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习新《会计法》要实行四个结合(论文文献综述)
王振标[1](2020)在《论作为社会公权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权》文中研究表明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一项独具中国特色的基层治理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有效运行是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作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核心,基层群众自治权的研究理所当然成为法学界的关注和研究重点。但经过21世纪初短暂的繁荣后,法学界对基层群众自治权的研究渐趋平静,与此同时留下了一系列尚未解决的争议。在诸争议之中,基层群众自治权的性质之争是最为核心和重要的争议。对自治权性质认识的不同也进一步决定了对自治权主体、对象、内容等方面认识的不同。近些年,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基层群众自治权具有权利和权力双重面相。但是既有研究依然主要是从权利的角度对基层群众自治权进行的研究,即使持“综合说”的学者也鲜有从权力角度对基层群众自治权进行系统研究。自治权的性质之争产生的根源在于“自治”与“自治权”这两个概念本身的复杂性,在不同的语境之中,“自治”与“自治权”分别具有不同的内涵。该现象不仅存在于各学者的学术论述中,也存在于法律文本中。在不同语境中,根据其主体不同及所指向对象的不同,“自治”与“自治权”便具有了不同的含义。当人们强调自治主体是自治共同体还是个体时,自治便有了团体自治和个体自治之分;当人们强调其对外的自治属性和对内的民主属性时,自治又有了团体自治和成员自治之分。当以基层群众自治共同体为主体,分别强调其所指向对象是外部对象(政府)和内部对象(成员)时,基层群众自治权的“权利”和“权力”之分便产生了。因此只有在确定了具体语境时,讨论基层群众自治权是一种权力还是权利才有可能。当以自治共同体为主体以其内部成员为对象时,基层群众自治权主要表现为一种权力属性。但作为基层群众自治权之社会公权力属性还需要从两个方面加以论证:第一,它是一种公权力还是私权力;第二,基层群众自治权到底是一种国家转授的国家公权力还是一种社会性的权力。与公司等私法人不同,基层群众自治共同体之存在为了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如果借用英国法上对公共职能的检测标准,那么基层群众自治共同体显然履行的是一种公共职能。由于基层群众自治共同体非一级国家政权而是一种社会自治共同体,那么显然基层群众自治权只能是一种社会公权力而非国家公权力。基层群众自治权与国家公权力相互之间关系向来备受关注,行政化与去行政化也构成了基层群众自治研究中的主线之一。从规范文本来看,国家公权力与基层群众自治权并不存在隶属关系,而是一种“帮助、指导——协助”的关系,但同时它们还存在“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如果要更深入地了解这种关系,还需从基层群众自治权的价值基础和本源的研究着手。从价值基础来看,各种自治制度相应的自治权总是政治博弈的产物,它既植根于自下而上的自治需求,同时也被视为一种自上而下的治理工具。自治权既源于共同体成员的权利让渡,同时也基于国家公权力的承认。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作为一种国家主导下的制度建构,基层群众自治权的实现既需要与国家公权力保持一定距离,同时也离不开国家公权力的帮助和支持。辅助原则尽管在我国并无法律规范上的依据,但其内容与我国相关法律规范有不谋而合之处。辅助原则一方面要求国家公权力需要对基层群众自治权的运行要保持克制义务,同时也要求对基层群众自治权尽帮助义务。辅助原则对于国家公权力和基层群众自治权的权限划分也有指导意义,辅助原则要求权力和责任应当被分配给尽可能低层次(或者是最恰当)的单位。对基层群众自治权的研究离不开对其内容的全面研究和考察。由于既有研究大多从权利的视角来研究基层群众自治权的内容,因而大多学者将其划分为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参与权、知情权及监督权等内容。从公权力视角来看,作为社会公权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权从内容上来讲与国家公权力有相似之外。按权力性质的不同,基层群众自治权也大致可以分为内部规约制定权、内部管理权、监督权以及民间调解权。进一步的研究可以发现,不仅法学界对该问题缺乏足够的关注,我国既有规范文本也存在许多不足,且这些不足较少为学界所关注。譬如,村/居民会议是否为内部规约制定权的唯一行使主体就鲜有学者关注。如果严格按照《村委会组织法》之规定,村民会议是村规民约唯一的制定主体。但在实践中大量的村规民约是由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小组制定的,这些村规民约是否合法有效?再譬如依《村委会组织法》和《居委会组织法》之规定,内部规约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那么规章是否不在不得抵触之列?最后,内部管理权的对外效力难题也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司法难题。这涉及到对于《村委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和二十七条究竟是管理性强制性规范还是效力性强制性规范的认定问题。基层群众自治权的归属主体是全体成员所构成的基层群众自治共同体,但从结构功能主义的角度看不同性质的基层群众自治权由共同体内部不同的机构行使。从规范文本来看,我国形成了“村权三分,三会村治”的基本模式。为了进一步实现基层治理的善治目标,不少地方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进而形成了诸如成都“村民议事会”、广东清远“自治单元下沉”等新的模式。法学研究者所需要研究的是,这些新成立的机构所行使的权力来源是否合法,是否突破了既有法律文本的相应规范?这需要我们对基层群众自治权的行使依据作进一步的探究。根据前述对基层群众自治权的概念和本源所做的基本研究,基层群众自治权行使的直接依据是内部规约,最终依据是国家法。伴随着国家公权力的下沉,受基层政府委托,基层群众自治共同体往往也承担着大量的行政职能,进而基层群众自治共同体的内部规范也可以分为委托性规范和自主性规范,只有后者才构成了基层群众自治权的行使依据,前者是国家公权力在基层的延伸。不少地方政府对基层群众自治共同体权力结构的改造往往以地方性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为依据,但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基层群众自治的基本制度属于法律保留的范畴,那么如何理解法律保留原则下宪法法律以外法规范的立法权限对于这些基层治理革新的合法性就有着重要意义。“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是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模式。与此同时,自治原则、法治原则和德治原则也构成了基层群众自治权行使的基本原则。除此以外,鉴于四个民主在基层群众自治中的重要地位,民主原则也是基层群众自治权行使的基本原则之一。自治原则从消极的层面而言,要求基层群众自治权具有自主性,基层群众自治权的行使要免于国家公权力的不当干涉;从积极层面而言,要求充实基层群众自治权的内容,减少对国家公权力的依赖。德治原则、法治原则和民主原则同样是国家公权力的行使原则,但在基层群众自治权的行使过程中又具有独特的含义。德治原则意味着基层群众自治权的行使不仅要合法,还要符合社会公众普遍认可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不仅包括了作为整个中国社会各阶层共同认可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还包括了共同体内部共同价值观。法治原则对基层群众自治权既有规制和约束以防止其滥用的作用,同时也有保障其免受国家公权力干扰之作用。由于基层群众自治一开始便承载了直接民主的美好寄托,因此相较于在国家公权力的行使而言,基层群众自治行使中的直接民主所占的比重较大,进而处理好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之间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除此以外,如何避免多数暴政可能造成的对少数群体利益的损失也是民主原则在运行时需要注意的问题。由于相较于国家公权力而言,基层群众自治权的行使更多地采用了民主决策方式,因此避免多数暴政的问题对于基层群众自治权的行使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任何权力都有滥用的可能,基层群众自治权也不例外。对于基层群众自治权的滥用,既有研究主要关注于基层群众自治的内部人控制问题,但对基层群众自治权行使中的多数暴政问题和外部监督问题关注严重不足。在实践中,基层政府和法院对于村/居民(代表)会议所作的决议或制定的内部规约所导致村/居民个体权益的减损等问题呈现了明显的分化,在实践中还有以自治之名逃避监管责任的现象。既有的法律规范也存在许多模糊之处,以至于即使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决中也存在不同的意见。《村委会组织法》第36条隐含着一个逻辑悖论,根据该条款,自治权力行使的合法性与是否应当对前者进行审查之间互为前提,进而成为一个悖论。既有法律规范也并没有设立对基层政府和法院逃避监管责任的追责机制。避免基层群众自治权的滥用既离不开完善的内部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也离不开国家公权力的外部监督。应当明确,国家公权力对基层群众自治权的外部监管既是一种权力,同时也是一种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由于基层群众自治权运行实践中受到基层政府影响过大,因此对于基层群众自治权的行政化和保障一直以来是学界研究的重点。在部分学者看来,“去行政化”是实现基层群众自治权,摆脱自治空转现象之灵丹妙药。但是“居站分离”的改革实践说明这种基于“国家——社会”简单研究范式的观点过于片面和理想化,因为它割裂了基层群众自治权与国家公权力之间的相互联系。如果跳出“行政化”与“去行政化”的思维模式,回归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本定位,可以发现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是基层群众自治共同体存在的主要目的和功能,因此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是基层群众自治权脱虚向实的基础,也是实现其相对独立性和自主性的前提。要解决公共产品供给能力低下的问题,必须要解决两个关键性的问题:其一是经济自主权和可供自由支配的财产,其二是必须承认基层群众自治权有一定的强制性。
何敏[2](2020)在《李家驹与清季宪政改革研究(1907-1911)》文中认为李家驹是清末宪政改革的重要人物。在任考察宪政大臣之前,李家驹曾任翰林院编修、湖北学政、京师大学堂总监督,在时局变化及偶然因素的推动下,政务能力出色的李家驹成为驻日使臣,1908年又接替达寿成为考察日本宪政大臣,随后其宪政改革主张在清末宪政改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李家驹在宪政改革过程中受到清廷青睐既是其能力使然,更是其“以君主大权为上”的宪政主张得到了清廷的认可。在清廷的支持下,李家驹担任(兼任)宪政编查馆提调、学部侍郎、协纂宪法大臣、资政院副总裁、资政院总裁等职,参与起草内官制,厘定皇室经费草案,纂拟宪法草案,制订《资政院选举章程》,大展改革豪情,推进宪政改革进程。在武昌起义之际,李家驹又竭力维持资政院运作,以维持清廷大局。但是在此过程中,李家驹既受朝中势力的掣肘,又因其宪政观在本质上仍未突破自上而下的“君权”桎梏,因而始终未能实现其宪政理想,最终只能憾然请辞。从中亦可窥探清廷宪政改革充满“诚意”而又希望“权力”与“地位”兼得的局限与矛盾,这注定了清廷的宪政改革必然以失败告终。
陈丹玲[3](2019)在《新时期科研经费绩效审计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发展作为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把科教兴国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放在国家发展的核心位置。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显示,我国的科研经费投入逐年增加。但近年来在科研经费使用的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得到各级政府和人们的高度关注。绩效审计是全面评价科研项目效果的重要方法,能揭示影响科研经费使用高低的问题所在,并对被审计单位提出整改建议。新时期对开展好科研经费绩效审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以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为背景,通过学习和借鉴国内外科研经费管理和绩效审计的经验,探讨更加科学管理科研经费方法。本文基于绩效审计的理论方法,结合科研项目的特点,在分析推动科研经费绩效审计发展的现实依据和政策依据的基础上,重点阐述绩效审计中项目管理、方法体系、指标体系。进一步运用平衡计分卡理论,构建科研经费绩效审计指标框架,并利用调查问卷专家确定各项指标的评分标准,之后将此绩效审计指标体系运用于S研究院进行实证研究,计算S研究院2016-2018年科研经费的绩效审计结果,提出相关建议。目前,我国科研经费绩效审计体系尚未完善,对科研经费绩效审计的研究显得十分必要,也是在“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背景下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以S研究院为对象的案例分析,对于强化绩效审计在科研项目的应用,检验绩效审计体系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具有现实价值,也助于推进科研项目的健康发展。
陈雪彬[4](2019)在《档案社会控制功能的立法语言呈现研究》文中提出我国档案法律法规建设正处在从法制向法治的转变时期。档案法制体系是依法治档的前提与基础,社会治理需要对档案法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旨在更好地借助档案社会控制功能,实现档案法治。档案的社会控制功能取决于客体的属性与主体的需求,在社会主体的需求表达中,以国家政权为代表的权力主体占据着绝对的优势地位,档案法律作为国家权力的传导工具直接承载了档案社会控制功能。而档案社会控制功能是通过立法语言呈现的,立法语言的使用影响着主体对档案社会控制功能的发挥与实现。涉及档案的立法语言发展存在着不完善之处,而由这种立法语言构建起来的法律规范并不能最大限度地呈现出档案社会控制功能,以至于在实施过程中让人感到无所适从。因此,档案法律规制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意识到档案立法完善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本文力图在立法语言的框架下,探究法律范围内呈现出的档案社会控制功能意向,分析档案立法语言在呈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思考档案法律文本的优化。本文首先界定立法语言与档案社会控制功能的概念,通过对档案社会控制功能呈现问题的分析,发现通过立法语言呈现档案社会控制功能的可行性与合理性。然后对我国现行的档案法律进行梳理统计,基于法律文本对档案社会控制功能从控制意识、控制活动、控制范围、控制效力四个方面进行全方位综合分析,从而发现在档案社会控制功能呈现过程中,档案立法语言存在语言歧义性、词句模糊性、逻辑不严谨和表述不充足的问题,并分析出影响档案立法语言使用的因素。最后为增强档案的社会控制能力,实现档案法治现代化,提出贯穿于档案立法全过程的立法语言优化策略,以实现档案立法意图的准确概括、立法内容的正确表达和立法规范的精准传递。
袁珠萍[5](2017)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法制宣传教育研究 ——以《人民日报》为文本》文中提出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业全局。法制宣传教育从根本上说是提升人们法律素质、法律意识的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塑造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途径。改革开放以来,从“一五”到“六五”普法,我国基本实现全民法律素质的全面提高。当前,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已成为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法制宣传教育也成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和重要基础,随着“十三五”规划的提出,这也对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前提下,如何使社会成员普遍建立起对法律的信任和遵守,进而外化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法律行为,这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根据社会主义建设的法治需求,开展极具中国特色的法制宣传教育,在全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紧密结合法治实践,宣传法律常识中突出宪法核心地位,宣传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这对于加快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人民日报》作为中国共产党的机关报,其地位和权威举足轻重,任何的细微举动都可能被视为“风向标”,其内容贯穿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以《人民日报》作为文本,研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法制宣传教育,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论文总体框架包括历史考察、主题宣传和实践探索三个部分,即中国共产党法制宣传教育的历史考察;改革开放以来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中国共产党法制宣传教育的基本经验总结。结构上分为六章:第一章主要是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共产党法制宣传教育历史进行回顾,一方面梳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主要成就及其经验教训,另一方面梳理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之前中国共产党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主要成就及其启示。第二章,即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对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恢复、进入全民普法教育阶段、法制宣传教育阶段的历史概述,对改革开放以来的法制宣传教育理念的转变进行分析,分析从“以法治国”到“依法治国”、从“法制建设”到“法治建设”、从“普及法律常识”到“弘扬法治精神”、从“法制宣传教育”到“法治宣传教育”,不同时期观念转变的原因,再从改革开放以来《人民日报》法制相关的报道进行研究,从版次、数量、题材三个方面分析,探讨改革开放以来,《人民日报》法制宣传趋势,并结合其特点,进行总体评价。第三章,即以宪法为中心的法制宣传教育,主要以《人民日报》的视角,对现行宪法、现行宪法四次修改、普法教育中宪法宣传进行考察;通过对《人民日报》宪法宣传报道的内容分析,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宪法宣传教育的特点及教训。第四章,主要是考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考察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同时,梳理《人民日报》对经济发展相关法律法规、群众生活密切的法律法规以及维护社会和谐,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的宣传。第五章,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中心的宣传教育。第一部分考察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提出及其意义,以及改革开放以来《人民日报》对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途径。第二部分主要考察社会法治理念的提出及其意义,并从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基本内容进行考察;第三部分主要考察《人民日报》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中心宣传教育的特点及其启示。第六章,即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的思考,主要考察改革开放以来,以《人民日报》为载体中国共产党法制宣传教育的特点、成就及其经验,分析其问题和缘由,总结其启示,并对今后《人民日报》法制宣传教育作前瞻性的思考。
石璐[6](2015)在《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及诚信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世界经济的快速发展,会计这个行业在经济中的影响力越来越大。然而,与此同时,会计诚信却出现了诸多问题,给经济的健康稳定的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例如,英国的巴林事件爆出的会计丑闻,美国的安然事件的审计漏洞,中国的银广夏事件的会计造假等问题层出不穷,会计行业的诚信水平的下降,给一个国家的经济带来了巨大危害。人们应当的关注和重视会计行业的诚信问题,并且要积极寻求解决的办法。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探讨了道德和会计伦理的概念,然后简要介绍了英国等主要国家的经验,并从中学习到经验。在此之后,本文将回顾现有的会计职业道德系统,并与发达国家的会计道德系统进行比较,最终找到会计行业中的问题。全共分为五章。第一章主要是对文章研究的背景、方法、目的、意义、研究思路等作了简单的介绍;第二章是对会计职业道德的含义、内容和作用进行了概述,并对比分析了国内外职业道德体系的制定;第三章的重点是一系列的会计职业道德问题,并列举了会计职业道德缺失的实例,以作为全文研究的一个基点,为下文做铺垫;第四章从几个不同角度分析了会计职业道德缺失的原因,并设计了调查问卷,后进行了实证分析,更深一步的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第五章针对以上的问题以分析,提出了建立和完善会计职业道德体系的基本框架以及具体路径与解决对策,从而健全和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会计职业道德体系。
王玲[7](2012)在《会计诚信教育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市场经济是建立在诚信基础之上的法制经济,会计诚信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石。随着社会的发展,会计在经济建设、经济管理、经济决策中越来越占据重要的地位,而会计诚信和真实的会计信息是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根本所在。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逐步转轨,会计诚信缺失现象在我国经济生活中不断出现,给国家、企业和投资人的经济利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同时,导致了一些腐败现象的发生,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因此,会计诚信教育问题一直是会计学界和政府主管部门十分关注的重点问题。本课题通过对长沙市大中型企业会计人员的会计诚信教育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分析了会计诚信教育教育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措施,构建了会计诚信教育体系。首先,从会计诚信缺失现状出发,通过总结、研究国内外关于会计诚信教育的文献,提出了本课题研究的基本思路与方法。其次,通过对会计人员会计诚信教育的调查与分析,结合前人研究的成果,剖析出会计诚信缺失是由于政府诚信不足、市场自身缺陷、会计制度缺失、诚信意识淡薄、缺乏有效的监督、违法成本过低原因所致。本课题的重点一是从系统的角度提出了会计诚信教育体系的构建应包括扩大诚信教育对象、完善诚信教育阵地、优化诚信教育资源、强化诚信约束机制、净化诚信教育环境等诸多方面,二是就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高校会计专业学生的会计诚信教育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研究,三是对注册会计师和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的会计诚信教育作了一定研究和阐述。
崔潮[8](2011)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财政制度变迁》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现代化是近代以来中国历史的主流。现代化的核心是经济现代化与政治现代化。经济现代化包括市场化与工业化,市场化是动力机制,工业化是外在表现;政治现代化表现为宪政化,通过民主与法治的成长建立有限与有效政府,保护个人的创造与基本人权。财政是政治与经济的枢纽,通过政治过程解决经济问题。财政制度变迁既反映了现代化的成果,又是推动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中国近现代史,是一部现代化道路的探索史。在列强割地赔款的勒索与潮涌般的工业品冲击下,中国传统经济解体衍生出极度的贫困与社会不公,帝国体制瓦解散落出残渣余孽般的军阀政治。外患内乱下的中国迫切地向外寻找富强之道,从军事救国到实业救国,从维新立宪到一次次革命,直到新中国建立才走上了快速现代化的发展道路。但在经济现代化道路上一度重视工业化摒弃市场化,在政治现代化道路上曾经重视民主化摒弃法治化,结果无以为继。改革开放后拨乱反正,大胆学习一切发达的文明成果,中华民族重新走上复兴之路。中国100多年来一直处于快速变化的过程中,风向多变,时好时坏,旧政权的腐朽成就了新政权的崛起,“大革命”、“大跨越”多次成为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强烈追求;几千年的老路是明白无误走不通了,极力要走新路却难摆脱对过去的路径依赖;时而醉心于源远流长的古老文明,时而要自力更生废旧立新,却终究要走开放式的学习创新之路。在延续2000多年的帝制崩溃100年之即,中国已走上现代化的康庄大道,市场化、工业化、民主化、法治化……各个方面均可圈可点。在这一背景下,全面总结中国现代化进程与财政制度变迁的良性互动之道,正当其时。本论文运用马克思主义和新制度经济学原理,从理论与历史角度分析了发达国家现代化与财政制度变迁的互动关系,检视在西方冲击下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财政制度变迁过程,梳理我国财政现代化的成长轨迹,努力从别人和我们自己走过的历史中发现继续前进的路标。本论文第一部分是缘起与准备(第一、二章),对选题原由、现代化理论、财政制度变迁理论等进行回顾性综述,为论文分析提供文献性基础。第二部分理论分析即第三章,提出了财政主体结构理论、财政类型理论、财政过程产权转化假说、财政制度变迁过程理论,作为分析中外财政制度演进规律的理论基石。第三部分是理论应用比较分析,由第四章至第八章组成,首先对曾经深刻影响我国历史进程的现代化国家英国、法国、美国、德国、日本、俄罗斯(苏联)发展进程中财政制度变迁的历程、作用及得失进行剖析,为分析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财政制度变迁提供一个历史比较的参照系,然后对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财政制度变迁进行历史分析。第四部分是结论,即第九章,对中国现代化及财政制度变迁过程的特点与趋向进行概括,提出财政过程宪政化是中国财政现代化的正确方向。论文从财政主体、财政类型、财政过程产权转化假说、财政制度变迁过程四个方面对财政制度变迁理论进行阐述,为进行历史制度分析提供理论框架。财政主体分为不同层次,从本质层次看,财政的主体是公共权力中心,在国家存续期间表现为国家;从运行层次看,政府是财政主体的代表,不同的社会力量一起构成财政主体结构,对政府施加影响,左右着财政决策与执行的方向和效果。在不同时空下,由于社会力量结构存在差异,政府内部的组织结构不同,财政主体结构呈现出不同的特点,成为不同国度和时期财政制度差异的决定性原因。“财政过程产权转化假说”,从产权转化视角对财政现象进行阐释,认为财政过程是一个产权转化的过程,财政制度是对财政过程产权转化秩序的确认,反映着不同财政主体间的竞争或合作关系的消长,进而对社会的长期发展产生激励或抑制作用。财政制度变迁是财政主体为释放财政压力,对财政程产权转化合约进行调整的集中体现。财政制度是人类社会发展中兼有竞争与合作两种特征的机制,可以实现规模收益,为市场机制提供产权保障,减低交易成本。财政职能随着经济发展阶段与社会结构的变化而变化,财政制度变迁是实施财政职能调整的过程,一般要经历僵滞、创新、均衡三个阶段。中国的现代化是从追求效率开始的,但局限于政府对军事技术效率的追求,财政资源运用效率的低下及对民间经济的过度管制,导致提高军事效率目标的落空。现代化的启动产生了更多的腐败机会,加上对外割地赔款与外来工业品冲击下传统产业的瓦解,又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公平问题甚至生存权危机。于是对生存权与公平的追求成为后来财政制度变迁追求的重要目标。共产党的胜利依赖于重视社会公平的财政制度创新的支持,建国后工业化的推进也依赖财政制度的调整。改革开放以来,更是开展了大量的财政制度创新活动。中国19世纪进入现代化轨道后,在战争与贸易的作用下,开始了一个对传统经济社会解构的过程,自然经济解体,走向畸形工业化与市场化。在外敌(及外资)的侵略压榨与国内革命战争的冲撞下,帝国财政溃烂为军阀财政,在战争状态下论为战时财政。新中国建立后,以全能财政强力推动工业化,取得了中国历史上最突出的现代化成就与经济增长速度。但与发展更好的现代化国家或地区(如亚洲四小龙)相比,中国的现代化进步明显滞后,且自身无法持续,在此背景下走上了改革开放的现代化道路。改革开放之初的财政制度调整解构了苏联模式。随着时间的持续,财政制度创新中吸收西方现代化国家的成果越来越多。从税利分流、公平税负、财政联邦制、现代预算制度到提高财政透明度,中国的财政改革主动汇入到了财政现代化的洪流中。财政制度的主动创新,培育了市场主体、市场体系与市场制度,激发了现代化的根本动力。财政制度的变革本身就是政治现代化的一部分,并促进政治现代化其他领域的进步,如私人产权与公共产权受同等保护,保护人权等,中国的政府权力运行越来越被限定在公共化的轨道里,朝着提高效率的方向前进。具体而言,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财政制度变迁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一是帝国财政崩溃阶段(1842-1911年)。在外来冲击下,这时的帝国财政依然建立在皇帝拥有一切财产最终所有权的基础上。虽然企图维系其财政收入制度的掠夺性、财政支出制度的消费性、财政管理制度的专权性,但却因应对的被动失措使财权“外移”与“下移”,财政收入制度的掠夺性恶性膨胀,财政支出制度的消费性更加无耻,财政管理制度的专权性逐渐散落,并共同导致帝国财政制度与清帝国一起走向灭亡。这一时期的中国现代化没有带来效率的提高,反倒引起公平危机与生存危机。二是战时财政(军阀财政)时期(1912-1949年)。战时财政与军阀财政从客观形态上说并无多少不同,但从是否具有合法性的角度,却可以做出差异颇大的解读。军阀财政下,产权具有不确定性,财政收入制度表现为诛求无度性,财政支出制度具有对社会经济的破坏性,财政管理制度体现为滥权性。具有合法性地位的财政主体,在战时财政下,产权制度体现为公共产权在先性,财政收入体现为需求无限性,财政支出制度表现为求生性,财政管理制度以专权性为主要特征。从演进路径中可以看出,军阀财政是比帝国财政更阴暗冷酷的残余;战时财政的军事专制性与帝国财政的专权性一脉相承。即便如此,在现代化的大背景中,这一时期的财政制度也孕育着有利于现代化成长的种子。如工商税、所得税、现代预算与国库制度的建立、公债手段的运用、分级财政的尝试、关税保护制度的使用、工业化导向财政支出的安排、宪政及现代预算制度的引入等等,都具有现代化色彩,为日后的财政制度变迁打下了基础。三是全能财政时期(1949-1978年)。新中国以对民生的关照和对公平价值理想的追求赢得政权,强制对产权制度、财政制度进行激进变迁,在公平的基础上追求经济效率的提升,选择了与旧政权相异的现代化道路,并以财政制度作为其重要支柱。全能财政以公共产权的垄断地位为基础,财政收入制度具有“自产性”,财政支出制度具有建设性,财政管理制度具有集权性与民粹性特征。由于国家替代了社会,财政制度统配社会资源,产权激励被权力及意识形态激励所替代,无法实现经济的持续高效率。集权性保证了财政制度的执行效率,却无法实现其决策效率。大民主的运动式财政监督有利于保证社会的相对公平,但却无法实现财政制度的法治化、规范化运行。四是财政宪政化时期(1979年以来)。我国现在处于走向公共财政的过程中,私人产权逐步获得与公共产权的平等地位。财政收入制度表现出更多的交易属性,财政支出制度表现出更多地面向公众的回应性,财政管理制度体现出宪政化的特征。中国财政现代化表现出与其他现代化国家趋同的方向,但转型仅取得初步的成就。财政制度与现代化的适应性、与其他制度的协同性、制度变迁路径的可预期性等,都需要持续的关注与维护。经济效率的提升伴生了资源环境承载力问题,公平状况恶化伴生社会稳定问题,中国目前现代化面临的挑战依然严峻。建立适应现代化进程的财政制度和运行方式,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宪政化应是一个坚定不移的方向。
张晋一[9](2011)在《我国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我国经济内容的不断丰富,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内容不断扩大,核算方法也历经创新且越来越复杂,所得税会计变得越来越重要。06年新会计准则的颁布,要求上市公司要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费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目前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较为复杂较难理解的,但它是建立在“资产负债表观”的基础之上,比应付税款法,递延法,利润表债务法提供的会计信息更加全面、更加相关、更加可靠。新准则颁布四年来,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企业的采用率没有明显提高,究其原因笔者认为是其难理解性造成的。所以,为了积极推广新所得税准则的施行,对我国所得税会计及其相关问题的研究是十分有意义的。正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就国内外对所得税会计的研究现状做一基本了解;第二部分,笔者先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对本地区一百家企业做统计分析,意在了解企业在新所得税准则实施前后的情况与态度。然后对我国采用过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进行比较,得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现实优势;第三部分是本文的重点,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计量、报表列示与披露为线索,对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相关理论做深入分析;第四部分对我国所得税会计现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改善建议,以期进一步全面、科学地推进会计准则。
谢爱香[10](2010)在《浅谈高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文中指出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都对会计基础工作作出了详细规定,会计基础工作受重视程度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就目前高校实际工作情况来看,会计基础工作仍存在着不少问题。本文就目前高校会计基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建议。
二、学习新《会计法》要实行四个结合(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学习新《会计法》要实行四个结合(论文提纲范文)
(1)论作为社会公权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权(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作为社会公权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权之概念 |
第一节 自治与基层群众自治 |
一、自治的多重内涵 |
二、不同语境下“自治”的共同特征 |
三、基层群众自治:国家主导下的社会自治 |
四、村/居委会的双重含义与多重角色 |
第二节 基层群众自治权之社会公权力属性的证成 |
一、基层群众自治权的性质之争:“权利”抑或“权力” |
二、社会公权力之界定 |
三、基层群众自治权之权力属性 |
四、基层群众自治权之社会属性 |
五、基层群众自治权之公共属性 |
第三节 作为社会公权力之基层群众自治权的概念界定 |
一、主体之争:村/居民个体抑或村/居民集体 |
二、职能范围:自治事务与委托事务的区分 |
三、基层群众自治权与相关概念的比较 |
第二章 基层群众自治权的本源及其与国家公权力的关系 |
第一节 基层群众自治权的本源 |
一、西方自治权本源的基本理论 |
二、西方自治权本源学说的启示与反思 |
三、我国基层群众自治权之本源探究 |
第二节 基层群众自治权与国家公权力之间的关系 |
一、基层群众自治权与国家公权力相互关系的应然状态 |
二、国家公权力的越位与缺位:两权关系失范的双重可能 |
三、辅助原则:处理两权关系的基本原则 |
第三章 基层群众自治权的内容 |
第一节 内部规约制定权 |
一、内部规约的界定 |
二、内部规约的效力 |
三、内部规约制定权的边界 |
四、内部规约制定权的行使机构 |
第二节 内部管理权 |
一、日常事务管理权 |
二、重要事项的决定权与执行权 |
三、内部管理权的对外效力难题 |
第三节 内部监督权 |
一、四种不同监督权的区分 |
二、内部监督权的主要内容 |
第四节 民间调解与裁决权 |
一、“接近正义”运动与民间准司法的兴起 |
二、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下的民间准司法权 |
第四章 基层群众自治权的行使 |
第一节 基层群众自治权的行使主体 |
一、基层群众自治权的归属者与行使者 |
二、基层群众自治共同体的组织结构 |
三、基层治理革新实践中的组织结构变革 |
第二节 基层群众自治权的行使依据 |
一、基层群众自治权行使的直接依据与最终依据 |
二、二元规范结构下基层群众自治权的行使依据 |
三、法律保留原则下宪法法律以外法规范的立法权限 |
第三节 基层群众自治权的行使原则 |
一、自治原则 |
二、法治原则 |
三、德治原则 |
四、民主原则 |
第五章 基层群众自治权的滥用及其规制 |
第一节 基层群众自治权的滥用风险 |
一、基层群众自治权的内部人控制 |
二、基层群众自治中的多数暴政 |
第二节 基层群众自治权滥用的原因探析 |
一、内部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失灵 |
二、国家公权力对基层群众自治权的外部监督不足 |
三、法律制度的不完善 |
第三节 我国基层群众自治权监督与制约机制的完善 |
一、加强基层群众自治权的内部规制 |
二、完善国家公权力对基层群众自治权行使的外部监督 |
三、进一步完善基层群众自治相关法律规定 |
第六章 基层群众自治权的虚化与回归 |
第一节 实践中基层群众自治权的虚化表征 |
一、基层群众自治权的行政化 |
二、基层群众自治权的空心化 |
第二节 基层群众自治权虚化的原因探析 |
一、国家公权力的下沉与自治空间的限缩 |
二、国家公权力与基层群众自治权之间关系的模糊性:基于辅助原则的审视 |
三、自由支配的财产和强制性权力的缺失:公共产品供给之关键 |
第三节 基层群众自治权脱虚向实的实现与保障 |
一、基层群众自治权脱虚向实的经济保障 |
二、基层群众自治权之自主性的实现 |
三、基层群众自治权之强制性的证成与实现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附录 |
致谢 |
(2)李家驹与清季宪政改革研究(1907-1911)(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学术前史的回顾与反思 |
(一) 关于李家驹的研究 |
(二) 晚清宪政相关问题的研究 |
三、取材与方法 |
(一) 史料来源 |
(二) 研究方法 |
(三) 重点难点 |
第一章 李家驹参与宪政改革的缘起 |
一、以学政而奠基 |
二、发展:署理京师大学堂总监督 |
三、转折:出使东洋,任驻日大臣 |
四、关键:任考察宪政大臣 |
第二章 宪政官制的考量 |
一、李家驹入资政院、宪政编查馆 |
二、内官制的规划概要 |
(一) 裁并部院 |
(二) 仿行宫内省官制 |
(三) 应组织内阁以符宪政 |
三、外官制之中央、地方权责的划分 |
第三章 财政改革与司法独立之策 |
一、国家财政的问题及改革 |
二、皇室财政宜谋独立 |
三、司法独立为宪政之基本 |
第四章 改制不易:得意之下易致失意 |
一、满怀宪政改革之心,朝廷亦多期许 |
二、改革官制不易 |
三、编订《行政纲目》 |
四、编纂“暂行阁制” |
第五章 宪政之基:纂拟宪法 |
一、宪政下应行之宪法要义 |
二、择选协纂宪法人员 |
三、起草《宪法草案》 |
第六章 李家驹与资政院 |
一、资政院开会议事之备 |
(一) 修订《选举章程》、商讨资政院规制 |
(二) 筹备资政院场务事宜 |
二、尽职尽忠:资政院风波中的李家驹 |
(一) 第一次常年会中清廷的应对与变动 |
(二) 积极组织召开临时会 |
三、力扶危局:最后的资政院总裁 |
(一) 修订资政院新院章 |
(二) 筹办资政院第二次常年会 |
(三) 革命中力扶资政院,终憾然请辞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新时期科研经费绩效审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核心概念界定 |
1.3.1 科研经费 |
1.3.2 绩效审计 |
1.3.3 平衡计分卡 |
1.3.4 新时期 |
1.4 文献回顾 |
1.4.1 国外文献综述 |
1.4.2 国内文献综述 |
1.4.3 文献评析 |
1.5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5.1 研究内容 |
1.5.2 研究方法 |
1.文献资料法 |
2.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法 |
3.案例分析法 |
4 问卷调查法 |
第二章 新时期科研经费绩效审计理论与依据 |
2.1 科研经费绩效审计理论 |
2.1.1 绩效审计项目管理 |
2.1.2 绩效审计方法体系 |
2.1.3 绩效指标体系 |
2.2 绩效审计的政策依据 |
2.3 国外科研经费管理实践与经验 |
2.4 我国科研经费绩效审计现状和问题 |
2.4.1 我国科研经费绩效审计现状 |
2.4.2 我国科研经费绩效审计存在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新时期科研经费绩效审计体系设计 |
3.1 科研经费绩效审计体系构建原则 |
3.2 科研经费绩效审计内容及指标体系 |
3.2.1 绩效指标确定 |
3.2.2 科研经费绩效审计指标体系设计 |
3.2.3 科研经费绩效审计指标权重 |
3.2.4 评分标准的确定 |
3.3 科研经费绩效审计程序与方法 |
3.3.1 绩效审计程序 |
3.3.2 绩效审计方法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新时期科研经费绩效审计体系实证案例 |
4.1 S研究院基本情况 |
4.2 实施审计 |
4.2.1 编制审计方案 |
4.2.2 制订指标体系 |
4.3 绩效审计结果 |
4.3.1 基本评价 |
4.3.2 经济性评价 |
4.3.3 效率性评价 |
4.3.4 效果性评价 |
4.4 审计结果分析与建议 |
4.4.1 审计结果分析 |
4.4.2 审计建议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新时期完善科研经费绩效审计建议 |
5.1 进一步树立科研诚信意识 |
5.2 加强绩效审计结果的运用 |
5.3 建立健全审计结果公示制度 |
5.4 进一步完善绩效指标体系 |
5.5 广泛应用大数据审计手段 |
5.6 加强科研资产的管理 |
5.7 多举措强化审计队伍建设 |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附录1:科研经费绩效审计资料清单 |
附录2: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 |
附录3:科研经费使用现状调查问卷 |
附录4:公众满意度调查表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4)档案社会控制功能的立法语言呈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1.选题背景 |
2.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1.国外研究现状 |
2.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内容、方法与创新之处 |
1.研究思路 |
2.研究方法 |
3.创新之处 |
二、立法语言与档案社会控制功能概述 |
(一)立法语言 |
1.立法语言的含义 |
2.立法语言的特性 |
3.立法语言与法律文本 |
(二)档案社会控制功能 |
1.档案社会控制功能释义 |
2.档案社会控制功能呈现 |
(三)立法语言与档案社会控制功能的关联 |
1.法律中的档案社会控制功能指向 |
2.立法语言对档案社会控制功能呈现的影响 |
三、见诸立法语言的档案社会控制功能呈现 |
(一)档案相关法律统计 |
1.明确使用“档案”的法律统计 |
2.模糊使用“档案”的法律统计 |
(二)基于法律文本的档案社会控制功能分析 |
1.控制意图 |
2.控制活动 |
3.控制范围 |
4.控制效力 |
四、档案立法语言的问题与影响因素 |
(一)档案立法语言存在的问题 |
1.语言歧义性 |
2.词句模糊性 |
3.逻辑不严谨 |
4.表述不充分 |
(二)影响档案立法语言使用的因素 |
1.政治因素与立法主体的引导 |
2.立法参与者档案素养的欠缺 |
3.立法语言与档案术语的隔膜 |
4.《档案法》立法语言的缺陷 |
五、着眼于档案社会控制功能的立法语言优化策略 |
(一)前端优化 |
1.强化立法主体的档案社会控制意识 |
2.完善档案立法的复合人才储备 |
3.建立档案立法语言的语料库 |
(二)立法优化 |
1.正确处理档案立法语言的“准确”和“模糊” |
2.恰当平衡档案立法语言的“更新”和“稳定” |
3.同时具备档案立法语言的“功能”和“行为” |
(三)反馈优化 |
1.健全档案立法语言的审查纠错机制 |
2.搭建档案立法语言的释义沟通平台 |
3.构建档案社会控制功能的立法评估体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5)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法制宣传教育研究 ——以《人民日报》为文本(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选题的研究意义 |
二、相关概念界定与文献综述 |
(一) 相关概念界定 |
(二) 国内研究综述 |
(三) 国外研究现状 |
(四) 国内外研究的不足与趋势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四、研究重难点及创新之处 |
(一)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
(二) 研究中的重难点问题 |
第一章 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共产党法制宣传教育的历史回顾 |
一、《人民日报》创刊前中国共产党根据地法制宣传教育 |
(一) 《人民日报》创刊前中国共产党根据地法制建设的历史回溯 |
(二) 《人民日报》创办前中国共产党根据地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载体 |
(三) 《人民日报》创刊前中国共产党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 |
(四) 《人民日报》创刊前中国共产党法制宣传教育的成就和启示 |
二、1949-1978年中国共产党的法制宣传教育 |
(一) 1949-1978年中国共产党的法制宣传教育的历史概述 |
(二) 1949-1978年《人民日报》法制宣传教育相关报道分析 |
(三) 1949-1978年《人民日报》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特点 |
(四) 1949-1978年《人民日报》法制宣传教育的启示 |
第二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法制宣传教育的总体分析 |
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法制宣传教育的分期 |
(一) 法制宣传教育的恢复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阶段(1978-1984) |
(二) 进入全民普法教育阶段(1985-1996) |
(三) “社会主义法治”宣传教育阶段(1997-2016) |
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法制宣传教育理念的转变 |
(一) 从“以法治国”到“依法治国” |
(二) 从“法制建设”到“法治建设” |
(三) 从“普及法律常识”到“弘扬法治精神” |
(四) 从“法制宣传教育”到“法治宣传教育” |
三、改革开放以来《人民日报》法制相关报道分析 |
(一) 《人民日报》法制相关报道版次分析 |
(二) 《人民日报》法制相关报道数量分析 |
(三) 《人民日报》法制相关报道题材分析 |
(四) 对《人民日报》法制相关报道的改进建议 |
第三章 以宪法为中心的法制宣传教育 |
一、关于现行宪法的宣传教育 |
(一) 关于“七五宪法”和“七八宪法”的宣传教育 |
(二)关于现行宪法草案及其现行宪法的宣传教育 |
二、关于现行宪法四次修改的宣传教育 |
(一) 现行宪法四次修改的主要内容 |
(二) 关于现行宪法四次修改的宣传教育 |
三、普法规划中宪法宣传教育 |
(一) 普法规划中宪法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 |
(二) 普法规划中的宪法宣传教育 |
四、改革开放以来宪法宣传报道研究 |
(一) 改革开放以来宪法宣传报道的版面分析 |
(二) 改革开放以来宪法宣传报道的特点分析 |
(三) 改革开放以来宪法宣传报道的改进建议 |
第四章 以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中心的宣传教育 |
一、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
(一) 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历程 |
(二) 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 |
二、宣传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法律法规 |
(一) 宣传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 |
(二) 宣传与群众生活密切的法律法规 |
(三) 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的法律法规 |
三、以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中心宣传教育的特点及其反思 |
(一) 以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中心宣传教育的特点 |
(二) 以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中心宣传教育的反思 |
第五章 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中心的宣传教育 |
一、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
(一) 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概念及其意义 |
(二)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路径 |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培育 |
(一)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及其意义 |
(二) 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 |
三、关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中心宣传教育的特点及其启示 |
(一) 关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中心宣传教育的特点 |
(二) 关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中心宣传教育的启示 |
第六章 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的思考 |
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法制宣传教育的特点 |
(一) 具有高度政治性、指导性和权威性 |
(二) 始终是中国共产党重要的执政资源 |
(三) 始终坚持与时俱进的原则 |
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法制宣传教育主要成就和经验 |
(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成就 |
(二)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经验 |
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法制宣传教育的问题和缘由 |
(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法制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 |
(二)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法制宣传教育的问题缘由 |
四、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法制宣传教育的启示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与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6)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及诚信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
1.3 研究思路及结构安排 |
1.4 文献综述 |
1.4.1 国内研究现状 |
1.4.2 国外研究现状 |
第二章 会计职业道德概述 |
2.1 道德的含义 |
2.2 会计职业道德的含义 |
2.3 会计职业道德的内容 |
2.3.1 诚实守信与客观公正 |
2.3.2 廉洁自律与坚持准则 |
2.3.3 爱岗敬业与提高技能 |
2.3.4 强化服务与不断创新 |
2.4 培养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意义 |
2.4.1 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重要措施 |
2.4.2 形成社会廉政之风的有力手段 |
2.4.3 完善会计法律制度的重要补充 |
2.4.4 规范会计行为的基础保障 |
2.4.5 净化会计从业环境的有效途径 |
2.5 国内外会计职业道德体系的制定 |
2.5.1 中国会计职业道德体系的制定 |
2.5.2 美国会计职业道德体系的制定 |
2.5.3 英国会计职业道德体系的制定 |
2.5.4 国内外会计职业道德体系比较 |
第三章 会计职业道德的问题及实例 |
3.1 会计职业道德的问题 |
3.1.1 职业道德观念淡薄 |
3.1.2 利用职务之便谋求私利 |
3.1.3 工作态度松懈 |
3.1.4 法规监管力度不强 |
3.1.5 一些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
3.2 会计职业道德缺失的实例 |
3.2.1 英国巴林银行破产事件 |
3.2.2 美国安然审计丑闻事件 |
3.2.3 中国银广夏会计造假事件 |
第四章 会计职业道德缺失的原因分析 |
4.1 会计职业道德缺失的原因 |
4.1.1 对会计职业道德的重视不够 |
4.1.2 会计人员的荣辱观错位 |
4.1.3 会计人员缺乏敬业精神 |
4.1.4 会计政策不能与时俱进 |
4.1.5 会计监管机制不健全 |
4.2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实证分析 |
4.2.1 会计职业道德的受教育情况 |
4.2.2 会计职业诚信的认知情况 |
4.2.3 会计行业现状的了解情况 |
4.2.4 会计职业道德的实践情况 |
第五章 完善会计职业道德的对策 |
5.1 加强会计职业道德的教育 |
5.1.1 提升会计人员自身修养 |
5.1.2 重视会计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
5.2 培养会计人员敬业精神 |
5.3 净化会计从业环境 |
5.4 增强法律治理和制度规范 |
5.4.1 健全会计制度及法律法规 |
5.4.2 建立会计诚信档案 |
5.5 完善会计内部机制 |
5.5.1 加强内部控制监管力度 |
5.5.2 加强监管部门的执行力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7)会计诚信教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 研究背景 |
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2.1 研究的目的 |
2.2 研究的意义 |
3 国内研究综述 |
3.1 高校会计诚信教育研究 |
3.2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研究 |
3.3 加强会计诚信教育的其它观点 |
4 国外研究综述 |
5 研究思路与方法 |
5.1 研究的思路 |
5.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会计诚信教育的现状与会计诚信缺失的原因分析 |
1 会计诚信问题的调查分析 |
2 会计诚信教育的现状 |
3 会计诚信缺失的原因 |
3.1 市场自身缺陷 |
3.2 会计制度缺失 |
3.3 诚信意识淡薄 |
3.4 缺乏有效的监督 |
3.5 违法成本过低 |
第三章 会计诚信教育体系的构建 |
1 扩大诚信教育对象 |
2 完善诚信教育阵地 |
2.1 高校是会计诚信教育的基础阵地 |
2.2 财政部门是会计诚信教育的关键阵地 |
2.3 学会和协会是会计诚信教育的内部阵地 |
2.4 社会是会计诚信教育的前沿阵地 |
3 优化诚信教育资源 |
4 强化诚信教育法治 |
4.1 加强会计诚信法制建设 |
4.2 加大会计诚信执法力度 |
5 净化诚信教育环境 |
第四章 主要对象的会计诚信教育 |
1 单位负责人会计诚信教育 |
1.1 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 |
1.2 单位负责人的会计法律责任 |
1.3 单位负责人履行会计诚信的措施 |
2 会计人员会计诚信教育 |
2.1 会计诚信对会计人员的要求 |
2.2 会计人员会计诚信教育的原则 |
2.3 会计人员会计诚信教育措施 |
3 高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中的会计诚信教育 |
3.1 高校会计专业大学生会计诚信教育的重要性 |
3.2 影响当代大学生会计诚信意识形成的因素 |
3.3 加强高校会计专业大学生会计诚信教育的措施 |
4 注册会计师会计诚信教育 |
5 政府相关工作人员会计诚信教育 |
第五章 总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作者简介 |
(8)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财政制度变迁(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原由及意义 |
第二节 研究方法 |
第三节 基本概念和逻辑结构 |
第四节 创新点及不足 |
第二章 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财政制度变迁:文献综述 |
第一节 中国现代化:三千年未有的变局 |
一、外来现代化因素的冲击 |
二、现代化理论的发展 |
三、中国现代化阶段划分 |
第二节 新制度经济学视角下的财政制度:社会激励的重要架构 |
一、新制度经济学的产权与国家理论 |
二、财政制度的产权意义 |
三、新制度经济学视角下的财政制度变迁 |
第三节 中国财政现代化:一个有待探索的领域 |
一、财政收入制度现代化 |
二、财政支出制度现代化 |
三、财政管理制度现代化 |
四、财政调控制度现代化 |
第三章 财政制度变迁研究的理论探索与创新 |
第一节 财政主体新论 |
一、财政主体本质 |
二、财政主体结构 |
三、不同财政主体的共容利益与财政的公共性 |
四、政府的自主性与财政公共性的实现 |
第二节 财政类型新论 |
一、对阶级社会财政类型论的评述 |
二、对目标导向财政类型论的评述 |
三、政权结构财政类型论 |
四、对公共财政的追求应从理想走向现实 |
第三节 财政过程产权转化假说 |
一、产权与人权、政权及主权的关系 |
二、财政资源的公共产权属性 |
三、财政过程中产权的转化 |
四、财政制度对财政过程产权转化合约的确认 |
五、财政制度变迁是财政过程产权转化合约演化的集中体现 |
第四节 财政制度变迁过程研究 |
一、财政制度变迁的逻辑 |
二、财政压力——财政制度变迁需求的产生 |
三、财政制度变迁的三阶段 |
四、财政制度变迁的周期 |
第四章 现代化进程中财政制度变迁的国际比较 |
第一节 先发现代化国家的财政制度变迁 |
一、财政制度创新是英国现代化领先的重要支柱 |
二、现代化进程中与英国长期竞争的法国财政制度变迁 |
三、脱胎于殖民地的美国现代化与财政制度创新 |
第二节 继发现代化国家的财政制度变迁 |
一、德国现代化进程中的财政制度变迁 |
二、日本现代化进程中的财政制度变迁 |
第三节 后发现代化国家俄罗斯的财政制度变迁 |
一、俄罗斯专制传统下的现代化进程 |
二、俄罗斯现代化进程中的财政制度变迁 |
第五章 现代化进程中财政制度变迁的一般规律与特点 |
第一节 世界现代化进程的特点 |
一、领跑现代化的关键在于内生因素 |
二、市场化是现代化进程中的关键推动力 |
三、政府的适度干预是现代化成功的重要因素 |
四、现代化向全球扩展具有时序性与地缘性 |
第二节 现代化推动财政制度变迁 |
一、现代化推进了财政收入制度的公平性 |
二、现代化推进了财政支出制度的公益性 |
三、现代化推进了财政管理制度的公正性 |
四、现代化推进了财政调控制度的功能性 |
第三节 财政制度变迁促进或阻遏现代化进程 |
一、财政制度创新是英美在现代化进程中保持领先的重要因素 |
二、财政制度创新是德日在现代化进程中后来居上的关键因素 |
三、俄罗斯等国的衰落与财政制度僵化密切相关 |
第四节 世界现代化进程中财政制度变迁的特点 |
一、不同国家现代化演进中的辗转递进关系 |
二、不同国家财政职能演变的时序 |
三、不同国家财政制度在特定的时空演化 |
四、世界现代化进程中财政制度变迁的脉络 |
第六章 清末现代化的启动与帝国财政制度的瓦解 |
第一节 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财政制度变迁概述 |
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特点 |
二、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财政制度变迁概述 |
第二节 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帝国财政制度 |
一、帝王拥有一切财产最终所有权的产权制度 |
二、帝国财政制度的特征 |
三、帝国财政制度的成因 |
四、帝国财政制度的影响 |
第三节 中国现代化的艰难起步与帝国财政的瓦解 |
一、外部冲击下中国现代化艰难起步 |
二、清末帝国财政走向瓦解 |
第四节 清末新政下的财政制度创新 |
一、清末新政与立宪运动 |
二、西方财政理论的传播 |
三、财政制度的现代化导向改革 |
四、清末财政制度创新的影响 |
第七章 民国时期现代化进程中的财政制度变迁 |
第一节 民国时期现代化的演变 |
二、北洋政府时期的现代化发展 |
三、国民政府前期现代化的推进 |
四、国民政府后期现代化的倒退 |
第二节 北洋政府时期的财政制度变迁 |
一、推进分税制改革的努力 |
二、财政收支及管理制度的演变 |
三、公债制度的演变 |
四、财政管理制度的演变 |
第三节 国民政府前期的财政制度创新 |
一、孙中山的财政思想 |
二、统一财政与建立分级财政制度 |
三、预算制度创新 |
四、财政收入制度创新 |
五、向建设性财政支出结构的调整 |
六、公债整理与国家信用重建 |
七、对国民政府前期财政制度创新的总体评价 |
第四节 国民政府后期的战时财政 |
一、战时财政的顽抗与崩溃 |
二、国家资本的膨胀与官僚化 |
第五节 哺育了新中国的解放区财政 |
一、延安的民主财政实验 |
二、土地改革进程中的财政制度变迁 |
第八章 新中国现代化道路探索中的财政制度变迁 |
第一节 新中国对现代化道路的探索 |
一、现代化目标的演化 |
二、市场化进程 |
三、工业化进程 |
四、宪政化进程 |
第二节 全能财政制度的演化 |
一、统一财经 |
二、自产型财政收入制度 |
三、全能型财政支出制度 |
四、计划主导型财政管理制度 |
五、自求平衡的财政调控制度 |
六、潜在财政压力的积聚 |
第三节 改革开放以来财政制度的宪政化 |
一、财政收入制度"交易性"的成长 |
二、财政支出制度"回应性"的成长 |
三、财政管理制度"宪政性"的成长 |
四、财政宏观调控制度"功能性"的成长 |
五、对改革开放以来财政改革成就的评价 |
第九章 中国现代化进程中财政制度变迁的特点与趋向 |
第一节 中国现代化进程中财政制度变迁的特点 |
一、中国现代化进程中财政主体结构的演变 |
二、中国现代化进程中财政职能的演变 |
三、中国财政制度类型的演变 |
四、中国财政制度变迁几个时期的特点 |
第二节 中国财政现代化的趋向 |
一、中国财政改革存在的问题 |
二、中国财政现代化的趋向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后记 |
(9)我国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动机 |
1.2 国外与国内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所得税研究 |
1.3 研究方法 |
2 我国新旧所得税会计方法的比较研究 |
2.1 对企业应用所得税会计准则的调查 |
2.1.1 企业会计人员学历情况 |
2.1.2 企业在会计准则改革前使用的所得税会计方法 |
2.1.3 会计准则改革后企业使用哪种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 |
2.1.4 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学习情况及会计人员主观意愿的分析 |
2.2 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的对比 |
2.2.1 应付税款法与和纳税影响会计法的比较 |
2.2.2 债务法与递延法的比较 |
2.2.3 利润表债务法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比较 |
3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相关理论及应用分析 |
3.1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理论基础 |
3.2 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 |
3.2.1 永久性差异 |
3.2.2 暂时性差异 |
3.2.3 实务常见的暂时性差异归纳 |
3.3 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 |
3.3.1 资产的计税基础 |
3.3.2 负债的计税基础 |
3.4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与计量 |
3.4.1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
3.4.2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
3.4.3 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时点 |
3.4.4 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量 |
3.4.5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及重估问题 |
3.5 递延所得税确认的特殊问题 |
3.5.1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 |
3.5.2 企业合并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 |
3.6 递延所得税负债和资产的折现问题 |
3.7 递延所得税负债和资产的列报与披露 |
3.8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所得税会计的具体运用 |
3.9 我国上市公司执行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实务分析 |
3.9.1 上市公司递延所得税概况分析 |
3.9.2 递延所得税资产与负债影响因素分析及行业分析 |
4 我国所得税会计的现状及完善建议 |
4.1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我国的普遍适用性亟待提高 |
4.2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值转回造成企业利润操纵的可能性 |
4.3 所得税费用及其递延项目的披露较为简单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10)浅谈高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论文提纲范文)
一、高校会计基础工作存在的问题 |
1、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方面的问题 |
2、会计核算方面的问题 |
3、会计监督方面的问题 |
4、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方面的问题 |
5、会计电算化方面的问题 |
6、会计档案管理方面的问题 |
二、高校会计基础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 |
1、领导不够重视会计基础工作 |
2、会计人员不重视自身素质的提高 |
3、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 |
4、外部监督、检查力度不够 |
三、加强高校会计基础工作的建议 |
1、加强领导会计知识学习, 增强对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视 |
2、加强会计队伍建设, 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
3、建立内部会计管理体系, 健全内部财务规章制度 |
4、健全监督体系, 加强内部和外部监督 |
5、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完善奖惩制度 |
四、学习新《会计法》要实行四个结合(论文参考文献)
- [1]论作为社会公权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权[D]. 王振标.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
- [2]李家驹与清季宪政改革研究(1907-1911)[D]. 何敏. 华中师范大学, 2020(02)
- [3]新时期科研经费绩效审计研究[D]. 陈丹玲.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6)
- [4]档案社会控制功能的立法语言呈现研究[D]. 陈雪彬. 湖北大学, 2019(05)
- [5]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法制宣传教育研究 ——以《人民日报》为文本[D]. 袁珠萍. 武汉大学, 2017(06)
- [6]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及诚信问题研究[D]. 石璐. 长安大学, 2015(01)
- [7]会计诚信教育研究[D]. 王玲. 湖南农业大学, 2012(01)
- [8]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财政制度变迁[D]. 崔潮.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2011(01)
- [9]我国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研究[D]. 张晋一. 山西财经大学, 2011(09)
- [10]浅谈高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J]. 谢爱香. 当代经济, 2010(09)
标签:公权力论文;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论文; 社会改革论文; 立法原则论文; 会计法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