经验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结合经济学方法对发展规律进行科学阐述。肯定了中国两时段开放背景下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以本土结构为基础,以开放学习结合本土优势进行渐进式发展的成功经验以及内生性发展动力的关键作用,这一历史经验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给出有别于其他视角的发展建议,对当前及未来中国银行业开放发展和其他发展中国家银行部门的发展而言具有重要的历史借鉴意义。

李其成[2](2019)在《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的核心是金融监管权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是否需要以及应该如何配置。中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尤其是金融混业经营、金融创新以及地方金融业的繁荣,对中国现有中央集权垂直式的监管权力配置模式提出了巨大挑战,现有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金融业的剧烈变化。当前各国都在着力加强对金融整体性风险的防范,如何对新型金融活动进行有效监管是亟需解决的问题。中国过去对于金融监管体制的研究都相对集中在中央一级政府部门间金融监管权的配置上,对地方政府能否享有以及如何享有金融监管权问题的研究相对缺乏。面对市场的新变化,地方政府实际已广泛参与到了地方金融监管之上,承担着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但不同地方金融监管模式差异较大,尚未形成成熟统一的模式,且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在定位、正当性、内容等重要问题上仍有待进一步研究。研究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能否享有以及如何行使金融监管权,应首先明确金融监管权的性质、地位、特征等问题。金融监管权的根本属性是公权力,并呈现多元性与多重性特征,这决定了其行使需要合理配置。在权力的配置过程中,中央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力配置以权力的“功能性”理论为基础,而监管权力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配置则以“结构性”理论为理论基础。在“结构性”理论下,我国金融市场、权力结构、政府职能等因素共同决定并创生了中国进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迫切内在需求,其中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第一大动因,地方政府的金融竞争是直接动力,维护金融安全是根本目的,而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其政治背景。我国现有监管模式的形成有其特殊的历史和国情条件。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状况及其得失,对现有配置模式的建构和完善有重要意义。作为国家公权力之一的金融监管权,是国家权力体系中的一部分,服从并深受国家权力央地分配的制约。具体到金融领域,其历程可总结为:从金融中央集权到有限的地方竞争——中央逐渐削弱地方政府对金融行业的影响力——为应对全球局势而进一步向中央集中——金融领域市场化改革之路确立。当前,坚决走市场化道路,应是最大的国情,亟需金融监管权配置模式改革与之适应。中国当前监管模式为中央“一行两会”为主体、多头分工式的中央一级金融监管,中央监管权在地方通过地方派出机构履行职能,权力主要集中于中央一级,存在协调不力、监管真空、限制创新、制约发展等突出问题,亟需向地方政府配置权力,让地方政府参与监管,弥补中央政府监管的不足。当前地方政府通过中央政府及其部门政策、文件等方式获得一定的金融监管权,是一种实用主义做法,虽无法律、法规明确、具体的授权,但有模糊的事实上的监管权力。国家最新政策明确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的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呈现了双层监管的发展趋势。中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模式发展至今,已经明显不能适应市场化的需求,存在诸多的困境。地方政府缺乏法定的金融监管权,对于金融监管事务的参与,均是通过中央行政管理部门的个别授权,或地方政府的主动承担,缺乏制度化、体系化的权力配置。这种监管权集中于中央一级的配置模式,不论是应对传统金融模式及其创新,还是应对发展迅猛的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都力不从心。其中最关键的缺陷在于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合法性危机,导致监管对象覆盖不足、制度弹性缺失、地方立法权缺位、责任不明等问题。就央地分权而言,世界上现存在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以及单层监管两种模式,前者以美国和加拿大为典型,后者是大多数国家采用的监管模式。美国和加拿大存在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两级金融监管机构,各自在金融监管的事务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英、德、日等国均为非典型的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仍以中央政府监管为主。总体而言,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之于中国的启示,在于其权力配置方式和依据的法治化。相比较而言,中国地方政府并非完全不存在金融监管权,但在中国现有配置模式中,除个别地区通过地方法规形式予以确定之外,均是行政式的、实用主义的配置模式,缺乏法治化的特征。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启示还在于其无论何种央地配置模式,并不存在优劣之分,只有与国情合适与否。央地分层的监管体制与中央集权式的监管体制,受到联邦制或单一制国家形式的极大影响,但是二者并非一一对应,最终决定其模式的,是一国的金融市场及金融制度赖以存在的整个国情。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实用主义配置的现实,已经显着表明向其配置权力的必要性。而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应该在重新厘清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目标、价值及原则的基础上,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首要价值定位于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其次要有利于提升金融监管的效率;最后,还应有利于实现地方经济民主。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目标,则是实现金融监管权理论上的结构化、制度上的法治化和实践中的高效率。为此,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应当以合理分权、依法分权和权责对等为主要原则,坚持法治化的根本路径。中国当前最根本症结并非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有无的问题,而在于法治化的缺失。考虑到地方金融市场的特殊性,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应当充分发挥各地方权力机构的作用,通过地方立法进行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金融监管权主体、对象、内容的配置,应把握以下原则:主体上,要坚持地方监管机构的独立化、专业化和责任化,并建立地方统筹监管、中央指导的央地监管机构关系;内容上,必须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两个界限。此外,任何规范的有效运行都离不开其所在的制度体系,金融监管权的科学化央地配置,应当以完善的顶层权力配置为依托,改严格分业式监管为统筹式监管、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的关系、完善金融机构破产制度、国家救助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等,从而培育强大而稳健的市场机制,从根本上减少市场失灵。

崔鸿雁[3](2012)在《建国以来我国金融监管制度思想演进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世界经济金融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世界各国的金融监管制度也在不断地变革中。从西方国家监管制度的变迁看,金融监管经历了自由—管制—放松管制的发展过程。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社会政治状况发生了深刻变革,国际经济金融形势与我国的经济金融在全球化背景下呈现出新的特征和趋势,国际金融监管理论和实践也在发生着巨大变化,这一切构成了我国金融监管制度思想变迁的深刻的经济金融背景。本文旨在对建国以来中国金融监管制度思想的形成、发展和逐渐成熟的基本过程作一比较系统地回顾和分析。本文分导论和六个章节:第一章为导论,诠释金融监管及监管制度的含义,回顾国内外研究状况,说明选题的学术意义和现实价值,简要提示本选题的研究思路、内容框架、研究方法与特色。第二章开始至第五章,结合对当时的社会经济背景的分析和对监管制度、监管行为的根源性探究,把我国建国以来金融监管制度思想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章束缚与控制(1948—1978):计划经济时期的金融监管制度与思想;第二章启蒙与探索(1979—1984):金融制度改革起步阶段的监管制度与思想;第三章冲突与融合(1984—1993):金融制度改革构建阶段的监管制度与思想;第四章调整与突破(1994—2004):金融制度改革调整阶段的监管制度与思想;第五章深化与再探索(2005至今):金融制度改革深化阶段的监管制度与思想。第六章是对我国建国以来金融监管制度思想演进的总体考察,实际上也是全文的一个总结。在对每个阶段监管思想的分析过程中,先从分析当时的监管思想形成的背景入手,进而对监管具体制度建构等情况进行简要介绍,然后分析其中蕴含的思想特征与演变过程,最后对该阶段监管思想进行总体评价。在对每一发展阶段的分析中,既统一思路,又突出各自的特点、突出阶段特征。经济实践的发展与金融业的变革催生了不同发展阶段的金融监管思想,从而推动了制度的形成,这是一个历史的过程,通常还伴随着国家和全球层面的广泛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同时这个过程也发生在特定的空间脉络中,在特定的经济背景下以金融监管组织制度、市场制度、法律制度的不同层次展开。因而,金融监管制度思想在时间脉络中呈现出历史的演化特征,而在空间脉络中又呈现出一定的层次性特征,时间与空间脉络的交错与协同,共同构成了金融监管制度思想演化的动力。无疑,监管思想的变更来源于市场变革,而各个时期制度的创立和创新无一不受到思想的启发、孵化与引导。无疑,制度的变革和思想的创新互相促进、互为动力。从经济思想史的角度论证1949年以来中国金融监管制度的思想变迁,既可以使我们理解中国金融监管制度理论本土化的思想根源,又为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金融监管理念创新和政策选择提供思想资源。本文以经济思想成长为主线,分析了金融监管制度演变的思想脉络。所以,从思想史的角度对我国金融监管制度思想的演变加以系统地梳理,揭示其内在的发展演变规律,能够为探索监管制度继续完善的路径、推进金融体制改革提供全新的思考视角。

董维维[4](2009)在《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开放度度量研究》文中认为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服务贸易领域在经济中的重要性日益增强。近年来,服务贸易的增长率明显高于货物贸易,特别是科技含量较高的金融、电信等部门在创造收入、吸收就业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正因为如此,在加入WTO的谈判中,服务贸易特别是金融服务贸易的开放,一直是各国讨价还价最为重要和敏感的议题。本文在金融自由相关理论研究和国内外贸易、服务贸易开放度量相关文献整理的基础上,归纳整理了金融服务贸易开放度度量的相关文献研究。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金融服务业的实际发展情况,分析了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开放历程,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等各部门的开放现状,跨境交付和商业存在模式的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开放现状,以及开放产生影响和未来发展趋势。基于理论和方法选取比较,本文采用服务贸易依存度和Mattoo·A分别构建金融服务贸易开放度定量分析模型,测算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开放度,进行指标体系的构建。基于依存度的开放度度量模型中,通过因子分析法选取了1997-2007年的金融服务贸易依存度等8个指标来综合反映我国金融服务贸易的开放程度,分析中国在经济开放的过程中金融服务开放历程以及整体发展趋势,并结合现实情况对开发趋势的具体原因进行说明。基于市场准入水平的开放度度量模型中,对2001-2006年入世过渡期和2007年入世结束后的金融服务业及各部门的市场准入水平进行测算,并对测度结果分析,我国金融服务贸易行业部门的开放顺序为保险业、银行业、证券业,而通过与其他国家的比较发现,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开放的市场准入情况则明显低于世界上发展较快的日本、美国等国家。最后,在对结果分析的基础上阐述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及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各部门的开放对策,同时提出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在未来的开放过程中具体的开放建议。

梁紫千[5](2008)在《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的影响及过渡期后的发展对策》文中研究说明银行业对外开放是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历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巨大转变,取得了重大成就。加入WTO后,银行作为我国金融业开放的重要部门,受到国内外的普遍关注。2006年12月11日,我国结束入世过渡期,正式进入后WTO时代,越来越多的外资银行进入我国,和国内银行在同一个平台上展开竞争,同时也有更多的国内银行走出国门,踏上国际化的道路。国内银行业如何在新的条件下,面对机遇和挑战,加速改革寻找新的发展突破口,成为一个亟需解决的课题。在全面开放时代,无论是正在“走出去”的国内银行,还是正在“走进来”的外资银行,都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道路,更好的适应现实的发展。本文的中心思想是,以银行业的改革开放为背景,以加入WTO为新的条件,分析外资银行进入带来的外部影响。结合过渡期后,外资银行在我国发展的新情况,以及我国银行业开放面临的新问题,根据我国国情和发展需要,探寻过渡期后促进我国银行业发展的对策。本文共分六大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主要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并指出文章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第二部分阐述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的历程和基本原则,阐明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的要求和加入WTO的具体承诺,同时总结了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取得的成就;第三部分是外资银行进入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从外资银行带来的挑战和激励两个方面,分析外资银行带来的影响,同时论述了外资银行进入对国内银行业效率的影响;第四部分介绍WTO过渡期后的发展问题,从开放度、当前的国际金融风险及稳定性问题三个方面展开论述;第五部分是根据我国的国情对过渡期后国内银行的稳定和发展提出对策建议;第六部分为结论,即在我国银行业全面开放的新情况下,积极应对挑战,加快银行业的改革,在引进外资的同时走出国门,逐步实现国际化,缩短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孙小飞[6](2007)在《对加入WTO后我国银行业税制改革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银行业是我国金融体系的核心和支柱,它的稳定和发展,对整个国民经济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依据第478号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自2006年12月11日起施行,我国银行业全面对外开放。随着外资银行的大量涌入,以资金雄厚、经营管理方式先进、资产质量优良为优势的外资银行对我国银行业的生存和发展构成了巨大冲击。面对挑战,我国银行业除了自身加强经营管理外,完善的税收政策也是非常重要的。我国现行银行业税收政策是1994年税制改革确定的,期间虽经几次调整,但其基本格局没有大的变化。银行业需要缴纳的税种主要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等11种。其中,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约占银行业所缴税款的90%,是银行业的主体税种。从当前实际情况看,我国银行业税负偏重,税制结构不够合理,已经制约了银行业的发展。本文主要以我国目前的银行业税制为研究对象,对比国外发达国家和比较发达国家的成熟税制,对入世后我国的银行业税制改革问题作一探讨,并提出改革建议:(1)统一税制。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2)降低税负。通过降低税负,提高银行业的运营效率;(3)简化缴税方式和税收行政审批手续。(4)加强税收立法。完善银行业税收法律制度,提升税收立法层次。

张旋[7](2005)在《入世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法制环境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作为现代经济运行核心的金融业取得长足的进步,以银行为中心的金融机构的业务交叉越来越向深层次扩展,分业经营模式逐渐向混业经营模式转变,世界各国的金融市场逐渐形成为一个紧密联系、相互依赖的整体。但同时金融自由化和全球化的迅速发展又增加了金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2007年中国的金融市场将全面对外资开放,这就给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如果不顺应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模式转变的趋势,中国金融业服务质量就难以提高,如果顺应这种趋势,又可能由于巨大的系统风险及道德风险而使整个经济面临危机。基于上述原因,本文试图探讨在经济和金融全球化背景下,如何通过有效改进金融立法,完善我国的金融法律制度为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应对国际竞争提供稳健安全的法制环境,促使国有商业银行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顺利过渡。 本文通过分析国际组织及我国政策体制和法律上的规定,并结合我国金融服务业的现状,从法律的角度创设性地提出了我国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概念。指出我国的混业经营应包括两个层面的内容:第一层面即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相互之间的业务交叉和第二层面即金融机构可以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并由统一的监管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 国际金融业普遍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模式转变是金融服务企业自身发展需要等内因及金融自由化和全球化等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而且在选择时应综合考虑一国法制、金融发展的具体情况。本文分析了我国实行混业经营的不利因素和推动因素,指出混业经营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发展时间不长,业务范围较窄,竞争力较弱。要想在日益激烈的全球金融服务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完善我国自己的金融和法制环境。所以本文选取了德意志银行、花旗集团等几个银行混业经营较为成功的实例进行对比,并对这些国家的金融法律特色进行分析,从中总结出几点值得我

顾宇婷[8](2005)在《关于国内金融安全研究进展的述评》文中研究指明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前后,我国学者开始了对金融安全的研究。金融危机爆发后,各界人士从金融危机中得到启示,纷纷探索金融安全问题的本源。在近十年的研究进程中,我国学者对影响发展中国家金融安全的基本因素及影响我国金融安全的基本因素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和深入的剖析,提出了许多富有见解和实践意义的相应对策,对金融安全问题的研究取得了一定进展,并逐渐开始形成一套系统的金融安全研究体系。但是,对金融安全研究进行综合评述的文章还不多见。本文试图对我国学者关于金融安全问题的研究作一个阶段性的综述,通过对近200篇金融安全文献的比较和归纳,总结和分析了我国金融安全研究的现状和进展。对金融安全概念的提出、金融安全概念的界定、金融安全的特征、我国金融安全研究经历的阶段及其特点作了述评,并对金融安全研究的主要问题和采用的主要研究方法进行了统计分析,得出了有意义的结论:我国金融安全研究主要侧重于对影响金融安全的基本因素的剖析和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发现在影响发展中国家金融安全的19个主要因素中,影响程度最大的内部因素是银行业、社会信用等,影响程度最大的外部因素是金融全球化、国际游资的冲击等;在影响我国金融安全的22个主要因素中,影响程度最大的内部因素是经济及金融结构、银行业、金融创新、资本市场等,影响程度最大的外部因素是金融全球化、政府、非法资本流出入等;此外,本文还向读者推荐了金融安全领域较值得一读的两本着作和53篇文献。

刘华[9](2004)在《论加入WTO后我国银行业发展战略》文中研究说明1997年12月13日,在WTO的主持下,70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参加了金融服务业贸易的多边谈判。世界贸易组织进行的金融服务谈判包括银行、保险、证券、资产管理等内容。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定在1999年3月生效后,已影响到世界95%的金融服务贸易。随着金融服务领域为国际贸易和投资提供广泛和优质的服务,无疑将对全球经济和全球金融体系产生重要的影响。 根据中美及中欧达成的协议,入世后中国银行业的开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中国承诺加入世贸后开放所有的外币业务,两年之后开放外资银行与中国企业之间的人民币业务,五年以后外资银行可以同个人进行本币交易,在地域与客户方面的限制将完全消除;2.入世五年后外资银行将享有完全市场准入;3.在业务范围上,外资银行可以接受所有公众贷款、存款和其他应付基金的承兑,各种类型的贷款,包括抵押贷款(比如说房屋抵押贷款)、消费信贷、信用卡信贷,还有金融租赁,所有支付资金的划汇及担保承兑等;4.在服务提供方式方面,外资银行可以跨境交付;5.在境外的消费方面,主要是信用卡消费,外资银行的信用卡消费将不受国界的限制。 中国加入WTO后,我国银行业与国际金融机构的融合、接轨不可避免,国际竞争势必在金融领域全面展开。国内金融机构在全方位的国际竞争中必然会有一个艰难的调整过程,民族金融业在业务、管理、监管和人才等方面将面临直接的冲击与挑战。我国加入WTO,对我国银行业的发展,既有利又有弊,但从总体和长远发展上看,利大于弊。一方面竞争机制的引进有助于加快我国银行商业化进程,提高经营管理与金融服务水平,完善经营运行机制,增强国际竞争实力;另一方面外资银行涌入我国金融服务供应领域,凭借其雄厚的资金实力、先进的经营手段和科学管理经验,必将对我国银行业产生强烈的冲击,带来诸种负面影响。 面对WTO的挑战,我国银行业的发展战略是:加快商业银行改革,按现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代企业制度要求,对国有专业银行进行产权改革,转变国有专业银行经营机制,把国有专业银行办成真正商业银行,加快非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发展;面对外资银行即将进入我国市场这一现实,国有商业银行必须彻底改变观念落后、管理落后、服务落后的状况,加快进行“企业再造”,营造竞争优势,实现经营智能化、经营方式网络化、机构网点虚拟化、业务综合化、金融活动全球化、组织体系集中化;加强风险监管,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和政策的可持续性,不断完善银行风险监管的基础条件,强化市场机制对银行风险的约束;加强政府保护银行业的措施,更加严格地限制外资银行在中国的机构设置,尤其是限制已经在东部地区初步形成分支机构网络的外资银行在中国中西部的机构设置,防止这些银行在我国全境形成发达的分支机构网络,限制外资银行在华从事人民币业务的地域范围;加强对外资银行的监管。

岳璞[10](2004)在《入世后我国银行业的机遇和挑战以及发展战略》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历经十五年风雨,2001年11月10日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入世”意味着我国各行业面临着进一步的开放,金融业也不例外。自从1995年WTO成立以来,各成员国继续对金融业进行一系列谈判,对该行业的开放提出更高的要求。中国加入WTO后,按照《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开放金融服务业将成为必然趋势。目前,中资金融机构不仅在制度安排上与外资金融机构相比处于劣势,而且在经营管理方面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与此同时,入世后我国的银行也可以充分参与到国际银行业的竞争中去,在竞争中谋求更大的发展。因此,加入WTO后,作为中国金融机构主体的中国银行业所面临的挑战与机遇并存。 截至2003年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3家政策性银行、1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4家资产管理公司、112家城市商业银行、182家外资银行营业机构、209家外资银行代表处、731家城市信用社、35544家农村信用社、3家农村商业银行、52家信托公司、74家财务公司、12家金融租赁公司和遍布城乡的邮政储蓄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从现状看,中国的银行体系由四部分构成:①国有商业银行;②其他商业银行;③城市商业银行;④中央银行。其中,其他商业银行是指股份制<WP=48>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是指按国务院批准的计划由原城市信用社组建而成的为城市企业和个人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在上述四类银行中,其他商业银行没有历史包袱或历史包袱较小;城市商业银行资产在全部银行资产中所占比重很小可暂不讨论;中央银行则无论在现存状态下还是在完全开放情形下,所面临的只是监管内容和形式的转变,因此,我们要分析我国银行业,关键是分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因为工、农、中、建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在全社会储蓄、存款和信贷资产总量中占有绝大比例,长期以来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四家银行资产占全部银行业资产的60%,在国有重点企业贷款中,四家银行份额约占80%;在国有重点建设贷款中,四家银行份额约占70%。 从我国银行业的现状看,在加入WTO后,与国外银行相比,我国银行业的主要差距是:1、盈利能力差;2、资本金不足,抗风险能力低;3、资产质量差;4、体制性弊病严重,人浮于事,结构设置重复,非生利资产比重过高,服务质量低下;5、法规缺位;6、尚未建立起符合现代银行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 因此,中国加入WTO后,面对实力雄厚的外资银行,我国银行业必然感到压力很大。为了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我国银行业必须认清形势,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迎接挑战,在竞争中求得发展。 从近期看,所遇到的挑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业务范<WP=49>围问题。西方各国强调金融自由化,银行向全能银行发展,即商业银行存贷款业务和投资银行发行、包销和承兑证券业务的结合,已经是一个世界性的趋势。而我国的银行法则坚持银行、证券、信托、保险的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走着严格金融分工的美日模式的旧路; 2、自主经营问题; 3、人才的争夺 ;4、金融手段和金融创新方面的竞争;5、金融监管面临挑战;6、尚不健全的金融市场面临挑战。加入WTO后,中国经济加快与世界经济的融合,为国内商业银行发展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也给中国银行业的发展带来了良好的机遇:1、从整个宏观经济的角度来看,能够改善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环境,产生更多金融业务的需求;2、为拓展海外金融业务,实现国有商业银行跨国经营提供了机遇;3、有利于国有商业银行学习和借鉴外国银行的先进管理经验;4、在强大的外资银行竞争压力下,有利于促进国有商业银行尽快转换经营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5、有利于我国的金融创新,促进我国银行业的发展。中国加入WTO后,从总体和长远来看,有利于中国在参与世界经济的分工和协作中获取比较利益,有利于中国银行业的发展。从近期来看,我国银行业受到某种程度上的冲击,将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必须争取时间,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快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步伐,迎接加入WTO后带来的各种挑战。具体战略如下:1、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科学设计我国金融对外开<WP=50>放的政策框架和步骤;2、积极推进国有商业银行的跨国经营;3、加快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步伐;4、建立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和兼并重组的保险机制;5、中央银行应加强对外资银行的引导与监管。面对日益严峻的竞争形势,面对国外银行的强大竞争压力,我国的银行业要想在竞争中生存和发展,上市将是必由之路:1、通过上市,迅速补充资本金,建立良性资本金补充机制,有利于银行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和规模扩张能力;2、通过上市,能够促进银行提升管理水平和效率;3、通过上市,增强银行创新动力和能力;4、通过上市,较好地解决了历史遗留包袱,有利于增加发展后劲和竞争能力。不可否认,中国入世后,在目前所处的经济转型时期,我国银行业依然与国外银行业存在巨大的差距,外资银行的进入将不利于中国银行业的生存。同时,入世对推动中国银行业的彻底改造,引进外资、先进业务品种和管理经验,强化竞争机制等方面是有利的。总之,道路是曲折的,前途

二、加入WTO后我国银行业的基本对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加入WTO后我国银行业的基本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金融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选题背景
        1.1.1 现实背景
        1.1.2 理论背景
    1.2 研究意义
        1.2.1 理论意义
        1.2.2 实践意义
    1.3 研究思路、结构安排与研究方法
        1.3.1 研究思路
        1.3.2 结构安排
        1.3.3 研究方法
    1.4 主要创新与不足
        1.4.1 主要创新
        1.4.2 不足之处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基础理论与相关文献评述
    2.1 概念界定
        2.1.1 对金融开放的理解
        2.1.2 对中国金融开放阶段的历史界定
        2.1.3 对被动开放和主动开放的理解
        2.1.4 对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界定
        2.1.5 对发展的理解
    2.2 理论基础
        2.2.1 内生增长理论
        2.2.2 自组织理论
        2.2.3 理论基础的适用性分析
    2.3 相关文献评述
        2.3.1 市场开放对中国金融业发展的影响
        2.3.2 1840-1927年间中国本土金融机构的发展
        2.3.3 1978年后中国本土银行业发展
        2.3.4 对现有文献的评价
第3章 被动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1840-1927年)
    3.1 五口通商与近代金融市场被动开放
    3.2 被动开放条件下外国银行对华资本牵制
        3.2.1 外国在华银行市场进入及市场垄断
        3.2.2 外国在华银行对旧式金融机构的资本牵制
        3.2.3 中外金融机构互动实质:资本侵略
    3.3 旧式金融机构的历史沉浮
        3.3.1 本土钱庄的近代化转型
        3.3.2 本土票号的时代衰落
    3.4 现代银行业的曲折探索
        3.4.1 发展背景:外商银行干涉与封建势力阻挠
        3.4.2 “官护”银行兴起阶段
        3.4.3 华资银行新设阶段
        3.4.4 本土银行业联合发展阶段
    3.5 历史价值评价
第4章 主动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1978年改革开放后)
    4.1 改革开放与中国金融市场主动开放
    4.2 市场开放与中国银行业“顶层设计”(1978-2001年)
        4.2.1 “开大门”的金融开放
        4.2.2 建立中央银行制度
        4.2.3 探索国有银行改革
        4.2.4 从微观主体发展到宏观格局构建:搭建二级银行体系
    4.3 扩大对外开放后中国银行业改革的深化调整(2001-2008年)
        4.3.1 全面对外开放
        4.3.2 准确定义中央银行地位
        4.3.3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
        4.3.4 “准体制外”股份制商业银行深化改革
        4.3.5 发展城市商业银行
        4.3.6 从微观主体发展到宏观格局构建:本土银行业增量改革
    4.4 后危机时代中国银行业改革的多元化布局(2008年后)
        4.4.1 中国银行业“走进”国际视野
        4.4.2 中央银行制度完善
        4.4.3 农村金融机构深化发展
        4.4.4 从微观主体发展到宏观格局构建:建立多元银行体系
    4.5 历史价值评价
第5章 被动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实证分析
    5.1 实证分析背景
    5.2 探索性因子分析
        5.2.1 研究方法
        5.2.2 研究对象
        5.2.3 探索性因子分析
    5.3 结构方程模型分析与中介效应检验
        5.3.1 研究假设
        5.3.2 研究方法介绍
        5.3.3 样本的基本特征与相关性分析
        5.3.4 验证性因子分析
        5.3.5 结构方程模型分析
        5.3.6 中介效应分析
    5.4 本章小结
第6章 主动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实证分析
    6.1 变量介绍及数据来源
        6.1.1 数据来源
        6.1.2 研究模型介绍
        6.1.3 变量介绍
        6.1.4 变量基本统计量
        6.1.5 共线性和相关性检验
    6.2 主动开放影响实证分析
        6.2.1 全样本分析
        6.2.2 第二阶段分析
        6.2.3 第三阶段分析
    6.3 不同银行异质性影响分析
        6.3.1 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
        6.3.2 股份制商业银行
        6.3.3 城市商业银行
        6.3.4 农村商业银行
    6.4 稳健性检验
    6.5 内生性检验
    6.6 本章小结
        6.6.1 全样本影响结论
        6.6.2 不同阶段影响结论
        6.6.3 不同类型银行影响结论
第7章 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逻辑、特征、经验及启示
    7.1 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逻辑
        7.1.1 历史的变迁:两次金融开放的变迁递进
        7.1.2 政策(环境)的变迁:不同政策效能的变迁差异
        7.1.3 理念的变迁:金融机构变迁发生的关键
    7.2 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特征
        7.2.1 以金融开放作为发展起点
        7.2.2 以渐进式改革作为发展思路
        7.2.3 以个体发展带动整体变革
        7.2.4 以增量改革促进存量改革
        7.2.5 以机构改革和功能完善协调推进机构发展
    7.3 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经验
        7.3.1 以发挥本土优势为导向
        7.3.2 在开放学习中坚持本土适应性
        7.3.3 发挥主体的内生性带动作用
        7.3.4 以促进经济发展为动力
        7.3.5 坚持发展的与时俱进
        7.3.6 结合宏观调控与微观主体能动性
    7.4 新一轮金融开放背景下本土银行部门发展启示
        7.4.1 立足国情:保持对外开放与国家战略的一致性
        7.4.2 依托本土:激发本土银行部门发展的自觉能动性
        7.4.3 政府定位:完善金融开放中的政府作用
        7.4.4 以史为鉴:推广金融发展实践和理论的中国方案
参考文献
附录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表
致谢

(2)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研究意义
    二、研究综述
    三、研究路径
第一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理论基础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理论基础
        一、金融监管的公权力属性
        二、金融监管的正当性理论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的多元与多重
        一、金融监管权主体的多元化
        二、金融监管对象的全覆盖
        三、金融监管内容的系统化
    第三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结构化”性质
        一、国家权力的央地配置
        二、“结构化”视角下的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
    第四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
        一、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根本动因
        二、地方政府金融发展的竞争需要是直接动因
        三、维护金融安全是终极动因
        四、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重要动因
    本章小结
第二章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变迁和现状
    第一节 中央金融监管权模式的历史变迁
        一、1949-1979:中央银行“大一统”时代
        二、1979-1992:中央银行体制的建立与地方监督保障
        三、1992-2003:分业监管与地方干预
        四、2003-至今:分业监管与金融监管协调
    第二节 我国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历史考察
        一、1949 年以来我国权力央地关系的发展
        二、我国金融监管央地关系的变迁
    第三节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现状分析
        一、中央金融监管权配置现实
        二、金融监管权集中配置于中央的弊端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现实
        四、央地双层监管的显着趋势
    本章小结
第三章 我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困境
    第一节 地方金融监管的多重困境
        一、应对传统金融的困境
        二、地方金融监管法律依据普遍缺失
        三、地方监管机构定位不清
        四、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困境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合法性危机
        一、金融立法现状
        二、现行金融立法存在的问题
    本章小结
第四章 金融监管央地配置域外模式借鉴
    第一节 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
        一、美国的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二、加拿大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三、美国、加拿大分权型多层监管体制特征
    第二节 集中型单层监管模式
        一、英国金融监管权集权型单层配置模式
        二、德国依托地方银行的地方监管模式
        三、日本中央政府部门行政授权地方监管模式
        四、欧盟合作性金融监管模式
        五、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单层监管模式的特征
    第三节 域外金融监管的比较分析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一、域外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
        二、监管权力央地配置模式的决定因素
    本章小结
第五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制度建构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宏观设计
        一、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价值取向
        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配置目标
        三、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主要原则
    第二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法治化路径
        一、通过法律制度配置监管权力
        二、充分发挥地方立法权的作用
    第三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主体配置
        一、监管机构配置的基本原则
        二、中央指导下的地方统筹监管模式
    第四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内容配置
        一、厘清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界限
        二、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的界限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内容
    第五节 配套制度设计
        一、中央从严格分业走向行业统筹
        二、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关系
        三、创造地方金融监管权实现的条件
    本章小结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3)建国以来我国金融监管制度思想演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0. 导论
0.1 研究背景
    0.1.1 问题的提出
    0.1.2 研究意义
0.2 金融监管制度思想研究的理论基础
    0.2.1 金融监管与金融监管制度的含义
    0.2.2 金融监管制度思想
    0.2.3 思想与制度的关系
0.3 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0.3.1 研究思路及研究内容
    0.3.2 研究方法
    0.3.3 创新点
0.4 国内外研究现状
    0.4.1 国外学者关于中国金融监管的研究
    0.4.2 国内研究综述 1. 束缚与控制(1948-1978):计划经济时期的金融监管制度与思想
1.1 计划经济时期金融管理思想的背景
    1.1.1 理论背景
    1.1.2 经济背景
1.2 计划经济时期金融管理的思想考察
    1.2.1 金融组织国有化思想
    1.2.2 管理机构的单一化思想
    1.2.3 金融管理的行政调控思想
1.3 计划经济时期的法制思想
    1.3.1 计划经济时期的法制环境
    1.3.2 中国计划经济时期的法制传统思想
1.4 思想形成动因分析
结束语 2. 启蒙与探索(1979-1984):金融制度改革起步阶段的监管制度与思想
2.1 金融监管制度思想产生的背景
    2.1.1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重大意义
    2.1.2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逐步形成
    2.1.3 商品经济理论的逐步确立
    2.1.4 西方货币金融理论的引进
2.2 金融监管组织体系的初步构想
    2.2.1 关于中央银行建制问题的认识
    2.2.2 关于中央银行性质问题的争论
    2.2.3 中央银行与专业银行的关系的认识
2.3 中央银行金融管理的思想发展
    2.3.1 利率管制思想
    2.3.2 信贷管理思想
    2.3.3 关于中央银行金融管理方式的探讨
2.4 建设金融法制的初步探索
    2.4.1 监管立法的必要性认识
    2.4.2 关于设立银行法的初步认识
结束语 3. 冲突与融合(1984-1993):金融制度改革构建阶段的监管制度与思想
3.1 金融监管制度思想发展的背景
    3.1.1 多元化金融机构的大发展
    3.1.2 专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革
    3.1.3 金融业经营模式的转变:由自然混业经营向分业经营过渡
    3.1.4 理论背景:西方金融理论的传播与发展
3.2 确立金融监管组织体系的思想发展
    3.2.1 中央银行监管职能定位的探讨
    3.2.2 监管分支机构设置的争议
    3.2.3 监管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中央银行与专业银行认识的深化
    3.2.4 由自然混业监管向分业监管过渡的探索
3.3 金融监管市场制度思想探索
    3.3.1 强化合规性监管职能思想的确立
    3.3.2 运营监管思想:利率管制、信贷规模控制
    3.3.3 风险管理思想的探讨
3.4 金融监管立法性质和内容的探讨
    3.4.1 关于《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的认识
    3.4.2 关于加强金融法制建设的讨论
    3.4.3 加强法制建设思想的基本特征
结束语 4. 调整与突破(1994-2004):金融制度改革的调整阶段的监管制度与思想
4.1 金融监管制度思想调整与突破的背景
    4.1.1 加入世贸组织对我国金融业的影响:技术进步与金融创新
    4.1.2 国有银行商业化改革
    4.1.3 现代经济理论的发展与引进
    4.1.4 金融业经营模式的转变:混业经营初露端倪
    4.1.5 《巴塞尔资本协议》的影响
4.2 优化监管组织体系的探索
    4.2.1 监管机构协调制度的建议
    4.2.2 分业监管与混业监管的争论
    4.2.3 监管监管者思想的产生
    4.2.4 关于分离监管职能的争论
4.3 监管业务思想的深入研究
    4.3.1 风险监管思想的发展: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审慎监管与合规监管并重
    4.3.2 关于自律性监管思想的探讨
    4.3.3 全程监管思想的确立
4.4 金融全球化背景下的监管立法思想
    4.4.1 关于《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讨论
    4.4.2 加强监管立法国际合作的建设
    4.4.3 加强我国金融监管法制化的思想
结束语 5. 深化与反思(2005至今):危机后我国金融监管制度思想的发展
5.1 金融监管制度思想探索的背景
    5.1.1 金融全球化与金融业对外开放
    5.1.2 混业经营日趋明显
    5.1.3 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
    5.1.4 金融创新不断深入
5.2 金融监管组织的新发展
    5.2.1 加强金融监管机构协调的探讨
    5.2.2 完善自律性监管体系的思考
    5.2.3 构建宏观审慎管理机构体系的探索
5.3 监管业务的再探索
    5.3.1 微观审慎监管思想的强化
    5.3.2 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的争论
    5.3.3 关于宏观审慎监管与系统性风险防范思想
5.4 监管立法的反思与探索
    5.4.1 关于建立中国金融混业监管法律体系的思考
    5.4.2 系统性风险法律监管思想的确立
结束语 6. 中国金融监管制度思想演进的总体考察
6.1 建国以来金融监管制度思想的演进路径
    6.1.1 行政性金融控制思想
    6.1.2 控制性金融监管思想的形成与弱化:逐步强调规则监管与市场约束并重
    6.1.3 审慎性金融监管思想的构建与强化
6.2 金融监管制度与思想演变的内在逻辑
    6.2.1 思想演进特征
    6.2.2 演进机制
6.3 我国金融监管理念的发展方向 参考文献 后记

(4)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开放度度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意义
    1.3 研究内容和方法
        1.3.1 研究内容
        1.3.2 研究方法
    1.4 研究思路
2 研究综述
    2.1 金融服务贸易的涵义
    2.2 金融服务开放的理论基础
        2.2.1 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理论
        2.2.2 金融服务开放的其他理论基础
    2.3 贸易开放度度量研究
        2.3.1 20世纪60、70年代度量方法
        2.3.2 20世纪80年代以来度量方法
    2.4 服务贸易开放度度量研究
        2.4.1 承诺部门范围指标的度量方法
        2.4.2 服务部门开放等级指标的度量方法
    2.5 金融服务贸易开放度度量研究
        2.5.1 基于对外贸易比率法的度量研究
        2.5.2 基于承诺开放水平的度量研究
        2.5.3 基于金融开放广度指标的度量研究
3 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开放现状
    3.1 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开放进程
    3.2 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各部门开放现状
        3.2.1 银行业
        3.2.2 保险业
        3.2.3 证券业
        3.2.4 其他
    3.3 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开放的现状
        3.3.1 我国跨境交付金融服务贸易的发展状况
        3.3.2 我国商业存在金融服务贸易的发展状况
    3.4 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开放的影响
    3.5 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开放的新趋势
    3.6 本章小结
4 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开放度度量模型的构建
    4.1 基于贸易开放度金融服务贸易开放度模型的构建
        4.1.1 模型建立的前提
        4.1.2 指标选择思路
    4.2 基于市场准入水平金融服务贸易开放度模型的构建
        4.2.1 模型建立的假设与前提
        4.2.2 测度指标结构的建立
        4.2.3 测度公式与指标权重的确定
    4.3 本章小结
5 基于贸易依存度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开放度的度量
    5.1 开放度度量指标的选取
    5.2 度量方法的确定
    5.3 开放度度量实证研究
        5.3.1 样本的选取与数据收集
        5.3.2 指标相关关系分析
        5.3.3 因子分析开放度度量过程
    5.4 度量结果分析
    5.5 本章小结
6 基于市场准入水平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开放度的度量
    6.1 样本的选取与数据的搜集
    6.2 度量过程
        6.2.1 "末级指标"的计量
        6.2.2 因素层的计算
        6.2.3 准则层的计算
        6.2.4 市场准入的计算
    6.3 度量结果分析
        6.3.1 各部门间市场准入开放程度的比较
        6.3.2 我国与他国(地区)间金融服务贸易开放程度的比较
    6.4 本章小结
7 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开放的对策与建议
    7.1 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开放的对策
        7.1.1 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开放的总体原则
        7.1.2 银行业服务贸易开放的对策
        7.1.3 保险业服务贸易开放的对策
        7.1.4 证券业服务贸易开放的对策
    7.2 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开放的建议
        7.2.1 加强中国参与金融服务自由化战略
        7.2.2 注重金融服务贸易开放的风险及存在问题
        7.2.3 提供多种形式的金融服务
        7.2.4 提高金融监管水平
        7.2.5 加强金融服务贸易统计工作
    7.3 本章小结
8 结论
    8.1 本文总结
    8.2 研究展望
致谢
参考文献
在校期间所参与的课题、发表论文及获奖情况
    A.参与课题
    B.发表论文
    C.获奖情况

(5)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的影响及过渡期后的发展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导论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3 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1.4 创新点和不足之处
第2章 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的历程和原则
    2.1 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的历程
    2.2 基本原则和承诺
    2.3 我国银行对外开放取得的成就
第3章 外资银行进入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
    3.1 外资银行进入对我国银行业制度的挑战
    3.2 外资银行进入对我国银行业经营的激励
    3.3 外资银行进入对我国银行业效率的影响
第4章 过渡期后我国银行的发展与稳定问题
    4.1 开放度问题
    4.2 国际风险问题
    4.3 稳定性问题
第5章 过渡期后促进我国银行业发展与稳定的对策
    5.1 引进战略投资者——实现"双赢"
    5.2 走出国门实现国际化
    5.3 加强监管实现金融安全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6)对加入WTO后我国银行业税制改革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摘要
Abstract
导论
第1章 我国银行业税制的现状
    1.1 改革开放后我国银行业税制的建立与发展
    1.2 1992年以后我国银行业税制的发展
    1.3 目前我国对银行业征税的简要状况
        1.3.1 营业税
        1.3.2 企业所得税
        1.3.3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1.3.4 个人所得税
        1.3.5 印花税
        1.3.6 其他税种
第2章 境外银行业税制及其借鉴意义
    2.1 流转税
        2.1.1 增值税
        2.1.2 营业税
    2.2 公司所得税
    2.3 其他税种
第3章 我国现行银行业税收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我国银行业税收负担上存在的问题
        3.1.1 流转税
        3.1.2 企业所得税
        3.1.3 个人所得税
    3.2 我国银行业税制结构存在的问题
    3.3 税收行政管理审批手续存在的问题
第4章 入世对我国银行业及相关税收政策的影响分析
    4.1 入世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
    4.2 WTO基本规则对我国银行业税制改革的影响
第5章 对我国银行业税收制度的改革建议
    5.1 流转税制度改革建议
    5.2 企业所得税制度改革建议
    5.3 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建议
    5.4 其它税收制度改革建议
结束语
[参考文献]

(7)入世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法制环境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前言
第一章 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及其利弊分析
    第一节 分业经营模式的概念及其优劣评析
        一、分业经营概念分析
        二、分业经营优点评析
        三、分业经营缺点评析
    第二节 混业经营模式的概念及其优劣评析
        一、混业经营概念
        二、混业经营优点评析
        三、混业经营缺点评析
第二章 国际金融业普遍选择混业经营模式的动因分析
    第一节 由分业走向混业所依赖的理论基础:制度变迁理论
    第二节 由分业走向混业的外部推动力
        一、金融自由化使竞争日益激烈,分业经营无疑会束缚手脚
        二、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使分业经营失去基本作用
        三、互联网等高科技技术为从分业到混业提供了有利支持
    第三节 由分业走向混业的内部决定力
        一、金融服务企业自身发展的要求
        二、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对金融服务企业提出现实需要
    第四节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可行性分析
        一、现阶段我国实行混业经营的制约因素
        二、国有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的推动因素
第三章 世界发达国家银行业经营模式现状及法律保障
    第一节 世界发达国家混业经营成功实例
        一、全能银行(Universal Banking)模式:德意志银行
        二、异业子公司(Subsidiary for Different Business Activities)模式
        三、金融控股公司(Financial Holding Company)模式:花旗集团
    第二节 西方发达国家混业经营模式下的法律保障
        一、银行法制尤其是监管法律体系本身较为完备,并根据金融服务水平的提高不断修正革新
        二、整体立法并注重配套法律法规的出台
        三、先制定金融法律法规,再允许金融服务进行改革
    第三节 金融立法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一、立法技术上整体立法与配套立法相结合的方式最适于我国
        二、金融法律应对金融市场的各种服务及将来出现的金融创新有本质约束
        三、制订完备的金融监管法律保证银行业务的顺利开展
第四章 我国金融法制现状及存在问题
    第一节 国有商业银行业务创新
        一、中国银行
        二、中国建设银行
        三、中国工商银行
        四、中国农业银行
    第二节 我国金融法制现状:金融法律制度基本建立
    第三节 我国金融法制存在问题分析
        一、金融法律法规之间缺乏协调性和系统性
        二、金融法律的欠缺和滞后阻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和发展
        三、金融法律对基本金融法律术语缺乏明确界定
        四、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法律制度不完善
        五、我国现行金融法律制度与 WTO法制要求存在差距
        六、金融立法缺少对外资银行的法律规制
第五章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法制环境的完善
    第一节 健全金融法律制度的总体要求
        一、调整金融立法指导思想,加快金融立法,增强金融法律的可操作性
        二、立法的同时重视实证研究,通过不断研究修改完善法律法规
        三、以我国现实金融业国情为立法基础,适当借鉴国外立法经验
    第二节 国有商业银行法律地位定位:金融控股公司
        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选择金融控股公司模式的理由
        二、修订配套法律法规,以此促进金融控股公司立法
        三、明确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具体含义
        四、明确金融控股公司“有效控制权”持股的含义
        五、明确金融控股公司经营业务的范围
    第三节 完善对国有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法律监管
        一、通过立法明确中国人民银行作为金融监管主体所应有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二、通过立法确立金融监管应遵循的原则
        三、通过立法明确适于我国金融监管的模式
    第四节 健全我国市场退出机制金融立法
        一、制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法》,运用单行条例辅助法律的实施
        二、明确“市场退出”具体含义,尽量选择主动型退出方式
    第五节 完善外资银行金融立法
        一、遵循WTO法律制度理念,明确对外资银行的立法指导思想
        二、提高外资银行法律的效力等级,对外资银行进行全面监管
    第六节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海外分支机构的法律规制
结束语
参考文献

(8)关于国内金融安全研究进展的述评(论文提纲范文)

第1章 引言
1.1 问题的提出
1.2 研究方法与论文结构 第2章 金融安全的概念
2.1 金融安全概念的提出
2.2 金融安全概念的界定
2.3 金融安全的基本特征 第3章 金融安全研究的阶段性
3.1 东南亚金融危机前(1997 年7 月之前)
3.2 东南亚金融危机中(1997 年7 月~2001 年初)
3.3 东南亚金融危机后(2001 年初至今)
3.4 小结 第4章 金融安全研究问题的统计分析
4.1 金融安全研究的主要问题及归类
4.2 对影响金融安全基本因素的分析研究
    4.2.1 总体因素的变化及原因分析
    4.2.2 具体因素的变化及原因分析
    4.2.3 具体因素的统计分析
    4.2.4 小结
4.3 对策研究
    4.3.1 对策综述
    4.3.2 统计分析
    4.3.3 小结 第5章 研究方法的统计分析
5.1 研究方法总体趋势分析
5.2 关于具体研究方法的统计分析
5.3 小结 第6章 有意义的研究成果
6.1 文献综述结果
6.2 文献推荐 第7章 综合评述及进一步研究方向 参考文献 致谢 声明 附录
附录A
附录B
附录C
附录D
附录E
附录F
附录G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9)论加入WTO后我国银行业发展战略(论文提纲范文)

第1章 WTO与中国银行业
    1.1 WTO关于金融服务业开放的规定
    1.2 面对WTO中国政府的金融报价
    1.3 WTO给中国银行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1.3.1 加入WTO后我国银行业所面临的机遇
        1.3.2 加入WTO后我国商业银行所面临的挑战
第2章 加入WTO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
    2.1 我国银行业加入WTO的收益与成本
        2.1.1 我国银行业加入WTO的收益
        2.1.2 我国银行业加入WTO的成本
    2.2 外资银行的进入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
        2.2.1 外资银行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2.2.2 中外银行业的优劣势比较
        2.2.3 外资银行进入中国的三大竞争焦点
    2.3 加入WTO与中国金融安全
        2.3.1 入世对中国银行业安全运营的影响
        2.3.2 外资金融机构经营失误可能严重干拢我国金融市场的正常发展
        2.3.3 加入WTO将使我国对资本项目的管制更加困难
        2.3.4 中央银行有效实施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的难度加大
第3章 中外商业银行竞争力比较分析
    3.1 我国银行业的现状分析
    3.2 中外资银行竞争力对比
        3.2.1 中、外资银行核心业务对比
        3.2.2 中、外资银行核心竞争力对比
第4章 我国银行业的发展战略
    4.1 加快商业银行改革
        4.1.1 切实加快国有专业银行商业化改革的进程
        4.1.2 加快非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发展
        4.1.3 合理确定税负,为银行改革提供稍宽松的财务环境
    4.2 国有商业银行竞争战略的调整
        4.2.1 牢固树立现代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金融企业文化建设
        4.2.2 进行“银行再造”,整合内部流程
        4.2.3 大力推行绩优客户发展战略,积极实行客户经理制
        4.2.4 强化金融产品创新,增加市场营销力度
        4.2.5 加大科技投入,推进信息化建设的步伐
        4.2.6 制定合理的分配制度和用人机制,发挥人才效能
    4.3 加强风险监管
        4.3.1 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和政策的可持续性
        4.3.2 不断完善银行风险监管的基础条件
        4.3.3 强化市场机制对银行风险的约束
    4.4 加强政府对银行业的保护
        4.4.1 目前中国政府对银行业的保护措施
        4.4.2 加入WTO后中国政府保护银行业的措施
    4.5 有效监管外资银行的政策选择
        4.5.1 对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的监管
        4.5.2 对外资银行市场运作的监管
        4.5.3 对外资银行市场退出的监管
参考文献

(10)入世后我国银行业的机遇和挑战以及发展战略(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前言
一、 WTO与中国
二、 简介《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
    (一) GATS金融服务贸易规则框架
    (二) 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准入义务
三、 中国银行业的现状
四、 加入WTO后我国银行业面临的挑战
    (一) 业务范围问题
    (二) 自主经营问题
    (三) 人才的争夺
    (四) 金融手段和金融创新方面的竞争
    (五) 金融监管面临挑战
    (六) 尚不健全的金融市场面临挑战
五、 “入世”给我国银行业带来的机遇
    (一) 从整个宏观经济的角度来看,能够改善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环境,产生更多金融业务的需求
    (二) 为拓展海外金融业务,实现国有商业银行跨国经营提供了机遇
    (三) 有利于国有商业银行学习和借鉴外国银行的先进管理经验
    (四) 有利于促进国有商业银行尽快转换经营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五) 有利于我国的金融创新,促进我国银行业的发展
六、 面对挑战与机遇我国银行业的应对措施
    (一) 科学设计我国金融对外开放的政策框架和步骤
    (二) 积极推进国有商业银行的跨国经营
    (三) 加快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步伐
    (四) 从国有商业银行内部来讲,要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各种挑战
    (五) 建立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和兼并重组的保险机制
    (六) 中央银行应加强对外资银行的引导与监管
    (七) 面对挑战和机遇银行业的上市将是必由之路
结论
注释
参考文献
论文摘要
ABSTRACT

四、加入WTO后我国银行业的基本对策(论文参考文献)

  • [1]金融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D]. 王毅. 吉林大学, 2020(01)
  • [2]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D]. 李其成.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7)
  • [3]建国以来我国金融监管制度思想演进研究[D]. 崔鸿雁. 复旦大学, 2012(03)
  • [4]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开放度度量研究[D]. 董维维. 西安理工大学, 2009(S1)
  • [5]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的影响及过渡期后的发展对策[D]. 梁紫千. 河北大学, 2008(S1)
  • [6]对加入WTO后我国银行业税制改革的研究[D]. 孙小飞. 厦门大学, 2007(08)
  • [7]入世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法制环境分析[D]. 张旋. 中国海洋大学, 2005(03)
  • [8]关于国内金融安全研究进展的述评[D]. 顾宇婷. 清华大学, 2005(08)
  • [9]论加入WTO后我国银行业发展战略[D]. 刘华. 武汉理工大学, 2004(03)
  • [10]入世后我国银行业的机遇和挑战以及发展战略[D]. 岳璞. 吉林大学, 20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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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加入WTO后我国银行业的基本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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