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论文文献综述)
刘爽[1](2020)在《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研究 ——基于权力分割与互动的视角》文中指出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复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近40年来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进程而前行,以办学体制改革为重点不断成长。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背景、过程和所处的阶段,既不同于欧洲政府烙印深刻的私立高等教育,也不同于美国、新加坡和菲律宾等国家市场化特征明显的私立高等教育,这决定了我国民办高校法人治理问题具有自身的独特性和复杂性,由于受到各种利益的驱动,以及外部监管的不到位,出现了一系列法人治理结构不适的症状,亟待通过加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实现学校决策权、行政权和监督权的适度分离与相互制衡,推动我国民办高校良性运行和健康发展。在大学治理日益复杂的现代趋势中,特别是国家大力倡导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宏观背景下,文章以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为研究靶向和分析核心,根据研究的重点抽取出民办高校、治理结构等核心概念并加以解析,以述评的形式对业界和学界的研究做学术考察,藉由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将治理思维引入民办高校之中。论文以治理理论为指导,作为在理论层面对主体内容进行研究的方法论;以组织理论为参考,重点分析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的现状与问题;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为补充,为提升民办高校治理问题与策略提供多维的视角。文章认为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是以能动主体的组织建设为核心,以相关制度的设计为表述的框架性安排。同时,硬性的结构会在民办高校内部孕育出无形的运行机制,共同作用于民办高校的发展。能动主体主要包括董事会、校长(校长班子)、党委、监事会、学术委员会等能够输出思想与意志的权力源。制度安排主要是指与主体建设和功能发挥相对应的制度设计。运行机制是法人治理活动中最抽象的客观存在,其实质是机构“运行方法与关系的总和”,运行机制主要涉及到权力输出与资源配置两块内容,调控着权力主体间管理、监督、制衡和保障的各种关系。文章根据法人治理结构的组成,主要从主体设置及对应的制度安排切入,佐以对相关机制的分析,逐渐厘清法人治理在结构化层面以权力和制度为突出存在的现实矛盾与困境。研究从私立高等教育发达程度与地理文化影响的角度选取美国、日本、台湾的私立大学法人治理结构作为重要参照对象进行梳理分析,以尝试从中获取可资借鉴的经验。文章最后提出了我国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优化的对策建议。策略组块主要从政府、学校、治理结构主体三个维度来思考。政府的政治意志是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安排的刚性指南,民办教育的发展历程表明,外部政策始终是民办高校发展的风向标与土壤,它的每一项“思想”“原则”“规定”都决定着民办高校发展的步伐,甚至是存亡。民办高校自身治理结构的安排本质上就是权力、资源的配置。民办高校的资金来源、发展类型(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发展目标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其治理结构的基本框架。法人决策者、管理者及其他能动主体的“执业能力”综合了“人”的行政气质、思维品质与道德情怀,对完善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生成组织治理文化起着潜在的基础性的作用。政府主要通过政策调节民办高校法人治理方向与治理环境,从而匡正治理结构。高校自身主要通过内部制度与机制设计破除权力集中的壁垒,平衡各种权力主体力量,实现权力互动,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结构主体中“人”的作用主要体现在能动性的发挥上,通过具体行动直接对法人治理结构做出或正向或负向的安排。
朱煦景[2](2020)在《浙江省民办基础教育扶持政策及执行研究 ——以诸暨为例》文中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大力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出台了许多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在国家政策的引导和鼓励下,我国民办基础教育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1997年李鹏总理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6号)发布《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以及2002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来,我国民办基础教育得到了持续、稳定的发展,呈现出欣欣向荣发展的景象。2018年12月,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发布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此法的实施,进一步规范我国民办基础教育的发展,使我国民办基础教育发展进入依法、规范、有序发展的新阶段。目前,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在国家及各地政策的引导下,我国基础教育已发展成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办学格局,民办基础教育已成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础教育多样化需求、扩大基础教育供给、推动基础教育大众化、促进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力量,民办基础教育事业也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和社会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我国民办基础教育发展所取得的成绩,与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法律政策是分不开的。尤其是2017年9月实施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作为国家对民办教育发展的国家大法,规范和引领各级政府制定出台与之相适应的,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法规,使得民办基础教育有序规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政策基础。党的十九大后,浙江省政府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引领下,从浙江省的实际出发,继续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并结合新时代特点,相继制定出台各类鼓励政策举措,使全省社会力量投资办学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一系列法规政策,不但从宏观上为浙江民办基础教育发展指明了方向,而且也成为浙江民办基础教育繁荣发展的重要保障。但浙江省民办基础教育在快速发展之后,在办学规模和层次上有了较好基础后,也必然要从发展模式上做出调整,由规模扩张转向内涵发展、提高办学质量上来。然而浙江民办基础教育内涵式发展中存在一些制约因素,成为民办基础教育发展带来新的挑战。例如办学时间长短不一,不少学校无法把握基础教育规律;办学主体法人属性不清晰,民办学校权益难以保障;融资渠道不畅通和财政支持力度不够,办学经费紧张;师资队伍不稳定,影响民办学校基础教育培养质量;内部管理混乱,师生权益得不到保障等,这些问题和因素影响了民办基础教育的内涵式发展。因此,在当前国家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基础教育的宏观形势下,如何把握机遇,从中观和微观上解决民办基础教育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在政策制定以及执行方面更加切合实际,更加有利于促进浙江民办基础教育的良性发展,是摆在浙江省各级政府和民办基础教育者面前的一项具有挑战性的任务。本文以浙江省为研究区域,以诸暨市为例,运用相关的公共管理理论,围绕浙江省各级政府在民办基础教育发展中政策制定、执行的角色定位和行为进行分析,以期找到政府在民办基础教育发展中的行为逻辑,尝试提出有利于浙江省民办基础教育发展的政策建议,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决策和实践提供参考。本文主体内容包括以下几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介绍了本选题的研究背景、意义、思路、方法,并对中外相关研究的文献进行了梳理,奠定选题研究的文献基础;第二部分为概念理解和理论基础。对本选题相关核心概念进行比较全面的界定,奠定本选题研究的概念基础;同时,根据研究主题以及文献梳理,寻找本选题研究的相关理论支撑,奠定本选题研究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为浙江省民办基础教育现状分析。以诸暨民办基础教育发为例,详细介绍了浙江省民办基础教育发展现状以及政府扶持政策现状;第四部分为问题与原因。在对现状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归纳出浙江省政府民办基础教育扶持政策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深入剖析;第五部分为对策建议。基于对浙江省民办基础教育现状分析、问题归纳及原因剖析,提出完善浙江省民办基础教育政策扶持的对策建议:完善民办基础教育政策法规,提升民办基础教育扶持政策质量,优化民办基础教育扶持政策执行环境等等。
宋东明[3](2020)在《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目前我国已进入人口老龄化的深化与快速发展阶段,就这一新趋势特征而言,我国老龄人口规模已经是世界最多,且未来发展中“人口众多、结构老化”以及“未富先老与未备先老”将是我国人口现象长期持续存在的情况,因而必须面对严重的老龄化挑战。老龄化日趋严重同时增加了社会以及家庭的养老负担,并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极大压力,但是也为养老产业提供了发展空间。随着我国老龄化日益加重,政府、社会对于养老产业也越来越重视,加快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已置于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高度。党的十八大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推进老龄服务产业发展”,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均对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老龄化问题,站在战略高度提出发展养老产业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行之有效的战略。发展养老产业是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必然和重要选择之一。在我国,发展养老产业的根本宗旨是服务于老年人,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老年人和全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与精神生活的现实需要,也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长远需要。国家“十三五”规划提出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要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日益增多的多层次与多类型的老年人口群体的需求快速增加,为养老产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此同时,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家庭结构小型化与空巢化等都要求政府、社会、市场、家庭共同承担起为老人提供服务的职责,而我国传统的养老事业的运作机制难以满足我国庞大的老龄人口的商品性、市场性需求,需要通过大力发展养老产业来填补这一不断扩大的需求空间。老年人口增加、老年人生活需求多样化、老年人购买能力逐渐提升,使得养老产业发展具有客观经济条件。我国当前的养老产业发展现状是从单纯依靠政府财政提供进行社会福利养老,向因时因地制宜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因素,政府提供社会福利发展养老与养老产业发展提供社会产品相结合的养老产业之路转向,由此可以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和发展问题,同时促进老年人以及社会福利的全面发展。国家已明确提出加快养老产业发展,但当下推动养老产业发展的法律制度体系尚未明确,因此“发展什么”与“怎么发展”,尤其是发展依据,是现阶段我国养老产业发展面临的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难题。养老产业可从技术、市场、企业与政府多维度进行,但是在这些维度内容中,法律制度都是核心与基础保障。而从促进养老产业发展视域,不仅可以依法组织和汇集养老产业发展动能,而且是养老产业增长与创新的规范化和法治化保障。由于养老产业在我国出现新的增长机遇,它极为需要法律的促进保障,这也是我国经济法律发展的新课题。文中以探索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的发展为目标,构建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法律制度框架,分析当前我国养老产业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充分比较分析美国、德国、日本、韩国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法律制度基础,以我国老龄化国情提炼我国的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功能要素、制度路径等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关键制度内容,论证了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而且创新提出了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整体立法设计、并论证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框架的新领域问题。更为重要的是注意研究带有问题意识积极尝试理论结合实践,对积极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具有现实意义。论文的主要设计、内容与结论分别呈现出:第一,构建了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的理论分析路径。在厘清养老产业界定的基础上,以国民收入和分配理论、产业成长理论、社会福利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和经济法理论等理论为依据,在分析养老产业发展制度需求与供给的基础上,认为我国养老产业发展处于非均衡状态,养老产业在我国的兴起,是对政府、社会、个人公平效率意识的考验,而在养老产业市场对法律制度的促进调控需求以及政府提供养老产业法律制度的意愿与能力是形成养老产业市场秩序的供需互动。因此,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法律制度安排在养老产业发展中体现政府公共职能的作用、引导作用、规范和约束作用。而且由于养老产业的经济性与福利性兼具的特点,依据我国养老产业发展的情况,亟需具有保障功能的法律制度促进其发展,形成政府与市场的合力,通过法定政策指引,法律手段促进,如,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来引导社会理性参与养老产业,从而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第二,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养老产业发展法律供给不足。在梳理了产业发展、产业促进、特别是我国养老产业发展法律政策现状的基础上,认为目前和刚刚提出养老产业这一概念时期相比,养老产业经过一段时间的表现,其发展生存环境已经有了质的变化。如,老年人购买养老的专门用品和养老服务的理念已经初步形成,社会也已经开始普遍关注养老用品和养老服务的供给与生产,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投入到养老用品的生产与养老服务的提供中,党和政府明确作出了加快养老产业发展的战略部署,民政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地方政府也在积极的发展养老产业,可以说已经初步形成了发展养老产业的政策体系基本框架,但是养老产业政策提供的公平性和效益性不足,我们认为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基本法缺失,因而无法利用法律制度的优势促进养老产业的发展。第三,构建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的必然性。首先养老产业法律制度具有实现社会公平和效益价值的主要功能,这体现在养老产业法律的促进功能和权利保障层面;其次,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是以满足社会,尤其是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为根本目标,以完善养老产业发展促进保证制度,促进养老产业健康、快速、有序发展为直接目标;最后,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法律制度是社会与经济发展过程中针对养老产业的重要法律保障,是法学领域以及经济法律领域实现对社会关系的调整,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法律制度创新。第四,以“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为基本法,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制度建构。首先提出促进养老产业法发展法律制度是通过法律制度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法律规范总称,在法律规范层级结构上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等四个层级。其次,由于促进养老产业法的法之整体性,其立法成长过程需要法律制度的比较分析,我们在分析了美国、日本、韩国、德国等国家进入老龄化社会之后,在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上的不同立法优势与特色特征,认为美国、日本、韩国、德国等国家具有各自的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不同制度模式,通过法律制度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它可以保障老年人的经济能力,提升全社会养老市场购买力,保障老年人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还重点提出了在分析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目标要素、原则要素、功能要素、协调要素基础上提出了社会保障+财政支持+投融资完善的法律制度路径选择。第五,我国社会经济的变化发展必然促进养老产业的稳步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了发展我国养老产业的战略选择,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项战略。发展养老产业的根本宗旨是服务于老年人、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尤其是最大限度地满足老年人和全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与精神生活的现实需要,也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长远需要。我国已经出台了一些旨在促进和鼓励养老产业发展的带有“促进内容”的法律法规,如《中小企业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电影产业促进法》等具有促进意义的基本法,这既是将国家宏观政策引导与法律制度保障相结合的结果,也为法律作为制度架构来规范和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提供了很好的法律范例。现在养老产业的发展吸引越来越多的多元主体进入养老市场,成为新型的产业发展动能,养老产业的迅猛发展,迫切需要法律、政策的鼓励和推动,需要从法律制度上予以促进、扶持和规范,促进养老产业法律制度可以为养老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发展方向与制度保障。围绕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整体目标,强调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框架体系,既有宏观制度要素分析,又有微观实施安排路径选择,建议形成以专门的、统一的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基本法为统领、为基础,以配套制度为补充的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体系。
姜大龙[4](2020)在《民办高校教师权益保障研究 ——以W高校为例》文中研究表明建设教育强国是实现我国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积极发展教育事业,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而教师是高校人才培养的根基,是保证教育教学强大而稳定输出的核心驱动力。当前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正处在重要的转型期,如何保障民办高校教师的合法权益,以促进民办高校持久健康的发展,是当前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课题,也是本研究的核心内容。本文主要以马斯洛需求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和罗尔斯公平理论为研究的理论依托,选取W民办高校为研究对象,通过对调查问卷有效数据的统计分析,探索W民办高校教师权益保障所存在的实际问题,主要体现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教师身份地位不清;二是教师待遇保障不足;三是教师职称评聘渠道不畅;四是教师民主参与管理不深。针对上述问题探究制约W民办高校教师权益保障的影响因素,进而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以期为今后民办教育改革发展在高校教师权益保障机制的落实和完善方面,提供借鉴。本文研究的提升之处有三点:一是研究内容具有时代性。本文以我国民办教育综合改革为契机,结合当前我国依法治校的新形势,从依法保障教师的权益将成为民办教育着力解决的重要问题切入,锁定民办高校教师的权益保障作为本文的研究对象,具有较强的时代意义;二是研究对象具有典型性。基于W民办高校在2018年被教育部批准为民办全日制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是全国首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高校之一的大背景下,本文选择处于上升期的W民办高校的教师为主要的研究群体,通过调查问卷统计分析,得出具有参考价值的数据,反映的问题更加典型突出;三是研究理论具有创新性。本文从公共管理视角出发,结合民办高校的办学特点,探究如何保障民办高校教师的权益,落实保障制度,健全保障体系,以期提高民办高校教师地位。
曲一萌[5](2020)在《我国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发展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J省为例》文中指出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学前教育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不断上升,人们已充分认识到学前教育的重要价值,对其需求也越来越大。公立幼儿园已经不能充分满足人们的教育需求,作为我国教育体系中满足人们教育需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民办幼儿园逐步成为推动我国学前教育大众化一支重要力量。作为新兴事物,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出现有利于促使社会对教育的投资,促进了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但从目前已有的研究来看,关于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相关理论研究还比较薄弱,关注度较低,缺乏专门研究。基于此,本文以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为研究对象,在公益普惠的背景下审视营利性民办园的作用与地位,分析我国营利性民办园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与国外优秀经验做法,对营利性民办园的发展提出了建议。本研究主要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本文的逻辑起点,通过对营利性民办园概念、特点的阐述,对相关政策的梳理,全面描述和展示了本文的研究主体。然后从实现我国学前教育公益属性和提供学前教育资源两个方面论证了营利性民办园的发展价值。第二部分分析了我国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依据调查数据以及政策分析,从价值取向、可持续发展能力、内部治理结构以及发展方向四个方面剖析了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发展现状与面临问题。第三部分本文从政府的政策设置、管理者营利性取向以及社会认同度三个维度,对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论证。第四部分为我国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发展提出了对策建议。
倪涛[6](2020)在《我国民办高校分类管理改革困境研究 ——基于制度变迁理论的视角》文中研究指明本研究聚焦《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法后实施的分类管理改革,探讨的核心问题是,为什么民办高校分类管理改革难以推进?民办高校分类管理改革遭遇了怎样的困境?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借助量化分析工具CiteSpace(5.2.R1)对民办高校领域的相关研究进行可视化分析,识别“民办高校分类管理”知识区块并针对性地综述,对制度变迁理论及其应用进行评析;对研究所涉及的概念进行解释和讨论,同时介绍研究所运用的理论并对其适切性进行分析;运用既有的制度变迁框架探讨民办高等教育制度的变迁,从中剥离出民办高校发展历程中的诸多问题,在此基础上探讨实施分类管理的必要性;对民办高校分类管理改革的实施现状进行分析,从中央、地方、高校层面给出民办高校分类管理改革的进展说明,利用质性分析工具Nvivo12.0对政策资料编码并进行统计分析;利用制度变迁理论对实施现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解释及说明,提炼关于民办高校分类管理的改革困境;为促进民办高校分类管理改革有效实施,研究提出几点思考和建议。主要研究发现包括:(1)民办高校分类管理改革研究已有相当数量的研究成果,受期刊篇幅所限,已有研究论证得出的观点凝练但视野较窄,解释的覆盖面有限。(2)分类管理改革作为“制度化”过程,可以用制度变迁理论进行解释。(3)分类管理改革是破除民办高校发展困局的有效办法。(4)民办高校分类管理改革遭遇困境,一方面源于政府面临的政策困境,表现为政策不协调和政策模糊,另一方面源于民办高校面临的选择困境,表现为营非选择难题,民办高校分类管理改革困境是政策困境和选择困境相互作用的结果。
张艳双[7](2020)在《大连市民办教育的政府监管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大连政治、经济、文化的快速发展,大连市民对教育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对教育多样化的需求也越来越多。与公办教育相对应的民办教育在市政府的依法管理和大力扶植下,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民众对民办学校的认可程度在逐步提高。但是,一方面,由于我国民办教育国家立法和规章处在一个初步探索阶段,对民办教育的定位和性质仍存在模糊认识,造成民办教育在兴办和管理中不断地出现新的问题和困难;另一方面,民办学校自身在管理和发展中也存在诸多的问题和瓶颈,也期待通过政府监管而帮助解决。本文旨在从政府监管的角度入手,以民办教育国家法规为基准,借鉴国内、国外先进的民办教育政府监管的经验,对大连市政府如何促进和推动大连民办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完善大连市民办教育政府监管的对策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做更系统、更深入的思考与探索。本文以新公共管理理论、公共服务理论和治理理论为理论基础和指导原则,具体运用文献研究法、实地调研法、案例研究法、对比分析法、跨学科研究法等多种研究方法,分析了大连市民办教育政府监管的成绩与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如监管职能不健全、监管政策不完备、扶植力度不够大、监管过程没到位、监管机制没形成等);总结了国内温州、上海、北京和日本、韩国政府监管民办教育的先进措施和经验;在此基础上,为促进大连民办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对大连市民办教育政府监管提出如下对策:转变并完善政府监管民办教育的管理、指导、服务、协调和平衡等多种职能;针对国家政策冲突、政策模糊、政策漏洞等问题,地方政府需要建立并健全相应的地方政策细则与体系;从加大实质宣传、增加财政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学校、确保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落实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教师间交流等多渠道积极扶植民办教育;从准入严格、过程严肃和退出严谨等三个维度进一步明确民办教育政府监管规制;从恢复政府监管部门、提高政府监管人员素质、提高政府监管协调能力、积极培植中介监管组织、创设民办教育服务平台等多个方面完善民办教育政府监管机制。
刘学民[8](2020)在《分类管理背景下我国营利性民办高校的风险防控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办高等教育逐步进入了高速发展期,满足了不同人群对高等教育的需求,丰富了我国高等教育的类型,为高等教育事业注入了新的活力,民办高等教育也成为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民办高等教育取得巨大成就的背后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如主体定位不明、法人属性不清、办学不规范等问题,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的瓶颈。为进一步推动我国民办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解决民办高校身份模糊问题,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提出民办高校分类管理规定,也即是将民办高校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类。分类管理政策的出台解决民办高校身份认同等问题,新政策给予了民办高校尤其是营利性民办高校更多自主决策权,调动了民办高校的办学积极性。但是,分类管理政策推行也给营利性民办高校带来了之前并未遇到的风险,在这些风险中,值得关注的有五大风险,它们分别是管理决策风险、财务风险、办学质量风险、政策法规风险、市场风险(包括生源市场风险、办学市场风险、就业市场风险)等。如果无法妥善地处理和应对这些风险,这些风险极大概率会演变成危机,甚至会影响营利性民办高校的生存和发展。基于以上思考,本研究综合运用教育经济学、投资学、风险管理学、现代管理科学中的理论与方法,分别从管理决策、财务、办学质量、政策法规、市场五个角度,系统而又细致地分析了分类管理后营利性民办高校面临的经营管理风险,并根据具体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其研究结果如下:(1)详细梳理了民办高校分类管理内容及分类管理后民办高校经营方向选择。首先,详细阐述了分类管理政策的部署和推进过程,对民办高等教育分类管理的内容,特别是分类管理下营利性高校与非营利性民办高校之间的不同,展开详细深入分析。同时,进一步提炼出分类管理下营利性民办高校的独特性。其次,采用访谈形式对国内50多所民办高校负责人进行访谈,通过访谈了解和掌握这些民办高校的办学选择倾向。最终发现在接受访谈的50多位民办高校负责人中,有30位表示其所在学校目前倾向于选择营利性办学,但并未进行明确登记。同时,通过50多位负责人的阐述和资料收集,对分类管理下民办高校的发展现状进行总结归纳。为分类管理下,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办学环境分析提供更加科学的借鉴。(2)梳理并提炼了分类管理下营利性民办高校面临的经营风险以及风险产生的动因。在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分类管理具体规定,同时结合现实民办高等院校管理内容,梳理并提炼了分类管理条件下,营利性民办高校所面临的经营风险。按照管理的一般流程,分类管理下营利性民办高校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有政策法规风险、管理决策风险、办学质量风险、财务风险以及市场风险这五大风险。且这五类风险相互关联、相互影响,忽视其中任何一类风险都可能催生其他风险恶化,进而影响营利性民办高校可持续发展。所以,应对并处理这些风险时应当统筹、系统的考量而不能遗漏其中任何一项。在对相关风险进行梳理的基础上,本文对这些风险产生的内因和外因进行深入分析,这也为处理这些风险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3)通过实证分析确定了以上五种管理风险的重要性和差异程度。虽然以上五种风险对于分类管理条件下营利性民办高校正常发展非常重要,但是各个风险重要性程度并不一致,若对这些风险进行同等管理显然效率较低。因此,在有限管理资源条件限制下,应当针对不同重要性程度的风险进行分类才能取得较高的管理效率。基于此,以接受访谈中30所倾向于选择营利性办学的民办高校相关数据为例,对分类管理下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办学风险展开了实证分析。通过建立营利性民办高校的风险指标评价体系,并充分运用因子分析法,将影响各营利性民办高校办学风险的众多因素进行归类,同时又进一步运用主成份分析法,得出影响营利性民办高校办学风险的主要因素,为后期的风险防控提供基础。(4)结合国外民办高校风险管理经验及国内营利性民办高校发展现状,提出有针对性的“三维、六位、一体”的管理风险防控体系。如何妥善应对以上风险是本文主要研究目的,所以在前文梳理风险类型、风险成因、确定风险重要性程度的基础上,在充分借鉴国外高等教育风险防控和教学质量保障成功经验的条件下,本文以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为例,提出了“三维、六位、一体”的管理风险防控体系,从多角度、全方位对营利性民办高校分类管理后风险防控提出针对性建议,为国内其他民办高校的风险防控提供参考。并以进行实际的教学质量保障机制设计,以从教学质量角度降低办学风险。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四点:第一,将风险防范的相关概念和理论运用到分类管理实施后的民办高校管理中,充分利用先进的风险管理理论分析和解决分类管理下我国民办高校,特别是营利性民办高校的风险问题。第二,对分类管理下我国民办高校,特别是营利性民办高校的风险类型及成因作了全面系统的分析和阐述。第三,以现倾向于选择营利性办学的30所民办高校为例,采用因子分析法对30所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各类型风险以及综合风险展开实证评估。第四,创造性的提出了营利性民办高校的风险防控机制,即“三维六位一体”的风险防控机制,为我国民办高校风险防控提供借鉴。
费翔[9](2020)在《河北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中政府行为研究》文中指出民办高等教育经过了40年的发展,目前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与公办高校相比,民办高校的发展除了依靠自身的办学理念、办学能力、办学资源外,更受到政府扶持力度、政府对公共服务类产品的政策及行为的制约和影响。如何强化政府行为在促进民办教育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成为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等诸多领域研究的重要论题。通过问卷调查法及访谈方法对河北省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现状进行了全面的调查;从政府职能涉及到的扶持和资助、引导和鼓励、评估和监管几个方面对河北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中的政府行为进行了总结;针对河北省,采用对比研究方法,横向对比美国、英国、浙江、上海四个国家或地区的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现状与政府行为关系,分析发现目前河北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中政府行为依然存在着政策法规有待完善、政策财政支持相对较低、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政府行政干预过细四个问题;提出了当前河北省政府在应对民办高等教育发展问题时,应当笃定和坚持“掌舵人”的身份,发挥政府“指挥者”的角色,合理配置民办高等教育和公办高等教育之间的相关资源,采取:转变政府角色,提供服务支撑;完善监督机制,落实优惠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助推分类资助;完善市场机制,健全政策法规等各项措施,发挥河北省政府在民办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图4幅;表12个;参60篇。
陈春梅[10](2019)在《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及其内部治理研究》文中指出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引入民营资本,充分发挥公私不同属性资源的优势,从而激发国企的活力和竞争力。随着经济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深入,这种理念渐渐渗透到教育领域。长期以来,公办高职习惯了“养尊处优”且担心与民营企业合作有损公益形象或导致国有资本流失,而民办高职由于被视为“二等公民”难以吸引优秀企业合作,使得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往往存在“两张皮”的现象。是否可以探索一种新的办学体制以激发企业参与办学的积极性,让不同的资源得以优化配置?2014年,国务院正式提出鼓励各类办学主体以资本、知识、技术和管理等多种要素参与办学,并明确指出“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从而拉开了高职院校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序幕。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指由来自公共和私人部门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以多种要素共同举办职业教育,具有多元产权相互渗透、相互融合,且不同产权主体共同治理、共享成果、共担风险的特点。国务院倡导高职院校探索混合所有制旨在鼓励社会力量(尤其是企业)参与办学,实现不同属性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提高人才培养的社会适应性。本研究旨在通过对案例院校的调研,梳理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的现状并着重探究其内部治理。相比于国外,当前我国关于公私合作办学的实践较少,相关研究也有限。研究中选取美国高等职业教育的两大机构——社区学院(大都会学院)和营利性高等教育机构(戴维瑞教育集团和阿波罗教育集团)的典型案例展开具体分析,以拓展研究的国际视野。研究发现:社区学院的公私合作不涉及产权。各方通过签订协议保护举办者权益;社区学院非常重视与企业之间的互动;企业为了人才培养愿意大力投入办学。研究还发现,大型营利性教育集团内部组织机构的构建相对完善。董事会是集团实现内部治理的载体,因此必须强调董事成员构成的科学性,包括董事成员学历背景、职业背景的多样化,且独立董事和女性董事应占一定比例。为了保障机构规范、有序运行,这些机构还制定了一系列的运行保障制度。与国外公私合作办学不同,我国高职院校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涉及产权问题,且产权结构影响高职院校的内部治理结构。然而,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产权大小与话语权大小不一定呈正相关。政府的产权占比可能很小,但却拥有较大话语权。因此,不能完全套用经济的产权逻辑分析高职院校的内部治理。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类似,高职院校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核心在于构建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它的独特之处在于:作为教育组织,高职院校需要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其内部治理受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外部环境的制约,应借鉴现代大学制度;与此同时,由于市场机制的引入,其内部治理又应借鉴现代公司治理的合理内核。本研究立足于生态系统理论视角,从微系统、中系统、外系统和宏系统分析高职院校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内部治理在不同发展阶段所处的不同层面及同一层面不同要素相互作用的环境。与此同时,结合利益相关者理论、产权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对其内部治理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第一,制定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指导文件,明确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的法律地位和法人属性、保护各举办方的合法权益并推动产权交易市场的建立;第二,完善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结构。首先,提高董事会(理事会)及监事会成员的科学性与合理性。董事(理事)成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来自法律、财务、会计、管理及教育等多种职业背景。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校友、教师、学生、中介机构等利益相关者在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中应占有一席之地,以表达他们的利益诉求并实行监督权。此外,应增加独立董事(理事)和独立监事的比例。其次,职业校长(院长)由董事会(理事会)聘任,并实行任职回避制度。且职业校长(院长)的激励方式应多元化。还要正确处理董事会(理事会)、职业校长(院长)、党委及监事会等之间的关系;第三,制定、修订和完善学校章程、董事会(理事会)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等并严格执行,以推动高职院校实现依法依规治校、治学。今后,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内部治理的特征主要表现为:规范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制衡机制与激励机制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当然,对这种新的办学体制的探索,一些问题至今尚无定论,如独立法人的问题、举办者与校长(院长)关系的问题、产权结构合理性的问题、董事会(理事会)中教师和学生代表的问题等。这些问题有待高职院校在后续的改革探索中,由学者进一步跟踪研究。
二、依法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依法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1)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研究 ——基于权力分割与互动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的意义 |
二、概念辨析 |
(一)民办高校 |
(二)法人制度 |
(三)民办高校法人 |
(四)法人治理结构 |
(五)权力 |
三、研究述评 |
(一)关于高校治理的研究 |
(二)关于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内涵的相关研究 |
(三)关于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问题的相关研究 |
(四)关于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优化策略的相关研究 |
(五)对现有研究的简要评述 |
四、研究设计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的创新 |
第二章 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的理论基础 |
一、治理理论 |
(一)治理理论的一般表述 |
(二)治理理论的内涵特性 |
(三)治理理论在民办高校运行中应用的适切性 |
二、组织理论 |
(一)科学组织理论代表性观点及其适切性 |
(二)行为科学组织理论代表性观点及其适切性 |
(三)丛林阶段组织理论代表性观点及其适切性 |
(四)当代组织理论代表性观点及其适切性 |
三、利益相关者理论 |
(一)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形成 |
(二)利益相关者的划分方法 |
(三)利益相关者理论对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的适切性 |
第三章 我国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现状 |
一、决策机构——董事会的民本化 |
(一)民办高校董事会的由来 |
(二)民办高校董事会的组成与职能 |
(三)民办高校董事会的制度规定 |
二、行政管理机构——校长班子的民办化 |
(一)民办高校校长的遴选 |
(二)民办高校校长的制度规定 |
三、学术评议机构——学术委员会的建制迁转 |
(一)民办高校学术委员会的产生 |
(二)民办高校学术委员会的功能 |
四、监督机构——监事会的主体培育 |
(一)民办高校监事会的来源 |
(二)民办高校监事会的存在与构成 |
五、政治保障机构——党委的空间拓展 |
(一)民办高校党委的定位与功能 |
(二)民办高校党委的制度安排 |
第四章 我国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问题剖析 |
一、法人治理主体权力配置失衡 |
(一)董事会权力一支独大 |
(二)“党、政、监、学”权力集体式微 |
(三)师生权力严重缺位 |
二、法人治理制度设计乏力 |
(一)董事会相关制度过于松散 |
(二)党建相关制度尚不完善 |
(三)“校、监、学”相关制度缺乏特色 |
第五章 域外私立大学法人治理结构经验参考 |
一、美国私立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泛化均权型 |
(一)美国私立大学的董事会 |
(二)美国私立大学的校长 |
(三)美国私立大学的教授委员会 |
(四)美国私立大学的学生组织 |
二、日本私立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政府控权性 |
(一)日本私立大学的理事会 |
(二)日本私立大学的监事会 |
(三)日本私立大学的评议会 |
(四)日本私立大学的校长 |
(五)日本私立大学的教授会 |
三、台湾私立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专业分权型 |
(一)台湾私立大学的董事会 |
(二)台湾私立大学的监察人 |
(三)台湾私立大学的校长 |
(四)台湾私立大学的校务会 |
(五)台湾私立大学的师生组织 |
第六章 我国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的路径优化 |
一、从缺位到归位:政府的责任担当 |
(一)完善民办高校法人分类管理政策体系 |
(二)明确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和权利 |
(三)扩大办学自主权,激发高校治理活力 |
二、权力分割与互动:民办高校的制度与机制设计 |
(一)规范治理主体的权力运行 |
(二)建构“多向进入、交叉任职”的制度框架 |
(三)完善公益性“市场运行”机制 |
三、角色调适与身份认同:“主体人”的资质修为 |
(一)董事长:治理格局与公益情怀 |
(二)校长:运营思维与多维意识 |
(三)党委书记:政治意识与权力格局 |
(四)监事会主席:制衡能力与专业素质 |
(五)学术委员会主席:学术权威与学术能力 |
参考文献 |
附录 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调查问卷 |
攻读博士期间取得的部分相关研究成果 |
致谢 |
(2)浙江省民办基础教育扶持政策及执行研究 ——以诸暨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相关研究综述 |
1.2.2 对已有研究的评价 |
1.3 研究方法及思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 |
第2章 基本概念及理论依据 |
2.1 基本概念 |
2.1.1 地方政府 |
2.1.2 民办基础教育 |
2.1.3 扶持政策 |
2.2 理论依据 |
2.2.1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2.2 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理论 |
2.2.3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2.4 公共政策理论 |
第3章 浙江民办基础教育扶持政策现状—以诸暨为例 |
3.1 浙江民办基础教育的发展现状 |
3.1.1 办学主体 |
3.1.2 基础设施 |
3.1.3 师资队伍 |
3.1.4 学生数量及来源 |
3.2 浙江民办基础教育政府扶持政策现状 |
3.2.1 民办基础教育扶持政策梳理 |
3.2.2 政府鼓励民办基础教育多元化办学 |
3.2.3 政府鼓励公办和民办学校相互帮扶提升民办学校师资水平 |
3.2.4 政府扶持民办基础教育发展的奖励补助政策 |
3.3 例案研究——基于诸暨的调查 |
3.3.1 诸暨市扶持民办基础教育发展政策概况 |
3.3.2 诸暨市民办基础教育发展中扶持政策与执行的成效 |
第4章 浙江民办基础教育扶持政策与执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4.1 浙江民办基础教育政府扶持政策与执行存在的问题 |
4.1.1 扶持政策不够具体全面 |
4.1.2 扶持政策的执行有待改善 |
4.1.3 扶持政策环境有待优化 |
4.2 浙江民办基础教育政府扶持政策存在的问题原因剖析 |
4.2.1 政府对民办基础教育的作用认知不到位 |
4.2.2 政府对民办基础教育扶持政策执行机构协调不够 |
4.2.3 社会对民办基础教育的认知有偏颇 |
第5章 完善浙江民办基础教育扶持政策与执行的对策建议 |
5.1 提高对民办基础教育作用的认识 |
5.1.1 明确民办基础教育的发展定位 |
5.1.2 制定民办基础教育整体规划目标 |
5.2 完善民办基础教育扶持政策法规 |
5.2.1 完善政策法规,依法管理 |
5.2.2 完善财政扶持政策 |
5.2.3 建立和完善民办基础教育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管机制 |
5.2.4 建立健全民办学校审批准入制度和退出制度 |
5.3 提高民办基础教育扶持政策执行水平 |
5.3.1 提高执行效率 |
5.3.2 加强对政策执行监督 |
5.3.3 落实《民促法》赋予民办基础教育的对应待遇 |
5.4 改善民办基础教育扶持政策执行环境 |
5.4.1 统一认识形成,优化扶持政策的政治与社会环境 |
5.4.2 加大宣传提高政策扶持主体地位 |
5.4.3 加强政策执行过程中学校、政府、媒体的互动 |
5.4.4 加大对民办教育的全方位投入,优化政策扶持的经济环境 |
第6章 研究结论与研究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意义与背景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2.3 总体评价 |
1.3 研究方法 |
1.3.1 规范分析方法 |
1.3.2 比较研究方法 |
1.3.3 价值分析方法 |
1.4 创新之处 |
1.4.1 选题创新 |
1.4.2 方法创新 |
1.4.3 研究思路创新 |
第2章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理论概述 |
2.1 养老产业概念界定 |
2.1.1 养老产业概念 |
2.1.2 养老产业特征分析 |
2.1.3 我国养老产业法律制度形态 |
2.2 养老产业发展理论基础 |
2.2.1 经济学理论 |
2.2.2 社会学理论 |
2.2.3 经济法理论 |
第3章 我国养老产业制度溯源与现状 |
3.1 我国养老产业发展历史回顾 |
3.1.1 1999年之前的养老产业情况 |
3.1.2 2000年-2013年的养老产业情况 |
3.1.3 2013年以来的养老产业情况 |
3.2 我国养老产业政策和法律现状分析 |
3.2.1 养老产业政策 |
3.2.2 养老产业立法 |
3.3 我国养老产业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
3.3.1 养老保险制度不完备 |
3.3.2 养老产业投融资制度不完善 |
3.3.3 养老产业财政支持制度存在问题 |
3.4 养老产业相关制度问题成因 |
3.4.1 养老产业政策提供的公平性不足 |
3.4.2 养老产业政策提供的效益性不足 |
3.4.3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基本法缺失 |
第4章 国外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 |
4.1 美国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特征 |
4.1.1 美国养老产业发展特色 |
4.1.2 美国以法案形式促进养老产业发展 |
4.2 日本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特有历程 |
4.2.1 日本养老产业法律制度发展三大阶段 |
4.2.2 日本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的综合性特色 |
4.3 韩国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的基本法范例 |
4.3.1 韩国以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基本法作为法律制度引导 |
4.3.2 韩国构建了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计划 |
4.4 德国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以法律政策并重表现 |
4.4.1 法律促进养老产业发展 |
4.4.2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鼓励政策 |
4.5 国外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的启示 |
4.5.1 社会保障体系是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的基础 |
4.5.2 通过促进产业发展法律制度扶持养老产业发展 |
4.5.3 完善投融资及财政支持法律制度促进养老产业发展 |
第5章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要素 |
5.1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目标要素 |
5.1.1 通过基本法模式引导养老产业健康发展 |
5.1.2 依法促进养老产业升级转型 |
5.1.3 依法保护市场机制的配置作用 |
5.1.4 依法明确养老产业发展中的政府作用 |
5.2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原则要素 |
5.2.1 公平正义原则 |
5.2.2 市场竞争原则 |
5.2.3 依法治理原则 |
5.3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功能要素 |
5.3.1 养老产业市场不健全的调节功能 |
5.3.2 对养老产业不平衡的调节功能 |
5.3.3 养老产业市场信息不充分和不对称的调节功能 |
5.3.4 养老产业企业唯利性的调节功能 |
5.4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协调要素 |
5.4.1 养老产业法律制度与政策协调 |
5.4.2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综合协调配套建设 |
第6章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安排 |
6.1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作为制度基本法 |
6.1.1 确立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基本法之意义 |
6.1.2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基本法的关键内容 |
6.2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主要法律制度路径选择 |
6.2.1 社会保障相关制度完善 |
6.2.2 养老产业投融资制度完善 |
6.2.3 养老产业的财政支持制度完善 |
6.2.4 其他相关制度的完善 |
6.3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4)民办高校教师权益保障研究 ——以W高校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的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动态及发展趋势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国内外研究述评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核心概念与基础理论 |
第一节 核心概念 |
一、民办高校 |
二、民办高校教师 |
三、民办高校教师权益 |
第二节 基础理论 |
一、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
二、利益相关者理论 |
三、罗尔斯公平理论 |
第二章 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现状概述 |
第一节 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概述 |
一、民办高等教育办学规模 |
二、民办高等教育在校生规模 |
三、民办高等教育教师规模 |
第二节 民办高校教师权益现状 |
一、现行法规政策对民办高校教师权益保障 |
二、民办高校教师权益保障现行改革试点 |
第三章 W民办高校教师权益保障现状调研分析 |
第一节 调研设计及程序 |
一、调研方案思路设计 |
二、调查程序 |
第二节 调研对象的选择依据 |
一、W民办高校基本情况简介 |
二、调研对象的确定 |
第三节 调研基本情况及数据分析 |
一、调研样本信息统计 |
二、调研数据分析 |
第四节 调研结论 |
一、教师身份地位不清 |
二、教师待遇保障不足 |
三、教师职称评聘渠道不畅 |
四、民主参与管理不深 |
第四章 影响W民办高校教师权益保障的因素 |
第一节 教师身份地位不清的影响因素 |
一、民办高校法人属性模糊 |
二、社会观念认识存在偏见 |
三、教师身份认定难,人才流失严重 |
第二节 教师待遇保障不足的影响因素 |
一、薪酬制度不合理,激励效果不佳 |
二、举办者办学资金来源短缺 |
三、保险体系双轨制影响 |
四、校方履行法定合同不到位 |
第三节 教师职称评聘不畅的影响因素 |
一、职称评定体系单一 |
二、科研受限阻碍教师职业发展 |
三、W民办高校内部公平失衡 |
第四节 教师民主参与管理不深的影响因素 |
一、民主管理无法落实 |
二、教师民主参与积极性不足 |
第五章 提升W民办高校教师权益保障的对策 |
第一节 明晰教师身份地位属性 |
一、明确民办高校法人属性 |
二、打破教师编制桎梏 |
三、消除社会歧视 |
第二节 提高教师待遇保障 |
一、探索利益相关方合理分担教师成本 |
二、打破社保双轨制,消除教师退休差距 |
三、落实法律规定,规范聘任合同 |
第三节 优化教师职称评聘机制 |
一、创新教师职称评定制度 |
二、拓宽教师专业发展渠道 |
三、营造内部公平的科研氛围 |
第四节 强化教师民主参与管理 |
一、完善民主管理内部治理结构 |
二、提高教师民主参与意识和积极性 |
三、完善和落实教师权益损害救济制度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本人在读期间完成的研究成果 |
(5)我国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发展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J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 问题提出 |
(二) 文献综述 |
1. 国内研究综述 |
2. 国外研究综述 |
3. 对已有研究的评述 |
(三) 研究意义 |
1. 理论意义 |
2. 实践意义 |
(四) 研究方法 |
1. 文献分析法 |
2. 问卷调查法 |
3. 访谈法 |
一、 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内涵及政策价值 |
(一) 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内涵 |
1. 营利性组织 |
2. 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
(二) 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政策梳理 |
(三) 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在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中的价值 |
二、 营利性民办园发展存在的问题 |
(一) 办学取向不清晰 |
1. 公益属性的缺失 |
2. 育人观念的弱化 |
(二) 园所发展能力不充分 |
1. 外在生源竞争中优势不足 |
2. 内在教师队伍建设有待提高 |
(三) 内部治理结构不完整 |
1. 决策机构制度不完善 |
2. 监督机制不规范 |
(四) 发展方向不明晰 |
1. 现实政策缺乏理解 |
2. 未来发展缺少规划 |
三、 营利性民办园发展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 政策设置的限制 |
1. 缺乏针对性的政策 |
2. 已有政策缺乏可操作性 |
3. 政策取向存在歧视性 |
(二) 营利性取向的干扰 |
(三) 社会认同度的局限 |
四、 营利性民办园健康发展的对策分析 |
(一) 厘清认识,坚守公益底线 |
1. 国家正确认识营利性民办园的公益本质 |
2. 管理者坚守营利性民办园的公益本质 |
(二) 规范发展,落实政府责任 |
1. 放宽对营利性民办园的审批空间 |
2. 优化对营利性民办园的扶持政策 |
3. 完善对营利性民办园的监管体系 |
(三) 强化能力,提升育人水平 |
1. 提升营利性民办园的竞争力 |
2. 加强营利性民办园的教师队伍建设 |
3. 提供营利性民办园保教质量的服务支持 |
(四) 优化管理,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
1. 建立合法的园所决策机构 |
2. 建立专业的园所执行机构 |
3. 建立多元的园所监督机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 1 营利性民办园发展现状调查问卷 |
附录 2 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园长访谈提纲 |
后记 |
(6)我国民办高校分类管理改革困境研究 ——基于制度变迁理论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问题及意义 |
(一) 研究问题 |
(二) 选题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 关于民办高校的相关研究 |
(二) 关于分类管理改革的研究 |
(三) 关于制度变迁理论的研究 |
(四) 研究评述 |
三、研究方法与框架 |
(一) 研究方法 |
(二) 研究框架 |
四、研究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基本概念及分析基础 |
一、基本概念 |
(一) 民办高校 |
(二) 分类管理 |
(三) 制度 |
二、理论基础:制度变迁理论 |
(一) 供给主导型制度变迁 |
(二) 需求诱致型制度变迁 |
(三) 中间扩散型制度变迁 |
三、理论的适切性分析 |
(一) 适切性检验的基本思路和方法 |
(二) 分类管理作为制度变迁过程 |
第二章 民办高校发展及分类管理改革概述 |
一、民办高校的历史沿革 |
(一) 民办高等教育的制度变迁 |
(二) 民办高等教育领域的乱象 |
二、分类管理改革的必要性 |
(一) 降低管理中的交易费用 |
(二) 激励办学者的兴学热情 |
第三章 民办高校分类管理改革现状 |
一、中央政府关于分类管理改革的政策推进 |
(一) 教育部出台《实施条例》意见稿 |
(二) 司发部公布《实施条例》送审稿 |
二、地方政府对于分类管理改革的政策回应 |
(一) 各省市自治区出台分类管理配套政策 |
(二) 各省市自治区分类管理配套政策分析 |
三、民办高校对于分类管理改革的政策反应 |
(一) 民办高校的样本选取与研究设计 |
(二) 不同模式下民办高校的分类选择 |
四、分类管理改革效果及走势预测 |
(一) 地方配套政策弱化改革强制性 |
(二) 民办高校分类选择趋于同质化 |
第四章 民办高校分类管理改革困境分析 |
一、分类管理改革:政府需求诱致下的供给型制度变迁 |
(一) 分类管理制度变迁的主体 |
(二) 分类管理制度变迁的动因 |
二、分类管理改革中地方政府面临的政策困境 |
(一) “知识分工”对政府政策困境的解释 |
(二) “有限理性”对政府政策困境的解释 |
三、分类管理改革中民办高校面临的选择困境 |
(一) “企业家”文化对分类选择行为的影响 |
(二) “教育家”文化对分类选择行为的影响 |
第五章 总结与政策建议 |
一、研究发现与观点总结 |
(一) 分类管理改革遭遇严重困境 |
(二) 配套政策是影响分类管理改革的关键因素 |
二、对推进分类管理改革的启示及建议 |
(一) 加快出台分类管理配套政策 |
(二) 积极引导管理社会价值观 |
(三) 做好分类登记前期准备工作 |
(四) 加快构建现代大学制度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7)大连市民办教育的政府监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2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民办教育 |
2.1.2 政府监管 |
2.2 理论基础 |
2.2.1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2.2 公共服务理论 |
2.2.3 治理理论 |
3 大连市民办教育政府监管现状 |
3.1 大连市民办教育政府监管举措与成效 |
3.1.1 民办教育政府监管的举措 |
3.1.2 民办教育政府监管成效 |
3.2 大连市民办教育的政府监管中出现的问题 |
3.2.1 监管职能不健全 |
3.2.2 监管政策不完备 |
3.2.3 扶植力度不够大 |
3.2.4 监管过程没到位 |
3.2.5 监管机制没形成 |
4 国内外民办教育政府监管的经验借鉴 |
4.1 国内民办教育政府监管概况 |
4.1.1 温州市:破解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瓶颈 |
4.1.2 上海市:多元主体参与民办教育治理 |
4.1.3 北京市:民办教育办学资金链畅通 |
4.2 国外民办教育政府监管概况 |
4.2.1 日本:政府强制监管 |
4.2.2 韩国:系统监管私立教育与公立教育 |
4.3 国内外民办教育政府监管的经验借鉴 |
4.3.1 兼顾两种管理模式 |
4.3.2 确保政策法规落地 |
4.3.3 积极扶植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
5 完善大连市民办教育政府监管的对策 |
5.1 完善民办教育政府监管职能 |
5.1.1 依法发挥政府的管理职能 |
5.1.2 适度强化政府的指导职能 |
5.1.3 努力加大政府的服务职能 |
5.1.4 恰当行使政府的协调职能 |
5.1.5 稳妥实现政府的平衡职能 |
5.2 优化政府监管政策体系 |
5.2.1 建立与国家法规配套的地方政策体系 |
5.2.2 制定规避上级政策冲突的地方新政 |
5.2.3 明晰上级政策模糊的地方新政细则 |
5.2.4 完善补充上级政策漏洞的地方新规 |
5.3 创新政府扶植民办教育方式 |
5.3.1 广泛实质宣传民办教育 |
5.3.2 逐步增加财政投入民办义务教育 |
5.3.3 积极鼓励社会力量投资民办教育 |
5.3.4 确保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落实到位 |
5.3.5 鼓励教师在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间交流 |
5.4 确保政府监管过程执行到位 |
5.4.1 准入标准严格 |
5.4.2 过程监管严肃 |
5.4.3 退出机制严谨 |
5.5 建立民办教育政府监管机制 |
5.5.1 恢复教育行政监管部门 |
5.5.2 提高政府监管人员素质 |
5.5.3 提高政府监管协调能力 |
5.5.4 积极培植中介监管组织 |
5.5.5 创设民办教育服务平台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分类管理背景下我国营利性民办高校的风险防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相关研究 |
二、民办高校发展的比较研究 |
三、风险理论与民办高校风险防控的相关研究 |
四、文献综述基本评析 |
第三节 研究内容及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论文的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和基本理论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民办高等院校的内涵 |
二、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及分类管理 |
三、风险及民办高校风险 |
第二节 风险管理理论概述 |
一、风险理论 |
二、风险管理理论 |
第三节 利益相关者理论概述 |
一、基本理论 |
二、利益相关者理论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应用 |
第四节 民办高等教育的属性分析 |
一、公共产品理论 |
二、民办高等教育的准公共产品属性 |
三、民办高等教育的私人属性 |
第三章 我国民办高校分类管理的部署和推进 |
第一节 我国民办高校分类管理的推进 |
第二节 民办教育分类管理的基本内容 |
一、营利性民办高校与非营利性民办高校经营的区别 |
二、营利性民办高校办学的特殊性 |
第三节 民办高校分类选择的趋势和现状 |
一、我国民办高校的分类管理选择趋势 |
二、民办高校的分类选择 |
三、分类管理下我国民办高校的发展现状 |
四、分类管理下民办高校的发展特征 |
第四节 我国民办高校分类管理的意义和影响 |
一、搭建了营利性大学发展平台 |
二、重构了营利性大学财产权益 |
三、增加了营利性大学办学成本 |
四、放大了营利性大学的营利形象 |
五、放开了营利性大学收费限制 |
六、增加了营利性大学师资队伍建设的难度 |
第四章 分类管理下我国营利性民办高校面临的风险及成因 |
第一节 分类管理下我国营利性民办高校面临的风险 |
一、政策法律法规风险 |
二、管理决策风险 |
三、办学质量风险 |
四、财务风险 |
五、市场风险 |
第二节 分类管理下营利性民办高校风险成因 |
一、政策法规风险成因 |
二、管理决策风险成因 |
三、办学质量风险成因 |
四、财务风险成因 |
五、市场风险成因 |
第五章 分类管理下营利性民办高校的风险评估及分析 |
第一节 分类管理下营利性民办高校风险评估体系构建 |
一、风险评估指标选择的基本原则 |
二、风险评估体系设计 |
三、评价指标的处理 |
第二节 分类管理下营利性民办高校风险的评估 |
一、实证分析过程 |
二、实证结果分析 |
第三节 营利性民办高校的SWOT分析 |
一、内部优势(Strengths)分析 |
二、内部劣势(Weakness)分析 |
三、外部机遇(Opportunities)分析 |
四、外部威胁(Threats)分析 |
第六章 分类管理下民办高校风险防控的国际经验和借鉴 |
第一节 “专业机构+高校+政府”相结合的典型风险防控机制 |
一、日本私立高校的经验 |
二、韩国私立高校的经验 |
第二节 “专业机构+高校”相结合的典型风险防控机制 |
一、以英、德、法为代表欧洲国家的机制与经验 |
二、以美国为代表的多元化经营经验 |
第三节 “专业机构+政府机构”相结合的典型风险防控机制 |
一、高等教育机构风险评估的流程 |
二、高等教育机构风险控制的措施 |
第四节 对我国营利性民办高校风险防控的借鉴 |
一、政府管理层面 |
二、营利性民办高校管理层面 |
第七章 “三维六位”一体的营利性民办高校风险防控体系与机制构建 |
第一节 “三维六位”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原则及框架 |
一、体系与机制构建的基本原则 |
二、体系和机制建构的基本框架 |
第二节 “三维六位”一体下营利性民办高校内部治理体系的完善 |
一、提高内部治理质量,坚持内涵式发展道路 |
二、转变内部治理观念,规范办学行为 |
三、完善内部治理体系,提升学校的决策与执行能力 |
第三节 “三维六位”一体下营利性民办高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完善 |
一、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完善的基本原则 |
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完善的基本路径 |
三、构建完善的师资队伍培养机制 |
第四节 “三维六位”一体下营利性民办高校内部风险管理机制的完善 |
一、树立风险意识,全面认识办学风险 |
二、建立风险预警与评估系统,提高对风险的应对能力 |
三、做好风险防范管理准备,提升风险应对能力 |
第五节 “三维六位”一体下营利性民办高校财务管理系统的完善 |
一、建立和完善财务自我平衡机制 |
二、建立和完善财务的自我扩张机制 |
三、建立有效的财务风险防范机制 |
第六节 “三维六位”一体下政府及社会职能与功能完善 |
一、政府的功能与责任 |
二、社会相关团体与公众的功能与责任 |
第八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河北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中政府行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文献评述 |
1.4 研究思路及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1.6 创新点 |
第2章 核心概念关系与基础理论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民办高等教育 |
2.1.2 民办高校 |
2.1.3 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中的政府行为 |
2.2 研究对象关系阐述 |
2.2.1 民办高等教育与政府的关系 |
2.2.2 政府行为与政府职能的关系 |
2.2.3 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中的政府行为具体内容 |
2.3 新公共管理理论视域下的政府行为 |
2.3.1 理念转换引导政府行为转变 |
2.3.2 机制调整引导政府权限下放 |
第3章 河北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现状及政府行为分析 |
3.1 河北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历史 |
3.1.1 萌芽期(1978~1986) |
3.1.2 快速发展期(1987~2001) |
3.1.3 依法发展时期(2002~今) |
3.2 河北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现状 |
3.2.1 学校规模 |
3.2.2 经费状况 |
3.2.3 师资队伍 |
3.2.4 办学条件 |
3.3 河北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中的政府行为 |
3.3.1 政策的变迁 |
3.3.2 扶持和资助 |
3.3.3 引导和鼓励 |
3.3.4 评估和监管 |
第4章 河北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中政府行为对比分析 |
4.1 国内外地区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中的政府行为借鉴分析 |
4.1.1 美国 |
4.1.2 英国 |
4.1.3 浙江 |
4.1.4 上海 |
4.2 对比之下河北省民办高等教育政府行为存在的问题 |
4.2.1 政策法规有待完善 |
4.2.2 政府财政支持相对较低 |
4.2.3 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 |
4.2.4 政府行政干预过细 |
4.3 河北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中政府行为存在问题的成因 |
4.3.1 观念误区 |
4.3.2 管理思路尚未完全转变 |
4.3.3 政府管理架构还有待完善 |
4.3.4 政府与民办高校举办者利益诉求不统一 |
第5章 河北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中的政府行为建议 |
5.1 国内外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中政府行为的启示 |
5.1.1 注重完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 |
5.1.2 激发民办高校活力 |
5.1.3 设立多元、系统的扶持政策 |
5.2 河北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中的政府行为优化建议 |
5.2.1 完善市场机制,健全政策法规 |
5.2.2 加大财政投入,助推分类资助 |
5.2.3 完善监督机制,落实优惠政策 |
5.2.4 转变政府角色,提供服务支撑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调查问卷 |
附录 B 访谈提纲 |
附录 C 河北省政府部门部分资料统计摘要 |
致谢 |
导师简介 |
作者简介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10)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及其内部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一、“混合经济”的发展 |
二、“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提出 |
三、“混合所有制”在高等职业教育领域的渗透 |
第二节 研究缘起与概念界定 |
一、研究缘起 |
二、概念界定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意义 |
第四节 研究方法与研究设计 |
一、研究方法 |
二、资料收集与分析 |
三、研究思路 |
四、研究可靠性 |
五、研究局限性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研究依据 |
第一节 文献综述 |
一、中文文献 |
二、外文文献 |
三、对已有研究的思考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生态系统理论 |
二、利益相关者理论 |
三、产权理论 |
四、委托代理理论 |
第三节 第三方视角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美国高等职业教育公私合作及其内部治理的研究与启示 |
第一节 社区学院公私合作探究 |
一、概况简介 |
二、案例分析 |
三、特征归纳 |
四、启示 |
第二节 营利性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公私合作 |
一、概况筒介:营利性高等教育发展前景不乐观 |
二、案例分析:普渡大学收购卡普兰大学 |
三、启示 |
第三节 营利性高等教育内部治理 |
一、戴维瑞教育集团内部治理 |
二、阿波罗教育集团内部治理 |
三、启示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高职院校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 |
第一节 内涵、特征及其二元选择 |
一、概念解读 |
二、主要特征 |
三、二元选择 |
第二节 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 |
一、企业的利益诉求 |
二、其它利益相关方的利益诉求 |
三、不同利益诉求的博弈 |
第三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发展趋势及相关建议 |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
二、发展趋势 |
三、相关建议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内部治理的影响因素、组织机构及其运行保障机制 |
第一节 影响因素 |
一、政府的支持 |
二、校长的魅力 |
三、产权的设计 |
四、文化的交流 |
五、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博弈 |
六、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 |
第二节 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运行 |
一、董事会(理事会)决策 |
二、校长(院长)及各职能部门执行 |
三、党委及监事会监督 |
四、运行制度保障 |
第三节 激励约束机制 |
一、校长(院长)年薪制 |
二、管理层及骨干教师持股 |
三、教师薪酬、发展空间及退休保障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内部治理的分析、发展趋势及“悬置”的问题 |
第一节 内部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建议 |
一、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指导文件缺失 |
二、组织机构作用的发挥不充分 |
三、运行保障机制不完善 |
第二节 发展趋势预测 |
一、政府支持力度加大 |
二、组织机构及其运行保障机制更为完善 |
第三节 “悬置”的问题 |
一、关于独立法人的问题 |
二、关于举办者与校长(院长)关系的问题 |
三、关于产权结构合理性的问题 |
四、关于董事会(理事会)中教师和学生代表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附录 |
致谢 |
四、依法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论文参考文献)
- [1]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研究 ——基于权力分割与互动的视角[D]. 刘爽. 吉林大学, 2020(03)
- [2]浙江省民办基础教育扶持政策及执行研究 ——以诸暨为例[D]. 朱煦景. 西南大学, 2020(05)
- [3]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研究[D]. 宋东明. 辽宁大学, 2020(01)
- [4]民办高校教师权益保障研究 ——以W高校为例[D]. 姜大龙. 云南财经大学, 2020(07)
- [5]我国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发展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J省为例[D]. 曲一萌.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6]我国民办高校分类管理改革困境研究 ——基于制度变迁理论的视角[D]. 倪涛. 扬州大学, 2020(05)
- [7]大连市民办教育的政府监管研究[D]. 张艳双. 大连海事大学, 2020(03)
- [8]分类管理背景下我国营利性民办高校的风险防控研究[D]. 刘学民.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0(12)
- [9]河北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中政府行为研究[D]. 费翔. 华北理工大学, 2020(02)
- [10]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及其内部治理研究[D]. 陈春梅. 厦门大学, 2019