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革和完善党领导人大和人大监督党的机制(论文文献综述)
王晨[1](2020)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文中提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在重要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顶层设计和全面部署,深入回答了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上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
鲁风[2](2020)在《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文中研究表明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内在要求。
牛东明[3](2018)在《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制度改革研究》文中认为从学理角度来看,一个政党执掌国家政权,其目的就是通过影响国家大政方针的实施以及法律法规的制定,作为后发现代型国家来说,中共作为拥有9000万党员的唯一执政党,新时代背景下面临的“四大危险”和“四大考验”,如何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制度,给自身带上监管的“紧箍咒”是当前中国政治的重要议题;从政党的缘起和整套国家政治架构的构建来看,外生型执政党由于其本身带有的巨大的政治能力,对于国家这种影响更是巨大的。为了避免因为政党偏好和自身利益诉求而走向堕落腐败,不论制度如何、政党性质如何,接受监督都是逻辑上的必然和实践中的必然。加强党内监督不是为了削弱执政党的权力,而是为了使得中共真正摆脱“历史周期率”,为巩固其执政地位保驾护航。本选题就是在这一现实背景下,以马克思建党学说为理论渊源,通过大量的文献着作和论文期刊作为素材支撑,运用历史研究法、文献研究法和系统研究法,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为党内监督制度缘起、发展和创新进行系统的、历史的、全面的剖析和探究,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推进强党进程和厚植执政合法性基础为目的和依归。首先,对“党内监督”、“党内监督制度”等概念的透析和对党内监督理论渊源的探索是研究这个问题的逻辑起点,大致描绘出党内监督、党内监督制度的蓝图,对基本概念内涵的清晰厘定便于我们更进一步的深入细致地研究。其次,通过对中共党内监督制度沿革进行一个梳理,中国共产党作为先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从成立起就注重提高自我净化和自我监督的能力,中国共产党从成立至今,党内监督工作经历了漫长的历程,党内监督制度也经历了由创建到发展,由发展到破坏,再由重建到逐步完善的一个过程。在任何时期,一个健全的机构,一种良好的制度设计都是必不可少的。以期对中共党内监督制度历史沿革有一个全面系统的认识。再次,基于对矛盾的普遍性的认识,党内监督制度在不同时期也相应存在不同的问题。第三章的前半部分就是对于党内监督制度改革中和现存的一些问题的探讨,后半部分则是对存在这些问题原因的探析。明确问题、正视问题,进而解决问题,党内监督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是多因素交织叠加的结果。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才能有的放矢的对症下药,完善并优化党内监督制度。最后,落脚点是落到完善党内监督制度的对策性思考上来。笔者认为,党内监督制度健全与完善非一日之功,不仅要正确发挥民主对于党内监督的滋养作用;也要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体制与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也要建立健全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发挥其监督职能;还要借鉴国外政党监督制度的理论和实践成果,积极拓宽党外监督渠道;更要抵制和防范异化的不良监督。不断拓宽监督的实效性和权威性,真正将党内监督落到实处,多措并举,形成合力,才能标本兼治。
武庆鹏[4](2016)在《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路径探析》文中提出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执政党首次从国家制度层面提出实现现代化,因而将现代化从器物层面提升到了更高的制度建设层面。实现“政府—市场—社会”良性互动的生动格局,确立一整套治党治国治军、内政国防外交等各领域的立足长远的根本性制度和相互协调的体制、机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性的制度支撑,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涵。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治理方式的法治化、治理技术的现代化共性特征;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更加艰难曲折、治理格局呈现政府主导的特征、中国国家治理的成果必然会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治理模式,并成为世界各国的典范,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个性特征。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双重结构——隐性结构与显性结构。隐性结构包括国家治理理念现代化、治理制度现代化、组织运行现代化三个方面,横向维度的政治治理现代化、经济治理现代化、文化治理现代化、社会治理现代化、生态治理现代化五个领域与纵向维度的国家治理现代化、地方治理现代化、社区治理现代化三个层次相互交织构成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显性结构。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面临着三大阻力:传统体制的路径依赖阻碍国家治理革新、既得利益集团阻挠改革、推进国家治理缺乏共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政治动力是国家领导层锐意改革,经济动力是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与市场化,社会动力是社会结构的多元化及思想观念的多样化,外部动力是全球化浪潮。国家治理现代化有基础路径、基本路径、根本路径和开放路径四种路径,体现为渐进式改革、增量改革到存量改革的路径状态。基础路径包括夯实治理根基、鼓励基层探索与创新,建设现代的社会主义政治文化两个方面。基本路径主要有实现国家治理制度现代化,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法治中国两个方面。根本路径主要有推动政治体制改革、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实现党的治理现代化两个方面。开放路径是指树立全球视野、积极借鉴有益成果,绝不照抄照搬、坚定走自己的路,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三个方面。基础路径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石,没有坚实的治理根基和基层的探索和创新、政治文化现代化,基本路径、开放路径和根本路径就会失去依托。基本路径是处于基础路径和根本路径之间的过渡状态,在基础路径实施之后或实施的同时,根本路径的实践条件还不成熟,还不能一步到位实施根本路径,可以先行实施基本路径,通过推进国家治理制度现代化、实现社会主义法治,进一步巩固通过实施基础路径获得的治理成果,同时为实施根本路径奠定基础。基本路径优先于根本路径,基本路径的实现可以为根本路径的实施提供重要机遇和可能性。根本路径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最终路径和核心所在,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不实现民主法治、不实现党的治理现代化,国家治理现代化就没有长远的根基和核心制度保证。实施基础路径、基本路径和开放路径,目的就是最终实施根本路径,以最终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放路径是其他三个路径的外部辅助,通过广泛借鉴世界各国治理模式和治理经验,为实施其他路径提供支持和帮助,规避可能出现的治理风险。中华民族是一个有着几千年辉煌历史的国度,中华文明在历史上曾长期引领风骚,蔚为世界文明之大观。同时,中华民族在历史上在遭受了难以言说的苦难和磨炼。今天,我们在经历了几千年的苦难和辉煌之后,在满怀信心地追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国不应该弱小,而应该强大;中国不应该只顾着自己发展,更应该引领世界风尚。我们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奋发进取、自强不息,建设好中国共产党,建设好我们的祖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梦想。
汪火良[5](2016)在《党领导法治中国建设的逻辑进路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了“依法治国”的主题,使“法治中国”从理论构建的愿景,进入到具体实践的方案。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作为中国法治建设实践中的构成性存在和党领导中国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存在共同构成我国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但是,党领导法治国家建设的命题遭遇到前提性的质疑:党必须为自身领导的正当性进行辩护。党是法治建设的不可或缺的力量,但党的实践活动与运作方式,与法治的规则和运行原则还存在着张力,并没有达到圆融自洽的境地,因此,在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之中,党的领导和法治之间是否当然就是自洽的,是否可以努力达致融贯,如何达致融贯?这些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亟待澄清的问题。当前,党领导法治中国建设的逻辑命题研究还没有深入展开,因此,笔者以《党领导法治中国建设的逻辑进路》为题进行较为系统的研究,以期为社会主义法治实践贡献些许智识。本文定题为《党领导法治中国建设的逻辑进路》,实际上要把握两个关键词,一个是“党的领导”,第二个是“法治中国”,其目的是力图揭示党的领导与法治中国建设之间的内在逻辑和实践进路。从逻辑上要回答三个基本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党依据什么领导法治中国建设,第二个问题是党为什么能够领导法治中国建设,第三个问题是党怎样领导法治中国建设。本文综合运用了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定性分析法、跨学科综合研究法等多种研究方法对党领导法治中国建设这一宏大叙事进行研究。本文的结构主体部分一共包含七章,研究思路和研究内容分述如下:第一章确立了党领导法治中国建设的理论基础,回答了本文的立论依据问题,也就是党依据什么来领导法治中国建设,主要从党领导法治建设的概念诠释、党的领导与法治建设的中心议题和党的领导与法治建设的内质契合三个方面展示了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所取得的理论成果,为党领导法治中国建设树立了理论自信,证实了“党领导法治中国建设”这一中国式命题提出的重大理论意义。在概念诠释上,通过科学界定“党的领导”和“法治中国”的含义,揭示了“党的领导”与“法治中国”之间的概念渊源和党领导法治中国建设命题形成的逻辑关联;在中心议题上,集中提炼出党的领导与法治建设的五个议题,即党的领导与法治的辩证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核心命题,法治与人民民主的协调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基,依宪治国与依宪执政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紧要所在,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结合需要从长远来解决,依法治国与新发展理念是世界观的更新,这五个议题奠定了本文讨论的理论视域;在内质契合上,从认识论角度阐明了党的领导与法治的内在统一性,从实践论角度指明了防止和纠正党的领导与法治的不一致,增强了本文立论的逻辑力量。第二章确立了党领导法治中国建设的实践基础,回答了本文立论的现实缘由。党领导法治中国建设的实践起点从国体政体与党的性质宗旨、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中国法治建设的艰巨性和改革发展稳定的法治大局等四个影响中国法治进程的客观因素论证了为什么中国法治建设要坚持党的领导。党领导法治中国建设的基本方策主要体现在“法制”-“法治”-“依法治国”-“法治中国”的方略变迁、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的政治前提、“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统一”的基本原则、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规范依据、依法执政的基本方式、“管理型政党-法治型政党”转型的政党建设、“社会管理-社会治理”升级的社会建设、推进两个“三位一体”的法治建设等八个方面,有力的论证了党完全有能力领导法治中国建设。第三章指明了党领导法治中国建设的契入路径,回答了本文立论的方法论问题。党领导法治中国建设是一个寻路的过程,需要找到突破口。可以从五个路径契入:一是要坚持党管政法。党管政法的传统不能丢,党委领导下的政法系统是中国法治建设所倚仗的重要力量;二是党领导基层治理。党在基层的领导力量比较薄弱,基层的法治基础也比较薄弱,党领导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是强基固本的事业;三是党领导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之中必须体现党的领导力量,党可以在保证严格执法、监督依法行政和领导政府决策上有所作为;四是政党关系的法治化。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关系的常态化最终要靠法治化来保证;五是党与社团关系的法治化。社团是是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连接纽带,党与社团关系的法治化有利于政府-社会格局的均衡化。第四章至第七章回答了党怎样领导法治中国建设的问题,即党通过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具体方式去丰富和发展依法执政的基本方式。党领导立法,在理论基础上应建立不同于西方政党与立法关系的有中国特色的执政党与立法的关系模式,这个“中国特色”体现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优势、总揽全局的基本原则、公平正义的价值准则和法治改革的必然途径。在运行机制上应遵循党依法进入国家权力机关并通过权力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实践途径。党保证执法,首先要确立党的领导是行政法治的重要原则,其次要理顺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的逻辑关系。党支持司法,在理论基础上,应建立不同于西方政党与司法关系的中国特色司法政治模式。在运行机制上,党应从通过国家权力机关表达对国家司法事务的意见、依法向司法机关推荐重要人选、依法定程序监督司法机关及其司法活动等方式切入,从而保证党对司法机关和司法权的领导。党带头守法,通过客观认识全民守法的现实困境来奠定党带头守法的法理基础,从作为整体的执政党依法执政和管党治党以及作为关键守法主体的领导干部带头守法来完善党带头守法的运行机制。总之,在每一个依法执政的具体环节和落实方式上都从理论上进行构建,从机制上进行保证,既有理论分析又有实证支撑,既有宏观立意又有微观充实,让观点和逻辑不至于缺乏辩证而流于空泛。法治中国的蓝图已经铸就,法治中国的力量正在释放,描绘这个蓝图的是中国共产党,保证这个正能量源源不断释放的是中国共产党,简单化约为一个结论: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法治中国。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虽然不完美,但是很伟大。其伟大在于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只有人民坚守法治信仰,党依法管党治党,政府依法行政,社会和谐治理,广泛凝聚法治共识,法治中国才是永不枯竭的进步力量!
吕虹[6](2015)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的中国共产党适应性变革》文中研究指明政党适应性(变革)是连接政党发展理论与实践的“桥梁”,因而受到学术界和实务界的普遍关注。对于中国共产党而言,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大国的领导党和执政党,适应性变革自然是无可回避的问题。事实上,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以来不断根据客观环境与任务目标的变化,进行自身建设和治国理政方面的探索与适应性变革,在实践中摸索前进,在反复试错中总结经验并吸取教训,在逐步推进中不断调整和完善,积累了许多适应性变革的经验教训。当前,面对新形势与新任务,中国共产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即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这两个方面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顺利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出发,准确把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涵,适应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以及党的领导与执政的新要求,在相关各领域进行必要的适应性变革。“治理”和“现代化”的概念都是“舶来品”,全面准确理解中国语境中的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着眼于中国的历史与现实,以中国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为导向,突出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同时吸收国内外相关概念中的合理成分,并在具体的运作手段上借鉴西方有益的经验和做法。具体而言,需要遵循三个方面的基本原则:一是中国性原则。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地位,充分发挥党的主导作用,这要求我们坚持从严治党、不断地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二是时代性特征。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使任何国家都不能独立于世界体系之外,必须在相互依存中互相学习借鉴,这要求我们借鉴西方治理理论中的一些有益成分和实践中的一些成功经验。三是系统性特征。对于国家治理现代化而言,治理体系的制度机制要完善配套,治理结构系统要完备,治理领域要综合全面,这要求中国共产党综合使用法治与德治的手段,完善各项制度机制,处理好党与国家和社会的关系。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着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这决定了党在自身建设领域的适应性变革是顺利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保障。过去几十年,中国共产党根据世情、国情和党情的变化,进行了一系列的适应性变革,从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方面加强了自身建设。但是,面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中国共产党还需要继续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加强适应性变革。实现路径体现为三个方面:一是通过党内制度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二是自觉地接受党内外群众和党组织的监督,加强对权力的制度约束;三是增加党组织的凝聚力。从政党与国家关系的角度看,中国共产党是领导党和执政党,它与国家政权之间存在领导和执政的关系。由于党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双重身份”以及党与国家之间的“双重关系”,中国共产党在政党与国家关系领域的适应性变革对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主导性推动作用。由于革命需要和苏联模式影响,从新中国成立到“文化大革命”结束,我国长期实行“党政合一”的一元化领导体制。这种体制在国家政权初创时期显示了决策快、效率高等优点,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高度一元化的领导体制的弊端日益显现。因此,中国共产党自改革开放以来对政党—国家关系进行了一系列适应性变革,经历了从“以党代政”到“党政分开”再到停止“党政分开”的波折,体现了从人治到法治的思路转换。当前,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任务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党—国家关系,既要准确把握中国共产党与国家政权关系的独特性,又要保障国家机构的自主性,还要促进国家机关的高效运转。从政党与社会关系的角度看,社会是政党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中国共产党和社会的关系更是如此。从国家治理的角度看,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党在政党与国家关系领域的适应性变革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产生了重大影响。从历史上看,中国共产党在处理领导与执政的关系方面有过不成功的教训,也进行了适时的变革与调整,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当前,中国共产党更需要根据形势与任务的变化,不断改进在社会领域的领导方式和治理方式。在领导社会治理方面,不仅要加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自身建设,密切党群关系,还要引领社会思潮和价值观念,更要改善领导社会的具体方式方法,不断提高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不断创新社会管理的体制机制。从国家构建的角度看,法治是现代国家的重要标志,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内容,法治能力建设是中国共产党适应性变革的关键。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背景下,中国共产党要在规范政党与国家和社会关系的基础上,在治国理政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领导人民全面实现依法治国、党的领导方式法治化和党的执政方式法治化。在党领导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中国特色、坚持从严治党。在积累丰富经验和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中国共产党在领导法治建设方面的适应性变革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法律至上的观念不够深入、党内制度执行力度不够、法治与德治的结合程度不够、市场经济中的法治失范现象普遍等。今后,中国共产党在法治建设领域适应性变革的重点是加强党的法治能力建设。本文的研究表明,国家治理、改革开放与中国共产党的适应性变革具有密切的内在联系。概言之,中国共产党适应性变革的外部表现是改革开放,并通过改革开放更好地实现国家治理;改革开放不仅有助于提高国家治理的效果,而且为中国共产党进一步实行党内外适应性变革提供动力;国家治理的成效取决于中国共产党适应性变革的方向和程度,也取决于改革开放实施的力度;同时,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也进一步要求中国共产党适时进行适应性变革,不断深化改革开放。通过梳理和总结中国共产党进行适应性变革的历史实践及其经验教训,可以得出不少对于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有益启示,如不断解放思想,使党的领导水平和领导能力不断得到提升。然而,由于篇幅和能力所限,围绕这一问题的许多讨论并未完全展开,今后还有一些研究领域值得重点关注,如党内制度建设、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等。
陈纯仁[7](2015)在《党内民主建设和社会民主建设互动论纲——中国特色民主政治的内源型发展途径探讨》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民主问题是当代中国社会发展中一个特别引人关注的现实问题,由现实的国情特别是现实的政治格局所决定,党内民主和社会民主当属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两个最重要的基本领域,二者既相互区别,又具有高度的相关性。因此,当代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完全有可能走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内源型发展道路,即以实现执政党党内民主建设和社会民主建设的良性互动来推进我国的政治民主化进程:一是通过切实推进党内民主,不断提高党内民主的制度化水平,实现党内政治生活的民主化,以此来示范和引领社会民主建设;二是通过大力推进社会民主和依法治国进程,以及发展和繁荣公民文化,以此为发展党内民主提供良好的社会基础和文化支撑,并为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形成强大的外在压力和推动力。
蔡玉龙[8](2015)在《地方人大监督权研究》文中提出地方人大监督权,是指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为全面保证国家法律的实施和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防止行政、司法机关滥用权力,通过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对由它产生的国家机关实施的检查、调查、督促、纠正、处理的强制性权力。地方人大监督权在整个国家监督体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这是由人民主权原则所决定的。人民主权原则决定了人大监督实质上是人民的监督,是人民主权原则的具体化和实践化,是从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直接转化而来的一种国家权力,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上升为国家权力的一种表现形式,是权利对权力的监督的最高形式,无疑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因而,地方人大监督权的行使,有利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中去,避免权力的滥用,防止和杜绝腐败;有利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利于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实现和维护人民当家作主。但令人遗憾的是,我国地方人大监督权的作用在实践中还远未得到充分发挥,理论与实践脱节比较严重,地方人大监督权在实践中普遍比较“疲软”,这与其理论和法律规定上的“刚硬”形成了鲜明对比。因而,对地方人大监督权进行系统研究,找到解决地方人大监督权困境的出路,充分发挥地方人大监督权的应有功效,就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基于此,本文对地方人大监督权的基本问题进行了系统分析,首先,阐述了地方人大监督权的基本理论问题;其次,梳理了地方人大监督权的历史发展问题;再次,概括了地方人大监督权体系问题;又次,阐明了地方人大监督权行使实践中的权力关系问题;最后,总结了地方人大监督权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完善地方人大监督制度的建议,以期使我国地方人大监督权在实践中能够真正得以落实,发挥实效。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对地方人大监督权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阐述,包括其概念、特征、构成要素、功能等,澄清了地方人大监督权的本体问题,为地方人大监督权的后续研究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地方人大监督权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是地方人大国家权力机关地位的象征和保证,具有民主性、全局性、权威性、法定性、间接性等特征。地方人大监督权是一个由不同要素组成的有机统一体,其主体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其对象是指那些由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产生的,并向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的国家机关及国家机关组成人员;其内容包括立法监督、宪法法律实施监督、对“一府两院”的监督等;其方式包括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计划和预算监督、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罢免和撤职等。地方人大监督权实质上是人民的监督权,具有高度权威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既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表现方式,也是人大制度的必然要求,还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径。第二部分对地方人大监督权的历史维度进行了阐述,包括革命根据地时期、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时期、改革开放时期三个阶段,对地方人大监督权的来龙去脉问题进行了归纳分析,从中得出了一些基本结论。我国的地方人大监督权萌芽于革命根据地时期,形成于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时期,发展与完善于改革开放时期。在革命根据地时期,中国共产党不仅走上了武装夺取政权之路,也走上了探索革命政权建设之路,先后建立了苏维埃制度、参议会制度、人民代表会议制,使地方人大监督权得以萌芽。在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时期,由于新中国的成立和1954年宪法的制定,我国正式建立了人大制度,并赋予了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监督权,从而正式确立了地方人大监督权。在改革开放时期,随着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设立以及1982年宪法的颁布实施,特别是2006年监督法的制定实施,使我国地方人大监督权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并不断得以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由于党的一系列正确方针政策的指引,使我国地方人大监督权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第三部分对地方人大监督权体系进行了阐述,包括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财政监督、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明确了地方人大监督权体系构成及其相互关系。从系统科学的角度看,地方人大监督权是由一系列具体监督权力组成的,但这些具体监督权力并不是杂乱无章的,而是相辅相成的,其共同构成了地方人大监督权这个有机整体。因此,地方人大监督权体系就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具体监督职权所构成的一个有机排列的整体。其中,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的重要形式,也是“一府两院”向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的重要表现;财政监督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掌控政府“钱袋子”的方式,也是监督政府的最有效的手段;执法检查是在视察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项专门监督法律实施的工作,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监督方式创新的产物;询问和质询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方式之一,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权的一种独特运行方式,等等。第四部分对地方人大监督权行使实践中的权力关系进行了阐述,分析了地方人大监督权与执政党执政权、政府行政权、司法机关司法权的关系,指出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完善建议。由于对代议机构监督权力的研究,只有在国家权力的整体结构中以及代议机构自身的权力构成中进行分析才能够获得充分的说明,因而,我们对地方人大监督权的研究,只有从其实践中所形成的权力关系着手,才能真正找到理解地方人大监督权的钥匙。其中,地方人大监督权与执政党执政权之关系,是地方人大监督权行使实践中最重要的权力关系,也是首先要正确处理好的权力关系,两者关系可以概括为,执政党的执政权领导地方人大的监督权,地方人大监督权监督执政党的执政权。但在实践中由于认识和体制上原因,两者关系难以正确处理。对此,我们应提高认识,理顺体制,加强地方人大监督权对执政党执政权的监督,理顺两者关系;地方人大监督权与地方政府行政权之关系,是地方人大监督权行使实践中重要的权力关系,两者关系就是地方人大监督权对地方政府行政权进行监督,但在实践中存在立法监督难以实现有效化、人事监督难以实现实质化、财政监督难以实现精细化等问题,因而,我们必须厘清权限、加强立法监督,理顺关系、加强人事监督,健全制度、加强财政监督,正确处理好两者关系;地方人大监督权与地方司法机关司法权之关系,是地方人大监督权行使实践中权力关系的重要内容,两者关系就是地方人大监督权对地方司法机关司法权进行监督,但在实践中存在重形式监督轻实质监督、重实体监督轻程序监督、重“个案监督”轻“类案监督”等问题。因此,要解决上述问题,就必须要实现地方人大监督司法重点的三个转向,即从形式监督转向实质监督,从实体监督转向程序监督,从“个案监督”转向“类案监督”。第五部分对地方人大监督权的困境及其解决进行了阐述,分析了地方人大监督权目前存在的一些困境,并对如何解决这些困境提出了相关对策。虽然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地方人大监督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不断加强,监督实效明显。然而,与人民群众不断发展的权利要求以及权力秩序中的脱序现象相比,监督工作总体上依然是地方人大工作的薄弱环节,地方人大监督权运行过程中目前还存在不少困境,包括地方人大监督重点不突出、地方人大监督手段不强硬、地方人大监督过程不完整、地方人大监督程序不完备等问题,这就严重影响了地方人大监督权的有效运行,必须予以解决。对此,我们必须要提高对地方人大监督权的认识,正确处理好党与地方人大的关系,加强地方人大自身的监督能力,以保证地方人大监督权的实效。
姜代兵[9](2012)在《新时期中国共产党执政体制创新研究》文中提出2004年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四全会中首次使用执政体制概念之后,学术界对党的执政体制研究如雨后春笋。从最初探讨执政体制概念、特性、历史演变溯源理论研究,逐步将研究视角转入执政体制创新、相关环境和主要实现路径等方面的研究。目前学术界对党的执政体制创新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有待加强。新时期中国共产党执政体制创新研究是党的执政理论尤为重要的部分,也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任务。随着世情、国情和党情的深刻变化,党的执政体制需要与时俱进,更需要持续的改革与创新。因此,深入研究新时期中国共产党执政体制,推进党的执政体制的科学化,无疑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面临的一个尤为重要的任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必须解决的一个极其重要问题。本文具体内容分为以下四个部分:导论部分,论述本文的选题缘由、意义、目前国内外研究状况及基本内涵、特征;第一章,梳理了中国共产党执政体制的历史轨迹,分析了各个时期的特点;第二章,阐述中国共产党执政体制的问题、制约因素及空间拓展;第三章,探索新时期党的执政体制创新的原则与路径。
王曼[10](2012)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执政党与人民代表大会关系的历史考察 ——以党的文献为考察视角》文中指出中国执政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党通过对人民代表大会的领导,确保国家的性质和政治方向;并通过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将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上升为国家意志,进而变成公民的行为和实惠。另一方面,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最高机关,具有依法监督执政党的权力。规范党与人大的关系是当代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政治体制改革也应与之相适应。新时期我们既要加强人大的权威、发挥人大作用;又要坚持党对人大的领导。关键就是要处理好党与人大的关系,探索适应新时期需要的党对人大领导的途径和领导方式,提高党的领导水平。本文以党的文献为考察视角,通过对党的历史文献进行梳理,对改革开放以来党与人大之间的关系做一历史考察,尝试理清新时期党与人大关系的发展脉络,进而对如何处理好党与人大的关系提出几点粗浅的见解。全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阐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现状、研究方法等。第二部分:以政治学视角解读执政党与议会的区别与联系,介绍了中国共产党与人民代表大会各自的特点以及二者的关系,简单回顾了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党与人大关系的发展历程。第三部分:通过分析从十一届三中全会至十七大党的文献,尝试梳理改革开放以来党与人大关系的发展过程,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考察:第一,党政关系问题成为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第二,逐步明确党领导的内涵;第三,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纳入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第四,逐步将党与人大关系纳入法制化轨道;第五,逐步将党与人大关系纳入科学化轨道。第四部分:就如何理顺和规范党与人大的关系提出了几点思考。第一,强化党对人大的领导权威;第二,坚持依法治国和依法执政;第三,加强党内民主,保持党的先进性;第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二、改革和完善党领导人大和人大监督党的机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改革和完善党领导人大和人大监督党的机制(论文提纲范文)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论文提纲范文)
一、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着优势和巨大功效,坚定制度自信 |
(一)在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 |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人民当家作主的价值追求 |
(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 |
二、深刻理解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把牢前进方向 |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做好人大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 |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健全完善 |
(三)人大工作实现了创新发展 |
三、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出的任务要求,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 |
(一)在党的领导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
(二)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 |
(三)完善立法体制机制 |
(四)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 |
(五)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
(六)健全人大组织制度、选举制度和议事规则 |
(七)加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 |
(2)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论文提纲范文)
一、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必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和统领人大工作 |
二、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必须支持和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 |
三、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必须提高领导能力和水平 |
四、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必须支持和推动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自身建设 |
(3)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制度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学术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党内监督制度的理论渊源与探索实践 |
一、党内监督与党内监督制度内涵的厘定 |
(一) 党内监督的内涵 |
(二) 党内监督制度的内涵 |
二、党内监督制度运行的基本原则 |
(一) 自主性原则 |
(二) 平等性原则 |
(三) 公开性原则 |
(四) 独立性原则 |
(五) 群众性原则 |
三、党内监督制度的理论依据 |
(一) 马克思、恩格斯的党内监督制度思想 |
(二) 中国共产党历史沿革中形成的党内监督制度思想 |
四、其他无产阶级政党对于党内监督制度探索与实践经验 |
(一) 苏共对党内监督制度的探索与实践 |
(二) 越共对党内监督制度的探索与实践 |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制度改革历程及成效 |
一、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制度沿革的历史脉络 |
(一) 新中国成立前中共党内监督制度的初步探索 |
(二) 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期间中共党内监督制度的曲折发展 |
(三) 改革开放后中共党内监督制度的健全与完善 |
二、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制度改革成效 |
(一) 党内法律法规制度进一步发展与完善 |
(二) 纪检制度取得重大创新与突破 |
(三)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现制度创新 |
第三章 十八大以来党内监督制度改革的问题与原因探析 |
一、党内监督制度改革需要进一步破解的问题 |
(一) 党内法律法规的体系化程度尚存进步空间 |
(二) 党内监督体制的协调性不足 |
(三) 监督制度内生性动力不足 |
(四) 部分社会监督渠道“受阻” |
二、党内监督制度改革仍存在问题的原因探析 |
(一) 古代封建专制与近现代历史沿革下民主的双重缺失 |
(二) 运动式治理惯性的路径依赖 |
(三) 党内监督制度建设的艰巨性与复杂性 |
(四) 部分公民及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意识不强、政治素养不高 |
第四章 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制度的对策思考 |
一、把发展党内民主作为完善党内监督制度的基础 |
二、进一步完善顶层党内监督制度设计 |
(一) 建立健全党政干部财产申报与公开制度 |
(二) 建立健全党内问责制度 |
三、以权力制约权力 |
(一) 理顺党代会、党委会、党委常委的权力关系 |
(二) 赋予党代表以监督质询权 |
四、实现党内监督制度与党外监督制度的良性互动 |
(一) 发挥各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 |
(二) 规范中国共产党与人民代表大会关系 |
(三) 利用互联网媒体创新党外监督方式 |
五、抵制不良的监督失范行为 |
(一) 防范无中生有、人云亦云 |
(二) 严禁上纲上线、无线扩大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4)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路径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目的与意义 |
1. 选题目的 |
2. 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
1. 国外文献综述 |
2. 国内文献综述 |
(三)研究框架与方法 |
1. 研究框架 |
2. 研究方法 |
(四)研究难点和创新之处 |
1. 研究难点 |
2. 创新之处 |
一、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理论内涵 |
(一)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含义 |
1. 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理论渊源 |
2. 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含义 |
(二)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特征 |
1. 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共性特征 |
2. 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个性特征 |
(三)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结构 |
1. 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隐性结构 |
2. 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显性结构 |
二、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现实分析及路径界定 |
(一)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阻力分析 |
1. 传统体制的路径依赖阻碍国家治理革新 |
2. 既得利益集团阻挠改革 |
3. 推进国家治理缺乏共识 |
(二)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动力系统 |
1. 政治动力:中国国家领导层锐意改革 |
2. 经济动力: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与市场化 |
3. 社会动力:社会结构的多元化及思想观念的多样化 |
4. 外部动力:全球化浪潮 |
(三)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路径界定及状态 |
1. 国家治理现代化路径的界定原则 |
2. 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路径界定 |
3. 四种路径的相互关系 |
4. 总体路径状态 |
三、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路径:夯实根基,建设文化 |
(一)夯实国家治理根基,推动基层创新 |
1. 盱眙县在推进县域改革中的先进做法 |
2. 恩施州在加强基层创新中的有益经验 |
3. 基层政权首先要做好公共服务 |
4. 强化基层政权的执行力 |
5. 大力推动基层管理走向基层治理 |
6. 大力鼓励基层探索和创新 |
(二)建设现代的社会主义政治文化 |
1. 社会主义政治文化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基础和支撑力量 |
2. 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
3. 创新政治社会化手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4. 培育理性的公民意识和公民精神 |
四、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路径:完善制度,推行法治 |
(一)实现国家治理制度现代化 |
1. 形成系统完备的国家制度建设体系 |
2. 把握科学规范的国家制度逻辑体系 |
3. 构建运行有力的国家制度执行体系 |
(二)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法治中国 |
1. 维护宪法权威 |
2. 扎实推进法律实施,规范权力运行机制 |
3. 实现司法的业务独立和相对独立 |
4. 发挥人民群众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主体地位 |
5. 处理好改革和现行法律的关系 |
五、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路径:深化改革,发展民主 |
(一)实施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
1. 政治体制改革的首要原则——坚持党的领导 |
2. 实现权力的制约与平衡 |
3. 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和领导制度改革 |
4. 形成新闻舆论的强大监督合力 |
5. 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 |
(二)实现党的治理现代化 |
1. 党的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和根本动力 |
2. 实现党内治理现代化 |
3. 处理好党和国家机关的关系 |
六、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开放路径:树立全球视野 |
(一)新加坡国家治理中的有益经验 |
1. 加强政治整合,增强国家认同和公民理性精神 |
2. 加强执政党自身建设,密切与人民的关系 |
3. 加强社会建设,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
(二)德国国家治理中的有益经验 |
1. 高度重视教育 |
2. 具有高度的司法专业化水平 |
3. 完善的生态环境治理机制 |
(三)埃及国家治理中的失败教训 |
1. 西式民主水土不服,政局不稳 |
2. 经济恶化,民生艰难 |
(四)巴西国家治理中的失败教训 |
1. 错失战略转型机遇,陷入“中等收入陷阱” |
2. 贫富悬殊,腐败严重 |
3. 自主创新能力弱 |
(五)我国国家治理的启示 |
1. 树立全球视野,积极借鉴有益成果 |
2. 绝不照抄照搬,坚定走自己的路 |
3. 积极参与全球治理 |
总结与展望 |
(一)本文的核心逻辑 |
(二)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展望 |
注释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论文清单 |
图表索引 |
致谢 |
(5)党领导法治中国建设的逻辑进路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创新点 |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和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党领导法治中国建设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党领导法治中国建设的概念诠释 |
一、党领导法治中国建设的中国式命题的提出 |
二、“党的领导”与“法治中国”的科学含义 |
第二节 党领导法治中国建设的中心议题 |
一、党的领导与法治 |
二、法治与人民民主 |
三、依宪治国与依宪执政 |
四、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 |
五、依法治国与新发展理念 |
第三节 党的领导与法治建设的本质契合 |
一、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一致性 |
二、防止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的不一致 |
三、纠正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的不一致 |
第二章 党领导法治中国建设的实践基础 |
第一节 党领导法治中国建设的实践起点 |
一、国体政体的宪法确认奠定了党领导法治建设的政治地位 |
二、历史和人民的选择决定法治建设只能由党领导 |
三、中国法治建设的艰巨性决定了只有坚持党的领导 |
四、改革发展稳定的法治大局要求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
第二节 党领导法治中国建设的基本方策 |
一、方略变迁:法制-法治-依法治国-法治中国 |
二、政治前提:坚持党领导依法治国 |
三、基本原则: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统一 |
四、基本方式:依法执政 |
五、规范依据: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 |
六、党的建设:管理型政党——法治型政党 |
七、社会建设:社会管理——社会治理 |
八、法治建设:两个“三位一体”建设 |
第三章 党领导法治中国建设的契入路径 |
第一节 坚持党管政法传统 |
一、政法体制中的政法委员会 |
二、加强党委政法委的领导 |
第二节 执政党领导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
一、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组织性 |
二、激发基层社会组织活力 |
三、培育基层法治文化 |
第三节 党领导依法行政 |
一、党保证严格执法 |
二、党监督依法行政 |
三、党领导政府决策 |
第四节 政党关系的法治化 |
一、领导与接受领导关系的法治化 |
二、执政与参政关系的法治化 |
三、合作协商与互相监督关系的法治化 |
第五节 党与社团关系的法治化 |
一、党领导社会团体的法治机制 |
二、党支持社团工作的法治机制 |
第四章 党领导立法 |
第一节 执政党与立法关系的域外借鉴 |
一、西方政党与立法的关系模式 |
二、海外学者看中国共产党与立法关系 |
第二节 执政党与立法关系的中国特色 |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立法的政治优势 |
二、总揽全局是党领导立法的基本原则 |
三、公平正义是党领导立法的价值准则 |
四、党领导立法是破解改革难题的必然途径 |
第三节 党领导立法的运行机制 |
一、党依法进入国家权力机关 |
二、党通过权力机关行使国家权力 |
第五章 党保证执法 |
第一节 党的领导是行政法治的重要原则 |
一、党的领导与依法行政的关系 |
二、执政为民与政府治理的一致性 |
第二节 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的逻辑关联 |
一、党依法执政为政府依法行政奠定基础 |
二、政府依法行政是党依法执政的核心内容 |
第六章 党支持司法 |
第一节 党与司法关系理论的域外借鉴 |
一、西方政党与司法的关系模式 |
二、海外学者看中国共产党与司法关系 |
第二节 党与司法关系理论的中国特色 |
一、司法的泛政治化与司法的政治性 |
二、司法的公正性 |
第三节 党支持司法的运行机制 |
一、党领导司法的切入方式 |
二、司法机关党组的核心作用 |
第七章 党带头守法 |
第一节 党带头守法的法理基础 |
一、全民守法的理论阐释 |
二、全民守法的现实困境 |
第二节 党带头守法的运行机制 |
一、党依法执政和管党治党的实施机制 |
二、关键守法主体带头守法的实施机制 |
结语:党领导法治中国建设的愿景 |
一、国家治理维度:党领导法治建设的新成就 |
二、政党治理维度:党领导法治建设的新贡献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6)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的中国共产党适应性变革(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研究对象与意义 |
二、研究现状述评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创新之处与不足 |
第一章 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政党适应性变革 |
第一节 从“治理”到“国家治理现代化” |
一、西方治理理论的基本观点 |
二、当代中国的国家治理理论初探 |
三、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含义 |
第二节 从“政党适应性”到中国共产党的“适应性变革” |
一、政党适应性 |
二、政党适应性变革 |
三、中国共产党的适应性变革 |
第三节 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适应性变革 |
一、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对于党和国家事业的意义 |
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要基于当代中国的政治制度 |
三、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要遵循政党政治的发展规律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党的建设领域的适应性变革 |
第一节 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全面从严治党 |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党组织坚强有力 |
二、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党员干部高效有为 |
三、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领导干部廉政为民 |
第二节 党的建设领域适应性变革的经验与不足 |
一、中国共产党建党治党的主要做法 |
二、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的基本经验 |
三、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的不足之处 |
第三节 党的建设领域适应性变革的努力方向 |
一、加强执政理念建设是从严治党的前提和基础 |
二、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从严治党的根本保障 |
三、调动党员的积极性是从严治党的重要基础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政党与国家关系领域的政党适应性变革 |
第一节 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规范政党与国家关系 |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合理定位政党与国家关系 |
二、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党依法领导国家政权 |
三、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党依法执掌国家政权 |
第二节 党在政党与国家关系领域适应性变革的经验与不足 |
一、中国共产党调整政党与国家关系的主要做法 |
二、中国共产党调整政党与国家关系的基本经验 |
三、中国共产党调整政党与国家关系的不足之处 |
第三节 党在政党与国家关系领域适应性变革的努力方向 |
一、把握中国共产党与国家关系的独特性 |
二、保障国家机构的自主性 |
三、促进国家机关的高效性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政党与社会关系领域的政党适应性变革 |
第一节 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考验党的社会治理能力 |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党面对社会阶层多层化的局面 |
二、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党解决社会思潮多元化中的领导社会难题 |
三、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党解决价值观多元化中的社会整合问题 |
第二节 党在社会治理领域适应性变革的经验与不足 |
一、中国共产党社会治理适应性变革的主要做法 |
二、中国共产党社会治理适应性变革的基本经验 |
三、中国共产党社会治理适应性变革的不足之处 |
第三节 党在社会治理领域适应性变革的努力方向 |
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多元社会思潮 |
二、密切复杂社会背景下的党群关系 |
三、加强社会多元化背景下的社会整合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法治建设领域的政党适应性变革 |
第一节 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党提高法治建设领域的能力 |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中国共产党全面落实依法治国 |
二、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中国共产党实现领导方式法治化 |
三、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中国共产党实现执政方式法治化 |
第二节 党在法治建设领域适应性变革的经验与不足 |
一、中国共产党在法治建设领域适应性变革的主要做法 |
二、中国共产党在法治建设领域适应性变革的基本经验 |
三、中国共产党在法治建设领域适应性变革的不足之处 |
第三节 党在法治建设领域适应性变革的努力方向 |
一、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能力 |
二、提高党的依法领导能力 |
三、提高党的依法执政能力 |
本章小结 |
结语 |
一、本文基本结论 |
二、当前启示意义 |
三、未来关注重点 |
参考文献 |
图表 |
致谢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附件 |
(7)党内民主建设和社会民主建设互动论纲——中国特色民主政治的内源型发展途径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一 |
二 |
三 |
(8)地方人大监督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1章 地方人大监督权的一般理论 |
1.1 地方人大的性质及其监督 |
1.1.1 地方人大的性质与地位 |
1.1.2 地方人大监督的地位 |
1.1.3 地方人大监督权释义 |
1.2 地方人大监督权的基本特征 |
1.2.1 民主性 |
1.2.2 全局性 |
1.2.3 权威性 |
1.2.4 法定性 |
1.2.5 间接性 |
1.3 地方人大监督权的基本要素 |
1.3.1 地方人大监督权的主体 |
1.3.2 地方人大监督权的对象 |
1.3.3 地方人大监督权的内容 |
1.3.4 地方人大监督权的方式 |
1.4 设立地方人大监督权的现实意义 |
1.4.1 地方人大监督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表现方式 |
1.4.2 地方人大监督权是人大制度的必然要求 |
1.4.3 地方人大监督权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径 |
第2章 地方人大监督权的历史发展 |
2.1 革命根据地时期的地方人大监督权 |
2.1.1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地方人大监督权 |
2.1.2 抗日战争日期的地方人大监督权 |
2.1.3 解放战争时期的地方人大监督权 |
2.2 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时期的地方人大监督权 |
2.2.1 建国初期的地方人大监督权 |
2.2.2 1954年至1965年的地方人大监督权 |
2.2.3 “文革”时期的地方人大监督权 |
2.3 改革开放时期的地方人大监督权 |
2.3.1 1978年至1982年的地方人大监督权 |
2.3.2 1982年至2006年的地方人大监督权 |
2.3.3 2006年至今的地方人大监督权 |
第3章 地方人大监督权体系 |
3.1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 |
3.1.1 地方人大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年度工作报告 |
3.1.2 地方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
3.2 计划和预算监督 |
3.2.1 地方人大审查和批准计划和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 |
3.2.2 地方人大常委会对计划和预算的监督 |
3.3 执法检查 |
3.3.1 执法检查计划的确定 |
3.3.2 执法检查的组织实施 |
3.3.3 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 |
3.3.4 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的处理 |
3.4 询问和质询 |
3.4.1 询问和质询概述 |
3.4.2 询问和质询的异同 |
3.4.3 询问制度 |
3.4.4 质询制度 |
第4章 地方人大监督权行使实践中的权力关系 |
4.1 地方人大监督权与执政党执政权的关系 |
4.1.1 执政党与人大的关系 |
4.1.2 地方人大监督执政党执政权的障碍 |
4.1.3 加强地方人大对执政党执政权的监督 |
4.2 地方人大监督权与政府行政权的关系 |
4.2.1 地方人大监督政府行政权的内容 |
4.2.2 地方人大监督政府行政权的难点 |
4.2.3 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行政权的监督 |
4.3 地方人大监督权与司法机关司法权的关系 |
4.3.1 地方人大监督司法权的重要性 |
4.3.2 地方人大监督司法权的现实困境 |
4.3.3 模式调整:地方人大监督司法权的出路 |
第5章 地方人大监督权面临的困境及其出路 |
5.1 地方人大监督权面临的困境 |
5.1.1 地方人大监督重点不突出 |
5.1.2 地方人大监督手段不强硬 |
5.1.3 地方人大监督过程不完整 |
5.1.4 地方人大监督程序不完备 |
5.2 地方人大监督权困境探因 |
5.2.1 传统政治文化的消极影响 |
5.2.2 政治体制未理顺 |
5.2.3 地方人大自身监督能力不强 |
5.3 加强地方人大监督权的基本途径 |
5.3.1 提高对地方人大监督权的认识 |
5.3.2 正确处理好党的领导与地方人大监督的关系 |
5.3.3 加强地方人大自身的监督能力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读博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9)新时期中国共产党执政体制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导论 |
一、 选题缘由 |
二、 研究意义 |
三、 文献综述 |
四、 相关概念界定 |
五、 研究方法和基本框架 |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探索执政体制的历史轨迹 |
一、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局部执政条件下对执政体制的初探 |
二、 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初期党的执政体制的摸索 |
三、 改革开放以来党的执政体制改革与完善 |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执政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制约因素 |
一、 中国共产党执政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
二、 中国共产党执政体制改革创新的主要制约因素 |
三、 新时期党的执政体制创新的空间拓展 |
第三章 新时期中国共产党执政体制创新的原则与路径 |
一、 新时期中国共产党执政体制创新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
二、 新时期中国共产党执政体制创新的动力 |
三、 新时期中国共产党执政体制创新的理论构想 |
四、 新时期中国共产党执政体制创新的现实路径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10)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执政党与人民代表大会关系的历史考察 ——以党的文献为考察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1.3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4 本文的写作难点 |
2 中国执政党与人民代表大会关系的相关理论概述及历史回顾 |
2.1 执政党与议会 |
2.2 中国执政党与人民代表大会 |
2.3 改革开放前中国共产党与人民代表大会关系的历史回顾 |
3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关于党与人大关系的认识 |
3.1 党政关系问题成为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 |
3.2 逐步明确党对人大领导的内涵 |
3.3 将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纳入党的建设重要内容 |
3.4 逐步将党与人大的关系纳入法制化轨道 |
3.5 逐步将党与人大关系纳入科学化轨道 |
4 关于理顺和规范党与人大关系的思考 |
4.1 强化党对人大的领导权威 |
4.2 坚持依法治国和依法执政 |
4.3 加强党内民主 |
4.4 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 |
后记 |
四、改革和完善党领导人大和人大监督党的机制(论文参考文献)
-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J]. 王晨. 中国人大, 2020(14)
- [2]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J]. 鲁风. 山东人大工作, 2020(02)
- [3]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制度改革研究[D]. 牛东明. 山东大学, 2018(12)
- [4]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路径探析[D]. 武庆鹏. 新疆大学, 2016(12)
- [5]党领导法治中国建设的逻辑进路研究[D]. 汪火良. 武汉大学, 2016(06)
- [6]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的中国共产党适应性变革[D]. 吕虹. 山东大学, 2015(04)
- [7]党内民主建设和社会民主建设互动论纲——中国特色民主政治的内源型发展途径探讨[J]. 陈纯仁. 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04)
- [8]地方人大监督权研究[D]. 蔡玉龙. 河北大学, 2015(10)
- [9]新时期中国共产党执政体制创新研究[D]. 姜代兵. 广西师范学院, 2012(09)
- [10]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执政党与人民代表大会关系的历史考察 ——以党的文献为考察视角[D]. 王曼. 新疆师范大学, 20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